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人泪娃儿

泪人泪娃儿

作者:惜之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当媳妇比当丫头吃得饱?嗯……大姐一向都说她没长脑不会合计,瞧,人家这下不就聪明的立志要包下少奶奶的宝座? 哎~干嘛嫌人家小嘛?……小归小,人家她可是顶好用的哪!替他尽孝照顾体弱多病的老母,家里大小事还不都是她一手担着来的? 他大少爷可好了,上山拜师学艺一去就是好几年,这会儿中了状元就想踢她出门扔过街?怎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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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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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气缭绕的季节,黎哩搭上了宋驭驰。那天黎哩从家里跑出来,捱着唇线,她默默地捏住宋驭驰的衣角,像是路边没人要的流浪猫。白色毛巾盖到她的头上,宋驭驰凝着她,笑得意味不明:黎哩,谁也当不了你的救世主。京市大学艺术系黎哩,模样出众,品学兼优,乖巧懂事。却因宋驭驰深陷感情风波,谁都想不到两个八杆子也打不着的人竟然会在一起。大家都说,像宋驭驰那样吊儿郎当、随性不羁的少爷,肯定是没有真心的,黎哩和他在一起,算黎哩倒霉。黎哩也知道。所以她的爱恋从来都藏匿在雨水里,不见天光。她模样淡定地否认:你们认错人了,我和宋驭驰不熟。潮湿冰冷的雨夜,宋驭驰抱着怀里的黎哩难舍难分。情到浓时,宋驭驰眉眼纵容地笑着,他轻哂了下:在外面就对我这么避之不及?黎哩套上衣服,收拾好东西,慢条斯理地开口:我们不就是这样吗?聚一场散一场。她说:宋驭驰,我没想过以后。窗外雨幕萧瑟,所有的爱都泡发在雨水里。宋驭驰抵在窗边,自嘲一般地凝着她:黎哩,你就没心。-你像个礼物一样出现在我支零破碎的夏天-雨不会下一整晚,我对你的喜欢从不会停-双洁双初恋/疗愈向/HE
  • 作者:舒书书
    惊蛰雷响,初夏意外得知自己是一本男主向年代文里的痴情女配,一生都在为男主做奉献。男主需要爱情时,她把自己拥有的改变人生的好机会都让给了他爱的女主。男主情场失意需要家庭时,她出家产和他结婚。男主需要事业时,她变卖家里的四合院和小饭馆,拿全部家产坚持他创业。男主事业有成时,她除了在家里帮他孝顺父母,还帮他养起了女主给他送来的私生子。初夏:???别太离谱。这种大冤种女配谁要当谁当,反正她不当!她是有钱不会自己花?还是有财不会自己发?*觉醒后,初夏仍受原文设定束缚,拒绝不了男主对她提出的要求,并且看不清镜子中自己的脸。为了摆脱设定束缚和看清自己的脸,她不得不接近男主的一生之敌林霄函,吸取他身上的磁场能量。林霄函是文里的大反派,最早成为富豪的人。他看不上男主,更看不上成天只会跟在男主屁股后面打转的初夏,嫌弃之情溢于言表。被初夏接近了一段时间后,他忍无可忍把初夏拎到墙角问:为什么缠着我?初夏在乡下插队期间缠了林霄函一年,在获得机会回城的那一天,她也刚好彻底摆脱了原文设定的束缚,并在镜子里看到了非常完整清晰的一张脸——一张白皙精致、格外漂亮的脸。回到城里以后,初夏正式开启自由人生。除了复习准备考大学,也等机会准备开小饭馆创业,在改革的春风中赚钱暴富。开开心心忙碌一段时间后,林霄函忽然主动来找她,忍无可忍地把她堵在胡同里问:为什么不缠着我了?初夏:?————————专栏《穿成首富的替嫁小媳妇》求收藏~楚瑜为了赶项目,连熬三晚大夜。