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魇

红楼梦魇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最新更新五详红楼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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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又名《八零大冤种有亿点技能》预收文求收藏,文案在下头——海岛随军美女科学家《七零大美人是科研大佬》建设新疆的病美人《六零病美人开荒去了》踹了渣男成就最好自己的娇软美人《八零娇软美人发疯了》文案:春运返程,苏海棠在高铁上一觉醒来,竟然穿成了年代重生文中的炮灰女配。三岁亲妈亡故,亲爹娶后妈当晚被部队紧急召回出任务,再也没回来,后妈为了亲爹的抚恤金,带着她嫁给书中女主的爹,从此她成了寄人篱下不受待见的小可怜,书中女主的对照组。同为继女——女主有亲爹撑腰亲哥保护,从小到大好吃好喝好啥活儿不干,靠着上辈子的记忆考上大学,分配到人人羡慕的农业局,嫁给全国著名的企业家,顺风顺水,节节高升,一辈子风风光光。反观原主,没人疼没人爱,吃不饱穿不暖,小小年纪不但包圆家里所有的活儿,还得去地里挣工分,从小苦到大:凭借努力考上大学,录取通知书却被继母卖掉,钱一半补贴家用,一半给了女主上大学用;去城里当小保姆,活没干成先被欺负,被迫嫁给傻子丈夫,给女主的哥哥换了一份城里正式工作;婚后不但要伺候瘫子婆婆,还要忍受黑心公公的欺负,最终精神崩溃进了精神病院,夫家的赔偿金成了女主做生意的启动资金。哦豁,这哪里是对照组,这妥妥大冤种啊!苏海棠当初看书时,烦死这个和她同名同姓的炮灰大包子,嫌她被人欺负也不反抗,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若是她,定然不放过害她的人,谁知转眼她就成了冤种大包子。大冤种是不可能大冤种的,她苏海棠就不是能受欺负的主儿,更何况手握逆天系统,技能拿到手抖,非人类技能,反科学技能,只有宿主想不到,没有系统给不了。送坏人进监狱,让欺负她的人自食恶果,读大学,做研究,开工厂,挣大钱,在这个充满青春和活力的年代发光发热!杜春杏重生了,上辈子,同为继女的苏海棠考上大学,毕业后进入农业局,嫁给暴发户梁存孝。梁存孝虽然其貌不扬还带着个小拖油瓶,但他能挣钱又体贴妻子,继子更是乖巧听话,把苏海棠当成亲妈亲近。反观她,高考落榜,为了进城不惜嫁给皮革厂厂子家的傻儿子,不但要照顾傻丈夫伺候瘫婆婆,还被黑心公公欺负,累出一身病早早死了。重生到高考前,杜春杏下定决心要让苏海棠成为对照组——她撺掇继母让亲爹卖掉苏海棠的录取通知书,说服亲爹把苏海棠送去皮革厂厂家家做保姆,再设计让自己嫁给梁存孝。可让她诧异的是,苏海棠不但没上当,还把他们一家子扫地出门,上报纸成了全民英雄,上大学被重点培养,毕业后成为人人称颂的民营企业家,被丈夫捧在手掌心宠着,过的比上辈子更风光更幸福。而她虽然如愿以偿嫁给梁存孝,却跟丈夫离心,被继子厌恶,婚内出轨被离婚后没拿到一分钱,简直重生了个寂寞。避雷:*本文慢热,大长篇;*伏笔众多,会黑原女主,虐原女主*女主最美,不止一个爱慕者,但固定CP*修文是改错别字————————————————预收文求收藏《七零大美人是科研大佬》文案科学家林好穿书了,穿成了十里八乡的大美人村花,原主貌美如花,肤白大长腿,腰细身段软,却被相貌平平的女主杜红英抢了亲事。俩人打小儿一块儿长大,好到能吃一碗饭穿一条裤子,隔壁村在海岛当兵的秦嘉禾回乡探亲,托人给原主说亲,女主杜红英说海岛有什么好的,海风大的能把你的脸吹破,向来爱美的原主吓坏了,和家里人大吵一架拒绝了亲事,哪知没几天就听说杜红英嫁给秦嘉禾随军去了。而身为炮灰的原主却嫁给村里的庄稼汉,辛苦操劳一辈子,成了又黑又丑的黄脸婆。穿书后,林好果断答应亲事,和秦嘉禾成亲后随军去海岛,沙滩落日还能吃海鲜,傻子才不去!哪知没过多久杜红英就嫁给了隔壁团长李国栋,成了三个孩子的后妈。