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陆远傻眼了,连嘴角沾着的黄豆渣都顾不及擦。
他刚确认了爹是好爹,爹就跟那个异族人又来往了!?
“你怎么看?”
宋寒承指尖轻点杯中的莓果干水,眼中漾起的笑意掩盖住了他对宋陆远的审视。
“我怎么看?我去看看再决定怎么看。”宋陆远当即放下手中的椒盐黄豆,迅速跑了出去。
宋寒承捻了一颗椒盐豆子放嘴里,欣慰叹:“终于长进了。”
宋显跟着夏雪侯到了长水县驿站,他看见夏雪侯又举起那个令牌,问驿丞要马。
驿丞见到令牌后,毕恭毕敬地奉上两碗桂酒,“请闻二位公子稍等片刻,下官这就将驿站最好那几匹牵来。”
夏雪侯察觉到宋显的眼神落在他令牌上,好笑地问:“有什么好看的,你不是也有一个?”
他也有?那应当是坠崖时,跟那些钱财一起丢了。
宋显叹气:“我的丢了。”
“丢了?这么重要的东西会丢,你当时恐怕正面临险境吧?”
夏雪侯担心地查看宋显的身体。
“那你受伤没有?你上次怎么没告诉我,怕我担心?”
“其实有件大事我一直没告诉你。”宋显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我伤在这里了,记忆不是很完整。”
夏雪侯盯着宋显,见他没有开玩笑的意思,整张脸骤然严肃下来。
“你失忆了?怪不得你之前看起来有点奇怪,为何不早说?”
“抱歉,当时不敢贸然交底,怕自己会有危险。”
刚见面那会儿,宋显不了解夏雪侯是怎样的人,他不可能直接交底。
一旦对方是心怀恶意之人,利用他失忆了编造谎言欺骗他,他根本无从查证。
他要先确认对方的性格和人品,确保自己不会有危险,才敢坦诚相待。
现在宋显选择坦白,也是因为时机刚好:第一他确定夏雪侯不会伤害他。第二他们马上要见红袖楼老板,夏雪侯作为最了解他的兄弟,可以给他透露很多有用的消息。
夏雪侯情绪有些激动抓住宋显手腕,眼睛紧紧盯着他:“那你还记得我吗?”
宋显手腕被夏雪侯捏疼的手腕,斟酌用词回答:“我隐约记得你这个人,和你见面时就感觉莫名的熟悉,觉得你很亲切。潜意识里好像有一个声音一直在告诉我,可以信任你。”
“当然!我们是最好的兄弟!”
夏雪侯欣慰一笑,搂住宋显的肩膀。
“我们彼此刚发过誓的,永远做兄弟,永不背叛对方,否则就肠穿肚烂而死,永世不得超生。”
宋显:“……”这么毒的誓么!
但没关系,原身已经死了,这誓言跟他没关系。
“你还记得吗?”夏雪侯仿佛突然看穿宋显这一刻的想法,有些执拗地盯着宋显。
宋显被他看得心里毛毛的,正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的时候,夏雪侯突然割破了他的手指。
宋显疼得“嘶”了一口气。
伏在房顶上的宋陆远险些破功,险些一念偏差,踢翻了瓦片直接冲进去。
这个黑发碧眼的异族人是什么来路?居然上来就对他爹爹动刀!幸亏他眼尖看到了是割手指,不然这会儿肯定给他从头往下开个瓢儿。
夏雪侯将宋显的血滴在了两碗桂酒中,他也同样划破手指,滴了血进去。
“过去的记忆既然不在了,那我们就重新结拜。请天地见证,我们永做兄弟,誓不背叛对方!”
