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魇

红楼梦魇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最新更新五详红楼梦(2)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赛姆生太太是中国人。她的第三个丈夫是英国人,名唤汤姆生,但是他不准她使用他的姓氏,另赠了她这个相仿的名字。从生物学家的观点看来,赛姆生太太曾经结婚多次,可是从律师的观点看来,她始终未曾出嫁。
  • 作者:张爱玲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 作者:张爱玲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 作者:张爱玲
    电车停了,马路上的人却开始奔跑,在街的左面的人们奔到街的右面,在右面的人们奔到左面。商店一律的沙啦啦拉上铁门。女太太们发狂一般扯动铁栅栏,叫道:让我们进来一会儿!我这儿有孩子哪,有年纪大的人!然而门还是关得紧腾腾的。铁门里的人和铁门外的人眼睁睁对看着,互相惧怕着。
  • 作者:张爱玲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 作者:张爱玲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 作者:张爱玲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 作者:张爱玲
    《半生缘》讲的是三十年代上海的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顾曼桢家境贫寒,自幼丧父,老小七人全靠姐姐曼璐做舞女养活。曼桢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工作,与来自南京的许世钧相爱,世钧深深同情曼桢的处境,决定与之结婚。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珍妮特·温特森
    ★ 《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作者珍妮特·温特森的魔法时间!★ 每一个新年都是一次新的机会,安放我们无所适从的灵魂和受伤的心。人人都爱圣诞故事。圣诞的节日传统就是庆祝、分享以及给予。又有什么比讲一个圣诞故事更好呢?在火边、在雪天、在回家的旅途上打开这本书。送给友人、爱人和亲人这本书,一起阅读这本书。共同享受这个平和、善意、神奇乃至带有小小魔法的节日季吧!★ 温特森对小说的信仰在这本书里得到了尤其充分的展现……《十二个圣诞故事》有黑暗,有超现实,更有温特森典型的奇妙的趣味……这是一本节日的珍宝之书,尤其适合在冬季的夜晚边烤火边阅读。——《纽约时报》★ 怪诞、聪明、有趣、敏锐……温特森的超自然故事让我们对给予、爱以及分享的快乐变得更为新鲜。——《书单》★ 这本书里的食谱十分诱人,但更诱人的还是其中的故事……太适合在假期阅读,并感受节日气氛了。——《星期天邮报》★ 《纽约时报》编辑之选 / 《洛杉矶时报》节日书单/ 《今日美国》备受瞩目好书榜
  • 作者:慕吱
    正文完,番外更新中,感谢喜欢。-1.那是一次朋友聚会,机缘巧合下,阮雾前去。路过客厅沙发时,漫不经意地往边上扫了一眼——男人身形慵懒,陷在沙发里,嘴角叼着一根烟,白色烟雾缭绕,勾起几分浮荡与绮靡。她没停步。当然不知道,他的视线自她出现后便停留在她身上没转移过。等到阮雾走后,陈疆册抓起身边的人问,刚那谁?怎么,感兴趣?他眼里氤氲出独属于男人的禁忌色泽,嘴角噙着别有深意的笑。2.谈及上段感情,阮雾只用一个词形容。鬼迷心窍。这话传入陈疆册耳底,沉吟许久,忽地失笑。他哑着嗓音,说:——小白眼狼。他把她宠上了天,连分开后也舍不得说她一句不好。当晚,阮雾回到家时,看见家门外站着的陈疆册,他疲态尽显的脸,扯出一抹笑来,嗓音喑哑:是我鬼迷心窍才对。*人这一生,总得爱一次坏人。*可我们相爱时,清白地沉醉,热烈又悲哀。-下本开《半生不熟》,欢迎收藏。段应淮冷情冷性,有人调侃他吃素多年活的像个苦行僧。熟知他的好友闻言,笑容隐晦。段应淮这人也就在外面装装,他身边的人谁不知道,高考毕业那年,他就和怀念搞在了一起。-表面上,怀念是段家一位保姆的女儿,段应淮是段家长子,是冷漠疏离的段家大少爷。二人之间,是云泥之别。背地里,手机记录着二人的交集。-你来我房间,还是我下来?我不介意当着你妈的面亲你。选一个。-我不想选。-我会生气的宝宝,你也不想看到我生气的对吧?-所谓半熟,是我的得偿所愿,与你的含泪妥协。
