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绅士

眼镜绅士

作者:玉不逐流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稳定日更18点vb@是玉不逐流啊,8号入v更新肥章,请支持笨蛋女鹅和她的偏执男友】【港粤风强取豪夺后期追妻火葬场男主为爱发疯】校园:白切黑的港城偏执绅士x闪闪发光的南方笨蛋美人都市:港城雅痞年大佬x人间芭比拉丁舞者1.高二上学期,班里来了个又高又瘦的转学生,长相俊美无俦,气质温和出尘,面上戴着一副金丝眼镜,举手投足之间,端的是优雅清贵,绅士临尘,一跃成为校内无数女生的心尖白月光。颜以沐偶然成为了他的同桌,被女同学拜托将情书转交给他。年鹤声盯着她瓷白手指递来的情书,眉尾轻挑,你给我的?不是,这是别人让我给你的。她急忙和他划清界限,小声说:我有喜欢的人了,不是你……年鹤声愣了一下,随后笑道:那还真是不凑巧。2.年鹤声顶着一张邪里邪气的俊脸,在以前的高中上学时肆意浪荡,离经叛道。无数狂蜂浪蝶追在他身后,他被搅的烦了,索性换了座学校,一改往昔面目戴上眼镜,只想图个安静。他的新同桌就很合他的心意,不吵不闹,一张漂亮脸蛋上处处透着文静乖顺。只是他没想到,这个文静乖顺的同桌会背着他给别的男人写情书。年鹤声面无表情的将那封写满少女满腔爱意的信撕碎,随后只身前往信中的地点。3.少女独自站在没有遮挡的雨里苦等许久,被淋的浑身湿透狼狈不堪。年鹤声一直在不远处悄无声息的观察她,藏在镜片后的眼神尖锐冷冽,像一只蛰伏在暗处的野兽,等待最合适的时机,见到猎物那双明眸一点点变得失望黯淡,他才肯现身。少女看见他,含泪无助的对他说:鹤声,他没来……年鹤声一手为她撑伞,一手拉她入怀,任由她的泪印湿他的衬衫。他将他的绅士风度彰显彻底,温声安慰她:沐沐别哭,你还有我。他不喜欢你,我喜欢你。我最喜欢你。*绅士法则其一,伪装成善解人意的绅士,撕碎猎物的希望,在猎物狼狈时给予关怀,等她卸下所有防备,乖顺的躲进你为她精心编织的怀抱*——下本《只娇宠她》专栏求收藏~【骄纵美艳小公主x阴鸷文雅太子爷】沈希宁明面上是圈子里高不可摘的娇艳玫瑰,众星捧月,对谁也不屑一顾。但私底下却有公子哥们嗤之以鼻的挑明真相:不过是沈家养来送去联姻的私生女,有什么可清高的?孟行之是孟氏集团的太子爷,长了双看谁都温情的含情眼,行事手段却极端残酷,冷心冷情远近闻名。即便他因意外折了双腿,也无人敢在背后诟病他一句刻薄话。而孟行之的腿,也成了大家心照不宣的禁忌。直到一次晚宴,沈家娇养的小公主借着酒劲,在众目睽睽之下,坐到了孟行之的腿上。沈希宁双手抱着孟行之的脖子,娇滴滴的撒娇:困了……众人都在心里祈祷这位沈家小姐不会被孟行之的保镖当场扔出去时。孟行之安抚的摸了摸她的背,那双含情眼里的温情仿佛快要溢出眼眸,那就在我怀里睡。——为了摆脱沈家的控制,沈希宁放低身段,追求了令圈内所有人都忌惮的那位孟家太子爷。但追着追着之后忽然发现,这位太子爷好像对她动了真情。她害怕自己刻意接近对方的真实目的被发现,借着给他买生日礼物的由头,火速买了去往国外的机票,打算逃跑。候机厅内,银色的金属制轮椅在地面上反射出冷厉的光。亦如轮椅上坐着的男人,那双含情眼中明明透着宠溺的笑,却让沈希宁遍体生寒。他轻声问她:宁宁要去哪儿?沈希宁语无伦次,生、生日快乐……孟行之眼底的笑终于散去,搭在轮椅扶手的手背,用力到青筋毕露,这真是好大一份生日惊喜。1.男主后面腿会好2.年龄差,男大女小,年上——《他的掌中娇》求收【毒蛇占有欲极强皇子x冷艳绝色亡国公主】敌国皇帝带着浩浩荡荡的铁骑冲进皇宫的那一日,父皇惨死,母后被俘。