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妻

庶妻

作者:不落言笙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9.29号入v,当天爆更,v后日更,下午三点(ps:有文案剧情)比心。身披马甲高岭之花世子爷x懵懂单纯绝色娇弱菟丝花 原名:《世子爷的村花夫人》晚在自家柴房里救了个男人。(追妻火葬场,真香文学)男人生的极为俊朗,周身气势不凡,可胸前一道刀伤贯穿胸腹,奄奄一息。姝晚唤他月郎,忽然一天男人说要娶她,姝晚一诧,随即便脸颊微红答应了下来。婚后月郎待她虽冷淡,但姝晚一直觉着自己高攀了他,便事事有求必应,为他洗手作羹汤。某日月郎要带她去京城寻亲。姝晚怯懦又高兴的点了点头,此后她入了京城的高门宅院,周遭一众仆从围绕,规矩严苛。而男子也时常不着家,变得愈发冷淡。姝晚有些无措和低落,但为了相公忍着与周遭的格格不入,尽力做一个好妻子。谁料某日真相残忍被揭开后会是那么的不堪。她的好相公,是京城国公府尊贵无双世子爷闻时砚,彼时世子爷与嘉善侯嫡女快要大婚的消息传遍大街小巷,还听说了世子爷一掷千金讨未婚妻欢心。而姝晚的存在亦被发现。她被拖入国公府跪在堂下,周遭鄙夷不屑目光凌迟着她。国公夫人居高临下道:上不得台面的村妇,你也配做我儿的妻?要么做通房,要么滚。不待她选择,闻时砚踏入屋内,淡淡回答:自是通房。而后姝晚便被压着入了国公府的偏院院子,被拖过闻时砚身边时,她心痛难忍,心如死灰,兜兜转转自己竟是个上不了台面的外室,是她看错了人。大婚前一夜,下人传来消息,偏院的人不见了踪影,遍寻不见,向来冷淡矜贵的世子爷听闻此事慌了,身上的试婚服还未脱便跌跌撞撞的去寻了人。这一寻便再也未寻见。三年后,京城蓦地冒出一家新贵,新科状元郎清雅温和,其姐更是容色艳绝,闻时砚震惊的瞧着出现在曲水流觞宴的姝晚,举手投足丝毫不输一旁的贵女。他疾色匆匆的跟上去抓住了她的手腕,低声呢喃:晚晚。昔日怯懦胆小的姝晚却已然沉稳端庄,她甩开了他的手冷声斥责:国公府的世子爷当真是没规矩,民女早已定亲,还望爷,莫要纠缠。闻时砚霎时心如刀绞,怔怔落了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阅读指南:1、追妻火葬场,开局回京城,有宅斗剧情,女主前期菟丝花,后期会改变。2、双c(ps:男主不完美人设,高岭之花下神坛,坏批,坏的很明白,还是个大骗纸,利益至上),1v1,he。3、有未婚妻,不爱。4、看文勿上升三观,弃文不必告知,娱乐产品而已。(ps:作者不玻璃心,希望和谐友善讨论剧情人设,笔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接档文1《高门弃妇》两个高岭之花为爱发疯,争夺一女的火葬场。文案:孟禾鸢被休了,以犯了七出之条,休做下堂弃妇。丈夫颜韶桉与她夫妻三载,虽平日里克己复礼,但待她温和,二人也很是琴瑟和鸣。在她意外小产后,婆婆突然要说给颜韶桉纳妾,是远房的表姑娘,颜韶桉蹙眉有些不悦。孟禾鸢也不舒服,但瞧着颜韶桉也不大情愿,便做那恶人拒了婆母的好意,谁料一向冷淡清执的丈夫第二日便顶着一脖子红痕出现在她面前。孟禾鸢如遭雷劈,那表姑娘到底还是进了门,成了颜韶桉的贵妾,起初,颜韶桉还理智些,后来不知怎的,便有些疯魔,夜夜宿在妾室屋里,宠妾灭妻。