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撞上身

麻烦撞上身

作者:千草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平凡生活我爱你,麻烦麻烦速速去!不要说她龟毛,讨厌麻烦只是天性,人生吗,谈个小小的恋爱就好了啦,为什么要出一个超级天王巨星的剧情?见面不过两次就开口告白:我喜欢你!相信的是猪头,难道她长得智商可疑?谁知道第二天他竟然出现在她校园里,全然不怕别人把她也卷入娱乐绯闻。好,小辫子给你抓住我就暂且敷衍你,只要逃过此劫从此麻烦自烦远去,只是,为什么突然你的寂寞一并缠住, 我曾经如此逍遥快乐的思绪?…

最新更新尾声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千草
    康溢和华也哲向来可说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毕竟他们一个出生在警察世家,一个来自黑道世家。先天的家世条件使得他们成为死对头让人一点也不觉得奇怪。自从两人在初中第一次相见后,就注定了他们以后想解都解不了的孽缘。自身的优秀让他们谁也不服谁。从初一到初三,两人不断地比成绩、比运动,举凡考试或比赛,不论是大考、小考,还是重要的比赛、不重要的比赛,都在他们比的范围内。然后……三年比赛的结果是谁也没有占到半点优势。康溢压不了华也哲,华也哲也胜不了康溢。
  • 作者:千草
    她不胖,她真的不胖,呃,最多只是丰满而已。可是眼前这个漂亮得如天使一般的男人,竟然胆敢喊她小胖妹?气得她当场给他进行机会主义教育。等等,什么?天使居然是学生会长?唔……这下子她惨了……不错,她是惨了,他用天之骄子的身份发誓,她,小胖妹,是属于他的!然而开始的游戏心情被爱她的心所取代,逐渐了解自己的心后他终于明白,这种珍惜,这样的感情,他,在整个世界里,只是在乎她……
  • 作者:千草
    她只是一个小乞丐,那个魔魅冷血、权倾天下的男人,为什么会喜欢上她?该死的他,居然称她为他的物品,不仅在她肩上留下属于他的印记的刺青,还在她的脚上套上血玉,并发疯地封她为公主。他哪根神经有毛病了?居然向她喜欢的人发出警告——她只是属于他的?!
  • 作者:千草
    如伊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是不是老天可怜自己离家三千里,才让她最爱的雷诺出现在古代?他稚气的长相、纤瘦的身形和冰冷的手,总是让她很想要好好地呵护,他总是悠然独处,却又不经意地想要向人撒娇,那个样子让她更想照顾……什么?他不是雷诺,而是东方家惟一的尊?!那个传说中冷血到不行的东方刑尊?!不管了不管了,她已经倒霉到爱上他了,他还想怎么样?!
  • 作者:千草
    她想,再也没有人比她更倒楣的了!才刚进她梦寐以求的T大校门,准备好好享受她美好的大学生活,竟就让她遇上一个可恶的男人──先是看上她圆圆软软的苹果脸,把她当成麻薯熊揉揉捏捏,接著还运用他该死的学生会长的权力,让她成了学生会的打杂小妹──不!根本就是成了他的贴身女佣加专属玩具!更糟糕的是──她竟还著魔似的任他予取予求,说不出一个不字?天啊!她到底前八辈子是造了什么孽啊!为什么这辈子会惹上这个恶魔般的男人啊?
  • 作者:千草
    美女?她不是!大姐头,更称不上!她只是比别人的拳头厉害那么一点点而已,这样就把他身边想修理他的人吓跑了?好吧,如果这样也算美女救英雄的话!问题是他这软趴趴的性格也不能算是英雄啊,看来,她得好好发扬她的爱心,将他改造成一个勇敢的人!哈?原来真的是无风不起浪,他原来真的喜欢她!可、可,他们不是哥儿们吗?
