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大赛开始收选全国各地寄过来的剧本时, 沈知薇又马不停蹄地筹备下一部电视剧。
剧本她想了很久,决定下一部剧拍修真仙侠剧。
在这个武侠剧横行、只有《西游记》和《济公》这种神话剧的年代,“修真”和“仙侠”这两个概念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还是个云里雾里的新词儿, 也还没有完全形成一整套完善的修真体系。
这天会议室里, 她把这个概念抛出, 底下的众人都面面相觑,这个词对他们来说太新鲜了。
“沈总,这‘修真仙侠’跟《西游记》那种神话剧有什么区别?”郑立军有些不解地问道, “不都是飞来飞去,说神仙的事以及打妖怪吗?”
“区别大了。”沈知薇笑了笑,转身在会议室的白板上写下“人”、“情”与“道”三个字, “神话剧讲的是以生俱有法力的神仙普度众生的事,而修真修仙讲的是‘人’如何从一无到有, 通过‘与人争机缘、与己争心性、与天争命数, 与人斗与天斗与地斗’,最终打破自身桎梏得道成仙成神的事,神话剧是天命,那么修真修仙剧就是逆天改命。”
“修真基调讲的是在人类世界,在某个大陆, 既拥有没有法力的凡人, 也有通过各种类型修行获得法力的人,这种人叫修真人士,他们的修真类别有剑修、符修、体修……这些修士划分不同的门派和宗门……当然有正就有邪, 也存在一些魔修,通过一些正道所不容的手段进行修炼……”
一通话下来,下边的人听得既是津津有味又是恍然大悟, 同时心里对他们这位沈总佩服不已,这沈总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脑子里这么多新奇的点子,他们已经可以预料到,如果真拍出这部剧,那就是开山鼻祖的一类剧,造成的轰动可想而知,而且没尝过鲜的观众肯定爱看。
策划部总监感慨道:“沈总,你这个剧本完全可行,现在市面上并没有这类剧,如果我们知觉影视推出这么一部剧,那肯定能引发观众的追剧热情。”
“是啊,这个题材很新颖也很有可行性,沈总不愧是沈总。”
林玥听得也是眼睛发亮,她敏锐地捕捉到了其中的商业价值:“沈总,这ip如果拍出来,能改编和售卖的各种版权周边一定很多。”
“没错,这部分就是我们要通过这部电视剧抢占的蓝海。”沈知薇点头认可道,“修真修仙是一个大ip,能挖掘的很多,而且剧本大纲我已经磨得差不多了,现在最关键的是选角。”
说到选角,沈知薇拿起桌面上的一张照片让大家看了一圈,照片上的女孩长得古灵精怪很有灵气,正是公司前不久新签约的艺人,京市戏剧学院毕业的杜有仪。
“女主角我已经定了杜有仪。”沈知薇放下照片开口道,“她和我剧中的女主角很匹配。”
其他人听了没有异议,不说沈总是公司最大,她的话语权是绝对权威的,再说人家还有个身份是沈大导演,拍出两部爆剧,捧红每部剧的演员,眼光不可谓不毒,她选出的女主角绝对是最符合的。
“但是男主角……”沈知薇叹了口气,“这个角色太难选了,剧中男主角江自流,他原本只是一个凡间小镇的小混混,但他又有一个成为大英雄的修真梦,他要有机灵劲儿,要有市井气,但又更要有那种说一不二的少年气,你们有什么推荐的人选吗?”
大家听了面面相觑,脸上顿时有些难色,沈总要求的这种人选还真稀缺。
其他人说了几个公司艺人,但都被沈知薇一一否决了,她捏了捏额头:“实在不行从全国选拔,只要条件符合。”
“行,我会安排下去。”林玥开口道。
*
自从沈大导演要拍新剧,还要选拔新剧男主角的信息透露出去,知觉影视公司的选角现场简直比菜市场还热闹。
因为前两部剧的巨大成功,沈知薇“造星圣手”的名号已经响彻大江南北,听说她要开新剧选男主,各路人马蜂拥而至。
有内地国营厂的当红小生,有港岛那边过来的一线演员,甚至有很多不是演员的年轻人过来凑热闹,毕竟现在的大明星冯立爱以前也没有演过戏只是一个纺织厂的女工,最后人家在沈导调/教下可是红得发紫,或许他们下一个就是冯立爱呢?
