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道神兽麻烦爱

霸道神兽麻烦爱

作者:千草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她从来不知道,原来她和他的距离是如此之近。近到只要伸手,就可以去碰触;只要呼唤,就可以得到回应。他用他的温柔在全力地保护着她。他是高高在上的凤凰,宇宙中最强大的四神兽之一,可是却因为她的一句话,而匍匐在了她的脚下。他把她视为那亿万年生命中唯一的乐趣,她成为了他的主人,他的依凭,可是却遗忘了他的名字……那尊贵无比,不曾有人类呼唤过的名字………

最新更新尾声二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千草
    商宜枫,你到底还是不是女人?!聒噪的叫声在清风阵阵的校园内显得格外刺耳,某男身上的校服因打斗而显得凌乱不堪。我想是吧,从小到大,我的性别栏里都写着‘女’字。俏丽的短发在跳跃中扬起,一个漂亮的回旋踢,又一个人被打闷在地。还好意思称是!在场的每一个男生均报以怀疑的眼神。 试问,有哪个女人会这么野蛮泼辣,把一干男生尽数打倒在地,还一副游刃有余的模样?我们和你向来井水不犯河水,你要是识相的话,最好……唔!拳头很干脆地一击击中对方的腹部,又一个男生一句话没说完,就直直地往地上一倒。由此可见,商宜枫这女人明显属于不识相的那种。
  • 作者:千草
    为什么他看她的眼光越来越奇怪,莫非麻雀变凤凰这种戏码要在她的身上上演?喜欢她的理由是因为她像迪迪熊一样能给他安全感?好暖。那低低的声音,如溪流一般地滑过她的耳际,真的好暖,就好像迪迪熊一样的温暖,好舒服……怀中那暖暖的体温,没有过分的灼热,没有烫人的温度,只是散发着温柔的热,让人不自觉地精神放松,心中那堵着的阴影,似乎也可以随之散去。你没事吧?官敏敏不由得问道。明明是那么冷傲的人,但是他刚才的话,却像是带着一丝恳求般地说。没事。卫泛舟答道。他的唇,几乎贴在了她的锁骨上,只是想这样抱一会儿,想要拥有你的温度。来驱逐他的不安。
  • 作者:千草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男人。在这个充满着祥和、平静气氛的小区中,有这样的男人存在,显得尤为的奇怪。首先,他很高,近190厘米的身高,在亚洲人中绝对属于鹤立鸡群的典型;其次,他很壮,像座小山似的,那精壮的身子,像未开化的野人;再次,他很凶。虽然楚欢颜从来没和这男人说过话,但是凭着第一眼的感觉,她认为——他很凶。男人是一个月前搬来的,所住的公寓刚巧是在楚欢颜家的楼上,也因此,使得她格外注意他。
  • 作者:千草
    谁人不对他恭敬外加礼遇三分?眼前这个小女子怎的……够大胆!竟敢趁火打劫!堂堂皇子殿下怎能受此等屈辱,不讨回来怎么在人前树立威信?可,越看越可爱,越缠越上瘾,现下的情况似乎有点脱节,那,换种方式报复行不行?嘿嘿,决定了先让她爱上他好了,然后……
  • 作者:千草
    童依依,依依好色,从小到大,凡举小区里称得上美丽的小孩,都难逃她的魔爪。童妈为了她这一不入流的坏习惯,不知道揪了她多少次的耳朵。不过屡教不改这词是天生为童依依而设的。反正她的这一爱好不偷不抢,她乐得继续把它发扬光大。而官敏敏,则好吃,食物最能够吸引住她的兴趣了。从小到大的支援都是希望以后能够成为一名伟大的厨师,每天都可以做很多好吃的东西以满足自己对于吃的欲望。不过,在官家的厨房第N次差点全毁之后,她的这一伟大志愿算是彻底磨灭了。于是乎,既然厨师当不成了,那么就改嫁一个厨师老公吧。毕竟——志愿是可以转变的。至于贾晓容,中性化的面庞,帅气得简直无可比拟。曾经在高中创造了一个学期连收725封情书的纪录,而且封封情书都是出自女性之手。在三人之中最最具有贤妻良母之美好品德的女人了。虽然琴棋书画……呃,是样样不行,不过烧菜煮饭、缝补衣服、打扫整理绝对OK。比起其他两人那狗窝似的卧室,她的卧室简直就像是精品房。而为一的缺点,大概是她的胆
  • 作者:千草
    她只不过不小心多看了他两眼,有必要一上来就问她喜不喜欢龟,介不介意给她点血吗?她是属兔的,怎么可能喜欢奸诈的龟呢?就算是因为他的鼻子太挺,让她忍不住多看了几眼,也没必要出卖自己的喜好吧?!等等,他刚才说叫她给点什么?血……哇,她不会是碰上吸血鬼了吧!什么,他说他的年龄有几亿光年了?哇咧!亿?还是光年?他好老哦……
  • 作者:千草
    你要说的就这个?楚欢颜狼狈地爬起身,没好气地问道。不然还要说点什么?他看着她的眼神,像是在看白痴。得,当她问错了。这男人的良心,根本就连一点残渣都不剩。一个能够轻易拿出一百万的男人,竟然会在她家里和她抢晚饭吃。而当她质问他的时候,他竟然还理直气壮地说,因为在她家吃饭,比去附近的餐厅要方便——因为近。这种理由可以称之为理由吗?
