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了死对头的贴身侍女

成了死对头的贴身侍女

作者:观樱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预收文《心尖蜜》《蛊心》喜欢的小可爱收藏一下呀——本文文案————林良女扮男装跟随锦衣卫指挥使多年,为他出生入死,护他步步高升。只是青梅竹马的情分,依旧成了催命符。一次意外,林良落到了死对头大理寺卿苏大人的手里。昏迷中的林良猛的惊醒,翻身将人压在身下掐住他的脖子,而苏大人的袖箭也抵住她的腹部。林良冷冷的道:你猜是你的袖箭先穿透我,还是我先拧断你的脖子?苏大人微微一笑:自然是你更厉害。刚开始的时候,俩人互相防备,毕竟曾经是对头。后来,俩人掉了个个,林良在下,苏大人摩挲她的脖颈亲她红透的耳垂:这回谁更厉害?——孟旭升只是觉得林良是他属下,甚至有时候他都忘记了这个用命护他的人是女子。后来,他觉得让她做回女子身份,入他房里当个妾室也不错。可是最后,林良不见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孟旭升疯了一样的找人,满眼猩红的盯着苏子烨身后覆面纱的女子,哑声问道:林良,是你吗?苏子烨还是那般笑的和煦,上前一步用宽阔的身躯挡住身后的娇娥,笑着道:孟大人,你认错了,她是本官的贴身侍女。孟旭升不信,指着苏子烨道:侍女?既然是侍女你为何要十里红妆的娶她!林良,你回来我身边,我也可以娶你为正妻。苏子烨摇了摇头:大人,她叫琳琅,不叫林良。你能叫我的名字吗?好,林良。不,我的名字是琳琅。嗯,我记住了,琳琅,你是美玉,亦是我无价珍宝。————《蛊心》文案————苗疆少女阿烟无父无母更是没有亲近之人,她见旁人都有夫婿,便也想找个俊俏的男人。一日溪边洗澡时听见林子里有动静,竟有个满身是血的男人滚了出来。阿烟吓了一跳穿好衣服后气势汹汹的去找他算账,却见他早就昏迷不醒了。阿烟犹豫了一会,还是将人带回家。甚至在发现他长的好看后,直接下了同心蛊。你都看过我身子了,按理也该娶我,那我便勉强嫁你吧。秦王部下找来的时候,便见到自家王爷一身喜袍躺在那,而新娘子正在扒他衣裳。你做什么!?部下震怒。阿烟吓的结巴:洞、洞房。部下们:?后来,那位姑娘被他们王爷带回去,娇娇的养了起来。只是这位姑娘有时会问些奇怪的话。王爷,今天有没有多喜欢我一点?秦王素来冷峻,被她一句话问的耳根子发红,部下们赶紧退了出去,也不知道屋里发生了什么。再后来,就见那小姑娘红着眼睛,哭哭啼啼的说:同心蛊已经解了,你再也不会喜欢我了。阿烟觉得秦王这人冷面冷心,着实不是良嫁,便想着在京城里再挑选一位少年郎。只是她这算盘打的太响,响到刚和少年游街嬉笑,便被秦王抓个正着。少年被秦王冷面吓的腿软,忙不迭的跑了,只剩下阿烟可惜道:同心蛊还没下呢。秦王怒极反笑,捏着小姑娘的手放在自己心口。来,你有多少算多少,都下给本王!——-《心尖蜜》文案——和傅长黎初见那天,唐丝薇正和一只大白鹅滚到一起,满身满脸都是泥。而一群鲜衣怒马的少年们立在水塘旁,除了傅长黎都面带嘲讽的看着她。穷乡僻壤长大的野丫头唐丝薇抹了把脸,想了想举起手里的大鹅,杏眸眨了眨问道:吃吗?很香。他嫌弃的转过头,说她是贪吃鬼。身后的少年们哄笑一声,她被吓了一跳差点摔倒,被他一把扶住,末了皱眉说弄脏了他的衣袖。你是谁?她问。傅长黎抿着唇不说话,少年们起哄说他是她未婚夫。唐丝薇眼眸一亮:原来是你。傅长黎别过头说不是,耳根子却红了一片。自那之后,唐丝薇便跟着他来到繁华的京城,喜欢上他,更是成了他的小尾巴。明明耳朵红的似滴血,嘴上却强硬的傅长黎:你能不能别跟着我?唐丝薇怯怯的哦了一声,还真不跟着他了。眼见着她和别的少年亲近,傅长黎咬牙切齿的将人堵住。不是喜欢我?这么快就变心。唐丝薇实话实说:反正你也不喜欢我。傅长黎哼了一声塞给她一大把她最喜爱的松子糖,面红耳赤的嘟囔了句谁要喜欢你。他没说出口的是,那把松子糖是他亲手选出来最好最甜的。就像她一样,甜到他心尖上。文名文案待改,初版写于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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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年,甄嬛十五岁。