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毛水怪

绿毛水怪

作者:王小波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它用爪子抓住岩石,加上一只手的帮助,缓缓地朝上爬,而一只手抓着一杆三箘叉,齿锋锐利,闪闪有光,无疑是一件人类智慧的产物。可是我并不因为这个怪物有人间兵器而产生什么生理上的好感:因为它有翅膀又有手,尽管像人,比两个头的怪物还可怕。你知道,就连鱼也只有一对前鳍,有两对前肢的东西,只有昆虫类里才有。…

最新更新二、绿毛水怪

《绿毛水怪》全文阅读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王小波
    这是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写完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了《变形记》(奥维德)的最后几行:吾诗已成。无论大神的震怒,还是山崩地裂,都不能把它化为无形!这篇粗陋的小说,当然不能和这位杰出诗人的诗篇相比。同时我想到的,还有逻辑学最基本的定理:A等于A,A不等于非A。这些话不是为我的小说而说,而是为智慧而说。在我看来,一种推理,一种关于事实的陈述,假如不是因为它本身的错误,或是相反的证据,就是对的。无论人的震怒,还是山崩地裂,无论善良还是邪恶,都不能使它有所改变。唯其如此,才能得到思维的快乐。而思维的快乐则是人生乐趣中最重要的一种。本书就是一本关天智慧,更确切地说,关于智慧的遭遇的书。
  • 作者:王小波
    现在似乎是上班的时节,每隔几分钟就有一个人进来。我没有手表,不知道是几点。但从太阳的高度来看,大概是十点钟。看来我是来得太早了。我对他们说:你早。他们也说:你早。多数人显得很冷淡,但不是对我有什么恶意,是因为这院子里的臭气。假如你正用手绢捂住口鼻,或者正屏住呼吸,大概也难以对别人表示好意。最后进来一个穿黄色连衣裙的女孩。她一见到我,就把白纱手绢从嘴上拿了下来,瞪大了眼睛说:你怎么出来了,你?这使我觉得自己是个炸尸的死人。这个姑娘圆脸,眼睛不瞪就很大,瞪了以后,连眼眶都快没有了。我觉得她很漂亮,又这样关心我,所以全部内脏都蠢蠢欲动。但她马上又转身朝门口看去,然后又回过头来说:她到医院去看你了,一会儿就来。我不禁问道:谁?她娇嗔地看了我一眼说:小黄嘛,还有谁。我谨慎地答道:是嘛……但是,小黄是谁?她马上答道:讨厌,又来这一套了;然后用手绢罩住鼻子,从我身边走开。
  • 作者:王小波
    夜里两点钟是最坏的时候,这时候你又困又冷,假如还不能上床睡觉,心情会很恶劣,坏念头也会油然而生……两点钟我坐在厨房里,听见有人在捅楼下的门。我认为他是个贼——虽然可能有人回来晚了,找不着钥匙,在那里瞎捅,不管是哪种情形,我都该下楼去看看。但我懒得动弹,住在这房子里的人不能指望夜里两点钟回来还有人给他开门,要是贼那就更好了:我就坐在这里等他。等他撬开了门,走进二楼的厨房时,我告诉他:他走错门了,这座破楼里住了七个穷学生。他马上会明白,这房子里没什么可偷的。也许他会说:sorry,撬坏了你的门,也许什么都不说——失望时最能考验一个人的教养,门坏了我不心疼:它是房东的,但我喜欢看到别人有教养。不说sorry我就骂他……当然,是用中文骂,让他听不懂。他身上没准还带着枪哪,听懂了就该拿枪打我了。
  • 作者:王小波
    下午,我回家的时候,看到地下室窗口的栅栏上趴着一只洁白的猫。它好象病了。我朝它走去时,它背对着我,低低的伏在那里,肚子紧紧的贴着铁条。我还从来没有见到过猫会这么谨小慎微的趴着,爪子紧紧的扒在铁条上。它浑身都在颤抖,头轻微的摇动着,耳朵在不停的转动,好象在追踪着每一个声响。。。。。。***提醒:此文比较恐怖。***
  • 作者:王小波
    高宗在世的时候,四海清平,正是太平盛世,普天下的货殖流到帝都。长安是当时世界上第一壮丽大城。城里立着皇上的宫城,说不尽的琼楼玉宇,雕梁画栋,无论巴格达的哈里发,还是波斯的皇帝,都没见过这样的宫殿。皇上有世界上最美的后妃,就连宫中的洗衣女,到土耳其的奴隶市场都能卖一斗珍珠的价钱。他还吃着洋人闻所未闻的美味,就连他的御厨泔水桶中的杂物都可以成为欧洲子爵、伯爵,乃至公爵、亲王席上的珍馐。他穿着金线剌绣的软缎,那是全世界的人都没见过的。皇上家里用丝绸做擦桌布,用白玉做磨刀石,用黄金做马桶,用安南的碧玉砌成浴池。他简直什么也不缺,于是他就得了轻微的抑郁症。。。。。。
  • 作者:王小波
    我住在立新街甲一号的破楼里。庚子年间,有一帮洋主子在此据守,招来了成千上万的义和团大叔,把它围了个水泄不通。他们搬来红衣炮、黑衣炮、大将军、过江龙、三眼铳、榆木喷、大抬杆儿、满天星、一声雷、一窝蜂、麻雷子、二踢脚、老头冒花一百星,铁炮铜炮烟花炮,鸟枪土枪滋水枪,装上烟花药、炮仗药、开山药、鸟枪药、耗子药、狗皮膏药,填以榴弹、霰弹、燃烧弹、葡萄弹、臭鸡蛋、犁头砂、铅子儿砂,对准它排头燃放,打了它一身窟窿,可它还是挺着不倒。直到八十多年后,它还摇摇晃晃地站着,我还得住在里面。。。。。。
