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世家

牛虻世家

作者:艾捷尔·丽莲·伏尼契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比阿特丽斯是牛虻的曾外祖母,她的一生遭受过各种苦难:婚前,她失去父亲;又险遭继父的蹂躏;婚后,爱子包比惨死,次子迪克天性贪婪,去做有钱人家的养子,她最敬爱的哥哥沃尔特舍己救人,横死海上;她本人又身患癌症。弥留时,她向养子亚瑟和女儿格拉迪斯祝福,希望他们能成为善良的人。这是一部心理小说,它着力塑造了比阿特丽斯这样一个典型人物,从她的坚强、善良和正直的性格中,我们可以看到牛虻性格形成的根源——这也是作者的立意之所在。…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艾捷尔·丽莲·伏尼契
    六月里一个炎热的傍晚,所有的窗户都敞开着,大学生亚瑟·勃尔顿正在比萨神学院的图书馆里翻查一大叠讲道稿。院长蒙太尼里神甫慈爱地注视着他。亚瑟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又看到母亲受他们的折磨和侮辱,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亚瑟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亚瑟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蒙太尼里发现了亚瑟的活动后十分不安,想方设法加以劝阻;但亚瑟觉得作一个虔诚的教徒和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奋斗的人是不矛盾的。在一次秘密集会上,亚瑟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 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亚瑟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亚瑟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己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 在南美洲,亚瑟度过了人间地狱般的13年。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他受命于玛志尼党揭露教会的骗局。他用辛辣的笔一针见血地指出,以红衣主教蒙太尼里为首的自由派实际上乃是教廷的忠实走狗。牛虻赢得了大家的喜爱。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 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 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牛虻则动情地诉说了他的悲惨经历,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上帝(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作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 不管我活着, 还是我死掉, 我都是一只。 快乐的飞虻! 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霍香
    【宝贝们,本文从明天7.11号就要开始入v了,入V当天早上三更,倒v章节从第28章开始,看过的章节大家就不要购买了。谢谢宝贝们一直以来的支持,爱你们 (*^^*) 】你突然穿越,来到一个陌生的国度。随身还带有一个不安好心的系统。系统:你是国家的女王,你的国家处于危难之中,而你的使命是拯救你的王国。你:那我的金手指呢?系统:美貌是你的武器,你将用它征服你的臣民。只是这时的你还不知道,你的部下们是一群真正的虎狼之臣。而你,是王国里唯一的人类。衣冠楚楚下是锋利的爪牙,俯首称臣是诱人的假象。那些美丽皮囊下的狼子野心,觊觎着高贵的女王和她的国度。女王的宝座岌岌可危。为了王国,你铤而走险,引诱了忠诚的银狼骑士长。……野兽们以为你是他的猎物,却不知——真正的猎手拥有完美的伪装。以身饲野兽,拥无边城池。你,是百兽之王。-----小可爱们,终于又开始写文了,想尝试一些新类型所以现在先写这一本,只有文案是第二人称,男主们会是各种动物化作的人形,喜欢的可以关注一下注:此为成长型万人迷女主,全员加粗单箭头嗯应该算个爽文吧结局1v1----------下一本预收1---------《末日英雄》公元3106年,正值帝国动荡不安,内忧外患之际,敌国突然大举进攻。眼看这座豪华大厦摇摇欲坠、即将崩塌之时,两国相接战场之上,突然有一小队如神兵天降,直捣敌国指挥部,迫得敌军连连撤退,终于予以帝国喘息的机会。而那支小队,几乎全军覆没,仅一人生还。帝国新王感念小队的牺牲,授予其国王勋章,可在绶封仪式当天,那人却突然消失了,就像人间蒸发一般,杳无音迹。至此,已经过去了十年。可许岳川从未停止过寻找她的消息——--十年前,与世无争的小镇来了一个陌生的女人,她性情温和而无害,脸上总是挂着微笑,大家都唤她安宁。直到有一天,小镇突然遭到了敌袭,手无缚鸡之力的居民被拖走,即将被处决于铡刀之下。安宁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站了出来,她手中握着一把被血迹染成乌红的长剑,眼神里是空洞的平静。我是安宁,帝国之战神降支队唯一幸存者——安宁。……帝国寻回了安宁,大肆宣扬她的事迹,歌颂她的品德。可安宁始终沉默着,平静的目光看向战场的方向。