抱着这样的心态,知觉影视公司报名选拔男主角的人数比其他剧多得多,让其他导演羡慕又眼红,有时他们拍剧还请不到这么多人呢,况且其中不乏一些已经出名的演员。
沈知薇也面试了几轮,好几天下来依然没有选出她满意的男主角,“这个不行,太正了……”
“那个不行,我要的是痞气不是流氓气……”
送走了一个又一个,沈知薇的眉头越锁越紧,来试镜的男演员,要么是那种浓眉大眼的“正剧脸”,要么是油头粉面的“奶油小生”,要么就是一脸横肉的“江湖草莽”,始终没有她满意的。
这天,她坐在办公室里看林玥筛选出来的另一些人选资料,这时,门外传来一阵骚动,紧接着员工们是压抑不住的尖叫声。
“哇!是周启明!”
“天哪 ,真的是他,赵启贤本人啊,真人比电视剧上还帅啊!”
“启明哥,可以给个签名吗?”
“我也要。”
周启明一一好脾气地给他们签了名,一边签一边打趣:“你们不怕被你们总骂工作时偷懒啊?”
沈知薇听到办公室的门被推开,抬眼看着走进来的周启明打趣道:“周大明星,你这是把我公司当做你的见面会啊?”
“哪啊,是你们公司的员工太热情了,”周启明摘下墨镜,坐在沈知薇对面的椅子上,有些臭屁继续道,“哎,没办法人太红了。”
沈知薇听到他自恋的话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原本紧绷的神经也放松了不少,“行了,别贫了,你今天过来是?”
周启明坐直身子正了脸色道:“沈导,听说你在找男主角?你看我怎么样?咱们可是老搭档了,默契没得说。”
沈知薇笑道:“你现在的出场费可不少,我怕我剧的投资大半都扔给你了。”
周启明听了刚想说他愿意自降片酬,一方面沈导可以说是他的恩师,另一方面,沈导拍的电视剧就没有不好的。
还没开口,沈知薇就正色道:“启明,和你说句实在话,这个角色和你不符,在这部剧里你并不是我想要的那个男主角。”
周启明听了捧着胸口故作伤心道:“沈导,你这话也太实在了吧,好吧,看来我和这男主角无缘了。”
周启明也知道沈导的性子,对于选角这事沈导向来严苛,他今天过来也没有想过会拿下男主角。
沈知薇看着他夸张的表情好笑地摇了摇头,继续道:“而且我这部戏的男主前期是个小混混,各种搞怪丢脸的事常有,你的偶像包袱能丢得这么彻底吗?你的粉丝能接受她们的‘亚洲偶像剧之王’变成一个泼皮无赖吗?”
周启明沉默了,现在公司给他的定位就是贵气的阔少,他也是因为这个红的,如果撵弃这个,不说公司答不答应,那么他的形象也会受损以至于流失大量粉丝,这是他现在不可能接受的事。
他叹了口气,苦笑道:“沈导,你总是这么一针见血,确实,公司不可能让我去接这种自毁形象的角色。”
送走周启明后,林玥敲门走了进来:“沈总,还没有满意的?”
