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肠公子

无肠公子

作者:黄鹰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拂晓。雪虽雾,寒意却更甚。冬已深。星屑满空,天上还有月,却已远在天边。月色凄清,星光黯淡.一个人披星戴月,天边匹马奔来。马快,一路冰雪激飞,这一骑人马,远看就像是一团在滚动着的烟雾。这种天气,这个时候,居然有人这样奔马,路上如果还有行人,一定会觉得很奇怪,只可惜这里已远在城外,人好像也就只得这个。沈胜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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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黄鹰
    多年前,曾经写了一篇小说天蚕变,结构本来颇紧凑,但因为要改编为电视剧,补充了一些其它人的意见,非独结构因此而松散,部份甚至有陈旧的感觉,其后又由于某些原因一改再改,与原意出入颇大。天蚕功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武功?是来自什么门派?本来有一个颇怪异的念头,接而构思了一个故事,甚至拟名变色龙,却因为种种原因包括对人性的失望,一直都没有动笔,最近无意与某间电影公司的负责人提及,竟然有意将之改褊为电影,这份创作的原动力也才无可奈何的死灰复燃。经过仔细的分场,故事的结构无疑更加紧凑,也许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好故事,但相信不至于全无可读性,一个写了十多年武侠小说的作者相信已学会选择题材。一篇从未发表表过的中篇武侠小说,读者熟识的人物相信就只有一个──云飞扬!
  • 作者:黄鹰
    春雨连绵。查四在这连绵不绝的春雨下赶了三个时辰的路,一身衣衫早已湿透,身上大小十七处伤口无一不在作痛,仿佛全都要迸裂开来。他很疲倦,但始终都没有歇息下来,一直到现在,看见了路口那座破庙,才突然生出歇一歇的念头。那座破庙看来也不知多少年没有修葺,一半已塌下,还有一半本来是好好的,但到查四来到门前,竟然亦塌下。查四很明白自己已交上了霉运,却怎也不相信倒霉到这地步,脚步一收同时,双手便抄住了腰间缠着的那条寒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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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月初一,拂晓。柳絮般的雪花漫天飘飞,地上已积雪盈尺,白皑皑一片。风雪严寒,上官贵并没有改变他一向的习惯,仍然在天亮之前起来,跑到后园运功行气,走一路长拳,耍一遍花枪。他今年已经五十有七,精神比一般青年人却还要充沛,这除了他的根基深厚,与他这十年如一日,从未放弃过的不停锻炼也大有关系。很多人都知道他懂得几下子,知道他身怀绝技的人却很少。他本来是富有人家的儿子,自小却便被送上嵩山少林寺,三十岁继承父业,到现在,已经是京城的首富,这除了他的善于理财,龙飞在后面的大力支持也是主要的原因。
  • 作者:黄鹰
    黄昏,晚钟从山上的古刹传来,栖止在山下林中的群鸟齐被惊起,钟声鸟喧,惊破了林中古道的静寂。钟声中仿佛还有诵经声,这诵经声又仿佛来自走在古道上的六个人。他们都是身穿袈裟,颈挂佛珠,手提戒刀禅杖方便铲等佛门弟子所用的兵器。佛门弟子严戒杀生,这六个人却带着一身杀气,仿佛随时都会出手杀人。没有阳光,他们的头上却仍然低压着一顶竹笠,低压鼻梁,要遮挡的似乎并不是阳光,而是他们的面目。
  • 作者:黄鹰