**********杜红英重生了,上辈子抢了好友林好的亲事,自以为嫁了个体贴入微又有本事的老公,哪知秦嘉禾一不懂浪漫,二不会心疼人,三不会钻营,反倒是隔壁的团长李国栋像坐了火箭似得蹭蹭直往上升,最后还调进了京中,而同为团长的秦嘉禾却越混越差,最终转业去了地方。重生后,杜红英决定把亲事还给林好,再通过上辈子的记忆利用林好嫁给李国栋,然而她万万没想到,为了让媳妇安心搞科研,上辈子不懂浪漫的秦嘉禾竟然为林好种了一院子的玫瑰花,上辈子不会心疼人的秦嘉禾从不让林好洗衣服做饭,上辈子不会钻营的秦嘉禾竟然取代李国栋调入京中,而她每天洗衣做饭有干不完的家务,还要时不时跟三个熊孩子斗智斗勇,和李国栋吵架更是成了家常便饭,日子过得鸡飞蛋打苦不堪言。每当她看着泡在蜜罐里,为祖国科技发展大放异彩的林好,心中忍不住感叹:我这是重生了个寂寞啊!————————————预收文《七零病美人开荒去了》苏家有一对堂亲姐妹花,同一天成婚,新娘竟然送错了洞房!在大西北油田从事科研工作的顾明辉雪盲症回家休养,顺道和未婚妻苏樱成亲,洞房花烛夜新娘烂醉如泥,两人没圆房。苏桃新婚夜进错洞房!本以为解释清楚就能各归其位,岂料海归未婚夫说他和苏樱已经洞房,既然错了,干脆将错就错!换了芯子的苏桃冷笑,书中原主非要各归其位,为了补偿苏樱,默认海归老公在外头养着她,将苏樱和老公的孩子视如己出,最后落了个夫妻离心,父母埋怨,儿女不亲,孤单终老的下场。但实际是,苏樱嫌弃大西北生活艰苦环境差,嫌弃未婚夫清心寡欲不解风情一心科研,海龟男嫌弃未婚妻体弱多病,怕她生育困难,俩人早就暗度陈仓。苏桃看着个头高挑,长相帅气,八块腹肌的男人索性将错就错,成全渣女和渣男,跟随顾明辉去她熟悉和热爱的大西北。茫茫戈壁,漫漫黄沙。苏桃穿着雪白的羊皮小坎肩,围着火炉坐在暖和的夯土房里,嘬着羊肉粉丝汤,吃着油酥芝麻馕,桌上搪瓷盘里放着刚烤好的馕坑肉,吃糠咽菜喝西北风?根本不存在。她骑着骆驼在沙漠中挖肉苁蓉,地毛球,摘黑枸杞,罗布麻,把沙漠中特有的中药材卖到内地;她救助难产的狼妈妈,照顾体弱的小狼崽,解救被盗猎者射杀的普氏野马,保护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她用后世的经验科学垦荒,在白碱滩种出万亩棉田;她教护林员用机械化扎草方格,在沙漠中种出一道道千里防风林。苏桃在大西北的戈壁荒漠中发光发热,明明说好为了祖国一心奉献搞科研的事业狂老公却总抱怨她只想着工作。不是说好了高冷人设没得感情的人形科研机器吗?这张口就来的情话,为达目的层出不穷的手段是怎么回事儿?苏樱以为嫁了海归便能永享富贵,岂料海归老公干啥啥不行,做啥啥不成,而原本被她嫌弃的顾明辉不但眼睛复明了,还和她妹妹苏桃成了人人称颂的模范夫妻,一个为祖国西部边陲沙漠戈壁种出了一条防风固沙的绿色长城,一个为祖国石油事业做出巨大贡献,双双被写进了小学课本中。
  • 作者:海岩
    这是海岩迄今为止收录最新、最全的随笔集,汇集了海岩多年来的艺术杂感、企管心得、精彩访谈、图书序言以及生活情趣与人生哲理。全书分海岩小传、友人、作品、宠物、心得、装饰设计、收藏、企管、海岩小小说等篇章,都是他多年生活阅历的结晶与真情实感的自然流淌。 海岩的散文文字清新流畅、语言质朴却又不乏幽默富有哲理,对日常生活的点滴记录,从各个角度展示了海岩多面才华与各色人生。
  • 作者:小新茶
    随榜凌晨更,不更提前一晚作话会说,其他时间捉虫顺V:本文将于6月30日周五入V,届时三更,请大家继续支持1温宜笑是开国皇帝之女,金枝玉叶,倍受宠爱,贵为一国明珠。直到崔灵姝出现,她总是能够轻而易举地吸引所有人的目光,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温宜笑的父皇母后,乃至于几个哥哥全都向着她。温宜笑本来只想吃瓜,可崔灵姝却反复牵扯到她,温宜笑忍无可忍收拾她,结果换来被冤枉,朋友背叛,亲人孤立,所有人离她远去,远嫁番邦。在逃婚的那天夜里,温宜笑坠入冰河,濒死之际,脑海中出现了一个声音。系统告诉她,她生活的世界其实是一本团宠小说中,女主崔灵姝一生受尽宠爱,而她只是书中女配,因为和女主作对,最后被冻死河中。他说,他会帮她改变命运。作为交换,温宜笑替他打乱剧情。系统本意:把女主抢走的宠爱都夺回来!温宜笑则缓缓翻开了小说,对着书中里的大怪小怪,一个个按头暴打,机缘全都收入囊中。