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全家都不对劲[年代]

我全家都不对劲[年代]

作者:篱音之下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预收:《在年代文里吃瓜看戏》】一场大雨过后,老程家偏房坍塌,将三房一家五口都压在了里面。好不容易救了出来,结果个个都变了。老实憨厚的老三程建功忽然变得懒滑,还非找理由说自己是为了学习。懦弱的老三媳妇叶美云成了泼天悍妇,能一棍子打死野猪,谁见谁怕。他们的大儿子也变得神神叨叨,勤快懂事的二女儿骤然干啥啥不行,捣乱第一名。也就剩下最小的三丫头还正常点。程正常三丫头:那是因为全家都是大佬,只有我是普通人好不好。-程静淞熬夜猝死,再次睁眼就穿越到了穷苦的六十年代。就在她欲哭无泪的时候,发现家里每个都不对劲。老爸是来自星际的科学家;老妈是末世的顶尖异能者;大哥程定坤沉迷修仙不肯自拔;二姐程斯年是来自古代,自带家底的富婆;只有她,一个普普通通的社畜,要啥没啥。程静淞:……不公平,太不公平了!=====【预收:《在年代文里吃瓜看戏》】文案:祝成蹊穿了。从27变成了17,从现代小富婆变成了一本年代文里的病弱早死路人甲,全程只活在反派家人的回忆当中。祝成蹊:……麻了,如果我有罪,请用法律来制裁我,而不是让我穿书后再死一回。系统:如果不穿书,你就真的死的不能再死了。祝成蹊:……自闭jpg.=====祝成蹊穿成了一本真假千金年代里的病弱早死路人甲。书中,假千金是带着直播系统穿越的,真千金是带着灵泉空间重生的,两位千金在书里为了一众男主男配大战八百回合,殃及了无数无辜的池鱼。祝成蹊穿的这位就是其中第一个倒霉的池鱼。但好在她现在也有了系统,并且系统告诉她只要她好好种田,帮它收集足够多的种子和美食,破除沉疴,恢复健康指日可待。祝成蹊撸起袖子,那还等什么呢,麻溜儿动起来啊!至于女主女配之间的八百回合大战——咳,当然是一边啃着系统空间里种出来的超甜西瓜,一边美滋滋看戏了。==吃瓜看戏,生活惬意==…

最新更新第14章 光头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匪我思存
    看过《裂锦》的人,肯定不会忘了这样惨烈的爱情 绝望的结局 不过这个续集多了一点希望 因为,女主没有死 可是结局依然很痛苦 因为她的孩子回来向易志维报仇了...
  • 作者:林斯如
    公告:本文将于9月28日从第21章开始倒v。入v当天三更,感谢阅读~下本开《遥遥万乡》,求个预收~]文案:1.凛冬将至,宜川市老旧小区接连发生入室杀人案。刑侦队警员邬霜的公寓门口,总会多上两三支踩瘪的烟头。空置许久的隔壁搬来新租客,邬霜与男人背影打了个照面,紧实又坚硬的肌理历历在目,如素描画像般标准。午夜时分,几声沉闷的敲门声如约而至。你到底是谁?邬霜隔着猫眼隐约看到摸索的黑影。沉默片刻。男人沙哑的嗓音透过门缝传来:怎么,邬警官职业病又犯了?2.宜川刑侦支队最忌讳的话题关于邬霜。听闻她借调到宜川市警局,为的是追查未婚夫的下落。订婚宴上离奇失踪,五年来下落不明,只留下一则未传出去的短讯。「小霜,我好像看到你爸爸了。」3.小年夜前,一起令全市人民震惊的刑事案件悄然发生。拥有特殊血型的死者,被异常残忍的手段放干血液,刑侦队紧急联系市血液科医生逢凛配合调查工作。只隔一墙距离的两人故作陌生。你好,刑侦队邬霜。幸会,血液科逢凛。4.你听说过拉普兰德吗?知道,不就是圣诞老人的故乡嘛。不对,拉普兰德住着孤独的冰雪女王。*食用指南:1.1v1,聊聊案子谈谈情2.男二白月光3.灵感来源于安徒生童话《冰雪女王》4.文案立于2022.10.235.刑侦知识均来源于互联网,非专业
