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更人梆子声儿一响, 黄金万两。
杨蔓娘睁眼儿起床。
随手翻一翻昨晚在夜市上花五十文淘换来的二手黄历。
嗯,不错不错。
今儿个是好日子,宜上工赚窝囊费。
上工大吉, 薪想事成。
外边儿天空飘着淡淡的明霜。
老二杨士林一大早起来, 洗漱吃了朝食, 便仔细的整理身上的衣裳穿戴。
今儿个是他第一天去朱雀门小报做学徒的日子。
可不能马虎了。
杨蔓娘昨儿从夜市上回来又赶稿子, 睡得迟了。
早起不免有些困倦。
好在如今搬了家,离矾楼近了,早上起来倒也不慌。
在堂屋外间儿炉子上, 提了铜壶倒了热水洗了脸刷了牙。
打个个哈欠,将昨儿晚上修改好的稿子,包上油纸递给他。
以后杨士林在朱雀门报房上班倒是很不错。
也不需要她专门再去报房送稿子了。
“第一日上工, 要主动一点儿, 嘴巴要甜,遇事儿不要不好意思, 上上下下的该称呼的称呼,若是不懂的就该问的问,要尽快的融入进去。不过, 该有脾气也要有, 遇事情别太怂,免得别人欺负你。”
杨蔓娘太知道新人第一天上班的情况了。
不是说你与人为善不惹事儿,别人就会和你和平相处的。
相反,很多时候。
那些小人都喜欢看人下菜碟儿。
你若是表现得太蔫吧太老实, 太缺乏攻击性了, 反而容易被某些老油子欺负,把原本该他自己做的事情推给你。
要是出了事儿,又把责任推到你身上。
杨蔓娘可不想自家弟弟去上班去受欺负。
“我知道了, 大姐。”
杨士林点头。
朱雀门报房那边儿,虽然不管住。
但是做学徒的话,中午的时候是管一顿午饭的。
虽然,如今家里日子宽松了许多,也不差这一顿半顿饭的。
但是苦日子过久了,能吃到不花钱的午饭,杨士林还是觉得很开心很满足。
眉眼带笑,吃了两瓣老三杨盼娘递来的淮北蜜桔。
将包好油纸的稿子小心翼翼的揣进怀里。
杨蔓娘毕竟是现代人,懂一些基本的营养搭配,虽然经济宽裕些了,也并不一味的只买着吃肉吃面,搬了家之后,又抽空儿去潘楼小贩那里,买了鸡蛋和牛乳这种高蛋白质的食物,又买了小半篓子补充维生素的淮北蜜桔,每日里一家子都搭配着吃。
所以,这段日子下来。
不光老三杨盼娘长肉了。
杨士林也一样。
又恰好正是长身体的年纪。
他竟然还抽条儿了,个子长高了不少。
站在一起。
竟然比杨蔓娘自己还高出了小半个头。
......
要说。
汴京的城里十七家报房的东主,哪一位最近的心情最好。
那毫无疑问,便是朱雀门小报的东主朱旭了。
不错。
朱旭这些日子,确实有点儿得瑟。
每日背着手儿来报房转一圈儿,便要去附近的朱骷楼茶馆儿交际。
不错,确实是去交际。
小商小贩们在瓦子和店铺里做生意,每日里早出晚归辛辛苦苦的,才赚个三瓜俩枣儿的。
但有了一定规模的大商人,则不同,他们都雇佣了可信的大掌柜二掌柜和帐房先生,自己本身早就已经脱离了守着店铺的日子。
多数时候,这些身家丰厚的大商人,都会穿上崭新的绸缎衣裳,坐上牛车去上等的酒楼和茶肆里喝茶,与同行交际,寻找商机,彼此交换资源。
来赚取大笔的银子。
若是谁短时间内做了一笔大生意。
那就是茶馆儿里的红人,同行彼此见了都要拱手道贺的。
而你要问,最近朱骷楼茶馆儿最得意的商人是谁。
那毫无悬念,非朱雀门小报的朱旭莫属。
朱旭这段日子出来,同行们见了他都羡慕的紧。
原因无他。
盖因为其得了一只会下金蛋的母鸡。
《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小说,最初开始连载的时候,朱旭自己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好的反响。
毕竟,他是个四十多岁承担着养家重担的中年男子,早已过了憧憬爱情的年纪,所以,对于这类情情爱爱你侬我侬的的东西,天生就不是很敏感。
最初,也只是觉得这本小说内容风格新颖大胆,而且,还给自己换了一个广告的免费好点子,他才同意连载的。
即使后来拿回家里,自己的女儿朱秋雨对小说初稿的内容赞不绝口,朱旭也没怎么当回事儿。
毕竟。
他知道写这小说的小娘子杨蔓娘才不过才十四岁的年纪,还是个半大孩子罢了,写出的东西又能多惊人呢?
