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管地界。
孟凤亭带兵反杀丰宁郡偷袭部队后,当晚就命人在大营内杀猪宰羊,举行庆祝宴。
吃着从锅里新鲜捞出来的热气腾腾的煮羊肉,孟凤亭觉得没滋没味。
他已经好久没品尝到宋显做的美食了。
自从吃过宋显做的饭后,总觉军营里这些糙汉煮的东西跟草一样难吃。
同样是男人,做饭差别怎么这么大?
张大夫仿佛看穿了孟凤亭的心思,跟孟凤亭道:“矿山那边炼出第一批金子了,梁王说这些钱都会用来采购军备。除了武器衣裳外,最重要的就是入口的吃食 ,想来梁王下一批运来的补给会以食物为主。”
孟凤亭乏味地笑了两声,以食物为主,也无非就是些粮草。上次运送的粮草非常充足,富余很多,倒没什么稀罕的。
次日,大批运送补给的马车抵达军营。
孟凤亭得知这次运送的粮草中,还有糖醋油等昂贵的调味,惊诧不已。
除此之外,还有四车鱼罐头,两车韭菜花酱,六车酱菜和咸鹅蛋。
孟凤亭当场就开了一罐鱼罐头品尝,鱼肉美味鲜香,是很熟悉的味道!
美妙的滋味儿瞬间从舌尖蔓延到全身,让人有种晦暗世界终于迎来色彩,生活忽然有了盼头的感觉。
张大夫扛了一袋孜然到孟凤亭跟前,“孟统领,咱们今晚就用此物烤肉,香飘十里,好好馋一馋丰宁郡那帮贼子!让他们眼馋咱们的金山得不到,馋咱们的烤肉馋得流口水也吃不到!”
孟凤亭哈哈大笑,叹张大夫这招阴损:“行,就这么办!”
杨卫将一封信和一大包东西拿了过来,呈给孟凤亭看。
孟凤亭看过信后,就带杨卫回来军帐,小心打开布包。
布包里面有油纸包裹的四四方方的五块东西。
打开油纸,可见里面棕黑色方形物,质感有些粗糙,很硬实。
孟凤亭摸了两下后,凑近些闻了闻,没什么特别味道。
孟凤亭深表怀疑:“只这点药量,投到联军驻扎的三泰河附近,能让他们都中毒?那可是活水,恐怕不行。”
杨卫想了想:“不妨一试?一旦成功,咱们就省力了,可以不战而胜。”
孟凤亭点头,让杨卫派人去办。
随五块毒物一起放置的还有一包解药,上面附带一张纸,写明了解药的煎服方法。
孟凤亭打开解药包,差点手一抖,都给抖落出去。
纸包里是密密麻麻的晒干的黑水蛭,散发着一股难以言说的味道。
孟凤亭嫌弃地把水蛭干放下,让杨卫赶紧把东西收好。
“都是宋寒承的主意,不知他从哪儿弄来的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宋谋士智慧超群,想来为了支持统领打仗,他花费了不少心思在搜集稀有药材和招纳能人异士上。”
孟凤亭当即用怀疑的目光打量杨卫:“我瞧着你怎么好像很喜欢他?”
杨卫躬身赔笑:“属下愚钝,听您说他是人才,这才对他多了解了一番。
如果情况真如宋谋士所料那般,丰宁郡首战告败后会拖延战事,意图联合其它两郡一起围困我们永州郡。那情况的确很不妙,咱们应当先下手为强,速战速决!”
孟凤亭点头,这建议并没什么问题,他没有理由拒绝。
但对宋寒承这个人,孟凤亭没办法做到完全信任,他总觉得这人身上有他琢磨不透的东西。
“统领,还有一封信,是江湖那边传来的消息。”杨卫将信奉上。
孟凤亭拆开信来瞧,眉头皱紧:“怎么会这样!”
