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魇

红楼梦魇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最新更新五详红楼梦(2)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赛姆生太太是中国人。她的第三个丈夫是英国人,名唤汤姆生,但是他不准她使用他的姓氏,另赠了她这个相仿的名字。从生物学家的观点看来,赛姆生太太曾经结婚多次,可是从律师的观点看来,她始终未曾出嫁。
  • 作者:张爱玲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 作者:张爱玲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 作者:张爱玲
    电车停了,马路上的人却开始奔跑,在街的左面的人们奔到街的右面,在右面的人们奔到左面。商店一律的沙啦啦拉上铁门。女太太们发狂一般扯动铁栅栏,叫道:让我们进来一会儿!我这儿有孩子哪,有年纪大的人!然而门还是关得紧腾腾的。铁门里的人和铁门外的人眼睁睁对看着,互相惧怕着。
  • 作者:张爱玲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 作者:张爱玲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 作者:张爱玲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 作者:张爱玲
    《半生缘》讲的是三十年代上海的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顾曼桢家境贫寒,自幼丧父,老小七人全靠姐姐曼璐做舞女养活。曼桢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工作,与来自南京的许世钧相爱,世钧深深同情曼桢的处境,决定与之结婚。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寄秋
    为了想拿回原本属于她家族的绿色晶石, 她这国际惯窃又手痒的想故技重施, 巧的是如今宝石的持有人竟是 刚才在机场认识的男人, 更没想到的是两人竟然熟络的很快, 还对她好的让自己感动不已, 咦!为何听到他与别的女子的事会吃味呢? 难道她这次不但宝石没偷成, 反倒是一颗心被偷了去…… 他总是在梦中遇见一名东方女子, 而眼前的小男孩竟和她有着同样的眼睛, 还好经由她外甥的称呼得知是位美佳人, 而向来以公事为重的他竟会陪她逛街, 还舍命与她闯豪宅取证物, 在一场帮老哥的追妻行动中发现原来她—— 还是聪明绝顶的女诸葛, 看来他得好好抓牢她才行
  • 作者:懒在家的哈士奇
    文章2月24日从第18章开始倒V,没有看完的宝宝们快些看,看完的不要重复购买,谢谢大家的支持,也请大家继续支持!乔乐歆,一个苦逼的综艺策划,加班猝死穿越成一个富三代幼崽。她看着眼前的大别墅,大豪车,以及温馨甜蜜的一家人,决定这辈子咸鱼躺平。平平安安20多年,某天,乔乐歆突然发现自己穿进故事里,再过不久,她就会家破人亡,她和家人也会成为女主的炮灰垫脚石。幸好这一切还没有发生,而她,有能力挽回!………………………………………………乔乐歆做了个梦,梦里讲述了一个叫陈雨柔的女人在娱乐圈历经千帆困难,最后夺得影后桂冠的故事。故事世界的历史文化跟地球相差不大,但娱乐方面却没有地球丰富。这里影视行业发达,却是综艺荒漠。某天,故事世界的娱乐圈发生了巨大变化。先是《全民答题》让综艺节目走进观众生活,再是《欢乐周末》掀起了娱乐狂潮。其他影视公司反应过来跟风时,《宝贝,宝贝,我们走!》,让萌娃成为大众焦点,《恋爱的时光》让无数观众春心萌动。而这些综艺节目,全是乔乐歆的作品!这之后,《无尽旅途》让户外真人秀进入大众视角,《创造NO.1》让全民陷入养成偶像的狂潮,《完美演绎》给了三线开外的演员再次展示自己的机会,《梦幻的声音》成就了无数默默无闻的音乐人……乔乐歆成功了,然而被乔氏传媒压在脚下的竞争者们却开始抨击她,说她是文化罪人。乔乐歆不为所动。《大国映像》、《烟火人家》、《璀璨明珠》、《一舞千年》,四连绝杀让她成了东国文化输出第一人。……………………………………………………啰哩吧嗦的阅读指南:有男主,感情线顺其自然,主要还是事业。文中涉及综艺节目,灵感都来自现实综艺,雷者慎入。文中涉及综艺制作过程,资料源自网络搜集加作者臆想,如有bug,视作小说世界设定。文中提到的所有明星以及娱乐工作者,现实都没有原型,请勿代入,代入会删评论!非女强,雷者慎!