  • 作者:不许桃
    【希望顾先生今年能看看我。】顾先生是世上最好的人。我长大要嫁给顾先生。-【今年和顾先生在一起了。】在一起的那年圣诞,宋宋盯着手腕上那串佛珠,眼圈一点点泛红。她拨通他的电话,语气平静冷淡。顾先生为什么喜欢我穿红色?顾先生没必要因为那晚负责。-从他选中她,资助她上学开始。她就是冒牌的红玫瑰。顶替他心口那枚朱砂痣罢了。-京榆城最清心寡欲的顾小佛爷也落于俗常。众人调笑问他怎么回事。顾旻看着空落落的手腕,眼角微微弯了弯,没说话。过了会,他轻声道:我好想娶她。临吟的冬日寒风刺骨,他为她的小姑娘彻夜驻足。他说:宋宋,你教会我情爱。我没你不行。【文案截图备份于2021.12.11】预收《逢喜》第n次应付相亲。云喜落座,气都没喘匀,我的要求:做饭,做家务,生孩子,养孩子,长得……对面伸过来一双指节分明的手,斟了茶,轻推着送过来,嗓音低淡慵懒,说慢点儿。云喜顿了下。抬眸看向对面男人。清隽淡漠的眉眼,薄薄的眼皮轻瞭,漫不经心地抬了下眉骨,示意她继续说。云喜看着他,默默地将接下来的长得高,模样帅,身材好,屁股大,会生养咽了下去。她端起茶轻抿了一口,淡定道:就先这些。男人嗓音依旧懒懒的,除了生孩子都行。未来倘若医疗技术达到了,我生也成。能接受丁克并且男方结扎?他将菜单推给她,很风轻云淡地应了声,成。……云喜还有事,已十分想走,但他又应下她所有要求,她拎包起身,敷衍道:这样吧,面试过了。三个月试用期,能接受?男人昂了昂下巴,伸手去拿桌上的手机和车钥匙,送你?…不用我开了车。当晚。在老妈的连环询问下云喜想起了相亲这么号事。看了下微信,聊天框空空。高手啊。嗯,下次相亲的时候或许可以学学他装疯卖傻敷衍这招。第二早上醒来。时逢先生发来一条微信。【早餐送你楼下了。】云喜:?男暗恋女,男狠狠暗恋女,男舔狗。下一本《朝暮》庄暮,你牛逼,真让老子开眼。假前最后那节水课你都不逃,你他妈逃朝爷的婚?!!!庄暮拖着箱子逃到一个边陲小镇,巷子的旮旯转角,经久维修的路灯,他替她打跑一路尾随的酒鬼。第二天,老旧又不加修饰的天台上,半人高的散尾葵沙沙作响,礁石滩同日落震撼人心。海风倏地吹散了他的烟。他倚着斑驳的墙面,懒散开口,我一个穷渔民,配不上你以身相许。后来,昏暗摇晃的船屋,空气里全是海水的咸味。他说:庄暮,我不姓江。我姓桑桑朝。你逃掉的未婚夫。天真随性小公主又骚又贱大少爷双c,1v1.
  • 作者:绎如是
    更新不稳定(文案一)人类进入星际时代,主星之上,海洋愈发神秘。未知的海洋深处,住着海的主人。海神赐予了他们无与伦比的美貌和蛊惑人心的歌喉,让他们无所不能,唯一的限制是不能私自上岸。近日深海怪事频发,海瑟薇作为人鱼族最小的公主,她得到了上岸作为成年礼物,顺便寻找解决之道。出师未捷身先死,刚化为人形,她就变小了。她只得躲进一艘游轮的客房里,连续好几天,饥饿让她决定放下身为贵族的骄傲。客房里的那个男人长得十分好看,不亚于人鱼的美貌让海瑟薇觉得他是个好人。抱着自己仅剩的一颗珍珠,她从藏身的纸盒探出头:先生,我能和你交换一些食物吗?(文案二)素来深居简出的晏家家主沾上了桃色绯闻,听说他不仅仅金屋藏娇,还养了一个女儿。这都是因为,晏淮琛有一个秘密。他的心上人,来自童话世界——她是一条美人鱼。PS:灵感来自童话《小美人鱼》,小甜饼【接档预收】《穿进童话世界后我驯服了恶龙》:索菲娅很幸运,从腥风血雨的末世穿到了童话世界,她也很不幸,拿到的剧本是海的女儿。残破的双腿,无法开口的嗓子。索菲娅提起旁边的匕首,准备去找一找那个王子在哪结婚。遍寻不到,还掉进了坑里。坑里禁锢着的是传说中的怪物,邪恶,丑陋。可与魔鬼定下契约,是她活下去的唯一希望。恶龙被折断羽翼,身陷泥泞,在黑暗中等待这漫长生命的结束。直到一个不知好歹的祭品,为他带来了一束光。
