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魇

红楼梦魇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最新更新五详红楼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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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将于12.1周四入v,三更掉落】长公主之女谢慈,朱唇玉面,姿容无双,乃京城第一美女。但为人张扬,甚至称得上嚣张跋扈,得罪了京中不少人。十五岁这一年,谢慈被告知,她并非长公主之女。长公主顾念旧情,没将谢慈赶走,仍让她住在京中。但也只有仁慈,再无母女情谊。真千金被找回后,长公主给她更名谢迎幸,带她同进同出,一时风光无限。谢迎幸性子温柔似水,又知情达理,将谢慈衬得愈发一无是处。谢慈与谢迎幸一同参加赏花宴,起了争执,只见谢慈一把将谢迎幸推入了水中。众人骇然,都觉得谢慈太过无法无天,都落魄至此,还如此不懂收敛。宴上还有长公主之子谢无度,一手遮天的当朝权臣,谢迎幸的嫡亲兄长。众人等着看热闹,却只见那位只手遮天的权臣朝谢慈走近,眉目间关切深深,问谢慈可有伤到手。谢慈一撇嘴,扑进了谢无度怀中,她欺负我。……到底谁欺负谁啊?世人都以为长公主是谢慈放肆的后盾,殊不知,谢无度才是她的后盾。谢慈乃谢无度一手带大,自幼娇生惯养,有求必应,一点委屈没受过。谢慈被赶出长公主府那日,恰逢谢无度回来,平日里骄傲的人,红着眼说:谢无度,你也信她是吗?谢无度轻抚过她发红的眼尾,眸色渐深,我只信阿慈一人。谢无度带谢慈回去讨公道,要动谢迎幸,长公主虽怒斥,但被谢无度的人拦住,只能眼睁睁看着,谢无度看向长公主轻笑说:阿娘,我的人只有我能动。语气警告。长公主看向这个儿子,忍不住地发抖,她早知道,他是个疯子。*男女主无血缘关系,女主知道身份后户籍迁出,恋爱在女主户籍迁出之后。*真千金不是好人,不存在女主欺负她*疯批病娇明艳娇纵——预收分割线——《东宫盛宠》宝言生性单纯,本不欲进宫选秀,可阴差阳错被家中嫡姐算计,入了宫,成了太子的司寝女官。所谓司寝女官,是为太子晓事之用。当今太子性情暴戾,冷漠寡情,听闻前几任司寝女官都死状凄惨。宝言吓得要死,得知自己要去伺候太子的前一天夜里,她偷偷溜出住处,找东西吃,缓解自己的害怕。没想到遇上了一个侍卫大哥,大哥人很好,听她诉苦,还安慰她。我听说太子脾气好差,动不动就会杀人。我估摸着,我是活不过明日了,我若是死了,这位大哥……你能不能给我娘送封信,告诉她,为我立个牌位。听说没有牌位的话,死了之后只能成为孤魂野鬼。侍卫大哥:你不会死的,放心吧。宝言将信将疑:你怎么知道?后来宝言知道了,因为这位侍卫大哥,就是传闻中的太子殿下。而她,当着太子殿下的面说了好多坏话QAQ宝言噗通一声跪下,哆哆嗦嗦认罪:殿下恕罪……呜呜呜。太子好整以暇看着她:莫宝言,你昨日说,没有牌位的话,会成为孤魂野鬼。不知我们沈家的宗祠,你瞧不瞧得上?宝言:QAQ要把她杀了做鬼了乌乌。宝言:……诶,等等,原来是做太子妃,那她可以了。嫡姐等啊等,就等着宝言死,没想到却等到宝言风光嫁入东宫,一跃成为太子妃的消息。其他人等啊等,就等着太子厌弃宝言,可只等到太子即位,封宝言为皇后的消息。