  • 作者:奥尔罕·帕慕克
    16世纪末,离家12年的青年黑终于回到他的故乡——伊斯坦布尔,迎接他回家的除了爱情,还有接踵而来的谋杀案。一位细密画家失踪了,奉命为苏丹绘制抄本的长者也惨遭杀害。遇害的画家究竟是死于画师间的夙仇、爱情的纠葛,还是与苏丹的秘密委托有关?苏丹要求在三天内查出结果,而线索,很可能……就藏在书中未完成的图画某处。我是一个死人,是井底的一具尸体。无疑,这是今年最受关注的小说开头。小说以谋杀推理故事的外衣,叙写了16世纪伊斯兰细密画在透视画法的冲击下的没落灭亡,这并不仅仅是一桩艺术史上事件:从一个单向度、充满虔信的中世纪伊斯兰艺术观转向一个讲究多向度、多元化的西方艺术观,意味着割断一整个民族传统,这种艺术上的碰撞乃是社会动荡的一个侧面,人的观念为此受到的冲击,足以达致惨烈无比的程度。诺贝尔文学奖发给帕慕克,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到这位作家的苦心:两种文化的冲突不是一场必有一伤的斗争,而是衡量整个人类进步程度的试金石。小说的写作技巧亦为人所称道,一只狗、一棵树、一枚金币、红色、两具尸体,各种匪夷所思的事物都仿若有生命般,在书中担任了叙述者的角色。 这本易读、优美、充满智慧的作品,将能吸引广大的读者。
  • 作者:楼采凝
    这个传说中的高人可真龟毛,不就治病嘛,还分什么穷人跟好野人,她带着弟弟上山找他看病,见她细皮嫩肉,他居然一口咬定她冒充贫户,死也不医,天知道,她只是外强中干,根本没钱,唯今之计,只好帮高人做做饭、整理药草,看他会不会大发慈悲,医治弟弟的病,顺便收留他们,哪知道,看来简单的事她做来笨手笨脚,不仅把救命的药材跟致命的毒药全混成一团,还一把火把屋子给烧了!当然也把高人惹火了,拜托拜托,不要赶她走,再给她一次机会啦,以后她会尽力学做饭,努力认识药材,作牛作马伺候他,就算要她奉献全部身心抵医药费,她也愿意……
  • 作者:庄羽
    我自己的感觉,这些年我几乎是混过来的,在城市和城市之间晃悠,似乎到处都是我的家,又似乎我是飘荡在世界上的一颗野草的种子,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也不知道生活的列车要将我带到何方。所以,这许多年里,我一直都在飘荡,是完全的被动,没有丝毫主张的那一种。昨天,我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大发白,他又胖了。远远看去,他的躯体宛若注了水的猪肉,头发很乱,像晾干了之后的墩布那样支楞着。他一直低着头走路,没看见我,于是我也没招呼他,就那样与他擦肩而过,仿佛我们从不相识。
  • 作者:武陵樵子
    九月的黄昏,中州道上,平畴阔野,极目千里,衰草连绵,在西风残照之下,越显得秋凉凄清。此时,官道东头,烟尘滚动,一双铁骑并辔电驶而宋。马上的骑士竟是一对文生装束,俊美无比的弱冠少年。这二个少年,一个生得面如冠玉,剑眉星目,鼻如悬胆,唇红齿白,眉宇之间,英武之气.咄咄逼入,一身白绸长衫,坐下是一匹白色骏马。另一个是一身淡灰色衣衫,跨下乌骓马,神采容貌一如乃弟,只是眉目之间,较为平易,似不如乃弟英气逼人。这双俊美少年是同胞兄弟,兄名凌岳,弟名凌蔚。
  • 作者:狗柱
