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时代

黄金时代

作者:王小波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其中黄金时代一篇,从二十岁时就开始写,到将近四十岁时才完篇,其间很多次的重写。现在重读当年的书稿,几乎每句话都会使我汗颜,只有最后的定稿读起来感觉不同。这篇三万多字的小说里,当然还有不完美的地方,但是我看到了以后,丝毫也沒有改动的冲动。这说明小说有这样一种写法,虽然困难,但还不是不可能。这种写法就叫作追求对作者自己来说的完美。我相信对每个作者来说,完美都是存在的,只是不能经常去追求它。…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王小波
    它用爪子抓住岩石,加上一只手的帮助,缓缓地朝上爬,而一只手抓着一杆三箘叉,齿锋锐利,闪闪有光,无疑是一件人类智慧的产物。可是我并不因为这个怪物有人间兵器而产生什么生理上的好感:因为它有翅膀又有手,尽管像人,比两个头的怪物还可怕。你知道,就连鱼也只有一对前鳍,有两对前肢的东西,只有昆虫类里才有。
  • 作者:王小波
    这是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写完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了《变形记》(奥维德)的最后几行:吾诗已成。无论大神的震怒,还是山崩地裂,都不能把它化为无形!这篇粗陋的小说,当然不能和这位杰出诗人的诗篇相比。同时我想到的,还有逻辑学最基本的定理:A等于A,A不等于非A。这些话不是为我的小说而说,而是为智慧而说。在我看来,一种推理,一种关于事实的陈述,假如不是因为它本身的错误,或是相反的证据,就是对的。无论人的震怒,还是山崩地裂,无论善良还是邪恶,都不能使它有所改变。唯其如此,才能得到思维的快乐。而思维的快乐则是人生乐趣中最重要的一种。本书就是一本关天智慧,更确切地说,关于智慧的遭遇的书。
  • 作者:王小波
    现在似乎是上班的时节,每隔几分钟就有一个人进来。我没有手表,不知道是几点。但从太阳的高度来看,大概是十点钟。看来我是来得太早了。我对他们说:你早。他们也说:你早。多数人显得很冷淡,但不是对我有什么恶意,是因为这院子里的臭气。假如你正用手绢捂住口鼻,或者正屏住呼吸,大概也难以对别人表示好意。最后进来一个穿黄色连衣裙的女孩。她一见到我,就把白纱手绢从嘴上拿了下来,瞪大了眼睛说:你怎么出来了,你?这使我觉得自己是个炸尸的死人。这个姑娘圆脸,眼睛不瞪就很大,瞪了以后,连眼眶都快没有了。我觉得她很漂亮,又这样关心我,所以全部内脏都蠢蠢欲动。但她马上又转身朝门口看去,然后又回过头来说:她到医院去看你了,一会儿就来。我不禁问道:谁?她娇嗔地看了我一眼说:小黄嘛,还有谁。我谨慎地答道:是嘛……但是,小黄是谁?她马上答道:讨厌,又来这一套了;然后用手绢罩住鼻子,从我身边走开。
  • 作者:王小波
    夜里两点钟是最坏的时候,这时候你又困又冷,假如还不能上床睡觉,心情会很恶劣,坏念头也会油然而生……两点钟我坐在厨房里,听见有人在捅楼下的门。我认为他是个贼——虽然可能有人回来晚了,找不着钥匙,在那里瞎捅,不管是哪种情形,我都该下楼去看看。但我懒得动弹,住在这房子里的人不能指望夜里两点钟回来还有人给他开门,要是贼那就更好了:我就坐在这里等他。等他撬开了门,走进二楼的厨房时,我告诉他:他走错门了,这座破楼里住了七个穷学生。他马上会明白,这房子里没什么可偷的。也许他会说:sorry,撬坏了你的门,也许什么都不说——失望时最能考验一个人的教养,门坏了我不心疼:它是房东的,但我喜欢看到别人有教养。不说sorry我就骂他……当然,是用中文骂,让他听不懂。他身上没准还带着枪哪,听懂了就该拿枪打我了。