熬大夜加班的时候,她放了一本有声小说提神。小说以江城首富谢知润的生平为蓝本,讲述了他从一无所有到家财万贯的整个人生经历。谢知润前期身世极惨。被父亲抛弃以后,母亲又发生意外离开了人世。之后,定了亲的未婚妻嫌弃他,在婚礼的前一晚逃了婚。婚礼当天,他到女方家里接新娘,穿喜服的是他未婚妻的妹妹,一个长得极为漂亮,却只有八岁智商的傻子。谢知润咬牙认了这个傻老婆。结果婚后不久,他这傻老婆又不小心失足掉河里淹死了。楚瑜忍不住感叹——这是什么人间惨剧。感叹完她起身去茶水间接水喝,结果刚起身走了没两步,眼前一黑倒在地上,殉在了工作岗位上。失去意识前,她脑子里最后的想法是——终于可以睡觉了,下辈子再也不要当社畜讨生活了。再次醒过来,楚瑜发现自己穿进了书里,成了正穿着大红色喜服,在替姐姐出嫁的漂亮傻子……*既然是傻子,只会吃饭睡觉傻乐没什么毛病吧?反正,她老公会成为首富。
  • 作者:松本清张
    由作家出版社出版的日本推理小说作家松本清张的《黑色笔记》(又名《酒吧世界》)、《兽之道》、《坏人们》,根据这三本书改编而成的三部日剧,《黑革的手贴》、《野兽之道》、《坏人们》被称为恶女三部曲,均由米仓凉子担任女主角。这三部的基本格调都是揭露社会的黑暗、人性的无情以及对金钱权利的无限欲望,情节紧凑扣人心弦,无论是原著,还是电视剧都可称得上佳作了。小说讲述的是主人公——一家银行的普通职员元子,被查出她利用职务之便盗用了该银行一亿两千万日元。而当行长要求她返还所有盗用金额时,她拿出了一本黑色皮革封套的笔记本,而在这本笔记本里,记录了多年来银行内部所有利用空头账户偷税漏税的人的名单。看着目瞪口呆的行长,元子理直气壮地勒索行长,让他以等同于自己挪用金额的价格来购买这本笔记本。行长迫于无奈只得答应了她的要求,成为了元子黑色皮革手册的第一位牺牲者。而元子离开银行后,在银座开了一家酒店。在工作过程中,她更是利用自己妈妈桑的特殊身份,四处搜集与金钱有关的情报,并将他们全部记录在黑色皮革手册里。元子与她的黑色皮革手册最终将会何去何从!?
  • 作者:宴时陈羡
    (本文于周六入v,当天万字更,请支持正版阅读,谢谢)芙潼是个百毒不侵,血能医治百病的小药人。她在战乱当中被司沂捡回了家。司沂对芙潼很好,给芙潼做饭,带芙潼打马,帮芙潼编头发。芙潼被人欺负的时候将她护在身后。芙潼懂事听话,司沂需要她放血治他妹妹时,疼得浑身发白打冷颤也乖乖坐着,眼里闪着泪花,从不喊苦喊难受。只要治好了家里妹妹的病,再把妹妹嫁出去。司沂就可以娶芙潼啦。*好不容易,司沂妹妹的病好了,终于要嫁人了。敲锣打鼓抬进的却是司沂的院子。那时候,芙潼成了满江的笑话。芙潼问他要说法,他只淡漠笑着,犹如看待玩物般摸摸芙潼的头发,让她听话,姻亲儿戏,不过权宜之计罢了。芙潼后来才知道。妹妹不是妹妹,她是司沂爱入骨髓的青梅竹马。什么哥哥妹妹是谎言,权宜之计是谎言,就连芙潼也是个谎言。芙潼的家国都是死于司沂的计谋,芙潼在他眼里不过一味药,一个奴而已。原来司沂从来不爱芙潼,一切都是骗人的呀。*邺襄会跳百花舞,会酿百花酒,笑起来似百花甜的小公主葬身火海那晚。满江又下雪了。纷扬而来的大雪铺天盖地,依旧没有扑灭宫殿内骤起的火势。大火很快席卷大殿,吞噬了芙潼的身影。彼时她的小腹微微隆起。司沂一生稳坐高台,胜券在握,从未有过如此失态的时候。他玉冠散乱,跑得靴都不见了。腿脚发软,跪倒在烧得什么都不剩的殿外,用尽全力,徒手去刨那堆残余滚烫的灰烬。宫人抬出来一具被烧焦的面目全非的尸骨,让他认领。他面目狰狞,恍惚着摇头哽咽,猩红着眼嘶吼。骗人.......那不是她...芙潼那么爱司沂,才不会舍得丢下他。p:男主爱而不自知/女主浴火重生带球跑/追妻火葬场/双洁古早狗血预警!笔力有限,请多包涵,阅读过程中容易产生不同的意见分歧,这是很正常的事情,理性讨论(气大伤身)作者在成长过程中,自知有很多不足,接受写作指导和写作批评,无论正负。