“出什么事了?”杨卫关心问。
孟凤亭摆摆手,打发杨卫先下去。
孟凤亭当即就坐回桌案前,语气诚恳地给江湖第一狂剑写了一封信。他不明白为什么他把证据压下去了,武林上还是传出了有关于江湖第一狂剑屠村的消息。
短短几天内,第一狂剑就从武林人人景仰的少侠被骂成了猪狗不如的畜生。
孟凤亭很担心对方误以为是他不信守承诺,私下泄露的消息,在三在信中表明诚意。
孟凤亭召来他最信任的是属下,吩咐其按照第一狂剑上次留下的传信方式,悄悄将信送给对方。
“统领尝尝这韭菜花酱和椒盐,沾着水煮羊肉吃味道美极了,兄弟们吃过后都大呼爽快。”
晌午的时候,杨卫将一盆热腾腾的蒸羊排和一碗韭菜花酱端进了营帐。
孟凤亭有点嫌弃地闻了一下韭菜花酱,“一股怪味,这种颜色绿叽叽的酱能好吃?”
“听说这酱料是宋谋士父亲琢磨出来的。”
孟凤亭马上拿起一块羊排沾了上去。
韭菜花酱有着独特的辛香,不仅给软烂多汁的羊肉增味儿去了膻腻,竟还把羊肉的奶香味凸显了出来,让人仿佛置身在清风草原之中。
“好吃!真好吃!”孟凤亭高声称赞,大快朵颐。
他有几分陶醉了,让杨卫把那坛他不舍得喝的酒拿出来,给他斟满一杯。
行军打仗不能多饮酒,一杯已经是奢侈了,足以证明孟凤亭此刻心情极好。
黄昏前,军营里开始张罗烤肉。
烤得滋滋冒油的羊肉撒上盐和孜然后,瞬间香飘十里,勾得人直咽口水,肚子里馋虫都馋死几只了。
军营所在位置刚好在东方,今天刮东风,烤肉的香味儿就顺着金甲卫的军营一路飘到西面丰宁郡和千山郡的联军大营内。
联军大营里,将士们也正在吃晚饭,吃的却是杂粮饼子配豆藿粥。
忽然闻到这么香的烤肉味,士兵们都禁不住咽口水,大家都跟疯了一样,使劲儿吸鼻子大呼真香。
有的士兵甚至站起身,不管手上的吃食了,顺着香味儿人一路去嗅,妄图能找到香味的源头。
倒要看看是什么人在附近烤肉,他们手上有刀,碰见了大可以抢过来吃。
最终士兵们查到香味竟然来自于敌军阵营,都死心了。
这消息很快就在营地里传开了,有些士兵们啃着手里梆硬的杂粮饼子,喝着没滋没味的豆藿粥,渐渐心生怨气。
同样是当兵,看看人家金甲卫吃的什么东西?烤肉,特别香特别诱人的烤肉!
他们呢?是连点油花儿都看不见的豆藿粥,和噎死人不偿命的硬饼子。
本来对于贫苦百姓来说,军营里的有粮食吃,能填饱肚子是好生活了。
但什么事儿都怕比,对比敌方军营的伙食,他们吃的实在是太差了!
大家都被这烤肉香味儿勾得魂不守舍,抱怨声此起彼伏。大家同样是为郡守卖命,同样要参与打仗,凭什么他们命贱,不配吃肉啊?
军心涣散,巡逻和戍守的士兵都心中生怨,不那么尽心职守了。
杨卫就趁这时候带人潜入两郡联军营地附近的三泰河,将五块石兽粪投入了深水区。
……
宋陆远收到孟凤亭来信的时候,宋显正在厨房炸茄盒。
今天雷庆来家里做客,他跟宋济民在院中的凉亭下对弈。
炸茄盒的香味儿飘出来后,俩人心思都飘了,眼睛都不在棋盘上,每次落子之后眼神儿都会瞟向厨房。
等第一批色泽金黄的炸茄盒出锅了,宋济民第一时间撂下手中的棋子,带着雷庆奔向厨房。
俩人取来筷子,一人夹了一个炸茄盒。
刚刚炸好的茄盒很热,还有些烫嘴,他们就迫不及待地咬上一口:酥皮在齿间碎裂,多汁的茄子和肉馅在口中交织……
宋济民和雷庆都是第一次吃茄子,觉得口感很奇妙,有种独特的清香与自然的味道。
最妙的是这种夹层的设计,让茄子吸饱了肉馅的汤汁,肉馅浸透了茄子的清香,二者相得益彰,滋味儿美妙,让人不自觉陶醉,很上瘾,吃了一个之后还想继续吃下一个。
宋陆远看信的工夫,雷庆和宋济民已经各自吃了五六个炸茄盒了。
宋陆远赶紧跑出来,跟他们抢。
“瞧你俩吃的满嘴是油,还不赶快去洗一洗。”
“好,谢谢宋二哥。”雷庆笑着应承,真的乖乖去洗了。
宋济民可不上这种当,继续吃,还盛了一碗冰镇樱桃水喝。
一口炸茄盒,一口冰镇樱桃水,太畅快了啊!
