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儿媳

皇家儿媳

作者:女王不在家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顾玉磬,婚事泡汤,性子骄纵,燕京城人人等着看她笑话,嫁不出去了。 萧湛初,天家第九子,文武兼修,郎艳独绝,不知道多少姑娘的梦中情人。 一日,天子赐婚,十里红妆,喜结连理。 所有人都被震到了,闺阁姑娘们的心碎了一地。 他们不知道,那日在天云寺廊房后,积了青苔的古井旁,檀香袅袅,柏叶飘落,尊贵的九殿下抚着自己喉咙道:你可是嫌我声音不好听?我已问过御医,只是变声比常人晚罢了,很快我的声音便不是这样。 顾玉磬忿忿:反正我不想嫁给你,你比我小! 萧湛初:我除了年纪小,其它都大。 小狼狗皇帝夫婿:那一天,她耍着心眼让我发誓,发誓一生只要她一个,她不知道,本来就不会有别人。 预收《八零之换夫》: 冬麦男人炕上不行,但她不懂,一直以为就这样,日子挺好。 隔壁那个复员军人沈铭娶媳妇,喜宴还没结束,新媳妇闹着要离婚。 她去帮着劝,新媳妇说:他又凶又狠又不爱说话,还穷得要命! 冬麦推心置腹:沈铭部队立过功,见识广,以后改革了,好好经营,日子肯定能过好。 谁知道人家一口怼过来:那你怎么不嫁?要嫁你嫁,别劝我! 她哪里知道,人家新媳妇刚从一年后重生过来的,人家知道沈铭马上要栽坑里,人家悔悟了不要爱情要钞票了。 冬麦劝说无果,邻居离了,冬麦生不出孩子被婆家嫌弃,也离了。 后来,她嫁给了那个被嫌弃穷的邻居沈铭,曾经的新媳妇嫁给了她那有钱前夫。 两个女人换了换男人,还是邻居,就那么抬头不见低头见地过日子。 大家都说冬麦和沈铭绝配,一个生不出娃,一个穷得要命。 沈铭一路高歌猛进,发了大财,冬麦一口气生俩! 那个重生的前妻傻眼了,那个依然没孩子的前夫没脸了。 ——小广告在线疯狂ing—— 1)甜美完结文躺在专栏等着你: 皇后命/再入侯门/半路杀出个侯夫人/将军家的小娇娘/皇家小娇娘 八零之美人如蜜/福宝的七十年代/蜜芽的七十年代/甜妻的七十年代 /五个大佬跪在我面前叫妈 2)点进专栏蹭蹭好运气顺便收藏吧——右上角,专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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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天卉上一世驰骋沙场建功立业,如今生在这七十年代,却成为香江豪门滞留在内地的真千金。豪门无亲情,来往皆利益,她来到这花花绿绿的香江,别无所求,只求吃点好吃的。她挽起袖子准备开干,捞钱!暴富,吃起来!叶家流落在外的女儿从内地回来了。香江上流圈子聊起来,谁不一声感慨,这女儿自小养在内地不曾管教,如今初来乍到香江,怕不是土得似番薯。然而,让人没想到的是……面对即将失去的婚约,假千金叶文茵泫然欲泣。顾家少爷宣布道:我只钟意文茵,我不会娶你一个北妹,你死心吧!叶天卉惊讶:……你以为谁要嫁给你?我能看上你?顾志镡恶狠狠:不要假惺惺在这里给我装,你这辈子休想进我们顾家的门!他话音刚落,就看到一个矜贵挺拔的身影来到了叶天卉身边,一身维护之姿。假千金叶文茵惊讶。这是顾时璋,顾志镡的亲小叔……顾时璋神情寡淡地看着自己侄子:志镡,我女朋友进不进顾家门,还轮不到你来做主。顾时璋,金融巨擘,香江不世出的传奇。众人惋惜,顾时璋这样的人物,竟然娶了那大陆妹,实在暴殄天珍。一直到那日,赛马场上,顾时璋携太太看马,却见顾太明朗动人,顾时璋呵护备至。各人哗然,说好的大陆妹呢,顾太太好靓!赛马驰骋赛道赢得巨额奖金,众人欢腾。顾时璋抬手鼓掌,神情愉悦。有人大着胆子上前问:顾先生的马?顾时璋难得笑了,道:我太太的。众人惊叹,顾太太懂马?顾时璋:本赛季前三的赛马,都是我太太的。众媒体哗然。顾时璋淡淡补充:诸位脚底下踩踏的这片马场,都是我太太的。众人:!!!!!#修罗小剧场#—>他是学术泰斗,性情疏淡,不苟言笑。他有个每天把他气死的女儿,但女儿竟然送他领带。女儿好甜。他佩戴领带,精心搭配,开启他美美的一天。—>他是金融巨擘,温文尔雅,矜贵沉稳。他有个女朋友,非常体贴,她竟然送给他领带。他好幸福。他佩戴领带,精心搭配,开启他美美的一天。—>于是,那天,他们狐疑地看着对方,紧紧握住自己的领带。他们撞衫了(_)!!
