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的骑士

你是我的骑士

作者:千草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那么的健壮,那么的野蛮……呃,错了,是那么的具有安全感,完全就像是战战给她的感觉。当然,战战是条狗,而他则是一个人。她一直认为他是适合她的,不顾一切地倒追他,《养狗守则》成了她的追男法则,谁让他连个性都如此的像战战。但是当他一遍遍地回绝她的热情,用着平静的目光告诉她——他喜欢的人不是她。她茫然了。原来,他终究不是属于她的骑士。…

最新更新尾声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千草
    商宜枫,你到底还是不是女人?!聒噪的叫声在清风阵阵的校园内显得格外刺耳,某男身上的校服因打斗而显得凌乱不堪。我想是吧,从小到大,我的性别栏里都写着‘女’字。俏丽的短发在跳跃中扬起,一个漂亮的回旋踢,又一个人被打闷在地。还好意思称是!在场的每一个男生均报以怀疑的眼神。 试问,有哪个女人会这么野蛮泼辣,把一干男生尽数打倒在地,还一副游刃有余的模样?我们和你向来井水不犯河水,你要是识相的话,最好……唔!拳头很干脆地一击击中对方的腹部,又一个男生一句话没说完,就直直地往地上一倒。由此可见,商宜枫这女人明显属于不识相的那种。
  • 作者:千草
    为什么他看她的眼光越来越奇怪,莫非麻雀变凤凰这种戏码要在她的身上上演?喜欢她的理由是因为她像迪迪熊一样能给他安全感?好暖。那低低的声音,如溪流一般地滑过她的耳际,真的好暖,就好像迪迪熊一样的温暖,好舒服……怀中那暖暖的体温,没有过分的灼热,没有烫人的温度,只是散发着温柔的热,让人不自觉地精神放松,心中那堵着的阴影,似乎也可以随之散去。你没事吧?官敏敏不由得问道。明明是那么冷傲的人,但是他刚才的话,却像是带着一丝恳求般地说。没事。卫泛舟答道。他的唇,几乎贴在了她的锁骨上,只是想这样抱一会儿,想要拥有你的温度。来驱逐他的不安。
  • 作者:千草
    她从来不知道,原来她和他的距离是如此之近。近到只要伸手,就可以去碰触;只要呼唤,就可以得到回应。他用他的温柔在全力地保护着她。他是高高在上的凤凰,宇宙中最强大的四神兽之一,可是却因为她的一句话,而匍匐在了她的脚下。他把她视为那亿万年生命中唯一的乐趣,她成为了他的主人,他的依凭,可是却遗忘了他的名字……那尊贵无比,不曾有人类呼唤过的名字……
  • 作者:千草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男人。在这个充满着祥和、平静气氛的小区中,有这样的男人存在,显得尤为的奇怪。首先,他很高,近190厘米的身高,在亚洲人中绝对属于鹤立鸡群的典型;其次,他很壮,像座小山似的,那精壮的身子,像未开化的野人;再次,他很凶。虽然楚欢颜从来没和这男人说过话,但是凭着第一眼的感觉,她认为——他很凶。男人是一个月前搬来的,所住的公寓刚巧是在楚欢颜家的楼上,也因此,使得她格外注意他。