他赚一千两黄金的时候都没现在爽。
宋陆远也给自己倒了一杯果汁喝,不禁发出舒爽地喟叹。
“大哥不在家,真是亏了。”
“亏什么了?”宋寒承站在门口,似笑非笑地看向宋陆远。
宋陆远马上把手里剩下炸茄盒吃光,把盆里剩下的都夹进自己碗里。还剩两个碗里装不下了,他就用手拿。
宋济民乖乖巧巧喊:“大哥快来,阿爹做了炸茄盒,可好吃了。阿爹说刚炸完的时候口感最好,放久了就不脆了!”
宋寒承笑应,转而对宋陆远道:“看看三弟,再看看你。”
“我……我……”宋陆远趁着宋寒承洗手的工夫,小声问宋济民,“你是不是有事儿求大哥?”
“没有啊。”宋济民咬着茄盒对宋陆远笑,“哦,忘了对你说,今天阿爹收获了很多茄子,足够我们吃呢。”
也就是说不限量,他抢的毫无意义。
啊啊啊啊!
宋陆远要抓狂了,他居然因此得罪了大哥,真不划算!关键他一会儿还有事儿要求大哥呢!
宋显笑意盈盈地看着孩子们吃炸茄盒,忽见宋陆远面目扭曲。
宋显关切问宋陆远:“老二,怎么了?火候不对,还是咸啦?”
洗过手的宋寒承走了过来,拿了筷子和碗,夹了两块新出锅的茄盒。
“他哪儿怕咸,他是嘴巴大肚子小,突然发现自己吃不了这么多发愁呢。”
“啊?老二你才吃这么点就饱了?我还有好多没炸呢。”
宋显往橱柜那边指了指,表示那里两盆夹好肉馅的茄盒待炸。
宋陆远忙摇头。分辩道:“没有,我才没吃饱,我离饱差远呢!”
“哦?小肚鸡肠之辈,也能有大胃呀。”
宋寒承一句调侃,让宋陆远垮了脸,他就知道大哥不会放过他。
宋陆远赶紧给宋寒承冲调了一杯冰镇樱桃水奉上。
宋寒承温润笑着道谢,喝了一口后,叹道:“味儿淡了点,二弟不舍地给大哥多加一勺樱桃酱?”
宋陆远:“……”明明是他口味重!这碗的调味跟他自己喝的一模一样。
宋陆远乖乖去给宋寒承加了一勺樱桃酱。
“冰化了。”
宋陆远继续乖乖去加冰。
雷庆这时候过来了。
宋寒承道:“去给你雷庆兄弟也调一杯,人家是贵客。”
宋陆远:“……”
宋陆远依言照做了,并且也给雷庆加了两勺樱桃酱。
雷庆笑着露出满口大白牙,双手接过,跟宋陆远开心地道谢。
“再给贵客端一盘炸茄盒。”
宋陆远很气,但忍气吞声,继续照做了。
“庆哥儿,茄盒软了不好吃,我一会儿炸些肉丸,你回头给你祖父带去?”宋显笑问雷庆的意思。
雷庆客气道:“这怎么好意思。”
“没事的,你们不嫌弃我做的吃食一般就行。”
“宋叔过谦了,您做的食物是这世上最美味的食物,与一般可不搭边儿。今日之后我不论在哪儿,只要到吃饭的时候,恐怕都会情不自禁想念宋叔,回味宋叔的好厨艺。宋叔做的饭真的太好吃了!”
雷庆凑到宋显身边,不仅甜话百出地夸宋显,还帮他递东西、烧火,干各种活儿。
只顾着吃的宋氏三兄:“……”
三兄弟不约而同地放下手里的吃食,也凑到宋显跟前,想要帮忙干活儿。
“哎呀,都聚到这里干什么?”
“小心被油烫到!”