  • 作者:王小波
    我呆在一个游艇里。这条船好像是在岸上,架在一个木架上修理。有关这条船,可以补充说,它是用层压板做成的,因为船壁上剥落了几处,薄薄的木片披挂下来。这让我想起了好几件往事:一件是我小时候到胡同口的肉铺去买肉馅,店员把肉馅裹在桦木膜里递给我;另一件是我上大学时,在礼堂里听大课,椅子上的书写板就是层压板的。看到这条船是层压板做的,我就暗自庆幸道,幸亏我没有驾着它出海。这条船实在是太小了,在里面连身都转不过来,驾着它出海一定要晕船(我既晕飞机,又晕小车,坐在这么一个小船里到了大海上,一定要把胆汁都吐出来),更何况它是木头片儿做的,肯定不太结实。可是船舱里有一面很大的舷窗,我从窗口往外看,看到远处有一个灯火通明的码头,但近处是一团漆黑,可是在一团漆黑中,有一些模模糊糊的东西。我俯下身去,想要看清楚那是一些什么东西。就在这时,有人从外面朝舷窗开了一枪——这就是说,舷窗上出现了一个星形的洞,而舱里的壁板乒地一声碎了一块。这一枪着实让我惭愧,因为假如我告诉别人说,有人朝我开了一枪,他们一定会以为我在编故事。那一枪打来时,我影影绰绰想到了它的缘由,头天晚上在海上,我看到两条渔船在交接东西。。。。。。
  • 作者:王小波
    现在是夜里两点钟;是一天最黑暗的时刻。我在给电脑编程序;程序总是调不通——我怀念早期的PC机,还有DOS系统。在那上面我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现在的机器是些可怕的东西,至于win95,这是一场浩劫。最主要的问题还不在于技术进步,而是我老了,头脑迟钝,记忆力减退,才看过的东西就忘掉,得写在手上才成——手才是多大的地方。人的手腕上应接长两面蒲扇,除了可以往上写字,还可以扇风——我觉得浑身燥热。写这些事没有人爱看。我来讲个故事吧——
  • 作者:王小波
    再过一百年,人们会这样描述现在的北京城:那是一大片灰雾笼罩下的楼房,冬天里,灰雾好象冻结在天上。每天早上,人们骑着铁条轮子的自行车去上班。将来的北京人,也许对这样的车子嗤之以鼻,也可能对此不胜仰慕,具体怎样谁也说不准。将来这样的车子可能都进了博物馆,但也可能还在使用,具体会怎样谁也说不准。将来的人也许会这样看我们:他们每天早上在车座上磨屁股,穿过漫天的尘雾,到了一座楼房面前,把那个洋铁皮做的破烂玩艺锁起来,然后跑上楼去,扫扫地,打一壶开水,泡一壶茶,然后就坐下来看小报,打呵欠,聊大天,打瞌睡,直到天黑。但是我不包括在这些人之内。每天早上我不用骑车上班,因为我住在班上。我也不用往楼上跑,因为我住在地下室,上班也在地下室,而且我从来不扫地。我也不打开水,从来是喝凉水。每天早上我从床上起来,坐到工作台前,就算上了班。这时候我往往放两个响屁,标志着我也开始工作了。我呆的地方一天到晚总是只有一个人,所以放响屁也不怕别人听见。。。。。。
  • 作者:王小波
    这是一本关于性爱的书。性爱受到了自身力量的推动,但自发地做一件事在有的时候是不许可的,这就使事情变得非常的复杂。举例言之,颐和园在我家北面,假如没有北这个方向的话,我就只好向南走,越过南极和北极,行程四万余公里到达那里。我要说的是:人们的确可以牵强附会地解释一切,包括性爱在内。故而性爱也可以有最不可信的理由。作者 93/7/16有关这本书: 王二1993年夏天四十二岁,在一个研究所里做研究工作。在作者的作品里,他有很多同名兄弟。作者本人年轻时也常被人叫作王二,所以他也是作者的同名兄弟。和其他王二不同的是,他从来没有插过队,是个身材矮小,身体结实,毛发很重的人。
  • 作者:王小波
    我舅舅上个世纪(20世纪)末生活在世界上。有件事我们大家都知道:在中国,历史以三十年为极限,我们不可能知道三十年以前的事。我舅舅比我大了三十多岁,所以他的事我就不大知道——更正确的说法是不该知道。他留下了一大堆的笔记、相片,除此之外,我还记得他的样子。他是个肤色黝黑的大个子,年轻时头发很多,老了就秃了。他们那个时候的事情,我们知道的只是:当时烧煤,烧得整个天空乌烟障气,而且大多数人骑车上班。自行车这种体育器械,在当年是一种代步工具,样子和今天的也大不相同,在两个轮子之间有一个三角形的钢管架子,还有一根管子竖在此架子之上。流传到现在的车里有一小部分该管子上面有个车座,另一部分上面什么都没有;此种情形使考古学家大惑不解,有人说后一些车子的座子遗失了,还有人提出了更深刻的解释——当时的人里有一部分是受信任的,可以享受比较好的生活,有座的车就属于他们。另一部分人不受信任,所以必须一刻不停地折磨自己,才能得到活下去的权利,故而这种不带座子的自行车就是他们对肛门、会阴部实施自残自虐的工具。根据我的童年印象,这后一种说法颇为牵强。我还记得人们是怎样骑自行车的。但是我不想和权威争辩——上级现在还信任我,我也不想自讨没趣。。。。。。
  • 作者:王小波
