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蔓娘家新租的这个院子。
正房和偏房都是一样是大屋。
所以, 姐弟三人的居住环境,相比之前也大大的改善了。
再也不用向之前在南熏门的时候那样,要三个人挤在一张架子床上了。
如今, 老二杨士林自己单独睡在西屋, 杨蔓娘和和老三杨盼娘则一起住在正房。
正房里外有布帘子做了隔断, 大家平常吃饭是在正房的外间儿。
杨士林是个勤快的, 搬家之后,又特地乘着第一次休沐的时候,把向阳的没住人的那间东屋打扫干净, 布置成了书房,还很又很有心的在潘楼那边儿,去跟人淘换了一张二手的老榆木书桌和玫瑰椅, 擦的干干净净的, 一道放在书房里。
后来,老三杨盼娘又跟卖花郎买了两支梅花, 插了瓶儿摆在书桌的一角儿。
这么一收拾下来,书房倒是越发的赏心悦目了。
所以平常杨蔓娘写书的位置,自然也从正屋的八仙桌上, 转移到了书房的书桌了。
如今住在保康门街这边儿, 上下工走路也就一刻钟的功夫,每日里不光不用再早起,而且下午回家的时辰也提早了许多,所以写书的时间, 自然也大大的增加了。
吃过了夕食, 让老三杨盼娘帮自己磨墨。
杨蔓娘便拿毛笔沾上墨汁儿,继续每天雷打不动的存稿时间。
如今《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小说的的连载,已经渐入佳境。
上回书写到, 女主白绾绾和豫王爷运动一夜之后,醒来六神无主,仓皇的从悦来客栈逃走了。
让无数读者读了之后抓耳挠腮,担心白绾绾的命运的同时,又期待豫王爷之后会有什么样儿的行动。
杨蔓娘自然不会让读者老爷们失望。
这一章节一开始,便是豫王爷霸总气场全开。
刀削面一样的脸上面无表情,对赶来伺候的大管家语气冷冷的吩咐道:
“一个时辰内,本王要知道昨晚那个女人的全部消息。”
“是,王爷,属下这就去办。”
在真权势加持下的冷酷霸道王爷。
说出这种话儿来,一点儿也不虚也不尴尬。
反而苏的噌噌直冒火星子。
把一旁正读稿子的老三杨蔓娘,迷的一脸星星眼。
既然交代了豫王之后的反应,女主白绾绾那边的情况,杨蔓娘自然也不能落下。
花开两头,各表一枝。
女主白绾绾这个小可怜儿,从悦来客栈逃跑之后,才骤然发现天下之大,自己竟然无处可去,她在汴京城里不认识什么人,也没有别的亲戚。
而唯一能让她依靠的爹爹,这会子又出了远门还没回来,而家里面,后娘和继妹还在家里等着算计自己。
她虽然为人单纯善良,却也不傻。自然知道不能自投罗网,再回到那个满是豺狼虎豹,还算计过自己的家里去。
所以,一脸茫然的白绾绾,出了悦来客栈之后,便一边胡思乱想,一边默默的漫无目的的沿着甜水巷一路走。
走啊走,走啊走,走的脚都累了才停下,不知不觉,白绾绾便一路走到了汴京城郊的一条小河边儿。
这里有碧绿的草地,有清澈的溪水,河里还有自由自在的小鱼在河里游来游去。
这些让白绾绾原本低落至极的心情,也莫名的好了许多。
但是,很不巧。
没一会儿的功夫,天空中突然开始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女主白绾绾此刻身无分文,却还穿着单薄的衣衫,不但没有厚衣裳,连把遮雨的伞都没有,整个人都冷的瑟瑟发抖。
白绾绾原本想往城里跑,可是,她才刚跑了一段路,天上的雨就越下越大了。
路面上也很快也变得泥泞起来,一不小心还还摔了一跤。
裙子上都沾上了泥巴。
白绾绾无奈的停下了脚步,举目四望。
忽然,发现不远处的山脚下,竟然有一家掩映在郁郁葱葱的树丛中的庄园。
此刻,白绾绾也顾不得是否认识庄园的人了,便打着手帘儿一路小跑着到庄园的门口,抬头看了一眼庄园上写着楷书“陆园”二字的匾额,抬手敲响了庄园的大门。
没一会儿,大门便被从里面打开了,开门的人是一个穿着青布短打的干瘦老头儿,他是庄园的门房秋伯。
“老伯,拜托你让我进去躲躲雨吧!”