  • 作者:东边小耳朵
    ++胡人作乱,硝烟四起,汉人被当作两脚羊,受尽屈辱。好消息:崔舒若穿成世家贵女,还有乌鸦嘴技能傍身!坏消息:她刚好穿在胡人破城前,继母抛弃她独自逃跑!!!崔舒若:……地狱开局。为了能安稳躺平,崔舒若找到来日开创盛世的齐太宗,趁对方还是个小小的刺史之子,提前站队。太宗:你有什么能耐?崔舒若:我夜梦神仙,她授我仙术,嘱我扶持明主,指的正是陛下您!太宗:胡言乱语!*后来,并州大旱。百姓易子而食,巫师杀害无辜少女做人牲祭天。崔舒若挺身而出,身披霞光,人牲无用,我能引雨!无人相信,只当她是疯子。崔舒若开坛做法,暗中诅咒巫师,三日内不论走到哪里都会被雨淋。于是天空闷雷大作,暴雨倾盆!百姓无不称奇,伏地跪拜,将她奉为仙长!只可怜那位曾对崔舒若口出狂言的巫师,三日内即便是睡在屋中,暴雨也能将瓦片冲落,淋得他浑身湿透,高烧不止。*再后来,太宗起事,短缺兵器,崔舒若说她能作法请神仙送兵器。又有谋士跳出来,大骂她装神弄鬼,妖言惑众。崔舒若但笑不语,诅咒明日所有将士都会在出门的那一刻,被兵器绊倒。于是,所有将士都有了削铁如泥的兵器,杀敌大获全胜。至于那倒霉的谋士,被磕得头破血流,差点头七。见识过崔舒若的厉害之后,太宗对她深信不疑,发誓与她共富贵。*等到了年纪。心怀不轨的朝臣(异口同声):请公主出降!觊觎粮种配方的世家族长:吾等族中有侄可供公主挑选!太宗(跳脚大骂):其心可诛。而太宗在皇后寝宫歇了一夜后,有了新的主意。他请来崔舒若,指着满朝文武,吾妹身份尊贵,当同朕一样,享尽齐人之福才是!若有中意的,尽可带走!聪慧自私动不动开大的女主X鲜衣怒马认定一人坚定不移的勇猛少年将军男主推荐预收文《我凭反诈APP治理天下》诸侯争霸,狼烟四起,占据一城就敢自称霸主。好消息:她穿成了蓟州城主公的女儿坏消息:她爹已死,蓟州只有巴掌大,而被她爹赶下位的前蓟州太守一脉正准备造反。姜真……她能有什么办法呢,当然是在她爹临终托孤的相父扶持下,假扮男子,头戴冕旒身穿冠服,自己做这个主公。前太守之子:(意有所指)德不配位,必有灾殃,无能之人还是早让位的好。姜真正准备说什么,她绑定的反诈骗APP突然有了响应。【叮,小诈检测到异常,温馨提示:对方可能是骗子,想要骗取您的王位,建议您不要上当!】前太守之子:(脸青了又红红了又青)臣不敢……听见诈骗APP提示的满朝文武:嘶,真替他脸疼。姜真:我爱反诈APP!虎视眈眈的三国使臣:(异口同声)蓟州弱小,不若归顺我们主公,必保您一世富贵!反诈骗APP再一次出没。【叮,小诈检测到境外威胁,温馨提示:境外有风险,腰子需谨慎,对方已经准备好埋您的地方了!】三国使臣(疯狂擦汗):我们可以解释的……蓟州文武百官(死亡凝视):呵呵姜真:没有人可以骗我!【是的,小诈在呢。】努力劝原主上进,意图辅佐原主收复天下的丞相:陛下当亲贤臣远小人,臣愿领兵五万北上收复失地。姜真:他肯定是骗我的!【小诈没有检测到异常呢!】姜真:???她急忙把丞相从地上浮起,泪眼汪汪,相父!您北上去,万事有我!后来,姜真真做到了亲贤臣远小人,任用贤才,将江山治理得井井有条,海晏河清!