    王二生在北京城,我就是王二。夏天的早上,我骑车子去上班,经过学校门口时,看着学校庄严的大门,看着宽阔的操场和操场后面高耸的烟囱,我忽然觉得:无论如何,我也不能相信。仿佛在不久之前,我还是初一的学生。放学时在校门口和同学们打书包仗。我的书包打在人身上一声闷响,把人家摔出一米多远。原来我的书包里不光有书,还有一整块板砖。那时节全班动了公愤,呐喊一声在我背后追赶。我奔过操场,逃向那根灰色的烟囱。后来校长出来走动,只见我高高爬在脚手梯上,迎着万里东风,敞开年轻的胸怀,高叫着:×你妈!谁敢上来我就一脚踹他下去!这好像是刚刚发生的事情。转眼之间我就长大了很多,身高一米九十,体重八十多公斤。无论如何,一帮初一的男孩子不能把这样一条大汉撵得爬上烟囱,所以我绝不相信。。。。。。
  • 作者:王小波
    王二年表:一九五○年出生。一九六六至一九六八年,文化革命。住在矿院,是一名中学生,目睹了贺先生跳楼自杀和李先生龟头血肿。一九六八年,和许由在地下室造炸药玩,出了事故,大倒其霉。先被专政,后被捕,挨了很多揍。一九六九至一九七二年,被释放。到云南插队。认识陈清杨。一九七二年至一九七七年、在京郊插队。与小转铃交好。与刘先生结识,刘老先生死。后来上调回城,在街道厂当工人。一九七七至一九八一年,上大学。一九八一至一九八四年,毕业,三十而立。与二妞子结婚。一九八五至一九九○年,与旧情人线条重逢,很惊讶地发现她己嫁了李先生。出国读学位。丧父。离婚。回国。一九九○年,四十岁。
  • 作者:王小波
    这件事发生在南方一个小城市里,市中心有个小公园,公园里有个派出所。有一天早上,有一位所里的小警察来上班,走进这间很大的办公室。在他走进办公室之前,听到里面的欢声笑语,走进去之后,就遇到了针对他的寂静。在一片寂静之中,几经传递之后,一个大大的黄信封支到了他的手里。给他这个信封的警察还说:小史,这些邮票归我了。小史看到这个大信封上的笔迹和花花绿绿的香港邮票,就知道它是谁寄来的。在这个屋子里,在这些人目光的注视之下,当然以暂时不打开信封为好。但是他忍耐不住,还是打开了。信封里除了一本薄薄的书,别无他物,甚至书里也没有一封夹带的信,扉页上也没有一行手写的字。小史在翻过了这本书之后,感到失望。就在这时,他看到扉页上印着:献给我的爱人看到了这行字,他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好像有一块石头落了地。他甚至还用手指仔细擦了一下这行字,然后把它锁在了抽屉里,出门去了。
  • 作者:王小波
    李靖、红拂、虬髯,世称风尘三侠。事载杜光庭《虬髯客传》,颇为人所乐道。然杜氏恶撰,述一漏百,且多谬误。外子王二,博览群书,竭十年心力方成此篇,所录三侠事,既备且凿。外子为营此篇,寝食俱废。洗裤子换煤气全付脑后,买粮食倒垃圾未挂于心,得暇辄稳坐于案前,吞云吐雾,奋笔疾书。今书已成,余喜史家案头,又添新书,更喜日后家事,彼无遁词,遂成此序。丙寅年夏日,王门胡氏焚香敬撰。根据史籍记载,大唐卫国公李靖少年无行。隋炀帝下江都那几年,他在洛阳城里,欺行霸市,征收老实市民的保护费。俗话说,奇人自有异相。这位大叔生得身高八尺,膀阔三停,虎背熊腰,鹰鼻大眼,声如熊罴,肌肉发达,有过人之力,头发胡子是黑的,体毛是金黄色。说出话来,共鸣在肚脐眼下面。要是在现代,他就在歌剧院唱男低音啦,也不必在街上当流氓。他的两只眼睛颜色不同,一只绿一只紫。看见这位爷们走过来,路边的小贩马上在摊头放十枚铜钱。他过去以后,这些钱就没了。。。。。。
  • 作者:王小波
    从很小时开始,我就想当艺术家。艺术家穿着灯芯绒的外套,留着长头发,蹲在派出所的墙下──李家口派出所里有一堵磨砖对缝的墙,颜色灰暗;我小舅经常蹲在这堵墙下,鼓起了双腮。有些时候,他身上穿的灯芯绒外套也会鼓起来,就如渡黄河的羊皮筏子,此时他比平时要胖。这件事留给我一个印象,艺术家是一些口袋似的东西。他和口袋的区别是:口袋绊脚,你要用手把它挪开;艺术家绊脚时,你踢他一下,他就自己挪开了。在我记忆之中,一个灰而透亮的垂直平面(这是那堵墙的样子)之下放了一个黄色(这是灯芯绒的颜色)的球,这就是小舅了。在派出所里能见到小舅。派出所是一个灰砖白墙的院子,门口有一盏红灯,天黑以后才点亮。那里的人一见到我就喊:啊!大画家的外甥来了!有种到了家的气氛。正午时分,警察在门边的小房间里煮切面,面汤的气味使人倍感亲切。附近的一座大地咖啡馆里也能见到小舅,里面总是黑咚咚的,不点电灯,却点腊烛,所以充满了呛人的石腊味。在咖啡馆里看人,只能看到脸的下半截,而且这些脸都是红扑扑的,像些烤乳猪。他常在那里和人交易,也常在那里被人逮住,罪名是无照卖画。小舅常犯这种错误,因为他是个画家,却没有画家应有的证件。被逮住以后,就需要人领了。。。。。。
  • 作者:王小波
    有一个地方,那里的天总是蓝澄澄,和暖的太阳总是在上面微笑着看着下面。有一条江,江水永远是那么蓝,那么清澄,透明得好像清晨的空气。江岸的山就像路边的挺拔的白杨树,不高,但是秀丽,上面没有高大的森林,但永远是郁郁葱葱;山并不是绵延一串,而是一座座、独立的、陡峭的,立在那里,用幽暗的阴影俯视着江水,好像是和这条江结下了不解之缘的亲密伴侣。