  • 作者:千草
    谁人不对他恭敬外加礼遇三分?眼前这个小女子怎的……够大胆!竟敢趁火打劫!堂堂皇子殿下怎能受此等屈辱,不讨回来怎么在人前树立威信?可,越看越可爱,越缠越上瘾,现下的情况似乎有点脱节,那,换种方式报复行不行?嘿嘿,决定了先让她爱上他好了,然后……
  • 作者:千草
    童依依,依依好色,从小到大,凡举小区里称得上美丽的小孩,都难逃她的魔爪。童妈为了她这一不入流的坏习惯,不知道揪了她多少次的耳朵。不过屡教不改这词是天生为童依依而设的。反正她的这一爱好不偷不抢,她乐得继续把它发扬光大。而官敏敏,则好吃,食物最能够吸引住她的兴趣了。从小到大的支援都是希望以后能够成为一名伟大的厨师,每天都可以做很多好吃的东西以满足自己对于吃的欲望。不过,在官家的厨房第N次差点全毁之后,她的这一伟大志愿算是彻底磨灭了。于是乎,既然厨师当不成了,那么就改嫁一个厨师老公吧。毕竟——志愿是可以转变的。至于贾晓容,中性化的面庞,帅气得简直无可比拟。曾经在高中创造了一个学期连收725封情书的纪录,而且封封情书都是出自女性之手。在三人之中最最具有贤妻良母之美好品德的女人了。虽然琴棋书画……呃,是样样不行,不过烧菜煮饭、缝补衣服、打扫整理绝对OK。比起其他两人那狗窝似的卧室,她的卧室简直就像是精品房。而为一的缺点,大概是她的胆
  • 作者:千草
    她只不过不小心多看了他两眼,有必要一上来就问她喜不喜欢龟,介不介意给她点血吗?她是属兔的,怎么可能喜欢奸诈的龟呢?就算是因为他的鼻子太挺,让她忍不住多看了几眼,也没必要出卖自己的喜好吧?!等等,他刚才说叫她给点什么?血……哇,她不会是碰上吸血鬼了吧!什么,他说他的年龄有几亿光年了?哇咧!亿?还是光年?他好老哦……
  • 作者:千草
    你要说的就这个?楚欢颜狼狈地爬起身,没好气地问道。不然还要说点什么?他看着她的眼神,像是在看白痴。得,当她问错了。这男人的良心,根本就连一点残渣都不剩。一个能够轻易拿出一百万的男人,竟然会在她家里和她抢晚饭吃。而当她质问他的时候,他竟然还理直气壮地说,因为在她家吃饭,比去附近的餐厅要方便——因为近。这种理由可以称之为理由吗?
  • 作者:千草
    江安安和校园风云人物韩海非杠上了!她最看不惯他唇边老是带着一抹不屑和嘲讽的傲慢样子。他智商高,永远考第一就可以瞧不起别人吗?没想到她的挑衅居然让他感兴趣,进而提出交往的要求,还不准她抗议!555555,她不想跟他出去约会!光是想象她和他在星空之下热烈拥吻的镜头,她就起一身的鸡皮疙瘩。当然,如果她有幸和他站在夜色的星空下,那么结果绝对是他很没品地用手指乱弹她的脑门,要不就是把她当做沙包一样拖来拖去,而她,或许会在被他一番凌虐后,光荣地和这个世界说GOODBYE……
  • 作者:千草
    呀!这个呈睡美男姿势躺在沙发上的男人是谁? 帅啊,帅得简直没话说! 如果不乘机揩点油, 怎么能对得起自己这双痒痒的手? 砰!什么东西压倒她了? 沉甸甸的重量,还有带着黑毛的……狗爪。 呃,狗爪?! 走开了,别添她的脸了! 他是狗的主人吗? 不叫开他的狗反而在笑,她的狼狈有那么好笑吗? 哼,梁子结大了!