  • 作者:某璃
    接档文《白莲花她靓绝香江[年代]》求预收!本文文案:问:开局就拿到了满级号是什么样的体验?娇贵作精美人玉泠穿书了,成了书里康熙的第二位皇后,清宫大户钮祜禄氏。嫁妆丰厚,俸禄优渥,赏赐的宝物和华衣美簪数不胜数……就是,当前处境有点危。宫斗系统:康熙前有贤淑白月光元后,现有贴心青梅佟贵妃,未来还有他的真爱,女主乌雅氏。而你,罪臣之女,义父还是早已伏诛的鳌拜,半年后,你将香消玉殒,若想保命,就去攻略康熙……玉泠美眸圆睁,不可思议,你让我,追男人?系统强势:要么追,要么死。玉泠不为所动。这古代一没网络二不能出宫,还不如早点去投胎。半年沉浸式体验皇后生活,享尽天下荣华富贵再去死,难道不香吗?系统:……这小祖宗,还真是丁点儿委屈也不能受。玉泠日常作天作地。清晨,她被宫女女主扶起来,柔声细语穿衣梳头,恨不得把饭喂到她嘴里。上午,看一群莺莺燕燕在下面斗嘴,时不时嗑一把剥好的瓜子仁,还要漫声嫌弃,段位太低,还没话本子精彩。众妃:……让您见笑了。晌午,品品国宴大厨做的满汉全席,吃完鲍鱼腻了用西湖龙井漱口。克勤克俭的康熙正要发火。玉泠懒懒抬眼,怎么,你养不起我?康熙:……朕可以!晚上,听着江南歌姬的小曲儿,泡着皇后独享的私汤,看两本古代名家的真迹,顺便还能跟真人催个稿。纳兰容若:……他不是写话本子的!*乌雅氏重生归来,等着孝昭死前将她送上龙床。想她凭借前世深入帝心的经验,此生必能斗倒所有妖艳贱货,宠冠后宫,登上后位!于是她忍辱负重,伺候着又娇又作的可怜皇后,想着反正对方也蹦跶不了多久了。可她等啊等,亲眼看着玉泠作着作着,后位越来越稳,真正成了天下金尊玉贵第一人,前朝后宫,人人对她马首是瞻。而她看到,皇帝将玉泠捧在手心,一声声唤着昭昭别气了的一幕,竟觉得理所应当?乌雅氏:?好像有哪里不对?啊不,天底下最娇贵的皇后娘娘,不就应该得到天底下最好的所有吗?*宫里的日子过腻了,玉泠戳戳系统,本宫怎么还不死?系统:???您这身子骨瞧着,还能再作个百八十年呢。*注:1.皇后最美!名字出自唐诗泠泠如玉音。2.私设不少,有金手指。3.非双C4.作精皇后和她的冤种万岁爷——————接档文《白莲花她靓绝香江[年代]》求预收!拿到第三座影后桂冠当天,宋歌因意外穿书了。黑粉写的香江年代文里,她是空有顶级美貌,却蠢笨恶毒的工具人白莲花。一醒来,就差点被送进肥佬投资商房里,开启她堕落至惨死的一生——选美被女主淘汰,演技被女主吊打。女主嫁进了豪门,而她的名字等于丑闻。什么仇什么怨啊?不就是艳压了黑粉家蒸煮几次么?一穿来就身无分文、名声扫地。眼见生存都成了难题,宋歌怒摔剧本:呵,你们对真正的白莲一无所知。---路导见到宋歌的第一眼,惊为天人。眼波清澈时刻闪着柔光,气质出尘清丽绝俗。他说:别选美了,拍我的电影,你一定能红透香江。面对前世的伯乐,宋歌异常恭敬:听您老的。路导咬牙切齿,……老子才21。---多年以后,人们谈起宋歌的第一部电影,总用一代美神横空出世、惊艳了香江百年时光等夸张的形容。可当你看到她在电影上出场的那一幕,就会发现,以上那些形容,还是保守了。而她和路导的神仙爱情,也一直为人们所津津乐道。
  • 作者:晏执
    【晚七点日更,下本开《月亮潮汐》,文案在最下面,求个预收】1.苏晚青算个本分的人,在25岁这年,却跟一个只见过两面的陌生人闪婚了。彼时,闻宴祁是商业集团的接班人,也是滨城出了名的矜贵公子哥;而苏晚青只是个挣扎在温饱线上的普通小职员。领证半年,苏晚青和她名义上的丈夫一次也没见过。重逢在一个雨天,苏晚青简历投到了闻宴祁的公司去,俩人在会议室门口撞见,心照不宣地装不熟。出了办公楼,苏晚青想解释,我不知道那是你的公司。闻宴祁撩起眼皮看她,黑眸深沉,你意思是我们有缘,滨城那么多公司你简历就投我这儿了?2.闻宴祁闪婚是为了应付长辈,这事儿他身边的人知道,都觉得指不定什么时候这位爷哪根反骨活动了,悄没声就把婚离了。毕竟,虽说那位没落的苏家千金长得比明星还漂亮,但闻少爷身边从不缺美女献殷勤,也没见他真的为谁折过腰。众人笃定这是一段无疾而终的婚姻,没什么新鲜故事,直到几个月后,消遣的局闻宴祁去得是越来越少,演变到最后,干脆连电话都不接了。有好友上门去堵,门铃按了好几声。闻少爷穿着睡衣慢悠悠打开门,看见好友唇边衔着半根烟,又把门合回去一半,抽完再进来,我媳妇儿闻不了这个。——寂静无人的旷野,原以为看见的只是一场湿气弥漫的春夜。——却没想竟这样难渡。阅读指南:1.SC,先婚后爱,男主先动心,慢热甜文,全程无虐2.