    根据野史记载,明英宗年间,江南各地曾经发生严重的瘟疫。其实那并非瘟疫,只是祸害之大与瘟疫无异,又没有一个更适合的名称来形容。事件也是与武林有关,执笔记载的既然并非武林中人,即使记载得怎样详细,与事实多少都难免有些出入。事情开始发生在长乐镇。那是一个小镇,住在那里的人虽然并不是每一个都很快乐,日子也实在都过得很不错,正如其他各地方一样,难免都有几个游手好闲,喜欢惹事生非的无赖,但无论如何都不足以招致灭镇之祸,人畜俱亡。
  • 作者:黄鹰
    风雨扬州。黄昏。一辆马车穿过城北的石板长街,来到一幢庄院的门前。黑色的马车,连车帘子都髹成黑色。拖车的也是两匹黑马,驾驶马车的劫是一个头戴竹笠的锦衣人。马车停下,锦衣人马鞭往车旁一插,连随从车上跃下来。他几步奔上门前石阶。大门紧闭。锦衣人手握门环,力撞在门上。街上的行人看见,不由都停下咽步,神情大都很诧异,其中一人脱口道:这个人难道不知道双英镖局早在三个月之前已经结束了。
  • 作者:黄鹰
    杨柳岸,晓风残月。月色苍白,长堤苍白。沈胜衣一身白衣,独立在月色柳影之中。人与绿杨俱瘦。风吹,柳舞,人也似要凌波飞去。人毕竟并未被风吹走,雾却已随风飘来。烟雾。烟雾中突然出现了一个人。这个人也是一身白衣,头上一顶白范阳笠子,低压眉下,遮去了一大截面庞。这个人身材同样瘦长,右手低垂,左掌一支长剑。绿鲨皮鞘,黄金套口,剑长足有六尺,名副其实,的确是一支长剑。这个人一移步,地上就是两个脚印,一个圆洞。敢情这支剑还是这个人的手杖?这个人走得很小心,脚步起落,一点儿声息也没有。这个人从沈胜衣背后走来。沈胜衣竟似完全没有觉察。七丈已走过,还差一丈。一丈对别人来说也许仍远,对这个人来说,却已足够有余。
  • 作者:黄鹰
    雨,夜雨,苦雨。风潇潇,雨淅淅,春寒料峭。寒雨满空江,空蒙蒙,江蒙蒙,江边两岸的树影也蒙蒙。风吹树梢,雨打树梢,吹下了叶片片,打下了叶片片。叶湿水,水湿叶,点点滴滴。竹笠边缘的水珠也点点滴滴。不单止戴着竹笠,那个人还披着蓑衣,竹笠点滴水珠,蓑衣也水珠点滴。水珠始终点滴在相同的地方,那个人也始终站立在树下,桥右边的柳树下。桥横跨大江两岸,长,也宽阔,可以驶得过双马大车,也可容得下六人并行,虽然是木桥,看来倒牢固得很。
  • 作者:黄鹰
    六月二十四日,烟雨楼。这一天所发生的事情就表面看来已经不简单,但其后变化的复杂,仍然在沈胜衣意料之外。若换是一般人,经过这一天,只怕会远远离开这地方,可惜他非独胆大过人,而且好奇心之重亦是在一般人之上。所以他非独留下来,而且还插手其中。但即使没有他的加入,事情的本身,已经够复杂的了。复杂而且恐怖。烟雨楼在南湖,南离嘉兴县城不过二里,鸳湖与其支流都是在这地方会合,西灯含翠堵,北虹饮濠染,供水千家,背城百雉,兼葭杨柳,落叶荷花,是名胜,也是一个游玩的好地方。
  • 作者:黄鹰
    三月。杏花烟雨江南。拂晓。东风满院,烟雨迷蒙。沈觉非衣袂头巾舞风,披著一身雨粉,冷然独立在院中的一株杏花树下。风也吹起了他颔下的三缕长须。他左手捋须,右手始终按在腰旁那柄长剑上。剑三尺三寸,黄金吞口,紫鲨皮鞘,每隔半尺就嵌著一颗宝石。七色宝石,闪亮夺目,毫无疑问是真正的宝石,这柄剑也毫无疑问是一柄名剑。
  • 作者:黄鹰
    这是一个人的姓名,江湖上不知道这个人的人不是没有,但肯定不会太多。说武功,江湖上的高手前十名之内应该有他的一份,说地位,更无人能及。当今天子与他是叔侄关系,王侯中数他第一,称太平安乐王,还是关外落日牧场万马王的女婿,由于天地会的出现,他受命在承德行官训练御用杀手。落日牧场养的马数以万计,牧场的弟子俱都有一身武功,所以才能够雄霸关外,承德行宫所训练的杀手有当今天子全力支持,无论任何事都能够做到尽善尽美,所训练出来的杀手当然不是一般可比。
  • 作者:黄鹰
