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天气晴明......”

伴随着更夫的梆子声儿起来。

杨蔓娘照例洗漱梳头换好衣裳, 吃了朝食去矾楼上工。

今儿个是腊月初一,是矾楼每月发薪的日子,点了卯, 杨蔓娘和吕小娘一道去中楼那边儿的账房处, 领了自己这月的五百文工钱。

再有整整一个月, 便是除夕了。

临近年关, 白天矾楼里的客人不多。所以,大家手头也都开始懒散起来了。

回到西楼,路过茶水房, 正碰上一群二楼帮闲的妇人,正在里面聊着八卦。

见她俩来了,众人都纷纷打招呼。

“哎呀, 是蔓娘来了啊!是去领工钱了吧?”

“是啊, 嫂子。”

说话的是肥娘子,杨蔓娘笑着应对道。

“呵呵, 蔓娘,你如今去了三楼,我怎么觉着好些日子没见你了!”

正在喝茶的刘西施, 盯着上下打量了杨蔓娘一番。

半晌, 笑吟吟的道:

“你们发现了没有,蔓娘这丫头最近变漂亮了!”

“哎,你还别说还真是,蔓娘这是长开了啊!莫不是来了葵水了, 这小娘子一来了葵水, 模样儿就大不一样了!”

“可不么,我家那......”

众人七嘴八舌的讨论着,打开了话匣子。

慢慢的, 话题也越来越偏。

从女人来葵水讨论到将来嫁人,再从嫁人讨论到生儿育女。

叽叽喳喳的,杨蔓娘这个当事人都一时插不上话儿。

索性跟蓝娘子要了一点茉莉茶粉,坐在一旁的绣墩儿上一边喝热茶,一边听众人八卦。

其实,刘西施刚才说的也没错,她最近确实变好看了,不过却不是因为来了葵水。

人都是自己生存环境的产物,一个人生活水平如何,都可以从脸色上看出来。

这段日子,家里的生活条件变好了。

吃饱穿暖了,营养充足,脸上还有面脂可以涂,所以,她也脸色红润了,瞧着自然是要比以前好看些的。

其实,不光她一个人变好看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家里的两个小的也长高长肉,便好看了。

“哎哎哎,这都是干什么呢!一群人躲在茶水间里,手头的活儿都干完了啊?虽然是年下,也不能这么散漫啊!”

西楼副管事常清年不知何时来到了茶水间,背着手站在门口,皱着眉毛不高兴的道。

嘴边的两撇山羊胡也一翘一翘的,说出了那句总是挂在嘴边儿的口头禅:

“哼,等扣工钱的时候,一个个的可别来找我,勿谓言之不预!”

众人闻言,顿时作鸟兽散。

杨蔓娘也随着大流,走出茶水间。

一路上了三楼,跟两位守门的皇城司士兵打了招呼,便进了望舒阁开始每日例行的除尘。

说实在的,自从写小说的收入,开始慢慢趋于稳定以后,杨蔓娘就开始考虑要不要继续在矾楼做工了。

毕竟,如今她写小说的收入,可比在矾楼做侍女的收入高多了。

只是,又一想如今搬了新家,离矾楼很近,没有了通勤长的烦恼。再加上这段时间,调到三楼的工作实在是太轻松,还提了一倍的工钱。

每日说是除尘,实际上,所有雅间,都是被专门负责洒扫之人统一打扫过一遍的。到她这里就是个查漏补缺罢了,非常轻省。

可以说比之前在二楼做灯烛侍女轻松了好几倍,是典型的钱多事少离家近。

所以,杨蔓娘便有些犹豫,一直没有下决心辞工。

望舒阁里很安静,显然,那位指挥使傅劲光并不在。

杨蔓娘照例用蘸了芙蓉清露的水,将卧室,客厅和茶室都擦了一遍。

便开始打扫书房。

因为每天都在打扫,窗边书架上的兵书都非常干净。

杨蔓娘一边擦灰,一边重新将其摆放回原位。

倏忽间。

一张素筏从《孙子兵法》中飘出,掉落在地上。

虽然,杨蔓娘无意窥探别人的隐私。

但素筏上的字,还是自动的印入了她的眼帘。

“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杨蔓娘写小说这么久,对于毛笔字的好坏,还是能分辨的。素筏上的字迹行云流水,气息平和。每个笔画都沉稳有力,透露出毋庸置疑的权威的同时,又给人以宁静致远的感觉。