斯文矜贵X温婉明艳小美人---下本开《月亮潮汐》,打开作者专栏可预收。1.席悦在大三这年终于得偿所愿,和暗恋五年的男生在一起。第一次恋爱没经验,她只能扮演着24孝好女友,笨拙地表达爱意,任劳任怨,直到看见自己的男朋友和美术系花手牵手走进酒店。席悦失恋了,但她并不不孤单。当她背着书包呆愣在原地时,系花的男朋友就衔着烟站在她旁边。明明也是受害者,可许亦潮比她得体许多,像没事人一样掸了掸烟灰,还不忘嘲讽她,你男朋友好像恋爱了哦。2.跟席悦的默默无闻不同,许亦潮绝对算是滨大的风云人物。一个玩世不恭的公子哥,仗着家境优渥,又有一副好皮囊,前女友足迹遍布校园的每个角落。席悦追了他一个星期,如愿成为他的现役女朋友。一开始她以为许亦潮也是顺水推舟,毕竟他的前女友名单那么长,没有一个是像美术系花那样,给他戴完绿帽子才退役的。直到有一回,大少爷在酒吧喝多了,给席悦打电话让她去接。灯红酒绿的长街,席悦怒气冲冲地赶过去,然后看见许亦潮倚在门边,和酒吧老板讨价还价,非要把人搁在吧台上用来装饰的月亮小夜灯买走。给个面子。许亦潮唇角轻掀,笑容散漫带着几分薄醉,我用来哄女朋友的。席悦后知后觉,自己好像是被骗了。-许亦潮有一片璀璨的夜空,席悦本以为自己只是其中一颗随时会湮灭的星。直到许亦潮告诉她,她是他处心积虑也想摘入怀中的月亮。-温柔可爱X纨绔少爷男暗恋女,SCvb:晋江晏执
  • 作者:九月时五
    【本文将于10月23日(周一)从23章开始倒V,届时三更】仇家当了皇帝,我问姐妹怎么办?姐妹说,嫁给他,别当仇家,当冤家!*文案:凤龄十岁时,因父获罪,没入掖庭为婢,姑姑说她的名儿不好。在宫里做奴婢,俯首侍君王,怎得堪配凤字。她说我打小就叫这个名儿。姑姑说,看你压不压得住吧!于是入宫十年,她成了天子近臣,统领六司,大权在握的总领尚宫。圣人是这天下最尊贵的女人,给了她富贵荣华,无上权势。皇太子与元宁公主夺储位时,凤龄站位公主党,眼看着皇太子被贬为信陵王,赶去凉州。禁庭夜火后,从听到宫人传报的那一刻:信陵王进京了。她就知道,她的好日子到头了。长门玉阶起,春深锁华愁。一个从女官到帝妃的故事。*【本文报名参加成长逆袭征文比赛—东山再起,绝地反击。讲述了女主从罪臣之女进入宫廷,一步步成长为女帝身边的尚宫,又因一念之差行差踏错,涉入朝堂斗争失去了一切,后又凭借自己的能力开始东山再起的道路,最终成长为青史留名的一代皇后。】*预收文《金钿娇》大周传世三百年,风雨飘摇之际。周天子怯懦卑微,形同傀儡,魏侯之子魏桓权倾朝野,官拜大司马,为了给他的妹妹腾位子,皇后宇文氏在新岁雪夜,被逼着一条白绫吊死在长信宫。大梦惊醒时分,宇文海棠成了英国公府从豫州接回来的庶女赵惜宁。进京头一天,马车被拦,责令改道另行。赵惜宁掀开帘子问:前面是谁那么大谱儿?婢女回:是皇后娘娘省亲,魏大人亲迎。赵惜宁攥紧拳头,好,甚好,还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
  • 作者:吉儿
    她真的不明白,大哥为什么这么讨厌她?从小就要她穿膝下十公分的老处女裙子,剪耳上一公分的西瓜皮头发,说要她越丑越好!现在还不准她有任何男性朋友,甚至破坏她好不容易盼来的约会,呜..大哥为什么要对她这么坏?难道她不是他的从门口捡来的礼物,这一辈子,她注定是他一个人的..
  • 作者:丁墨
    某天,华遥收到份意外的礼物——一截雪白阴森恐怖的人骨。送礼的机器人解释:这是指挥官的断骨。三年前他在天狼星战役中负伤,换了金属腿骨。华遥跑去问某人:为什么把你的骨头送给我?某人平静而威严的注视她:那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声音低哑下来:都属于你。华遥默默泪流——尼玛好想拒收啊!
  • 作者:公孙梦
    明末。平静多年的江湖道上,驟起腥风血雨,正道门派及武林高手连通血浇杀戮。但寻衅者是谁,却始给是个谜,从此引起武林界直相面准、仇杀。正在人心惶惶时,年轻英俊的武林骄予李剑心出山,他不仅武功绝伦,而且精于岐黄之术。他历尽艰难险阻,终于探明灭迹江湖多年的黑适组织五梅门和四凶寓是一伙盗名职世的黑鹰头,累累血案正是他们所为。李剑心立志匡扶正义、拯城江湖。他联络武林各大门派及武林豪杰,揭露黑魔头的险恶用心,化用各门派之间的恩怨,重振了武林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