————预收《一枝枝怨》追妻火葬场求收藏———跟曲越之前,祈柔偷吃捡剩。曲越拾了她去,养在身边,待她是极好极好的。吃饱穿暖,有人呵护,被欺负再也不用跪下连连讨饶。有人给她撑腰出头。祈柔终于也知道了什么叫安身立命,尊严可可。为了报答曲越。这个最怕苦最怕疼的小姑娘,一日三顿拼命吃药补足身子,舍命要给他生下孩子。临盆之时,梦醒了,她才知道。原来一切都是镜花水月。*她十月怀胎的满心期待,只为用来治他心中所爱。他藏在暗室的女子,从不允许人踏入的禁地。他给祈柔住处喂她吃食,用心呵护。养她宠她给她出头,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给那些寻上门的仇家。祈柔没忘,她被抓去,受尽酷刑垂死爬回来。却没有只言安慰,他拥着陆小姐说她柔弱受不得惊吓。是啊,祈柔市井出身恶心杂碎,哪里比得上闺门女子干净高贵。呼之则来挥之则去,不如干干净净的姑娘若即若离温声细语撩拨他的心意。为了成全他和陆小姐,为了还他的好。这个没名没姓又丢了心的小姑娘,孑然一身,纵身跳进了孤寒江中。冽冽冬夜里,一定是那日的寒风和雾太大了,吹糊了她的眼,出现了幻觉。幻觉里,曲越怒吼绝望,他又唤柔儿了。曲越给的名字,陆小姐回来后,就再不曾听见他这样深情缱绻唤过她。他面容狰狞惊恐,仿佛被人夺去心中挚爱,他求祈柔别死,他跟着祈柔纵身跃下,又被人拽回。撕心裂肺,肝肠寸断的模样,让祈柔恍惚。他也会哭吗?她想,一定是上天可怜见的。曲越怎么会爱祈柔呢,他贵为天子胞弟,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他那么骄傲矜高的一个人,他的骨头最硬。***祈柔死后,曲越心悸梦魇的病越发重了。他总梦到倚在他床边,拉着他袖子撒娇,亲一口便会脸红。一口一口甜唤他阿郎的小姑娘。————强推好姊妹第一只喵《与偏执丞相和离后》追妻火葬场很肥啦很好看!快冲———姜知意写下和离书时,回想与沈浮这几年真是步步皆错。明知他爱的是长姐,她却还是嫁给了他,明知他心性凉薄,她却还是飞蛾扑火。这些年里因为他不喜欢,她与旧友断绝来往,甚至连娘家也很少回去。因为他不喜欢,她一碗碗喝着避子汤,意外有孕时也只是小心翼翼探他的口风——却得他一句:落了吧。那一瞬间,姜知意满腔爱火全部燃尽。扔掉藏了多年的帕子,一去再没有回头。沈浮少年宰辅,貌如谪仙,却对自己的发妻心如铁石。他亲手喂她喝下落子汤,她丢下和离书离开时,沈浮坦然也淡然。后来看着她与别的男人言笑晏晏,沈浮心里的异样越来越压不住。直至彻夜难眠,禁不住走进她住过的屋子留恋她衾枕间残留的香气,她扔掉的帕子那么刺眼,那是他年少时送给心上人的。那一刻沈浮追悔莫及,从此坠入无间地狱。那日御苑设宴,憔悴支离的少年宰辅在众目睽睽之下,一步步走向他和离的妻子。她斜倚画屏,慢声细语与身边的俊朗男子说话,沈浮停在她面前,喑哑着声音唤她:意意,回来吧。四围寂静,她秋波微睨,漫不经心:不。
  • 作者:莎士比亚
    本集收录:《暴风雨》《错误的喜剧》《裘力斯?凯撒》《雅典的泰门》《温莎的风流娘儿们》《奥瑟罗》
  • 作者:齐晏
    「月筝,你可愿服侍五哥?」「古遗堂」与「翔鸾阁」两座院落之间的飞霭亭中坐着两个男子,一个是兰王府的六爷凌芮凰,另一个是五爷凌芮鼎。月筝凝神望着对她说话的凌芮凰,双唇紧抿着,心思慌乱。她不明白六爷为何这样问她?服侍五爷的雪笙被大丫鬟兰音打得浑身瘀伤,她带着雪笙找五爷作主,希望五爷惩戒兰音,这似乎才是应该讨论的重点,却为什么会变成了「她可愿去服侍五爷」这样的问话?「月筝?怎么不说话?」凌芮凰微微挑眉,柔声唤她回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