当时的朱旭,更多的是把希望和注意力都放在广告上的。
谁知道,无心插柳柳成荫。
这次,竟然真让他给捡到了宝贝。
付费广告的点子,虽然一开始很火爆,也给他的朱雀门小报带来了不少收益和名声。
但是,很快便被其他各家小报给模仿了,不过两三日的功夫,汴京城所有的小报版面上都开始打广告了。
所以。
这一块儿现在收益,也不再像一开始那般夸张,而是渐渐的趋于饱和。
但是。
杨蔓娘的这本小说却不同。
它就像一匹一骑绝尘的黑马。
自从连载开始,就被很多的人所喜爱,尤其是格外的讨女人的喜欢,不但小娘子们对其趋之若鹜,就连很多后宅的夫人们,也在每日里追读。
尤其是书中,豫王爷情到浓时,邪魅一笑说的那两句话。
“女人,你这是在玩火。”和“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
如今已经是名动汴京。
其中前一句中的“玩火”两个字,被赋予了心照不宣的暧.昧的含义。
直接导致了家里的孩子调皮玩火,当娘的骂起来也不爽快了,还得专门换个词儿。
而后一句。
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
则更是风靡。
成了很多年轻小夫妻闺房办事必说的私密话儿。
就连朱旭自己。
都没忍住跟了一波风,在夜里回来,跟自家老妻调-情的时候,也说了一句。
不过,效果有些一言难尽。
他家婆娘太不解风情。
见他邪魅一笑。
居然问他怎么回事,是不是受了凉脸抽筋了。
把朱旭气的,一宿都背过身子不想跟她说话。
当然。
这种糗事儿就不必提了。
最近在茶馆儿里。
有不少同行都在跟自己旁敲侧击,想要认识一下墨瑾公子。
不光如此,朱雀门报房这些日子,前前后后的,也来了不少人打听小说的后续,顺便打听作者公子墨瑾是何许人也。
动静自然不小。
所以。
就连报房里的撰稿人,闲了的时候,也也很喜欢聚在一起讨论话本儿的剧情。
讨论墨瑾公子这本话本儿,究竟和别个有什么不同。
为什么偏偏才写了这么几章,就会这般的势头爆火。
“奇也怪哉!说起来,我到现在都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哩,这书里的主角是个女子,而且,还只是一个普通的平平无奇的柔弱女子,这个叫白绾绾的也没甚特别的啊,不过是个普通人家的小娘子,在后娘的手下日子过的可怜了些,长相方面嘛也只是清秀,也没有多么的貌美出众,诗书才艺也一般,除了心地善良点儿,似乎也无甚拿得出手的才华,怎么就突然火了呢?”
“就是叫人奇怪呢,这白绾绾小娘子,也不是那皇家的公主郡主,连个才女都不算,远不及岳阳老生写的《梁生志异》里那美女鬼周悦娘貌美,也不及清月散人笔下的周佩佩有才气孝顺婆婆,可这些小娘子们,为何跟着了魔似的,偏偏对这本书却都这般趋之若鹜,天天派下人来催稿子?”
“呵呵,常老弟的疑问,老朽或许能说上一二。老朽一直负责撰写街头消息,和后宅里的八卦秘闻,平日里也算看了不少的话本儿,倒是大概能明白这书为何这般火爆。这本书关键就胜在一个新颖大胆和写书角度上,主角不像以前一样是男子,而完全是从女人的角度,考虑设计话本儿的情节,所以,这书能讨后宅女人的喜欢,倒是也不奇怪,不过老朽可以预见,自墨瑾公子开了这个先河之后,往后,市面上肯定有不少人写这种女人家爱看的话本儿了。”
“女人的角度?那墨瑾公子怎么会从女人的角度写?堂堂男儿,为了区区几两碎银,这屁股可是歪的不像样子了。”
显然。
报房里大有看墨瑾公子不顺眼的。
闻言撇了撇嘴。
语气颇为不屑地道。
“哈哈,程兄,这你可就说错了。那可不是几两碎银哩,就这书如今虽然字数还短小,但是依着这火爆的程度,若是能再写长一点儿,想来,很快便会有书商愿意加印成册的,如此的话,那墨瑾公子虽然是后起之秀,但名号恐怕很快便会追上岳阳老生和清月散人了,我估计用不了多久,那墨瑾公子便能收到汴京城那些高门大户的帖子,若是成为其座上宾,往后若是去参加各种宴会堂会,不知道能得多少打赏银子呢!”