孟禾鸢日渐焦躁,偶有形似泼妇,不成样子,最终在颜韶桉日渐嫌恶的眼神中,以七出之妒、无子休成了下堂妇。因着孟家丢人,不愿意要她,颜家便把她丢在了后山的偏远的平山堂中,吃不饱穿不暖。夜半时分,一袭白袍之人潜入屋中,把孟禾鸢困在臂弯内,附耳低语:跟了我,我替你报仇。说话之人是东府嫡长孙颜韶筠,孟禾鸢挣扎几番最终应下,而后便以颜韶筠的外室生存。颜韶筠待她很好,好的她恍惚沉沦,那清穗雅致的公子好似一只稳健的双手,安稳的把她从深渊中拖了出来,也总是会在她噩梦时温和的拍着她的后背:鸢鸢,不怕。孟禾鸢当了真,甚至比从前还要陷的深,于她而言,颜韶筠是她深陷沼泽的救命恩人。却在某日的窗外听到颜韶筠调笑着对友人说:不过一下堂弃妇,若不是为了对付颜韶桉那厮,我是连碰一下都嫌脏。孟禾鸢闻言呕出了血,当夜颜韶筠去平山堂时,人不见了踪迹。------------------------------接档文2《成为冷情世子妾室后》我给亡姐的未婚夫做了妾文案:汴京城出了件令人津津乐道的事情,原是云麾将军家的二姑娘与伯爵府的小公子定了亲,给了聘礼纳了吉,谁知成婚前夕伯爵小公子意外要纳青楼女子为妾。那青楼女子端的一副狐媚长相,把小公子迷的神魂颠倒,还有了孩子,这下,将军府不干了,嚷嚷着要么退婚,要么去母留子。伯爵府小公子一气之下闹大了事情,退了婚,还毁坏了程二姑娘程佳吟的名声,眼见着年岁越大,汴京城的人家避之不及。程婉筝有个秘密,她喜欢她亡姐的前未婚夫兼青梅竹马,宣徽侯世子顾玉寒。阿姐程婉吟是将军府的嫡女,热烈张扬,直率可爱,自幼与顾玉寒定亲,程婉筝时常被她带着跑去候府玩。三年前一场大病让程婉吟香消玉殒,婚事自然也就不做数,谁知那顾玉寒自愿为未婚妻守孝三年,至今未娶妻。将军府把主意又打到了顾玉寒身上。程父厚着脸皮求上门,顶着宣徽侯和侯夫人难看的脸色,以及顾玉寒饱含深意的眼神。程婉筝有些难堪,还有些窘迫,顾玉寒轻飘飘的眼神落在她身上,对她安抚一笑,极为漂亮深邃的眼睛里尽是令人沦陷的温柔。程婉筝低下了涨红的脸颊,正想劝父亲说算了。却听顾玉寒低沉好听的嗓音道:可以,但是必须为妾。此言一出,宣徽侯夫妇面色和缓,程父却有些难看,堂堂将军府的女儿,哪怕是庶女,也沦落不到给高门世族做妾。但,眼下已经容不得他们选择,程父最终点了点头,程婉筝最终被一顶轿子抬入侯府侧门,成为了顾玉寒的贵妾。新婚当夜,就独守了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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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档文《七零娇美人错嫁军官》本文文案:(糙汉军官x炮灰小寡妇)姜念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进一本年代文里,一个刚死了丈夫的寡妇。虽然没出场几次,但她对这个人物印象深刻,在原主丈夫死后没几天,就被同村里的地痞流氓欺负,原主不堪受辱,撞死在家门口。她要是没记错,这个炮灰人物可是男主战友的媳妇。书里写男主原本是来祭奠原主丈夫,没想到赶上了原主的葬礼, 男主解决了欺负过原主的地痞,安排好原主的后世,坐火车回城。正好遇见了书中的女主,两人萌生情愫,之后就顺理成章的结婚发展。姜念穿过来时,剧情正好发展到她落到地痞手里正要被受辱。