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访边城

重访边城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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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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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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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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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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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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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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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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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车停了,马路上的人却开始奔跑,在街的左面的人们奔到街的右面,在右面的人们奔到左面。商店一律的沙啦啦拉上铁门。女太太们发狂一般扯动铁栅栏,叫道:让我们进来一会儿!我这儿有孩子哪,有年纪大的人!然而门还是关得紧腾腾的。铁门里的人和铁门外的人眼睁睁对看着,互相惧怕着。
  • 作者:张爱玲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 作者:张爱玲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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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 作者:张爱玲
    《半生缘》讲的是三十年代上海的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顾曼桢家境贫寒,自幼丧父,老小七人全靠姐姐曼璐做舞女养活。曼桢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工作,与来自南京的许世钧相爱,世钧深深同情曼桢的处境,决定与之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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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户女苏轻眉生的清艳绝色。前世,她遭妹妹下药陷害,在破庙同个穷书生共度了一晚,然而不久那位书生恢复记忆,竟成了失散的国公府世子。米已成炊,苏轻眉从笑话摇身一变成了世子夫人。日子就这样凑活过了起来。后来,国公府世子不但身份卓然,还才思敏捷兼处事沉稳,除了祖父荫职,他一步步靠近内阁之位。世人都道她运气好,可苏轻眉自己清楚,这些年陆迟心里没有她。他喜欢的当然是他表妹。几次三番想纳来作妾,可惜表妹清高,不肯做小,反倒全了他宠妻无妾的美名。陆迟为人金玉其外,实则斯文败类,心狠手辣,苏轻眉出身卑微仰人鼻息,唯恐惹他不快,日子过得小心翼翼,沉闷无趣。某晚,当陆迟又一次抛下她去安慰表妹时,苏轻眉重生回到了初遇的破庙。看着一旁还在昏睡的俊美男人,她咬了咬牙立刻逃了出去。这次谁爱高嫁谁嫁,反正她不想嫁。…陆迟在破庙中头疼醒来,身边枕席已凉。他记得最终没有毁那女子清白,可是脑海中却不断涌出画面,他曾与她交颈而眠,她绵绵娇嗓唤过他夫君。回去后,陆迟一想到她要嫁给旁人,头疼得不堪其扰,晚晚在床上辗转反侧,梦到她是他的妻。为今之计,只能将人先娶回来,再按梦境好好盘问一番。1、男主没重生,偶尔有点片段,斯文败类型。2、感情流日常,非女强,日更半夜。推荐古言甜文《东宫四莳景》by飞雨千汀我的下本预收:《昭昭我心》娇媚贵女VS占有欲满格藩王前世,太傅之女苏缇爱惨了青梅竹马的三皇子萧玦,却被迫和毁了容貌的岭南王定下婚约,她抵死不从。最终太傅拗不过她,让她如愿嫁给了心上人,萧玦信誓旦旦答应此生专宠,绝不负她。可两个月后,萧玦就为了拉拢朝臣纳了第一个妾,接着第二个,不断哄她忍让,多年来,她因郁疾生病卧床,他为了陪贵妾多看一眼都未曾。苏缇这朵娇花枯萎蹉跎半生,死在静悄悄的冬日清晨,灵魂残留须臾,只看到她年迈的老父亲被人抬着过来,趴在她身上痛哭。...一朝重生,苏缇回到了得知嫁给岭南王的那日,刚刚被丫鬟从吊颈绳上救下来。母亲彼时尚未病死,抹着眼泪,昭昭,莫再寻死,母亲什么都应你。苏缇贪恋地抱住她,狠狠吸了一口,红着眼眶靠在她肩头:母亲,我嫁,我愿意嫁!她知道,岭南王在西南卫国保家,地位无人能撼动,区区容貌算什么,她瞎了眼才会选另一个负心汉!...岭南王陆晏归。传闻十八岁那年他孤身战狼群,脸上便多了几道刻骨伤疤,见之可怖,不得不戴面具遮掩。京城第一美人嫁给他,简直是暴殄天物,可惜了,据说太傅之女还有位爱慕的俊秀竹马。大家等着看笑话,等着等着,等到朝堂更迭,岭南王带着他的妻登上了那个至高的位置。他站在王位摘下面具,俊美如天人,却抱着怀里娇女子轻声诱哄,昭昭,做皇后真的不累,试一试好不好。【小剧场】:洞房那晚,陆晏归用玉如意挑开喜帕,露出新嫁娘一张花容月貌,莹玉生光。他知她百般不愿,寻死觅活,想必这次也是被迫而来,男人有意折辱:太傅的女儿,枕籍经史,会伺候男人么。苏缇看着他面具外的风流眉眼,咬唇道:臣妾不会。陆宴归嗤笑离开之际,女子的柔荑忽地轻轻扯住他。他回眸,只见女子勾缠上他的小指,双颊绯红:那王爷愿意教吗?