  • 作者:女王不在家
    叶天卉上一世驰骋沙场建功立业,如今生在这七十年代,却成为香江豪门滞留在内地的真千金。豪门无亲情,来往皆利益,她来到这花花绿绿的香江,别无所求,只求吃点好吃的。她挽起袖子准备开干,捞钱!暴富,吃起来!叶家流落在外的女儿从内地回来了。香江上流圈子聊起来,谁不一声感慨,这女儿自小养在内地不曾管教,如今初来乍到香江,怕不是土得似番薯。然而,所有人都没想到,后来这位真千金一战成名,扫平赛马场,赢得巨额奖金,名利双收。从此赛马业再无敌手。香江马主,见叶天卉纷纷退避三舍。#女主认亲后的修罗小剧场#—>他是学术泰斗,性情疏淡,不苟言笑。他有个每天把他气死的女儿,但女儿竟然送他领带。女儿好甜。他佩戴领带,精心搭配,开启他美美的一天。—>他是金融巨擘,温文尔雅,矜贵沉稳。他有个女朋友,非常体贴,她竟然送给他领带。他好幸福。他佩戴领带,精心搭配,开启他美美的一天。—>于是,那天,他们狐疑地看着对方,紧紧握住自己的领带。他们撞衫了(_)!!预收《赘婿他登基为帝了》面容俊美的郎君,看人的时候连眼神都没什么波澜,不过却会埋首下来,给她一切她想要的熨帖。希锦觉得他就像一条狗,通体雪白,清冷如玉,沉默地徘徊在孤冷的夜色中。阿筌是希锦的赘婿,爹娘在时给她选的。希锦觉得他心思深,看似依顺,其实骨子里是倔的。恼恨时也想过休了他,可他好歹会打理家中铺子,好歹不曾沾花惹草……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地过着。一直到那一日,院中涌入许多官兵。他们说阿筌是流落在外的皇太孙。他们说筌字是隐在竹中的人王。希锦跪地不起。已经登基为帝的男人,俯首,低声在她耳边问:希锦曾说,我是你的什么来着?希锦眼前一黑,差点直接栽那里。……她说他是她的狗!她的小命还能保住吗!!!
  • 作者:女王不在家
    叶天卉上一世也曾驰骋沙场建功立业,如今生在这七十年代,却成为香江豪门滞留在内地的真千金。豪门无亲情,来往皆利益,她来到这花花绿绿的大香江,别无所求,只想弄点好吃的。放眼望去,美食,赛马,挣钱!搞起来!假千金叶文茵优雅地扫了一眼叶天卉。她自会死死把住联姻对象顾家少爷。只要嫁入顾家的是她,那自己叶家小姐的身份便不能动。一个内地来的土番薯,她哪里懂得香江上流社会的规则。她胸有成竹。顾志镡宣布道:我只钟意文茵,我不会娶你一个北妹,你死心吧!叶天卉惊讶:……你以为谁要嫁给你?我能看上你?顾志镡恶狠狠:你这辈子休想进我们顾家的门!叶天卉更惊讶:谁说我要进你们顾家门了?顾志镡:不要假惺惺在这里给我装!话音刚落,突然,一个挺拔身影走到叶天卉身边。他冷冷地望着顾志镡,仿佛恨不得一脚把他踢飞。假千金叶文茵懵了,这是顾时璋,顾志镡的亲小叔……顾志镡惊惶:小,小叔?顾时璋轻轻磨牙:志镡,我女朋友进不进顾家门,还轮不到你来做主。就在刚刚,他花费那么大力气哄着女朋友,好不容易才哄好!顾时璋,金融巨擘,香江不世出的传奇。众人惋惜,顾时璋这样的人物,竟然娶了那大陆妹,实在暴殄天珍。然而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叶天卉重金押在赛马场,爆了冷门。她一夜暴富,名利双收。从此香江马主见叶天卉退避三舍。那天,叶天卉驾驭着当世名驹,闲散地走在跑道上。飒爽明艳,无人能及,吸引了一众目光。记者上前采访,问起为什么她赛马下注百押百赢。叶天卉道:当然是抛硬币啦。抛硬币?叶天卉:抛中哪个就押哪个!众人:……谁信!