  • 作者:千草
    洛佑闵是个喜欢异想天开、爱睡懒觉的小女孩。这天,她上课又迟到了,就在向学校狂奔的路上,不巧遇到一堆人打架,而打架的主角正是学校的体育部部长狄彦,在手忙脚乱的情况下,两人发现彼此似曾相识。
  • 作者:千草
    于启檬是静森学校的MN社(美男社)社长,该社向来以收集美男信息为己任。为了筹集购买明星海报、写真集的费用,于启檬溜到学生会,准备偷学生会的垃圾去贩卖换钱,却不经意碰到了学生会会长赫泉……
  • 作者:千草
    拜托!她只不过是为了插画寻找灵感,所以才会来趟异国之旅,跑去冲绳晒晒太阳啊。但是眼前的这个男人是怎么回事?说出口的话足以气死活人,气坏圣人。没有吐出鲜血一口,那是她功力高深。不过,虎落平阳被犬欺。谁让她扯坏了他的衣服,所以只有忍气吞声,任他压榨了。不过,他的声音真的很好听,清丽、优雅、华丽。她从来不知道,原来男人的声音也可以如此之美。所以喽,没办法啦,谁让她迷上了他的声音呢。在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掳获了她……
  • 作者:千草
    难道要说出口的爱才算是爱吗?还是他真的不懂爱人?他从小就被母亲灌输没人爱的观念,实际上也发生在自己身上了。信誓旦旦的爱人最后还是离他而去,让他如何能相信这世上还会有人爱他?所以——他从不说爱。可是,她为什么又重新回到他的身边,他能够放任自己的期待相信她吗?
  • 作者:千草
    为了避免辛苦经营的茶楼被大伯抢去,她必须得找个男人入赘为楚家传宗接代,或者想办法生个娃娃……阴错阳差进入将军府做了丫鬟,却每晚被个采花贼当成催眠药。好吧,既然这和她最亲近的男子是没法招入赘了,那么如果有机会怀个孩子也是好的。他是个美人儿,孩子将来生出来也应该会很好看吧。至少比起那传说中残暴、凶狠,一掌可以把人骨头都打碎的将军而言,他是一个更保险的选择。可是,他似乎对她的勾引视而不见,看来,她得再加把劲……
  • 作者:千草
    静森学院的学习部部长司马炽,是一位美丽精致得宛若油画般的高贵男孩,他的帅气和智商都可以让全校的人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但是他一生气的吼人功力却让人对他退避三舍。一个偶然的机会下,长相普通而且性格迷糊的陆理香遇到了火爆的司马炽,在两人一来一往的接触中,司马炽慢慢喜欢上了这个傻乎乎却天真善良的小女孩,尽管司马炽经常在吼叫中强迫陆理香学习,但是两人的感情却也在悄悄地升温……
  • 作者:千草
    有一种人,他们的一生,只得和一个人相依为命,那是他们的命依,是他们生存于这个世界唯一所在乎的人,寻寻觅觅,痛苦不堪,只为得到那一人,遇到了,抓住了,便再也不会放手。阳光下,他静静的跪在了她的面前,对着她发下了一生的誓言。她是他的命依,是命中注定与他相依为命的人,他无法失去她,可是她却可以随时舍弃他,他爱她,不是因为她是他的命依,只缘由——她是他在孤单岁月中,唯一陪伴着他度过那窒息寂寞的人……
  • 作者:千草
    十七岁的梁筱雅在进入静森学院那一天,惊奇地发现,两年前在森林迷路遇到的少年,竟是学校的学生会四大掌权人之一!就在梁筱雅入学起,叶文皇很快发现她身上的特别气质,决定不顾梁筱雅是否愿意,强迫与她交往。而梁筱雅担心与他交往会招来其他女生的嫉恨和报复,时时躲着他。可是交往已成事实,梁筱雅决定利用这个机会赚笔小钱,并为自己的社团争取经费。就在吵吵闹闹中两人逐渐发现他们真的相爱了,在相爱中更加了解了对方,梁筱雅用她真挚的爱情终于化解了叶文皇多年对自己对家人对朋友的封闭,崭露出一个真实的叶文皇。
  • 作者:千草
    她够呆,够笨,够白痴,却拥有着让他无论如何都想要夺取的歌声,以至于他的过滤镜中无法把她当作空气自动忽略。想要靠近她,想要掠夺她的一切,但是她却该死的怕他怕得浑身发抖。他不想要等待了,在她的身边他觉得自己是如此的焦躁不安。但是这个少根筋的女人,居然还傻傻地问他——为什么她是特别的?!