    烈日当空。每一个人都在流汗。并非全都是因为天气酷热,还因为心情。百多个人聚于一起,却竟然一些声响也没有,他们一举手一投足都极尽小心,尽可能不发出任何的声响,以免发生任何的影响。他们已失败过很多次,亦明白任何的疏忽都足以导致失败。这一次的结果是怎样,他们不知道,虽然丝毫的信心也没有,但是他们仍然像以往的许多次一样,全心全意的去部署一切,等候敌人的出现。
  • 作者:黄鹰
    黄昏。烟外斜阳,柳内长堤。一骑在烟柳中漫步长堤上。青骢白马紫丝缰。马上人亦是一身白衣,腰悬三尺七色明珠宝剑,年轻而英俊。将落的斜阳在他的身上抹了一层金辉,轻柔的春风,吹飘着他的头巾,鬓发衣裳,柳烟彷佛如云雾;骤看下,人宛若天外飘来,此际又似要随风归去。也许就只有天人才有一张他这样英俊的脸庞。长堤下泊着一叶轻舟,一个老渔翁正与女儿在整理鱼网,听得马蹄声,不觉就抬头望去。老渔翁精神矍铄,他那个女儿看样子才不过十七八岁,面貌颇娟好,衬着一袭藕色衣裳,更显得风姿绰约。
  • 作者:黄鹰
    大雪飘飞,铺天盖地,天地间白茫茫一片:山白,林也白,地上的一切事物皆白,白色已笼罩了整个世界。于是世界上美好的,丑恶的,都在这白色的掩盖下。美好的变得更美,丑恶的也暂时变得美好,令人无从分辨出它的原来的样子。这世界上有好多恶的事情,都因在美好的外表的掩盖之下进行,令人不易察觉,没去注意,因而吃了亏,上了当。在这天地一片洁白的世界中,远处,有一点不易察觉的白点在缓缓移动,时而隐没在飘飞的大雪中,时而又出现在雪花飞舞的隙缝中。
  • 作者:黄鹰
    夜寒露重,但他身上的衣裳却仍然是那么单薄。衣薄。他腰间的-把银刀更薄。他,人正少年。但他绝不轻薄。虽然他出道江湖只不过短短两年,但叶梧秋的名字,早已传到每一个人的耳朵里。月如钩。她的手也如钩。这是一支金钩,金钩就在她左手上。她是个美貌如花的少女。但她的左掌却没有了,她只有一只右掌。而她的左掌,已变成了一支钩。金钩。
  • 作者:黄鹰
    暗香炼影梅花路。路上一行十四人。人十四,马有十六,八匹前,六匹后,两匹在当中。当中的两匹只驭看两个狭长的包袱全都密封,但虽然看不到,可以肯定,包袱里头一定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十四个人,二十八道目光之中,最少有十三个人,二十六道目光不时落在这两个包袱之上。只有一个人,两道目光例外。这两道目光森冷,凌厉!比雪还森冷,比风还凌厉!这两道目光完全不同其余二十六道目光,这个人也完全不同其余的十三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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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茅山师父以及他两个徒儿如何捉拿僵尸而招致身染尸毒而终至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
  • 作者:黄鹰
    秋。重阳九月九。满城风雨。西风萧索,烟雨迷濠。天地间一片静寂。这毕竟还是破晓时分。龙栖云却就在这个时分披着一身雨粉,穿过院子的花径。他走得很慢。这种雨,他当然不在乎,所以他虽然带着竹笠,却只是挟在胁下,并没有戴在头上。他也并不是赶着外出。管家龙立紧跟在他身后,一面的奇怪之色。走过了花径,他忍不住追前两步道:这么早,主人哪里去?龙栖云脚步一凝,反问道:今天是什么日子?龙立不假思索道:重阳。
  • 作者:黄鹰
    秋。重阳九月九。满城风雨。***西风萧索,烟雨迷蒙。天地间一片静寂。这毕竟还是破晓时分。龙栖云却就在这个时分技著一身雨粉,穿过院子的花径。他走得很慢。这种雨,他当然不在乎,所以他虽然带著竹笠,却只是挟在肋下,并没有戴在头上。他也并不是赶著外出。管家龙立紧跟在他身後,一脸的奇怪之色。走过了花径,他忍不住追上前两步道:这麽早,主人哪里去?龙栖云脚步一凝,反问道:今天是什麽日子?龙立不假思索道:重阳。龙楼云又问道:古历这天又应该如何?