  • 作者:王小波
    下午,我回家的时候,看到地下室窗口的栅栏上趴着一只洁白的猫。它好象病了。我朝它走去时,它背对着我,低低的伏在那里,肚子紧紧的贴着铁条。我还从来没有见到过猫会这么谨小慎微的趴着,爪子紧紧的扒在铁条上。它浑身都在颤抖,头轻微的摇动着,耳朵在不停的转动,好象在追踪着每一个声响。。。。。。***提醒:此文比较恐怖。***
  • 作者:王小波
    高宗在世的时候,四海清平,正是太平盛世,普天下的货殖流到帝都。长安是当时世界上第一壮丽大城。城里立着皇上的宫城,说不尽的琼楼玉宇,雕梁画栋,无论巴格达的哈里发,还是波斯的皇帝,都没见过这样的宫殿。皇上有世界上最美的后妃,就连宫中的洗衣女,到土耳其的奴隶市场都能卖一斗珍珠的价钱。他还吃着洋人闻所未闻的美味,就连他的御厨泔水桶中的杂物都可以成为欧洲子爵、伯爵,乃至公爵、亲王席上的珍馐。他穿着金线剌绣的软缎,那是全世界的人都没见过的。皇上家里用丝绸做擦桌布,用白玉做磨刀石,用黄金做马桶,用安南的碧玉砌成浴池。他简直什么也不缺,于是他就得了轻微的抑郁症。。。。。。
  • 作者:王小波
    我住在立新街甲一号的破楼里。庚子年间,有一帮洋主子在此据守,招来了成千上万的义和团大叔,把它围了个水泄不通。他们搬来红衣炮、黑衣炮、大将军、过江龙、三眼铳、榆木喷、大抬杆儿、满天星、一声雷、一窝蜂、麻雷子、二踢脚、老头冒花一百星,铁炮铜炮烟花炮,鸟枪土枪滋水枪,装上烟花药、炮仗药、开山药、鸟枪药、耗子药、狗皮膏药,填以榴弹、霰弹、燃烧弹、葡萄弹、臭鸡蛋、犁头砂、铅子儿砂,对准它排头燃放,打了它一身窟窿,可它还是挺着不倒。直到八十多年后,它还摇摇晃晃地站着,我还得住在里面。。。。。。
  • 作者:王小波
    我呆在一个游艇里。这条船好像是在岸上,架在一个木架上修理。有关这条船,可以补充说,它是用层压板做成的,因为船壁上剥落了几处,薄薄的木片披挂下来。这让我想起了好几件往事:一件是我小时候到胡同口的肉铺去买肉馅,店员把肉馅裹在桦木膜里递给我;另一件是我上大学时,在礼堂里听大课,椅子上的书写板就是层压板的。看到这条船是层压板做的,我就暗自庆幸道,幸亏我没有驾着它出海。这条船实在是太小了,在里面连身都转不过来,驾着它出海一定要晕船(我既晕飞机,又晕小车,坐在这么一个小船里到了大海上,一定要把胆汁都吐出来),更何况它是木头片儿做的,肯定不太结实。可是船舱里有一面很大的舷窗,我从窗口往外看,看到远处有一个灯火通明的码头,但近处是一团漆黑,可是在一团漆黑中,有一些模模糊糊的东西。我俯下身去,想要看清楚那是一些什么东西。就在这时,有人从外面朝舷窗开了一枪——这就是说,舷窗上出现了一个星形的洞,而舱里的壁板乒地一声碎了一块。这一枪着实让我惭愧,因为假如我告诉别人说,有人朝我开了一枪,他们一定会以为我在编故事。那一枪打来时,我影影绰绰想到了它的缘由,头天晚上在海上,我看到两条渔船在交接东西。。。。。。
  • 作者:王小波
    现在是夜里两点钟;是一天最黑暗的时刻。我在给电脑编程序;程序总是调不通——我怀念早期的PC机,还有DOS系统。在那上面我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现在的机器是些可怕的东西,至于win95,这是一场浩劫。最主要的问题还不在于技术进步,而是我老了,头脑迟钝,记忆力减退,才看过的东西就忘掉,得写在手上才成——手才是多大的地方。人的手腕上应接长两面蒲扇,除了可以往上写字,还可以扇风——我觉得浑身燥热。写这些事没有人爱看。我来讲个故事吧——
