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魇

红楼梦魇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最新更新五详红楼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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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里特是个给人看病的乡村医生,因为懂动物语言,后来就成了动物医生,成了全世界动物界中綱呼百应的人物。他有一帮动物朋友,和他一起云游天下。靠着动物们特有的功能,杜里特扶困济危,救人水火。这许多不可思议的奇事,像糖葫芦一样,串起了一个又一个情节曲折,想象丰富的童话故事,妙趣横生,令人爱不释手。杜里特医生虽然其貌不扬,不善于世俗交际,但通晓动物语言、学识渊博。这样一个小人物,一进入他喜爱的大自然中,到了他的动物朋友中间,就表现出超人的智慧和为帮助弱者而奋不顾身的精神。这样充满爱心、融知识于故事中的杰出作品,在当今纷扰的世界中分外动人、弥足珍贵。怪医杜里特的形象,在欧美地区家喻户晓。一个世纪以来,这部作品被译成几乎所有的文字出版。语文家们把它作为写作教材,好莱坞多次把它搬上银幕。无比瑰丽的想象力,不动声色的幽默以及作者朴实稚拙的手绘插图,成为一代又一代读者阅读经历中一段不可替代的美好回忆。
  • 作者:君莱
    季娆是北城豪门季家唯一的正牌千金,集万千宠爱,众星捧月,明艳骄纵。商家掌权人商言津儒雅斯文,性情温和端方,据传是个谦谦君子。两人八竿子打不着。直到某天,季娆在书房门外,听到父亲和小三上位的继母讨论给私生女姐姐挑选联姻对象。父亲和继母心目中一致的乘龙快婿人选就是这位北城顶级豪门商家的掌权人商言津。为了膈应出轨的父亲和继母,季娆决定在商季两家商议婚事前拿下商言津。没想到这位芝兰玉树的男人并不好糊弄,季娆费尽心机,花样百出,才勉强把他撩到手。几个月后,季娆挽着商言津回家,恰好碰到商家人在季家商议婚事,私生女姐姐旁边坐着一个男人,是私生女姐姐即将订婚的联姻对象。男人看见商言津,受宠若惊,立刻起身迎过来,恭恭敬敬道:小叔,您怎么亲自过来为我商议婚事了?季娆:......商家和季家的联姻对象,不是商言津吗?怎么变成了他侄子?商言津似乎看出季娆心中想法,淡淡介绍:商彦钦,我侄子。季娆:......?所以那天她在书房外偷听到她爸和小三说话,彦钦彦钦的喊,说的是商彦钦,而不是商言津!言津(yan jin)和彦钦(yan qin),读音差不多,这家人取名字,就不能多换几个拼音字母吗?#费尽心思撩错人,现在跑还来得及吗?##一个由耳背引起的爱情故事#起初,季娆带着目的接近商言津,商言津看透她的小把戏,当她是幼稚的小朋友,纵容她一次又一次的制造偶遇,也没拆穿她。后来,北城圈子里所有人都知道,商言津身边有个放在心尖儿上娇宠的小姑娘,那姑娘胆子挺大,在商言津准备求婚前夕,跑了。再后来,季娆被商言津抓回来,连续一周没能走出他的房门。每到午夜梦回,腰身被男人紧紧的禁锢在怀里时,她都后悔自己不该偏听偏信,相信这世上有温润如玉的君子。儒雅腹黑伪君子vs钓系美人双c,甜文年龄差八岁下本开《纵你成瘾》专栏求收藏霍老爷子把池诺领回家那天,为她办了场接风宴。宴席上,老爷子对池诺说,他的三个孙子,她可以随便选,选中哪个,哪个就做她未婚夫,当霍家继承人。老爷子的三个孙子为了得到继承人的位子,纷纷向池诺示好,池诺扫视一圈,挑了长得最帅的那个。旁边人提醒她,那不是老爷子的孙子,是老爷子最小的儿子,霍家三爷,霍远霖,从小就桀骜不驯,对继承人的位子不感兴趣,劝她重选。池诺目光坚定的看着霍远霖,不重选。霍远霖双腿交叠,坐在那里,眼皮都没抬,冷声道:小孩,别给我惹事。他对霍家没兴趣。后来,池诺在外面频频闯祸,霍远霖收拾完烂摊子,板着脸训斥池诺,小孩,能不能不惹事。池诺眨眨眼,笑得没心没肺,叔叔可以不管我呀。霍远霖目光幽深的盯了她片刻,在她转身欲走之际,攥住她手腕,把她揽入怀里,诺诺,别再惹我了,什么时候嫁给我?池诺把他推开,笑靥如花,叔叔,人家还小呢,最起码得到叔叔这个年纪才会考虑结婚吧,叔叔不也是这个年纪,才考虑结婚吗?霍远霖气得心梗,只能厚着脸皮每天追在她屁股后面求婚。
  • 作者:慕九夕
    世间高位,从来没有容易二字。更何况,她还是个外来者。顾青觉得,她这个魔君,岌岌可危!
  • 作者:许伟才
    抗战时期,一群身怀绝技的江湖儿女在共产党领导下组成秘密特工组织,同日寇展开一系列惊险、机智的特工战斗。这群江湖儿女不但身怀绝技,而且思维缜密,依靠智慧和团队的协作粉碎了敌人一个又一个的阴谋。保护抗战将领、打入敌人高层内部、夺取宝藏、查获真假特派员、营救掌握南京大屠杀的关键人物、秘密窃取敌人的高层机密、粉碎日军的军火运输计划、炸毁敌人的军火库……这些艰巨的任务没有难住这群江湖特工。神枪狙击、百变易容、妙手空空,这些江湖的神技在同日寇的斗争中发挥得淋漓尽致。而这群潇洒放狂的江湖儿女也在血与火的洗礼中思想升华,在共产党的教育和培养下成为坚毅、果敢、机智的爱国战士。全书由大约十个故事连接起来,但并不孤立,而是由各个故事将人物性格、情感的发展以及敌我斗争的进行逐渐串联起来。小说不同于普通的特工小说单纯以惊悚武打为主,而是将推理、悬念融于特工战之中,敌我两方勾心斗角,每次行动都包含着巧妙的推理设置,环环相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