夏雪侯说罢,就举碗敬了天地,将一碗桂酒一饮而尽,然后倒扣碗,示意给宋显。
宋显:“……”
虽然觉得夏雪侯的举动有几分怪异,但情势已经把他架到这程度了,他不喝有点说不过去。
宋显就把属于他的那碗桂酒也喝干净了。
酒劲儿有点大,宋显喝完之后脸就发红,有点上头,随后打出了一个酒嗝。
“喝酒骑马,属于危险驾骑,容易出安全问题。”
“你放心,这点酒劲儿风一吹就散了。”
夏雪侯笑哈哈,又恢复了之前爽朗的模样。
他拍了拍宋显的肩膀,问他这回是不是记住了他们兄弟之间的誓言。
宋显点了点头,很难不记得,手还疼呢。
“这把剑就是你送给我的。”夏雪侯将他的剑双手捧起,呈给宋显看。
宋显再次被剑鞘上松绿石镶嵌的钩形图案所吸引,他用手摸了摸。
夏雪侯看到宋显的动作,又激动起来:“你是不是会觉得很熟悉?这是你为我特意镶嵌的,是属于我们钩浑族的标记。”
“勾魂族?”宋显对上夏雪侯碧绿的双瞳,有一瞬间失神,“你们族人是不是都会一种秘术——”勾魂?
夏雪侯惊喜道:“你想起来了?没错,我们钩浑族的族人都会一种秘术,特别会做鱼钩,不需要鱼饵,下在浑水之中就能钓到鱼,百钓百灵。”
宋显:“……”居然是这个钩浑!
“就因我们钩浑族这一奇特秘术,才惨遭外人觊觎,面临灭族之危。”提到这夏雪侯就满眼戾气,杀意外露。
呃——
宋显试探问:“那些恶人想像你们族人一样,有空手钓鱼的能耐?”
夏雪侯赤红着眼点头,“原本我们钩浑族只是安静地隐居在南海一隅,与世无争地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那些恶人突然出现,逼问我们钩浑族钓鱼秘术,险些将我们屠戮殆尽!”
“太可恶了!”宋显气愤大骂,“钓鱼而已,自己多挖点虫儿做饵不行吗,非要杀人全族?那帮人简直丧尽天良!”
夏雪侯欣慰地笑了,“岫渊,你还是像小时候一样,愿意为我打抱不平。”
“我小时候跟你一起生活,那我也是钩浑族?”
“你当然不是,黑发碧眼是我们钩浑族独有的样貌特征。你是族长捡回来的小孩儿。
在咱们六岁的时候,钩浑族遭遇了灭族之灾,是族长以命相护,将我们几个孩子安全地护送了出来。
你说要带着我们报仇,就带着我、信之、凤亭参加了——”
“二位公子,马备好了!”驿丞恭敬站在门外喊。
宋显真想一棒槌把驿丞打走,怎么能在这么关键的地方打岔!
宋显只好去选马,定下了一匹体态匀称的枣红马。宋显随即就骑了上去,感觉很爽快。
他好久没骑马了,不过骑术应该没退步。
“咱们快赶路吧,或许能赶到明天中午抵达郡城。”
驿丞微笑着摆手,恭送骑马走的宋显和夏雪侯。
宋陆远被夏雪侯的半截话卡得不上不下,感觉十分不爽,他对着驿丞的屁股就弹出一颗椒盐黄豆。
“哎呦,疼死我了!”驿丞捂着后臀尖大叫。
让你在关键时候打岔,活该!
宋陆远冷哼,纵身一跃,身影就隐没在了在夜色中。
钩浑族的事儿先告诉大哥,然后他再骑马去追人。
宋陆远走路慢悠悠,一点都不担心追不上。因为他的马是千里马,驿站的马十匹加在一起都比不上他的马快。
……
骑马速度太快,脸上的肉都是抖的,嘴也在兜风,而且马蹄声哐哐响,根本不适合聊天。
宋显只能等下一次他们休息的时候,再让夏雪侯续上之前的话题。
时至后半夜,他们依然在官道上骑马狂奔,宋显突然喊停。
“等一下!”
“怎么了?不舒服?”夏雪侯忙勒停了马,关心宋显的情况。
“那倒没有。”宋显跳下马,从行李里掏出两块切糕给夏雪侯吃,他也叼了一块在嘴里,边吃边带点亮了竹筒蜡,朝路边草丛走进去。
【价值说明】:荀草,服用之后可以使人容色变美。
荀草,这名字熟悉,它的价值作用也好熟悉。
这不是《山海经》内记载的植物吗?