“都是乖孩子,知道你们孝顺了。”
“我一个人忙得过来,你们快去吃吧。”
……
晚饭后,宋显就休息了,洗碗和烧洗澡水的活儿都由三兄弟包揽了。
宋显洗干净挂着油污的脸后,就躺在竹椅上,拿着芭蕉扇乘凉。
宋寒承将一碗冰镇的绿豆沙端给宋显。
“哪儿来的?王府今天分给你们的吃食?”
宋寒承“嗯”了一声,问宋显庄稼长势如何,还有哪些番邦菜可以种植。
“是这样的,过两日梁王打算派一队商船出访番邦,阿爹想要什么蔬菜种子或树苗尽可以写出来或描画出来,我会托队伍里的人帮忙寻找。”
“那可多了。”
宋显问了宋寒承商船出发的时间,得知在后天,他马上表示明天晚上之前,他会把东西都写或画出来。
“好,爹若有不认识的字,记得找我或三弟代笔。”
“没问题。”
宋显接着就跟宋寒承提及花媒婆提亲的事,问他有什么想法。
“爹想给我安排亲事?”
“看你意愿,你愿意我就给你安排。”宋显舀一口绿豆沙到嘴里,冰冰凉凉的,口感很好。
“爹觉得我会愿意吗?毕竟我确实到了议亲的年岁。”
宋寒承盯着宋显,眼中含笑,但不知道为什么,给人以一种疏离淡漠的感觉。
“我觉得你不愿意。”宋显咂了咂嘴里的木勺,抬眸对上宋寒承的眼睛,“你似乎志不在此。”
宋寒承弯起嘴角,“正解。”
“你二弟呢?”宋显觉得既然已经谈到这个话题了,干脆都谈了,“他对男女之情可感兴趣?是否跟你们兄弟提过喜欢哪家女孩?与什么异性朋友来往过?”
宋寒承失笑:“他啊,倒是有一个常提的冤家,但是个男的。”
这人自然就是沈得云,宋陆远亦敌亦友的朋友。
宋显听到前半句话时,正要起兴头,后半句突然就把刚燃起的兴头浇灭了。
老三年纪小,还没到操心这些事儿的时候,就没必要问了。
“你二弟幼稚了些,他没念头我理解。你呢,因为什么?”
“大概太成熟了,把问题看得太透,反而更不感兴趣?”宋寒承温柔地笑,解释的声音也很温柔,“乱世中我们一家人能平安就好,没必要再去多想其它,爹觉得呢?”
宋显点头,“那我回头找个理由拒绝她们。”
“理由现成的,就说我们兄弟母亲刚去世,找巫师算过,五年内我们宋家都不宜议亲。”
宋寒承说的是“我们宋家”而不是“我们兄弟”。
宋显却没察觉到用词区别,只叹宋寒承想的理由很好。他当即就原话学了去,准备在第二天转述给花媒婆。
宋寒承端着自己那碗绿豆沙回房的时候,被宋陆远拉进了自己房里。
“大哥,孟凤亭给我来信了!他听说了江湖上有关于我的谣言,在信里跟我诚挚道歉,还说等他解决了边境战事问题,就跟我一起去铲平南山密院。”
随信有一份名单,是孟凤亭这些年搜集到的所有愿意参与铲平南山密院的武林人士。
孟凤亭为了表达歉意和诚意,才会将这份名单在这种时候交到宋陆远的手上。
宋陆远得意地抖了抖名单,“大哥,我明白了,你故意在江湖上散播我的谣言,目的就是为了激起孟凤亭的愧疚心,给我这份儿名单吧?”
宋寒承接过信,粗略扫了一眼后,关注的重点却不在名单上,而是孟凤亭在信中偶然提及的一句话。
“他母亲姓白。”
宋陆远不明所以,“姓白怎么了?”
“睡你的觉去。”
宋寒承当即就出门了,理由是梁王府有一件要务忘记处理了。
宋显马上起身,要赶骡车送宋寒承去。
“我自己赶车就行,阿爹忙活一晚上了,早点睡。”
到了梁王府,宋寒承就问杨明:“公子煜的字迹,你能模仿几分?”