**陆聿这辈子最遗憾的事就是没来得及见战友最后一面,更后悔的是没来得及救下可怜的姜念。在一次意外中,陆聿受伤回到五年前,第一件事就是连夜赶回家,虽然没赶上战友的葬礼,但却及时救下了欲被地痞欺负的姜念。家中只剩姜念一人。为了避免上一世的惨剧,他将姜念带到部队,安置在军属大院里养着。战友宋白来找他叙旧,看着肤白娇美、细腰身段的姜念,偷偷问他:这是谁?陆聿一眼看穿他的心思,斜了他一眼。宋白摸了摸后脑勺,嘿嘿一笑,厚着脸皮扒上去:她要是没有对象你介绍给我呗,我.......当天,宋白连口热乎饭都没吃就被踹了出去。而宋白的话也让陆聿遏制在心里的欲念滋生冒头。他每次训练回来,闻着屋里的烟火气,看着屋里来回走动的女人,每每夜晚,都犹如蚀骨灼心。尤其是姜念每次洗完澡后,都穿着单薄的小背心在他眼皮子底下来回走动。陆聿闻着女人身上的皂角清香,都会抑制不住的喉结滚动,黑眸里更是翻涌着痴狂的占有。他不该对她动心思,但他还是动了心,甚至想将她圈在自己的领地,任谁也别想觊觎半分。世人都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他偏偏就馋这颗草。女主穿书,男主重生男主重生前后都是c,1v1,双洁男主前世和原书女主没有发生关系,会在文中写出来——————————接档文《七零娇美人错嫁军官》文案:沈穗穿到了七零年代,刚穿过来亲哥哥就死了。她按照哥哥的遗言,去部队投奔从未谋面的结婚对象。是原主哥哥在部队为原主口头上撮合的对象。她没记住对象的名字,只知道他姓季。沈穗找到部队,通过门卫兵终于见到了原主哥哥口中的季营长。男人穿着军装,刚从训练场出来,头上都是汗,身上散着强烈的热意。沈穗揪着衣角:季营长,我是你对象。季川:???军属大院里传出消息,季营长领了个对象回来,听说还是从老家专门过来找他的。季川活了二十多年,从来没有答应过谁会娶他的妹妹。看着眼前个子娇小,柔弱胆怯的沈穗,他暂时先将她安置在军属大院里。他每次训练回来,看着院里来回走动的沈穗,吃着热乎乎的饭菜,渐渐觉得,有个媳妇也是一件不错的事。过了几个月,被调离部队的弟弟寄信回来。信上说要是有个叫沈穗女人找到部队,就让他先帮忙照顾,等他那边安置好一切后再回来接她。季川这才知道,沈穗一开始要找的是他的弟弟季彦。他看了眼每天冲他甜甜的笑着的沈穗,第一次藏了私心,给弟弟回信说没有。后来。在外面的季彦收到大哥的信,说他要结婚了。于是季彦请假回去。他一进门,就看到一笑就露出两个小酒窝,鼻尖上有颗小痣,和当初沈国描述她妹妹的长相特征一模一样。季川从屋内走出来,搂住沈穗纤细的腰,对季彦道:这是你大嫂。季彦:???这他娘的本来应该是我媳妇!文案定于2023.12.2号,已截图
  • 作者:巴尔扎克
    一部传统的小说,自然可以用传统的方法去解读。让我们着重看一看《邦斯舅舅》中的主要人物邦斯舅舅。邦斯舅舅是个旧时代的遗迹。小说一开始,便以极富象征和概括性的手法,为我们描绘了他那悲剧性的外表及这外表所兆示的悲剧性的命运。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的巴黎,那是七月王朝统治时期,法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正经受着激烈的动荡。贵族阶级逐渐没落,资产阶级政客、大银行家,投机商和大批食利者占据了法国的政治和经济舞台,而邦斯舅舅在这个时代的的舞台上是显得那么格格不入:他衣着的某些细微之处依旧忠实地保留着一八○六年的式样,让人回想起第一帝国时代。