  • 作者:王小波
    再过一百年,人们会这样描述现在的北京城:那是一大片灰雾笼罩下的楼房,冬天里,灰雾好象冻结在天上。每天早上,人们骑着铁条轮子的自行车去上班。将来的北京人,也许对这样的车子嗤之以鼻,也可能对此不胜仰慕,具体怎样谁也说不准。将来这样的车子可能都进了博物馆,但也可能还在使用,具体会怎样谁也说不准。将来的人也许会这样看我们:他们每天早上在车座上磨屁股,穿过漫天的尘雾,到了一座楼房面前,把那个洋铁皮做的破烂玩艺锁起来,然后跑上楼去,扫扫地,打一壶开水,泡一壶茶,然后就坐下来看小报,打呵欠,聊大天,打瞌睡,直到天黑。但是我不包括在这些人之内。每天早上我不用骑车上班,因为我住在班上。我也不用往楼上跑,因为我住在地下室,上班也在地下室,而且我从来不扫地。我也不打开水,从来是喝凉水。每天早上我从床上起来,坐到工作台前,就算上了班。这时候我往往放两个响屁,标志着我也开始工作了。我呆的地方一天到晚总是只有一个人,所以放响屁也不怕别人听见。。。。。。
  • 作者:王小波
    这是一本关于性爱的书。性爱受到了自身力量的推动,但自发地做一件事在有的时候是不许可的,这就使事情变得非常的复杂。举例言之,颐和园在我家北面,假如没有北这个方向的话,我就只好向南走,越过南极和北极,行程四万余公里到达那里。我要说的是:人们的确可以牵强附会地解释一切,包括性爱在内。故而性爱也可以有最不可信的理由。作者 93/7/16有关这本书: 王二1993年夏天四十二岁,在一个研究所里做研究工作。在作者的作品里,他有很多同名兄弟。作者本人年轻时也常被人叫作王二,所以他也是作者的同名兄弟。和其他王二不同的是,他从来没有插过队,是个身材矮小,身体结实,毛发很重的人。
  • 作者:王小波
    我舅舅上个世纪(20世纪)末生活在世界上。有件事我们大家都知道:在中国,历史以三十年为极限,我们不可能知道三十年以前的事。我舅舅比我大了三十多岁,所以他的事我就不大知道——更正确的说法是不该知道。他留下了一大堆的笔记、相片,除此之外,我还记得他的样子。他是个肤色黝黑的大个子,年轻时头发很多,老了就秃了。他们那个时候的事情,我们知道的只是:当时烧煤,烧得整个天空乌烟障气,而且大多数人骑车上班。自行车这种体育器械,在当年是一种代步工具,样子和今天的也大不相同,在两个轮子之间有一个三角形的钢管架子,还有一根管子竖在此架子之上。流传到现在的车里有一小部分该管子上面有个车座,另一部分上面什么都没有;此种情形使考古学家大惑不解,有人说后一些车子的座子遗失了,还有人提出了更深刻的解释——当时的人里有一部分是受信任的,可以享受比较好的生活,有座的车就属于他们。另一部分人不受信任,所以必须一刻不停地折磨自己,才能得到活下去的权利,故而这种不带座子的自行车就是他们对肛门、会阴部实施自残自虐的工具。根据我的童年印象,这后一种说法颇为牵强。我还记得人们是怎样骑自行车的。但是我不想和权威争辩——上级现在还信任我,我也不想自讨没趣。。。。。。
  • 作者:王小波
    王二生在北京城,我就是王二。夏天的早上,我骑车子去上班,经过学校门口时,看着学校庄严的大门,看着宽阔的操场和操场后面高耸的烟囱,我忽然觉得:无论如何,我也不能相信。仿佛在不久之前,我还是初一的学生。放学时在校门口和同学们打书包仗。我的书包打在人身上一声闷响,把人家摔出一米多远。原来我的书包里不光有书,还有一整块板砖。那时节全班动了公愤,呐喊一声在我背后追赶。我奔过操场,逃向那根灰色的烟囱。后来校长出来走动,只见我高高爬在脚手梯上,迎着万里东风,敞开年轻的胸怀,高叫着:×你妈!谁敢上来我就一脚踹他下去!这好像是刚刚发生的事情。转眼之间我就长大了很多,身高一米九十,体重八十多公斤。无论如何,一帮初一的男孩子不能把这样一条大汉撵得爬上烟囱,所以我绝不相信。。。。。。
