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蕨小说集

采蕨小说集

作者:沈从文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收录《采蕨》《大城中的小事情》 《一只船》《寄给某编辑先生》《落伍》 共五篇。…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沈从文
    《阿丽思漫游奇境》在中国最早、最大也是最直接的反响是在赵译出版六年之后,26岁的沈从文写出了《阿丽思中国游记》。并被认作是《漫游奇境》的中国续书。它让12岁的英国小姑娘阿丽思和兔子绅士傩喜来到中国,漫游东方古国奇特而神秘的异域情调。他们亲眼看到中华大地饿殍遍地的惨状和蒙昧迷信等痼疾陋习对百姓灵魂的毒害,体察到中国绅士阶层崇尚儒道、媚外畏洋和知识界凡庸猥琐、攻讦倾轧的心态丑行。当最后来到湘西苗人居住区,历验了山区淳厚率直而又怪异古旧生活方式和民俗习尚,特别是目睹惨无人道的原始奴隶买卖,使阿丽思小姐大惑不解。带着游览中国种种疑虑困惑,这位来自英格兰的女孩只能悄然打道回国。
  • 作者:沈从文
    这种观念普遍存在,适用到一切人事上,同时还适用到文学上。这观念反映社会与民族的堕落。憎恶这种近于被阉割过的寺宦观念,应当是每个有血性的青年人的感觉。目前的我仿佛把自己的工作已搁下了,我希望自明年起始,就能从自己工作上重新见出一分力量。这个集子的编印,说明我这一年来并没有完全放下我的原有工作,也没有完全消失那个力量。
  • 作者:沈从文
    民国二十三年的冬天,我因事从北平回湘西,由沅水坐船上行,转到家乡凤凰县。去乡已经十八年,一入辰河流域,什么都不同了。表面上看来,事事物物自然都有了极大进步,试仔细注意注意,便见出在变化中那点堕落趋势。最明显的事,即农村社会所保有那点正直素朴人情美,几几乎快要消失无余,代替而来的却是近二十年实际社会培养民功的一种唯实利庸俗人生观。敬鬼神畏天命的迷信固然已经被常识所摧毁,然而做人时的义利取舍是非辨别也随同泯没了。长篇小说《长河》的文稿曾遭长时间审查扣留,经大量删削后才得以发表。作品第一部的文稿大部分在1938年8月至11月间香港《星岛日报・星座》副刊上连载。个别篇章留在其它刊物上发表。第二部末能写出。1945年1月,作者对上述已发表过的篇章作了大量非情节性的增补,字数由《星岛日报・星座》连载时的6万余字增至10余万字,各章均拟出了篇名,交由昆明文聚出版处出版单行本。1948年8月又由开明书店出版单行本。作品设计注重在将常与变错综,写出过去当前与那个发展中的未来,因此前一部分所能见到的,除了自然景物的明朗,和生长于这个环境中几个小儿女性情上的天真纯粹,还可见出一点希望,其余笔下所涉及的人和事,自然便不免黯淡无光。尤其是叙述到地方特权者时,一支笔即再残忍也不能写下去,有意作成的乡村幽默,终无从中和那点沉痛感慨。然而就我所想到的看来,一个有良心的读者,是会承认这个作品不失其为庄严与认真的。虽然这只是湘西一隅的事情,说不定它正和西南好些地方情形相差不多。虽然这些现象的存在,对外战争一来都给淹没了,可是和这些类似的问题,也许会在别一地方发生。或者战争已当真完全净化了中国,然而把这点近于历史陈迹的社会风景,用文字好好的保留下来,与当前崭新的局面对照,似乎也很可以帮助我们对社会多有一点新的认识,即在战争中一个地方的进步的过程,必然包含若干人情的冲突与人和人关系的重造。
  • 作者:沈从文
    在这光景中的五明与阿黑,倚在门前银杏树下听晚蝉,不知此外世界上还有眼泪与别的什么东西。 自然神性和人的神性的契合,构成了《阿黑小史》善的内涵,而美是善的形式。全文美如山野牧笛,清悠而单纯,令人醉迷。 《凤子》一组文字,探索镇筸这片神秘土地上人与自然,人与神的交融关系,导出了沈从文关于民族精神重造这一沉思的序曲。
  • 作者:沈从文