女主白绾绾连忙双手合十,可怜兮兮的请求道。
此刻的她,已经被雨水淋成了落汤鸡,鞋子和裙角上还有摔倒的时候沾着的泥水,小脸儿也冻得惨白惨白的
秋伯是个聋哑人,他听不懂白绾绾的话,只好比划着,带领女主白绾绾进了庄园。
去见庄园的主人。
一路上走来,白绾绾细心的发现,这个庄园生机勃勃,几乎每个角落里,都种满了各式各样或普通,或名贵的漂亮花儿,而且还养了许多的小动物,小动物显然和人相处习惯了,见着白绾绾这个陌生人竟然一点儿也不怕,都不躲开的。
想来,这庄园的主人也是个热爱生命,崇尚自然的人。
看到这里,虽然女主还不知道,但是咱们英明的读者老爷们自然知道了,这尿性,肯定是我们的男二要出场了。
毕竟,霸总文里,怎么能没有男二呢?没有男二的争抢,霸总又怎么会珍惜女主哩?
而且。
霸总就像一盘上等的红烧肉,虽然肉香四溢,霸道诱人,很好吃很解馋。
但是,咱们女主也不能光天天吃红烧肉啊,时间长了容易腻得慌,还容易得三高。
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营养均衡,及时的加入一道清口的素菜,给女主换换口味儿,补充补充维生素什么的。
所以男二的登场,自然就很有必要。
杨蔓娘原本想的是,写一个健气忠犬型的男二和男主打擂台,比如男主的工作是皇家侍卫或者御医什么的,然后遇见女主,喜欢上女主,但从不表白,只是默默的暗恋女主,为女主白绾绾付出,解决各种麻烦。
或者,是写一个阳光年下的男二,比如男主的弟弟和侄子什么的,也喜欢上了女主白绾绾,然后和男主争夺女主。
但是,后来杨蔓娘又仔细考虑了一下,觉得侍卫和御医的话,在这个年代,地位上属于偏下位者,天然的再身份上受制于王爷男主,在感情上会很没有存在感,虽然深情,但是和男主做对手的话不够势均力敌,缺乏对抗和争夺的张力。毕竟君不见,甄嬛传的时候,痴情的温太医都暗恋的那么明显了,大胖橘都从来没怎么把他当回事儿过。而且,最后还落的那么一个凄惨下场,实在让人可叹,杨蔓娘可不想自己的男二最后成了无鸡之谈。
而且,男二要是个侍卫的话,以后和女主白绾绾互动太多太频繁,就没有什么说服力,毕竟,王府的规矩那么严,多少双眼睛都在周围盯着呢,要是和女主互动的太频繁了,男二可是容易失业的。
而阳光年下的弟弟型的男二,虽然也很是清新可爱,阳光帅气。但是,本身在气场方面,又弱于霸总男主,恐怕要和男主争夺女主的话,还没有几个回合,就会被男主给斩于马下,可读性不怎么强。
所以,杨蔓娘最终经过再三的考虑,觉得话本儿里男二的人选,还是稳一波儿。
选一款经久不衰,也经受住众多读者考验的男二类型比较靠谱儿。
所以之后,当女主白绾绾跟着秋伯,一路沿着庄园的石子路走到庄园主宅的时候。
就看到,主宅前一株灼灼盛开的垂丝海棠花树下。
男子覆手而立。
一袭白衣,衣冠胜雪。
男子的周身明明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却偏偏让人移不开眼。
如同古诗诗里描述的那般,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他就那么安静的立在盛放的海棠花树下。
一双浅褐色的眸子,犹如春日的清泉,澄澈而透明,眸光温润如水,却又充满了无尽的温和与善意。
“这位姑娘,是来寒舍避雨的吗?”
男子望着跟随秋伯进来,一身狼狈的女主白绾绾,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意道。
这一抹笑意,如同一剂良药,瞬间便治愈了白绾绾身上的淋雨后的冰冷。
“额......我”
对上男子的笑容,白绾绾整个人,一瞬间就呆住了。
晕晕乎乎的,甚至忘记了该怎么回答对方的话。
这一瞬,白绾绾的心脏不由的怦怦直跳。
那读书不多的脑袋瓜子里,恍惚间,无声无息的开出了一朵小小的粉色海棠花苞儿。
他,真的好出众啊!
