罂粟的情人

罂粟的情人

作者:席绢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游戏使他精力旺盛,挑战带给他征服的满足;他就像一朵罂粟,永远吸引着周遭人的眼光……初见面的那一天,他以吻宣誓,将自己的生命交予她,而--他是她的黑豹、罂粟、情人。脱轨变调的情潮中,他们有他们的世界………

最新更新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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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从来就不是他的预期,他也不憧憬。就如同他今生从来没见过雪,也就不会对别人口中所形容的冰封美景心生向往。但是啊,偏偏出了她这个意外……这个不知打哪冒出来的奇异女子,纤柔的外表下蕴藏著冷淡又倔强的心……多奇怪的组合,可真教他眷恋啊!眷恋到……他舍不得放手了。当牵念转变为一种说不清的独占欲时,他整个心都乱了……这是爱情吗?他不知道。有些事情,不必言明,就任其一辈子暧昧下去,似乎也不坏;何况,爱情两个字,对一个帝王来说,毕竟太奢侈……何况,他的存在,是有著任务的,他本不该牵扯上她……是的,有著太多的不可预期,所以,这下她是别想置身事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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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流社会中,最懂吃的人家,非阙家莫属。而他,应该是阙家最不挑吃、吃得最随便的一个。应该。比起豪华美味大餐,他更钟情平凡无奇的家常菜;基本上,只要是能「入口」的东西,他都可以接受。只是……不知为何,要找到能入口的东西,竟是难之又难。幸好她——一个很普通、很没特色,长相不容易让人印象深刻,做出来的东西却十分容易入口、会让人感到很舒服、很安心的女子,适时拯救了他的胃。既然,能入口的食物如此难寻,而她的手艺又这么对他的味,倒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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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见鬼了!天晓得这是什么怪事——一面镜子竟然说要给她一个精采的人生!?还说与她的缘分结束前,她都摆脱不了它。结果……精采的人生她没看到,麻烦倒是出现不少。先是一出生就跟她结下粱子的『张三』突然出现,不但一改从前那毛躁少年的死样子,还变得如此……厚脸皮、肉麻当有趣……而她花了好几千元买回来的仿古镜台上的铜镜,竟然产生了异变!最离谱的是,当她明白地拒绝镜子的『好意』,它却在临走前『玩』了她一回!可恶,这难道就是它所谓的『精采』!?拜托,她根本不想要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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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以为他是光,一道绚丽夺目的光!却发现,原来他只是那道光背后的影子……呵,可不是吗?身为全盛莲国最完美无瑕的男子的孪生兄弟,他打出生便注定了只能当光的影子啊。无妨的!反正他习惯了,就像习惯了痛、习惯了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更习惯了身为影子的孤单,安于黑暗中的阴郁。如果有一天,他可以成为光,那么,人生又会变得怎样呢?成为那样完美无瑕的人儿,真的可以吗?他真的可以代替他成为那道亮丽的光吗?还是,他永远只能当个第二……其实,他早明白影子永远也代替不了光;对于爱情……更只能是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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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吗?年少轻狂时,就在人生路途上跌了这么一大跤,他应该是恨她的吧?可是,跌跤的,不只是他吧,她伤得可不比他轻啊……说到底,她也是个受害者呢!大好青春,从此小鸟一去不回来,再回头,她已是个人妻了……呜呜……她找谁哭去?想当初她只是想……想……想为她的暗恋做一个美丽的告别而已,谁料得到——唉!一个失控,从此改变了两个人的未来。以为当骊歌高高唱起时,再也不可能有所牵系的两个人,居然从此被那个「失控」给紧缠到密不透风了!他倒好,虽已身为人夫,可瞧瞧他身边飞来飞去莺莺燕燕……太可恶了!完全无视她这位正宫的存在,竟然——看来,她不拿出点绝活是不行的了!姊妹都知道,只要她想要的,谁有办法阻止得了她呢?所以,等着接招吧——她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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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邪了!明明是陌生人,而且还是她向来讨厌的「臭男人」,为什么居然可以让她忘了一切,只想一直一直看着他呢?他长得好好看,声音也好好听;看着她的目光一点也不会让她讨厌,反而当他不看时,她会好失望……这代表什么呢?怎样的感觉会在男女之间照成中邪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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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五个年头走来,没动过半点凡心,就只对她……原以为她是那庶出、无举足轻重地位的私生女小可怜,没料到她的真实身分是正牌的贵族名花!他发誓不沾惹、高攀任何千金小姐的;但显然有人故意把错误讯息给了他……怎么办?这一切该死的错到无力回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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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席绢