  • 作者:千草
    李兰生,很普通的一个名字,甚至普通得有点过分。从名字可以一眼看出,是一个李姓的人和一个兰姓的人,生出来的孩子,所以才叫李兰生。人如其名这个词,绝对可以用在李兰生的身上。163的身高,算不上高,也算不上矮,黄种人最普通的那种有着些微泛黄的肌肤,略微偏瘦的身材看上去有些病恹恹的,眼睛虽然是双眼皮,但是却绝对称不上大,眼角微微下垂,看上去总有些没精神似的。薄薄的唇瓣,没有女人该有的那种丰满润泽的感觉。总之,她全身上下都让人觉得乏善可陈。唯一称得上美的,就是她的声音了,柔中带静,如同夏夜的风,清爽怡人,沁人心扉。
  • 作者:千草
    八年前。暑假魔法培训班在我的满足里结束了,虽然这个为期两星期的培训班大多只是讲一些历史或者传说中的魔法故事,还有一些简单的魔法咒语,甚至穿着漂亮魔法长袍的老师从来没有表演过魔法,但是我依然在培训班里学得兴致勃勃。八岁的我坚信,拿到了培训班的结业证书,我就已经是一名魔法师了。也许和许多电影里一样,当我念响魔法咒语的时候,就会有漂亮的魔法从我的手心里钻出来——嗯,要是我有一根魔棒和一件魔法长袍,那就更完美了。我蹦蹦跳跳地跑向熟悉的公交车站,准备回家把结业证书举到爸爸面前好好炫耀一番。
  • 作者:千草
    第一次看见他,她发现她爱上了他,第二次看见他,他们开始交往了。爱情可以如此轻易地得到吗?如果付出了,是否真的能够得到回报?在爱情的国度中,公平可否存在?而他,拼命地想要对她所隐瞒的事情,又会是什么呢?锲而不舍地追逐着他的脚步,为何始终换不来他正眼相待?那她还要这样继续地爱他吗?对他来说可有可无的她,何时才能真正心灵相通……
  • 作者:千草
    你是我的新玩具。他已经站定在了她的面前。妈的,这个疯子究竟是谁啊?去死!她的那一丁点修养,寿终正寝。玩具不可以不乖。他甩动着手上的鞭子,似乎又准备抽来。方晴儿防卫似的拔出了瑞士刀,你别再动了,如果你再过来的话,可别怪我弄伤你。他嗤笑一声。盯着她手中的瑞士刀,双眸中闪动过一丝红光。瑞士刀在他的注视下,迅速地弯曲、折叠,两秒钟的工夫,便成了一个铁团。我是伊利斯.帕克南,不过你应该称呼我为主人!……
  • 作者:千草
    衰啊!会有比她更衰的人吗?愣愣地看着朝着她走过来的人,方宝儿打了一半的哈欠硬是卡住了。他,迈着优雅的脚步,一步一步地靠近着她。他,文质彬彬的感觉,依然不曾改变,只是如今,多了一份儒雅,少了一丝青涩。他,那淡淡的微笑依然挂在脸上,只是笑意不曾到达眼底。然后,他对着她,礼貌地伸出了手,是方警员吧,我是法政部的江默雨。初次见面,希望彼此能够合作愉快。初次见面?怎么可能是初次见面?她气愤地咬着下唇,死命地瞪着他。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张小一
    身为锦鲤的黎锦穿越了,遇到末日,她以为的生活是这样的随便捡个人就是大佬,无论遇到什么危险,都会化险为夷她只用宅在基地种种田,就能轻松吃喝不愁。谁知她路走偏了,她成为了大佬,走在替地球征服异界的路上,一去不回头一句话简介:我为地球征服异界接档文:《做的梦成真了》求预收~鹿晓一年以来一直做一个梦梦里她是个巨佬,又冷又酷,异能冠绝天下坐镇最大幸存者基地,无论谁在她面前都要喊一声姐鹿晓这个小怂人,就这么潜移默化的变成了又刚又能打事业升职了,朋友变多了,就连警察叔叔送的好市民奖状也快要放不下了就在她以为这就是人生巅峰的时候渣男前任忽然找上门,鹿晓不堪其纠缠想一巴掌将人拍开却引爆附近水管将人拍到马路上才发现,她的人生才刚开始PS:爽文,不虐,女主最强,沿用《为地球征服异界》部分设定,预计8月开