  • 作者:千草
    商宜枫,你到底还是不是女人?!聒噪的叫声在清风阵阵的校园内显得格外刺耳,某男身上的校服因打斗而显得凌乱不堪。我想是吧,从小到大,我的性别栏里都写着‘女’字。俏丽的短发在跳跃中扬起,一个漂亮的回旋踢,又一个人被打闷在地。还好意思称是!在场的每一个男生均报以怀疑的眼神。 试问,有哪个女人会这么野蛮泼辣,把一干男生尽数打倒在地,还一副游刃有余的模样?我们和你向来井水不犯河水,你要是识相的话,最好……唔!拳头很干脆地一击击中对方的腹部,又一个男生一句话没说完,就直直地往地上一倒。由此可见,商宜枫这女人明显属于不识相的那种。
  • 作者:千草
    为什么他看她的眼光越来越奇怪,莫非麻雀变凤凰这种戏码要在她的身上上演?喜欢她的理由是因为她像迪迪熊一样能给他安全感?好暖。那低低的声音,如溪流一般地滑过她的耳际,真的好暖,就好像迪迪熊一样的温暖,好舒服……怀中那暖暖的体温,没有过分的灼热,没有烫人的温度,只是散发着温柔的热,让人不自觉地精神放松,心中那堵着的阴影,似乎也可以随之散去。你没事吧?官敏敏不由得问道。明明是那么冷傲的人,但是他刚才的话,却像是带着一丝恳求般地说。没事。卫泛舟答道。他的唇,几乎贴在了她的锁骨上,只是想这样抱一会儿,想要拥有你的温度。来驱逐他的不安。
  • 作者:千草
    她从来不知道,原来她和他的距离是如此之近。近到只要伸手,就可以去碰触;只要呼唤,就可以得到回应。他用他的温柔在全力地保护着她。他是高高在上的凤凰,宇宙中最强大的四神兽之一,可是却因为她的一句话,而匍匐在了她的脚下。他把她视为那亿万年生命中唯一的乐趣,她成为了他的主人,他的依凭,可是却遗忘了他的名字……那尊贵无比,不曾有人类呼唤过的名字……
  • 作者:千草
    那么的健壮,那么的野蛮……呃,错了,是那么的具有安全感,完全就像是战战给她的感觉。当然,战战是条狗,而他则是一个人。她一直认为他是适合她的,不顾一切地倒追他,《养狗守则》成了她的追男法则,谁让他连个性都如此的像战战。但是当他一遍遍地回绝她的热情,用着平静的目光告诉她——他喜欢的人不是她。她茫然了。原来,他终究不是属于她的骑士。
  • 作者:千草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男人。在这个充满着祥和、平静气氛的小区中,有这样的男人存在,显得尤为的奇怪。首先,他很高,近190厘米的身高,在亚洲人中绝对属于鹤立鸡群的典型;其次,他很壮,像座小山似的,那精壮的身子,像未开化的野人;再次,他很凶。虽然楚欢颜从来没和这男人说过话,但是凭着第一眼的感觉,她认为——他很凶。男人是一个月前搬来的,所住的公寓刚巧是在楚欢颜家的楼上,也因此,使得她格外注意他。
  • 作者:千草
    谁人不对他恭敬外加礼遇三分?眼前这个小女子怎的……够大胆!竟敢趁火打劫!堂堂皇子殿下怎能受此等屈辱,不讨回来怎么在人前树立威信?可,越看越可爱,越缠越上瘾,现下的情况似乎有点脱节,那,换种方式报复行不行?嘿嘿,决定了先让她爱上他好了,然后……
  • 作者:千草
    童依依,依依好色,从小到大,凡举小区里称得上美丽的小孩,都难逃她的魔爪。童妈为了她这一不入流的坏习惯,不知道揪了她多少次的耳朵。不过屡教不改这词是天生为童依依而设的。反正她的这一爱好不偷不抢,她乐得继续把它发扬光大。而官敏敏,则好吃,食物最能够吸引住她的兴趣了。从小到大的支援都是希望以后能够成为一名伟大的厨师,每天都可以做很多好吃的东西以满足自己对于吃的欲望。不过,在官家的厨房第N次差点全毁之后,她的这一伟大志愿算是彻底磨灭了。于是乎,既然厨师当不成了,那么就改嫁一个厨师老公吧。毕竟——志愿是可以转变的。至于贾晓容,中性化的面庞,帅气得简直无可比拟。曾经在高中创造了一个学期连收725封情书的纪录,而且封封情书都是出自女性之手。在三人之中最最具有贤妻良母之美好品德的女人了。虽然琴棋书画……呃,是样样不行,不过烧菜煮饭、缝补衣服、打扫整理绝对OK。比起其他两人那狗窝似的卧室,她的卧室简直就像是精品房。而为一的缺点,大概是她的胆
  • 作者:千草
    她只不过不小心多看了他两眼,有必要一上来就问她喜不喜欢龟,介不介意给她点血吗?她是属兔的,怎么可能喜欢奸诈的龟呢?就算是因为他的鼻子太挺,让她忍不住多看了几眼,也没必要出卖自己的喜好吧?!等等,他刚才说叫她给点什么?血……哇,她不会是碰上吸血鬼了吧!什么,他说他的年龄有几亿光年了?哇咧!亿?还是光年?他好老哦……
  • 作者:千草
    你要说的就这个?楚欢颜狼狈地爬起身,没好气地问道。不然还要说点什么?他看着她的眼神,像是在看白痴。得,当她问错了。这男人的良心,根本就连一点残渣都不剩。一个能够轻易拿出一百万的男人,竟然会在她家里和她抢晚饭吃。而当她质问他的时候,他竟然还理直气壮地说,因为在她家吃饭,比去附近的餐厅要方便——因为近。这种理由可以称之为理由吗?