“妙啊!如此说来,这连载小说,倒是大有可为哪,要比写普通话本儿出名还来钱快啊,我倒是听说,最近《小报》和《新闻》也开始筹备连载小说的事儿了,他们请的就是岳阳老生和清月散人,听说光签订契约的时候,就给了六十两银子的车马费呢。”
“啊,这么多!这可比咱们做撰稿赚的多多了啊!”
一个身穿豆青色圆领袍子的中年撰稿人闻言。
一脸激动的接话道。
说来说去,还是真金白银的最动人心。
其他人闻言。
自然也不再矜持了。
纷纷开口:
“哎哟,那如此说的话,往后各家小报上可就更热闹了。不过,咱们这些人可都是报房多年的老笔杆子了,又熟悉小报话本儿的套路,可不比那位墨瑾公子差什么,咱们自己也可以写啊,发出来没准儿比那墨瑾公子的书还火呢......”
“是极是极。”
“嘿嘿,梁兄莫非也要写了?”
“唔,有何不可,老弟你就没想法?”
“哈哈哈......既然梁兄先带头了,小弟我自然也要凑凑热闹咯。”
“那就同写,同写。”
东主朱旭自然不知道底下这些撰稿人的议论。
他只看这些日子自家《朱雀门小报》的发刊量就行了。
自从这本《霸道王爷心悦我》开始连载,整个朱雀门小报的发刊量,比以往增加了三倍。
他腰间的银丝荷包儿,自然也是一并赚的鼓鼓囊囊的。
正所谓,吃水不忘挖井人。
如此,他自然也要投桃报李。
好好的对待手里的这颗摇钱树,提高杨蔓娘的待遇。
不过。
原本千字一百文钱的待遇,在话本儿圈子里已经很高了,免得同行议论,倒是不合适再增加了。
索性从别的方面做补偿。
朱旭原本打算,自己出银子,给杨蔓娘重新租个在内城的,面积大一些房子。
毕竟。
南熏门那边儿的离内城远,交通不便,环境不怎么样,而且鱼龙混杂,街面儿上还有很多市井小混混的。
他们兄妹三个人丁单薄,身边也没个大人护着。
若是一个不注意,再让人伤着了碰着了,那就麻烦了。
更重要的是。
如今,汴京的其他十几家小报,都在见缝插针的打听墨瑾公子的消息。
若是他还这般放任她们姐弟几个自己住在外面,那万一一个不注意,让人打听到了,再截胡把自己的摇钱树给连根挖了,那才是真的让朱旭后悔莫及。
不过,还没等朱旭打发人租房子。
今儿个早上,就听大掌柜朱贵说,杨蔓娘一家,如今已经搬了新家。
而且,位置离自家报房不远。
如此,他倒是不必再专门租院子了。
不过。
乔迁新居,正好要送礼的。
索性,便准备了一份厚礼。
朱旭能做东主,管着手下的几百号人,当然不是个婆婆妈妈扣扣嗖嗖的人。
既然已经决定给杨蔓娘更好的待遇,自然不会拖拖拉拉。
当天下午。
便打发了大掌柜朱贵,专门给杨蔓娘送来了一辆代步的牛车。
拉车的黄牛很健壮很年轻,也很温顺。
牛车也是用上等的青布蒙好了车架子的。
里面还贴心的挂上了马车帘子,放上了坐人的蒲团和绣墩儿。
都是直接就能用的。
可把老三杨盼娘开心坏了。
“啊啊啊,大姐,真是太好啦!天哪天哪,咱们竟然有牛车啦!”
朱旭才刚一走。
就兴奋的叫了起来。
她也不怕冷。
就在院子里。
笑眯眯的围着新得的牛车,转了一圈儿又一圈儿。
爱惜的摸了又摸拉车的黄牛。
嘴里还不时的碎碎念着:
“你这么黄,就叫大黄吧!嘿嘿,你以后就是我们家的牛啦,可要好好拉车呀!”
不要觉得小娘子这样的表现很夸张。
他们原来住的南熏门那一片儿,就只有三户人家有牛车,而且,还不是自己用,那牛车还是专门用来拉客赚钱的。
这年头儿,买一辆牛车可不便宜的。
光一头普通的牛的价格,就在五两银子到七两银子之间了。
可不是普通家庭能够承受得起的。
再加上牛车的钱和车上用的东西,怎么也得有个八到九两了,几乎就是杨蔓娘一个月的稿费。
这年头儿,出门可没有什么汽车。
有一辆这样的青布牛车,就极为体面。
相当于现代买了一辆普通汽车了。
杨蔓娘看着老三兴高采烈的模样儿。
摸了摸大黄牛毛茸茸的脑袋。
也不禁莞尔一笑。
嘿嘿。
如今她也算是初步脱贫,跻身大宋有车一族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