  • 作者:千草
    江安安和校园风云人物韩海非杠上了!她最看不惯他唇边老是带着一抹不屑和嘲讽的傲慢样子。他智商高,永远考第一就可以瞧不起别人吗?没想到她的挑衅居然让他感兴趣,进而提出交往的要求,还不准她抗议!555555,她不想跟他出去约会!光是想象她和他在星空之下热烈拥吻的镜头,她就起一身的鸡皮疙瘩。当然,如果她有幸和他站在夜色的星空下,那么结果绝对是他很没品地用手指乱弹她的脑门,要不就是把她当做沙包一样拖来拖去,而她,或许会在被他一番凌虐后,光荣地和这个世界说GOODBYE……
  • 作者:千草
    呀!这个呈睡美男姿势躺在沙发上的男人是谁? 帅啊,帅得简直没话说! 如果不乘机揩点油, 怎么能对得起自己这双痒痒的手? 砰!什么东西压倒她了? 沉甸甸的重量,还有带着黑毛的……狗爪。 呃,狗爪?! 走开了,别添她的脸了! 他是狗的主人吗? 不叫开他的狗反而在笑,她的狼狈有那么好笑吗? 哼,梁子结大了!
  • 作者:千草
    李兰生,很普通的一个名字,甚至普通得有点过分。从名字可以一眼看出,是一个李姓的人和一个兰姓的人,生出来的孩子,所以才叫李兰生。人如其名这个词,绝对可以用在李兰生的身上。163的身高,算不上高,也算不上矮,黄种人最普通的那种有着些微泛黄的肌肤,略微偏瘦的身材看上去有些病恹恹的,眼睛虽然是双眼皮,但是却绝对称不上大,眼角微微下垂,看上去总有些没精神似的。薄薄的唇瓣,没有女人该有的那种丰满润泽的感觉。总之,她全身上下都让人觉得乏善可陈。唯一称得上美的,就是她的声音了,柔中带静,如同夏夜的风,清爽怡人,沁人心扉。
  • 作者:千草
    八年前。暑假魔法培训班在我的满足里结束了,虽然这个为期两星期的培训班大多只是讲一些历史或者传说中的魔法故事,还有一些简单的魔法咒语,甚至穿着漂亮魔法长袍的老师从来没有表演过魔法,但是我依然在培训班里学得兴致勃勃。八岁的我坚信,拿到了培训班的结业证书,我就已经是一名魔法师了。也许和许多电影里一样,当我念响魔法咒语的时候,就会有漂亮的魔法从我的手心里钻出来——嗯,要是我有一根魔棒和一件魔法长袍,那就更完美了。我蹦蹦跳跳地跑向熟悉的公交车站,准备回家把结业证书举到爸爸面前好好炫耀一番。
  • 作者:千草
    第一次看见他,她发现她爱上了他,第二次看见他,他们开始交往了。爱情可以如此轻易地得到吗?如果付出了,是否真的能够得到回报?在爱情的国度中,公平可否存在?而他,拼命地想要对她所隐瞒的事情,又会是什么呢?锲而不舍地追逐着他的脚步,为何始终换不来他正眼相待?那她还要这样继续地爱他吗?对他来说可有可无的她,何时才能真正心灵相通……
  • 作者:千草
    你是我的新玩具。他已经站定在了她的面前。妈的,这个疯子究竟是谁啊?去死!她的那一丁点修养,寿终正寝。玩具不可以不乖。他甩动着手上的鞭子,似乎又准备抽来。方晴儿防卫似的拔出了瑞士刀,你别再动了,如果你再过来的话,可别怪我弄伤你。他嗤笑一声。盯着她手中的瑞士刀,双眸中闪动过一丝红光。瑞士刀在他的注视下,迅速地弯曲、折叠,两秒钟的工夫,便成了一个铁团。我是伊利斯.帕克南,不过你应该称呼我为主人!……
  • 作者:千草