  • 作者:千草
    江安安和校园风云人物韩海非杠上了!她最看不惯他唇边老是带着一抹不屑和嘲讽的傲慢样子。他智商高,永远考第一就可以瞧不起别人吗?没想到她的挑衅居然让他感兴趣,进而提出交往的要求,还不准她抗议!555555,她不想跟他出去约会!光是想象她和他在星空之下热烈拥吻的镜头,她就起一身的鸡皮疙瘩。当然,如果她有幸和他站在夜色的星空下,那么结果绝对是他很没品地用手指乱弹她的脑门,要不就是把她当做沙包一样拖来拖去,而她,或许会在被他一番凌虐后,光荣地和这个世界说GOODBYE……
  • 作者:千草
    呀!这个呈睡美男姿势躺在沙发上的男人是谁? 帅啊,帅得简直没话说! 如果不乘机揩点油, 怎么能对得起自己这双痒痒的手? 砰!什么东西压倒她了? 沉甸甸的重量,还有带着黑毛的……狗爪。 呃,狗爪?! 走开了,别添她的脸了! 他是狗的主人吗? 不叫开他的狗反而在笑,她的狼狈有那么好笑吗? 哼,梁子结大了!
  • 作者:千草
    李兰生,很普通的一个名字,甚至普通得有点过分。从名字可以一眼看出,是一个李姓的人和一个兰姓的人,生出来的孩子,所以才叫李兰生。人如其名这个词,绝对可以用在李兰生的身上。163的身高,算不上高,也算不上矮,黄种人最普通的那种有着些微泛黄的肌肤,略微偏瘦的身材看上去有些病恹恹的,眼睛虽然是双眼皮,但是却绝对称不上大,眼角微微下垂,看上去总有些没精神似的。薄薄的唇瓣,没有女人该有的那种丰满润泽的感觉。总之,她全身上下都让人觉得乏善可陈。唯一称得上美的,就是她的声音了,柔中带静,如同夏夜的风,清爽怡人,沁人心扉。
  • 作者:千草
    八年前。暑假魔法培训班在我的满足里结束了,虽然这个为期两星期的培训班大多只是讲一些历史或者传说中的魔法故事,还有一些简单的魔法咒语,甚至穿着漂亮魔法长袍的老师从来没有表演过魔法,但是我依然在培训班里学得兴致勃勃。八岁的我坚信,拿到了培训班的结业证书,我就已经是一名魔法师了。也许和许多电影里一样,当我念响魔法咒语的时候,就会有漂亮的魔法从我的手心里钻出来——嗯,要是我有一根魔棒和一件魔法长袍,那就更完美了。我蹦蹦跳跳地跑向熟悉的公交车站,准备回家把结业证书举到爸爸面前好好炫耀一番。
  • 作者:千草
    第一次看见他,她发现她爱上了他,第二次看见他,他们开始交往了。爱情可以如此轻易地得到吗?如果付出了,是否真的能够得到回报?在爱情的国度中,公平可否存在?而他,拼命地想要对她所隐瞒的事情,又会是什么呢?锲而不舍地追逐着他的脚步,为何始终换不来他正眼相待?那她还要这样继续地爱他吗?对他来说可有可无的她,何时才能真正心灵相通……
  • 作者:千草
    你是我的新玩具。他已经站定在了她的面前。妈的,这个疯子究竟是谁啊?去死!她的那一丁点修养,寿终正寝。玩具不可以不乖。他甩动着手上的鞭子,似乎又准备抽来。方晴儿防卫似的拔出了瑞士刀,你别再动了,如果你再过来的话,可别怪我弄伤你。他嗤笑一声。盯着她手中的瑞士刀,双眸中闪动过一丝红光。瑞士刀在他的注视下,迅速地弯曲、折叠,两秒钟的工夫,便成了一个铁团。我是伊利斯.帕克南,不过你应该称呼我为主人!……
  • 作者:千草
    衰啊!会有比她更衰的人吗?愣愣地看着朝着她走过来的人,方宝儿打了一半的哈欠硬是卡住了。他,迈着优雅的脚步,一步一步地靠近着她。他,文质彬彬的感觉,依然不曾改变,只是如今,多了一份儒雅,少了一丝青涩。他,那淡淡的微笑依然挂在脸上,只是笑意不曾到达眼底。然后,他对着她,礼貌地伸出了手,是方警员吧,我是法政部的江默雨。初次见面,希望彼此能够合作愉快。初次见面?怎么可能是初次见面?她气愤地咬着下唇,死命地瞪着他。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迪叭叭