这个又干又瘦的老人,在缀着白色金属扣的暗绿色上衣外,又套着一件栗色的斯宾塞!……一个穿斯宾塞的人,要知道在这一八四四年,不啻于拿破仑尊驾一时复生,怪不得他一出场,巴黎街头早已麻木的无聊看客也不由得发出含义丰富的微笑,带着讥刺、嘲弄或怜悯:他身上无意中留存了某个时代的全部笑料,看起来活脱是整整一个时代的化身,就像人们说帝国式样家具一样,毫不犹豫地称他为帝国时代人物。这位帝国时代人物,原本是个颇有才华的音乐家,他的曲子还获得过罗马大奖。当初,国家把他派往罗马,本想把他造就成一个伟大的音乐家,可他却在那儿染上了古董癖,还染上了七大原罪中恐怕上帝惩罚最轻的一桩:贪馋。一方面,邦斯那颗生机盎然的心灵永不疲惫地欣赏着人类壮丽的创造,在收藏和欣赏人类的艺术创造中得到慰藉和升华;另一方面,他那张挑剔的嘴巴充满嗜欲,腐蚀了他的气节,那嗜欲潜伏在人的心中,无处不在,在那儿发号施令,要冲破人的意志和荣誉的缺口……从表面看,似乎是邦斯犯的那桩原罪——贪馋把他推向悲剧的道路,由一个具有艺术追求的音乐家沦落到一个吃白食;养成了吃好喝好的恶习,只要能够继续活个痛快,尝到所有那些时鲜的瓜果蔬菜,敞开肚子大吃(话虽俗,但却富有表现力)那些制作精细的美味佳肴,什么下贱事都能做得出来。他不仅为满足自己的贪馋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丧失了独立的人格,而且还被腐蚀了灵魂,对交际场上那些客套,那些取代了真情的虚伪表演全已习以为常,说起来恭维话来,那简直就像花几个小钱一样方便。然而,这仅仅是邦斯人生悲剧的一个方面,一个非本质的方面。他的悲剧的深刻原因,在于他的穷,在于他与他的那些富有、显赫的亲戚根本上的格格不入。一个在一八四四年还穿着斯宾塞的帝国时代人物,偏偏又生活在一群七月革命的既得利益者之中。在他身边,有法国药材界巨头博比诺,当年闹七月革命,好处尽让博比诺得了,至少与波旁王族第二分支得到好处不相上下;有不惜牺牲自己的长子,拼命向政界爬的老卡缪佐;有野心勃勃一心想当司法部长的最高法院庭长;有公证人出身,后来当上了巴黎某区区长,捞尽了好处的卡尔多。邦斯担任乐队指挥的那家戏院的经理,也同样是个典型的资产阶级暴发户。从本质上讲,邦斯是个艺术家。只有在艺术的天地里,他才拥有青春;只有与艺术交流时,他才显得那么才气横溢。在乐队的指挥台上,他的手势是那么有力;在他的那间充满人类美的创造的收藏室里,他是那么幸福。对于艺术和美的创造,他是那么一往情深。他热爱艺术,对任何手工艺品,对任何神奇的创造,无不感到一种难以满足的欲望,那是一位男士对一位美丽的恋人的爱。甚至,当他因为得不到爱而绝望,投入到连富有德行的僧侣也不可避免的罪过——贪馋的怀抱时,也是像投入到对艺术品的热爱和对音乐的崇拜之中。然而,他对艺术的热爱是与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的价值取向和道德标准相悖的。对七月王朝时期那些资产阶级暴发户来说,音乐只是那些音乐家的一种糊口的手段,戏院经理戈迪萨尔看重邦斯的,不是他的才华,而是邦斯编的乐曲可以给他招徕观众,带来滚滚财源;对爱慕虚荣,耍尽一切手段要让丈夫当上议员,乃至司法部长的德·玛维尔庭长太太来说,邦斯搜集的那些艺术品,那些稀世珍品,纯粹是一钱不值的玩艺,艺术痴迷的邦斯,完全是一个怪物。