  • 作者:烈酒浇腰刀
    离不念上辈子死得很惨,作为人人眼中的唐僧肉,天生铸剑灵体却没有灵力自保的小菜鸡,她被世家骗婚后扔进了铸剑炉。然而她睁开眼,又穿回了自己不幸的开始——新婚当夜。四周虎狼环伺,她怎么也不可能逃得出这金丝笼。直到,那本不应该逃出无妄深渊的堕魔,今夜逃出来噶了她未婚夫全家。堕魔微生瑶,相貌殊丽,厌恶万物,心狠手辣的疯子,只留下了她的命——他要用她来重铸他的戮仙剑,以彻底倾覆三界,让邪魔吞噬整个修界。离不念:好可怕,但是打不过QAQ初见,微生瑶以剑挑开她红盖头,笑起来颓丧又甜蜜:若是跑了,就把你做成人彘。她十分配合:不跑不跑。打都打不过,谁跑谁傻子。后来,微生瑶当着她面掏出仇人内丹碾碎成沫:你不阻止我?离不念闭上眼睛:想报就报,你别把自己憋坏了就好。冤有头债有主,你不杀我就行。再后来,微生瑶被正道围剿,诛魔剑贯穿他脊骨,他险些被钉在地上,却仍带着她逃走了。她胆子小,手都在抖,给他拭血,捧冰雪给他降温。他问:你为什么不杀我?她哭丧着脸皱成一团:我不想杀你……你不死之身,我杀你就是找死啊。堕魔一边笑一边咳血:傻子。就这样,离不念一路苟到了故事的大结局。微生瑶在狱火中,几乎被正道射成筛子。他却笑着向她伸出手:念念,过来。离不念思考了一瞬。随后,微生瑶看着一向听话的离不念,片刻也不曾犹豫,如脱缰野马,转身就跑。我不想死啊!!*离不念没想到微生瑶还是没死。她抖抖索索看着明显不是进步而是进化了的微生瑶,心想,这次真的要寄了。他妖异红瞳中笑意无辜:念念,现在没有人能打得过我了,你确定,你还要跑?离不念哭丧着脸:那,那我还是勉强屈服一下算了。下一本预收点击专栏可见《魔尊怎么还不下蛋》珑珀是魔尊的左护法。但和还要兼职魔尊坐骑的超强右护法大不相同,她凭借对魔尊的救命之恩,拿着俸禄,工作内容就是呼喊尊上万岁万岁万万岁。哪怕不近人情,雷霆手腕的魔尊已经过了一万岁生辰,也从没动过她一根手指头。然而,福报来得非常及时。在呼喊万岁万岁万万岁的时候,珑珀在仙魔大战中被敌方战神误伤打中了脑袋。珑珀脑子里多了一个虐恋情深的狗血故事。她身为魔尊,爱上了高岭之花仙界战神,在战场上宁愿受他一剑,也不愿伤他。珑珀感动:本座好深情。而她的左护法,明明是政治联姻,却深爱着她,看着她恋慕战神,时常以泪洗面。珑珀痛苦:你是个好人,可我已经有他了。魔物们看着面色阴沉的魔尊陛下,觉得左护法离死期不远了。但左护法非但没死,还被接进了王宫。*无人的室内,他半跪在她面前,以面颊熨帖上她掌心:我不求尊上爱我,只求尊上留给我一个孩子。珑珀纠结:你是个好人,但......连城厌笑容妖异,昳丽眉眼可怜:尊上连这个都不愿意给我吗?珑珀十分挣扎——也没挣扎多久。珑珀吞了吞口水:也不是不行……不会有第二次机会了哦。对方狡黠地眨了眨眼:当然。后来。珑珀发愁:这么多次了,怎么你还没怀上呢?他不动声色将她揽入怀中,泫然欲泣:都怪我肚子不争气。珑珀安慰:子嗣本来就看缘分的,你也不要太着急,这样看来,我还是过几日再去看看战神吧……暗恋了一万年偏偏对方不开窍只能变成妖艳贱货偷情男小三的大美人男主X天然呆贪财好色咸鱼躺平龙女两个肉食系,两条龙。
  • 作者:断水刀
    如果人生能重来,于元沅打死不会手欠捡起咸猪手上司丢下的工牌。从此她的老板再不局限于人类了。欢迎来到劳动者乐园,劳动最光荣,我们爱劳动!社畜一:来活了,大家商量下接不接,帮血肉超市送外卖。社畜二:我选择去厉鬼博物馆刷墙,至少气味好闻点。真 人类 资本家:最近的员工好像有点不对劲……拿刀抵着老板脖子的于元沅:说,我工作干得怎么样?痛哭流涕的副本boss:这就给亲打五星好评,您能把脚从我头上放下来吗?备注:1、剧情为主,感情为辅2、完结文《齐王今天也在混吃等死(重生)》、《快穿之当你有了金手指》,欢迎围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