沈知薇摇了摇头叹气道:“总是差了那么一些。”
“那只能看孙大飞那边能不能挖出好苗子了。”
“但愿如此。”沈知薇回答道,其实她心里也没底孙大飞能不能找得到,这人前段时间留下句话就消失不见了,说是去全国各地碰碰运气。
*
就在选角陷入僵局时,另一边的剧本大赛收到了全国各地寄来的剧本,数量已经超过了一万多份,这在这个年代简直是个天文数字。
每天,邮递员都要骑着那辆绿色的自行车,往国贸大厦送好几麻袋的信件,前台的小姑娘们拆信拆得手都软了。
会议室里,两张大桌子拼在一起,上面堆满了各式各样的稿纸,这还是经过几轮初期筛选最后留下的一百份剧本。
在终选,沈知薇花了大价钱请了一位燕京大学中文系的著名教授何教授、一名知名小说家、日报资深编辑,还有两位业内知名的编剧,再加上她自己,组成了六人的终审小组。
大家把剩下的剧本过了一遍,经过投票筛选,最后选出了最终十名入选人选,在排名上有不同意见。
“我觉得这篇《北平廿四戏子》,文笔辛辣入骨,加之情感细腻,把那个时代戏子的浪荡有情和家国情怀都表现了出来。”何大教授推了推眼镜,手里拿着一份手稿,嘴上赞不绝口,“尤其是那段‘戏子在敌人枪下表演反杀的那段’描写,看得我老泪纵横,这绝对是大家手笔。”
“何教授说的那篇是不错,不过我倒是觉得这篇《合租在特区》更有意思。”知名小说家手里拿着一份有些皱巴巴的稿子,“说的是几个来自天南海北的到深市闯荡的年轻人合租时发生的一连串搞笑的事,虽然文笔略显粗糙,整个故事线看起来也不算完整,是由一个个短篇趣味小故事组成的,但是这种剧本很新颖,完全可以拍成那种大长篇剧集。”
沈知薇拿起那份《合租在特区》的剧本,这份剧本她在看时就有一种眼前一亮的感觉,这不就是后世那种情景剧吗,这时华国还没出现这种情景剧,不由得感慨果然人的创造力和想象力是无穷的。
“这篇《纺织厂的女工》也要入选吗?”日报编辑指着一份剧本有些犹豫道,“上面署名是一个纺织厂的女工,按她介绍说她只读完小学,而且她的文字是很稚嫩,甚至有些过于朴素无华了。”
沈知薇拿起那份剧本,这份剧本她也看过,文采不算出彩,她开口道:“我们办的这剧本大赛也标明了不追求学历,况且这剧本文笔是很稚嫩,但能用这么朴素的文笔写出这种打动人心的情感,那是一种天赋。”
何教授也点头赞同:“有时候文笔好坏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讲故事的能力,这个剧本讲故事能力一流。”
最后经过大家的激烈讨论与反复斟酌,十名获奖名单终于尘埃落定。
第一名:海市xx地的谢书君——《北平廿四戏子》。
第二名:深市xx地的萧明远——《合租在特区》。
第三名:x市x纺织厂的雷小花——《纺织厂的女工》。
……
选出获选名单后,沈知薇让林玥把获选名单刊登在报纸,并诚邀前十名的编剧到深市参加颁奖典礼。
她打算举行隆重的颁奖典礼,办得越盛大越好,让这编剧大赛深入人心,好让以后每年能继续举办,她并不打算只办一届就行了。
通过这次编剧大赛,她发现还是有不少编剧能创作出好的剧本的,她也打算重点培养编剧,就像泡菜国那样,编剧在一部剧中的地位重中之重,只有编剧得到看重,才能源源不断创造出的好作品,而不是像华国后世那样,编剧地位极低,各种作品被各方干涉魔改。
*
深市,城中村的一间出租屋里。
萧明远正蜷缩在那张只有三条腿的破床上,身上盖着一床发硬的棉被,即使是四月的天气,他依然觉得冷,那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丝丝寒意。
“咚咚咚!”
破旧的木门被砸得震天响,伴随着房东大妈那标志性的大嗓门:“萧明远,别装死!我知道你在里面,赶紧交房租,不然就给老娘卷铺盖走人!”
萧明远苦笑了一声,他的口袋里现在只剩下十来块钱,连买个馒头都要算计半天,更别提那几十块的房租了。
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拉开门,看着房东大妈,声音沙哑:“大妈,再宽限一天,就一天,如果明天我还拿不出房租我就走。”
房东大妈看着他那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大概也是怕出人命,啐了一口:“行,就最后一天!明天早上要是还没钱,你就给我滚蛋!”
萧明远关上门,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到巷口的报刊亭,“老板,来份今天的《南方日报》。”
老板看到是他叹了口气,这小伙子天天过来买报纸,他拿了份报纸递给他:“小伙子,还在等那个什么名单啊?我看悬,这都多少天了……”
萧明远没有说话,抓过报纸,甚至不敢在人前打开,像做贼一样狼狈地跑回出租屋。
他把报纸铺在那个用砖头垫脚的桌子上,深吸了一口气,闭上眼睛,然后猛地睁开。
版面正中间,几个加黑的大字赫然映入他的眼帘,“首届‘知觉杯’全国剧本大赛获奖名单公布”。
看到这标题,他心中一颤,获奖名单出来了,脑海里闪过这个事实,让他手一抖差点拿不稳报纸,期待了这么多天他现在反而不敢看了,没出名单时他可以不断安慰自己有可能会入选的,现在名单出来了他反而害怕退缩了,结果就在眼前,如果没中,那他……
萧明远深呼吸了几口气,勉强压下
点心中的那股害怕,他眼睛慢慢挪到那些名单上,顶头是第一名的名单,“海市xx……”,不是他,他心里一沉,耳朵好像突然充满了各种嘈杂的声音,如果没入选,或许就像之前投过的稿的那些评语说的那样,写的东西都是废纸一堆。
他用力地抓着报纸,不让自己再退缩,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目光下移,“第二名深市xx萧明远。”
等下,萧明远?那是他的名字!他的眼睛瞬间睁大,又反复确认了四五遍,是他的名字!是他留的地址!也是他的作品名!
