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步

十三步

作者:莫言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不仅活人使我们受苦,而且死人也使我们受苦。 死人抓住活人! 《十三步》[1] 是莫言在1988年运用荒诞艺术手法描写知识分子和现实生活的一部力作。作品构思精巧,语言流畅,从不同的角度对当代人的生活,爱情、家庭等作了描述。表达了作者所具有的独到的创作风格,非常值得一读。…

最新更新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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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死疲劳》:动物之眼看农民与土地关系变迁,讲述50年乡村史。 《生死疲劳》叙述了1950年到2000年中国农村50年的历史,围绕土地这个沉重的话题,阐释了农民与土地的种种关系,并透过生死轮回的艺术图像,展示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民的生活和他们顽强、乐观、坚韧的精神。 小说的叙述者,是土地改革时被枪毙的一个地主,他认为自己虽有财富,并无罪恶,因此在阴间里他为自己喊冤。在小说中他不断地经历着六道轮回,一世为人、一世为马、一世为牛、一世为驴……每次转世为不同的动物,都未离开他的家族,离开这块土地。小说正是通过他的眼睛,准确说,是各种动物的眼睛来观察和体味农村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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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仅17岁的农村青年马成功,一直迷恋着大他几岁、年轻貌美、正直勇敢、身手不凡的青年女子方碧玉。他们有幸一起离开棉田,来到向往已久的棉花加工厂,结识了多才多艺、风流多情、自命不凡的青年才俊李志高;复员军人孙禾斗;社会垃圾铁捶子:干部子女孙红花等人,由此开始了一段崭新忙碌的生活和一段不同寻常的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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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胶东大地高密县,50年前后发生了震天动地、触目惊心的两次大蝗灾。50年前那场大蝗灾,高密县东北乡人在四老爷的带领下耗巨资建蝗庙拜蝗神,驱赶泛滥成灾的蝗虫,但那生命力,繁殖力旺盛的蝗虫仍汹涌澎湃、连绵不断;又在九老爷的带领下毁蝗庙驱蝗神,用尽所有方法杀灭蝗虫,并请来了刘将军,但蝗虫仍灭而不绝……四老妈与他的情人也死在了那场蝗灾中…… 50年后的大蝗灾,人们在解放军、科学家的帮助下终于战胜了蝗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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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年前,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一件极具爆炸性的事件——数千农民因为切身利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自发地聚集起来,包围了县政府,砸了办公设备,酿成了震惊全国的蒜薹事件——促使我放下正在创作着的家族小说,用了35天的时间,写出了这部义愤填膺的长篇小说。其实也没有想到要替农民说话,因为我本身就是农民。现实生活中发生的蒜薹事件,只不过是一根导火索,引爆了我心中郁积日久的激情。我并没有像人们传说的那样,秘密地去那个发生了蒜薹事件的县里调查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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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中通过母亲,含辛茹苦、艰难的抚育着一个又一个儿女,并且视上官金童为生命一般重要,其用意在于说明:人永远是宇宙中最宝贵的,生命具有无可争辩的意义,是第一本位的,种的繁衍生殖(即上官金童的重要与受宠)自然就具有无与伦比的重要意义。生命的承传、沿袭是人类赖以永恒存在的源泉。宇宙中的一切事物,因为有了生命的存在才显示了自身的价值和意义。小说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揭示了:人不仅是历史的主体,也是美的主体、生命的承传、延续是当最受到礼赞的。