  • 作者:糯米晗
    【预收《偏执掌印拜我为臣》《承帝宠》求收藏】【推荐基友敬业福的《妾折高枝》,居度《扯了将军的白袍】》【女主篇】小花十五岁这年,一眼倾慕上了一位贵人。贵人是当今太子,生得芝兰玉树、琼华玉貌,笑容清隽温和,好似穹月上酌琼露玉酿的仙人。她位卑俗鄙,只敢远远瞻望太子风姿。一夜之间,她从村姑变成遗落民间的永乐公主姜念兰,曾经遥不可及的太子,成了她相依为伴的兄长,他冠玉般的面容下,是对她无尽包容的怜爱,总是温温柔柔地唤她,念兰。她逐渐沉浸在太子的温情脉脉、体贴入微中,她想,太子真是这世界上顶好顶好的兄长。直到一日,她在梦中遇见太子。案上摆着她最爱吃的葡萄,她在梦里也瞧着嘴馋,便想像往日那般,大口地吃葡萄,而太子哥哥会伸出玉白的手,让她把葡萄籽吐在他的手上。当她满脸期待地望向他时,他却收起葡萄,挑开她的唇齿,用轻挑魅惑的嗓音说:念兰想吃葡萄,可要付出些代价。她这才望见,平日里温润如玉的太子哥哥,那双温和眼眸中夹杂着她看不懂的深色,充满占有和偏执。……【男主篇】楚南瑾虽为储君,却非皇帝亲子,伴君如伴虎,让他多年来深谋远虑、步步为营。不知从哪夜起,向来少梦的他有春意缠绕。梦中那人生着他那痴疯皇妹的模样,一脸无辜纯然,如白日那般脆生生地唤着他哥哥,说他是世上最体贴温柔的兄长。他听得厌烦,温热的掌心施下力道,怀揣着恶意,看她从脆生生的娇笑,到泛着哆嗦的低泣。到底是夜夜失了分寸,他得在白日里更细心地掩藏,才不至于分不清梦境现实,对她在梦外失德。直到听闻,她被赐婚世子,眼底的阴鸷再难压抑。大婚当夜,她的夫君被他关押柴房,而他堂而皇之地踏入新房,用掌心比划着她脆嫩的脖颈。你是不是忘了哥哥和你说的,你敢嫁他,我就敢杀他。哥哥倒不知,你还有好做寡妇的喜好。阅读指南:1、男女主无血缘,男主只是女主爹选出来的继承人。2、男主不是什么好人,表面温润如玉实际是匹恶狼,撕破脸面后有强取豪夺,追妻火葬场3、sc,背景架空勿考究———————预收文《承帝宠》舒絮家道中落,凭借着太后远戚的关系,才能在京城有一处落脚之地。她性情温婉,太后有意让她入宫为妃。逆来顺受的她引歌起舞,裙裾翩跹,去讨好那生性暴戾的九五至尊。却被人作弄,引来众人围观。她咬唇凄眸,强撑着递上一盏清茶,帝王冷眸扫过她娇美的面容,在一众贵女面前翻了她手中茶盏,目不斜视地从她身前经过。一时之间,闲言碎语潮水涌来。舒家女虚荣势利,攀龙附凤,皇上才瞧不上她这些龌龊把戏。小地方来的鄙陋女子,果真上不得台面。热茶烫红了她的脚掌,舒絮忍痛回屋,当夜,脑海竟浮现过一幕幕令人脸红心跳的画面。