    渣男扬骨灰/男主上位/轻松甜宠本文将于5.11零点入v,v后日万一周,感谢支持!带带预收《缠娇枝》文案在下方——————本文文案——————那日,宋知渺躲在屏风后窥见到一个从头到脚乃至头发丝都是自己喜好的男人。更甚频频梦见这个男人出现在自己的梦境中。梦里,她是嫁了旁人的矜贵夫人,他是爱而不得的隐忍配角。她惨遭辜负丢了性命,他怒极攻心为她杀红了眼。最终,他手握一把鬼头刀,阴鸷狠戾砍下她夫君的头颅,留下一句愤恨悲凉之言:夺妻之仇,不共戴天,若有来世,定不会再叫你沾染她分毫!好一出偏执情种爱上我的戏码!爱看,好看,还要看!当她眼巴巴凑近那个名唤江妄的男人跟前。却发现梦中的深情戏码根本就是胡扯。江妄待她毫不怜香惜玉,也从不给她好脸色看。不仅心窝子如同钢板一般冷硬,更是对她冷漠至极。一朝受陷,两人云雨之后只能被迫成婚。对此,江妄却是与夜里的火热截然相反。露出一副被逼无奈的冷淡模样,好似娶个阿猫阿狗都没差一般。气得本欲与他真心相待的宋知渺当即提出约法三章。不许同房,不许苛待,不许干涉。待到她寻得喜欢之人,便即刻和离。寡淡冷情的男人从始至终都没在这件事上发表过任何意见。对于宋知渺的不平等条约,他也认真应下,并一一遵照。婚后好似有什么开始变了。江妄对她处处尊重事事迁就。可又好似什么都没变。若非那双淡冷的眸中从不见涟漪,宋知渺险些以为自己当真成了他捧在手心的娇花。本就心怀春思的宋知渺只觉当初的约法三章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只能在自己越发深陷其中时及时止损,向江妄提出:我们和离吧。岂知,她竟头一次在这位向来冷静自持,无论何时都不会有半分情绪波动的男人脸上,看到了极为割裂的失控。紧缩的瞳孔,蜷缩的指骨,额头爆出隐忍克制至极的青筋。从不对她的决定说半个不字的江妄,在这一刻,却几乎是咬牙切齿道:不行。看着江妄失控而不知的沉郁模样,宋知渺怔愣的面容上逐渐浮现出一丝狡黠。唇角勾起天真的笑来,轻启嫣唇,一字一句将他的隐忍彻底分崩瓦解:可是,我有喜欢的人了呢。——————预收文案——————《缠娇枝》方舒窈为救父亲,被迫顶替大梁公主的身份。远赴辽疆解大梁燃眉之急。为让辽疆王松口答应和亲,她隐忍周旋。尽心尽力扮演对辽疆王深爱不移的大梁公主。只待事成后,大梁兑现承诺将她带离,并让父亲获释出狱。却没曾想,婚期将至,她等来的却是父亲越狱失踪的消息。以及,一墙之隔,辽疆王带着笑意的沉声:公主与否本王怎会分辨不出,不是她老子还不稀罕了,回了大梁的求饶,让他们不必派人过来了。原来,他早就识破了她的演技。原来,不会有人来救她了。*卫昀本是对大梁舔着脸送来的娇公主毫无兴趣。识破方舒窈身份时,他本应立即发兵攻打大梁,以惩欺瞒。但香软扑怀时,方舒窈闪着眸光,撩不自知:王当真愿意与我成婚了,对吗?卫昀突然又觉得,大梁那屁大点地儿,不打也罢。既然她想玩,那便陪她玩。他倒要看看她这张谎话连篇的嘴还能说出多少离谱的情话。就在他贪恋温柔乡,终是沉入了情沼之时。她却在他们的新婚之夜,跑得无影无踪。*起初,方舒窈逃跑无果被抓回。被气急失控的卫昀掐着下巴一遍遍重咬软唇质问:不是说喜欢我?那你跑什么?你以为你跑得掉?后来,她在多次逃跑失败后心灰意冷。破罐子破摔,冷着一张脸不言语。卫昀不怒反笑:出于逃跑的愧疚,这是打算躺平了任君采撷?那我就不客气了。*太医之女为保大梁安康舍身为国的事迹传入大梁。众人皆以为,被送往辽疆的小姑娘定是过得凄惨可怜,受尽压迫郁郁寡欢。当辽疆王带着兵马来势汹汹闯入大梁地界时。刚被推上帝位的小皇帝吓得当即就要举白旗投降。岂知辽疆王一路直冲都城,却只为拦截一位与年轻书生结伴而行的小姑娘。他攥着一双柔荑气到语颤:咱爹知晓你打着见他的名义扔下夫儿数日,就是为了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私会小白脸吗?那铁血男儿像是遭了天大的委屈,那娇柔女子却是面色一沉。一巴掌呼了上去,身矮气势高:哪来的小白脸!那是我弟!