    之后稳定更新时间为每晚11-12点。下本预收《短命女配的苟命日常》《我妈成了我和她偶像的CP粉》,文案在最下面,求收藏呀~【本文文案】每篇古早文里都会有一个完美的悲情男二号。宋止是乐珂最意难平的那一个。他出身名门望族,是长安城里霁月清风、举止有度的世家公子典范,却摆脱不了命定的桎梏。喜欢的人和好兄弟成了亲,守护的家族和国相继覆灭,最后还死在了好兄弟的箭下。他死的那一章,乐珂把书撕了,哭红着眼到入睡。醒来时,她发现自己好像穿书了。为了不留遗憾,她想尽办法去保护眼前这个还没遭受磨难,满身书卷气的贵公子。护着护着她发现,宋止远不像她想象中的那样弱小无助,呆板榆木。她以为他只会握笔的手,却在提剑杀人时也干净利落;她以为他端方雅正到古板,却会在她想家时带她翻上屋顶看星星;她以为他心里只有家国和青梅,却在她生日那天突然拉过她的手;幸有卿卿相护,延之无以为报,只愿能与卿卿共白头。他藏在发间的耳尖微红,却仍旧眉目含笑,眼底缀着最温柔的光,也是最尖锐的刀。*宋止:他生于乱世,向来工于心计、谋而后定,却被乐珂用赤诚为饵,诱他入圈套,放她落在他心上。如此,他只愿他的卿卿不论在哪,一生都能平安喜乐。*双向奔赴*最温柔内敛型男主+最可爱主动型女主*会有来回穿越*设定架空,皆为剧情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预收:短命女配的苟命日常】傅成墨是京城出了名的纨绔子弟,不学无术,离经叛道。全身上下除了一张俊美风流的面皮外,一无是处。但架不住命好,身来家世显赫,受尽宠爱,还有京城第一美人追在身后死缠烂打。落玉穿书了,穿成了身娇体软、容貌艳绝的大美人。大美人什么都好,就是身体不太好,整日里风一吹就倒。所以在书里只能当个短命女配。为了苟活,她不得不听从指令接近讨好傅成墨。她为他学了很久厨艺,精细制作的美食被他砸碎洒了一地,她伤心落泪,回家后腿脚却利索了许多;她为他学了很久女红,眼睛都熬红了才绣出来的荷包被他扔在地上踩踏,她当场昏迷,醒来后却再也不头疼发热心绞痛了;她又为他学了很久琴艺,弹奏时被他当众砸了琴,她悲戚吐血,扶回家后终于能肝两碗大米饭了;......后来,京城人人喟叹,第一美人终于想通了。不再为了个纨绔放下矜持,不顾性命,没脸没皮的跟在他身后跑了。听闻此言的傅成墨恼了。只要落玉不再送他夺命汤,催魂曲和绿帽子荷包,他就看在她痴心一片的份上再给她一次机会,勉为其难娶了她。*口嫌体直死傲娇X没心没肺大美人【预收二:我妈成了我和她偶像的CP粉】又名【你看起来很好亲】临沉是二十年前港城的顶流天王,唱跳俱佳,演技一流,拿奖到手软,国内外粉丝无数,是晨泠妈妈少女时期每天睡前都要许愿想要嫁的偶像。晨泠看着妈妈微博里临沉年近四十的近照,照片中的人一身休闲服,戴着黑色帽子,帽沿下的眼干净清冽,气质温和儒雅,让她实在联想不到这个男人在舞台上唱跳,动作撩人的模样。一次意外,她竟站在了还未退圈,仍站在娱乐圈顶端、年轻时的临沉面前。眼前的男人白T黑裤,衬得他肩宽腿长,细碎的短发下,一双比常人要淡一些的瞳孔温润含情,矜贵又少年气,偏因笑时唇角扬起,又带了几分风流和痞气。真香。要永远相信妈妈的眼光。*近期有狗仔意外拍到了顶流临沉与一女星牵手共回爱巢。港城媒体顿时炸了,疯狂跟拍。十指相扣的街头亲吻照实锤后,粉圈陷入一片沸腾。恋情曝光初期【老公被人拿下了怎么办】【这个新晋女星到底什么来头】【每天都在等临沉和晨泠分手的头条】后来【临沉和晨泠好好嗑】【他们什么时候生个孩子】有些人光站在那里,就叫人觉得蠢蠢欲动,把持不住。临沉:怎么靠我这么近?晨泠:只是想亲——还未说完的话被止于唇齿中我的名字倒过来是你除了你,无人再能入我眼,占据我心脏。纯欲贵痞港圈顶流+可盐可甜野玫瑰
  • 作者:黑兔兔秃秃