  • 作者:王小波
    肃宗时薛嵩在湖南做沅西节度使,加兵部尚书、户部左侍郎、平南大将军衔,是文从一品、武一品的大员。妻常氏,封安国夫人。子薛湃,封龙骑尉。沅西镇领龙陵、凤凰两军,治慈利等七州八县,镇所在凤凰寨,显赫一时。有一天早上,薛嵩早起到后院去。此时晨光熹微,池水不兴波,枝头鸟未啼,风不起雾未聚,节度大人在后园,见芭蕉未黄,木瓜未熟,菠萝只长到拳头大小。这一园瓜果都不堪食。节度大人看了,有点嘴酸。正在没奈何时,忽然竹林里刷啦啦响,好似猪崽子抢食一样,钻出一个刺客来,此人浑身涂着黑泥,只露眼白和白牙;全身赤裸,只束条丁字带儿,胸前一条皮带,上挂七八把小平斧,手握一口明晃晃的刀,径奔薛节度而来,意欲行刺。薛节度手无寸铁,无法和刺客理论,只得落荒而逃。那刺客不仅是追,还飞了薛嵩一斧,从额角擦过。薛嵩直奔到檐下,抢一条苦竹枪在手(此物是一条青竹制成,两端削尖,常用来担柴担草,俗称尖担是也),转身要料理这名刺客。那刺客见薛节度有枪在手,就不敢来见高低,转身就跑。薛嵩奋起神威,大吼一声,目眺尽裂,把手中枪掷出去,正中那刺客后心,把他扎了个透心凉。办完了这桩事儿,他觉得脸上麻麻痒痒,好像有蚂蚁在爬,伸手一摸,沾了一手血。原来那一斧子并不是白白从额面擦过去的,它带走了核桃大小一块皮肉。他赶紧跑回屋去。这间屋子可不是什么青堂瓦舍,而是一问摇摇晃晃的竹楼。竹板地板木板墙。房里也没有绸缎的帷幕,光秃秃的到处一览无遗。他叫侍妾红线给他包扎伤口。这位侍妾也非细眉细目粉雕也似的美人——头上梳风头髻,插紫金钗,穿丝纱衣袍,临镜梳妆者。此女披散着一头乌发,在板铺上睡着未起,一看薛嵩像血葫芦一样跑了进来,不惟不大叫一声晕厥过去,反而大叫一声迎将过来。她身上不着一丝,肤色如古铜且发亮,长臂长腿,皮肉紧绷绷,矫捷如猿猱,不折不扣是个小蛮婆。。。。。。
  • 作者:王小波
    来吧,孩子,让我们一起升到高空,来看看脚下的大地吧。在金色的阳光照耀下,翠绿的山峦显出琉璃瓦的光泽,蓝色的大河在它们中间像一条条巨蟒般缓缓的爬动。偶而,群山中的湖泊猛然发出镜子般的闪光。在陆地的尽头,大海蔚蓝色的波涛中间,有一条狭长的陆地,好像大陆朝海洋的胸膛伸出去的一条手臂。这一块金黄色的土地呀,多少黄昏,多少夜晚,我就在那里独步徘徊,想念着你们。你看到了吗?那墨绿色的一丛,那里是一片高大的杨树和槐树。他们的叶片正在阳光下懒洋洋的耳语。在它的遮蔽下,有一个很大的村庄,我给你们讲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 作者:王小波
    玄宗在世最后几年,行路不太平。那年头出门在外的人无不在身上怀有兵刃。虽然如此,见到路边躺着喂乌鸦的死人,还是免不了害怕。一般人没有要紧的大事,谁也不出门,大路上因此空空荡荡。有一天,一个书生骑着骏马,押着车仗,在关中的大道上行走。那时候正值夏日,在马上极目四望,来路上没有行人,去路上也没有行人,田野上看不到农夫,只有远处地平线上空气翻滚,好像无色的火焰。车轮吱吱响,好像在脑子里碾过。书生在马背上颠簸,只觉得热汗淋漓,昏昏沉沉。旅行真是乏味的事,如果有个人聊聊就好了。书生不想和车夫谈话,因为他们言语粗鄙,也不想和轿车里的女人谈话,因为她们太蠢了。因此他就盼着遇上个行人,哪怕是游方的郎中,走方的小炉匠也好。可是从上午一直走到下午,谁也没遇上。直到夕阳西下,天气转凉时,才遇上一个和尚。
  • 作者:王小波
    一、老大哥每天早上,王二都要在床上从一数到十。这件事具有决定一天行止的意义。假如数出来是一个自然数列,那就是说,他还得上班,必须马上起床。假如数出的数带有随机的性质,他就不上班了,在床上舒舒服服地睡下去。假如你年龄不小并且曾在技术部工作多年,可能也会这样干。因为过去你遇到过这种情况:早上到班时,忽然某个同事没来。下班时大家去看他,他也不在家。问遍了他的亲戚朋友,都不知他上哪儿去了。在这种情况下,你作为部里的老大哥,就会提心吊胆,生怕他从河里浮出来,脑盖被打得粉碎——这种情况时有发生。过些日子你收到一张通知:某同志积劳成疾,患了数盲症,正在疗养。这时你只好叹口气,从花名册上勾去他的名字,找人作见证,砸他的柜子,撬他的抽屉,取出他的技术文件,把他手上的活分给大家;再过些日子,他就出来了,但不是从河里出来——简言之,上了电视,登上报纸,走上了领导岗位,见了面也不认识你。这一切的契机就是数盲症。这种病使你愤愤不已、心理不平衡,但是始终不肯来光顾你,你恨数盲症,又怕得数盲症,所以就猜测并且试探它发作起来是何种情形。未离婚时,我前妻见到我这种五迷三道的样子,就说:你简直像女孩子怕强奸一样。我认为这是个有益的启示,遗憾的是我没当过女孩子,不知道是怎样一种情形;问她她也不肯讲。她甚至不肯告诉我数盲症是像个男人呢,还是像男人的那个东西
  • 作者:王小波