  • 作者:王小波
    王二年表:一九五○年出生。一九六六至一九六八年,文化革命。住在矿院,是一名中学生,目睹了贺先生跳楼自杀和李先生龟头血肿。一九六八年,和许由在地下室造炸药玩,出了事故,大倒其霉。先被专政,后被捕,挨了很多揍。一九六九至一九七二年,被释放。到云南插队。认识陈清杨。一九七二年至一九七七年、在京郊插队。与小转铃交好。与刘先生结识,刘老先生死。后来上调回城,在街道厂当工人。一九七七至一九八一年,上大学。一九八一至一九八四年,毕业,三十而立。与二妞子结婚。一九八五至一九九○年,与旧情人线条重逢,很惊讶地发现她己嫁了李先生。出国读学位。丧父。离婚。回国。一九九○年,四十岁。
  • 作者:王小波
    这件事发生在南方一个小城市里,市中心有个小公园,公园里有个派出所。有一天早上,有一位所里的小警察来上班,走进这间很大的办公室。在他走进办公室之前,听到里面的欢声笑语,走进去之后,就遇到了针对他的寂静。在一片寂静之中,几经传递之后,一个大大的黄信封支到了他的手里。给他这个信封的警察还说:小史,这些邮票归我了。小史看到这个大信封上的笔迹和花花绿绿的香港邮票,就知道它是谁寄来的。在这个屋子里,在这些人目光的注视之下,当然以暂时不打开信封为好。但是他忍耐不住,还是打开了。信封里除了一本薄薄的书,别无他物,甚至书里也没有一封夹带的信,扉页上也没有一行手写的字。小史在翻过了这本书之后,感到失望。就在这时,他看到扉页上印着:献给我的爱人看到了这行字,他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好像有一块石头落了地。他甚至还用手指仔细擦了一下这行字,然后把它锁在了抽屉里,出门去了。
  • 作者:王小波
    李靖、红拂、虬髯,世称风尘三侠。事载杜光庭《虬髯客传》,颇为人所乐道。然杜氏恶撰,述一漏百,且多谬误。外子王二,博览群书,竭十年心力方成此篇,所录三侠事,既备且凿。外子为营此篇,寝食俱废。洗裤子换煤气全付脑后,买粮食倒垃圾未挂于心,得暇辄稳坐于案前,吞云吐雾,奋笔疾书。今书已成,余喜史家案头,又添新书,更喜日后家事,彼无遁词,遂成此序。丙寅年夏日,王门胡氏焚香敬撰。根据史籍记载,大唐卫国公李靖少年无行。隋炀帝下江都那几年,他在洛阳城里,欺行霸市,征收老实市民的保护费。俗话说,奇人自有异相。这位大叔生得身高八尺,膀阔三停,虎背熊腰,鹰鼻大眼,声如熊罴,肌肉发达,有过人之力,头发胡子是黑的,体毛是金黄色。说出话来,共鸣在肚脐眼下面。要是在现代,他就在歌剧院唱男低音啦,也不必在街上当流氓。他的两只眼睛颜色不同,一只绿一只紫。看见这位爷们走过来,路边的小贩马上在摊头放十枚铜钱。他过去以后,这些钱就没了。。。。。。
  • 作者:王小波
    从很小时开始,我就想当艺术家。艺术家穿着灯芯绒的外套,留着长头发,蹲在派出所的墙下──李家口派出所里有一堵磨砖对缝的墙,颜色灰暗;我小舅经常蹲在这堵墙下,鼓起了双腮。有些时候,他身上穿的灯芯绒外套也会鼓起来,就如渡黄河的羊皮筏子,此时他比平时要胖。这件事留给我一个印象,艺术家是一些口袋似的东西。他和口袋的区别是:口袋绊脚,你要用手把它挪开;艺术家绊脚时,你踢他一下,他就自己挪开了。在我记忆之中,一个灰而透亮的垂直平面(这是那堵墙的样子)之下放了一个黄色(这是灯芯绒的颜色)的球,这就是小舅了。在派出所里能见到小舅。派出所是一个灰砖白墙的院子,门口有一盏红灯,天黑以后才点亮。那里的人一见到我就喊:啊!大画家的外甥来了!有种到了家的气氛。正午时分,警察在门边的小房间里煮切面,面汤的气味使人倍感亲切。附近的一座大地咖啡馆里也能见到小舅,里面总是黑咚咚的,不点电灯,却点腊烛,所以充满了呛人的石腊味。在咖啡馆里看人,只能看到脸的下半截,而且这些脸都是红扑扑的,像些烤乳猪。他常在那里和人交易,也常在那里被人逮住,罪名是无照卖画。小舅常犯这种错误,因为他是个画家,却没有画家应有的证件。被逮住以后,就需要人领了。。。。。。
