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意外的收获

那药就是紫草, 又叫红石根。

这是一种性味甘寒的草药,有凉血、活血的功效,可以用来治疗恶疮、湿疹和水火烫伤, 对伤口有抗菌抗炎的效果, 可以促进烫伤伤口的恢复。是疮疡科常用的一种药材。

而李灵月用香油拌香灰的土方子, 也让林笙想到了这种草药的一种外敷用法——就是油膏剂。

只是不知道文花乡的山里能不能找到。

李灵月听着还有希望, 忙跟着起身:“林医郎, 我、我跟你一块去!”

银子是烧一阵疼一阵, 身上到处都是火-辣辣的,她害怕娘走, 伸手紧紧地拽着李灵月的衣角,惊魂未定地哭着喊:“呜呜阿娘不要丢下我……”

孙兰看着孩子可怜, 便道:“还是我去吧, 再说你脚不好,山里你也不熟悉,就留下好好照顾孩子。”她转头对林笙说,“林医郎, 你稍等我一会,我回家去取个篓子, 带上刀。这会儿天暖了, 要是进的深了, 容易遇见野兽。”

“好,那山口见。”林笙点点头,将孙兰从家里带来的白棉布扯成刚好遮身的大小,叮嘱李灵月道, “孩子烫在背上比较多,尽量让银子趴着, 能哄睡着的话就让她睡一会,睡着了就不那么疼了。这块布,你用凉开水浸湿后拧干到不会滴水,铺在银子身上,别让伤口太干燥。”

李灵月忙接过布应下,又记了其他一些要领,林笙这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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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之前的那条进山的路,但这回要去的是更远一些的地方。

紫草虽然不挑地域生长,但是有几分娇气,怕热、怕涝、怕阴冷,又怕旱,反而挺耐寒,这意味着它一般会长在海拔高一点的山上,向阳的坡面。

文花乡后面的山连绵起伏,这样的地方数不胜数,孙兰虽然听林笙形容了那草的样子,但实在没有什么印象,只能往深处的山上寻一寻。

不过山中有没有,林笙也拿不准。

这种植物既是药,也能够作为紫色的染料。自古紫染就是金贵的代名词,好的野生紫草不容易寻,所以才有“满朝朱紫贵”的说法,官儿越大,衣服越紫,正是如此。直到之后人们开始种植培育紫草,这种颜色才慢慢进入民间,但因为工艺复杂,也只有富贵人家才穿得起。

但后世培育种植的紫草,产量虽大了上来,但药性远不如野生的浓郁。

给银子找药这件事着急,所以林笙路上虽然看到了不少其他草药,但怕耽误时间便没有刻意去采,只偶尔歇脚的时候顺手挖了点脚边的,两人一路披荆斩棘地开路,也不敢大停,先后爬了两座小山,也没瞧见一株。

就连孙兰也累的找了块石头坐坐,拿手掌扇着风:“林医郎,你说的那个紫、紫草药,它还有啥别的特点不?这样找也不是办法啊……这后头数不清的山,咱也不能都翻了。”

日头高高地晒着人,林笙喝了口竹筒里的水,眉头也紧皱着。

这个时节紫草还没有开花,只是一派绿绿的狭长叶子,混在其他灌木丛中,泯然众草,很不好认。只有挖出根来,根是紫红色的,才是它最大的特点。

“唉,走吧!”孙兰挥刀劈开一丛拦路的藤蔓,迈过一条小溪,顺着山谷继续走。

林笙跟在她后头,顺着脚下这条涓涓细流,看向它的来处,突然问道:“兰姐,那边是通往哪里的?溪水是从那边的山上流下来的,我们到那边去看看吧。”

孙兰一瞧他指的地方,忙将他拽住:“哎,林医郎!那里可不兴去!”

“为什么?”林笙不解。

孙兰说:“那边的山叫嫁娘山,据说原来里头有个小村子,住了十几户人家。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村子里的人突然一-夜之间全死了!之后那片山里就……”她一顿,左右看了看,也不知道是避着什么,凑过来低声道,“闹鬼!尤其是夏天,土里一股子死人味!”

她表情神秘兮兮的,林笙后背微微一凉,但说闹鬼,他是不信的:“这个……故事,传了多少年了?”