    乔装男身,为父雪冤的梁石玉,即使封锁了自己的深情,面对石无痕的痴情狂爱,终也情不自禁地深深沦陷,无法自拔……而出淤泥而不染的北方名妓秦秋雨,为逃避王公贵族虎视眈眈的疯狂掠夺,乃将一生交付给痴心的石无介……挚情相守的两颗心,是不是注定得遭天妒忌,波折重重?而戏点鸳鸯,不过是想为痴慕的情愫。找个牵手一生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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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打破头,也没有人会相信他竟然暗恋一个女学生两年之久。的确,以他的身分和身价,根本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但,不幸的,它就是发生了。他个性明朗,人缘奇佳,长相迷人,身家背景更是一流,对她——却依然只敢「暗恋」,完全不敢实际行动。而她——甚至是摒除在校园美女之外,但他就是那样死心榻地﹑无可救药的狂恋上她。只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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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爸爸妈妈在分小孩耶! 事关我们的权益,我们全竖耳恭听。 紧张紧张!刺激刺激! 我们无聊而乏味的农村生活终於出现了一道曙光, 这曙光将牵引我们走向连续剧般的梦幻人生! 喔……这真是太神奇了! 其他小朋友知道了一定会很羨慕的啦! 村子里还没有人离婚过喔, 而且也没有小朋友因为父母离婚而离开呢! 想到我们极有可能成为开创先例的第一人, 兴奋得差点欢呼万岁。 谁?是谁?父母分配到最后, 是谁会成为跟妈妈走掉的那个人? 谍对谍的悬疑气氛悄悄弥漫在几根小萝蔔头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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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K,投降了! 夫妻七年居然到快分手前才享受到激情?未免太吊诡了吧? 那其实也不关她的事,她也只基于私心??混水 顺道捞点好玩的而已 对啦,这么说是有点那个没心肝,好歹女主角曾是她同学 好吧,就再给一个理由 谁叫他们夫妻制造出来的优良品种要命的吸引她 综合以上种种不成理由的理由 她─杜菲凡,决定凑上一脚 至于结果,就在不担保范围内了 爱情啊!没有逻辑,不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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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钱妖女」杜菲凡离婚了!咦?听起来好像有那么点可喜可贺的味道喔。难不成她曾是婚姻暴力下的受害者?离了婚等于--脱离苦海?!嗤!可能吗她?!内幕?当然有啊!而且比精采的别!但那都不是重点啦!重点是--有个「真敢」的男人让她终于顿悟什么是思春滋味了!保证是原装的第一次思春!哇喔!那男人--难道不知道「招惹」上杜大小姐是一件很危险、很危险的事?更何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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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茵、练华是时下流行小说市场的二大闪耀新人 可是她们都很聪明的婉拒了出版社举办的书友签名会! 别以为她们是因为长相安全才羞于见人, 相反的,她们可都是大美人一个…… 不曝光的原因呢?会是怕情海生波? 恐怕没有那么单纯吧!?该不会是…… 嘿!不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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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他一介小魔,论地位没地位,说身分没身分; 除了管管地狱的花谢, 居然连入门当狱卒的法力也没, 唉!好象……是有那么一点点可耻! 只是一点点而已! 但,为了振兴地狱的声望, 他那英明、俊俏的撒旦王, 竟要他赴汤蹈火下人间找case? 这……去就去吧!谁要他连说不的法力都没呢? 只是,这集稀有动物于一堂的人间── 想嫁人想疯了的颜茴迷恋落魄的俊老阀封琉?好办! 可,没事拿个红线乱牵乱系的东方月老刁蛮女徒弟月芽, 和这个一枝金箭从没射对地方的迷糊丘比特, 哇!他们在凑什么热闹?抢生意不成?
  • 作者:席绢
    又失业了?借问这是谁家的笨妹妹呀?真是——太可耻了! 不事生产,又浪费粮食,实在愧当富家人了。 不行!她得想个法子把这条米虫丢给男人去养才是, 要不,每晚帮她安排个相亲,骗顿晚餐也行…… 嘿嘿!别怪她爱钱成痴, 小女子生平无大志,不过就是穷毕生之力, 努力当个「富有人」。 至于爱情嘛,闪一边凉快——等等! 哗!这个男人怎幺长得这幺赏心悦目呀!好象钞票…… 连他吻她的感觉都像——领薪水一样! 老天!这是她生平第一次对钱以外的东西感到兴奋, 而他竟只是一名全身脏兮兮的工地临时工人…… 呵!诡异,但不管了, 她得加把劲把上这个钞票男,以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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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混世小魔王碰上好心小女生……会发生什幺事?叫他别混帮派?行!那他混角头总可以吧?以为她是谁呀?!臭鸡婆到每件事都要管!T大生,不良五专生,不配是吗?理你啊!反正她是娶定她了!一向只有他凶别人的份,她却比他还凶──只对他凶。唉!没辙!谁叫她是她的保险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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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转于黑社会的浊流中,令人闻风丧胆的丁皓,出狱后改邪归正,自营了一家保全公司。他以为今生今世再也没有资格得到淑女的青睐了。直到美艳柔媚、善体人意的朱浣浣出现,他发觉这就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于是展开了一场爱情追逐……然而──一个是横跨黑白两道的浪子,一个是学养出众的淑女,他们之间能找到爱情的交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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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这味道! 