芙蕊国破家亡,从金尊玉贵的公主,变成了阶下囚。为了保命,芙蕊在被押送去敌国路上时,她颤抖着双手,抓住负责看押她的少年将军的衣摆,垂泪恳求:求将军保我一命。羸弱的少女伏在陆欺脚下,云鬓散乱,身上精致华丽的衣袍脏污不堪。那张令军中将士垂涎不已的娇颜被他掐在掌中,染上了血红,雪白面色上更添一抹撩人艳色。陆欺漫不经心道:保你?我能得到什么好处?他盯着那双白皙如玉仿佛一捏就会碎的纤细手指,缓慢的从他衣袍下摆往上滑动,带着啜泣的嗓音:芙蕊愿将一切献给将军……陆欺凌厉的眉眼挂上一抹恶劣的笑,公主殿下,这可是你自己说的。芙蕊以为自己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没成想,她招惹上的是一条缠人的毒蛇。与陆欺的纠缠让她后悔不已,直到她母后获得陈国皇帝的荣宠,把她带回了皇宫,她才终于逃离陆欺的魔掌。不久后,陈帝的十六子从陆府被带回,恢复皇子身份。陈帝特为这位十六皇子设下家宴,芙蕊也出席在列。筵宴上,十六皇子挨桌饮酒,到了芙蕊面前时,看清她那张花容失色的脸庞后,笑问道:这位是?陈帝答:若按年岁,你该唤她一声皇妹。陆欺不语,只望着芙蕊笑。芙蕊垂首向他施礼,低低唤了一声:皇兄……陆欺借着敬酒靠近她,她想躲开却被他箍住腰。他偏头与她附耳,语带讽笑:皇妹?这世上可有一起在床笫间厮混的兄妹?利用我保了命,就想把我一脚踹开?从我身边逃走?公主殿下,你休想……【阅读指南】1、女主前期依附男主柔弱菟丝花,后期搞事业2、男主非常疯非常恶劣,是女主毒唯恋爱疯批脑3、男女主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看文案就能看出来…

最新更新第13章 Gentle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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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玉不逐流
    【正文完结,番外日更vb@是玉不逐流啊,接档系列文《只娇宠她》求收~】【港粤风强取豪夺后期追妻火葬场男主为爱发疯】校园:白切黑的港城偏执绅士x闪闪发光的南方笨蛋美人都市:港城雅痞年大佬x人间芭比拉丁舞者1.高二上学期,班里来了个又高又瘦的转学生,长相俊美无俦,气质温和出尘,面上戴着一副金丝眼镜,举手投足之间,端的是优雅清贵,绅士临尘,一跃成为校内无数女生的心尖白月光。颜以沐偶然成为了他的同桌,被女同学拜托将情书转交给他。年鹤声盯着她瓷白手指递来的情书,眉尾轻挑,你给我的?不是,这是别人让我给你的。她急忙和他划清界限,小声说:我有喜欢的人了,不是你……年鹤声愣了一下,随后笑道:那还真是不凑巧。2.年鹤声顶着一张邪里邪气的俊脸,在以前的高中上学时肆意浪荡,离经叛道。无数狂蜂浪蝶追在他身后,他被搅的烦了,索性换了座学校,一改往昔面目戴上眼镜,只想图个安静。他的新同桌就很合他的心意,不吵不闹,一张漂亮脸蛋上处处透着文静乖顺。只是他没想到,这个文静乖顺的同桌会背着他给别的男人写情书。年鹤声面无表情的将那封写满少女满腔爱意的信撕碎,随后只身前往信中的地点。3.少女独自站在没有遮挡的雨里苦等许久,被淋的浑身湿透狼狈不堪。年鹤声一直在不远处悄无声息的观察她,藏在镜片后的眼神尖锐冷冽,像一只蛰伏在暗处的野兽,等待最合适的时机,见到猎物那双明眸一点点变得失望黯淡,他才肯现身。少女看见他,含泪无助的对他说:鹤声,他没来……年鹤声一手为她撑伞,一手拉她入怀,任由她的泪印湿他的衬衫。