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时代

黄金时代

作者:王小波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其中黄金时代一篇,从二十岁时就开始写,到将近四十岁时才完篇,其间很多次的重写。现在重读当年的书稿,几乎每句话都会使我汗颜,只有最后的定稿读起来感觉不同。这篇三万多字的小说里,当然还有不完美的地方,但是我看到了以后,丝毫也沒有改动的冲动。这说明小说有这样一种写法,虽然困难,但还不是不可能。这种写法就叫作追求对作者自己来说的完美。我相信对每个作者来说,完美都是存在的,只是不能经常去追求它。…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王小波
    它用爪子抓住岩石,加上一只手的帮助,缓缓地朝上爬,而一只手抓着一杆三箘叉,齿锋锐利,闪闪有光,无疑是一件人类智慧的产物。可是我并不因为这个怪物有人间兵器而产生什么生理上的好感:因为它有翅膀又有手,尽管像人,比两个头的怪物还可怕。你知道,就连鱼也只有一对前鳍,有两对前肢的东西,只有昆虫类里才有。
  • 作者:王小波
    这是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写完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了《变形记》(奥维德)的最后几行:吾诗已成。无论大神的震怒,还是山崩地裂,都不能把它化为无形!这篇粗陋的小说,当然不能和这位杰出诗人的诗篇相比。同时我想到的,还有逻辑学最基本的定理:A等于A,A不等于非A。这些话不是为我的小说而说,而是为智慧而说。在我看来,一种推理,一种关于事实的陈述,假如不是因为它本身的错误,或是相反的证据,就是对的。无论人的震怒,还是山崩地裂,无论善良还是邪恶,都不能使它有所改变。唯其如此,才能得到思维的快乐。而思维的快乐则是人生乐趣中最重要的一种。本书就是一本关天智慧,更确切地说,关于智慧的遭遇的书。
  • 作者:王小波
    现在似乎是上班的时节,每隔几分钟就有一个人进来。我没有手表,不知道是几点。但从太阳的高度来看,大概是十点钟。看来我是来得太早了。我对他们说:你早。他们也说:你早。多数人显得很冷淡,但不是对我有什么恶意,是因为这院子里的臭气。假如你正用手绢捂住口鼻,或者正屏住呼吸,大概也难以对别人表示好意。最后进来一个穿黄色连衣裙的女孩。她一见到我,就把白纱手绢从嘴上拿了下来,瞪大了眼睛说:你怎么出来了,你?这使我觉得自己是个炸尸的死人。这个姑娘圆脸,眼睛不瞪就很大,瞪了以后,连眼眶都快没有了。我觉得她很漂亮,又这样关心我,所以全部内脏都蠢蠢欲动。但她马上又转身朝门口看去,然后又回过头来说:她到医院去看你了,一会儿就来。我不禁问道:谁?她娇嗔地看了我一眼说:小黄嘛,还有谁。我谨慎地答道:是嘛……但是,小黄是谁?她马上答道:讨厌,又来这一套了;然后用手绢罩住鼻子,从我身边走开。
  • 作者:王小波
    夜里两点钟是最坏的时候,这时候你又困又冷,假如还不能上床睡觉,心情会很恶劣,坏念头也会油然而生……两点钟我坐在厨房里,听见有人在捅楼下的门。我认为他是个贼——虽然可能有人回来晚了,找不着钥匙,在那里瞎捅,不管是哪种情形,我都该下楼去看看。但我懒得动弹,住在这房子里的人不能指望夜里两点钟回来还有人给他开门,要是贼那就更好了:我就坐在这里等他。等他撬开了门,走进二楼的厨房时,我告诉他:他走错门了,这座破楼里住了七个穷学生。他马上会明白,这房子里没什么可偷的。也许他会说:sorry,撬坏了你的门,也许什么都不说——失望时最能考验一个人的教养,门坏了我不心疼:它是房东的,但我喜欢看到别人有教养。不说sorry我就骂他……当然,是用中文骂,让他听不懂。他身上没准还带着枪哪,听懂了就该拿枪打我了。