  • 作者:王小波
    有一个地方,那里的天总是蓝澄澄,和暖的太阳总是在上面微笑着看着下面。有一条江,江水永远是那么蓝,那么清澄,透明得好像清晨的空气。江岸的山就像路边的挺拔的白杨树,不高,但是秀丽,上面没有高大的森林,但永远是郁郁葱葱;山并不是绵延一串,而是一座座、独立的、陡峭的,立在那里,用幽暗的阴影俯视着江水,好像是和这条江结下了不解之缘的亲密伴侣。
  • 作者:王小波
    肃宗时薛嵩在湖南做沅西节度使,加兵部尚书、户部左侍郎、平南大将军衔,是文从一品、武一品的大员。妻常氏,封安国夫人。子薛湃,封龙骑尉。沅西镇领龙陵、凤凰两军,治慈利等七州八县,镇所在凤凰寨,显赫一时。有一天早上,薛嵩早起到后院去。此时晨光熹微,池水不兴波,枝头鸟未啼,风不起雾未聚,节度大人在后园,见芭蕉未黄,木瓜未熟,菠萝只长到拳头大小。这一园瓜果都不堪食。节度大人看了,有点嘴酸。正在没奈何时,忽然竹林里刷啦啦响,好似猪崽子抢食一样,钻出一个刺客来,此人浑身涂着黑泥,只露眼白和白牙;全身赤裸,只束条丁字带儿,胸前一条皮带,上挂七八把小平斧,手握一口明晃晃的刀,径奔薛节度而来,意欲行刺。薛节度手无寸铁,无法和刺客理论,只得落荒而逃。那刺客不仅是追,还飞了薛嵩一斧,从额角擦过。薛嵩直奔到檐下,抢一条苦竹枪在手(此物是一条青竹制成,两端削尖,常用来担柴担草,俗称尖担是也),转身要料理这名刺客。那刺客见薛节度有枪在手,就不敢来见高低,转身就跑。薛嵩奋起神威,大吼一声,目眺尽裂,把手中枪掷出去,正中那刺客后心,把他扎了个透心凉。办完了这桩事儿,他觉得脸上麻麻痒痒,好像有蚂蚁在爬,伸手一摸,沾了一手血。原来那一斧子并不是白白从额面擦过去的,它带走了核桃大小一块皮肉。他赶紧跑回屋去。这间屋子可不是什么青堂瓦舍,而是一问摇摇晃晃的竹楼。竹板地板木板墙。房里也没有绸缎的帷幕,光秃秃的到处一览无遗。他叫侍妾红线给他包扎伤口。这位侍妾也非细眉细目粉雕也似的美人——头上梳风头髻,插紫金钗,穿丝纱衣袍,临镜梳妆者。此女披散着一头乌发,在板铺上睡着未起,一看薛嵩像血葫芦一样跑了进来,不惟不大叫一声晕厥过去,反而大叫一声迎将过来。她身上不着一丝,肤色如古铜且发亮,长臂长腿,皮肉紧绷绷,矫捷如猿猱,不折不扣是个小蛮婆。。。。。。
  • 作者:王小波
    来吧,孩子,让我们一起升到高空,来看看脚下的大地吧。在金色的阳光照耀下,翠绿的山峦显出琉璃瓦的光泽,蓝色的大河在它们中间像一条条巨蟒般缓缓的爬动。偶而,群山中的湖泊猛然发出镜子般的闪光。在陆地的尽头,大海蔚蓝色的波涛中间,有一条狭长的陆地,好像大陆朝海洋的胸膛伸出去的一条手臂。这一块金黄色的土地呀,多少黄昏,多少夜晚,我就在那里独步徘徊,想念着你们。你看到了吗?那墨绿色的一丛,那里是一片高大的杨树和槐树。他们的叶片正在阳光下懒洋洋的耳语。在它的遮蔽下,有一个很大的村庄,我给你们讲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 作者:王小波