    落到异世界的我不仅拥有了异能力还被不知名医生(屑叔叔)捡走了,好在医生是个还算不错的人(待定),虽然他有些奇奇怪怪的小癖好(像个hantai),但这并不影响我混在他的诊所里蹭吃蹭喝的日常。此外,我还交了个朋友,她很可爱很聪明,就是好像跟某医生的关系有点不明不白,唔,到底要不要拯救失足金发少女是个值得引人深思的问题。后来——哦,原来他们是同一个人,我被忽悠的好彻底。。————————————小剧场一说实话我一直以为我跟森医生是互惠互利的关系,直到他拿出了那份领养关系证明。我:?万万没想到,我把你当合作对象,你竟然想当我爹?屑医生笑而不语。小剧场二自从知道了绷带少年的异能力是能够将他人的异能效果无效化,我就把他当做人间bug,于是某天我看到这个bug摸了一下我好朋友的脑袋,把她摸没了。我:?逐渐意识到不对劲。最后知道真相的我眼泪掉下来,呵,小丑竟是我自己,我把我爹当姐妹。深沉的玫瑰,隐秘而没有穷期。2022年11月16日入vcp:太宰 感情线大后期注意:避雷第一人称!剧情流。主文野,副综柯南、无头、待定。人物崩,画风清奇,原谅我的逻辑不通,请无脑食用。我流时间线,我流剧情,很多与原著不符,爱好魔改。非日更,若有榜单随榜更。可能会出现其他人单箭头。
  • 作者:列夫·托尔斯泰
    托尔斯泰卷秩浩繁的长篇小说。场面浩大,人物繁多,被称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成就非凡。《战争与和平》问世至今,一直被人称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这部卷帙浩繁的巨著以史诗般广阔与雄浑的气势,生动地描写了1805至1820年俄国社会的重大历史事件和各个生活领域:近千个人物,无数的场景,国家和私人生活的一切可能的领域,历史,战争,人间一切惨剧,各种情欲,人生各个阶段,从婴儿降临人间的啼声到气息奄奄的老人的感情最后迸发,人所能感受到的一切欢乐和痛苦,各种可能的内心思绪,从窃取自己同伴的钱币的小偷的感觉,到英雄主义的最崇高的冲动和领悟透彻的沉思— —在这幅画里都应有尽有。(斯特拉霍夫语)作家对生活的大面积涵盖和整体把握,对个别现象与事物整体、个人命运与周围世界的内在联系的充分揭示,使这部小说具有极大的思想和艺术容量。这是托尔斯泰创作的第一部卷秩浩繁的长篇小说。作者把战争与和平,前线与后方、国内与国外、军队与社会、上层与下层连结起来,既全面反映了时代风貌,又为各式各样的典型人物创造了极广阔的典型环境。
  • 作者:王朔
    这几本书都是十年前或更早的时候写的,那时我很自以为是,相信很多东西,不相信很多,欲望很强,以为已知的就是一切了。这些书里的人、情景和一些谈话是那时我经历过的,在生活中也不特别,仅仅因为我不知道更多的东西,才认为有趣,虚张声势地写下来。这些情景不在了,这些人也散了,活着的也未老先衰,我也不再那么说话和如此看待自己,所以有时我觉得自己失去了继续写作的能力。 年轻的时候认为有很多重要的在前面,只要不停地奔走就能看到,走过来了发现重要的都在身后发生了,已经过去了,再往前又是一片空白。对过去,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也没有任何偶然,都是必须经过的,我不信一个人可以有两个以上的选择。 文化太可怕了,像食物一样,不吃,死,吃了便被它塑造了。我怀疑其核心已编入遣传而不必再通过教育获得了。我觉得自己像在大海里游泳,无边浪涛挥之不尽,什么时候才能登上彼岸,有从树上刚下来的原始人那样一个澄明的无邪的头脑。关于这些书,我个人认为是一个蒙昧时代的见证。活下去,活在自我虚构和自我陶醉中,这大概是一个写作者的宿命,明白也没用。
  • 作者:莫里斯·勒布朗
    《火药库》是法国二人组作家布瓦洛-纳尔塞雅克所写的亚森·罗平仿作,又译为《神秘的白牡丹》。亚森·罗平在搭救一位金发女郎时发现了她丢在车里的请柬和一朵银莲花。于是他化装成瑟尼纳王子前去赴宴,其间,被一犯罪团伙绑架。在逃跑时,罗平发现了死在车里的私人侦探蒙古乔,他身上也有一朵银莲花。金发女郎与私人侦探之间到底有何联系呢?