原文描述在青要之山“有草焉,其状如葌,而方茎、黄华、赤实,其本如藁本,名曰荀草,服之美人色”。
夏雪侯开心地咬着核桃仁、杏仁和榛仁等干果做出来的切糕,人都快要被这美妙的甜香味儿迷糊住了。
但他可不是吃了美食就忘兄弟的人,不错眼地看着宋显。他十分不解宋显为什么会蹲在路边的草沟里,对着一棵长得像兰的草发痴。
那神情好像那棵草是金子做的一样。
宋显震惊于自己居然有幸亲眼见到《山海经》里的植物,同时他还有点纠结,自己到底要不要采走这棵荀草。
就在宋显反复纠结的时候,那棵荀草忽然放大,跑到了他眼前。
宋显怔住。
夏雪侯捏着手里的几根草叶子,故意在宋显眼前晃了晃。
“就这破草叶子有什么好看的?”
说完,夏雪侯就要草叶子丢了。
“别!”宋显紧紧握住夏雪侯的手,赶忙把草叶子安稳地抠出来,小心地放在粗布帕子上,包裹,收好。
夏雪侯:“你干嘛?”
“你别管了。”宋显惋惜地看一眼被薅秃的荀草,只剩下根本在土里了。
看看周围环境有什么好辨识的地方,等他从永州郡城回来,他就可以挖走荀草的根,尝试带回家种植。
看了一圈,就是普通的路边野外,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现在天还黑,视线不好,更不好分辨。
宋显去找了几块石头,在路边堆了小石堆做了标记,这样回来的时候就方便找了。
夏雪侯笑话他这标记做得太明显了,很容易被人破坏。他随即用剑在附近的树上刻了一个鱼钩图案。这样就有双重保险了。
宋显称赞夏雪侯聪明,跟他道了谢后,边吃着切糕,边牵着马往前走,顺便让夏雪侯继续把后半部分没说完的话都讲完。
“后来你就带着我们参加了招募,在南山密院之内跟几百名孩子一起受训,最终被训练成了武艺高强的杀手。后来你、我和李信之,都受雇于红袖楼李老板。
咱们十五岁就在李老板麾下,也算是李老板看着长大了。也是多亏你的缘故,李老板对我们兄弟都很好,还允许我们都称她姑姑。”
原来他真正的身份就是一名杀手,一名很会讨好老板的杀手。
“那这些年我们一直在为李老板办事,替李老板欺负贫弱、逼良为娼、杀人放火?”
夏雪侯点头。
宋显缓缓深吸口气:罪恶啊!原身死的不冤,死的活该!
夏雪侯紧接着又摇头了。
“咱们仨在红袖楼的地位高得很呢,你说的那些小事儿轮不到我们亲自动手,有周管事管。
大堂、雅间、厨房等地方另有各自负责的小管事,死的刘达就是负责专管护院事宜。
只有特别麻烦的大事,才需要劳烦我们出马。”
宋显点了点头,他懂了。
如果把红袖楼比喻当成一个黑恶集团,红袖楼李老板是黑恶集团老总,他们就是副总,下面还有总经理、各组组长、以及普通职员。
周管事就是总经理,统管红袖楼所有业务。
刘达就是红袖楼从江湖上重金聘请的护院组组长。
“也就是说,你前两天执行的任务就是在处理红袖楼的大麻烦?”宋显嗤笑,“那红袖楼的大麻烦还挺多的,先派出我,然后李信之,之后又是你,都没闲着啊。”
“姑姑的生意越做越大,难免仇家多。”
提到李信之,夏雪侯就脸色就愁苦起来。
“信之自那日接了李老板的寻人任务后,到现在都没消息。真是奇了怪了,那白歌到底是什么人?刘达和信之先后寻她,全都失踪了。”
夏雪侯叹口气,“希望信之能逢凶化吉,没事吧。”
宋显:“……”
人早就死了,死透透的,他亲手送了花圈。
“你还记不记得信之?小时候常跟我们一起玩,我总爱嘲笑他,他被气哭了就会找你告状,你就揍我。所以他总是爱黏在你身边,到现在都是。”
夏雪侯唏嘘地叹气。
“难得我们长大了还在一起,兄弟情义依旧要好。岂料世事无常,如今只剩我一个完好,你们一个失踪一个失忆。”
“那你有没有想过,是我们现在干的事儿太丧尽天良了,所以遭报应了。
咱们不是说要为钩浑族报仇吗,怎么在红袖楼驻扎下来,忘了初心?”