他将他的绅士风度彰显彻底,温声安慰她:沐沐别哭,你还有我。他不喜欢你,我喜欢你。我最喜欢你。*绅士法则其一,伪装成善解人意的绅士,撕碎猎物的希望,在猎物狼狈时给予关怀,等她卸下所有防备,乖顺的躲进你为她精心编织的怀抱*【阅读指南】1.成长型女主,前期就是单纯天真娇气小笨蛋,后期会长大,不是大女主就是小女生——下本《只娇宠她》专栏求收藏~【骄纵美艳小公主x阴鸷文雅太子爷】沈希宁明面上是圈子里高不可摘的娇艳玫瑰,众星捧月,对谁也不屑一顾。但私底下却有公子哥们嗤之以鼻的挑明真相:不过是沈家养来送去联姻的私生女,有什么可清高的?孟行之是孟氏集团的太子爷,长了双看谁都温情的含情眼,行事手段却极端残酷,冷心冷情远近闻名。即便他因意外折了双腿,也无人敢在背后诟病他一句刻薄话。而孟行之的腿,也成了大家心照不宣的禁忌。直到一次晚宴,沈家娇养的小公主借着酒劲,在众目睽睽之下,坐到了孟行之的腿上。沈希宁双手抱着孟行之的脖子,娇滴滴的撒娇:困了……众人都在心里祈祷这位沈家小姐不会被孟行之的保镖当场扔出去时。孟行之安抚的摸了摸她的背,那双含情眼里的温情仿佛快要溢出眼眸,那就在我怀里睡。——为了摆脱沈家的控制,沈希宁放低身段,追求了令圈内所有人都忌惮的那位孟家太子爷。但追着追着之后忽然发现,这位太子爷好像对她动了真情。她害怕自己刻意接近对方的真实目的被发现,借着给他买生日礼物的由头,火速买了去往国外的机票,打算逃跑。候机厅内,银色的金属制轮椅在地面上反射出冷厉的光。亦如轮椅上坐着的男人,那双含情眼中明明透着宠溺的笑,却让沈希宁遍体生寒。他轻声问她:宁宁要去哪儿?沈希宁语无伦次,生、生日快乐……孟行之眼底的笑终于散去,搭在轮椅扶手的手背,用力到青筋毕露,这真是好大一份生日惊喜。1.男主后面腿会好2.年龄差,男大女小,年上——《与我深陷》求收【疯批霸总前男友x冷艳大美人前女友】温若栩和丈夫在海外商业联姻,两人相敬如宾,直到这场婚姻的第二年,对方终于妥协,愿意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温若栩如愿以偿恢复单身,迫不及待的坐上了当天的航班回国。国内旧友为她操办了一场欢迎宴,没曾想,她竟然在这场宴会里见到了大学时期的前男友。男人身着优雅得体的高定西装,雅致清贵的脸庞一如当年。推杯换盏间他与众人谈笑风生,唯独在视线偶然瞥向她时,那双桃花眼里只有彻骨的寒意。当年分手他们闹的很僵,分时没想过复合,现在慕释言成了人人想巴结讨好的总裁,有过一段婚姻的她,恐怕他更是打从心底瞧不上。温若栩原本以为此后再也不会和慕释言有任何瓜葛,直到她父亲为了讨好慕释言,把她亲手送到了慕释言的床上。*屋内灯光昏暗,男人坐在床边,半张脸隐在阴影之中,眉间神色看不真切,表面上看似平静,夹在修长手指中的香烟却在微微颤抖,像是在竭力隐忍。他用力掐住温若栩的下巴,逼她看着自己,甩了我就马上和别的野男人结了婚?温若栩,你怎么敢的?【阅读指南】1.前任文学,彼此是唯一2.女主之前的婚姻只是挂名,和前夫什么也没发生3.1v1,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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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作者色诺芬是苏格拉底的弟子,他回忆了苏格拉底一生的言行,着重追述了苏格拉底对政治、宗教和道德等问题的看法。苏格拉底是伯罗奔尼撒战争时期的希腊贵族奴隶主思想家,他精力充沛、慷慨大方、幽默异常。毕生从事口头宣传,语言生动,逻辑严密,富有哲理。与人谈论时,常从别人的谬误或矛盾着手,把别人思想引到他要阐述的问题方面来,但他没有留下著作。因此本书的问世为深入研究苏格拉底提供了可贵的资料。