    主人公生活的未来世界不仅不比现在更好,反而变本加厉地发展了现代生活中的荒谬。知识分子作为个体的人,被抛入日益滑稽的境地里。作者用两套叙述,在一套叙述中,他描写蹲派出所、挨鞭刑的画家、小说家,以及他们不同寻常的爱情;另一套叙述,则描写他自己作为未来的史学家,因为处世要遵循治史原则而犯下种种错误,最后他回到原来的生活、身分,成了没有任何欲望的正常人。这两套叙述时时交叉、重合。在所谓的写实与虚构的冲突里,作者创造出任由它穿插、反讽、调侃和游戏性分析的情境来。
  • 作者:王小波
    我在荒岛上迎接黎明。太阳初升时,忽然有十万支金喇叭齐鸣。阳光穿过透明的空气,在暗蓝色的天空飞过。在黑暗尚未褪去的海面上燃烧着十万支蜡烛。我听见天地之间钟声响了,然后十万支金喇叭又一次齐鸣。我忽然泪如雨下,但是我心底在欢歌。有一柄有弹性的长剑从我胸中穿过,带来了剧痛似的巨大快感。这是我一生最美好的时刻,我站在那一个门坎上,从此我将和永恒连结在一起……因为确确实实地知道我已经胜利,所以那些燃烧的字句就在我眼前出现,在我耳中轰鸣。这是一首胜利之歌,音韵铿锵,有如一支乐曲。我摸着水湿过的衣袋,找到了人家送我划玻璃的那片硬质合金。于是我用有力的笔迹把我的诗刻在石壁上,这是我的胜利纪念碑。在这孤零零的石岛上到处是风化石,只有这一片坚硬而光滑的石壁。我用我的诗把它刻满,又把字迹加深,为了使它在这人迹罕至的地方永久存在。。。。。。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静沐暖阳
    *预收《春漪记》:被渣后我成了当朝首富*文案见本文文案下方魏国公府的大姑娘阮青黛,端庄娴静、恪守规矩,自小便是世家贵女的典范,亦是储妃的不二人选。可就在太子操持的杏园春宴上,她竟被众人撞破与一寒门士子私会。顾忌魏国公府的颜面,太子下令将那士子以盗窃罪论处。谁料阮青黛竟护在他身前,主动伏地请罪,嗓音清冷,没有一丝波澜。是我心悦于他,赠绢帕以表情思,与他何干?霎时间,满场哗然。就连那士子看向她的眼神也变得幽深莫测。女主文案:自及笄起,阮青黛便夜夜梦见自己在东宫受辱惨死。正发愁要如何避开这门婚事,她便被人算计,与素未谋面的晏闻昭有了私情。起初,晏闻昭不过是她用来逃避入宫的棋子。可后来,阮青黛却觉得这般清高孤傲的人,不该被自己连累,终是与他断绝往来,嫁入东宫。数日后,狸猫换太子的旧案被揭发。一夜之间,阮青黛的夫君成了混淆皇室血脉的假太子,而当初的穷士子却身着蟒袍、高坐殿台。直到此刻,阮青黛才记起前世种种——原来梦里辱她杀她的那位太子殿下,从来都是晏闻昭!男主文案:上辈子,晏闻昭本有嶙嶙傲骨、济世之心,却受尽摧折,身陷泥潭。夺回身份后,他将欺凌过自己的人收拾了个遍,手段狠戾阴毒。一朝重生,他又变回了无权无势的穷书生,即将被人折断右手、处以黥刑。可这一次,前世抵死不肯向他低头的阮青黛,竟然拦在他身前,口口声声说心悦于他。自此,晏闻昭才找到了重生的乐趣。他看着她向他示好,替他出头,甚至为了他众叛亲离,竟也有些食髓知味。再回东宫,晏闻昭走向跪坐在阶下的阮青黛,笑意温柔,留下,你仍是东宫的储妃。可阮青黛却躲开了他的触碰,脸色惨白,一双眼里再无爱意,只剩恐惧和憎恶。民妇不愿。白切黑疯批vs温婉世家女1.1V1,SC,HE2.双重生:男主一直带有前世记忆,女主后面才回忆起来3.狗血、强取豪夺1.25周四入V,当天万字更新~同背景完结文:《别空山》预收文:《春漪记》——《春漪记》文案——苏妙漪生得清水芙蓉、人见人怜,是全县书生都想要揽撷的白月光。可她却只钟情自己捡回来的一个俊俏郎君,偏要招他入赘。在苏父眼里,此人实非良配。不仅落难失忆、身份不明,性子还尤为冷淡,对苏妙漪瞧不出一丝情意。果然,此人在成婚前不告而别,叫苏妙漪成了全县笑柄。数月后,苏妙漪在临安城见到了自己的未婚夫。青年坐在漆金嵌玉的轿辇上,清冷矜贵,前呼后拥。他分明看见了苏妙漪,可目光却一扫而过,毫无相认之意。苏妙漪这才知道他是临安容氏的嫡公子容玠,祖上三代皆为宰辅,母亲贵为县主。如此人物,岂是她这种商贾之女可以肖想的?可苏妙漪还是只身闯进了容府。恰是县主寿宴,亲族友邻皆为见证。苏妙漪拿出二人的定情信物,哭得梨花带雨、泪水涟涟。众人皆以为她不自量力,想要挟恩嫁给容玠做夫人。谁料她哽咽道,当初公子说救命之恩,无以为报,便与妙漪结拜,往后兄妹相称,事事照拂……如今可还作数?霎时间,满堂愕然。容玠眼底也乍现波澜,险些捏碎了手中酒盏。***苏妙漪生得一幅天仙容貌,却是个财迷脑袋。被未婚夫始乱终弃后,她带着银票和容氏义女的名号,美滋滋开了家书肆。书肆里不仅卖各种奇书,还兜售朝堂八卦、市井剽闻。三年后,苏妙漪的书肆遍布天下,而汴京城想要求娶她的名门显贵也踏破门槛。一则,是为了她的万贯家财。二则,是冲着她身后那位年纪轻轻就当上宰辅的义兄容玠。宰相府里,容玠将那些求娶之人的名帖都烧了。苏妙漪眼睁睁看着他发疯,也不阻拦,兄长有更合适的人选?火光下,容玠的面容晦暗不清。为兄如何?容玠,你何以觉得我苏妙漪会愿意吃回头草?苏妙漪笑意盈盈。【钓系爱财白莲花*清冷凉薄厌世批】
  • 作者:易丹 钱滨
    血腥轰炸,惨烈惊世。政要、平民,空中搏杀、外交风云……四个家庭演绎血与火中的人生命运、民族命运。周恩来运筹帷幄,蒋介石以拖待变,汪精卫无耻叛国……本书披露个中情景。中国脊梁,抗战史诗。把日本法西斯永远钉在历史耳辱柱上!