    《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展示给读者的是湘西世界和谐的生命形态。《边城》发表于1934年,小说描写了山城茶峒码头团总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与摆渡人的外孙女翠翠的曲折爱情。青山,绿水,河边的老艄公,16岁的翠翠,江流木排上的天保,龙舟中生龙活虎的傩送……《边城》中的一切都是那样纯净自然,展现出一个诗意的自然环境与人类社会。然而最终美好的一切只能存留在记忆里:天保与傩送一个身亡,一个出走,祖父也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死去,一个顺乎自然的爱情故事以悲剧告终。
  • 作者:沈从文
    因为生存的枯寂烦恼,我自觉写男女关系时仿佛比写其他文章还相宜。对于这方面,我没有什么经验。写这问题,可没有和我平时创作的态度两样,在男女因情感所起冲突中,我只尽我的观察,理解,解释这必然的发展变化。我并不在几个角色中有意加以责备或袒护的成见,我似乎也不应当有。我并不如据说在国内称为批评家权威辈说的成心在那里赞美情欲或讥讽绅士。只是以我的客观态度描写一切现实,而内中人物在我是无爱憎的。倘若还有人还要把这个引为同道或异端,想以他个人的趣味作我文章的尺度,我觉得这人是在极其可笑情形中白费了他的气力,实在为他可惜。因为我这作品并不是为等待这些毁誉而写成,我劝他还是去介绍他熟人一本新著,得到认可和赞许的机会可多一点。我这种试验性的作品,说真话,还不值得批评!在技术上,我为我作品,似有说明必要的,是我自己先就觉得我走的路到近来越发与别人相远。与别人不同,这成败是不可知的,因为最好的批评家是时间。时间延展,虽其中免不了侥幸,但无论如何,把作品付之于时间,是比之付于现在由书业中大老板所支配指定的批评者手中为可靠的。既是后话可不题。至于目下,我得承认我工作是完全失败了。看到一般人,对于章回体看来不费脑力的作品感到倾心,我不承认我的失败是不行的。在许多近人名家作品中,对于他们的作品使我感到佩服的,是他们空话之多。他们真不愧为在那里创造理想中人物,不过似乎常常是理想过高,因此结果从这些作品中反映出人物都同平常人两样,虽然他们还自夸是高度写实,人的脸也象是用尺寸规画出来的,不走丝毫。因为把字数延长,他们就令每一个书中人都经常喋喋不休,说上一些没有关系的空话。因为有思想,他们有时就借一个厨子的口来说明国际联盟以及不下于国际联盟那么与二十世纪中国某公馆厨子毫不相干的问题。他们想到革命,就写革命,想到恋爱非三角不行,本来只有两个,也就想方设法勉强再凑上一位。他们表现理想中人物的人格,却依赖这纸上的英雄独唱,毫不悭吝一切豪华美丽的言语,只以为一说出来一切问题就从作品中人物言谈行动上得到了正确解决。他们所谓抓着时代,在时代中产生时代作品,那种态度和方法,其实还是中国往日名士诗人即兴
  • 作者:沈从文
    路沟边有一丛小小蓝花,高原地坟头上特有的产物,在过去某一时,曾与她生命有过一种希奇的联合。她记起这种过去,摘了一小束花拿在手上。其时城边白杨树丛中,正有一只郭公鸟啼唤,声音低抑而闷人。雨季未来以前,城外荒地上遍地开的抱春花,花朵那么蓝,那么小巧完美,孤芳自赏似的自开自落。却有个好事人,每天必带露采来,把它聚成一小簇,当成她生命的装饰。礼物分量轻意义却不轻!数数日子,不知不觉已过了三个月。如今说来,这些人事好象除了在当事者心上还保留下一种印象,便已消失净尽别无剩余了!她因此把那一束蓝花捏得紧紧的,放在胸膛前贴着好一会。过去的,都让它成为过去!那么想着,且追想着先前一时说的散文和诗的意义,慢慢的进了城。
  • 作者:沈从文
    在云石镇寨门外边大路上,有一群花帕青裙的美貌女子,守候那神的神巫来临。人为数约五十,全是极年青,不到二 十三岁以上,各打扮得象一朵花。人人能猜拟神巫带来神的恩惠给全村的人,却带了自己的爱情给女人中的某一个。因此凡是寨中年青貌美的女人,都愿意这幸福能落在她头上,所以全来到此地了。她们等候那神巫来到,希望幸运留在自己身边,失望分给了众人,结果就把神巫同神巫的马引到自己的家中;把马安顿在马房,把神巫安顿在她自己的有新麻布帐子山棉作絮的房里。在云石镇的女人心中,把神巫款待到家,献上自己的身,给这神之子受用,是以为比作土司的夫人还觉得荣幸的。
  • 作者:沈从文