  • 作者:王小波
    下午,我回家的时候,看到地下室窗口的栅栏上趴着一只洁白的猫。它好象病了。我朝它走去时,它背对着我,低低的伏在那里,肚子紧紧的贴着铁条。我还从来没有见到过猫会这么谨小慎微的趴着,爪子紧紧的扒在铁条上。它浑身都在颤抖,头轻微的摇动着,耳朵在不停的转动,好象在追踪着每一个声响。。。。。。***提醒:此文比较恐怖。***
  • 作者:王小波
    高宗在世的时候,四海清平,正是太平盛世,普天下的货殖流到帝都。长安是当时世界上第一壮丽大城。城里立着皇上的宫城,说不尽的琼楼玉宇,雕梁画栋,无论巴格达的哈里发,还是波斯的皇帝,都没见过这样的宫殿。皇上有世界上最美的后妃,就连宫中的洗衣女,到土耳其的奴隶市场都能卖一斗珍珠的价钱。他还吃着洋人闻所未闻的美味,就连他的御厨泔水桶中的杂物都可以成为欧洲子爵、伯爵,乃至公爵、亲王席上的珍馐。他穿着金线剌绣的软缎,那是全世界的人都没见过的。皇上家里用丝绸做擦桌布,用白玉做磨刀石,用黄金做马桶,用安南的碧玉砌成浴池。他简直什么也不缺,于是他就得了轻微的抑郁症。。。。。。
  • 作者:王小波
    我住在立新街甲一号的破楼里。庚子年间,有一帮洋主子在此据守,招来了成千上万的义和团大叔,把它围了个水泄不通。他们搬来红衣炮、黑衣炮、大将军、过江龙、三眼铳、榆木喷、大抬杆儿、满天星、一声雷、一窝蜂、麻雷子、二踢脚、老头冒花一百星,铁炮铜炮烟花炮,鸟枪土枪滋水枪,装上烟花药、炮仗药、开山药、鸟枪药、耗子药、狗皮膏药,填以榴弹、霰弹、燃烧弹、葡萄弹、臭鸡蛋、犁头砂、铅子儿砂,对准它排头燃放,打了它一身窟窿,可它还是挺着不倒。直到八十多年后,它还摇摇晃晃地站着,我还得住在里面。。。。。。
  • 作者:王小波
    我呆在一个游艇里。这条船好像是在岸上,架在一个木架上修理。有关这条船,可以补充说,它是用层压板做成的,因为船壁上剥落了几处,薄薄的木片披挂下来。这让我想起了好几件往事:一件是我小时候到胡同口的肉铺去买肉馅,店员把肉馅裹在桦木膜里递给我;另一件是我上大学时,在礼堂里听大课,椅子上的书写板就是层压板的。看到这条船是层压板做的,我就暗自庆幸道,幸亏我没有驾着它出海。这条船实在是太小了,在里面连身都转不过来,驾着它出海一定要晕船(我既晕飞机,又晕小车,坐在这么一个小船里到了大海上,一定要把胆汁都吐出来),更何况它是木头片儿做的,肯定不太结实。可是船舱里有一面很大的舷窗,我从窗口往外看,看到远处有一个灯火通明的码头,但近处是一团漆黑,可是在一团漆黑中,有一些模模糊糊的东西。我俯下身去,想要看清楚那是一些什么东西。就在这时,有人从外面朝舷窗开了一枪——这就是说,舷窗上出现了一个星形的洞,而舱里的壁板乒地一声碎了一块。这一枪着实让我惭愧,因为假如我告诉别人说,有人朝我开了一枪,他们一定会以为我在编故事。那一枪打来时,我影影绰绰想到了它的缘由,头天晚上在海上,我看到两条渔船在交接东西。。。。。。
  • 作者:王小波
    现在是夜里两点钟;是一天最黑暗的时刻。我在给电脑编程序;程序总是调不通——我怀念早期的PC机,还有DOS系统。在那上面我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现在的机器是些可怕的东西,至于win95,这是一场浩劫。最主要的问题还不在于技术进步,而是我老了,头脑迟钝,记忆力减退,才看过的东西就忘掉,得写在手上才成——手才是多大的地方。人的手腕上应接长两面蒲扇,除了可以往上写字,还可以扇风——我觉得浑身燥热。写这些事没有人爱看。我来讲个故事吧——
  • 作者:王小波