    玄宗在世最后几年,行路不太平。那年头出门在外的人无不在身上怀有兵刃。虽然如此,见到路边躺着喂乌鸦的死人,还是免不了害怕。一般人没有要紧的大事,谁也不出门,大路上因此空空荡荡。有一天,一个书生骑着骏马,押着车仗,在关中的大道上行走。那时候正值夏日,在马上极目四望,来路上没有行人,去路上也没有行人,田野上看不到农夫,只有远处地平线上空气翻滚,好像无色的火焰。车轮吱吱响,好像在脑子里碾过。书生在马背上颠簸,只觉得热汗淋漓,昏昏沉沉。旅行真是乏味的事,如果有个人聊聊就好了。书生不想和车夫谈话,因为他们言语粗鄙,也不想和轿车里的女人谈话,因为她们太蠢了。因此他就盼着遇上个行人,哪怕是游方的郎中,走方的小炉匠也好。可是从上午一直走到下午,谁也没遇上。直到夕阳西下,天气转凉时,才遇上一个和尚。
  • 作者:王小波
    一、老大哥每天早上,王二都要在床上从一数到十。这件事具有决定一天行止的意义。假如数出来是一个自然数列,那就是说,他还得上班,必须马上起床。假如数出的数带有随机的性质,他就不上班了,在床上舒舒服服地睡下去。假如你年龄不小并且曾在技术部工作多年,可能也会这样干。因为过去你遇到过这种情况:早上到班时,忽然某个同事没来。下班时大家去看他,他也不在家。问遍了他的亲戚朋友,都不知他上哪儿去了。在这种情况下,你作为部里的老大哥,就会提心吊胆,生怕他从河里浮出来,脑盖被打得粉碎——这种情况时有发生。过些日子你收到一张通知:某同志积劳成疾,患了数盲症,正在疗养。这时你只好叹口气,从花名册上勾去他的名字,找人作见证,砸他的柜子,撬他的抽屉,取出他的技术文件,把他手上的活分给大家;再过些日子,他就出来了,但不是从河里出来——简言之,上了电视,登上报纸,走上了领导岗位,见了面也不认识你。这一切的契机就是数盲症。这种病使你愤愤不已、心理不平衡,但是始终不肯来光顾你,你恨数盲症,又怕得数盲症,所以就猜测并且试探它发作起来是何种情形。未离婚时,我前妻见到我这种五迷三道的样子,就说:你简直像女孩子怕强奸一样。我认为这是个有益的启示,遗憾的是我没当过女孩子,不知道是怎样一种情形;问她她也不肯讲。她甚至不肯告诉我数盲症是像个男人呢,还是像男人的那个东西
  • 作者:王小波
    主人公生活的未来世界不仅不比现在更好,反而变本加厉地发展了现代生活中的荒谬。知识分子作为个体的人,被抛入日益滑稽的境地里。作者用两套叙述,在一套叙述中,他描写蹲派出所、挨鞭刑的画家、小说家,以及他们不同寻常的爱情;另一套叙述,则描写他自己作为未来的史学家,因为处世要遵循治史原则而犯下种种错误,最后他回到原来的生活、身分,成了没有任何欲望的正常人。这两套叙述时时交叉、重合。在所谓的写实与虚构的冲突里,作者创造出任由它穿插、反讽、调侃和游戏性分析的情境来。
  • 作者:王小波
    我在荒岛上迎接黎明。太阳初升时,忽然有十万支金喇叭齐鸣。阳光穿过透明的空气,在暗蓝色的天空飞过。在黑暗尚未褪去的海面上燃烧着十万支蜡烛。我听见天地之间钟声响了,然后十万支金喇叭又一次齐鸣。我忽然泪如雨下,但是我心底在欢歌。有一柄有弹性的长剑从我胸中穿过,带来了剧痛似的巨大快感。这是我一生最美好的时刻,我站在那一个门坎上,从此我将和永恒连结在一起……因为确确实实地知道我已经胜利,所以那些燃烧的字句就在我眼前出现,在我耳中轰鸣。这是一首胜利之歌,音韵铿锵,有如一支乐曲。我摸着水湿过的衣袋,找到了人家送我划玻璃的那片硬质合金。于是我用有力的笔迹把我的诗刻在石壁上,这是我的胜利纪念碑。在这孤零零的石岛上到处是风化石,只有这一片坚硬而光滑的石壁。我用我的诗把它刻满,又把字迹加深,为了使它在这人迹罕至的地方永久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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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将于2.9号从26章起倒V,今天21点的更新推迟到0点更【下一本《何止太宠你》《徒弟休得放肆》求收藏】白果穿书了。