孙兰想了想:“我爹打小就知道啊。”

……孙兰的爹小时候就在流传的恐怖山村故事?那不是都好几十年了。

这下林笙更加的不信了,至于说土里有死人味,说不定是因为土壤的腐殖质层比较厚,天气一热,落叶和土里动植物残骸分解,就会散发出一种淡淡的腐败气味。

但这更加说明,这山里土壤营养丰富,适宜珍贵植物生长。

“那兰姐你在这里等我,我进去看一圈。”林笙握住镰刀。

“林医郎!哎……”孙兰叫了几声,也没叫住他,原地徘徊了几圈后,她实在放心不下林笙一个人,心下一横,也紧跟着追了上去,“林医郎,等等我!”

大概是这闹鬼的故事传的久了,这片山确实没有人的痕迹,林笙一边走一边用镰刀劈路。

倒是孙兰,这回抱着劈柴刀小心翼翼的跟在后头,偷偷咽了咽唾沫,左看看,右望望,一有点风吹草动虫子跳,就吓得一个激灵。

她见林笙丝毫不在意的模样,忍不住问道:“林林林医郎……你真的不怕啊?”

林笙没想到一向勇猛泼辣的孙兰,竟然怕鬼,不禁笑了下:“兰姐,小鬼是哪里来的?”

孙兰:“那当然是地府……”

林笙挑挑眉梢,翻过一块山石:“对呀,小鬼是阎王爷派来勾人的,我是从阎王爷手里抢人的。我为什么要怕小鬼,应该他们怕我才对。”

“……”孙兰哑了一会,突然被他逗乐了,一直紧张兮兮的心情也不由放松了几分,“林医郎就是胆子大。”

正说着,林笙弯腰下去,拨开树下的一片草丛,突然喊道:“兰姐,快来!有了!”

林笙掏出铲子,一铲子下去,小心地把这两株连根一块挖了出来,抖了抖根须上的泥土。

果然露出了紫红色的根。

林笙贴到脸前闻了闻,果然闻到了极具特色的臭脚丫子味儿,不由松了口气:“没错,是紫草。”

有一株,就会有很多株,这个地方他们没有来错!

“太好了!”孙兰赶紧跟了过去,蹲下瞧了瞧林笙手里的东西,只见是几株迎风微微摇摆的小翠草,叶片上摸了摸,有一层细细的小糙毛,除了根须是紫的,其他地方看上去实在是很普通。

若不是林笙说这个就是,她都不觉得这是什么好东西:“就长这样?我刚看那边有好几簇叶子差不多的呢!”

“对,就是这个样子,兰姐你到四周看看,多挖一些。银子伤得厉害,这个用量少不了。”林笙赶紧取下背篓,一边找一边挖。到时候一炮制烘干,就更剩不下什么了。

孙兰应着,也忙走到另一边挖起来。

不多时,两人就挖了半篓子,大丰收,孙兰挖着挖着都忘了这里闹鬼的事儿,越走越远,一步留神就下了一片山谷。她刨药草没有林笙那么仔细,常常是挖出来一片,正从里头挑着,她捡起一株怪怪的紫草。

根须也很红,但比其他的要壮实,但是颜色没有那么紫;叶片上也有糙毛毛,但长得像薄荷。而且林医郎说了,紫草这个时节还不到开花,但她手里这株却开了紫色的小穗花。

拿不准,应该不是,孙兰怕采错了,便要随手扔掉。

那边林笙采得差不多了,便沿着野草倒伏的痕迹下来找孙兰:“兰姐,你挖得怎么样了,差不多咱就早点回去吧。”见孙兰正要扔一株草,他看见了,忙叫住,“等一下!”

他匆匆走过去,拿起孙兰手里的植物。

一尺长的带棱草茎,叶青而形似薄荷,花呈红紫色。根厚而色朱,也有一尺多长,表皮微皱,一苗多根。闻了闻,有微微苦涩的香味。

他没有认错,惊讶的问道:“这是赤参!是从哪里挖到的?”

赤参?

孙兰搞不明白,回身指了指往下稍走一段的谷里:“就那边那片阴凉地。这个是参?”

赤参虽说也叫参,但并不是大家所说的人参,是因为根须和人参似的膨大,也具有很高的药用价值,才被人冠以参的名号,《神农本草经》把它列为上品。是补血、治疗女科、心疾等十分重要的一位药,而且它虽不如人参那样贵重,但也是一种珍品,不是什么薄荷、地丁这类草药能比的。

若是采一些去卖,价格是普通草药的十几倍也说不定!