    衰啊!会有比她更衰的人吗?愣愣地看着朝着她走过来的人,方宝儿打了一半的哈欠硬是卡住了。他,迈着优雅的脚步,一步一步地靠近着她。他,文质彬彬的感觉,依然不曾改变,只是如今,多了一份儒雅,少了一丝青涩。他,那淡淡的微笑依然挂在脸上,只是笑意不曾到达眼底。然后,他对着她,礼貌地伸出了手,是方警员吧,我是法政部的江默雨。初次见面,希望彼此能够合作愉快。初次见面?怎么可能是初次见面?她气愤地咬着下唇,死命地瞪着他。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殷蓝
    趁一个男人在洗澡的时候偷走他的衣服!这种连一个寻常女子都羞於做的事,身为堂堂大燕公主的她竟然……做了!但这绝对不能怪她!谁教他在她出嫁的途中劫亲,还经常违反她的意愿,做出一些令她欲哭无泪的事,她当然要保护……自……己……老天爷呀!他……他怎么追来了?!他到底知不知道,他现在全身光溜溜呀……
  • 作者:马伯庸
    谁操纵了三国?汉献帝说,是我!谁杀了汉献帝?刘平说,是我!东汉建安四年,汉室灭亡的开幕。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格局初成,袁绍于官渡虎视眈眈,诸侯割据,汉室危若累卵……中国历史上,最大的阴谋,在此时悄然无声的成型,以主谋者的死亡为起点,就此启动。争夺天下的曹操、袁绍、吕布;以智杀人的郭嘉、荀彧、陈宫,都不过是这个巨大阴谋上,身不由己的棋子——董卓已死,群雄并立。袁绍、曹操、孙权、刘备,无人能主天下。——只要汉室最后的权谋家,依然坚守他衰颓的王座——
  • 作者:缠枝葡萄
    男主在经历完升官发财,很快就迎来了死老婆的完美结局。知虞很不幸地就是男主那个老婆。为了完成任务,知虞兢兢业业地给男主下毒,给女主使绊子,结果一不小心戏演过头,女主被她的精神打动,选择和爱自己的人私奔。失去女主的知虞被迫面临2个选择:进入男主阵营or加入反派。为了顺利加入男主沈欲成就大业的剧情,知虞委婉暗示,沈欲仿佛没有读懂她想当他棋子的念头。知虞故作聪明,沈欲无视了她想要参与他事业线的渴望。最后,知虞放弃加入男主阵营,自己跑去和皇帝背地里悄悄发展。深夜,沈欲下巴垫在她肩上,懒散地侧过脸深不可测地嗅她身上属于皇帝的龙涎香,恍若无事发生。*背叛的任务完成,知虞在脱离系统之后终于可以做回真正的自己。在她做回真正自己的第一天,努力攒钱顺便感化了被自己陷害又伤害、虐身又虐心的男主沈欲,不求修复关系,只求和他互不两欠。做回自己的第二天,与男主沈欲和解。做回自己的第三天,被男主沈欲逐渐原谅当做朋友的知虞突然产生了一种不妙的预感。沈欲登基那天,没有先去把心爱的女主追回来,而是把知虞带到了关押前朝皇帝牢笼的隔壁。他将自己的朋友知虞推倒在地,对她说:这里,是他观赏我们的最佳视角,你觉得呢?知虞猜到了什么,这时候才后颈骤寒地发现自己之前受他蛊惑同意和他交朋友这件事,错的有多离谱。他沈欲,从来都不是那种分手还可以当朋友的人。#你身上有他的香水味#《陷害男女主是不对的事情》《因为陷害女主,女主会被感动,会改变想法,会跑路》《陷害男主,男主会受伤,会吐血,会在分手后原谅你,然后悄悄打开暗黑剧本》ps:男主前期谁也不爱,身心如一。【1/24号24章入v,当日三更】预收《不可逃脱》接风宴上,骁王酒水里被下了药。为了不成为丞相女婿卷入势力争斗,骁王强忍药性将丞相之女推开,跌跌撞撞将路过的小宫女揽入了怀中。第二天醒来,小宫女哭得不行,骁王只好答应她会给她名分,带她回家。