  • 作者:黄鹰
    夜。夜已深。断香浮缺月,古佛守昏灯。缺月从破壁上射进来。这座寺院本来就是年久失修,到处都是破壁。月缺时很多,是以从破壁上射进来的月光与灯光同样淡薄。佛是古佛,灯也是古灯,灯油却是新添上去,只可惜灯蕊已烧的七七八八。灯前,一座鼎炉,炉中插着香,燃烧着的龙涎香。龙涎香是所有香料之中最贵重的一种,现在竟然在这样一间寺院的后堂之内燃烧起来,实在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 作者:黄鹰
    夜。春寒料峭。独孤雁却只是一袭单衣,独立在庭院中的一株梅树下。树上仍然有梅花数朵,散发着淡淡幽香。天地间是如此宁静。独孤雁的心情却犹如狂潮奔涌!他面部每一分每一寸的肌肉仿佛都正在抽搐,眼瞳中仿佛有烈火正在燃烧,充满了愤怒,也充满了悲哀。他的一双手紧握,指节已因为太用力变成了青白色。可是他整个身子,却仿佛已凝结在空气中,一动也不动。风吹起了他的鬓发、衣裳,那之上,已沾满雨珠。
  • 作者:黄鹰
    九月初三,清晨。京城的清晨当然绝没有入夜的热闹,大多数的人都是习惯日出之后才起来。上官鹤每一次离家却总是喜欢选择这个时候。这除了空气清新,令他的身心舒畅之外,他还可以任意放马在长街上奔驰,而无须要担忧撞倒路人。他是急性子,平生最讨厌的一件事就是等待,所以要做的事情无论怎样困难,那怕只得一分机会,只要他能够抓得住,他都会立即去将之解决。这是他最大的优点,也是他最大的弱点。没有人能令他改变,连龙飞也不能。
  • 作者:黄鹰
    七月十三。在某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日子,在其他人,那些在这个日子出生,死亡,娶妻……的人,这当然是一个重要的日子。但无论他们的遭遇怎样离奇刺激,都难以与凤栖梧的相提并论。那非独离奇刺激,而且惊心动魄,其间变化的恐怖,已不是任何的言语能够完全描述。夜渐深,东天那一轮明月也越来越光亮,浴在月光下的连云庄就像是披上了一层白血,那本已刷得粉白的高墙看来也更刺目。墙高四丈,笔直如削,最好的轻功,也难以一跃而上,凤栖梧却没有将这面高墙放在眼内。
  • 作者:黄鹰
    红叶舞西风,秋已深。飞瀑之下,枫林之旁,激流之中一方巨石之上,孤鹤般立着一个白衣人。白衣如飞雪,这个人的一头散发亦是白雪般飞舞在西风中。他一头白发,眉毛亦根根发白,可是脸上却连一条皱纹也没有,根本就看不出有多大年纪。而双颧额高耸,两颊如削,容貌峻冷而肃杀,肌肤简直就像是死鱼肉似的,一丝血色也没有,那嘴唇亦不例外,犹如冰封过一样,呈现出一种诡异的铅白色。最诡异的却还是他的眼睛。那双眼睛狭而长,竟然完全是眼白,冰石似的,彷佛已凝结。在他的左手,握着一柄长逾七尺,名副其实的长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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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雾飘香。梅香。雾从山壑之下,山林之间升起,香从山路那边飘来,十丈方坪,尽在雾香之中。已近拂晓,未到拂晓。雾香之中,倏的响起了一种非常奇怪的声音。那种声音就像是毒蛇在响尾,饥蚕在噬桑,寒蝉在振羽,恐怖,阴森,诡异!冬将尽。未尽。这时候蛇尚在冬眠,蚕噬桑,蝉振羽的季节更远。声音是从一支箫管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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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烟雨江南。