“哈哈哈……”萧明远拿着报纸大笑出声,笑着笑着声音变得哽咽,“我入选了,我有钱交房租了,我写的东西不是废纸!”
那一刻,萧明远觉得,这间阴暗潮湿的出租屋,仿佛也充满了阳光。
*
海市,午后的阳光透过梧桐树叶的缝隙,斑驳地洒在老洋房的红砖墙上。
谢书君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手里拿着针线,正在给女儿缝补校服上的扣子,针线利索,但她心思部全在这上面。
这几天,她总是心神不宁,做事也有些恍惚,那个寄出去的剧本就像一把悬在他头的刀,要落不落。
她既盼望着结果,又害怕结果,她害怕再次被否定,害怕就像被前夫贬低的那样,自己真的如他所说只是个一无是处的家庭主妇。
“妈妈!妈妈!”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午后的宁静,谢玉莹背着书包,像一阵风一样冲进了客厅,手里挥舞着一张报纸,小脸涨得通红,眼睛亮得惊人,“妈妈!你快看!你快看啊!”
谢书君被女儿这副激动的样子吓了一跳,手里的针差点扎到手指:“莹莹,怎么了?慢点跑,出什么事了?”
“妈妈!你拿奖了!你是第一名!”谢玉莹扑进谢书君怀里,把报纸塞到她手里,指着上面那个名字激动喊道,“你看!是你的名字谢书君!妈妈你是第一名!”
谢书君愣住了,她看着女儿指着的地方,那个熟悉的名字赫然映入眼帘——【一等奖:《北平廿四戏子》,作者:谢书君(海市xx)】。
她的手开始颤抖,针线掉落在地毯上,发出一声轻微的闷响。
她不敢相信地揉了揉眼睛,再次定睛看去,没错,是她的名字,是她的作品。
那一瞬间,第一时间涌上心头的不是想象中的狂喜,反而是一种巨大的不真实的眩晕感。
“这……这是真的吗?”谢书君的声音有些飘忽,充满了不肯定,“莹莹,那上面真是妈妈的名字吗?”
“是真的!妈妈!是你的名字!”谢玉莹抱着她的脖子,在她脸上用力亲了一口,“我就知道妈妈是最棒的!我就知道妈妈写的故事最好看,那个坏爸爸说的话都是骗人的!”
听到“坏爸爸”三个字,谢书君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流了下来,这些年来的委屈、隐忍、自我怀疑,在这一刻,终于找到了宣泄的出口。
她紧紧抱住女儿,把脸埋在女儿稚嫩的肩膀上,无声地啜泣起来,仿佛要把这么多年压在自己头上的自我怀疑露出来。
她不仅仅是赢了一万块钱,更是赢回了那个被生活磨灭的自己,找回了作为自己的自我意义。
李嫂听到动静从厨房跑出来,看到这一幕,也忍不住红了眼眶,她擦了擦手,笑着说道:“哎呀,这是大喜事啊!太太,我就说您是有大才华的人!今晚咱们得加菜,好好庆祝一下!”