没有生命的宇宙和世界,无论美与丑、纯洁与肮脏、卑鄙与高尚,都不再具有意义。所以我们才悟得了《易传》中天地之大德曰生的真正含义。小说或作者的深刻性也就在于将这个似简单又普泛深刻的道理蕴含在母亲率领儿女们的顽强的求生保种的生命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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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有所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昂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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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言已成正典。他巨大的胃口,充沛的体能,他的欢乐和残忍,他的宽阔、绚烂,乃至他的古怪,近二十年来一直是现代汉语文学的重要景观。尽管莫言可能是承受了最高声望的作家,他被反复阐释甚至过度阐释,但他却不是特别令人喜爱或令人厌恨的作家。当然,身处剧烈的文化冲突的时代,莫言始终面临各种偏见和误解,他有固执的反对者,但无论反对他或支持他,人们都很难确定一种简明的、自足的立场,莫言过于宽阔,人们难以确定他的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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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狗秋千架》是莫言从事文学创作二十余年所发表的短篇小说全集之一,集结了莫言自一九八一年至一九八九年创作发表的三十篇作品,其中《春夜雨霏霏》、《丑兵》、《黑沙滩》等七篇作品是首次结集出版,弥足珍贵。莫言的短篇小说故事饱满,风格多样,好似从肥沃而丰富的中国土地上生长出来的丰姿多彩的朵朵奇葩,既对乡村残酷现实的犀利揭露,也有对乡村纯朴爱情的感人描写,还有种种荒诞离奇却又逼真入神的传奇述说……这些作品的结集,可以让读者充分欣赏到莫言作品的艺术魅力,同时也可以看到文学大家从事小说创作的发展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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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热玖
    本文将于5月10日 周五第17章开始倒v,看过的友友们不要重复购买哦~感谢大家的支持~【明艳大小姐x清纯男大】某平台上一个关于说出你最近的一个让你觉得很值的高消费的帖子下面有一个回答火了。momo大军之一答:谈了一个男大,人帅活好还体贴,其实也算不上高消费,但是确实很值。闻溪是名流圈里最耀眼的明珠,整日里和一帮狐朋狗友全世界吃喝玩乐,偏偏闻家只有她这一个孩子,父母老来得女将她视为掌上明珠。因为一次她称之为善性大发的见色起意,她救了一个男大学生。他什么都不需要,只要闻溪每个月给一家孤儿院打一笔钱。几万块钱而已,对闻溪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闻溪很喜欢他,不仅一张脸长在她心坎上,就连相处中也是处处以她为先体贴入微。闻溪想,清纯男大,果然很香。顾霁远长大的福利院难以维持生计之时,他遇见了一个愿意出钱的人,一个明艳耀眼的女人,她出手阔绰,第一次见面就给了他一万块钱的小费。对方的要求很简单,他随叫随到、足够听话就好。他被领着进入她那个梦幻靡丽的世界。后来他才终于认清现实,他和闻溪之间是天壤之别。圈里的人背地里都嘲笑闻溪躲过了一个吃绝户的,结果嫁了个一穷二白只有脸的。后来顾家遗落在外的继承人高调回归的消息震惊了整个北城,宴会上他挽着美丽高贵的妻子,众人哗然:这、这不是闻溪吗?!顾霁远俯首靠近闻溪耳边:我说过,我总会让人人都羡慕你。小剧场:一天,一个俊美且威严的中年男人找上顾霁远。顾霁远慌了,若是对方甩出一张支票来让他离开闻溪,他该怎么办。男人拿出一张纸:我可以允许你和溪溪结婚,但是你这一辈子在闻氏除了工资别的什么都没有,就连孩子都要姓闻。这是婚前协议,同意就签吧。顾霁远连一秒钟都没有考虑,他拿出笔在纸上郑重地签下他的名字。一些来自作者的小提醒,不喜勿喷。1.sc 1v1 he2.男主和家人相认在结婚之后,进度非常靠后。为啥男主最后一定是有钱人,很简单因为我个人非常非常讨厌凤凰男(不是说男主是凤凰男的意思)...ps.【家里有钱也是在给老婆打工,打一辈子工】3.孩子和女主姓吗?入赘诶,你说呢。4.女主有自己的事业线,不在商界。