  • 作者:西柚99
    【全文大修过,6.3前看过的宝宝需要重看一遍,本文将于6.4入V,码字不易,希望大家继续支持正版】宁松萝是一只生活在画中的熊猫精。某天意外穿成了一本书中的同名炮灰。按照剧情,她先是被男主男配们当成白月光女主的替身玩了几年;在女主回国后,又被送进精神病院,最后离奇失踪。明天女主就要回国。宁松萝连夜搬进定过娃娃亲的大反派周奚砚家里。*周奚砚表面是个高冷霸总,其实是变态熊猫控。他花十年时间,画出一幅梦中情熊。谁知画成第二天,熊猫竟凭空消失不见。周奚砚:?!周奚砚找了很多地方,一直没线索。直到有一天,他看到未婚妻宁松萝被一群狗追,蹭蹭蹭几下爬上一棵大树,然后……她挂在树上睡着了,脑袋上冒出一对黑漆漆的熊猫耳朵。周奚砚:!!!【小剧场】掉马后,宁松萝在家便常以熊猫形态出现。某天,周奚砚直播时,一只巨漂亮的大熊猫突然闯入镜头喊老公。面对满屏震惊的弹幕,周奚砚冷静表示:定制的熊猫玩偶,会说话会蹦高。于是网友们便看到,可可爱爱的熊猫玩偶一边四脚离地蹦高高一边喊:周奚砚王八蛋!不喝水不吃饭,迟早变成臭鸡蛋!周奚砚:……网友:!!!当天晚上,热搜炸了。#盘点大佬们那些令人震惊的癖好##还是你们有钱人会玩##不理解但想要#***************接档文:《废土世界农场主》文案:季朝夕确诊绝症当天,穿到了废土世界。好消息:绝症能被治愈了。坏消息:这里土地被污染,动植物变异,各种自然灾害横行,人类艰难求生、流离失所。好消息:季朝夕拥有一个农场。坏消息:农场土地也被污染了。好消息:季朝夕觉醒了净化能力。坏消息:净化能力需要靠杀怪提升。季朝夕颤颤巍巍对一株十米高的莴苣伸出了手,剥皮后切成细细的丝,腌渍几分钟,简单拌上作料,清甜脆爽,超级下饭。系统:【恭喜宿主净化能力提升1点,奖励纯净土地x1,种子包x1】原来升级这么简单!季朝夕拎着锅铲和菜刀冲出门去。那我就不客气了啊!异变植物:好强的杀气!瑟瑟发抖.jpg后来,季朝夕的农场规模越来越大,也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庇护所。
  • 作者:倪匡
    《水晶宫》是倪匡所著的卫斯理系列科幻小说第一百一十部,于1994年12月20日出版。令世人觊觎不已的成吉思汗墓,竟然出现在海底的‘水晶宫’中?传说让海龙王抓去当女婿的阿水,在失踪了三年多之后,又回到了人间,他带回来的奇特遭遇与经历,令本来并不相信这件事的卫斯理也大为惊奇。而正当所有的人都摩拳擦掌,计画在依同样的方式进入水晶宫时,却发生了一连串更怪异的事情……
  • 作者:白露采采
    本文将于4月29日周六倒V,全文不足20万字,所以从6万字开始v,看过的读者请勿重复购买哦,入V将三更奉上。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往后也请继续支持日更,暂定每天零点准时更新,如果更改时间会提前说,预收《夺珠》《偏宠小茉莉》,文案在下面,如果喜欢请点专栏收藏一下吧~林鸾是伯宁侯府二爷的独生嫡女,亦是个自幼父母双亡的孤女。她生得云鬓花颜,性格又沉静温婉,是故伯宁侯府的上下皆极爱护她。一朝及笄,与当今圣上最疼爱的幼弟定亲,两人佳偶天成,当真是名扬京城一段令人艳羡的佳话。因为识人不淑,被恨妒眼红者设计构陷,林鸾只得此生长伴青灯古佛,与两情相悦的未婚夫斩断情缘。本以为此生便将这般寂寞寥落地枯灭,可谁知却被困囚到深深宫闱。此后,从前那位对自己最不假辞色的清冷帝王,成为了夜夜临至的枕边人。林鸾纵然千般挣扎,万般抗拒,却只能于这不能见光的堕落之中,越陷越深。