杨明谨慎回答:“七八分。”
“七八分不行,孟凤亭此人不好糊弄。如果他亲眼见过公子煜的字迹,便会一眼识破,我们计划就会功亏一篑。”
宋寒承做计划从不冒险去赌,他要的是十成十的稳健,以最少的消耗,最便捷的方式,达到最大的成效。
宋寒承略做思考后,让杨明就现有的公子煜手稿字迹,拓印模仿,写出九成像来。
杨明发愁:“那内容就有限制了,只能取用现有的字。”
他们拥有的公子煜手稿并不多,能用于信中的字就更少了。
宋寒承看过手稿后,琢磨出一句话,让杨明拓印描摹后,练得九成像了,再一气呵成写出来。
“闻君欲平南山,煜愿助之,应时而动。”
就这样简单一句话,杨明忙活了一晚上,练得手指手指发酸,浑身大汗淋漓。
总算在天将亮的时候,他写出了一张最完美的,通过了宋寒承的审核。
“不错。”宋寒承淡淡称赞一声,就将信纸折好,塞进信封。
杨明如临大赦,彻底松了口气。
他就知道大公子所谓的九成像没那么简单,最后这张他写的足足有九成九像了。与本人所书相比,可以说就差一个“不是本人所书”。
……
“这只叫七翅虫,有七根翅膀,像蝴蝶一样。”
严守静在暗房中,给宋显展示他最宝贝的两只虫子。
本来上次跟宋显提过之后,严守静第二天就该带宋显俩看虫子。
不巧了,其中一只一夜之后做茧了,宋显瞧不着了。只好等到了今天,七翅虫破茧而出的时候,严守静再邀请宋显来。
宋显凑近竹笼,浓密如扇的睫毛几乎抵在竹笼上,“好漂亮啊,比蝴蝶还漂亮,翅膀乍看白色,煽动的时候竟是那种闪着五彩斑斓的白。”
严守静立刻捂住了宋显的眼睛。
“别看太久,七翅虫看久了可以摄人心魂。”
“竟还有这种效用?”宋显佯装惊讶,但嘴角露出的笑容却多了几分真心实意。
初见七翅虫的时候,宋显就注意到了它的价值说明。只要看七翅虫的翅膀时间久一些,就会被催眠,也就是严守静所谓的“摄人心魂”。
宋显本来还有些担心严守静带他看七翅虫,是另有目的。防人之心不可无,所以在看七翅虫之前,宋显已经提前在嘴里含了一片醒脑的白皮树树皮。
严守静待他真诚,他很开心。
看来他这位邻居,比初见时,确实变得友善了许多。
“怎就养了一只?不应该养一对,然后繁育出下一代七翅虫?”
严守静摇头,“七翅虫寿命最长有七十年,一生只产卵一次,产卵之后会立即死亡。我们族人中有些人终其一生都找不到一只七翅虫,我算运气比较好的。”
“原来它跟红灯虫一样,不需要公的就能产卵。”
“未必哦,谁说产卵就一定是母的?或许他就是公的,能产卵。”
宋显对严守静竖大拇指:“你这观点犀利,有点道理!”
“另一只虫呢?”宋显搓搓手,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
严守静竖起手指,往棚顶指。
宋显抬头,刚好与棚顶悬丝下来的手掌大的红蜘蛛面对面。
“哇!”宋显惊呼一声。
红蜘蛛震了震,毛茸茸的蛛身吊在蛛丝上晃了晃,然后它就顺着蛛丝要快速爬回棚顶。
然而,为时已晚,它巴掌大的身躯已经被一双修长的手抓住了。
【价值说明】:大红蜘蛛,胆小无害,蛛丝可以治愈蛇虫叮咬。
严守静惊讶:“你不怕它?”
一般人看到这么大的红蜘蛛,第一反应肯定是尖叫,第二反应就是逃跑。
宋显戳了戳大红蜘蛛身上的毛,大红蜘蛛立刻缩成一团,窝在宋显的掌心一动不动。
“挺好玩的。”
严守静被这场景逗乐了,“你若喜欢,就送给你。”
“这怎么行,我岂能夺人所爱。”宋显伸手,要把大红蜘蛛还给严守静。
严守静后退一步,谨慎保持距离:“我不爱,它是我八岁生辰时父亲所赠。长辈赠礼不可推辞,我才不得不收留它,还要把它当成宝贝一样供着。”
“真的?”
“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