梦里的皇帝仍是面色清冷、睥睨天下的傲然,手上的动作却轻佻至极,而她手脚都被扣着锁链,埋入软榻,身子如水般瘫软。原来上一世的她忍气吞声,却终究不过是没名没分的帝王戏雀。她不想留在宫里唯人摆布,熬到太后终于放弃她,物色其他女子时,连夜收拾细软,去投奔幼时定过亲的表哥。暴戾恣睢的帝王把弄着,尖头抵着她未婚夫的下颔。你是要朕将他的头骨作为你的新婚贺礼,还是把手给朕,跟朕回宫?——在世人眼里,燕徵冷酷无情,从来就不是一个怜香惜玉的君王。上至太后,下至扫洒的宫婢,都以为今上要当一辈子苦行僧。却在某夜,从承安殿的一洞天光,窥到惊天秘密。明黄龙袍的君王跪伏在一柔婉女子膝下,眸光炙热,含着痴狂的情深。舒絮不耐烦地指着足上的疤痕,其他人每次见了这疤,都要阴阳怪气地嘲讽我。帝王手捧玉足,摁在心口,将烧红的烙铁交付她手。卿卿在朕心口烙个相同的印子,以作赠予朕的定情信物。舒絮一直认为燕徵是个君子,孰料他压根是个覆灭一切的疯子。sc ,he,狗皇帝追妻火葬场。——《扯了将军的白袍》前世,范叶霄背负克父克夫之名,受尽口诛笔伐,所有人都劝她不如了结此生——赢弱清瘦的主书陈庆之,提起一柄长剑,指着那嚼舌之人的喉头。你不配说她一句闲话。陈庆之风骨卓朗,温润健谈,却用一条以人祭成的血路,为她凿开一道天光。登门,下聘,在无数奚落声中娶她为妻。她以为苦尽甘来,人生圆满。可谁料后来,连剑都提不稳的文弱书生,却白袍加身,成了赫赫有名的将军。疆场吃人吐骨,只留给了她一具衣冠冢。她痛不欲生,抱憾而终。重生之后,范叶霄决心要扯了将军的白袍。彼时的陈庆之不过寒人出身,范叶霄却不顾所有人的反对,执意要嫁。前世疼她宠她的夫君,今世却一再退却,屡屡回绝。穷追不舍,死缠烂打无果,似乎丝毫不为她所动。她恐有变数,故意应下父亲许下的婚事,孝鲤的聘礼我很是喜欢。听到身后乱了几分的脚步,她露出微笑。——友人笑谈,陈庆之被温香软玉投怀送抱,却不动如山,是个胸有雅量的君子。却无人知晓,那日,范叶霄和他打赌猜测她心仪的夫郎,他胸腔积郁,呼吸停滞,害怕从她口中吐出的答案。我心中的夫郎,是像陈主书这样的人。他终得喘息,却喉头微涩,眼底闪动着隐忍克制。在下……怎敢痴心妄想。——分崩离析的大梁,最终还是让文弱主书提起了长剑。范叶霄气得半死,放出成婚的假消息,要么陈庆之来抢婚,要么她就真嫁作他人妇。陈庆之没来。她心如死灰,却终是不甘地找上门去。却见倒塌不起,半死不活的陈庆之拼命从床上爬起,气息奄奄地喊道,抢亲……我要去抢亲……范叶霄便知晓,历经两世,横跨刀山火海,万事变迁。只有她的白袍将军永远没有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