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老天!当真是不可思议!这随侯珠居然把温宸整个人都带到了一个新的世界!”

身穿这个概念, 在这个年代,绝对是蝎子拉屎——独一份儿!

和以往的玉佩魂穿是完全不同的。对于大宋读者来说,是完全无法想象的新奇。所以才刚在最新章节一出现, 便瞬间震惊了汴京人, 在市井的酒楼茶肆里引起了热火朝天的讨论。

“确实不可思议!这可不是普通的穿越, 随侯珠居然把温宸整个人都带过去了!天哪!这温宸究竟到了一个什么地方!也太神奇了吧!和大宋完全不同!这里的人居然生活在岛上, 还能驾驭那似马非马的怪兽?居然只吃了一个红色的果子,就能通晓对方的语言?”

“那叫同音果!”

黄尖嘴茶馆,二楼。

一个摇着扇子书生摸样的男子, 闻言不赞同的纠正道。

“哎呀!甭管什么果子!总之很有用啊,若是咱们能吃上一颗那个......同音果,那岂不是也能通晓辽国金国还有高丽人的语言了?那往后出门做买卖可方便多了!”

说话之人正是汴京有名的行商苏利三, 他每年都要带着自家商队深入辽国和金国收羊皮和玉食, 很多时候随行的懂当地语言的向导生病了或者临时有事,他做生意的时候都为得语言不通而烦恼, 所以,说起话本儿里能通晓语言的同音果,自然是一脸的期待和向往。

“哎呀!那同音果算什么, 更离奇的应该是那个蓝衣女子拿出的现心牌吧!居然能不立字据就直接订立契约, 而且约定了还必须遵守,这东西要是大宋也能有的话,那牙人都该吃不上饭了!”

作为汴京有名的牙人,坐在茶馆儿靠窗位置的苏生平, 自然听不得这种瞧不起牙人的话, 不高兴的道:

“呵,墨瑾公子的书里可是说了,那东西是修仙者大人们炼制的, 在现心牌的注视下,许下的承诺可是不能反悔的,否则就算逃到千里之外,也会被里面的鬼王也会取走你的魂魄,变成痴痴呆呆的活死人。”

末了,嗤笑一声:

“再说,就算有现心牌,你就敢用么?”

“额......我,我不敢!那转轮鬼王,一听就有点可怕!我可不敢对鬼许诺啊!”

“对啊,就不知温宸最后许诺了没有?”

“肯定许诺了吧,不是那中年人说那里晚上会有可怕的海兽出没吗?人在矮檐下,能不低头么!温宸此刻连动弹的力气都没有,想要活命肯定得许诺的!”

“呔!那岂不是受制于人了?那可是三十年哪!不成老头子了!”

“三十年也比丢了小命强!不过那个海兽是什么?这么可怕!是海里的野兽吗?我只晓得海里有鱼!”

显然对于大宋人来说,完全无法想象什么是海兽。

“不晓得,我也好奇呢!不过我觉得温宸应该没事,不是写了吗,成为修仙者就可以摆脱契约的,温宸肯定能成为修仙者的。”

“这修仙者就是长生不老的仙人吧?世上真的有这样的地方吗!好想和温宸一样,去那个碎叶岛求仙啊!”

“看书不仔细,有修仙者的是升仙岛不是碎叶岛!再说你怎么见识啊!还想去跳禹王台啊?”

“做梦呢!没看到墨瑾公子写的吗!那温宸是有随侯珠跳下去才能穿越到碎叶岛,你若是没有随侯珠,跳下去就是红脸汉子的下场,摔得七零八碎的,连个全尸都没有!”

“可随侯珠在哪啊?这样的天下至宝,大抵只有皇宫里才有可能有吧!”

.......

皇宫,大庆殿里。

官家身前放着两个碧玉盒子,正盘腿坐在厚实温暖的白色的羊绒毯上,和玉清和尚坐而论道。

“大师以为,墨瑾公子这话本儿上说的修仙之事,是真是假?”

官家信奉佛法,所以玉清和尚作为大相国寺的高僧,经常被召来宫里和官家研读一道佛经,而玉清大师作为德高望重的高僧,自然熟读佛经佛法,闻言不紧不慢的道:

“说实话,那墨瑾公子话本儿里写的是真是假,老衲不敢妄言。不过书里最后说的的轮转鬼王,倒让老衲想起了在一本梵文佛经中看到的轮转王,遮迦越罗王,五华威灵真君轮转大王,他便是身具十二法相的真法之王。因手持有金、银、铜、铁四种轮宝而得名。是十殿阎王之一,身处地府的第十殿轮回殿,掌管六道之轮回。”

“啊?大师!那就是说书中所说的修仙之事是真的了?”

说这话的人是内宫大总管李齐,他作为一个阉人,除了最喜欢的权势和钱财以外,自然最关注轮回和下一辈子的事情,所以,一时不查倒是抢了话。

反应过来便连忙躬身请罪:

“陛下恕罪,臣无礼失言了!”

“无妨!”

官家本就性子温和,很少责骂内侍,尤其对于常伴自己左右的李齐,私下里自然更没有那么计较,反倒笑呵呵的道:

“正好朕这里有两枚随侯珠。”

“两......两枚?”

李齐一脸懵逼,有些张口结舌的重复道。

这东西不该是独一无二的才对吗?