  • 作者:女王不在家
    人都说,初挽这姑娘是古董堆里泡大的,眼睛里只有古董,没有人。那些老玩意儿,初挽看一眼就知道哪个年代什么路数。初挽嫁给陆建时,是遵了爷爷的命,是守了老辈的约,也是为了护自己一世平安。反正陆建时对她挺好,她也没别的想法。一直到那天,她看到陆建时搂着一个姑娘说:我那媳妇,看着模样不错,人人都求着,但其实是块木头,眼里没男人,整天惦记着那堆老玩意儿!娶她,我这日子过得也闷,还不是得忍着!初挽有些惊讶,做人怎么可以这样?怎么不早说?睡了一觉,她重生了,重生到了十八岁。这一次,当着陆家老爷子的面,初挽拿起那泛黄的婚约,研读了三遍,最后指了指站在陆老太爷身后的人:非要嫁,那我选他吧。她指着的男人,身姿笔挺,淡漠冷肃,不苟言笑,那是陆家这一代最有前途的陆守俨,也是陆建时的亲叔叔。1)大叔宠,男大八岁 2)古董捡漏,考古,国宝回流专栏完结年代文:《七零之改嫁前夫发小》《七零之走出大杂院》《六零之走进四合院》《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还有好多年代文点进专栏可见~
  • 作者:女王不在家
    孟砚青娇艳无双,才华出众,虽早早嫁人,但丈夫温柔体贴,幼子聪明可爱,哪怕最糟糕的年月,她也一直被捧在手心里呵护着。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后,她才知道,她生活在一本年代文小说中。小说中的穿越男步步为营,一路收服小弟,掳获诸多女配芳心,最后成为珠宝大亨,迎娶流落在外的真千金,走上人生巅峰。而她,是痴恋真千金的天才反派……那早死的炮灰妈。她那临死都不放心的乖巧儿子,长大后痴恋那位万人迷真千金,和龙傲天作对,被处处打脸,最后疯狂惨死。她重生成了一年轻姑娘,赶紧去找儿子了。此时的儿子一脸桀骜不驯,正拎着北冰洋汽水,把小混混揍得满地找牙。孟砚青对儿子招招手:过来。儿子张扬的爪牙顿时收敛,恭顺地走到孟砚青身边。小混混们瞬间目瞪口呆,这还是那个打遍几个胡同无敌手的陆亭笈吗?!红旗轿车停下,陆绪章迈开长腿下车,皮鞋优雅地踩在青石板上。青砖灰瓦的老墙根下,他那向来意气风发的儿子低垂着脑袋,站在一姑娘面前,被训了个狗血淋头。他扯唇,冷笑,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欺负我儿子?他迈步上前,决定给那姑娘一个教训。那姑娘却在此时回首。陆绪章脸上的冷笑瞬间冻结。儿子懵懵靠边站。衣着考究的陆绪章低垂着脑袋,被训了个狗血淋头。要你有什么用,竟然连儿子都管不好。既然这父子这么不争气,那就换她来吧!重活一世,她不兴风作浪一番就对不起自己。于是,孟砚青施展无边魅力,男女通吃,驯服反派儿子,收复作死假千金女配芳心,抢夺龙傲天后宫那无怨无悔女配们,带着她们致富发财走上人生巅峰。一败涂地龙傲天气得摔桌,狼狈怒吼:我的女人们怎么被一个女人抢走了!这剧情不对!!****预收《赘婿他登基为帝了》面容俊美的郎君,看人的时候连眼神都没什么波澜,不过却会埋首下来,给她一切她想要的熨帖。希锦觉得他就像一条狗,通体雪白,清冷如玉,沉默地徘徊在孤冷的夜色中。阿筌是希锦的赘婿,爹娘在时给她选的。希锦觉得他心思深,骨子里是倔的,并不会哄自己高兴。恼时也想过休了他,可他好歹会打理家中铺子,好歹不曾沾花惹草……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地过着。一直到那一日,院中涌入许多官兵。他们说阿筌是流落在外的皇太孙。他们说筌字是隐在竹中的人王。希锦跪地不起。已经登基为帝的男人,俯首,低声在她耳边问:希锦曾说,我是你的什么来着?希锦眼前一黑,差点直接栽那里。……她说他是她的狗!她的小命还能保住吗!!!