好吃!好怀念、好温馨、好感动!苏~~ 为了这个味道,她甘心放弃高薪, 跳槽到周氏企业成为据传是阿斗继承人旗下,当起超级秘书。 每个人都说她是周老爷子钦点的未来董娘, 对她是客气加巴结。 哈哈哈!错错错! 虽然她的新上司有钱又俊帅,但,干她啥事啊! 她的目标是周氏大楼地下一楼大众食堂里的厨师啦! 还有他煮的饭、炒的菜,还有……她的报恩计画。 怎么办、怎么办?! 计画好象派不上用场哩! 她的「恩人」根本不想名利双收,她的才能无从发挥起 可是,恩,总要报的…… 要抱?!这样……可以吗? 嗄?认、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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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愿得偿了!她终于爬到三十五楼了!爬了三年呢……虽然越过了人人向往的三十四楼──东皇第一黄金单身汉!不过,无妨。他不是她的目标,她的目的其实是──嗄?她混迹在这大公司是有目的的?哈!她能有啥目的呢?她这样一个孤女,一个只有一手好厨艺的女子?可,太可恶了!他竟拿女儿威胁她,这个无赖啊她不过只是想想总之绝不是为了他!他这个人人仰慕的总经理,就让别的女人去仰慕到天荒地老吧,她一点也不在乎的,真的不想在乎是不想在乎,可她心口的怨、她泪流满面又是为哪桩?如果她也能失忆,那心态是不是能平衡些呢?至少,被遗忘的痛苦,可以不用她一个人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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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习惯冷冷淡淡,果真不是一般女子;他习惯吊儿啷当,绝非寻常庸俗男子!一冷一热,好个绝色!当冷热相遇时,很多事不必理解,不必剖心相倾,一切也就明了了;当绝色对决时,她们的日子,顿时热闹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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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琳琳是一只黑羊。她反骨又难缠、任性而妄为,她气死人不偿命,尤其卯上了他之后更是变本加厉……他没想过斯文的自己会和人打架,但他打了,对象是她。他没想过自律的自己会失去理智,但他就是抓狂了,对象还是她。他更是万万没想过自己会这么自找死路,但他就偏偏自找死路的--想跟她廝缠到你死我活、天荒地老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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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咪……」楚楚可怜的哀怨小女童声,似个小迷糊。啦啦啦……听不到听不到,她、什么也没听到!「妈!」酷酷小绅士,活像啥大企业二世主。当当当……看不到看不到!嗯,今天天气不错,适合饱餐一顿……「老妈!」淘气小子,没一刻静得下来。「老妈老妈老妈——」停--噢!可不可以别再叫她妈呀?人家可还是个黄花大闺女哩!她知道她知道,在市场供需失调下,那些个「小鬼」为了好投胎,抢她肚皮是抢得昏天暗地的,可,那也要看她有没有男人啊!歹势的很,活了二十几个年头——厚!真是气死人了!桃花二十多年不开,一开就是三朵,一个是恶劣的「青梅竹马」;一个是高傲的「企业骄子」;另一个是……呃,「准失业人口」?却是她暗恋的对象……唉!这些家伙到底懂不懂排队的美德呀!这般为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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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呵── 她是「抓耙仔」?她喜兴风作浪? 什么呀!这些自以为是天的臭男人啊, 自己滥情、没心少肺的不说,还怪她爱嚼舌根! 她不过是天性古道热肠、仗义执言罢了。 原来,远古至今,这些臭男人全是一个样── 呃……套句他们现代人的用词叫什么来着? 对!用下半身思考的男人! 居然还嫌她这个大唐皇朝的美女太肥了!可恶啊…… 咦?这……这个男人……胖胖的、圆圆的,有点小腹微凸…… 太好了!君子不「重」,则不威! 为了他,她得回去拿张休书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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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年三十七两,卖了! 这个价钱可比她那正牌牙婆的娘亲出的价还高还划算哩。 不是她邀功,若非她逼得死紧, 他哪有可能识得字,更甭论学会应对进退的礼仪! 看看!六年后的他果然不同凡响,成大器喽。 嗄?!他迢迢千里追她而来, 是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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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他不会吃她这根嫩苗解馋。有影呒?她倒觉得这个酷酷的香港仔满合她的脾胃……只消一眼,方笙就决定了!决定了——把自己刚满二十的身体奉送给他!这个人值得追来当丈夫,不管他是什么来头!呵!会顺利吗?应该会吧?截至目前为止,她还没碰到过能难倒她的事。这件事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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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年?他爱她爱了六年?就凭着她高中时期的一张照片,他竟深深地爱了她六年!?真是勇敢啊!这个男人……不过,算这家伙有脑筋!大夥儿拿她当哥儿们看,就他懂得欣赏她这个俊俏的美人!看来,她不爱上他,好像有点对不起他了?好吧!如果非要有个男人来爱的话,就挑他好了;虽说,她才刚认识他……只是,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个男人呢?自由保镳?黑道老大?还是大亨的儿子?管他是谁!爱上他,她的日子肯定是愈来愈有看头了!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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