夏雪侯沉默了很久,用一言难尽的眼神盯了宋显一会儿后,开始叹气。
“你果真什么都不记得了,罢了,现在说也没意义了。”
“少来,把话说清楚很有意义。”
宋显可不想再听这种卖关子的话了,今天晚上,他就要把所有的事情搞清楚。
“你确定想知道?”
宋显非常肯定地点头。
夏雪侯凑到宋显的耳边要说。
宋显本能排斥这样近距离的接触,下意识偏头躲开。
“这荒郊野外的,没外人,你直接说呗,搞这么神秘干什么。”
“着实难以启齿,大声说我说不出来。”夏雪侯说这话的时候,脸已经渐渐开始红了。
“行叭。”宋显勾勾手指,示意夏雪侯可以凑过来说了。
夏雪侯对着宋显耳朵轻声说了两句话,宋显猛地瞪大眼,而后脸也红了。
他难以置信地质问夏雪侯:“真的?你没趁我失忆,故意扯谎骗我?”
夏雪侯举手起誓,表情严肃:“千真万确,我愿拿我二弟发誓,如有半句假话,它永远站不起来!”
这誓言对男人来说挺重的,一般男人可不会在撒谎的时候拿老二起誓。
宋显捂脸郁闷了一会儿后,转身想往回走,他不去郡城了。
其实这会儿想想,他有点托大了,什么不放心老三出远门去永州郡?他才是那个可能会遇到危险、最让人不放心的人。
“那你去哪儿,走错方向了。”夏雪侯把宋显拉了回来。
“此去郡城,如闯龙潭虎穴,实难做到全须全尾出来,不如不去。”
夏雪侯震惊:“你不——”
“闭嘴!”宋显突然凶起来。
自打穿越以来,他可从没这样“凶悍”过。
“做人呢,就要知难而退,识时务者为俊杰。我只是现在的我,不是从前的我。
你既然是我的兄弟,选定跟着我了,就继续跟着我,别再回那个什么劳什子的红袖楼了。”
宋显决定策反尚存良知的夏雪侯。
夏雪侯立马否决,“不行,我必须回去。”
“说好的不背叛兄弟,说好跟定了我呢?你这么快就变了?所以,在你眼里李老板竟比我重要?”这一次控诉兄弟情的人竟变成了宋显。
夏雪侯摇头,支支吾吾道:“我中了蛊,每月要定时领解药。明日就是领解药的日子,吃不到我就会蛊虫发作,最后受钻心之痛而亡。”
“……”
蛊毒,影视剧穿越小说里常见的情节罢了。
宋显猛的跳一下,抓住夏雪侯的肩膀:“所以我也有?”
那完了,他已经有两个月没吃药了。
夏雪侯连忙摇头,“你没有,因为你——”
“闭嘴。”宋显不想听,完全不想听。
“那要不你走吧,我自己回郡城。”夏雪侯声音越说越小。
“走,一起走。”
宋显拍拍夏雪侯肩膀。
“我怎么能抛弃你呢。当初既然是我带你进了魔窟,我自当在再带你出来。”
就冲夏雪侯在濒临服用解药期限前,还愿意远赴来找他。
就冲夏雪侯的骨哨在他手里,随叫随到。
……
他不能抛弃这样的兄弟。
俩人继续策马疾驰,奔向远方的夜色。
蹲守在远处树后的宋陆远,抓耳挠腮,烦躁的很。
本来就距离远,他话听不全,加上他们俩人有些话本来就没说全,可把他急坏了。
这俩人能不能别留悬念?勾起他全部好奇心后,却不给他答案?