许岳川知道,那里有她的战友、她的朋友、还有她的爱人……安宁知道,她的生命早在那场战役里死去了。她也曾想过走出来,开启新的生活,可却永远无法同她的名字一般,获得片刻的安宁——她只有继续战斗下去,用她残破的身躯继续战斗下去,直至将她的生命燃烧殆尽。……(想说的一些话)这次想写一些不同的类型,本文会采取回忆和现实交叉的形式。许岳川是男二,男主如文案已死,此文为真大女主文,男二充当的更多是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讲述的是女主的成长,和一个末日英雄的归途。文风可能不会太轻松,对我的挑战也比较大,但是我很想尝试的类型,希望大家会喜欢!----------下一本预收2---------《鸿鹄志》先人既说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破万卷,却为何又说尽信书不如无书?既道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可若国之将倾,又如何做到心怀天下、兼济苍生?孔老之道可有高下?克己复礼与无为而治何种才是我等学子应该推崇的?……学堂夫子不堪其扰,一把揪起孟照君的脖颈丢出了门。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待你寻到自己的道,自然会明白其中种种。就这样,孟照君踏上了寻找内心之道的旅途——慕衍平生最烦那些罗里吧嗦的读书人,唯一读过的书是《论语》,写得最多的字是自己的名字。他立志要成为闻名天下的大侠,却没想到人生从捡到一个迂腐书生和一个慢吞吞的小和尚开始,一路跑偏——也没有想到当蒙受冤屈,所有人都怀疑揣测他时,只有那个书呆子蹲下身来,对他说道。我相信你。为什么?夫私者,人之心也;若无私,则无心矣。阿衍,你是我的私心。……——小剧场——慕衍揣着好不容易攒下的银子准备去铁匠铺买下他惦记了好久的飞镖,却在路过卖书的地摊时停下了脚步。书摊老板手里拿着的,好像就是书呆子念了好久的古籍。看了看不远处的铁匠铺,慕衍咬咬牙,走开了去。夜晚孟照君回到客栈,看到摆在桌上的她心心念念的古籍,惊喜的瞪大了眼:从哪儿来的?就路上……随便捡的……慕衍摸摸鼻子,强装不在意的说道。孟照君看了他一眼,突然笑道:阿衍——嗯?耳朵红了哦……---想写点少年少女闯荡江湖,寻找梦想的故事(以及我真的很爱纯爱和反差萌)设想是男女平等的桃花源的古代世界背景(女子可以做官、讲学等),男女主们的背景都是普通小人物,其中会提到比较多文言文、诗词及大家思想等(我会努力扩充知识面的)可能以单元剧的形式呈现,就是大家一起旅行,结识新的伙伴,然后一起成长的轻松愉快解压小故事。有兴趣的宝贝们欢迎大家入坑
  • 作者:香弥
    不会吧?!他只是跳个伞纾解压力,怎会穿越到古代还成了太子?虽说荣华富贵享用不尽,但这太子的兄弟为了权位意图谋害他,害他病重的躺在床上差点小命不保,幸好有个冲喜的小妻子体贴照顾他,全天候守在他身边,在他晚上睡不着时陪他聊天话家常,并讲历史故事给他听,帮助「丧失记忆」的他了解这个国家,尽管她的好是为了得到皇后承诺他活一天就给她一锭的金元宝,他仍不自觉被聪慧可爱的她吸引,一古脑的宠她……他大方的和她分享财宝,任由她掏空他的财库,还展现珠宝设计的才华,特地为她打造项链,甚至计划离开勾心斗角的皇宫,想和她过平凡夫妻的生活,然而他还没机会带她远走高飞,就被陷害入狱,焦急的他想见妻子一面,却传来她殉死自尽的消息……
  • 作者:马塞尔·普鲁斯特
    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以回忆的形式对往事作了回顾,有童年的回忆、家庭生活、初恋与失恋、历史事件的观察、以及对艺术的见解和对时空的认识等等。时间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作者凭着智慧和想象力,使时间变得具体、生动、完美。它就像一首由多种主题构成的交响乐,爱情、嫉妒、死亡、回忆、时光,时而交叉重叠在一起,时而又游离开来,然而在宏观上,整个作品浑然一体,具有蓬勃的生命力。《追忆似水年华》被公认为文学创作的一次新的尝试,开意识流小说之先河。本书为法国作家普鲁斯特的回忆体的长篇小说集《追忆似水年华》第四集《索多姆和戈摩尔》。
  • 作者:金渝
    大小姐钟秋骄纵自由,衣帽间塞满了精致衣服,奢侈包包,8cm恨天高。搬家后,她遇到了个新邻居(老情人):程晔。程晔,顶级模特,身高189,建模脸,气质桀骜,走路目不斜视。拽得要死钟秋故意害他迟到,深夜敲门打扰他睡觉,业主群里抬杠,话里话外挑刺,一言不合就开怼……某日她拿咖啡没拿稳,泼了他一身。他闭了闭眼,而后抬眸:你到底想干什么?想知道你这几年过得有多差,有多——比你想的差!程晔扼住她,几近失控,失眠,酗酒,想你!够了?-傲娇大小姐 VS 荷尔蒙爆棚模特-破镜重圆,相爱相杀,HE-下本写《有归处》,专栏可见,欢迎收藏^^
  • 作者:延焜
    [本文将于3.8日第39章倒v,看过的朋友请勿重复购买]康熙四十六年,太子被废的前一年,老八摔下马,磕坏了脑子。乾清宫内,皇帝忧急,人如何了?汗阿玛,老八疯了!老四神色阴沉,摘下帽子,低头给众人展示。众人看到他光溜溜的脑袋吃了一惊,头顶上还有几个戒疤,老四成和尚了!四哥,你真要出家?老九傻眼。老四牙骨一紧,握拳,康熙大怒,他疯了!次日。皇帝看着面前跪着的二人,辫子还在,到底三人亲厚,冷声道,他在做什么?老九老十摘掉帽子,头皮上露出一块清淤,八哥带着八嫂在打铁……康熙吃惊地看着两人头上的伤,这是老八打的?他是要捶死你们?他要杀人不成?!老十表情莫测,道,八哥整了个新兵器。已经不是剃头的剃刀了。什么?!康熙不耐烦。老九忍痛,闷声道,勺子,给我们一人来了一下。康熙暴怒,老大道,汗阿玛,我去!我就不信他能把我怎么样!然后,然后老大就永远关在了高墙内,再也没出来过。——八福晋觉得枕边人变了,他不读书了,也不上进了,更不将她放在心上了,一心只想打铁,想到此,她忍不住流泪。当夜有人悄悄来到她身边,拍着她的背,一言不发,只留下一个字条,让她对对子。上面写着:日敦伦,夜敦伦,日夜敦伦。明珂顿时羞恼!