谢书君抬起头,擦干眼泪,笑了起来:“好,今晚我们加菜,要好好庆祝一下,李嫂,帮我把那瓶红酒也打开,今晚我想喝一点酒。”
“好咧。”
*
某市,xx纺织厂,巨大的车间里,机器轰鸣声震耳欲聋,空气中弥漫着棉絮和机油的味道。
雷小花穿着一身蓝色的工装,戴着白帽子,正熟练地在织布机前穿梭,她的手指粗糙却灵活,眼神专注地盯着每一根纱线。
她今年二十二岁,很早就进了厂,每天的生活就是两点一线,枯燥而乏味。
唯一的乐趣,就是下班后躲在宿舍的被窝里,在那些废弃的报纸背面,写下自己脑海里那些天马行空的故事,她的字从一开始是大半的拼音,错字一堆,到拼音汉字混杂,到现在她已经能记住大半新华字典的字了,现在写故事再也不需要用拼音标记,也不会有错字了。
这次投稿,她看到报纸时被那一万元吸引,更被那能把自己的故事搬到荧幕上吸引,她想会不会有那么一天,她写的故事真的能让更多人看到呢?她存在的意义也不只是纺织厂里,那日复一日做着同一工作的女工?
她也怕被人笑话,她人生从来就没有得到过多少夸奖,所以投稿时她是偷偷投的,她很胆小,怕被人们笑话她一个小学毕业的女工,也敢做作家的梦,怕被笑话异想天开。
但她又感慨自己好像也不是那么胆小,她好像做了一件大事,她居然敢去投稿!天啊,自己才小学毕业!哎,雷小花啊雷小花。
“雷小花!雷小花!”
咦,她脑海里的声音怎么跑出来了,正在工作走神的雷小花被吓了一大跳。
她慌张地抬眼,就看到平时总是板着脸、凶巴巴的车间主任正大喊着她的名字,脸上也是一副“凶神恶煞”的表情。
雷小花心里“咯噔”一下,以为自己犯了什么错,吓得手里的梭子差点掉在地上。
“主……主任,我没偷懒……”雷小花结结巴巴地解释道,她想难道主任有什么读心术不成?居然察觉到她刚刚在发呆了,明明她手上的工作也一点没落下啊,这可是她练就了很久的偷懒技术。
“谁说你偷懒了!”主任跑到她面前,气喘吁吁地把报纸拍在她面前的机台上,“你看!你看报纸上说的是不是你?”
雷小花低头一看,只见报纸上写着——【三等奖:《纺织厂的女工》,作者:雷小花(x市xx纺织厂)】。
她瞪大了眼睛,嘴巴张成了O型,半天合不拢,“啊?这……这……”
“这什么这!这就是你啊!上边那地址可不就是我们厂的地址,而且我们厂只有你一个人叫雷小花!”主任激动地拍着她的肩膀,力气大得差点把她拍趴下,“小花啊,你可真行啊!咱们厂出了个大作家啊!你得了第三名啊!乖乖,还有六千块钱奖金呢!老天爷,顶咱们好几年的工资了!”
周围的工友们听到动静,纷纷围了过来。
“啥?小花成作家了?”
“真的假的?小花平时闷声不响的,还有这本事?”
“哎呀!真的是小花的名字!咱们厂这下可出名了!”
“小花,你怎么这么厉害!快给你的故事给我们说说,肯定很厉害,要不然也不能得三等奖!”
“额,这比赛怕不会是骗人的吧,我记得小花只是小学文凭而已啊,她能写出什么?”一个眼红嫉妒的工友忍不住酸溜溜道。
还没等雷小花说什么,其他工友就帮她唾骂回去:“呸,你这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怎么可能是假的,举办这活动的是沈知薇大导演开的公司,那啥红透大江南北的赵启贤就是人家拍的!”
“就是,怎么可能有假,日报都刊登了这活动,你就是嫉妒小花!”
那名工友被一顿抢白,羞得脸红脖子粗,灰溜溜地走开了。
大家也不再搭理他,又围着雷小花艳羡不已:“小花,以后你可成了大作家了,哎呀妈呀,快,给我签个名先。”
“小花,我也要!”
……
雷小花被大家团团围住,听着大家那夸张的赞美,脸红得像块大红布,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放了,她从来没有被这么多人关注过,也从来没有被这么多人夸奖过。
那种感觉,既害羞又激动,原来被人真心实意地夸像是偷吃了蜂蜜一样甜啊,她扬起大大的笑脸:“好,我给你们签名,你们不要嫌弃。”
“小花,你这说的是哪里话,我们怎么会嫌弃,我要拿回去裱着让我家里那木头孩子沾沾你
的文学气息,说不定以后我那孩子也能成为一名大作家呢。”
其他人听了哄笑一片,但争着要签名的动作格外诚实利索。
“我也让我家孩子沾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