    再过一百年,人们会这样描述现在的北京城:那是一大片灰雾笼罩下的楼房,冬天里,灰雾好象冻结在天上。每天早上,人们骑着铁条轮子的自行车去上班。将来的北京人,也许对这样的车子嗤之以鼻,也可能对此不胜仰慕,具体怎样谁也说不准。将来这样的车子可能都进了博物馆,但也可能还在使用,具体会怎样谁也说不准。将来的人也许会这样看我们:他们每天早上在车座上磨屁股,穿过漫天的尘雾,到了一座楼房面前,把那个洋铁皮做的破烂玩艺锁起来,然后跑上楼去,扫扫地,打一壶开水,泡一壶茶,然后就坐下来看小报,打呵欠,聊大天,打瞌睡,直到天黑。但是我不包括在这些人之内。每天早上我不用骑车上班,因为我住在班上。我也不用往楼上跑,因为我住在地下室,上班也在地下室,而且我从来不扫地。我也不打开水,从来是喝凉水。每天早上我从床上起来,坐到工作台前,就算上了班。这时候我往往放两个响屁,标志着我也开始工作了。我呆的地方一天到晚总是只有一个人,所以放响屁也不怕别人听见。。。。。。
  • 作者:王小波
    这是一本关于性爱的书。性爱受到了自身力量的推动,但自发地做一件事在有的时候是不许可的,这就使事情变得非常的复杂。举例言之,颐和园在我家北面,假如没有北这个方向的话,我就只好向南走,越过南极和北极,行程四万余公里到达那里。我要说的是:人们的确可以牵强附会地解释一切,包括性爱在内。故而性爱也可以有最不可信的理由。作者 93/7/16有关这本书: 王二1993年夏天四十二岁,在一个研究所里做研究工作。在作者的作品里,他有很多同名兄弟。作者本人年轻时也常被人叫作王二,所以他也是作者的同名兄弟。和其他王二不同的是,他从来没有插过队,是个身材矮小,身体结实,毛发很重的人。
  • 作者:王小波
    我舅舅上个世纪(20世纪)末生活在世界上。有件事我们大家都知道:在中国,历史以三十年为极限,我们不可能知道三十年以前的事。我舅舅比我大了三十多岁,所以他的事我就不大知道——更正确的说法是不该知道。他留下了一大堆的笔记、相片,除此之外,我还记得他的样子。他是个肤色黝黑的大个子,年轻时头发很多,老了就秃了。他们那个时候的事情,我们知道的只是:当时烧煤,烧得整个天空乌烟障气,而且大多数人骑车上班。自行车这种体育器械,在当年是一种代步工具,样子和今天的也大不相同,在两个轮子之间有一个三角形的钢管架子,还有一根管子竖在此架子之上。流传到现在的车里有一小部分该管子上面有个车座,另一部分上面什么都没有;此种情形使考古学家大惑不解,有人说后一些车子的座子遗失了,还有人提出了更深刻的解释——当时的人里有一部分是受信任的,可以享受比较好的生活,有座的车就属于他们。另一部分人不受信任,所以必须一刻不停地折磨自己,才能得到活下去的权利,故而这种不带座子的自行车就是他们对肛门、会阴部实施自残自虐的工具。根据我的童年印象,这后一种说法颇为牵强。我还记得人们是怎样骑自行车的。但是我不想和权威争辩——上级现在还信任我,我也不想自讨没趣。。。。。。
  • 作者:王小波
    王二生在北京城,我就是王二。夏天的早上,我骑车子去上班,经过学校门口时,看着学校庄严的大门,看着宽阔的操场和操场后面高耸的烟囱,我忽然觉得:无论如何,我也不能相信。仿佛在不久之前,我还是初一的学生。放学时在校门口和同学们打书包仗。我的书包打在人身上一声闷响,把人家摔出一米多远。原来我的书包里不光有书,还有一整块板砖。那时节全班动了公愤,呐喊一声在我背后追赶。我奔过操场,逃向那根灰色的烟囱。后来校长出来走动,只见我高高爬在脚手梯上,迎着万里东风,敞开年轻的胸怀,高叫着:×你妈!谁敢上来我就一脚踹他下去!这好像是刚刚发生的事情。转眼之间我就长大了很多,身高一米九十,体重八十多公斤。无论如何,一帮初一的男孩子不能把这样一条大汉撵得爬上烟囱,所以我绝不相信。。。。。。
  • 作者:王小波