后来小宫女不见了,骁王以为她被丞相所害,派手下到处去找,眼看事情就要被闹大,垂帘后的小太后忍住想哭的念头,当夜穿上宫女的衣服,出现在了男人面前。男人抚着她的腰沉声说道:宫里要是有人胆敢害你,你得告诉我,不然我现在就把你带回家!晏苏忙抚着他动怒的心口宽慰,等她还有半年二十五岁就年满出宫,再跟他回家。骁王狐疑地打量她一副连二十都不到的模样,勉强答应。再后来,骁王得知小宫女出宫,背着他出了城头也不回地跑了,骁王把京城都翻了过来,准备追出京城之前,气怒之下却发现垂帘听政的小太后身形越发可疑。***造反当天,骁王大逆不道地踩着龙椅捏住小太后的脸颊,眯起眼眸语气危险道:太后老谋深算,奸诈狡猾,真是叫在下甘拜下风。晏苏泪珠盈睫,软声求饶:是哀家不及王爷半分威猛……如果有来生的话,她再也不要嘴馋半夜去厨房偷东西吃了QAQ女主被迫接受清心寡欢无欲无求的庄严太后寡妇设定,背地里其实又懒又馋又话痨。
  • 作者:可可巫
    1.爱诺接到一款全息游戏的邀请,还是个善恶颠倒的超英题材游戏。《邪恶永恒》这款游戏的世界里坏蛋横行,超英不再是地球的守护者,而是用暴力统治世界的霸主。这个叫辛迪加的反派组织难道是反转版的正义联盟?有点意思,游戏的开放地图很广,技能的自由度好像也很高。爱诺一个没忍住同意了邀请,先给自己定个小目标,干掉反派首领、最终boss终极人。下一步她就卡在了角色选择界面——系统:[当前可选择角色异术师、狂暴者、冒牌货、血医……]爱诺:……这是什么暗黑世界的职业特色,我们就没个像好人的角色吗?2.目标定高了。爱诺在哥谭地图苦刷练度的某天,被路过的终极人锤了。这真的不是她的问题,而是她的主号是个大后期,就问蓄个大招要十秒的法师怎么跟战士打?终极人看上了法师的技能,要求爱诺给辛迪加工作。好家伙,玩个游戏还要工作,这npc还是人吗?打工就打工!于是爱诺一边给辛迪加打工,一边又开了个马甲,把法师偷偷攒起来的资源都用来养小号狂战士。小号练度拉上来的那天,爱诺冲去大都会把红披风给锤了。系统提示:[您已获得正义联盟的注视!][——正义联盟正在向您包围,请尽快找到脱困办法!]等等等,这是什么情况,系统你是不是报错名字了,谁过来了?不该是辛迪加吗???爱诺看着围攻过来的正联成员,以及她手里拎着的胸口是正牌S的超人。……她不是在玩游戏吗!!!阅读指南:1、时间线服务于剧情,存在私设2、不掉马,有马甲在意本体的误解向3、综了一些惊悚剧,尽量不恐怖4、前期节奏较慢,感情线比较靠后————专栏完结文《[综英美]怪物游戏》
  • 作者:容九
    【本文3.25周六入v,三更合一,不见不散】恃靓行凶,心眼八百祸国小妖姬vs跌落神坛,禁欲佛修皇太孙殿下古言奇幻+志怪悬疑*假如,我是说假如,有一日你发现将这人间搅弄得颠倒错乱、穷途末路的元凶,就是身边最亲近的人,你待如何?大义灭亲。【剧情版文案】人间有一座神庙,神庙有两条道。一条登云梯,是高尚者的通天之途;一条罪业道,是作恶者的地狱之路。柳扶微从未想过如她这般恪守本分的闺阁女子,有一天,会踏入罪业道。有一人,从万鬼尸林中走来,为她亮起了一盏灯。*他哪知自己一时慈悲,就被窃走了情根。情根一旦为人所持,欲念即被玩弄于股掌之中,身不由己。所幸,他习佛多年,总算把持得当,未让这颗心、这具身彻底沦陷。