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双燕飞过了墙头,常护花的人犹在院中。雨珠已披湿他的衣衫,他却似无感觉,一脸的落寞。他的目光亦同样落寞,既没有低顾周围的落花,也没有追随双飞的燕子,就落在手中的信笺之上。素白的纸,苍黑的字。每一个字几乎都是歪曲而断续,就像是写这封信的人当时正在极度恐惧的状态之中,连笔杆都无法握稳。这可能就是事实。因为这是一封求救的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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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明深夜中庭。楚碧桐仍然独坐在大堂对门那面照壁之前。在他的身旁,有一张紫檀矮几,在几上,放着一壶酒。壶已空,杯中仍有酒,握在楚碧桐的右掌内。这杯酒,斟下已很久,才喝去少许,楚碧桐在斟下这杯酒的时候,已一些喝酒的意思都没有。现在他甚至已经忘记这杯酒的存在,目光并没有落在这杯酒之上。也没有落在什么地方,他的眼睛虽然睁大,其实什么也没有看见,也非独目光,血气彷佛都已凝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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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婚后爱掉马文学年龄差4岁冷淡拽哥X甜妹11月8日入V,0点更新,届时会有万字肥章文案一(沙雕掉马版)褚致远发现褚书颜平板里有个表格,名字是《霸总研究报告》,里面详细记录了他的起居、车子、房产等情况。撰写人:褚书颜,被研究对象:褚致远1、8月30日,晴,褚致远上班,座驾迈巴赫,灰色意大利手工定制西装;2、9月20日,多云,褚致远不在家,偷喝了他的拉菲,不好喝;3、12月8日,雪,褚致远戴了宝珀腕表,表面平平无奇,背面却暗藏涩涩玄机,闷骚男……不仅如此,褚致远发现了一本名叫《霸总研究报告》的小说,里面把他设定成男二,追妻火葬场失败了,孤独终老。褚书颜回来发现褚致远寒着一张脸,和北极冰川似的,低头看到了打印出来的厚厚一沓的报告。面前的人眼眸深邃,手背上青筋凸起,敲了敲所谓的报告,褚书颜,玩的够花啊。褚书颜只能尽力去安抚,硬着头皮说:你听我解释。好吧,解释不了。晚上,褚致远故意磨着她,声音蛊惑,怎么,写小说不用研究这个吗?我是写正经小说的,脖子以下不能描述!文案二(先婚后爱版)褚书颜,22岁毕业的这一年,和公司新来的CEO结婚了。彼时的褚致远,是北城圈内出了名的淡漠、矜贵的继承人,不在自家500强企业待着,跑到一个小公司,还悄无声息地领证了。昏暗的酒吧内,众人问起时,他眉眼冷峭,慵懒地靠着椅背,一副漫不经心的模样:玩玩而已。-所有人都猜测褚致远对这场婚姻不上心,迟早要离婚。然而,结婚没几个月,素材积累够的褚书颜就把离婚协议书扔到褚致远面前,抱着胳膊冷冷地说:我们不合适,离婚吧。褚致远这才明白,原来,玩玩的不止他一个人。褚书颜出声催促他快点签字,却不料褚致远当场撕碎了协议书,一步步向她走近。两人几乎唇齿相接,仅有一寸之隔,连呼吸都仿佛在交缠。男人慢条斯理地掸了掸落在身上的碎片,垂眸睨她,似笑非笑:不合适?我看床上挺合适的啊。朋友聚餐时,一贯雷厉风行的褚致远不厌其烦地哄着他的小老婆,表情可怜巴巴地:颜颜,跟我回家吧!