  • 作者:乖乖爱尔
    颜素一家住在帝都市的中层住宅区里,从小就被父母管得严,除了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死党秦莉莉,就再也没有别的朋友了。开学第一天,就被文明国的皇子龙子烨的戏弄,并且拒绝老师帮他安排其他座位的龙子烨,鬼使神差的就坐到了颜素身边。因为到了弱冠之年,身为下任皇族接班人的龙子烨,必须在半年内挑选出自己的王子妃。结果,龙子烨看上了颜素,并带颜素进宫……
  • 作者:月白作秋衣
    推一本有意思的小预收:《诈骗魔尊后他逼我当富婆》文案见作者专栏,本文文案如下:云缨穿进一本修仙小说后,成为宝盆宗掌门人,却发现自家是个破落仙门,随时濒临倒闭。作为一派之主,云缨只好带领为数不多的几个弟子打零工、捡破烂维持生计:围猎妖兽,别家仙宗取走顶级材料,她们收尾拿点下水皮毛;秘境开启,人家夺得仙灵至宝满载而归,她们打扫战场捡点边角料……终于,云缨摘得修真界最穷掌门人称号,宗门实力排名999+,灵狗路过都不上她家讨食。云缨:太难了!这个掌门我不会做!岂料座下弟子准时来报。掌门师姐,妖兽下水隐含千年内丹,卖了一万灵石!云缨:?掌门师姐,妖兽皮毛才是顶级灵宝,足以铸造天阶法器!云缨:??赶紧打开破烂库,哪还有什么破烂?各种天材地宝闪闪发光!云缨傻了眼:还有这种好事?-岁玄作为修真界顶级宗派继承人,天生道骨,剑星入命,无数大能断定他有望成为宗派第一位太上剑仙,却没想一朝渡劫,剑仙命格被至亲算计抢夺,从此之后,岁玄气运全失,成为宗门灾星,任何人靠近他必将沾染厄运,轻者丢失财物、御剑坠地,重者渡劫失败、身死道陨。直至岁玄流落在外遇到史上最穷掌门人,最穷掌门人捡到了他那把生锈的本命灵剑。云缨:道友,这破烂你要吗?不要我捡了。岁玄:……他发现生锈的灵剑竟然有了复苏的迹象,他自己也感到一丝玄妙的命运波动,那浓黑如墨的命盘出现了变化,眼前女子非但屏蔽了他的厄运,还将他的命盘洗出一线浅白!岁玄:可以,把我也捡走。云缨:???-1、女主气运加身,破烂基本是顶级宝物。2、女主可以治愈男主的厄运命数。3、沙雕无边,快乐修仙。
  • 作者:柚贝
    1.11开 下一本《纯熟》求收藏vb:温寻呀唐璃第一次见程绍堂,是在大一入学宿舍里。舍友家境不俗,与她天壤之别,他是她舍友的表哥。立在窗边听舍友抱怨,百无聊赖摆弄桌上马克杯的男人,懒散抬眸,窗外阳光洒在他黑色发丝之上,格外令人心动。唐璃低声道:这是我的马克杯。下一瞬,他指骨分明的长指放下杯子,慢条斯理道:抱歉。后来那个马克杯,她用了很多很多年。大学兼职,唐璃站在硕大广场中.央卖花,十元一束,都是她亲手包扎。那天下了点儿小雨,她单薄的衬衫被打湿,路人行色匆匆,对她视而不见。冻到牙齿发颤时,修长的手指映入她眼帘,在凉风密雨中,塞给她一把伞。她说不要,他便拿走她一束向日葵作为交换。唐璃在人影憧憧中抬眸,看见他肩宽腿长的背影,以及——另一位撑着伞等他的女人,身材妙曼,唇红齿白。她接过了那束向日葵。他们谈了一场地下恋,历经十月,在万物生长的初春开始,大雪纷飞的隆冬结束。分手后他再也没能联系到她,于是在某次家族晚宴里,旁敲侧击地问了问表妹。表妹说:表哥你是在说唐璃吗?她转了专业,还转了宿舍,听说下学期要去国外做交换生,历时两年。程绍堂一言不发,心脏如同被人闷声一锤,饶是他表面伪装得再好再无恙,夜深人静时不由得思索——她是真的不要他了。