啊啊啊好气!
宋陆远冲出去跑了一段距离,邪火是没撒出去。他就撒气地踢走路边的小石堆。不觉解恨,他又挥剑,极强的剑气打在了旁边的树干上。
两尺粗的大树应声倒地,宋陆远仍不觉解恨,胡乱舞剑一气,把树干削得七零八落,才算稍稍疏解。
那一片刻着鱼钩形状树皮,早在宋陆远舞剑的时候被切得粉碎。
次日中午,宋显和夏雪侯终于抵达了郡城。
“不愧是郡城啊,城门这么气派,足有十人高了。”
宋显仰头往上望,就见城门楼上站立着一排穿着金甲侍卫,在太阳光的照射下,格外肃穆耀眼。
“走吧。”
夏雪侯领着宋显到了红袖楼后门。
红袖楼正门什么样,宋显还没见过,但这后门看起来就比长水县的县衙还要气派。
宋显摸了摸门口的石头雕像,一只鸡雄赳赳气昂昂地站在麒麟身上。
“这是何寓意?”
夏雪侯耸了耸肩,“如你所见,山鸡踩麒麟。至于寓意嘛,你原本肯定知道,但我问你的时候你没告诉我。所以现在到了你问我的时候,我也没办法告诉你。”
“行了,别讲绕口令了。”
后门这时候吱呀一声开了,小厮不耐烦探头出来要赶人,见到是宋显和的夏雪侯,忙毕恭毕敬地哈腰迎接。
“二位公子回来啦,快请进,小的这就去吩咐人准备热水新衣,伺候二位公子沐浴。”
宋显看向夏雪侯。
夏雪侯带着宋显往里走了一段路后,才小声对他道:“这是我们的习惯,回来后都要先沐浴更衣,因为姑姑不喜欢有人带着灰尘去见她。”
宋显略略舒口气,那真不错,他可以先在这适应一会儿。
红袖楼完全不是宋显以为的只有一栋楼,这里看起来更像是一座修建非常精美的庞大府邸。
有亭台楼榭,有花草溪水,往正南方向看,可在丛丛翠绿之后看到三座较高的楼阁。其中正中央的最高,有九层,左右两座都是五层。
“高楼那边是待客做生意的前院,我们在后院。”
夏雪侯带宋显到了他的房间,是一间坐落在潺潺溪水旁景色极为雅致的屋子。
从这屋子的宽敞以及昂贵的布置就能看出来,他在这里确实挺有地位,待遇不错。
宋显走向桌案,翻找是否有什么书信之类的东西留下,结果除了笔墨纸砚和市面上常见的一些书籍外,他什么线索都没找到。
宋显沐浴后,穿上了藏蓝色祥云暗纹的丝绸袍子,光滑柔软的面料完美贴合他的身形,将他颀长的身材修饰得十分好看。
藏蓝把宋显的脸衬得更白皙,让他不论是从气度上还是样貌上都更上一层。
宋显把他准备的那些防身之物都藏好后,继续搜查这间屋子,寻找线索。
最终在床榻侧边的缝隙里,他找到了一小片碎纸,碎纸上写着一个“煜”字。这字银钩铁画,仿佛藏着无尽锋利。
宋显还在枕头旁找到一个扇面,扇面上是另一种字体,但落款是“岫渊书”,所以这扇面上的字才是他的字迹。
“收拾好了?走吧。”
夏雪侯的房间就在隔壁,他换了一身干净的白袍,探头招呼宋显一起走。
“姑姑已经差人来催三遍了,要咱们赶紧去见她。”
红袖楼主楼九层,宋显刚跟着夏雪侯上来,就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茉莉香。
一只雪白的狗儿突然冲了出来,跑到宋显的脚边汪汪叫。
宋显尴尬地弯下腰,将狗子抱起。
夏雪侯微笑地看一眼后,就带着宋显到主房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