在这些人的府上,邦斯老人经受着百般的奚落、嘲讽和耍弄,最终被逐出他们的天地,实在是不可避免的。在他们这里,没有艺术的位置,他们崇拜的是成功,看重的只是一八三○年以来猎取的一切:巨大的财富或显赫的社会地位。剧院的头牌舞女爱洛伊斯·布利兹图说得是那么一针见血:如今这个世道,当老板的斤斤计较,做国王的巧取豪夺,当大臣的营私舞弊,有钱的吝啬抠门……艺术家就太惨了!看来,邦斯由艺术家沦为吃白食的,这不能不说艺术本身的沦丧,而邦斯的悲剧,恐怕就是艺术的悲剧了。
  • 作者:史铁生
    这是著名作家史铁生多年来与朋友、读者的书信往来及为一些书写的序跋。从未专集出版。经过作者亲自筛选,并征得持信人的同意,共选取了几十封书信,近二十篇序文。这本书以为学艺术、当代文学思考为主题,表达了史铁生作为一位思想的行者,对生与死、残缺与爱情、苦难与信仰、写作与艺术等重大问题的思考,并解答了(我)如何在场、如何活出意义来这些普遍性的精神难题。他的文字,迸发出正义与力量,同样给广大读者带来启示和鼓励。
  • 作者:惊尘针绝
    大/千/世/界、多元宇宙、豪/强林立、罪/恶丛生……在死亡之后,你再一次睁开了眼睛。——你的第一次醒来,你看见了人类被清除时的绝望和呐喊。——你的第二次醒来,你看见了魔法世界的奇幻与连天不休的硝烟。——你的第三次醒来,你看见了龙在天际飞过,烧出一道死亡与灾/难的烈火。——你的第四次醒来……——愿你走遍万里山河,看见人间值得。——————————————写在前面的话:开篇即结局,爽文,不过是暗黑风爽文,金手指粗,但是BE,不过有希望的小火苗熊熊燃/烧……最后——这真的是一篇言情,黏黏糊糊爱来爱去的言情!催更//:六二/六/九二四九四五
  • 作者:南湘野叟
    巢湖位居安徽省的中央,风景优美,旎旖万千,广阔无边的湖面,帆影点点,碧波粼粼,数个清的渔舟,撩不尽的湖浪,永远不停地飘驶起伏,忙碌着大自然赋於它们的天职。无际湖波中,矗立着一座似岛非岛的孤山——姥山。它彷佛一枚青螺,置放在水晶盘中,让万顷湖水环托永远不变也不动。姥山,峰矗半天,林木葱龙,除了日午当空的短暂时候外,全是云横雾涌,极少开朗。耸天丛林的笼罩下,劲列的山风,呼呼作响,不断吹出惨厉的号声,更把这一座姥山顶峰,变与世隔绝,阴森绝境。可是,在峰顶的一片幽谷,却有一片十亩盆地,为造物者所怜悯,脱出这一片阴森绝境?另成世外桃源。
  • 作者:唤云
    【周生的事请不要再讨论,脱离时代背景人物背景的指指点点纯属耍流氓。预警写在这,不喜勿点。排雷:这文里有个男的以前跟女主一个学校读书的,抛弃妻子修仙去了,后来女主再见到他没杀他也没给他哐哐两大耳刮子也没虎躯一震让门派给他开除了。雷者勿点。】————文案————从前有个女书生,后来成了仙。我有三剑。一剑浩然之气,一剑悲悯之情,一剑舍己之心。——宁和[大道仙录 君子剑本纪]载:剑仙宁和,始为下界凡人,三十有六入得道途,修行一万又三千载,登仙位,领皇天尊号,入本纪。其剑蕴生于心窍,刃无形而直击三魂,神光如雪,剑光至处,如日月将升。号曰:君子剑。剑仙无有子嗣,无道宗所属,亦不曾开山立派。仅仙侣有一,门徒有三。——————————欲扬先抑不存在的,就是很苏俗人一个。剧情流。有男主,第二章就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