这么想着,白绾绾便忍不住紧张的脸红了。
可突然,又瞧见自己身上和脚上沾的泥水,白绾绾慌忙将弄脏的鞋子藏在了罗裙下面,有些自惭形秽的垂下了头。
是的,最后杨蔓娘选择了温润如玉型的男二。
她考虑再三,还是绝定舍弃原本计划的健气忠犬型男二和阳光年下男二,选择了最为传统最为经典的温润如玉型男二,来搭配书里的霸总豫王。
因为,这一款男二,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几乎从霸总文刚一出现开始,温润如玉的男二便与其如影随形了。在最古早的霸总文里,不说百分之百,但是基本上,百分之七十的都有一个温文尔雅的男二,在背后默默的守护着女主,为女主付出。
也不要觉得这类型的男二外表过于文雅单薄,武力值不够。在情感的战斗里可不看武力值,其实,在所有类型的男二中,能和最强大的alpha型霸总男主势均力敌,打的有来有回的,反而是这种温润如玉型的男二。
甚至,在某些时候,他们的成就和高光,还盖过了霸总男主的风头。
君不见,现代的很多电视剧里面,原本只是负责助攻和守护女主的温润如玉男二,最后都守的花开见月明,上位正宫了么。
由此可见其杀伤力之大了。
杨蔓娘在话本儿的最新的一章节里,尽自己所能的,全方位的描写了这位新出场的男二的风姿仪态,把其塑造成一个类似花满楼的完美君子人物,但是,偏偏却到章节最后,她也没有点明男二的身份究竟是谁,巧妙的给读者留下了一个悬念。
杨蔓娘这么写,自己倒是写的爽快了。
可是,这就让隔天收到存稿的东家小姐朱秋雨看到非常难受了。
作为墨瑾公子的头号铁杆粉丝。
又有东家大小姐的便利。
朱秋云看书,可谓是非常的方便了。
每次杨蔓娘这边写好了话本儿,新章节送到朱雀门报房这边儿的时候,朱秋雨都是第一个先睹为快的。
原本,朱秋雨在《霸道王爷心悦我》上一章节结束的时候,还在担心豫王和白绾绾之间的后续,担心白绾绾就这么跑了,以后要怎么办,担心他俩以后能不能有机会再见面,担心豫王会不会对白绾绾负责。
所以,一拿到新的小说稿子,连午饭都顾不上吃,便迫不及待的往下读起来。
但是,计划不如变化,任何事情都没有绝对。这稿子读着读着,朱秋雨的心思,就开始变了。
哦,下雨了啊,哦,白绾绾摔跤了啊,哦,白绾绾去了一个庄园避雨了啊?哦,白绾绾要去见庄园的主人了啊?
唔,白衣男子。
嗯,嗯,白衣男子?
盛放的海棠花树下,男子一袭白衣,衣冠胜雪!
哇哦!
这......这写的也太!
朱秋云实在想不出什么合适的词儿,来形容这一刻自己的感觉。
反正就觉得,这位白衣男子出现之后,自己的心跳,仿佛骤然慢了一拍似的。
之后。
等她把这新的一章全部读完。
朱秋雨的心里,虽然还记着冷酷霸道的豫王,但是,也有一半的注意力,转移到了新出现的这位温文尔雅衣冠胜雪的公子身上。
盖因为,杨蔓娘在书中,把这位新出场的白衣公子,描写的太过出色太过完美了。
这个新的角色光风霁月,温润如玉,是女人心目中的另外一种理想型。
刚一出现,魅力便直追豫王。
如果说,豫王的形象,是霸总系男主的巅峰,那么,这位白衣公子,便是温润系男配中的翘楚。
就像西门吹雪和叶孤城,聂风和步惊云,萧十一郎和连城璧。
虽然风格不同,二者却都是一样的出众。就算是再怎么挑剔刻薄的人,你可以更偏好其中一类,但也绝对不会讨厌另外一类。
朱秋云这样本身性子外向跳脱的小娘子,当然也很喜欢豫王,但要是非在两者之间选择的话,那自然不免更偏爱这位温文尔雅的白衣公子一些。
所以,一向性子大大咧咧的她在读到最后,也忍不住和女主白绾绾一样,开始耳朵微红,喜爱的同时又有些莫名的自惭形秽。
只是,这位白衣公子究竟是谁?
他为何住在那种满鲜花的庄园里?他会收留无处可去的白绾绾吗?接下来,他会和白绾绾有什么样的故事呢?
看到最后。
朱秋雨不但没有解决前一章节留下的疑惑,反而脑子里积攒了更多的不解和疑问。
例行骂了一句墨瑾公子可恶,吊人胃口,总在这种关键的时候停笔。
朱秋雨又忍不住坐在报房二楼的窗边儿。
望着下面人来人往的街市。
托着腮,一脸梦幻的想入非非起来。
这世上,真的有那样谪仙一般风姿出众,温润如玉的人物吗?
什么时候我也能遇到一个那样的白衣公子呢?
朱秋雨忍不住低低的喃喃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