    女角萝是这样一个人。一个孤儿,小小的时候就由外祖母所养大,到后便随到一个舅父在北京读书,生活在中产阶级的家庭里,受过完全的教育。因为在北京时受时代的影响,这女人便同许多年青女子一样,在学校中养成了演剧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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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晓鱼干
    【预收:《觊觎》《醉氧》】【vb@晋江晓鱼干】苏棠是陪同事去见网友的,但怎么也没想到那位网友带来的朋友会是她高中暗恋的男生。多年不见,他依然是天之骄子,某航空公司最年轻的正机长,笑起来时,跟高中一样,懒洋洋的,声音倒是变了一些,更加醇厚磁性。饭后,他们四人去看电影,昏暗的电影厅里,坐在旁边的男人忽然矮下一点身体,温热的气息洒在她耳畔:苏棠,没记错的话,我们是高中同学是吗?刹那间,苏棠沉寂经年的心,剧烈跳动。很糟糕,她又喜欢上他了。不,应该说,她从未忘记过他。*暗恋很苦很涩,你的眼里全是他,而他的眼里没有你。他不知道你给周围所有人递了零食,才敢最后给他。他不知道他随口说的某家店好吃,你会在周末悄悄去品尝。他更不知道他主动跟你说话,哪怕是一个字,你也会开心一整天。【前校园后都市+双洁+暗恋成真+久别重逢】——————————《醉氧》秦漾最后悔的事就是主动招惹了商学院的高材生沈凉,他是南城首富家的独子,也是A大最知名的花花公子,多情又薄情,喜欢你时,你做什么都可以,不喜欢时,看你一眼都嫌烦。秦漾永远记得两人分手那天,沈凉半倚着窗边,夹着烟满脸嫌恶:别让我再看到你。她狼狈出国,三年不敢回来。但她怎么都没料到两人再次见面,是他拿父亲的公司前途逼她结婚。她茫然不解,不停的问他为什么,男人高大修长的身影步步靠近,把她堵在车门上,语气跟以前两人交往时一样懒洋洋的,透着几分坏:我这人心眼小,你玩我一次,我当然要加倍玩回来。玩?秦漾苦笑,都三年了,他还没消气?还真是小心眼啊。她抱着被他玩玩的悲哀和他领证结了婚,结果婚后……有点不对劲。她忘记吃晚饭,他一边啰嗦,一边亲自下厨:怎么晚饭都能忘吃?你以为你三岁小孩呢?她在郊外伤了脚,他直接丢下上亿合同亲自开车过来,抱起她满脸担心:怎么走路的,看来以后非要把你栓裤腰带上。她看了恐怖片睡不着,男人跨国和她通视频, 给她唱了一晚上的摇篮曲哄她。她大姨妈痛,他可以给她捂一晚上的肚子,她……她……太多太多的好将她淹没,终于有一天,她忍不住问他:为什么?男人紧紧抱住她,声音在细微颤栗:当初说的话是气话,我一直在等你来哄我,但你就是不来,我只好现在来哄你了。这三年,我没有一天不想你。————————顾惜禾第一次见容琛,是在十三岁那年,她去容家做客,然后看到容家的兄弟对他拳打脚踢,瘦得肋骨突出的少年被打得伤痕累累,但恶狼一般的凶狠眼光却没有示弱一点。她看不下去,出面说了情。那少年邪恶的朝她一笑:多管闲事。她气结,故意施舍般回道:可怜你而已。两人从此结下梁子,后来,整个南城都在传是她和容家将容琛逼出了国。十年后,容琛摇身一变上市公司老总,一回来便要收购容家,还逼容家继承人跟顾惜禾取消婚约,他要娶顾惜禾。名媛们乐得看戏,都在猜测骄傲的顾家大小姐以后日子惨了,这摆明了人家贺总要报复她当年的霸凌!结果某天本地娱乐报拍到一段视频,漫天蔚蓝的海边,阴鸷狠戾的容琛单膝跪在顾惜禾面前,拿自己的衬衣给她擦脚,顾惜禾似乎哪里不满意,轻轻甩了容琛一巴掌,容琛不仅不生气,还懒洋洋笑了。名媛们:???*再遇容琛,顾惜禾没想到是对方逼她嫁给他。十年不见,当年消瘦的少年已经长成精壮的高大男人,他把她逼到墙角,眼神阴狠如狼:要么嫁给我,要么我毁了你们家公司。她又怕又气,甩了他一巴掌,眼眸雾蒙蒙的瞪道:你敢!你可以试试。他毫不在意被打。顾惜禾当真怕了,当初那个表面凶狠却对她百依百顺的少年早已不在,她伤心痛哭,视死如归的答应。但婚后她发现情况似乎不对,男人好像还是对她百依百顺……*顾惜禾是容琛年少的光,在她第一次站出来为他说话的那一刻,他已为她沦陷。她高高在上,矜贵优雅,而他卑贱如蝼蚁。但他还是觊觎她,这辈子只想要她,为了她,他可以不要钱,不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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