选秀是每个官家少女的命运,每三年一选,经过层层选拔,将才貌双全的未婚女子选入皇宫,充实后庭。她抱着只不过来转一圈充个数的念头而来,因此薄施粉黛,如此轻描淡写,只等皇上撂牌子,让她落选 。她立意要嫁这世间最好的男儿,和他结成连理,平平安安白首到老。在她心中,皇帝坐拥天下,却未必是她心中认可的最好的男儿--至少,他不能专心待她。可命运开了个玩笑:皇帝相中了她的智慧、气节与端庄,她被皇上留在了宫中。事无可避,也只得如此。历代后宫都是是非之地,况且云意殿选秀皇上已对她颇多关注,想来今后必多是非,甄嬛原想凡事瞻前顾后,循规蹈矩,以求自保。可是在后宫之中生存下去的人哪个不是聪明绝顶之人。
  • 作者:贫僧不会相思
    《爱上你治愈我》我年近三十,无子,经历了婚姻的背叛,小三怀孕,受尽画家丈夫的欺侮。 彼时我想:越是贫老交加,越要鲜艳华丽。
  • 作者:起筝
    【预收《先心动的不一定会输》求收藏~~)【外表高冷内里社恐大美女x沉稳腹黑老狗比]许薇怜是A大音乐系的女神,长了一张温柔干净的初恋脸,偏偏人还很社恐,面对陌生人时会感到无措。活动能不参加就不参加,人多的食堂能打包就绝不堂食,能拒绝的表白通通不接受。某一次学校放暑假,许薇怜的父母将她送去小城镇的亲戚家里住一段时间,也是这一天,她见了周鹤临。周鹤临也是A大的男神之一,不过跟许薇怜的交集并不深,两人甚至没见过多少面。他们只是寥寥对视几眼,许薇怜便移开了目光。周鹤临的弟弟对许薇怜一见钟情,但他这个暑假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夏令营,便嘱咐哥哥帮他好好照顾许薇怜,等他回来就表白!周鹤临尽管不情愿但还是勉强答应了。第一次接触许薇怜,她被吓到眼神都不敢对视,走廊遇到了也能转身就跑。周鹤临:……后来,周鹤临的猫时不时钻进许薇怜的房间门口,喵喵的等待投喂。许薇怜原本想待在房子里不肯出来,但是猫咪毛发柔顺,圆润乖巧,她还是忍不住伸出了rua猫的手。日复一日,她跟猫咪越来越熟悉。而后她发现这只猫是有项圈的,消失了这么久,主人会担心,许薇怜便主动敲门,小声的问:你好,请问是你的猫吗?再后来,提前完成夏令营活动的弟弟回家了,就在他准备表白的前一秒,周鹤临拦住了他。周鹤临:她有喜欢的人了。弟弟崩溃大喊:什么!我心心念念的女神,是谁,到底是谁!直到某一天,弟弟无意间在小院子看见,一向傲慢矜贵的哥哥正轻笑着看自家女神,不知说了什么,女神满脸羞涩,哥哥低头轻吻,如春风拂过。弟弟瞪大了双眸,内心直呼,你tm真是我的好哥哥!#1V1,弟弟跟女主没关系,带点救赎的小甜饼#封面是原书名##微博@晋江起筝,欢迎来找我玩#预收文+文案如下——齐纹在继承自家企业后,一直忙于商务与社交之间,见过形形色色的人,经历过不少的事情,无论对人或事,泛不起任何兴致。直到有天受邀参加聚会,她对储家三少爷一见钟情。储成礼,简称储三,被剥夺储家继承权的豪门贵子,坐在卡座的角落,给人的感觉低调阴郁,沉默寡言。传闻中他懦弱无能,滥交无下限,在人才辈出的储家里,算不上什么好苗子。今儿一看,齐纹却觉得不是这么一回事。齐纹借机新项目与储家来往,跟储成礼接触良多,越觉得他藏着很深的秘密。尽管对人有好感。但她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并未表达出万分喜爱,反而恪守有礼,进退可守。直到某天绯闻传出。说是储三为了新项目勾搭江氏的女总裁,目前还没追到手。储三凉薄的挑起眉,叼着烟,还没来得及开火:你再说一遍?那人惊恐:……三哥,外头都这么说。豪门贵族储三少爷,即便传闻谣言披满身,也会让人觉得高不可攀。烟火缭绕,储三罕见的没有反驳解释。齐纹不愿做没有成效利益的项目,在储成礼依旧没什么表示时,毅然决然的出外地进修三个月,归来落地机场身边多了一个男人。储成礼来接人时,眉眼已然沉寂。齐纹面不改色的寒暄:你好。男人顿了几秒,沉吟开口:……我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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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江红》后传之一。老渔人竟能对那慑人目光视若无睹,咧嘴笑道:您客人好;说,小老儿在这儿等过往的客商,等了好久了,现成的买卖,小老儿怎肯轻易放过!