--------------------------------------------预收《掌中舞》【现任是前任他小叔】林轻漪最近烦得很,她的男朋友一直催她辞职,早点和他结婚生孩子好从老爷子那里多拿点股份。开玩笑,她一个堂堂国家歌舞剧院的首席怎么可能放弃自己大好的职业生涯去做全职太太?他有钱,但是让他从一众追求者里面脱颖而出的...是他的脸。工作后的第一场演出,她在台上看着他在众人的簇拥下走到第一排中间坐下,看完之后匆匆离开。男人的脸隐在昏暗的灯光下看不真切,却让她一眼便心动。不久之后,他们就正式成为了恋人。衣着华贵的贵妇开口就要林轻漪离开她的儿子,言语间都是她这个出身普通的人配不上豪门傅家的嫡长孙。林轻漪真的烦了,分手分得很干脆。后来,她看到了一张极为相似却更加高配、也更让她心动的脸。这个男人冷峻却绅士,高傲却体贴,就连脖子上的一颗痣都让她心动,完美符合她对这张脸的想象。傅承聿年纪轻轻就执掌庞大的商业帝国,整个燕城他最瞧不上的就是自家的纨绔二世祖,除了花钱和谈恋爱什么都不会。最近二世祖精神萎靡,一问原来是失恋了,他那个特别会跳舞的仙女甩了他。没有比这更好的消息了,不枉他在大嫂耳边煽风点火。没有人知道他曾经在那场演出上对她惊鸿一瞥,不等他行动就被临时的出国行程绊住了脚步,等他回国时她已经成为了侄子的女朋友。幸好,老天总归是眷顾他的。傅家家宴,林轻漪挽着傅承聿的手臂坐在顾老爷子身侧。珠光宝气的贵妇看到她沉下脸:我真是小瞧了你,你居然死缠烂打跟到家宴了。男人语气中隐含怒气:大嫂,这是我未婚妻。随后赶到的年轻男人看着自己小叔的怀中那张熟悉的面容顿时霎时白了脸:一一,你、你和我小叔?傅承聿把玩着林轻漪戴着钻戒的手漫不经心道:这是你婶婶。——————————————————预收《他和他的她》【娇气缺爱小可怜x温柔绅士嫉妒黑化第一人格x超会演狠佞阴暗批第二人格】姜也觉得自己的男朋友很奇怪,有时候又冷又酷爱穿黑色的衣服,大多数时候温柔和煦爱穿浅色衣服;有时候黏糊得像一只大狗狗,只要在她身边就一定要亲亲或者抱抱,大多数时候又好像立了什么贞洁牌坊,她牵个手都要迅速甩开让她自重。让她自重?高考结束就拉着她表白的时候怎么不自重?晚上他怎么不自重了?应珣觉得一直纠缠自己的女生很奇怪,她好像得了什么臆想症,坚持认为他们两个人是情侣,他明明在她第一次告白的时候就已经拒绝了。后来应珣真的和姜也成了男女朋友。再后来,他从心理医生那里知道了,原来他身体里还有另一个人,那个人比他还要先和姜也在一起。应珣生日,姜也送给他亲手画的画像,他看到画的瞬间就知道,她画的不是他,是另一个他。那天,他收到了另一个他的留言。我赢了。凭什么。应珣嫉妒得发狂,姜也明明先喜欢的人是他。只要他再也不出现,小也就只能是他一个人的,应珣想。应珩是应珣被绑架强光照着极端惊惧之下产生的第二人格,是他从绑匪手中逃脱,即便这样他也觉得自己只是这具身体的旁观者,直到那天他和救他的人再次重逢。女孩羞怯着一张小脸和应珣表白,一双大眼睛和记忆中一模一样,而应珣居然拒绝了她!应珣凭什么拒绝她!她遇见的人是他应珩!应珩第一次恨自己不是这具身体的主人,若是他,他不会叫姜也掉一滴眼泪。然而他只能用应珣的身体和姜也相爱,然后眼睁睁看着应珣爱上她。生日那天,他透过应珣的双眼看到了,姜也画上的人是他,应珩。我赢了。第一次,应珩正式向应珣表示了他的存在。应珣,这个蠢货竟然想困住我独占姜也,我偏不如你的意,我偏要听姜也亲口说她要谁。
  • 作者:厄尔·斯坦利·加德纳
    本书为厄尔·斯坦利·加德纳所著《梅森探案系列》之《受骗的模特儿》。梅森探案系列与福尔摩斯系列和克里斯蒂系列被世人公认为世界三大侦探小说系列。它已被翻译成28种文字,在全世界各个国家广为流传,销量已超过三亿册。在本探案系列小说中,律师身份的主人翁梅森象福尔摩斯、波洛一样在世界上,尤其是美国已成为尽人皆知的人物。他除了利和现代侦破技术之外,更具特色的是,他充分利用法律和在法庭上的庭辨使一个个隐藏极深的杀人元凶昭然若揭。本书将丰富的法律知识巧妙地与引人入胜的侦破情节编织在一起,使人受益匪浅。 《梅森探案集》中的主人公梅森,就像作者加德纳本人一样,是一位刚正不阿的律师,在小说中自称要全力以赴地为我的委托人而战,我的特长就是拼博,因此他常在法庭快要定案宣判时,出其不意地提出确凿证据为被告辩护,使无辜者开脱,案情真相大白。这些探案另一特点是作者特别注重法医在侦察过程中搜集和保存证据的重要性,从而判定死者是意外死亡,抑或自杀,还是被谋杀,以免误判造成冤案错案。加德纳为此在好几本小说的序言中都着重强调了这一点,并把著作献给他的一些好友——技能高超、经验丰富的杰出法医学专家。总之,《梅森探案集》的小说情节篇篇曲折紧张、扑朔迷离、扣人心弦,使读者读来兴趣盎然,同时又可以使读者对美国光怪陆离的社会现实面貌,形形色色的案件,尤其是对美国的法律、刑事法庭审讯的法制、律师制度等诸多方面增进了解。
  • 作者:艾可乐
    极端腹黑的魔鬼哥哥明道莲居然失踪了,为了找寻哥哥踪迹,比小白兔还要弱小还要单纯的明晓荆只能踏上漫漫寻亲路,走进传说中帅哥最多,也麻烦最多的晨南学院。只想找到哥哥万事大吉,没想到却晴天一道霹雳,于是倾盆大雨接着倾盆大雨。原来身来就命中带暴雨的飓风男碰巧也在这个时候登录晨南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