一别数年再重逢,他高高在上贵为甲方,她明艳得体身为乙方人影错动中匆匆一眼,视线交错,点头问好,心中各有千秋八岁年龄差/暗恋成真/破镜重圆/双处追妻火葬场————————下一本《纯熟》陪表姐相亲,徐惊缘发现对方是高中时学校里赫赫有名的校草表姐说:梁烬舟帅归帅,可让人太有压迫感了,我觉得你合适,要不你试试?徐惊缘想起曾经给他递过的无疾而终的情书,避之不及却在几日后望着民宿窗外夜色发呆之时,看见那道高挑身影,男人将白色袖口挽至肘部,肌肉轮廓清晰健康,推门而进。徐惊缘嗓音弱弱:梁烬舟?嗯。那人面无表情,路过。徐惊缘:?某个饭局,两人心照不宣装作不熟各坐一边,游戏进行中,轮到梁烬舟发言。男人竖着五根手指,不紧不慢道:我和在座的某位谈过恋爱——众人议论纷纷,就当有人猜测徐惊缘时,他却慢条斯理放下一根手指,唇角勾起,将面前酒水一饮而尽:开玩笑。徐惊缘欲盖弥彰地撇开视线,唇缝抿紧。她想,如果419也算谈恋爱的话,梁烬舟倒是没有开玩笑。民宿老板娘&心外科医生双向暗恋/恋爱合约求收藏!!!
  • 作者:木之琰
    20岁的沈夕颜明艳动人,才华出众,是学校最有前途的好学生。大四快毕业那年,她疑似被人穿越,一觉醒来多了个娃,她的人生也变得一团糟。至于孩子的父亲就像从不存在一样,消失的一干二净。沈夕颜抱着刚出生不久的儿子,气得想骂人。27岁的沈夕颜被病痛折磨,撒手人寰后,冥冥中看到了一本关于自己儿子是大反派的狗血小说。她的儿子沈祈安是书里高智商但是恋爱脑的大反派,明明强的一批,却偏要和男主抢走女主,最后死的很惨。沈夕颜被书里儿子的行为气得诈尸,睁开眼发现时间已经来到了自己死后的第10年,她穿成了一个5岁小孩。此时距离儿子认识书里女主还有一年时间,一切似乎都还来得及。**沈祈安一直觉得如果妈妈没有将自己生出来,她会有更灿烂的未来,而不是因为生自己落下病根最后过早离世。他摆烂不学习,逃课打游戏,反正也没人管他了。可是老天又将妈妈送到了他身边,虽然妈妈只有五岁。沈祈安决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当妈妈的好大儿。他提笔给自己定了一个小目标:努力学习,拿奖学金供妈妈上最好的小学。后来沈夕颜五岁的身体一夜之间长大,变成了十七岁时的模样。为了监督儿子好好应对高考,远离未来的女主,沈夕颜决定和儿子一起去上学。然而实情是——妈,你以后不能抄我作业了,你这样是考不上大学的!你不是说你以前学习很好吗?为什么这么简单的题都不会?妈,你是不是和我同学早恋了?(怀疑眼)两眼一黑的沈祈安划掉了之前定下的小目标修改成:好好管教妈妈,不能让她早恋。再后来当他那个写作生父,读作狗东西的男人再次将他妈拐走,沈祈安(已黑化版)默默的添了一个小目标:2:干掉亲爹,给自己找一个靠谱的后爸。再再后来,短暂的陪伴了沈祈安三年多的妈妈又一次离开了他的世界,他划掉了前面所有的目标,郑重的写下:发明时光机回到过去,阻止自己出生。——你给了我生命,我想看着你长大,也想陪着你慢慢变老。【跳坑须知】1:这是一篇集:循环穿越,泼天狗血,家庭伦理,悬疑烧脑且互为母子/父女的故事,会出现多条时间线和不停穿越的剧情。同类型参考德剧《暗黑》。2:儿子是亲生的,女主的身体会长大,CP是儿子的亲爹,从某种意义上算是sc。3:架空现代,不要带入现实。4:微博:@作者木之琰 欢迎来找我玩儿~++++++++++下一本预收:《带球跑的球和霸总灵魂互换了》戳专栏求收藏废材千金桑凝一觉醒来穿成了古早虐文里的带球跑女主。穿越后的第五年,桑凝花光了男主妈给的五百万后,为了嗷嗷待哺的孩子,她不得不硬着头皮去找工作。凭着自己给的身份,桑凝成为某上市公司老板的秘书。