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身后是深渊

通往审讯室的走廊忽然显得长而逼仄。

冷白色的灯光将连潮、宋隐、乐小冉的影子拉得很长。

空气仿佛凝滞了, 一时间无人说话,只剩下乐小冉因小跑而略显急促的呼吸声。

乐小冉显然有些发懵,只因此刻的宋隐实在让人感到有些陌生。

平时他的确会给人以很深的距离感, 明明人在眼前, 却又好像站在时空之外。

但大体上,他温和好说话, 时不时还会讲些冷笑话,能很好地与大家融到一起, 更向来表现得很服从安排, 极听领导的话。

此刻却不同了。

宋隐下颌线紧紧绷着, 嘴唇抿成一条毫无血色的直线,在连潮面前罕见地表现出了强势:“让我去审她。我有话想问她。”

而连潮神色严厉, 冷酷到了极致, 亦是不容半点退让。

空气紧绷,似乎有浓浓的火药味, 争端一触即发。

然而又似乎不止是这样。

正在互相对视着的两人之间,似乎涌动着某种自己看不懂的暗流。

乐小冉刚想到这里,听见连潮说出一句:

“乐小冉,你先去审讯室。”

心里再有疑惑, 她也只能暂时选择不听不看,小跑着就往审讯室去了。

随着乐小冉的脚步声远去。

走廊进一步安静下来。

连潮垂眸看向宋隐, 抬手覆上他紧抓着自己手腕的手。

这个动作有明显的安抚意味,却也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

他的声音压得很低:“听话。这次审讯, 你不用参与。”

“我没有那么脆弱。”宋隐皱着眉道,“工作以来我鉴定过的家暴案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审一审卢庄美而已,这不会让我产生任何心理应激反应。”

连潮却是依然坚持:“宋宋,你先回法医大楼那边。”

宋隐随即松开手, 转身往前方走去:“那我去观察室。”

这回换做连潮大步向前拽住宋隐的手:“听话,要么回法医大楼,要么回家好好休息。”

宋隐停下脚步,沉默半晌后抬眸看向连潮。

只听他道:“那天审问夏春雪,你的状态就——”

不待连潮说完,宋隐忽得出声打断:“我知道了,你是担心我代入自己,徇私枉法,不自觉做出维护卢庄美的事?”

连潮的表情进一步变得严肃。

他扣紧宋隐的手,与此同时身体继续前倾,几乎要把人压倒在墙壁上:“宋宋,我担心的不是你会故意徇私。但是这种情况下,你不适合参与审讯。如果今天换做是我手底下的其他人,我也会做出同样的要求。”

“你——”

“宋隐,这是命令。你只要执行就可以。”

“……”

卢庄美是被亲生父母抛弃的孩子。

去到养父母的家中后,她不知道遭遇过怎样可怕的家庭暴力。

宋隐知道,这种经历不仅自己有,曾经那个福音帮里的许多青少年也曾有过。

连潮只是单纯地讲原则、担心这件事引发自己的创伤……还是他在怀疑别的什么?

狭长幽深的走廊里,宋隐推开连潮的手,一言不发地走远了。

走廊的前方好像下起了雨。

胃里再度泛起了酸涩的味道。

于是宋隐回到办公室,慢悠悠地喝下两罐苏打水。

大概一刻钟后,他又回到了旁边的办公大楼,刷卡后打开了观察室的房间。

观察室内坐着胡大庆和蒋民。

见宋隐来了,两人对视一眼,表情双双变得有些为难。

宋隐当即明白,恐怕连潮叮嘱过他们,不许自己进来。

宋隐不理会,自顾走了进去。

蒋民赶紧道:“那什么,宋老师,连队叮嘱我们——”

“哦,我先前身体有点不舒服,他估计是觉得我最近连续加班,担心我把身体拖垮了,就说不让我来。不过我刚休息了会儿,已经没事了,放心。”

语毕,宋隐直接坐下了,还把耳机握在了手里。

胡大庆咽口唾沫,上前跟着劝:“宋老师,要不你还是回去休息吧,这儿有我们呢,那什么——”

宋隐侧过头来看向他,眼神专注而真挚,表情则显得非常无辜:“嗯?怎么了?”

胡大庆眨巴着眼睛:“……不是,你身体真没事儿了?”

“真没事儿。”宋隐正过头来看向隔壁审讯室,拿起耳机塞入耳朵,“啧,正好讲到关键地方呢,先专心工作吧。别担心,连队那里,等会儿我去解释。”

胡大庆、蒋民:“……”

审讯室内。

见到卢庄美的那一瞬间,连潮的感觉颇为奇特。

大概是因为不久之前,他刚见过卢庄丽的尸体。

由于冬季非常寒冷,再加上尸体很快就被运到了太平间一类的地方,并未发现腐烂的现象。

已经过了尸僵的阶段,尸体开始出现了软化,尸斑呈暗紫色,皮肤则呈现出了微微的肿胀。

然而尸体上的五官依然清晰,看得出死者生前是个面容非常漂亮的姑娘。

此时此刻,一张与尸体上那张灰白浮肿、死气沉沉的脸一模一样的面容,就这么活生生地出现在了审讯室里,并且它会眨眼会笑会说话,不由给人一种时间错位之感。

这张脸的主人正规规矩矩地坐在审讯椅上,她看起来泰然自若,甚至有些怡然自得,像是今天发生的一切都在她的期待之中。

她的双手明明被手铐铐住了。

她的表情神态却呈现出了一种重获自由的快意。

连潮上下打量她半晌,与她确认了一些基本信息后,盯着她的眼睛问道:“在接下来的审问里,你希望我们称呼你为卢庄美,还是包晓洁?”