果然是字如其人。

通过杨蔓娘这段日子的观察,他发现这位威名在外的皇城司指挥使,私下里总是非常的沉默寡言,喜怒不形与色,他似乎从来没有失态过,明明说话的声调也不高,却让周围人莫名的想要服从。

而且,他很喜欢安静和独处。虽然住在矾楼这样的顶级消金窟里,但他却从来不找乐女,不喝酒,不斗茶,不看歌舞,不去下注官扑,可以说,完全没有任何的不良嗜好。

这位指挥使唯一的爱好,大约便是吃炒蚕豆了。

晚上回到望舒阁。

一叠炒蚕豆,一杯清茶,一本兵书,便能度过一个晚上。

“你喜欢王勃的文章?”

一道清冷的男声从身后传来。

说曹操,曹操到。

不知何时,傅劲光已经回来了。

杨蔓娘顿时吓了一跳。

看人家的东西,还被正主抓包。她顿时不好意思了。

连忙道歉:

“额.......对不住啊,是它自己掉出来了,我不是故意要看的。”

“无妨。”

对面的傅劲光显然没有在意,但也没有让她离开的意思。

俯身捡起地上的素筏,随手放回书页里。

“知道这句的意思吗?”

想起那晚,无意间听到这位小娘子高谈阔论的诡辩。

傅劲光也不知道为什么。

就莫名的对其有了一丝好奇。

所以,一向沉默寡言的他,难得的主动找了话题。

“当然知道。”

大名鼎鼎的课后背诵文《滕王阁序》,当年在学校,多少人也被折腾的死去活来,背不出来放学不许回家,杨蔓娘又怎么会不知道呢?

俗话说,钱是人的胆儿。大约是最近腰间的荷包鼓了的缘故,杨蔓娘面对这位指挥使说话一点儿也不拘谨。

思索了片刻道:

“这一句,是出自唐代王勃的《滕王阁序》,高宗时,洪州都督阎某重修滕王阁,在上元二年的重九日,在滕王阁上宴请群僚和宾客。当时的王勃恰好南下探亲,路过了滕王高,也参加了这场盛会,即席赋诗,并写了这篇滕王阁序。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这句话的意思是,一个人处境越是艰难,就越是要坚忍不拔,越是不可以丢失高远之志。”

少女声音清脆柔和,眼神明亮,侃侃而谈。

和平常那些知道自己身份后,变得战战兢兢的女子不同,言语间没有一点儿紧张和胆怯。

就像一颗温暖的光球,不自觉的照亮人心。

倏忽间。

傅劲光那沉寂已久的心门里。

像是突然飞进了一只彩色的蝴蝶。

轻轻的扇了一下翅膀。

......

“嘘嘘~~白绾绾,过来。”

到点儿下工,回家吃罢老三杨盼娘做好的萝卜酱瓜汤饼。

杨蔓娘坐在书房的玫瑰椅上。

瞥了一眼窗棂上晶莹的冰花儿,吹了个一点儿都不响的口哨。

冲趴在窗台上的白色猫儿招了招手。

“喵呜~”

小家伙抬起头,水蓝色的大眼睛轻轻的瞥了她一眼。

一个纵身,灵巧的跃到了她的腿上。

没错,家里的猫儿已经聘回来了。

姐弟三个一道,写了长长的聘猫契,准备了小鱼干儿聘礼,回来还专门祭拜了灶神。

并且,在老三杨盼娘的一再坚持下。

猫儿的名字就叫了白绾绾。

杨蔓娘微微一笑,熟练的撸了撸白绾绾柔软的毛,这小家伙一点儿也不怕生,自从来到这个家,很快便习惯了。

吃着小鱼干儿和猫粮,睡在专门准备的猫窝里,平常跟家里人很亲,尤其是喜欢围着杨蔓娘。

每当她下午下工回来,在书房写稿子的时候,白绾绾便灵巧的掀开蓝布门帘儿走进来,跳上她的书桌,静静的坐在一角,一边舔着毛,一边不时的用蓝汪汪的大眼睛瞅着她,一副煞有介事的模样儿。

白绾绾的性子有些懒,还有些贪吃,也没有像纳猫契里所约定的那样,每天积极捕鼠。

但杨蔓娘一点儿也不在意。

这种岁月静好,能随意撸猫的日子。

她已经很满意了。

不过撸猫虽好,却不可贪杯。

铺纸,蘸墨。还是要继续每日雷打不动的存稿时间。

霸总豫王也该出场了!