为了不丢掉这份工作,桑凝每天都很努力——老板开门她上车,老板夹菜她转桌,老板招待客户她贴心的为每个人点了一杯珍珠奶茶。老板:……老板决定让废物点心桑凝去对家公司当卧底,不求她能窃取什么商业机密,但求她将对手气到吐血。桑凝:谢邀,保证完成任务。**宁时濯作为小说里的标配霸总,他有胃病且不爱笑,还有管家和一个医生朋友。突然有一天,他和一个五岁的孩子交换了灵魂。巧合的是这孩子的妈,即将入职他的公司,还是以商业间谍的身份。宁时濯冷笑:小小卧底,可笑可笑。等他换回身体必然将这个女人绳之以法。桑凝卧底第一天,在众人眼里冷厉无情霸总宁时濯一个滑跪到桑凝身边,抱住她的大腿开心的喊道:妈咪你终于来了,我已经假装成熟三天了。众人:()桑凝:o.0?什么情况?管家: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到少爷如此开心地笑了。真宁时濯:……我从来就没这么笑过!**众所周知,带球跑文学里的球往往一岁会说话,两岁会背诗,三岁就能自己搞投资,四岁已经是全球知名黑客,所向披靡天下无敌。桑桑小朋友就是这样的存在,但是他在自己妈妈面前永远是个乖宝宝。直到某天他突然变成了一个大人。他决定干翻亲爹的公司,然后甩五百张一块钱纸币在他脸上,告诉他配不上自己的妈妈。后来某老板突然想起被自己安排去对家的卧底,他问助理:宁时濯被那个废物点心气吐血了吗?助理:没有,不仅没有,他还成功收购了x集团,并且向桑小姐求婚了。老板:?助理:对了,他们明天会派人过来商谈我们公司的收购合同。老板:……(吐血)只有老板和渣男主受伤的世界达成了
  • 作者:颜箩王
    朝歌自小被抛弃在孤儿院,从未感受过亲情,孤儿院也只是勉强吃饱穿暖。在学校的资助下,朝歌考上了好学校,有顺心的工作。休息日不是去孤儿院,就是坐在游乐场门口看来来往往的人。看见横冲直撞的轿车冲入人群,拿着气球的小女孩被吓傻,朝歌毫不犹豫的冲上去把小姑娘推开。随着剧烈的撞击,身体飞起又落下,耳边都是嘈杂的声音,朝歌感觉不到疼,灵魂飘荡。看着小姑娘的家人为自己举办葬礼,灵魂被禁锢在一方小地方不知何年。忽而耳边传来缥缈的老声,妙哉,妙哉!本不是这世间魂,却怎为这世间人,回去罢!一股吸力自灵魂传来,朝歌还未回过味儿来,痛感与记忆便纷至沓来。朝歌知道自己其实是这七十年代灵魂不全痴儿朝歌,自己也不知道怎么灵魂到了二十一世纪。七十年代的朝歌虽然痴傻,却是老朝家的心头肉,招了未来嫂子嫉恨,便将带入山内,朝家人知道便巡来,找到了滚落山间的朝歌。老朝家人这七日都愁白了头,小宝贝疙瘩不仅醒了好不傻了,可是高兴坏了。人家都说老朝家的小傻子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老朝家人也是这么觉得的。可惜高兴不过一年,就愁了,小宝贝疙瘩得下乡,可是愁坏了。老朝头也只能让自己在军区当团长的大儿子托人把小孙女接到他身边,也有个照拂。朝歌有了溺爱自己的家人万般欢喜拥抱新生活,手握超市空间,觉得下乡不怕,自己什么没干过。就是接过自己都酷哥怎么老是出现在自己跟前,又是送吃的又是帮干活,他部队里都没事的么?明明大伯那么忙。粟萧重伤初愈,就被团长差遣着接他侄女,众所周知团长的侄女是个小傻子,听说不傻了便到农场下乡,粟萧也很好奇。看见人群中白的发光的白面团子,粟萧忍不住嘀咕谁家小姑娘养的这般娇气。却见那白面团子走到自己跟前,仿若觉得走进了自己心里。平日里忙着训练都不休息的粟营长,成日傻笑还往外跑,心都飞到了外边,惹得大伙犯嘀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