  • 作者:女王不在家
    当年叶家前往香江,襁褓中的叶天卉被留在内地,保姆女儿却冒充她跟着去了香江。十八年后,保姆女儿叶文茵已是上流名媛,而叶天卉却贫穷困顿,不得已孤身一人前往香江。豪门联姻,顾志镡死死盯着叶天卉:我只钟意文茵,我不会娶你一个大陆妹!叶天卉惊讶:……谁要嫁给你了吗?顾志镡羞恼成怒:不要假惺惺,你这辈子休想进我们顾家的门!你永远没法和文茵比!他话音刚落,就看到一个矜贵挺拔的身影来到了叶天卉身边,一身维护之姿。顾志镡叶文茵震惊不已。顾时璋神情寡淡地看着自己侄子:志镡,我女朋友进不进顾家门,还轮不到你来做主。顾时璋,那是顾家最出类拔萃的英才,是东南亚金融巨擘,是香江不世出的传奇。众人惋惜,顾时璋这样的人物,竟然娶了那大陆妹,实在暴殄天珍。一直到那日,赛马场上,顾时璋携太太看马,却见顾太娇艳纤弱,顾时璋呵护备至。各人哗然,说好的大陆妹呢,顾太太好靓!赛马驰骋赛道赢得巨额奖金,众人欢腾。顾时璋抬手鼓掌,神情愉悦。有人大着胆子上前问:顾先生的马?顾时璋难得笑了,道:我太太的。他和叶天卉指尖相扣,淡淡补充道:本赛季排名前三的赛马,都是我太太的。
  • 作者:女王不在家
    孟砚青娇艳无双,才华出众,虽早早嫁人,但丈夫温柔体贴,幼子聪明可爱,哪怕最糟糕的年月,她也一直被捧在手心里呵护着。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后,她才知道,她生活在一本年代文小说中。小说中的穿越男步步为营,一路收服小弟,掳获诸多女配芳心,最后成为珠宝大亨,迎娶流落在外的真千金,走上人生巅峰。而她,是痴恋真千金的天才反派……那早死的炮灰妈。她那临死都不放心的乖巧儿子,长大后痴恋那位万人迷真千金,和龙傲天作对,被处处打脸,最后疯狂惨死。她重生成了一年轻姑娘,赶紧去找儿子了。此时的儿子一脸桀骜不驯,正拎着北冰洋汽水,把小混混揍得满地找牙。孟砚青对儿子招招手:过来。儿子张扬的爪牙顿时收敛,恭顺地走到孟砚青身边。小混混们瞬间目瞪口呆,这还是那个打遍几个胡同无敌手的陆亭笈吗?!红旗轿车停下,陆绪章迈开长腿下车,皮鞋优雅地踩在青石板上。青砖灰瓦的老墙根下,他那向来意气风发的儿子低垂着脑袋,站在一姑娘面前,被训了个狗血淋头。他扯唇,冷笑,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欺负我儿子?他迈步上前,决定给那姑娘一个教训。那姑娘却在此时回首。陆绪章脸上的冷笑瞬间冻结。儿子懵懵靠边站。衣着考究的陆绪章低垂着脑袋,被训了个狗血淋头。要你有什么用,竟然连儿子都管不好。既然这父子这么不争气,那就换她来吧!重活一世,她不兴风作浪一番就对不起自己。于是,孟砚青施展无边魅力,男女通吃,驯服反派儿子,收复作死假千金女配芳心,抢夺龙傲天后宫那无怨无悔女配们,带着她们致富发财走上人生巅峰。一败涂地龙傲天气得摔桌,狼狈怒吼:我的女人们怎么被一个女人抢走了!这剧情不对!!****预收《赘婿他登基为帝了》面容俊美的郎君,看人的时候连眼神都没什么波澜,不过却会埋首下来,给她一切她想要的熨帖。希锦觉得他就像一条狗,通体雪白,清冷如玉,沉默地徘徊在孤冷的夜色中。阿筌是希锦的赘婿,爹娘在时给她选的。希锦觉得他心思深,骨子里是倔的,并不会哄自己高兴。恼时也想过休了他,可他好歹会打理家中铺子,好歹不曾沾花惹草……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地过着。一直到那一日,院中涌入许多官兵。他们说阿筌是流落在外的皇太孙。他们说筌字是隐在竹中的人王。希锦跪地不起。已经登基为帝的男人,俯首,低声在她耳边问:希锦曾说,我是你的什么来着?希锦眼前一黑,差点直接栽那里。……她说他是她的狗!她的小命还能保住吗!!!