  • 作者:七巧
    不是断手断脚就是认命为奴?呿!她只是吃了顿霸王餐而已,这个摩洛哥贵族也太小题大做了吧,何况她又不是故意的,毕竟迷路的她也只是顺著月光的指引才会闯进他的大宅,可惜他不相信她的月亮说,还扬言在这里他就是王法,要是还怀疑,可以问问站在大门口拿巨斧的那两位大哥,开玩笑,她还想四肢健全回台湾,哪可能愚蠢的跟他硬碰硬,只是他会不会太超过了?虽然她答应当他的奴隶,但他怎么可以跟她玩起你丢我捡的游戏?人家她又不是小狗,更过分的是,伺候他用餐,这机车男怕有人在他菜里下毒,居然要她当小白鼠一道道试吃,所以能怪她想落跑吗?不能嘛!不过,她真该做足功课才付诸行动,也就不会在他正泡澡时误闯他的大浴池,从此又多了个陪浴的工作……
  • 作者:红杏
    虾米?叫她就这么包袱款款,认命的去当他的跟屁虫?呸!人家她虽然是住在「冷宫里的宝贝」,可却拥有整死人不偿命的天大地大的大条本事喔!所以罗!用屁股想嘛知道,她怎么可能会乖乖的任他牵着鼻子走咧?她非三不五时就给他一点下马威、三天两头就让他尝尝她的拿手绝活,这样,他才会忍气吞声的让她爬到他的头顶上嚣张咩!不过,真的不是她爱抱怨,这个男人实在有点给他不上道喔!他不但动不动就大声嘲笑她似是而非的歪理,还很不给面子的吐她的槽、污辱她的美,可恶!是可忍,孰不可忍,她决定跟他卯上了。嗯--为了证明她的「学识渊博」,为了争取「主权在我」,她二话不说的演出三点全都露,并学泰山攀树藤的骄傲模样,「快!相公--我要荡下来,看我们能不能……『撞』在一起!」天哪!让他「噎」死吧!这种「不可能任务」教他怎么演……
  • 作者:沉让
    【全文完结,原名《偏偏惹你》】【下本开《月与夜之色》,问宝子们求个收藏~】【破镜重圆久别重逢】文案如下:方灼再次见到沈煜是七年后,深秋,回国后的第五天。在一场生日宴上。天下着雨,如同他们初次相见的那晚一样。但是心境已是完全不同。沈煜同当年相比多了不少的成熟稳重。可眉眼间的不羁依旧存在。让她想到了很久之前。灰暗的夜色里,沈煜罩在指尖的焰火抖动,旁人问他:前女友,不帮一把?他嗤的一笑,将烟掐灭,往旁边垃圾桶盖上一丢,不帮。他这人,记仇。舍得啊?朋友打趣儿。他淡笑,没吭声。默认了。但是转眼他的这位朋友就见到沈煜在厕所门口将方灼给堵住了,朋友切的一声无语的摇了摇头走到一边避嫌。我看你九年义务教育算是白上了,见到熟人,都不打声招呼的?-之后他们一个为缓解危机,一个为应付家里催婚,交换条件,两人机缘巧合领了证。开启了隐婚生活。你坐那么远干什么?沈煜拍了拍身边的位置,坐这里。......方灼不知道,她以为的塑料婚姻,却是沈煜等待多年的得偿所愿。1.酷拽少爷x没落富家女2.久别重逢/破镜重圆/救赎/双chu/he3.叙述方式:都市与过去穿插4.男女主不完美,喜欢完美无瑕的退!退!退!-下本开《月与夜之色》,求个预收~文案:陈父给陈泽南门当户对指定了一门亲,而苏栀,也是那一年离开的。再见面,是多年后。当时耽搁了许久的陈泽南的亲事因意外而终止。陈父一怒之下将苏栀和他拍了板。总之,这个婚是一定要结的。陈泽南呵的淡笑,行,结就结。苏栀觉得,两人间的婚事,更像是他们父子在赌气。基于早年间陈家给予的养育之恩,她同意了。周边没人看好这门亲,甚至于苏栀自己。并且,还是多年未见......那股彼此之间的疏离感从第一次见面就深有感触。-在所有人眼中,陈泽南永远是遥遥不可琢磨的黑夜。而苏栀在那个初春,带着名存实亡的一纸婚书,走进了夜色里。可众人以为的形婚,在婚后不同房更不同床两个月后的一天,苏栀被陈家保姆看见,慌慌张张的从陈泽南的房里红着脸跑了出来。冷淡自持x软妹军医x画手1.男主订婚是因家人干涉2.年龄差五岁/女主暗恋/久别重逢/先婚后爱
  • 作者:易水寒
    他出身布衣,却开创了大汉王朝;他才干平平,却揽尽天下奇才;他被称为常败将军,却最终打败了西楚霸王。他就是大汉王朝的开国皇帝——汉高祖刘邦。他是如何掌握天下,又如何成为开国帝王的呢?《刘邦发迹史:神一样的无赖》就会告诉你答案。他既见利忘义又胸达大度,他既冷漠无情又惜才爱才。时势造英雄,一代草根成君王。权权谋与智慧,成王败寇后人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