官家没有理会李齐的懵逼,一边说着,一边随手将身前的两个碧玉盒子打开。

左边的玉匣子里,是一颗直径长达一寸的白色明珠,散发着淡淡的月光一样光辉。

右边的匣子里,则是一颗手掌大小,蓝绿白混合的蜻蜓眼琉璃珠,琉璃珠上有七八十圈的圆目眼珠纹,就像是蜻蜓的复眼,看得人眼晕。

“陛下,这两个珠子哪个是真,哪个是假啊?”

“你以为呢?”

“额,若按着那墨瑾公子书上所说,自然白色明珠更像是真的。”

李齐想了想,有些不确定的道:

“不过那随侯珠最开始是灰扑扑的,很不起眼呢!”

“呵呵!传言称,随侯珠在始皇嬴政统一六国后,便被始皇收藏。也没有人再见过它的踪影,所以不少人猜测,随侯珠是被始皇带进了他的陵墓。至于随侯珠的真面目,千百年来一直众说纷纭。有人说其是一枚夜明珠,也有人认为它是一种碧色的萤石,朕也无法确定。”

“啊?那这俩都是假的?”

李齐顿时傻眼,刚刚升起的穿越修仙梦,顿时就破碎了。

“怎么,你想试试?和那温宸一般去碎叶岛不成?”

官家把玩着白色的明珠,笑眯眯的打趣道。

“臣不想,臣舍不得陛下,臣要一辈子伺候陛下!”

李齐顿时目不斜视,一脸坚定的摇头。

他不傻,一个不知真假的珠子,万一搭上自己的老命可不划算,一顿饱和顿顿饱他还是能分得清的。

“老滑头!”

......

相比于男人们对于对于修仙的同音果和鬼王的关注,小娘子们就更细心一点。

曹家族学里。

曹晴有些诧异的道:

“你们发现了没有,有点奇怪啊!那温宸之前是黑色的头发,如今到了碎叶岛之后,竟然变成了银色的头发了?”

不得不说,当时设定温宸变成银发的时候,杨蔓娘心里还是有些虚的,但是考虑到他在那么危险的情况下活命,总不能一点代价都没有吧,那也太儿戏了。但是设置身体上的残缺,肯定是不够爽的,那只能设置一个无伤大雅的代价,所以,她就把主意打到了头发颜色上。

赤橙黄绿青蓝紫肯定不行,太汤姆苏了,而且有点过于挑战古人的审美。

如月光一般的银发,无疑是最合适的。温宸未来自然要成为一方大佬的,总不能普普通通没有任何独特的记忆点吧!

毕竟君不见,哪本修仙文和修仙剧里里没有一个白毛大佬!

而且银发是带有神性的,它像雪一样干净,纯粹,清冷。

可以让优雅更优雅,高贵更高贵,疯批更疯批,仙尊更仙尊,反派更反派,总之,银发对任何气质都有无限的加持和突出作用。尤其在修仙世界中,银发白袍的高手,这绝对是非常拉风的,比黑发白袍拉风有逼格的多,也更有一方大佬的气质。

“我也发现了,我觉得应该跟随侯珠有关系,上一章不是说,随侯珠的银色光芒浸入了他的身体么?不过我觉得银色的头发也没什么,能活下来就不错了,而且也还是好看啊,你看书里写了他面如冠玉,头发是月光的颜色,感觉是那种很清冷的与众不同的美男子啊!”

不得不说,小娘子们对于美的东西,接受的速度很快。

“我也觉得挺好看的!之前还不觉得,但是仔细想想,白袍银发,面如冠玉,确实非常的干净,更有仙风道骨的感觉!”

“确实,银发白袍,面如冠玉,我都能想象的出温宸多出众了。”

小妹妹曹绵显然是个白毛控,一脸憧憬的道:

“要是能见到真人就好了!”

显然,杨蔓娘不是审美荒漠,主角温宸的白毛设定,在北宋并没有水土不服,白袍银发,面如冠玉,这独特的设定,小娘子们不但没有反感,反而被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激发了骨子里的白毛控。

当然,这些市井和皇宫的讨论,杨蔓娘自然是不知道的。

此刻的她,正在接待一位特殊的客人。

一为官媒,还是一位衣着华丽,穿红色褙子,头戴紫色头盖的官媒。

读者老爷们不是大宋人,或许不太了解这紫色头盖的官媒是什么意思。

且听我细细为您道来。

俗话说,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婚。大宋男子十六岁,女子十四岁,便到了可谈婚论嫁的年纪。

连《诗经》中也说,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所以说到谈婚论嫁,那自然少不了媒人。

能做媒人的,就像现代的销冠一样,基本上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善于察言观色,且口齿伶俐办事麻利的,否则也吃不上这碗饭。

但在大宋,媒人也是分高低等级的,而且律法规定,不同等级的媒人,穿戴规范和说媒范围也是不同的。所以,一般只需看一眼穿着,就能知道是什么等级的媒人。

比如,替普通贫民百姓说媒的媒妇们,一般穿着随意,没那么多讲究,甚至有些就是巷子里年纪大一些的妇人客串兼职,只赚个灯油钱。比如杨蔓娘刚穿来大宋的时候,那位给她介绍亲事的刘婆子便是如此。

而为中等的大户人家说媒的媒妇,则就讲究一些,大多头戴冠子,梳黄包髻,衣着整洁,手里拿着清凉伞,一般都是两两同行,比如之前为杨蔓娘说媒的刘媒妇和王媒妇,便属于中等媒人。

而为名门望族和朝中高官撮合婚事的上等官媒,则衣着华贵,穿红色褙子,戴紫色头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