1v1sc,强取豪夺,男主心狠手辣。作者文案废,如果喜欢请收藏一下吧,蟹蟹()~————《夺珠》文案————明珠是尚书令家的嫡女,她的祖父是致仕阁老,祖母是当朝长公主,门楣自是尊贵非常。可纵然出身名门,又生得明眸善睐,云鬓花颜,但明珠一向本分低调,没有沾染丝毫嚣张跋扈之恶习,反倒蕙质兰心,才名京城遍知。一朝虽出身寒门,但却温润有才的未婚夫婿金榜题名,高中状元。闺阁中的明珠翘首以待,只等意气风发的未婚夫婿上门迎娶自己,然后与他白头相守。可谁料,原本令人艳羡的如意姻缘,却被包藏祸心的小人暗中算计。鸳鸯翩跹的红烛罗帐之下,传闻中继位以来杀/伐决断,心狠手辣的帝王立于身旁。那位天下苍生或敬或畏的清冷君王,竟偏执疯狂如冷酷的阎/罗一般,囚困她于深深宫闱。狗血,强取豪夺,结局爽文。主角团除女主以外全员非善类,男主心狠手辣,男二男三白切黑。女主智商在线,非小白花。————《偏宠小茉莉》文案————冷静反差萌斯文败类男二上位/先婚后爱/小甜饼何茉暗恋过一个人,从十三岁到二十三岁,整整十年时光。喜欢一个人好像并不需要太多的理由,但却能让自己卑微到尘埃里。十年时光,何茉默默地跟在盛屿的身后,只盼望他在回首的时候,能看到她一直在等待着他。只是,她等啊等,却只等到他身侧的莺莺燕燕换了一茬又一茬。只等到摇曳不定的灯影之下,他随手按灭了烟头,语气漠然道:不过是个佣人的女儿,她那么早死了爸妈,又一直在我家养着,当个妹妹罢了。她应该早就认清了自己的身份吧。他漫不经心的一字一句,皆如烙印一般,落在何茉的心上,让她疼痛得不能自已。盛屿的白月光初恋要回来了。终于,何茉觉得自己应该死心了。盛家养育她十多年,并没有苛待过她,同意盛父与盛母拿她去联姻,就算是报答他们。也算是认清自己的身份。只是何茉实在不愿当盛屿的什么妹妹,替盛家联姻之后,还上曾经亏欠他们盛家的东西,她便打算跟他们一刀两断。只是没有料到,这一切,其实都落入了某人对她蓄谋已久的算计之中。与段谌瑜结婚之后,何茉不再背负沉甸甸的感情,每天都像一只欢快的小喜鹊,过得轻松快乐。某日晚上,何茉在段谌瑜讲的睡前故事中沉沉入睡。房门却被扣响。段谌瑜披着睡袍,倚靠在门上,垂眸看着门外一身酒气的男人。只见男人拿着酒瓶,耍酒疯一样,红着眼睛说要带茉茉回家。段谌瑜抱着手臂,闻言弯唇笑笑,抬脚轻轻踢了一下地上烂醉如泥的男人,清凌凌的声音,语调漫不经心。先生,你是不是走错门了?1v1sc,he浪子回头,追妻火葬场追不到
  • 作者:纪连海
    一部宫廷情感大戏《后宫甄嬛传》红遍大江南北,剧中甄嬛的原型到底是谁?雍正皇帝到底有几个皇后?十七王爷允礼究竟是怎样一个人?他是否真的与雍正妃嫔有染?弘历、弘时、弘瞻的生母分别是谁?清代宫廷是如何选秀女的?眉庄险被淹死的千鲤池真的在紫禁城中吗?历史上真有华妃这个人么?甄嬛修行的甘露寺是哪里?清代会允许太监和宫女对食吗?……百家讲坛著名讲说人,结合海内外热播的电视连续剧《后宫甄嬛传》,逐集分主题地揭示电视剧剧情背后雍正后宫的真实历史。文字解读张弛有致,对历史的还原细致深入。是喜欢《后宫甄嬛传》的观众不可错过的一本珍贵的历史参考。
  • 作者:卡勒德·胡赛尼
    本书讲述了一对兄妹因贫穷和战争铸成的六十年悲欢离合。围绕父母、兄妹、甚至表亲和继母,他们如何去爱,如何被伤害,如何相互背叛,如何为彼此牺牲。小说亚马逊的官方介绍页面上说道:它探索了流亡、自我牺牲、以及复杂的家 族关系。读这个故事,追随主人公从喀布尔到巴黎,到旧金山再到希腊的提诺斯岛,每翻一页,都不得不为这情感动容。在回答大西洋月刊对他的访问时,卡勒德·胡塞尼这样说道:《群山回唱》这书的写作始于家庭这概念。事实上,我的写作不断涉及的最重要的主题是家庭。抛开了家庭这个线索,你几乎无法理解自己,无法理解周围的人,无法弄明白整个世界中自己的位置。这是胡赛尼迄今最令人信服、最扣人心弦的小说。