  • 作者:风歌且行
    本文将1.10,周二入v,当天万字更新,v章留评送小红包,希望宝子们支多多持!!自幼失怙的陆书瑾被养在姨母家,长至十六岁,姨母给她挑了门亲事,谈了个好价钱。出嫁前一晚,陆书瑾收拾东西跑路了。去了繁华的云城之后,听闻海舟学府正免费招生,还包吃住,陆书瑾为躲避姨母的搜寻,女扮男装参加了考试,成功入选学府。头一天去上学在路边买包子的时候,就听见身旁几个海舟学府的人正聚堆议论着萧家的小少爷,七嘴八舌没一句好听的,陆书瑾不想惹麻烦,正要走的时候,一个包子砸在她后脑勺上。陆书瑾转头,就看见十步开外站着一个锦衣华服的少年踩着朝阳的光,俊俏的脸上满是嚣张:谁在说小爷的坏话?陆书瑾摸了摸后脑勺,心中一悸。——————萧家的小少爷萧衿,那是云城中鼎鼎有名的风云人物,出身名门,却行事乖张一身反骨,偏招得满城的千金小姐芳心暗许头回见陆书瑾的时候,萧衿想:这弱不禁风的小子,我一拳下去至少能哭个三天。萧衿见陆书瑾软弱可欺,就收在身边当小弟,平日里使唤点小事,她也极为乖顺,夫子留的课余作业也扔给她做,从不敢有异议。直到有一回,萧衿亲眼瞧见她在水池边把两张纸泡在水里,到学堂的时候掏出迹晕成一片的文章给他,说道:下雨,打湿了。萧衿舔了舔后槽牙,笑了:你是不是欠揍?【可是后来,陆书瑾真的在他面前掉眼泪的时候,萧衿满眼情愫又极为克制地擦了下她的泪水,声音里满是无奈:陆书瑾,你要是个姑娘该多好。】++++1.SC,1v1++++2.女扮男装的古代校园文,搞笑日常。————————预收文:【不受宠的嫡长孙】阮清恬发现她捡回来的小狗有些奇怪。见到她不会再摇着尾巴往她腿上蹭不说,给它带的饭也不吃了,还不让她摸,就藏在角落里用一双大眼睛戒备地看着她。阮清恬觉得狗崽子是病了,急得不知如何是好,情急之下给它灌了些药,结果把狗崽子喂吐了。她无意间说了句:听说皇太孙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就被小狗崽追着咬了大半天。阮清恬愁得掉眼泪。明明捡的时候还是很乖巧的一只小狗啊!正逢阮清恬及笄择亲,她坐在房中一边写下几个中意的人一边念念有词:张家的第三子,虽是庶出但文采好,王家的独子虽平庸,但是性子温和好相处,东街杀猪家的小少爷家底厚实,但模样……她挑挑拣拣,极为苦恼,看见小狗崽趴在旁边的软垫上假寐,于是用笔杆轻轻点了点它的鼻子,轻声问道:笨笨,你觉得我选哪个好呢?谁知这平日里凶了吧唧的小狗崽高傲地睨她一眼,抬抓撂翻了砚台。阮清恬气得把它拴在院子里的树下,整夜关在外面,任它怎么叫都不理,铁了心地让它好好反省。结果第二日一大早,她站在院里背书时,有个俊俏的少年爬上了她的墙头,坐在上头趾高气昂地命令道:笨妞,把这小狗崽的绳松开!————顾敬驰原本好好的跟着皇爷爷来北延避暑,结果发生了怪事,每天晚上他睡着之后,就会穿到一个叫阮清恬的姑娘养的小狗崽身上。这小姑娘在阮家爹不疼娘不爱,住在一个偏僻小院里,受了委屈就偷偷抹眼泪,顾敬驰活那么多年,没见过这么窝囊的人。阮清恬一心想离开阮家,盼着自己及笄之后嫁出去,闲着没事就关上门在房中琢磨着未来夫婿。不是东街卖猪肉的,就是西街穷秀才。顾敬驰狗鼻子重重一哼,心道皇太孙就在她面前,她还紧着那些个歪瓜裂枣挑拣,简直愚蠢!于是顾敬驰晚上当狗崽子,白日易容换面手把手教她如何对付刻薄的姐妹,冷清的父亲,还教她如何接近皇太孙。万家灯火的庙会上,顾敬驰来到约定地点,左等右等没见着人,出去一找,就看到阮清恬正给杜员外的嫡子送香囊,他气得一把夺下,昨天不是教你几遍,要把这香囊给我的吗!天之骄子皇太孙x没人疼爱小可怜救赎向的俗套故事。本文又名《皇太孙穿成我的狗》、《有一天我家的狗突然开口说话》、《我教别人攻略我自己》、《这笨妞总是不听指挥!》。(文名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