  • 作者:宇宙第一红
    11.13周日入V 更三万白青柠嫁与秦山岳三年,秦山岳许过她一生一世一双人。直到一次意外,她才知道,秦山岳心有所属,那人名叫赵红珠,被秦山岳从漠北带回秦家,细心照顾。秦山岳说,赵红珠不过是来秦家躲难,过段时日便会离开,但她却发现,秦家所有人都更偏爱赵红珠。她被秦家所有人排斥。你不要找红珠的麻烦,她早年于我有恩。红珠于我亲女无异,你为何要与她计较?若非是你,红珠早已嫁给将军了。甚至白青柠的一条性命也被赵红珠捏碎了,她的将军没有管过她,只有一个哑奴陪了她最后一程。重活一世,白青柠当场灭情绝爱,报复所有人,顺便早些将她的哑奴找回来。——听闻白青柠被休后,秦家之人反应不一。尖酸刻薄的老夫人冷笑:早就该休了。看着赵红珠长大的嬷嬷冷哼:还是赵姑娘与我们将军更配!京中闺秀嗤笑:被休弃了的女子还能去哪?过段时间还要回来求我们将军。就连秦山岳也是如此想:等白青柠吃到苦头后便会回来认错了。只是他们等啊等,却没有等到白青柠灰溜溜的回来,反而被端亲王唯一的嫡子捧在手心里,成了端亲王妃。注:男二上位 女非男C预收文:《夫君的白月光回来后》石清莲爱慕江逾白,如愿嫁与江逾白。但她不知,江逾白娶她,是因为石父以权势相逼,甚至,江逾白心仪的表妹还被石母动手陷害,逃遁出京城。江逾白为她夫三载,日日恨不得食她的肉,喝她的血,便动用毕生之力,陷害石家满门。石家满门抄斩那天,江逾白与白月光成亲。石清莲再一睁眼,回到了江逾白即将与人联手,一起绞杀石家的那一年。——与江逾白联手的男人姓沈,名沈蕴玉,为锦衣卫北镇抚司指挥使,外人唤他玉面修罗。巧的是,石清莲亲眼看见有人对他下了媚药。
  • 作者:樾神
    她是玄天大陆仅存的凤凰血脉,蓬莱仙人座下唯一大弟子,生性高傲,骁勇善战,天界第一女武神。传言她飞扬跋扈凶神恶煞,长的十分丑陋,从未有人见过她真正的容颜,听闻有人不小心瞥了她一眼,便被挖去了眼珠子。可就是这般耀眼夺目的人,也会陷入爱情,无法自拔。痴恋一人,自愿倾其所有为他铺平道路。千百年的陪伴,终成一场空,他另娶她人。他怀中的女子笑脸盈盈:姐姐,我才是他明媒正娶的天后。他道:看在你跟了本君上千年,留你个全尸吧。被焚炎烈火吞噬的最后一刻,蔚风眠这才想清楚,这几千年来,自己只不过是活在利用之中。堕我仙骨抢我翎羽害我幼子灭我种族这一桩桩一件件如何释怀?再次睁开眼重生在天境王朝万家堡唯一嫡女万云竹身上。说我凶神恶煞?说我飞扬跋扈?说我丑陋不堪?狡黠的眼珠子动了动,她倒是想看看她如何靠着这副身躯权震九州六界!排雷点:1v1双强+无男二女二~都是过眼云烟罢了~女主非常滴毁天灭地,非小白花纯良善解人意啥的和她半毛钱关系都木有文笔有点偏搞笑和不成熟,介意勿扰
  • 作者:岛田庄司
    我做了什么?我杀了人!是的,我真的杀了人!我亲眼看到自己杀死了那个人!即便那个凶手不是我,也一定是我的灵魂!