  • 作者:女王不在家
    孟砚青娇艳无双,才华出众,虽早早嫁人,但丈夫温柔体贴,幼子聪明可爱,哪怕最糟糕的年月,她也一直被捧在手心里呵护着。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后,她才知道,她生活在一本年代文小说中。小说中的穿越男步步为营,一路收服小弟,掳获诸多女配芳心,最后成为珠宝大亨,迎娶流落在外的真千金,走上人生巅峰。而她,是痴恋真千金的天才反派……那早死的炮灰妈。她那临死都不放心的乖巧儿子,长大后痴恋那位万人迷真千金,和龙傲天作对,被处处打脸,最后疯狂惨死。她重生成了一年轻姑娘,赶紧去找儿子了。此时的儿子一脸桀骜不驯,正拎着北冰洋汽水,把小混混揍得满地找牙。孟砚青对儿子招招手:过来。儿子张扬的爪牙顿时收敛,恭顺地走到孟砚青身边。小混混们瞬间目瞪口呆,这还是那个打遍几个胡同无敌手的陆亭笈吗?!红旗轿车停下,陆绪章迈开长腿下车,皮鞋优雅地踩在青石板上。青砖灰瓦的老墙根下,他那向来意气风发的儿子低垂着脑袋,站在一姑娘面前,被训了个狗血淋头。他扯唇,冷笑,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欺负我儿子?他迈步上前,决定给那姑娘一个教训。那姑娘却在此时回首。陆绪章脸上的冷笑瞬间冻结。儿子懵懵靠边站。衣着考究的陆绪章低垂着脑袋,被训了个狗血淋头。要你有什么用,竟然连儿子都管不好。既然这父子这么不争气,那就换她来吧!重活一世,她不兴风作浪一番就对不起自己。于是,孟砚青施展无边魅力,男女通吃,驯服反派儿子,收复作死假千金女配芳心,抢夺龙傲天后宫那无怨无悔女配们,带着她们致富发财走上人生巅峰。一败涂地龙傲天气得摔桌,狼狈怒吼:我的女人们怎么被一个女人抢走了!这剧情不对!!****预收《赘婿他登基为帝了》面容俊美的郎君,看人的时候连眼神都没什么波澜,不过却会埋首下来,给她一切她想要的熨帖。希锦觉得他就像一条狗,通体雪白,清冷如玉,沉默地徘徊在孤冷的夜色中。阿筌是希锦的赘婿,爹娘在时给她选的。希锦觉得他心思深,骨子里是倔的,并不会哄自己高兴。恼时也想过休了他,可他好歹会打理家中铺子,好歹不曾沾花惹草……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地过着。一直到那一日,院中涌入许多官兵。他们说阿筌是流落在外的皇太孙。他们说筌字是隐在竹中的人王。希锦跪地不起。已经登基为帝的男人,俯首,低声在她耳边问:希锦曾说,我是你的什么来着?希锦眼前一黑,差点直接栽那里。……她说他是她的狗!她的小命还能保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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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这个人此生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找份「安定」的工作,让她能一偿领三节奖金、年终奖金和退休金的小小「愿望」,可是这个小小的愿望对她而言,却始终是遥不可及的幻想──她不但一年换了二十四个老板,还曾经在二个小时内换了三个工作,好不容易终于让她在「空姐」这个工作上撑了二个多月,只差一个小时就可以破了自己工作从不超过三个月的诅咒,结果……结果竟被一个死沙猪给破坏了──她双手一张围抱住他,两手还用力地在他的屁股上张手抓──一双眼挑衅地看向他:「怎样?被摸两把又不会少两块肉。」熊熊给它忘记了「三个月」的誓言,更没想到──他竟是她的顶头上司的顶头上司,结果……因一个小时之差而饮恨……她……她、又、被、开、除、了!很好、非常好、她跟他杠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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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柔心机白月光神女x偏执狠戾反派魔君,双c1v1he【本文将于1.5日于25章入v,届时掉落万字更新】#预收《反派师尊的白月光》,文案在最下面#应怜生为极天城神女,与仙尊秦宸定下婚约。她术法高强,仙姿佚貌,位高权重,是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女。直至她突逢意外,灵核尽碎,一朝从云端跌落,才惊然发现,这个世界只是一本书。