她穿到了一本仙侠小说中。她穿成了小说里帝君男主的炮灰原配帝妃白姑射。小说里,神魔大战后,男主受了重伤,被白姑射所救。可怜的白姑射小仙女爱慕男主,男主都要死了,她还自愿嫁上天当寡妇照顾男主。可怜的白姑射姑娘,一心一意救男主,最后挖心救男主的白月光女神,结果灵牌前的香还没灭,狗男主就跟白月光女神在一起了。白果穿成了白姑射,战战兢兢的活了三百年。终于有一天,咣当,男主从天上掉下来,正砸在她脚边。妈呀,她赶紧一脚把男主踹飞了。滚滚滚,死远点!白果还气不过,照男主脸上踩了十七八脚。一年后。天帝一道天旨送到木灵界,说要选一位木族姑娘给无极帝君当帝妃。白果:么的,她都强烈拒绝当寡妇了,这怎么还带强迫的呢?天君座下仙使到族里来点名挑人白果故意扮丑,满脸麻子含胸驼背。她自信满满地去报道,往仙使跟前一站:行了,我走了啊。仙使一把抓住她:就你了!白果:……白果逃婚不成,被族里敲锣打鼓欢送嫁到永寒宫当寡妇。成亲当天,白果就翻白眼昏死在新房里。醒来她跟无极帝君郑重地讲:帝君,我从小就有心脏病,我的心已经坏得不要不要的了。嫁到永寒宫,白果就在盼着雪无极赶紧死。她觉着当寡妇才是她人生的巅峰!【注:本文1V1,文风沙雕,非喜勿进】【预收文《徒弟休得放肆》求收藏】唐舟穿书了。她穿成了一本修真小说里,男主的疯逼恶毒师父沈凌凰。沈凌凰是天下第一修真门派天宗门的开山祖师。她的人设是女版龙傲天心狠手辣四大皆空,一心只搞事业!而男主是她捡回来的徒弟,小妖王,妖性难除。小说里沈凌凰收男主为徒就是想用男主的妖力提升修为!利用完男主就无情地抛弃了他,当众揭穿他大妖真身,废他灵根。最后被男主消灭。穿书后的沈凌凰,一睁眼就发现门下长老集体叛变,天宗门就剩下她一个了。就那,她还不幸地遇到了少年时候的男主。沈凌凰眼眶含泪,背起双腿残疾的病弱男主。娃儿,别怕,师父绝不会抛弃你的,师父这就带你去要饭。沈凌凰为了改变命运,把男主当祖宗一样供着。给他缝衣,做饭,治腿,教他读书识字,修习法术,毫无保留,还给他置办家业,准备将来娶女主。可是——徒弟,女主在那里,她是你未来媳妇,你成天跟着为师干啥啊?徒弟,师父就跟帅哥讲几句话,你这么凶恶的眼神是为哪般?徒弟,你离家出走也别走带师父的私房钱啊,师父不会去找你的,你趁早自己回来啊。【注:逗逼师傻V傲娇小奶狗徒弟】【预收文《何止太宠你》求收藏】徐宁第一次见到沈南瑾的时候。是在百合庄园的路口。她穿着红色礼服,细腰雪肩,明艳动人。她伸手拦了他的车,撩了下头发。说,沈总,我打不到车,可以请你送我回家吗?都说沈南瑾是出了名的难追。可是那晚,男人坐在车里,静静地看了她三秒。然后嗯了一声。徐宁是故意接近沈南瑾,因为沈南瑾要和孟欣乐订婚了。孟欣乐是徐宁同父异母的亲妹妹,她父亲孕期出轨生的女儿。徐宁的仇人。和沈南瑾各种巧遇后,徐宁故意吃饭不带钱,找沈南瑾借。被送回家后,她在家门口温柔的像只小白兔。沈总,我加你微信吧,转账给你。男人静静看着她,嗯了一声。加上微信,相处了两个月。在一场晚宴上,徐宁在灯下,雪白的双臂缠上男人的脖颈,移动舞步,若有若无地贴着男人。说,沈总,你能做我男朋友吗?灯下,男人双眸墨沉。嗯了一声。很久以后,徐宁在家抱着沈南瑾,撇嘴讲。都说你特别难追,我还想了好多方案追你,结果一追就追上了。沈南瑾搂着她,亲亲她的额头。傻,因为是你,我才好追。因为我迫不及待的,在等你来追。【注:1v1,甜宠文,男主宠女主,无限包容女主,治愈女主。】
  • 作者:土屋隆夫
    哪怕是一次也好,真想能有涉足杀人现场的机会。身历其境地站在血迹未干的现场,亲眼仔细观察一切——从开始写推理小说以来,我常有这样的企盼。我知道这种几近幸灾乐祸的想法实在是不应该。可是,我向同行的作家们探问的结果,发现他们也都着这样的企盼。所以,不应该的并不仅仅是我一个人而已吧?