  • 作者:张小娴
    作者1997年5月完成这部作品。这是一个关于暗恋的故事。女主角苏盈苦苦地暗恋着秦云生。运云生虽然最后接受了她,但他心里思念的,是一个永远不会回来的女人。无论苏盈多么努力,他最爱的,始终是一个逝去的情人。苏盈伤心地说: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不是天各一方,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最遥远的距离,是你心里没有我。有人说:创作的过程好像女人生孩子。 我不会这样形容我的小说,我还没有试过生孩子,我怎知道呢? 我觉得它像一次恋爱。 我全情投入,狂热地爱,沉溺、沦落、不能自拔,他是最好的, 然后,我们要分手了。在某些地方,我流过眼泪,情节纵使是假的,感情却是真的,遗憾也是真的。 我轰轰烈烈地谈了一次恋爱,他是一个好男人。我希望读者也能够跟他谈一次恋爱,带着遗憾离场。当下一个月满星稀的夜晚来临,而你觉得寂寞,我希望你会想起他。然后发现,我想写的,是一个关于距离的爱情故事。世上最遥远的距离,是两个心之间的距离。
  • 作者:十月虫
    【下本《谋娶金枝》《和离前夜渣夫重生了》】 强取豪夺/追妻火葬场/救赎 娇软美人 x 外表高岭之花实则阴鸷疯批温暖暖艳丽殊色,性子却怯弱软绵。一次救了身受重伤的施鞅。那时,她并不知道他就是恶名远播,嗜杀成性,毒辣狠戾的摄政王。她成亲那天——施鞅面如罗刹,一身血红闯进来,抚摩着温暖暖脆弱白皙的脖颈,眼神阴翳:不是说了,不准嫁给别人的吗?当晚洞房花烛,温暖暖被他欺负得眼睛都哭肿了。所有人都说,摄政王爱她爱得癫狂。她也以为是这样。直到,他哄着她换上温妃的宫装,咽下那杯本该属于温妃的毒酒。她才知道,原来一切都是假的,她只是他为心上人准备的一颗替死棋子。*施鞅是权倾天下的摄政王,骨子里却没有一丝良善的因子。起先,他看上温暖暖,只是为温妃找一个替死鬼。慢慢地,他后悔了。直到,温暖暖误饮了温妃的毒酒,倒在他面前。施鞅目眦俱裂,颤着手抱起气息微弱的温暖暖,第一次他知道了,何为凄入肝脾撕心裂肺。很多年后,整个京都人都忘不掉这一日,摄政王一身血红状如疯魔,领着一众羽林郎闯进了皇宫,所到之处,均是血红一片。听说,那传说曾与他有一腿的温妃,就是死在了他的刀下。最后还是他怀里女子一声微弱的吟喃,将他从地狱带回了这人间。醒过来的温暖暖,一脸陌生警惕:你是谁?我要我的谨瑜哥哥。施鞅肝肠寸断,一口血喷了出来,又从人间坠入了更深的地狱。追妻小剧场:他苍白消瘦的面容魏魏颤抖,小心祈求:暖暖,我爱你。温暖暖一脸惊恐:表……表叔……施鞅一口血喷出来,卒!施鞅将世间最好的都捧到温暖暖面前,只求她能多看他一眼,却见,温暖暖挽着另一个男人的手,对他笑得甜美:王爷,我要嫁给谨瑜哥哥了。施鞅一口血喷出来,再卒!#强取豪夺后,他又追妻火葬场了##以为是救赎,没想到是深渊。#——食用指南——1、狗血古早风,HE,双处 1V1。有雄竞,男主男二(黑化)强夺女主。2、女主重生,前期性格软绵逆来顺受,后面会有改变。3、男主疯批不是好人。强取豪夺了女主。后面十全男友拼命追妻。4、年龄差,男主比女主大8岁。男主是女主未婚夫的表叔。5、内含强取豪夺,命中注定,追妻火葬场,救赎,你是我的药,替身等狗血元素。—————预收《诱娶金枝》——————【娇弱小公主 X 白切黑偏执舔狗将军】小公主刘琪身柔体弱容貌倾城,是大齐皇室最娇贵的花。然而,婚事却不顺。即将成婚的驸马被爆出早有妻儿。选中的候府世子,次日被捉奸在花楼。相看的尚书府三公子,当夜与丫鬟私奔了。长安流言四起,说小公主克夫。皇帝决定挑个煞得住的,就是刚班师回朝的大将军郑曦。整个长安都在等着将军退婚。然,谁也不知,每每夜深人静,郑曦轻抚着泛黄却保存完好的美人画像,眼中满是蚀骨痴迷:这一世我终于娶到你了,我的小公主。刘琪有一个不为人知的隐疾,闻不得血煞之气,听说这大将军可是杀人无数。刘琪佯装蛮横地将一纸合约丟到郑曦脸上:成…成婚后,互不相干。郑曦看了一眼小公主战栗颤抖的双腿,藏起眸底的痴恋癫狂:好。-百花宴上,少年公子款款而来,貌若潘安,弱不禁风,眉心一点殷红漾开。刘琪执起少年的手:做孤的面首,可好。满城皆惊!就连皇帝也训斥小公主:胡闹!不成体统。郑曦黑眸紧凝在小公主微启的樱唇上:只要公主欢喜,臣愿与他共存。后来,刘琪才知晓,这病弱公子竟就是郑曦。刘琪:…我要退货。郑曦将出逃的小公主抓回来,轻吻她微颤的指尖,眼里的炽热烫得惊人:臣生是公主的人,死是公主的鬼,公主不许不要臣。-都说大齐第一猛将郑曦,是人间阎罗。手段狠辣,令人闻风丧胆。然,谁也不知,郑曦心里有一抹娇。那是他两辈子的唯一所求。上辈子,郑曦是街头的小乞丐,在他快要饿死时,是刘琪捡了他,将他带在身边。自那以后,郑曦的心里就起了妄念。然而,他弱小势微,只能眼睁睁看着她嫁给他人,看着她国破家亡,看着她凄惨含恨离世……这辈子,他九死一生踏过尸山血海,只为能娶她为妻!