    王二年表:一九五○年出生。一九六六至一九六八年,文化革命。住在矿院,是一名中学生,目睹了贺先生跳楼自杀和李先生龟头血肿。一九六八年,和许由在地下室造炸药玩,出了事故,大倒其霉。先被专政,后被捕,挨了很多揍。一九六九至一九七二年,被释放。到云南插队。认识陈清杨。一九七二年至一九七七年、在京郊插队。与小转铃交好。与刘先生结识,刘老先生死。后来上调回城,在街道厂当工人。一九七七至一九八一年,上大学。一九八一至一九八四年,毕业,三十而立。与二妞子结婚。一九八五至一九九○年,与旧情人线条重逢,很惊讶地发现她己嫁了李先生。出国读学位。丧父。离婚。回国。一九九○年,四十岁。
  • 作者:王小波
    这件事发生在南方一个小城市里,市中心有个小公园,公园里有个派出所。有一天早上,有一位所里的小警察来上班,走进这间很大的办公室。在他走进办公室之前,听到里面的欢声笑语,走进去之后,就遇到了针对他的寂静。在一片寂静之中,几经传递之后,一个大大的黄信封支到了他的手里。给他这个信封的警察还说:小史,这些邮票归我了。小史看到这个大信封上的笔迹和花花绿绿的香港邮票,就知道它是谁寄来的。在这个屋子里,在这些人目光的注视之下,当然以暂时不打开信封为好。但是他忍耐不住,还是打开了。信封里除了一本薄薄的书,别无他物,甚至书里也没有一封夹带的信,扉页上也没有一行手写的字。小史在翻过了这本书之后,感到失望。就在这时,他看到扉页上印着:献给我的爱人看到了这行字,他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好像有一块石头落了地。他甚至还用手指仔细擦了一下这行字,然后把它锁在了抽屉里,出门去了。
  • 作者:王小波
    李靖、红拂、虬髯,世称风尘三侠。事载杜光庭《虬髯客传》,颇为人所乐道。然杜氏恶撰,述一漏百,且多谬误。外子王二,博览群书,竭十年心力方成此篇,所录三侠事,既备且凿。外子为营此篇,寝食俱废。洗裤子换煤气全付脑后,买粮食倒垃圾未挂于心,得暇辄稳坐于案前,吞云吐雾,奋笔疾书。今书已成,余喜史家案头,又添新书,更喜日后家事,彼无遁词,遂成此序。丙寅年夏日,王门胡氏焚香敬撰。根据史籍记载,大唐卫国公李靖少年无行。隋炀帝下江都那几年,他在洛阳城里,欺行霸市,征收老实市民的保护费。俗话说,奇人自有异相。这位大叔生得身高八尺,膀阔三停,虎背熊腰,鹰鼻大眼,声如熊罴,肌肉发达,有过人之力,头发胡子是黑的,体毛是金黄色。说出话来,共鸣在肚脐眼下面。要是在现代,他就在歌剧院唱男低音啦,也不必在街上当流氓。他的两只眼睛颜色不同,一只绿一只紫。看见这位爷们走过来,路边的小贩马上在摊头放十枚铜钱。他过去以后,这些钱就没了。。。。。。
  • 作者:王小波
    从很小时开始,我就想当艺术家。艺术家穿着灯芯绒的外套,留着长头发,蹲在派出所的墙下──李家口派出所里有一堵磨砖对缝的墙,颜色灰暗;我小舅经常蹲在这堵墙下,鼓起了双腮。有些时候,他身上穿的灯芯绒外套也会鼓起来,就如渡黄河的羊皮筏子,此时他比平时要胖。这件事留给我一个印象,艺术家是一些口袋似的东西。他和口袋的区别是:口袋绊脚,你要用手把它挪开;艺术家绊脚时,你踢他一下,他就自己挪开了。在我记忆之中,一个灰而透亮的垂直平面(这是那堵墙的样子)之下放了一个黄色(这是灯芯绒的颜色)的球,这就是小舅了。在派出所里能见到小舅。派出所是一个灰砖白墙的院子,门口有一盏红灯,天黑以后才点亮。那里的人一见到我就喊:啊!大画家的外甥来了!有种到了家的气氛。正午时分,警察在门边的小房间里煮切面,面汤的气味使人倍感亲切。附近的一座大地咖啡馆里也能见到小舅,里面总是黑咚咚的,不点电灯,却点腊烛,所以充满了呛人的石腊味。在咖啡馆里看人,只能看到脸的下半截,而且这些脸都是红扑扑的,像些烤乳猪。他常在那里和人交易,也常在那里被人逮住,罪名是无照卖画。小舅常犯这种错误,因为他是个画家,却没有画家应有的证件。被逮住以后,就需要人领了。。。。。。