  • 作者:智齿不是病
    预收文《全家都是穿越的,除了我》求收藏~末世大佬乔舒本一朝穿越,成为了年代文中的对照组一拳一丧尸的她变成了空有美貌没有脑子甚至零分飘过的笨蛋美人,和贤惠能干,带领全家发家致富的女主形成鲜明对比女主能干聪明,家里家外活计一把抓,从小就是大队的能干人,更是带着一家人在艰难岁月中积攒资本,在开放后做生意发家致富成为首富而她乔舒本,作为书里的反面教材空有一脸美貌,不思进取,家里条件在大队数一数二,最后却嫁给了普通人,一辈子落根农村,过着普普通通的生活。对笨蛋美人向来嗤之以鼻的乔舒本看着女主艰难吃着拉嗓子的玉米窝窝头,再看看她奶喂过来的香喷喷的糖水蛋,米糊糊嗯,真香笨蛋美人就笨蛋美人吧就是吧看着因是家里独苗而一把年纪都还肩不能扛手不不能提,换棚顶都得喊爸妈,除了一张脸什么都没有的亲爹再看看自家因着是唯一闺女这么多年地不会扫饭不会煮算账还得倒贴钱的亲妈乔舒本陷入沉思所以他们这是笨蛋一家人?预收一《全家都是穿越的,除了我》三岁的小丫在摘野菜的时候摔晕过去了在昏迷中,她看到因为自己摔倒,自从她妈死后一直酗酒过日子的她爸幡然悔悟然后在同乡的劝说下给她找了个后妈来照顾她……后妈还带着个姐姐,从此以后,她的零嘴衣服玩具就连亲妈的留下的玉佩,最后都一样样变成了继姐的而她自己每天不仅要洗衣服做饭浇菜还要下地干活,活得还不如地里的小白菜想到这个,一直省吃俭用还要自己摘野菜撑家的小丫活生生被气醒了不过醒来的时机不太好,刚好在他爸答应相亲的下一刻然而在相亲的前一天,她发现她爸突然就像是变了个人一样,嫌弃家里砖瓦房小,嫌弃家里不够干净,嫌弃她长得土……最后连带着嫌弃她那未来后妈,倒是看上了那边的杀猪匠家的小寡妇看着一刀一个猪脑袋的小寡妇,看着她那一双一手一个大猪肘的儿女小丫瑟瑟发抖起来可,可以再换一个后妈吗?预收二《修仙一家人》作为图南界东大陆、临南洲、泗溪府、新北县西北镇溪北村的一名普通小村姑溪北每天最担心的事情,那就是家里穷得得喝西北风了作为修仙界普普通通的乡下小村姑,出生三年一个修士都没见过,就连村口都没出过的小崽子,从现代穿越过来的溪北对于成为拳打反派脚踢炮灰的龙傲天生活不抱期望她现在嘴期望的事情,就是带着这不靠谱的一家子在这个乡下饿不死愿望是如此的朴实无华毕竟吧她爹,普普通通的卖货郎,卖啥啥过时,种啥啥不行,三天走八村,八村赔八珠,家里仅剩不多的存款已经岌岌可危了她娘,灵异小绣娘,缝啥啥消失,谁用谁晕倒,现在金盆洗手改作羹汤然后家里仅剩的一只鸡没了她哥,掏空家里所有积蓄在镇上读书的势必考学的大哥,因着倒数第一的成绩已经自闭了她姐,打遍村里无敌手,上次出手重了点导致家里唯一的一亩灵田都赔了他们家现在是货真价实的没田没钱有人(但是不如没人了)艰难,日子太过艰难了年仅三岁的溪北深深叹了口气,然后雄赳赳站了起来这个家,果然还是得靠她了虽然做不成龙傲天,但是她可以做女神农
  • 作者:烽火戏诸侯
    有个白狐儿脸,佩双刀绣冬春雷,要做那天下第一。湖底有白发老魁爱吃荤。缺门牙老仆背剑匣。山上有个骑青牛的年轻师叔祖,不敢下山。有个骑熊猫扛向日葵不太冷的少女杀手。这个江湖,高人出行要注重出尘装扮,女侠行走江湖要注意培养人气,宗派要跟庙堂打好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