「夏日蝉鸣,园中玫瑰,相见不恨晚,所有的好,都比不过刚刚好。」— —《明天的礼物》文案如下青梅竹马先婚后爱高岭之花为爱腹黑海棠花正盛的时节,温书渝与江淮序在同一间产房同时出生。从小到大,温书渝最讨厌的就是江淮序,和她争班长、争第一。阳光明媚的午后,同学问起温书渝,温书渝气愤地说:我要是喜欢他,我跟他姓!同一天的晚自习,银杏叶随风而落,同学调侃起来,江淮序眉目平静,继续做着物理题,淡淡说了三个字:不喜欢。-面对长辈的一再催婚,从小吵到大的温书渝和江淮序破天荒达成共识,签订《温江友好互助条约》。婚后,一个睡主卧,一个睡次卧,互不打扰,相安无事。直至,温书渝曾经暗恋的人出现,江淮序,条约作废,我们离婚吧。一向以冷静自持的江淮序却失了控,箍住温书渝的手,紧紧抱在怀里,咬牙说:不可能!打横抱起温书渝,踢开主卧大门,撕开她的衬衫纽扣,扣子蹦到床底。江淮序覆在她身上,咬着她的耳廓,鱼鱼,我输了。一个巴掌响彻静谧空间,江淮序,如果你敢继续,我会恨你一辈子。恨就恨吧,那我们就纠缠一辈子。禁锢她的力道未有任何减弱,鱼鱼,死了离婚的念头吧,毕竟结婚证是我费了多少心思才领到的。食用指南1、更新时间:晚上8点-11点,一周六更,周二公休(11月7日不休会更新)有事会请假;2、很重要的一条,保证不坑,文案截图于2023.8.18,修改于2023.11.1;3、双C,年上,年龄差4岁,不是完美人设,两个人半生不熟,重姓是巧合;4、女主主业美工,副业写小说。
  • 作者:纪二一
    本周三(5.10)入v【预收《寡嫂她年轻貌美》《咬青梅》宝们不康康吗?】宣岫烟是后梁皇帝捧在手心里最受宠的小公主素来娇宠惯了的她,胭脂一定要用东尧的,华服非北萧云锦她不穿,水果要前楚八百里加急的终于到了她成婚之年,就在所以人都以为,皇帝会给她在后梁给她指门殷亲时,后梁皇帝却不按常理出牌,将她送去了南唐和亲传闻东宫的这个太孙,少年老成喜不于色,就她那样矫揉造作的性子,婚后必然没什么好果子吃所有人都在等着看她是如何被人赶回后梁的直到后来五国百姓跪地高呼一声皇后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此时众人才反应过来,她才是人生大赢家啊!未出阁前有后梁皇帝宠爱,出嫁后夫君呵护备至,最后还成了天下的主母婚后的日子竟比以前过得更加逍遥自在了!?起初,唐肆觉得婚后只需要将她当个祖宗好好供着就是了只要她不兴风作妖,日子勉强就过下去后来,当宣岫烟哭着吵着要回家时,他慌了,恨不得把全世界的好东西都给她为了能留住老婆,他一路过关斩将当上了五国共主#太孙今天有在努力赚钱养老婆吗?在赚了在赚了!赚不够!!根本赚不够!!!呜呜呜她太能花了#*先婚后爱的小甜饼(慢热,日常)*架空(前楚、北萧、南唐、后梁、东尧)----预收《寡嫂她年轻貌美》----清观寺那日大雪,瑛娘因药与未婚夫共度春宵,醒来未婚夫哄她道:瑛娘,嫁我吧。想起昨日夜里的事,瑛娘羞着脸应下了。婚嫁当日被摘下红盖头,新婚少妇娇羞的唤了一声煜郎,却不料原本温和的男人,唇角勾起一抹邪恶的笑意,仿佛叫她回到了清观寺那日,那日他也是如此恶坏,丝毫不惜她的低泣求饶。她心里害怕:煜郎……这时房门忽然从外推开,两张一模一样的脸,堂而皇之的出现在她面前。里面的男人笑道:嫂嫂怎么连自己的男人也认不出?-瑛娘入时家不久丈夫死了,镇上的人都骂她是个扫把星,家里人也从此不肯与她有瓜葛。出殡那日她哭昏了头,再醒来人躺在婚房里,看见一具熟悉的身影,她欣喜若狂的喊道:煜郎?男子笑着看她:嫂嫂,又认错了。后来她终于记起了清观寺那夜的误会。男人笑着勾去她眼尾的泪珠:嫂嫂可不要再认错了。-时璋生来就是个坏胚,在清河所有人的眼里,他样样不如哥哥时煜,他就像是一株野草,是生是死都无人关心。