  • 作者:王小波
    有一个地方,那里的天总是蓝澄澄,和暖的太阳总是在上面微笑着看着下面。有一条江,江水永远是那么蓝,那么清澄,透明得好像清晨的空气。江岸的山就像路边的挺拔的白杨树,不高,但是秀丽,上面没有高大的森林,但永远是郁郁葱葱;山并不是绵延一串,而是一座座、独立的、陡峭的,立在那里,用幽暗的阴影俯视着江水,好像是和这条江结下了不解之缘的亲密伴侣。
  • 作者:王小波
    肃宗时薛嵩在湖南做沅西节度使,加兵部尚书、户部左侍郎、平南大将军衔,是文从一品、武一品的大员。妻常氏,封安国夫人。子薛湃,封龙骑尉。沅西镇领龙陵、凤凰两军,治慈利等七州八县,镇所在凤凰寨,显赫一时。有一天早上,薛嵩早起到后院去。此时晨光熹微,池水不兴波,枝头鸟未啼,风不起雾未聚,节度大人在后园,见芭蕉未黄,木瓜未熟,菠萝只长到拳头大小。这一园瓜果都不堪食。节度大人看了,有点嘴酸。正在没奈何时,忽然竹林里刷啦啦响,好似猪崽子抢食一样,钻出一个刺客来,此人浑身涂着黑泥,只露眼白和白牙;全身赤裸,只束条丁字带儿,胸前一条皮带,上挂七八把小平斧,手握一口明晃晃的刀,径奔薛节度而来,意欲行刺。薛节度手无寸铁,无法和刺客理论,只得落荒而逃。那刺客不仅是追,还飞了薛嵩一斧,从额角擦过。薛嵩直奔到檐下,抢一条苦竹枪在手(此物是一条青竹制成,两端削尖,常用来担柴担草,俗称尖担是也),转身要料理这名刺客。那刺客见薛节度有枪在手,就不敢来见高低,转身就跑。薛嵩奋起神威,大吼一声,目眺尽裂,把手中枪掷出去,正中那刺客后心,把他扎了个透心凉。办完了这桩事儿,他觉得脸上麻麻痒痒,好像有蚂蚁在爬,伸手一摸,沾了一手血。原来那一斧子并不是白白从额面擦过去的,它带走了核桃大小一块皮肉。他赶紧跑回屋去。这间屋子可不是什么青堂瓦舍,而是一问摇摇晃晃的竹楼。竹板地板木板墙。房里也没有绸缎的帷幕,光秃秃的到处一览无遗。他叫侍妾红线给他包扎伤口。这位侍妾也非细眉细目粉雕也似的美人——头上梳风头髻,插紫金钗,穿丝纱衣袍,临镜梳妆者。此女披散着一头乌发,在板铺上睡着未起,一看薛嵩像血葫芦一样跑了进来,不惟不大叫一声晕厥过去,反而大叫一声迎将过来。她身上不着一丝,肤色如古铜且发亮,长臂长腿,皮肉紧绷绷,矫捷如猿猱,不折不扣是个小蛮婆。。。。。。
  • 作者:王小波
    来吧,孩子,让我们一起升到高空,来看看脚下的大地吧。在金色的阳光照耀下,翠绿的山峦显出琉璃瓦的光泽,蓝色的大河在它们中间像一条条巨蟒般缓缓的爬动。偶而,群山中的湖泊猛然发出镜子般的闪光。在陆地的尽头,大海蔚蓝色的波涛中间,有一条狭长的陆地,好像大陆朝海洋的胸膛伸出去的一条手臂。这一块金黄色的土地呀,多少黄昏,多少夜晚,我就在那里独步徘徊,想念着你们。你看到了吗?那墨绿色的一丛,那里是一片高大的杨树和槐树。他们的叶片正在阳光下懒洋洋的耳语。在它的遮蔽下,有一个很大的村庄,我给你们讲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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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老大哥每天早上,王二都要在床上从一数到十。这件事具有决定一天行止的意义。假如数出来是一个自然数列,那就是说,他还得上班,必须马上起床。假如数出的数带有随机的性质,他就不上班了,在床上舒舒服服地睡下去。假如你年龄不小并且曾在技术部工作多年,可能也会这样干。因为过去你遇到过这种情况:早上到班时,忽然某个同事没来。