直到他兴师动众将她逮回,她懵然:我是借过你的情根,不过只借三日就完璧归赵,此后再未动念,如何误你终生?【男主文案】谁不知皇太孙跌落神坛的那一役。可谁都不知,那只是他的第一劫。柳扶微,才是他真正的劫。第一次堕神非他所愿,第二次,是他心甘情愿。【女主文案】当妖头头这事肯定不是柳扶微的本意。她在入行前一直以为志怪话本里的传奇都是杜撰的来着。尤其关于她的,什么天生祸星殃及苍生的,鬼才信。奈何长安遥不可归,江湖弱肉强食,既然再也回不去,什么礼义廉耻、温良恭俭让的,既来之则...弃之吧。等她在这条路上泥足深陷时,得知只需借骗取皇太孙的真心三日,即可一朝变回待字闺中的名门淑女。世上竟有如此好事?****食用指南:1、本文讲述了一个本走着严肃范儿的名门淑女从无语凝噎到无法无天的故事。2、奇幻,架空唐,非买股文,非探案文3、文风半轻松半调侃,治愈向,爽向4、反转风,群像
  • 作者:果戈理
    《塔拉斯·布尔巴》是俄国著名文学家尼古拉·瓦西里耶维奇·果戈理(1809—1852)的长篇小说作品,它是历史题材,塑造了哥萨克英雄布尔巴的形象,歌颂了民族解放斗争和人民爱国主义精神。《塔拉斯·布尔巴》小说已在2009年被改变成精彩的俄语大片:战国群雄Tarasbulba(2009)
  • 作者:艾棻
    表姊家怎么会有一个这么帅的大哥哥啊!好想认识他喔……啥?他是表姊的男朋友!匡啷——她情窦初开的少女心顿时破碎!算了!她只要能远远的看着他就满足了……喔不!表姊居然和他分手了!那从此,她不就连见到他的机会都没有了!?她努力了那么久,终于考上他家的公司,就为了要再见他一面,谁知,好不容易看到他,他居然要她滚蛋!?不!她绝不离开他!啥?不走可以,不过有一个条件——什么?要她做他的女奴,满足他的所有「需求」!?好!只要能待在他身边,要她做什么都可以!
  • 作者:虞弥生
    【预收《纸茉莉》《溺死蝴蝶》求收藏】林应缇第一次见江席月是在养父母的仓库里。少年清俊矜贵,穿着白衬衫,双手被反捆在身后,额前黑发微微濡湿。他看向自己。嗓音清冷,你是这家的小孩?林应缇点头,我不能放你走。闻言,少年只是笑。当时年纪尚小的她还看不懂江席月看向自己的的淡漠眼神叫做怜悯。但是那时的林应缇,没来由的,讨厌那样的眼神。2.被亲生父母找回的第九年,林应缇跟随父母从县城搬到了大城市,转学到了国际高中。也是在这里,她见到了江席月。男生脸上含笑,温柔清俊,穿着白衬衫,代表学生会在主席台下发言。林应缇在下面望着他,发现他和小时候一样,是遥望不可及的存在。所以林应缇按部就班的上课学习努力考大学。她看着他被学校里最漂亮的女生追求,看着他被国外名牌大学提前录取,看着他他无数次和自己擦肩而过。自始至终林应缇都很清醒,甘愿当个沉默的旁观者。如果这份喜欢会让她变得狼狈,那她宁愿一辈子埋藏于心。3.很多年后的高中同学婚礼上,林应缇和好友坐在台下,看着江席月作为伴郎,和当初的校花伴娘站在一起。好友感慨:他们还挺般配。林应缇看了一会,也赞同点头:确实般配。婚宴结束,林应缇和江席月在婚礼后台相遇。林应缇冷静轻声道:你不要在台上一直看着我,会被发现的。江席月身上带着淡淡酒气,眼神却是清明无比,只见他懒洋洋地将下巴搭在林应缇肩上。抱歉老婆,下次注意。阅读指南:清醒坚韧X温柔矜冷/双c/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