男主是秦宸,而她是秦宸的早逝未婚妻。她灵核尽碎,久病而逝。在她死后,秦宸便将藏在凡间的红颜知己带上极天城,百般呵护,无比珍视。灵核尽碎后,应怜落到了书中大反派君执天的手中,成了他的笼中之鸟。所有人都以为,应怜必死无疑。过了段时间,君执天却亲自把应怜送回极天城。再然后,魔族进攻,极天城一败涂地。已是魔君的君执天一反常态,要求谈判。谈判中,再优厚的条件,君执天都不为所动。秦宸无奈,问:那你想要什么?君执天抬手一指应怜,我要她。他道:我要神女与我成婚,永远留在我身边。君执天公然索要应怜,羞辱极天城,一片哗然。只有应怜神色沉静,道:好。魔君乖戾无常,所有人都认为神女在以身饲虎。秦宸更是幡然醒悟,甚至把红颜知己弃之不顾,追到魔界要把应怜带回。看到的,却是残忍冷酷的君执天处处温柔,和应怜柔情蜜意。清晨,君执天从后面环过应怜,在她耳边低语。神女,我刚刚差点杀了秦宸。他说我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得到极天城。他弯起唇角,眸中似是燃烧着血色的火焰。极天城,凭它也配?只要你不离开我,我愿将三界一齐奉上。应怜轻笑。宿命又如何,天命之子又怎样?这个世界,终究会落入她的手中。君执天从魔气本源里降生,是三界的梦魇和阴影,本该冷酷暴虐,无心无情。但他心里藏着一个秘密。偶然间,一次意外让他遇到了想要据为己有的温柔月亮。趁着那月亮跌下云端,他将月亮揽入怀中。无论如何,无论付出什么代价——他都不会再放开。*女主与原男主之间政治联姻,并无任何感情*男主真.反派但守男德,后期女主灵核会修复*有强取豪夺元素但是甜文,不虐女主————————————————预收《反派师尊的白月光》文案:云织瑶入魔后,由惊才绝艳的剑修,成了人人痛恨的魔女。等到死的那一刻,她才发现,自己只是一本书中的反派。她和修真界的那些血海深仇,都不过是书中的寥寥数语,衬托男女主深明大义的背景板罢了。对此,云织瑶并不惊讶。然而,令她意外的是——她那位修无情道的前师尊也是反派。云织瑶生平最厌,莫过于大道无情四个字。不巧,她的师尊,贵为剑君的宗霜烬就是这四个字最好的诠释。她是他唯一的弟子,他把她从小养到大,两人却没有应有的师徒之情。宗霜烬高傲而冰冷,似是一个令人窒息的牢笼,将她束缚其中。于是,入魔之时,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当着宗霜烬的面,把他为她铸的剑折断。然而她死后,按书里的剧情,宗霜烬却生出心魔,堕入魔界,杀尽一切阻碍,成了魔君。他把他的剑同样折断,和她的身体一起封在冰棺里,不惜颠覆世界也要让她复活。云织瑶没有复活,但是重生了。重生回了她尚未得知身世,还是宗霜烬唯一的弟子之时。花灯之夜,众人纷纷把灯笼送给自己的心上人。她地位高贵,兼之容貌美丽,惊才绝艳,引得无数修士竞相追求。对此,云织瑶烦不胜烦。她正打算拒绝,余光瞥到远处伫立的那个身影,鬼使神差地,说了句谎话:我已有意中人。有人不死心,问:谁?云织瑶眨了眨眼睛,声音清脆,如银铃作响。我从很久以前,就对他心生恋慕。至于那人究竟是谁——当然是尊贵的剑君,我的师尊了。她将师尊咬得特别重,稍稍侧头,如愿以偿地,见到宗霜烬的身影微微一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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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为森的女儿后我成了团宠。
  • 作者:左妻右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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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安妮·赖斯
    阿曼德出生于15世纪后期沙俄的基辅的一个平民家庭,坚定地信仰着耶稣基督,从小显露出绘画基督圣像的天赋,居住在寺庙中从事画圣像的工作,在一次神圣而危险的外出悬挂圣像过程中,被四处游牧的鞑靼人劫掠到威尼斯,被卖到一家妓院。当时居住于威尼斯的吸血鬼马吕斯将他买下,为其取名为阿玛迪欧,意为上帝的天使。他17岁时,由于招惹了一位英国贵族,在与之决斗中被砍成重伤,马吕斯为了挽救他的性命,无奈之下,把他变成了吸血鬼。其后不久马吕斯带他回了一趟基辅,让他见到了自己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