下班时大家去看他,他也不在家。问遍了他的亲戚朋友,都不知他上哪儿去了。在这种情况下,你作为部里的老大哥,就会提心吊胆,生怕他从河里浮出来,脑盖被打得粉碎——这种情况时有发生。过些日子你收到一张通知:某同志积劳成疾,患了数盲症,正在疗养。这时你只好叹口气,从花名册上勾去他的名字,找人作见证,砸他的柜子,撬他的抽屉,取出他的技术文件,把他手上的活分给大家;再过些日子,他就出来了,但不是从河里出来——简言之,上了电视,登上报纸,走上了领导岗位,见了面也不认识你。这一切的契机就是数盲症。这种病使你愤愤不已、心理不平衡,但是始终不肯来光顾你,你恨数盲症,又怕得数盲症,所以就猜测并且试探它发作起来是何种情形。未离婚时,我前妻见到我这种五迷三道的样子,就说:你简直像女孩子怕强奸一样。我认为这是个有益的启示,遗憾的是我没当过女孩子,不知道是怎样一种情形;问她她也不肯讲。她甚至不肯告诉我数盲症是像个男人呢,还是像男人的那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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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荒岛上迎接黎明。太阳初升时,忽然有十万支金喇叭齐鸣。阳光穿过透明的空气,在暗蓝色的天空飞过。在黑暗尚未褪去的海面上燃烧着十万支蜡烛。我听见天地之间钟声响了,然后十万支金喇叭又一次齐鸣。我忽然泪如雨下,但是我心底在欢歌。有一柄有弹性的长剑从我胸中穿过,带来了剧痛似的巨大快感。这是我一生最美好的时刻,我站在那一个门坎上,从此我将和永恒连结在一起……因为确确实实地知道我已经胜利,所以那些燃烧的字句就在我眼前出现,在我耳中轰鸣。这是一首胜利之歌,音韵铿锵,有如一支乐曲。我摸着水湿过的衣袋,找到了人家送我划玻璃的那片硬质合金。于是我用有力的笔迹把我的诗刻在石壁上,这是我的胜利纪念碑。在这孤零零的石岛上到处是风化石,只有这一片坚硬而光滑的石壁。我用我的诗把它刻满,又把字迹加深,为了使它在这人迹罕至的地方永久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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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钟山的早期作品.
  • 作者:塔基亚娜法师
    (入v啦,需要金主爸爸们的投喂呀~)(猫猫卖萌脸)(跪求别养肥,有留言才有动力加更~)预收《在优雅朋克世界当调酒师》,多多收藏早早开坑!(文案在后面)本文文案:阿尔米亚在人类社会之外野蛮生长了十几年。别人问她什么是羽扇文法,熏香唱片,什么是巨轮工厂,宝石红酒等等,她都一概不知。贵族小姐们轻蔑地看着她,摇着丝绢做的华丽扇子在背后嘲讽。她的亚父斯特格大公准备让她去和隔壁郡的痴傻少爷联姻,用一个毫无感情的女儿换取稀少尊贵的卫道士。阿尔米亚勾起嘴角。人类总是底色卑劣,自以为是。她温婉低头,微笑答应,提着裙摆坐上了前往联姻对象的列车。没想到一下车,就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联姻对象换下了以往冷硬的军式制服,穿着一身剪裁精良的西装,静然而立,一副绅士有礼的姿态,再不复曾经的清冷纯情。你好,拉尔曼郡的贵族小姐。他低头在她耳边轻声说道。好久不见,格尔郡的痴傻少爷。阿尔米亚面带微笑,讥诮回应。高冷清贫的审判者摇身一变成了伯爵少爷,肆意妄为的捕猎高手成了贵族小姐。两人不约而同地掩饰表情,在无数视线下优雅会面。