笑死,这团宠谁爱谁去当。靠他人施舍才能获得的东西,从来不属于她。系统:???等女主完成攻略,准备走主线剧情:谁抢了我的人头??2温宜笑曾经失去过一段记忆。多年来她反复做一个梦,她父母为获取一统天下的气运,曾将她推下深谷,献祭给虚无缥缈的神明。梦中的神祗,白衣如雪,披了一身兰桂。可醒来后,她又忘记一切。——直到那天,她又听到了熟悉的声音。就算众叛亲离,也有人站在她身后。早在她十五岁那年,神明便允诺,庇护她一世安乐无忧。#系统非常规系统,前期声音形态,后期会有实体#他和女主早就认识,但是女主忘了他#双沙雕组合,两个人总会在某些奇怪的思路上达成惊人的一致【预收文文案嗷】《夫郎貌美无双》女尊国病美人小帝姬and美强惨亡国皇帝连书晏是亡国皇帝,生来俊美,国破家亡后他因美貌而得以苟活,作为战利品,被送入以女尊殷国帝都,献给大殷皇族。庆功宴那日,宋元安跑去看热闹。被押上大殿的男子身披红衣,容色倾城。众人皆叹:祸水!宴席间,帝姬们推杯换盏,不顾情面争得头破血流,都想将美人收为己有。宋元安淡定表示:热闹都是她们的,而我什么也没有。她是大殷最落魄的小帝姬。胞姐起兵谋反,父亲以死谢罪,外祖被抄家流放。她又体弱多病,还要防备母皇忌惮,提心吊胆夹缝求生,吃席都不上桌,还敢和她的姐姐们争,是不要命了?然而,那高不可攀的天子骄子径直走到她身前,拉住她的裙摆。求殿下,带我走。正在吃瓜的宋元安:唉?…………刚刚开始,宋元安以为连书晏是疯了,得罪诸位皇女,还把她这个无权无势的闲散人拉下水。她也疯了,居然真的敢将这么惹眼的一个人放在府中。可后来,她发现,他竟能够迎合自己的一切喜好,甚至几次无心举动,也能帮自己躲开危险。久而久之,宋元安虽觉此人可疑,却也习惯了他的存在,并且渐渐明白,他对自己无害,留在身边做个漂亮的金丝雀,也不是不可。直到某日——他搂着她,低头把玩她的发,眼里的野心一览无余:殿下想不想感受一下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的感觉?现在万事俱备,唯独缺一个天下。我帮殿下夺来,可好?…………靖安二十三年冬连书晏被人反绑双手,按进雪地里,双目通红地看着宋元安在漫天大雪中解下披风,赤足踩过烧红的炭火。白雪苍苍,一步一血印,平时怕疼的人,那日咬紧双唇,一声不吭。病弱瘦小的躯体,强撑着走到他身前,拂落他眉间霜雪:我会带你回家。在这以前,连书晏只为自己而活。从此之后,所念所求,唯有她的平安喜乐,得偿所愿。上一世躲不开宿命。这一世他助她破局。……#双重生
  • 作者:糯糯啊
    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的民宿红遍阴阳两界》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作者:棉花糖
    当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我晕,她根本就不应该出现在人间。我也白活了这么多年,我想。这都是上帝在玩我,我靠!为了接近她,我用尽了各种方法:在她的楼下流口水,在她每天必经的地方装酷,在她借书的地方偷窥,甚至在麦当劳里强行占领她坐过的位子。但是每次都是快要接近她的时候又失去了自信,软软地待在了原地,就像一团没有人要的棉花糖。
  • 作者:七巧
    呵~犯了他的大忌,思念多年的小学妹差点回家吃自己,原因只是她忘记回收废纸的背面可以重复影印……瞧她气得连本带利买一箱Double A回敬,他好气又好笑,咳~君子认错,三秒不晚,何况他好不容易又遇见她,当然要好好地叙叙旧情,实行追心计划,可谁知这迟钝的傻妞,竟然完全想不起他?!她就算不懂他三番两次的暗示,应该也知道当助理没那么简单,怎么可能只需负责煮三餐,外加聊天陪吃饭?尤其他吝啬出了名,却为吻她肯在义卖会出价一百万,知道她家遇变故,还乘人之危…不!是雪中送炭来帮助!精算如他付出这么多,投资报酬率当然不能低,眼看小妮子终于承认动了心,傻傻被他吃干又抹净,不料竟出现情敌来搅局,搞得他大发雷霆、胡言乱语,喔喔!为了止住他的跌停板,他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