最近几日得新章节,男二陆逸尘都快要把读者迷住了。

这怎么行。

这可是霸总文哪,霸总必须给高光!

书接上回,女主白绾绾伤心误会之下,洒泪离开了陆家庄园。

按着言情剧的套路,女主伤心,天空必然要下雨。

所以,雨天自然是要安排的。

至于怎么安排两人的再次相遇,杨蔓娘也早就有主意了。

自然是女主助人为乐,霸总英雄救美。

这套路,对于已经百毒不侵的现代读者来说,确实是老的掉牙了,但是在大宋,还是头一波儿,新鲜着呢。

毕竟,时下的各类小说话本儿里,男主设定都是文弱书生的类型,武力值偏低,里面的男主,被山贼和流氓敲诈的桥段倒是有,至于男主英雄救美的桥段,目前还是没有的。

女主白绾绾一路走到城门口。

恰好遇上了之前后妈给她下春药的时候,安排的那个二流子侯五儿。

此时,这二流子侯五正跟一帮子小混混在一起,推搡着街上的卖菜老汉,还掀翻了他的摊子,试图跟老汉索要保护费。

女主之所以能做女主,就是因为她虽然性格天真单纯,却绝对有一颗正直善良的心。

这种时候,女主白绾绾自然要阻拦。

“喂,你们在做什么,快住手!”

侯五正敲诈卖菜老汉呢,这听到声音一抬眼儿,便瞧见了被雨淋湿了的女主白绾绾。

侯五的眼神儿顿时亮了,反倒放了卖菜的老头儿,直接就来强拉白绾绾。

一边拉,还一边嘴里不干不净的:

“小贱人,让你多管闲事,我看你这次往那儿跑!”

白绾绾见状,顿时一个激灵。

就要躲侯五,可是这一次和之前不同了。

侯五没有喝醉,而且他周围还有一群二流子做帮手。

侯五几乎没费什么功夫,便把女主白绾绾给抓住了。

“听说这小娘皮性子烈,上次还打了咱们五爷,五爷快扒了她的衣裳,看她还烈不烈了!”

“就是,就是,给她长长记性!”

“侯五儿,你行不行啊!你倒是快扒啊,还是不是男人了,不扒就回家奶孩子去!”

慢慢的,周围的二流子们也开始起哄。

侯五本就不是个好东西,一被周围人激将,便呸了一声。

顺势就去扒白绾绾的衣裳。

原本按着一般的套路,这时候,霸总豫王就该出场英雄救美了。

但是,杨蔓娘考虑再三,还是决定让霸总豫王缓一缓再出来,先为女主白绾绾加一段反抗戏,给女主增加加一个坚韧不拔的标签,让女主白绾绾的性格更丰满,更有闪光点一些,也让之后霸总豫王和她之间的对手戏,能更精彩一点。

所以,这里霸总豫王没有出现。

而是白绾绾自己不服输,直接狠狠一口咬在了侯五的手指上。

“啊!”

十指连心,侯五突然被咬了一口,顿时疼的直接跳了起来。

气急败坏的指挥手下的小弟:

“给我打!狠狠的打,打死这个臭.婊.子!”

一群二流子闻言,顿时一起冲了上来,抓住了白绾绾。

这么多人,白绾绾自然是挣扎不过的。

想着自己这次怕是要死了,只是真可惜,自己都没有跟陆公子好好告别呢!

眼看着冲在最前面的一个小混混就要一巴掌扇在自己脸上,知道自己今日怕是逃不过了,白绾绾顿时绝望的闭上了眼睛。

“住手!”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

一道冷冷的男子声音,从旁边的楼上传来。

不用说,读者老爷们应该知道了,这是我们的霸总豫王出场了!

毕竟,他要是再不出场,女主白绾绾就该被小混混打死了!