待到无人处,阿尔米亚轻踮脚尖,勾住那道清瘦的脖颈,言简意赅:血。他修长的指节微屈,慢条斯理掀开雪白的襟领。荣幸之至。乖张魔女不按套路出牌纯情男主乖乖让她吸血注意:1、前期是公路文,慢热2、女主特立独行;成长型女主。3、私设满天,莫要考据4、后期补充(文案留于9/16)——预收《在优雅朋克世界当调酒师》——作为现代社会所学专业是葡萄载培和酿造技艺的悲惨大学生无花来说,她面临着毕业即失业的惨淡前路。转行不成只能去当卖酒员的她,却误入了新世界。看着奈菲尔铁塔边漂浮的巨大机械飞船,天空悬浮移动的人工岛屿,满大街往来的奇异人士,还有无数亮着荧光的事物在闪现……哦,前方那个优雅的女士撩起了精美的裙摆,将自己的机械腿卸了下来,完美砸中前方逃窜的那个扒手……扒手脑袋开花,许多零件裂开,蹦了无花一脸。无花:扒手:优雅女士:O(_)O谁来告诉她,如何在这个混合了古典朋克、魔法玄学、精灵异兽等一系列要素的世界活下去?作为优雅朋克世界的黑户,无花苦思冥想新出路。但当看到朋克世界里的人们贫匮的酒类商品后,她终于觉得自己的专业有用武之地了!黑兰地、短岛红茶、火焰威土忌,熏风鸭尾酒……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她调不出的酒~入驻一家濒临倒闭的酒馆,无花凭借自己高超新颖的调酒技术和酿造的奇奇特特上头美味的酒类收获不少顾客,让酒馆起死回生。正当无花等待升职加薪时,她惊恐地发现,酒馆居然动了起来!w(??)w酷老板!咱们酒馆怎么突然飞起来了啊!前方戴着墨镜的螳螂老板举着香槟,转头就看到吓白小脸的无花。因为我们是旅行酒馆~坐稳扶好,酒馆要穿越云层咯~慢热,另类种田文,日常番。
  • 作者:墨鸦青
    入v公告:本文将于9月7日周四(倒)V,倒v章节从28章开始,看过的读者请勿重复购买哦,入V将三更奉上。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往后也请继续支持江絮穿越十年,平凡普通,所求不过家人平安喜乐;怎奈命运捉弄,偏生在这个时候,历经两百年繁荣的王朝,迎来了末路;天下大乱,群雄割据,生灵涂炭,民不聊生;她在乱世中流离颠沛,见证人情冷暖,悲欢离合;正如戏文里唱的那样,眼见他起朱楼,眼见他楼塌了,而她始终只是个看客;阅读指南:1: 非爽文,女主是扛摄影机的,天下是别人在斗,她只是参与者,改变不了命运;2: 有男主,男非女处,感情戏份少,介意勿入3: 私设如山,勿考究江絮以为的穿越:高门贵女,奴仆环绕,每天只需要忧心到底选哪个表哥当夫君好呢?实际上她的穿越:听说张家反了跑路听说郡守反了再跑听说。。。。够了!不就是造反嘛!我也会!()封面图源:图寻画艺太太 封面字体:演示佛系体
  • 作者:匹萨娘子
    元朔十九年,天京城破。南北两宫,火焰相接;长乐宫廷,尽为焦土。千里勤王的青隽节度使从太监床下找到大夏最后一名皇子,心满意足地带着新帝回青州号令诸侯了。回想这天京一日游,青隽节度使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找到传说中用和氏璧打造的传国玉玺。千里之外,尼姑庵里。带发修行的姬萦听闻噩耗,立誓为枉死的百姓报仇。她高高兴兴地挖出后院歪脖子树下的传国玉玺。本文又名《角逐奥斯卡金奖的公主》、《扛鼎的霸道公主》、《不走寻常路的公主》阅读需知:1.故事为主,重人才收集,无军事少争霸2.不写完美无缺的纸片人3.古代人做古代事,除主角外的人权无法保证4.低武世界,极个别人物武力值接近中武5.接受写作指导但不一定会采纳,欢迎捉虫,V章捉虫有红包6.看文图个乐呵,不乐呵及时止损入v公告:5.11入v
  • 作者:番茄酱不是人