林笙赶紧过去看了看,果然又发现了不少。

这可真是意外的收获了。

林笙高兴地挥动铲子。

不过要可持续性涸泽而渔,挖一些,留一些。

林笙小心采了一些,自己留了十来株给孟寒舟用,其余的都递给孙兰:“兰姐,这个药是你发现的,你带回去吧。可以拿去卖,虽然没有人参那么贵,但也是上品的好东西了。”

“这我不能要!”孙兰忙拒绝,“要不是林医郎你坚持走这条路,又认得这个,刚才我差点就当杂草给扔了。”

家里虽然紧巴巴,但是有出有进,靠自己双手可以吃饭过日子,现在柳山生也慢慢好起来了,日子有的是盼头。这还是亏了林笙呢,她不贪这些东西。

“再说了,草药这些我也不会弄,给我就是白瞎了。”孙兰把药草收起,放进林笙的篓子,“你都没收我家的诊金,我怎么能再白拿药草。”

两人推让了几回,林笙说不过她:“那这样,这么多药草我一个人也炮制不完,就当我雇你干活。回头卖了这些药,分你一些上工钱。这总行吧?总不能让你白来山里一趟吧。以后我还会上山采药的,到时候说不定还要找你帮忙炮制呢。”

孙兰一想,干活行,不白拿,只好点点头:“……那行吧。”

两人说好了,便不再多留,赶紧往回走。

“林医郎,你那要是有活儿干不完的,找灵月也成,她干活可利索了。”孙兰说,又感慨了一声,“她日子过得挺难的,也是个苦命人。银子也可怜……唉。”

说起李灵月,林笙小心地问道:“她的脚跛了……不会也是他男人打的吧?她们娘俩这么受欺负,没有娘家人或者什么亲戚朋友帮她吗?”

“她哪有亲戚啊。”孙兰叹气,“灵月是被人牙子卖来文花乡的……”

李灵月生下来就发现左脚畸形,所以是生来跛脚。

亲娘病死以后,亲爹又娶了后娘。李灵月十一二岁时,家里新添了一对双胞胎弟弟,处处花钱,养不起那么多人了。后娘就怂恿着,名义上说是给她找婆家,实际上是把李灵月卖给了人牙子。

人牙子又兜兜转转,把她卖到了文花乡。

因为跛脚,所以卖得便宜,正巧村里的破落户包财三十来岁了还没娶上媳妇,眼瞧着李灵月相貌水灵,心动了。找他那群混混弟兄、还有那个所谓的表舅,死乞白赖借了一笔钱,又跟人牙子讨价还价,最后按一贯钱的价格把李灵月买回去了。

李灵月性子怯懦,认命,跟了包财也不敢说什么,老老实实地当起了小媳妇。

转年,就怀上了银子。

“才十二三岁。”林笙听不下去了,“她自己都还没长大呢。”

孙兰也愤愤道:“谁说不是呢!”

村里的人成亲都早,可女娃子也一般会十四五才会相看人家。就是有的人家定童养媳,也都会把女孩儿养到大一点的年纪才办喜事,不然说出去,都会被人笑话看不起。

可跟包财这种痞子混混,哪有什么道理可讲。

就是因为李灵月年纪太小了,难产,寒冬腊月的疼了两天一夜才把银子生下来。小丫头一出来全身发紫,只哆嗦也不会哭。稳婆说活不成了,还是个丫头,让他们早点准备后事,好好养身体将来还能再生儿子。

刚生完时,李灵月昏了一会,醒过来才知道男人要把孩子埋了。

她是从雪堆土坑里硬把孩子刨出来的,抱着襁褓捂了一宿,也亏得银子命硬,捂着捂着竟又活过来了……就是脑子不灵光了,有点傻,干什么都慢半拍,记事儿也都是乱的。

这些事是村里人都知道的,暗地里大家没少骂包财,可明面上,谁也不愿意沾他家的腥。

银子虽然不太聪明,却也是李灵月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

她日夜护着,生怕包财又起歹心,可是千防万防,也没防住银子受这一遭罪。

“什么玩意……”林笙一肚子不干净的话。

一路聊着就回了村,远远的看见李灵月焦急地在路口张望。孙兰怕说起这些让李灵月听见,又是伤心,忙朝林笙使了个眼色。林笙也自觉闭上了嘴。

两人走回院子,孙兰换上一副笑容:“灵月妹子,放心吧,林医郎找到药了!”