闻言女人笑了笑,却是反问:“这两个名字我都不喜欢,话说警察同志……进监狱后,我还能给自己改名吗?”

连潮回答道:“在监狱服刑期间,原则上不能更改姓名。刑满释放后,可以依法申请变更姓名。”

“明白了。”女人点点头,很满意的样子,“也挺好……刑满释放后,我还能重获新生,是这意思吧?呵呵……行,那叫我包晓洁好了。毕竟现在这是我身份证上的名字。”

连潮只问:“卢庄丽你认识吗?”

女人再次点头:“当然。那是我妹妹。她可乖了呢。”

“是你杀了她吗?”

“我可没有杀人。”

“谁杀了她?”

“……”

“28号当晚11点20分,你穿着红裙去往了新龙村的三组8号,对么?”

“对。”

“为什么去?”

“警官你们应该已经都猜到了吧?为了伪造出……我妹妹自己去那里,继而发生了意外的假象。”

“你认识曹建鑫吗?”

“没听说过这个名字,他是谁?”

连潮并没有直接问“你是否认识剧本杀店的老板”或者“你认识当晚开车的人吗”,目的就是想观察她听见“曹建鑫”这三个字时的反应。

包晓洁的反应很自然,像是真的不认识这个人。

连潮便再道:“他是剧本杀店的老板。”

“哦,是他呀……”包晓洁道,“我经常刷到过他,知道他在那里开店,还知道他每晚都会忙到12点以后。

“我知道他每晚12点以后,都会开着他的比亚迪离开村子,所以在被要求处理尸体时,想到了这个主意。”

连潮盯着她再道:“但这只是你计划的一环而已。你真正的目的,是借警方的手,抓住那个凶手,是么?”

包晓洁眼睛一亮,又笑了:“厉害啊连警官,太厉害了。你说……”

她的面上笑意倏地全部消失,目光呈现出几许迷离,语气则透出几分恍然,“如果我当年报警,遇到的是你这样聪明负责任的警察,是不是就不用沦落到今天的境地?”

听到这话,连潮的第一反应却是朝隔着观察室的那面但凡玻璃看了一眼。

蒋民和胡大庆拦得住宋隐吗?

恐怕是不能了。

他拿出手机快速给蒋民发了条消息,再看向包晓洁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已至此,都交代清楚吧。”

都交代清楚吧。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包晓洁想的是,可是自己该从哪里开始交代起呢?

从已经懂事的自己意识到被爸妈卖了开始?

还是从某天夜里养父推开自己卧室的那扇门开始呢?

她的人生如同一个乱七八糟的毛线团。

无论从哪条线开始捋,都是一团乱。

刚发现自己被卖掉的那一刻,包晓洁当然是伤心的。

可大概小孩子的适应力很强,并没有过太久,她就有些在糖衣炮弹里迷失了。

她得到了漂亮的公主裙,从未吃过的进口巧克力,布置精美在她眼里如城堡一般的卧室……

于是她开始说服自己,被卖了或许也没什么不好,她过上了妹妹或许连做梦都不敢想的生活。

她以为这是命运对自己的馈赠。

亲生父母虽然抛弃了自己,但自己起码得到了养父母的爱,或者就算没有爱,钱也是好的。

可命运哪有无缘无故的馈赠?

后来她才知道这一切都是有代价的。

那个年代的人大都重男轻女。

有了女儿还想继续要男孩的人居多,反过来的却少,生不出女儿来的话,更是没有必要特意去领养一个,除非别有目的。

包晓洁记得,自己后来去问过所谓的养母:“为什么?这到底是为什么?!!我要报警……我要报警!!!”

养母给她亲手做了一份这世上最好吃的草莓蛋糕,对她绽放了这世上最温柔的微笑:“和我一起拴住他,好吗?

“与其他在外面找别的女人或者女孩……你帮我把他留在家里,不好吗?晓洁,我看得出你最是聪明懂事。你应该能明白我在说什么。

“那种事,闭上眼就忍过去了。就把伺候他当做一份工作好了。我向你保证,遗嘱上会有你的名字。钱、漂亮首饰、化妆品……还有最新款的手机,你会得到很多东西。

“我们都会得到很多东西。

“别害怕,你经历过的,我也经历过。只可惜我老了。对不起,老天让我衰老了,不然也不需要找上你。

“总之,晓洁,别怕。人生就是这样。为了得到想得到的,就要有所付出,不是吗?”

包晓洁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接受这套歪理。

但好在她知道自己还具备羞耻心。

当被班主任发现脖子上的淤青后,她不好意思说出真相,只说被父亲掐过脖子。

后来班主任为这件事进行了上门家访,也找过校领导。

可这位养父根本是校董之一,这件事的结局是班主任被辞退,再无一人敢为她主持公道,她也遭到了变本加厉的对待。

包晓洁闭上眼睛,好像看到了自己逃离包家的那个傍晚看到的风景——

夕阳下的流云像像凝固的血块。

天边一片巨大的铅灰色乌云正悄然吞噬着最后的光亮,沉沉地压向地平线。

她不敢停留,朝着那片乌云所在的方向用力跑着。

暮色中,身后华丽的别墅是一个看不见底的深渊,她告诉自己决不能回头。

然而那个时候的她并不知道,前方亦是地狱。

半晌后,包晓洁重新睁开眼睛。

微微眯着眼适应光线后,她对上的是连潮那双漆黑锐利的双眸。

然后她微微勾起嘴角:“连队,我不是凶手,和我一起的那个男人也不是。但他是一个残暴可怕的恶徒。我知道服务区有摄像头……我哄着骗着求着他,他才肯让下车去上厕所……你们果然抓住我了。太好了。

“判他死刑,我就告诉你们凶手是谁,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