  • 作者:张晓风
    张晓风经典散文集
  • 作者:夏鲤鲤
    有倒V章节,会标注出来以防之前看过的小可爱买错了。这是作者菌在jj的第一篇文,希望喜欢的各位可以多多支持,我也会多多更新哒,比心~——七奈作为宇智波黑长炸的未婚妻,生前做人的时候要和千手黑长直争宠,死后做了神器竟然还要和团扇争宠。争宠什么的才不适合她呢!有本事来战场和她过两招!cp团扇族长。
  • 作者:伊恩·兰金
    大黑帮争夺爱丁堡的火并正要上演,作为爱丁堡昔日黑帮首领的老朋友,雷布思警督身不由己地陷入其中,但他却被派去调查遗留的二战战犯问题。这时他的女儿意外被车撞伤,昏迷不醒,肇事者究竟是两个黑帮之一,还是与他正在调查的战犯问题有关?作为一个父亲,雷布思觉得自己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为女儿报仇,哪怕出卖自己的灵魂。然而正在一切都扑朔迷离之时,他所调查的战犯被吊死在公墓里的一棵树上……毒品交易、黑帮激战,至亲之人昏迷不醒……然而雷布思真正难以面对的,是历史的鬼影,悬吊在往事构成的空中花园。兰金用他简洁的散文式语言剥去现实的伪装,露出令人不安的内核。——独立报作者简介:伊恩·兰金,被誉为苏格兰黑色之王,当代最优秀的侦探小说家之一。让人惊奇的不只是他踏入文坛的年龄,更特别的是,兰金在如此年轻的时候,却创造了一位四十一岁、离婚、酗酒而且烟瘾极大的雷布思警探,并把故事背景设定在复杂的警察世界之中,如果没有足够的文字功力,肯定无法在竞争激烈的英国大众文坛脱颖而出。这本兼具惊悚与悬疑气氛的警探小说深入描写了人类心理层次的黑暗面,加上鲜活的人物个性与深入贴近社会的叙事角度,引起了读者的巨大回响,也鼓舞兰金继续写下去,一写就是二十几个年头。迄今为止,他的十七本系列作品被翻译成三十一国文字出版,兰金也早已成为英国当代最重要的作家之一。兰金在英国文坛的成就极高,曾获得声望卓着的钱德勒-富布赖特推理文学奖。他曾经四度获选英国犯罪小说作家协会匕首奖,其中《黑与蓝》(Black and Blue)荣获一九九七年英国犯罪小说作家协会金匕首奖,同时获得美国推理小说作家协会爱伦坡奖提名。一九九九年,《死灵魂》(Dead Souls)再获金匕首奖提名;二〇〇四年,《掘墓盗尸人》(Resurrection Men)夺得爱伦坡奖最佳小说奖;二〇〇五、二〇〇六年连续两年赢得英国国家图书奖年度犯罪惊悚小说奖。二〇〇二年,兰金因其文学贡献获得大英帝国勋章;二〇〇五年获得英国犯罪小说作家协会颁予代表终身成就的钻石匕首奖,成为史上最年轻的钻石匕首奖得主;同年,兰金再获法国推理小说大奖、德国犯罪电影奖与苏格兰杰出人物奖,并于一九九九至二〇〇五年间获得四所大学的荣誉博士学位。兰金目前与妻子跟两个儿子住在爱丁堡,与着名作家J. K.罗琳比邻而居。在完成哈利·波特系列之后,J.K.罗琳开始创作侦探小说,而兰金为她的创作提供了诸多帮助,被罗琳称作侦探小说创作上的领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