“真的!”李灵月长舒一口气,忙朝他俩感谢,“银子又哭又疼的估计是累了,这会儿已经睡着了,要把她叫起来吃药吗?”

“先不用。”林笙道,“家里还有香油吗?菜籽油也行。我得先回去处理药材,做紫草油。”

李灵月一愣,竟然要用香油,她取出一个小罐子:“还有这点,不多了,够用吗?”

要是早知道用到这个,早上她就不该那么浪费,都和了没用的香灰。

李灵月一时懊悔不已。

“先用着吧,用完了回头再说。”林笙看了看余量,勉强能撑个十来天的。

又进屋查看了一下银子的情况,小丫头有点虚弱,烧也没有退,“如果看到银子嘴唇干了,就叫她起来喝点水。我那还有点药材,我回去再配点退烧的……”

话音未落,突然头顶扑腾一声,一块混着茅草的泥块从屋顶掉了下来,扑簌簌的灰差点落在银子身上。

林笙吓了一跳,孙兰出去看了眼,回头道:“没事,是个大鸟儿。”

别管是大猫儿还是大鸟儿,这不行啊,这时不时的往下掉灰,若是不小心接触了伤口,有细菌沾上,那可是要命的事情。林笙只好问道:“你们还有没有别的地方能住,这里灰尘太多了。”

李灵月脸色难看。

孙兰豪爽道:“到我家去吧,我家有个没人住的偏屋。我还担心呢,万一那个杀千刀的回来,你家这么偏,打起来连个动静都听不见,太不让人放心了。赶紧,收拾收拾,带着银子去我家!”

“这合适吗……”

李灵月有点犹豫会打扰他们,可是说实话,她真的担心包财会再回来。

现在这个状况,银子要是再出点什么事,她都不用活了。

“这有什么不合适的,咱俩谁跟谁。”孙兰行动力惊人,不容李灵月推辞,已经开始帮忙拾掇东西了:“再说了,小冬昨儿个还念叨银子呢,两个孩子一块,能说说话。银子还能高兴点,你说是不,林医郎?”

“可以。让孩子心情放松也很重要。”林笙也说,“兰姐家离我家近,走动方便些,能随时去查看银子病情。”

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

其实也不用拿什么,就拿了几件衣裳,孙兰隔着干净棉布,小心地抱着银子回了家。

柳小冬在院子里自己玩儿,见是银子,先是高兴地跳起来。然后看到银子闭着眼睛在昏睡,又耷拉下耳朵,担心的问“银子怎么了”。

“银子妹妹病了。要在你家住一阵。”林笙摸摸他的脑袋,“男子汉要多照顾她一点,知道吗?”

“嗯嗯!”柳小冬用力地点头,跑去帮忙给偏屋扫扫地、洒洒水。

“灵月,还呆站着干什么,进屋喝茶!”孙兰把银子放在干净的床上,给李灵月倒了杯茶水,“晚上给你和银子包素馄饨吃,怎么样?”

内屋里柳山生正靠在床头练习抬手抬脚,见是李灵月来了,忙招呼一声:“是灵月啊,快进来坐!林医郎,你也坐下喝茶。”自从他能出声了,可喜欢与人说话了,只是说的慢一点,不太清晰。

早上李灵月着急忙慌来找孙兰,他自然是知道的,现在见她娘俩都来了,略微一想,大概能猜到是怎么一回事。包财那个人,村里都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

他笑着说:“我起不来床,招呼不了你了,有事就跟你兰姐说。就当自己家一样。”

孙兰也跟着附和。

一回头,见李灵月又在低头擦眼睛:“哭啥。”

她过去把李灵月搂进怀里拍了拍:“没事没事,你看,药草也找到了,干净地方也有了,银子现在不也没事吗。而且还有林医郎在……会好的,啊。”

李灵月看着这热热闹闹的一家人,心里百感交集,他们对她,比亲哥亲姐对她都好。

林医郎也那么好,非亲非故的,哪怕是与她只见过两次面,都不辞辛苦翻了那么深的山帮忙找药救银子。

都比包财好一万倍。

会好的……

她恍惚地想,如果包财再也不回来,就更好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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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章我们孟小狗就来,马上来,蹦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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