  • 作者:盛世清歌
    【收藏一下右上角的作者专栏吧,存稿《顶级作精穿成和亲公主》】前世造孽,今生穿越。温明蕴一直把这句话奉为至理名言,但人生就是如此操蛋,很不幸她胎穿了,随时面临夭折。好不容易苟到豆蔻年华,她开始议亲。这个盲婚哑嫁的年代,渣男遍地走,卖妻求荣更是比比皆是。为了耳根清净,温家三小姐从此缠绵病榻,时不时还要咳血,议亲之人烟消云散。可惜她没等来孤独终老的好日子,被古板固执亲爹镇压,以死相逼。两口棺材陈列府中,要带她一起走。温明蕴无法,只得开始寻找良人。挑来挑去,最终挑中了个带着拖油瓶的鳏夫,年纪不算小,古人活个三十多差不多,应该很快就能熬死了。还有个儿子,都不用她自己生,也没人能骂她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家有万贯家财,手中的权柄也不小,要不换个富贵窝继续苟命?***程晏自幼丧母,十四岁那年继母进门,他看着新妇走一步颤三颤,随时晕倒的模样,不由讥笑。都不用他出手,这女人就是个活不长的命。哪知她都吐血把手帕染红了,阎王爷也没能收走她。直到后来,他才知道她是个深藏不露的主儿,一边在外人面前疯狂吐血,另一边能把他打得找牙,毫无还手之力。和父亲告状,爹他还不信!这日子,没法过了!阅读指南:1.儿子不是男主亲生的,也不是领养的,男主身份有异,涉及剧透不多说了。2.男主34,女主22,两人相差12岁。3.本文1V1,女主始终初心不改,不会在古代生孩子。4.女主哪怕谈恋爱了,她也永远最爱自己,大家都要好好爱自己~5.有点沙雕搞笑文吧,有时候用力过猛会显得无厘头,想来想去还是加上这条,就有个心理准备吧,躺。*《顶级作精穿成和亲公主》文案如下:陈雪莹是出了名的作精女王,作得惊天动地,所过之处哀鸿遍野。最终这尊瘟神迎来了报应,穿进某本追妻火葬场文里,活不过三章的女配。身为被逼和亲的异国公主,却在成亲路上与情夫私奔,结果被新郎官男主当场抓住,直接被匕首钉死在悬崖峭壁上,陈雪莹也丝毫没在怕的。看着手拿利刃迎面走来的男人,她忍不住蹙起眉,没好气地道:你是没吃饭吗?乌龟走得都比你快!男人微怔,手中的匕首就已经被她夺走了,当作铜镜。这鬼天气,把我的妆都弄花了,你最好带了吉祥阁的胭脂,藩国进贡的东珠磨出来的珍珠粉,否则我的脸会烂掉的!她深信男人不能惯,一惯就不知天高地厚。哪怕眼前这个男人生性多疑,脑壳有包,乃是红眼病(动不动就红眼发疯病)文学标配男主。事实证明,作能治百病。比如疯狗男主眼不红气不喘,直接化身忠犬,甚至还动不动就跪求她不要不理人。北齐太子本是一匹智谋双绝的苍狼,却被一个女人训成了一条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