  • 作者:厄休拉·勒奎恩
    《黑暗的左手》(The Left Hand of Darkness)是美国作家厄休拉·勒奎恩于1969年所发表的科幻小说,为伊库盟系列小说之一,获得1969年的星云奖与1970年的雨果奖。故事叙述星际联盟使者真力·艾来到终年严寒的格森星,试图说服星球上的国家加入联盟。书中描写出一种没有性别的独特异星文化,并借此而对性别、社会、生命等议题有深入探讨。
  • 作者:蕊青一
    本文将于2.1第21章入v,感谢各位读者一直以来的支持~明姝强嫁给太子萧以鸣已有四年,看似帝后和睦,其实同床异梦。他急于收复疆土,日日宿在勤政殿。即便是祖制要求初一十五留宿,他也不常来。偶尔一两次见面,明姝看见他凉得透骨的手臂上,戴着郡主送的红绳。后来他出征,一走便是半年。躺在病榻上的时候,明姝听到捷报:新帝大破西平,夺回了城池,也夺回了和亲的郡主。她没哭没笑,算算时间,取出了一份懿旨。明黄懿旨十分刺眼,萧以鸣蹙起眉头,冷冷淡淡:朕答应过太后,不会废你。明姝温和一笑,摊开锦绸,当众宣读。诏上说,有朝一日她不愿意了,便可以此诏求得和离。漆黑透冷的夜里,新帝苦苦哀求皇后打开宫门,却得不到半点回应。后来宫门被强破,凤鸾宫却人去楼空。两年后,明姝醒来。听说皇帝为了一个女人发了疯,明姝有几分诧异。他为郡主做到这个份上,郡主竟没生半点感动,居然逃了。想起回忆里冷冰冰的萧以鸣,明姝心想:活该啊。-----预收《假死再婚撞见前夫》#二婚碰见前夫主婚(夫妇互演掉马,强取豪夺)江湖刺客绿妖娆,人美心狠,退休安稳那几年,化名沈绿,嫁给了一个大夫。大夫手无缚鸡之力却样貌出众,肤色胜雪,面如冠玉。除了寡言少语,某些事情不知节制之外,一切都很和谐。没过多久她也腻了。恰巧组织来信,沈绿趁一场大火,消失得无影无踪。几年之后,沈绿几乎忘了他长什么样。后来,为方便行事,世家子弟愿意同她假成婚,只要骗过家中唯一的长辈。谁知道演了几天贤妻良母,却依旧没过长辈那关。她气得当晚提刀夜闯王府,准备同那人讲讲道理。沈绿趁夜摸进屋中,还没过招,沈绿便被那人抵在墙边。烛灯昏昏,映照一张清秀的白面皮。这位长辈好巧不巧竟然是她前夫。男人眉目阴鸷,音色低哑:他知道你夜里手凉,喜欢抱人入睡么?沈绿十余年武功,竟然推他不开:……好好说话你别咬我!*席策潜伏那几年,曾经遇见一个姑娘,未行六礼娶进门,她却从无怨言。可惜后来,她死在了那场大火中。人人说席策疯了,不仅辞去指挥使一职,还数年守着残骸与骨灰,整日呢喃着一个名字,不问世事。直到有一年,他看到了族中小辈带回来一个姑娘。温柔小意,像极了她。席策自然而然驳回了请婚。纱帐之后,他赤红双目,策划一场夺取。------放个温吞点的先婚后爱:《如何拿捏纨绔夫君》周侯爷的小孙子周怀集及冠还没娶妻,成日在外风流,回家后天天挨骂,一气之下广发求婚书。南安郡王一听说此事,当即上门定亲,闹得满城轰轰烈烈。全城都知道,郡王有个嫁不出去的女儿,一步三咳,弱柳扶风。周老爷子丢不起人,周怀集作死作到自己头上。这婚只能硬着头皮结。好在出嫁时薛盈身体转好,有望给府里添个一男半女。成婚当日,周怀集摇摇扇子,居高临下对薛盈说:嫁进来,得守规矩。薛盈当即咳得惊天动地,惊动全院奴仆。周怀集被家父当众训斥,祠堂跪了两天。周怀集:得,这是祖宗。从此以后,周家愁的发昏,每日供宝似的伺候。