于是他从小心里就有个念头:时煜的东西他都要抢过来!可是让他想不明白的是,明明东西已经抢过来了,为什么他们心心念念的还是只有时煜?为什么一心想着远离他?那夜,鲜血染红半面惨白的脸,他一脸阴鸷的提着刀,一步步逼近瑛娘:整个清河都是我的,你也是我的,你想要逃去哪里……1.女主没有跟哥哥(男二)发生关系,所以不存在身体方面的伦理问题;2.兄弟俩都不是好人(哥哥是个伪君子,暗坏;弟弟是个疯批,明坏)-----预收《咬青梅》-----上京有两户人家关系极好一家生了个假小子女孩,总爱翻围墙跟出去胡闹名叫陈姣姣一家生了个二世祖男孩,先生都说他朽木不可雕名叫李昀泽到了两个人都适婚的年纪,家里开始给两人物色对象陈姣姣的要求是——温文尔雅李昀泽嘲讽道:求你别出来祸害好人家的男孩了!李昀泽的要求是——温柔可人陈姣姣翻他白眼:看是哪家姑娘瞎了眼吧!其实两个人心中早有人选,刚好就是对方的至交好友,于是两人在心里打起主意来要不我们互相帮个忙?于是二人一拍即合,互相教对方攻略别人,偶尔还进行实践教学一日陈家后花园中李昀泽一把伸手搂住陈姣姣的细腰轻笑:躲什么?!陈姣姣嘴硬:没躲!李昀泽舔着下颚看她:这么害羞可不成!这一幕恰好被两家父母看见,于是两家人也是一拍即合李母:既然小孩彼此这么喜欢,那我们就择日上门提亲吧陈母:那我们就去准备嫁妆两人直到被推入婚房都还没想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其他人:我就说他俩有一腿!后来的洞房花烛夜李昀泽握住她的手:要不我们将错就错……把房圆了?说完,就堵住了她的唇,青梅汁果然好甜
  • 作者:徐小斌
    《炼狱之花》是一部现实与魔幻写作手法相结合的长篇讽刺小说,亦可归类于成人童话。海底世界近年来受到来自人类世界的严重侵扰,海王为此召开联席会议协商对策,大家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以和亲的方式与人类世界达成妥协,签订互不侵犯条约,大家一致认为:碰巧拿到人类戒指的海百合公主是最佳人选。海百合公主美丽单纯勇敢忠诚,她决定不辱使命,到人类世界去寻找戒指的主人。临行前,母亲带她去海底面具店买了一张人类的面具,她戴上之后变成了一个人类普通的女孩子,取名百合。单纯的百合在人类世界经历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艰难险阻,充分领略了尔虞我诈、欺世盗名、见利忘义、口是心非、指鹿为马、恶意中伤等人类惯伎,当善良无法阻止恶的漫延的时候,她决定以恶制恶。后来,她终于找到了戒指的主人,他们深深相爱了,当她可以得到完美的幸福的时候,却无法背叛自己的内心──在朋友最需要的时候她无法放弃友情,她决定主持正义惩恶扬善,却由此把自己逼到了两难困境,既违反了神界的规则,又遭到人类邪恶势力的追杀。最后,她终于战胜万难完成使命、准备回归海洋世界,却恐惧地发现,那张戴在她脸上的人类面具,已经深深地与她的肌肤长在了一起,再也摘不下来了……
  • 作者:安安
    他真是个既不文明又没教养的野蛮人!不懂得怜香惜玉也就算了,居然还射柴刀恐吓她!可恶的臭男人,她真想一脚把他踹到天边去--无奈为了父亲的公司、为了向股东交代,她真的非常非常需要买下他的地盘,所以就算要她将他当作恩公、把自己当下人任他使唤。她都会咬牙忍下去,待合约到手再给这山顶洞人好看--她千骂万骂、千忍万忍、千算万算,就是没料到他的烂山其实是世外桃源,没教养的野蛮人其实是有情有义,爱情之火更是在一瞬间熊熊点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