    【请仔细阅读食用说明,作话有小剧场掉落请注意查收!本文预计13号入v!】小夏晴乃22岁,一名少女漫画家。她的优点显而易见:【勤奋学习,虚心请教。】(公认)至于缺点嘛——小晴乃。我喜欢你。面对幼驯染的突然发言,小夏晴乃回以灿烂微笑。我也最喜欢小萩了!是在告白的萩原:……诶?【是个笨蛋。】(公认)小夏晴乃恋爱了,但是她对现实恋爱一窍不通,不过没关系,要说为什么因为她还有少女漫!生活离不开少女漫的!恋爱更不离开!少女漫:kiss就要强势且突然!小夏晴乃:懂了ovo于是,她踮起脚尖,揪住恋人的衣领向下,蜻蜓点水般的吻落下,小夏晴乃看着对方一瞬惊讶的表情骄傲:不愧是我!萩原恋爱了。他的恋人从小想法就很神奇,下一秒的举动完全让人猜不到,成为漫画家之后更是如此。但——很可爱。被恋人亲到的时候,他有些惊讶,果然还是猜不透她的想法。她看起来非常开心。真可爱。不过——萩原捧住她的脸颊,俯身逼近。这样才算kiss哦~【小剧场:同样是少女漫画家的野崎:按照这种设定来看,小夏姐你和你的男朋友应该要经过误会、冷战、吵架、情敌危机、分手,最终在各自好友、也许还会有情敌的帮助下,解除误会,认识到了自己的真心,然后重归于好,结局he。佐仓:不要什么都套进少女漫画啊野崎君!小夏晴乃:原来如此,你说得对。佐仓:晴乃姐也是不要什么话都信啊!】阅读须知:1.1v1,男主hagi,恋爱喜剧(沙雕日常)不止有爱情,还有亲情和友情!女主是笨蛋(划重点),脑回路清奇且迟钝,但会打直球,全员助攻!2.全员存活,不参与主线,不长,小甜饼,私设很多。3.会玩其他动漫梗,总之想写个欢快的故事!
  • 作者:日日复日日
    (正文第三人称)我是一本仙侠小说里的炮灰女配,仗着身份崇高,地位显赫,便任性妄为,肆意欺辱他人。愚蠢,恶毒,但又实在美丽。以上,是那个霸占了我身躯的穿越女对我的评价。她随身带着一个攻略系统,在系统的指示下,要去救赎一个在未来会颠覆三界的大反派,阻止他黑化。我每每看到她顶着我的脸和身份,对着一个连为我提鞋都不配的贱种卑躬屈膝,阿谀谄媚,我就想撕碎他们两个人。更让我怨恨的是,我身边的人,没有一个人发现她不对劲,就算发现了,也认为现在的穿越女比我更好,我的亲人朋友全叛变成了她的亲人朋友,对她比对当初的我还要亲近宠爱。我的怨恨与日俱增,直到全文走向结局,他们在所有亲朋好友的见证下,举行大婚。在大婚之日,系统给了穿越女两个选择:留在书中世界和男主一生一世一双人,抑或是,回到现实世界。穿越女纠结许久,最终选择了后者。穿越女离开,我重新回到自己的身体里,睁开眼的第一时间,就看到那个被救赎的小贱种站在我面前,含情脉脉地将一样精致的定情信物交到我手里。他说,这簪子可以破他不死不灭之身,他将唯一能杀死他的利刃交付到我手上,以证自己情深。我接过发簪,十分感动,反手将尖锐的簪子用力地捅进了他的心口里。小贱种捂着心口,难以置信地盯着我,问:为什么?我笑了笑,一脸无辜地睁大眼睛:我只是想试试看,没想到竟然是真的。语罢,将簪子又狠狠往他心脏里送入两寸。*文案上这个不是男主,男主另有其人。*【【非真善美女主,女主性格和心理有很大的创伤缺陷,非常不完美,但会成长,请注意避雷】】*文案2023.1.3存档微博,封面为作者约稿。
  • 作者:香弥
    全世界没看过比他更痴情的了,打小他就喜欢她,示爱的手段是欺负她,骗她吃酸芒果,说她全身圆的乱取绰号,还扑到她身上把她当狗舔,要脱她衣服,拜托,他那时才六岁耶,已经越级装成熟,想做大人爱做的事,长大上学后他当起她的跟屁虫,她跟男生讲话,他马上把人抓去巷子扁,问他将来的梦想是什么,他居然说:「我的梦想是娶妳当老婆。」撂话不够,竟真霸王硬上的吃了她,她的第一次就这样没了,不能原谅!她决定出国作考古研究,不准他跟,罚他在古董店里守三年,每天望她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