生怕小夫人一气之下撒手人寰,侯府白事接红事,说出去丢人。惹不起还躲不起?周怀集故意夜不归宿,冷落新妇。某日回来时,周怀集看见了窗檐下瘦弱的剪影。少女慢慢转过身来,莹润的眸子看向他,幽幽一叹。周怀集的心缩了一下。*身为郡王之女,薛盈从小受教极为严苛,只有病时才能稍得喘息。她听闻周怀集声名狼藉,便为自己设下一个死遁局。一切如料想般顺利,薛盈出嫁以后不用侍奉夫君,周家对她又敬又怕,薛盈知道他们在暗中准备白事。薛盈也在等。等她假死后,天高地阔,任凭鱼跃。然而近日,她的便宜夫君突然开始提醒她该喝药了。*不过数月,侯府的混世魔王忽然开了窍,焕然一位翩翩佳公子,吟诗作赋,混迹官场,游刃有余。周怀集孔雀开屏似的展现自己的人格魅力,偶然间听到贤妻同婢女一句抱怨:他怎么这么黏人,好烦。周怀集:?
  • 作者:玥倪de芒果
    茱茱梦见自己有个爸爸,是小说里的男主。他跟有个女儿的女主联姻,在女主的帮助下,外面玩世不恭的爸爸走出了上一段婚姻带来的情伤,跟女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差不多完美大结局的时候,男主突然发现病危的前妻给自己生了个女儿。茱茱被爸爸接了回去,却成了他们一家之间最尴尬的存在。茱茱不想要变成小可怜。每天努力督促大手大脚的妈妈存钱。并且管着妈妈不许她酗酒,按时体检。***段梓回英年早婚,又因为性格不合,早早离婚。可他没想到,前妻竟然背着自己偷偷给他生了个孩子。新婚在即的他,放弃了联姻的打算。毕竟亲闺女比别人的闺女要好玩的多。接孩子那天,他面无表情地把一张银行卡丢在前妻面前,冷漠无情地道:这是一千万,你拿钱,我带走孩子。茱茱转身跑了,回了房间,抱出自己的存钱罐,就道:这是我的压岁钱,你拿着我的压岁钱,离开我家,以后不要再来了。段梓回发愣的瞬间,茱茱继续一本正经的补充:不够可以再加。PS:女配穿书接档文《这个闺女有点甜》柚柚父母离婚多年,四岁的时候跟随妈妈回国,见到了阔别已久的爸爸还有六岁的哥哥。爸爸沉迷工作。哥哥因为常年生病,性格阴郁。后面柚柚做了一个梦,梦见哥哥因为意外去世了。爸爸因为痛苦不已,出了车祸,残疾了。后来他遇到了一个穿进小说里边的穿越女。她对爸爸无微不至,带着爸爸走出伤痛。可却在爸爸全然信任她的时候,她卷走了爸爸所有的钱。让爸爸一无所有。而一切,只是为了完成她虐男配的攻略任务罢了。柚柚发誓,一定要好好保护自己的哥哥还有爸爸。于是过完年转完亲戚后,柚柚突然跟收拾行李准备离开的妈妈说:妈妈,我不走了,我要跟爸爸还有哥哥在一起。徐清恬:???说好离婚后孩子一人一个的,怎么都跟前夫了?预收:《小闺女有点萌?茉茉四岁的时候,巷子里来了一个有钱且英俊的男人。据说是她的父亲。茉茉从小就在小镇里疯跑,最爱的人是妈妈。最怕的人是一起出生的姐姐。从来没见过爸爸。***上辈子顾驿城过了二十多年,才知道自己有两个孩子。她们都很优秀,大女儿是有名的企业家,小女儿则是颇有名气的漫画作者。顾家破产之时,欠下巨债,前路暗淡。分手的前女友给他打来电话,他一句打了吧,又把身上仅剩的两万块转了过去,便把一切划上句。一梦到十几年前,他可爱的孩子还没有长大。顾驿城走近小巷子里,尝试着去弥补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