接下来的事情,自然不用说,小混混们根本就不可能是霸总的对手,霸总豫王只需随意的轻轻一出手,小混混们自然是灰飞烟灭,全部领盒饭了。

然后,所有炮灰和闲杂人等统统退场。

男女主便再次相遇了。

作为一个禁欲多年的冷酷王爷,豫王当然对和自己春风一度的女主白绾绾印象深刻。所以,在救人之前,豫王就认出了白绾绾,否则也不会果断的出手英雄救美。

而女主呢,自然也认出了豫王,知道他就是那天晚上和自己度过一夜的男人。

但是,女主白绾绾对豫王并没有什么想法。

她心里的人是温文尔雅的陆公子,所以自然不想跟豫王有什么交集。

所以,虽然心里有些慌乱,女主白绾绾还是打算直接装作不认识离开。

“喂,你站住!”

眼看女主又要从自己的世界里消失。

霸总豫王自然不能允许,直接开口叫住了白绾绾。

女人的性格,从来都是多变的,面对不同的人,也会自然而然的展现出不同的性格。

这并不奇怪。

比如杨蔓娘自己在现代的时候,面对父母亲人的时候,是乖巧孝顺的女儿,面对熟悉的朋友,又是一个天马行空的搞笑女,而面对陌生人的时候,则秒变社恐i人,一句话都不说。

女主白绾绾,自然也是一样,面对家里的后妈和继妹的时候,是个逆来顺受的小可怜儿。

面对欺负人的二流子的时候,又勇于反抗性格坚强。

而面对喜欢的人陆公子的时候,白绾绾却又是温柔害羞的。

此刻面对豫王,则又不同了。

尤其是想到那一晚发生的事。

白绾绾便不想面对。

所以直接转身,不耐烦的道:

“我不叫喂,我叫白绾绾!”

英明的读者老爷们,此刻恐怕已经发现了,女主白绾绾面对霸总豫王的时候,性格就变成和杉菜一样的杂草女孩了,坚韧不拔却又充满了反抗意识。

我不叫喂,我叫白绾绾!白绾绾这句话一出,不光让霸总豫王一脸性味的挑起了眉。

还让发刊之后,拿到小说新章节的曹晴小娘子,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

一直以来,女人在各种小说话本里的形象,都是温柔的,贤惠的,恭顺的。

但是白绾绾这样的,还是头一遭。

要知道,这不是别人,可是高高在上的王爷哪!白绾绾她,她居然敢这样跟他说话!

这么出言不逊,就不怕王爷怪罪吗?

但又不得不说,看着白绾绾这么对豫王的时候,曹晴的心里,是有一点窃喜和期待的。

期待豫王会怎么做。会治罪白绾绾的吗?亦或者赦免她?

以往的话本儿,就算是最出名的《梅花定情记》,男主也逃不过文弱书生的设定。

但不得不说,这样的男主,或许便于那些落魄文人的自我带入。

但对于女人而言,实在是杀伤力实在不足。

远不如霸总来的刺激和浪漫。

白绾绾再次和豫王爷相遇的时候,倔强的出言不逊的样子。

让曹晴看的又是紧张又是期待。

有种高空走钢丝的刺激感觉。

这一刻,她觉得自己仿佛就是白绾绾一般,对高高在上的豫王爷出言不逊。

心里又怕豫王会生气处置了自己,又期待豫王对她是特别的。

这种矛盾的想法,当真是难以形容,让曹晴忍不住攥紧了手里的兰草帕子。

当然,杨蔓娘也不会让读者失望。

豫王作为高高在上的王爷,平日已经有太多女人对他献殷勤了。

所以,面对白绾绾这种不耐烦的出言不逊的态度,豫王不但没有生气。

反而充满了兴味。

邪魅一笑道:

“女人,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之后,便挥手让手下把女主白绾绾带上了楼。

“额,你想干嘛!”

一进雅间。

见豫王高大的身躯向自己走来,白绾绾心里不禁有些心虚。

她虚张声势的说了一句,忍不住退到了墙边儿。

嘿嘿,能干嘛,当然是要壁咚你了。

杨蔓娘现代小言没少看。

在这里,把豫王对女主白绾绾的这个壁咚,描写的性张力十足。

白绾绾后背靠在墙壁上,豫王慢慢的一步步的靠近,修长有力的双臂将她围在墙面和胸膛之间,呼吸之间,白绾绾甚至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龙涎香的气息。

他的目光太强势,太具有侵略性,让原本跟她对视的白绾绾,不由自主的垂下了脑袋。但他却偏偏不肯就这么放过她,俯下身缓缓的凑近,挑起她的下巴。

重重的吻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