  • 作者:艾西恩
    马赛诸塞州东南部半岛,人迹罕至的普洛林酿造厂旧址,凶案接踵而至,城市陷入惊恐之中……是报复还是谋杀?警方一筹莫展,案件扑朔迷离。浑浑噩噩之间,全部疑点指向文森特。形势刻不容缓。❀
  • 作者:青别
    下本开:《沈娇负我》:一篇狗男人火葬场也追不到女主的文~【本文文案】社畜棠宁万万没想到自己会对一款明君养成手册的单机手游上头。她每天又肝又氪,势要把身世可怜、阴郁残暴的小暴君谢行野养成绝世明君。小暴君谢行野八岁弑父,十岁不能开口说话,而目见厉鬼。他不怕鬼,只是有些烦,那个鬼三五不时的出现,镇日绕在他身边,担心有人要害他,还要培养他成为明君,十分可笑。对心怀鬼胎的大臣,棠宁上蹿下跳,直接氪金搞死:他是坏人,他要害你了小皇帝发了高烧,太后却把他丢在冷冰冰的宫殿内,棠宁勤勤恳恳肝了一整夜,生怕自己进度打了水漂。看着小皇帝醒来平静的双眸,她喜极而泣:你可千万不能死啊。没事她还喜欢唤起凶残小暴君的人性:仁者爱人,懂不懂?我不在的时候要思念我。在棠宁的谆&谆&教&导下,原本小暴君一步步走上了明君的道路,只是有一点——不肯娶老婆。没有皇储就不能通关,周头秃了好几周,每天都给小暴君推荐各种世家小姐,谢行野都不搭理她。居然还凌迟了几个想爬龙床的宫女,掉了好多明君值!棠宁终于怒了,发动氪金能力强行送了皇后给他圆房。……只是她越想越心虚,半夜偷偷上线,骇然发现她的小暴君生命值掉到了0.1。为了对抗氪金能力,谢行野在喜房内死死抓住佩剑,一刀一刀……把自己砍得鲜血淋漓。棠宁永远忘不了,那时候谢行野看过来的十足凶戾,却如此绝望而痛苦的目光。以及近乎哀求的语调:宁宁,过来……最后一刀,我要你亲自动手。棠宁终于惊恐地发现——似乎在她的谆谆教导之下……谢行野没成明君成病骄了啊救命!——————————永乐十五年,棠宁消失了整整三年,明帝谢行野受奸道所惑,求仙问道,却不为长生,而为搜寻借尸还魂之法。百官皆大为骇然,反对的奏章堆成了小山——被谢行野一把火烧了。谢行野临朝时,对着文武百官轻描淡写:若再有反对之声,下次烧的,便是诸位爱卿。穿来之后的棠宁陷入沉思:也不知道小暴君的明君值掉得还剩多少。隔壁:《沈娇负我》文案:林景珩官至首辅的那日,将沈娇由妻贬妾,娶了旧朝里的那个罪臣之女,这二位含冤的忠臣之后喜结连理,一时间传为大楚国的一段佳话。至于那位对林大人纠缠不休整整五年、为他散尽千金、为他暴雨中跪求前程的沈娇,不过是一笔他们神仙爱情里的一笔波折罢了。沈娇不悔,更不愧。她只恨。恨自己被磋磨待死之时,林景珩却能平步青云。这笔账她一定要讨回来,可惜点得那把火没能烧死林景珩,还让他见着了自己临死前的惨样。这辈子到底不平。再从火光里睁眼时,沈娇回到了她嫁给寒门贵子林景珩之前。姨母是当朝太后,父亲是大楚首富,弟弟是大楚最有天赋的少年将领。沈娇她还是,大楚最为夺目的明珠。倾国倾城,是我大名,天生艳丽,不可逼视。——————————指婚那日,姨母含笑问她,娇娇可有心上人了?彼时,所有人都以为她满脑子的林大人,要请太后替她赐婚。沈娇这次依旧指着林景珩的方向,却是在说他身旁那身份卑微的侍从陆清显。玩笑似的:姨母,我瞧他好看,我要嫁给他。她对上面色凄厉如鬼的林景珩俏然一笑,依旧是糯糯的语气:林大人,求你给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