———预收《和离前夜渣夫重生了》———明玉爱了林赫很多年,虽然明知林赫爱的是长姐明璃,她仍义无反顾。她以为,她能捂热他的心。直到,婚后,时不时出现在她面前的弹屏。弹屏上说,这是一本虐恋情深的小说,明璃是女主,林赫是痴情男二,而她是炮灰。十年后,她与明璃先后落水,她的丈夫,放弃了近处的她,选择去救较远的明璃。她就淹死了。明玉:……所以她这十年,是喂了狗吗?明玉决心不再只为林赫而活,她要爱自己。她递上一封和离书。却没想,林赫竟腥红着眼跪在她面前:明玉,我不能没有你。*骠骑将军林赫兰芝玉树,是漠城少女最想嫁的少年郎。然而,他心里却有一个爱而不得的人,即使与明玉成婚后,仍是不能忘。直到,明玉不在了,他才知道,这十年,她早已走进了他心里。他痛苦悔恨,他思念成疾,在明玉去后的次月,他也闭上了眼。再睁眼,他回到了新婚那年。林赫发誓,这一世,他定要好好爱明玉,与明玉白头到老。转身,明玉递来一纸和离书,脸上是冷漠决绝。林赫:急!老婆一心要和离,怎么办?在线等!#恋爱脑女配看见弹屏后##痴情男配重生后追妻火葬场了#————————完结文———————— 追妻火葬场《偏执皇帝追妻火葬场》
  • 作者:杏仁冰
    [零点更新]意外觉醒,云听夏这才得知自己是一本万人迷np文里的恋爱脑恶毒女配。书中的她表面善良体贴,实则贪慕虚荣自私自利,在某次冒领女主功劳后,和其中一个男主搭上了关系。虽然动机不纯,但在相处中她还是无可救药地爱上了注定成为女主后宫之一的许星淼,几次三番纠缠,企图和他发展出一段并不纯洁的恋爱故事。就算是后来被女主当众揭穿了真面目,她也还是死皮赖脸地缠着许星淼,最后落了个下半辈子只能躺在病床上的凄惨下场。刚接受完剧情的云听夏满头问号:……这愚蠢的恋爱脑真是我?但她现在再困惑再后悔也没用了,因为女主联合男配,在许星淼面前揭穿恶毒女配冒领功劳的名场面已经在不久前发生了。可恶,但凡早点接收到剧情——云听夏心情复杂地抹了把脸,决定要为自己的下半辈子做出最后的一点努力。于是,她干脆拉黑了许星淼所有的联系方式,从此踩点上课,下了课第一时间逃离教室,连打工的店都不去了,为的就是远离男女主,同时也远离她悲惨的下半生。却不想,在不久后的一个潮湿雨夜,被拉黑的某人突然出现在她家楼下。为什么要拉黑我还特意躲着我?是我哪里做得不好惹你生气了么?许星淼吸了吸鼻子,一双湿漉漉的眸子紧盯着她,委屈又小心翼翼地说道,我都可以改的,你别不理我啊。云听夏:......不是,这剧情发展和我看到的完全不一样啊?!***就算被人说云听夏只是看上了自己人傻钱多,许星淼也完全没在意。毕竟因为他的钱凑过来的人多了,又不差她一个。但有钱的人那么多,她为什么只搭理我?当然是因为只喜欢我啊!更别说她还亲口承认喜欢他的脸蛋和身材了!只要她喜欢,他都愿意给她的啊~食用指南:*1v1双处双初*女主非女强,非真善美人设,性格不算好,对女主有较高道德要求的慎(高亮)*男主人傻钱多恋爱脑,和女主聊天喜欢用颜文字,会对自身外貌和身材进行一些管理(仅针对自己)会喷香水带饰品(雷者慎入)*复健文,很普通的小甜饼,日常流水账,平淡没什么波折,建议一章一章订。*作者笔力有限,如果让你看的不爽或者觉得无聊,我只能说我很抱歉(滑跪)*每个人口味不一样,不喜欢这篇文也请不要嘴喜欢这篇文的其他读者,谢谢,2023.5.7存档——预收[当大小姐的狗真有那么快乐吗]留学回国后,某个聚会上,洛新澄猝不及防地扫到了一张在众多笑脸中格外突兀的冷淡面容。掩在金丝眼镜后的隽秀眉眼让她无端的感到有点熟悉。那人谁啊?她状似随意地问起身边的友人,感觉没见过。友人闻言抬眸一看,随即了然,哦,宋知衡啊,宋家前两年才认回来的继承人,深居简出的,你又很少回来,没见过也正常。乍然听到这个名字,洛新澄明显愣了一下,......我有个高中同学也叫这名。友人漫不经心地笑笑,这名字又不稀奇,同名同姓的多了。但很快,她的笑容里又掺了几分揶揄,你个金鱼脑袋居然还记得高中同学叫什么名字?啧啧,那人该不会是你前男友吧?洛新澄耸了耸肩,意味不明道,算是谈过两年吧。准确来说,是他给她当了两年的狗。-宋知衡在高中时期只是个木讷的书呆子,家境贫寒沉默寡言,只有学习成绩一骑绝尘,与张扬明媚且无心学业的富家大小姐洛新澄理应是两条完全不相交的平行线。谁也不知道,看似无甚交集的两人会在校园僻静的角落里热情地拥吻。但对生性洒脱且无比清醒的大小姐来说,他的作用仅仅是给她做作业,抄学习笔记和各种跑腿,只偶尔给点小甜头,让她枯燥无味的高中生涯里多点可有可无的趣味而已。在她接受家里的安排准备出国留学以后,他这个逗趣的小玩意儿,也只能被抱着吻着不走心地哄几句,然后看着她拍拍屁股走得干脆。时隔几年再相逢时,她果然也没有认出他。*1V1双初双C,分手期间男女主均无对象,放飞xp之作*搞点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