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狼共舞

与狼共舞

作者:凯文·科斯特纳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这是美国人开发(或侵略)西部时的故事。北美当时有一个印第安部落苏族,他们的名字是以某人所在环境或经常或曾经进行的活动命名的。John被印第安人发现时在与狼跳舞,得此名。John因为作战英勇被将军给予某些自由,如随意愿到任何地点服役。也许他意识到了他们军队的强大,所以他跟边境指挥官说要到最边境的地方去服役,趁着边境还没消失。(这个边境偏僻到原来驻守的人员坚持不住四散而去,可是他们刚走了,John和补给物资就到了。)与狼共舞在边境地带体验了长久的孤独,不过这也给他大量时间来写日记。与他同样孤独的还有一匹狼,这匹狼孤独到每天看着他做什么,有时候还跟着他出去跑两圈。故事的女一号握拳而立原本是个美国人,在大约5岁的时候被掳到印第安人的部落养大。她的印第安老公在一次与其他部落的斗争中战死,她伤心自残的时候被John救下。这样John第一次进入了印第安部落。之后的交往中,握拳而立利用她那点残存的英语充当了翻译。有总比没有强。…

最新更新第三十章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安徒生
    叶君健是中国第一个从丹麦文翻译并系统全面地介绍安徒生童话的翻译家,因翻译丹麦文版安徒生童话故事而享誉世界文坛。1949年,旅居剑桥5年的叶君健回国,时任文化生活出版社总编辑巴金向他约稿。1953年,叶君健翻译的安徒生童话《没有画的画册》出版,以后各分册陆续与读者见面。1958年,叶君健又将《安徒生童话全集》所有译文校订一遍,共16册,于是有了中国第一部《安徒生童话全集》。1978年,这部童话全集再次修订出版。合并为4卷本,成为我国和世界最权威的译本。1997年,叶老在原译文的基础上,又一次重新进行了整理,成为现在奉献给读者的这套《安徒生童话全集》。在《安徒生童话》现有的近百种文字译本中,叶译本被丹麦专家评价为最好的:只有中国的(叶君健)译本把他(安徒生)当作一个伟大作家和诗人来介绍给读者,保持了作者的诗情、幽默感和生动活泼的形象化语言,因而是水平最高的译本。1988年,丹麦女王玛珈丽特二世隆重授予叶君健丹麦国旗勋章(安徒生因为童话创作成就也获得了丹麦国旗勋章),这使他成为全世界唯一因为安徒生童话翻译而获此殊荣的翻译家:也是安徒生与叶君健作为作者与译者,因一部作品先后获得同样勋章的唯一先例。
  • 作者:刘恒
    清末民初,江南小镇,曹家深宅大院内演绎着一段鲜为人知的往事:老爷曹如器的小屋里架着一口锅。这口锅一烧几十年,无奇不煮,从水蝎、牛蜂、老鼠崽到儿媳的胎盘,曹老爷无怪不吃,遍尝人生。耳朵鞍前马后地伺候着曹如器。大少爷曹光满把持着家中大权,一妻一妾生了七个女儿,终无传宗接代之子,令其疯狂。二少爷曹光汉从西洋留学归来,极不情愿地遵从父母之命,娶了世钡之家大小姐郑玉楠为妻。他身为人夫,却摆脱不了深重的恋母情结,以至无法行夫妻之亨,让他唯一感到振奋的是和从瑞典请来的机械师路卡斯共同创办火柴公社,受过新学教育的少奶奶郑玉楠在内心极度苦闷之下,与路卡斯产生恋情并怀孕。而历经无数挫折终于生产出了中国人自己的火柴的曹光汉,最后却离家出走,参加了革命党的爆炸行动。少奶奶在家生下蓝眼睛的孩子,被曹府看管起来,大少爷命人秘密杀死路卡斯和孩子;最终少奶奶被赶出曹府后投江身亡,用青春和生命捍卫了自由、爱情和人的尊严……
  • 作者:西村寿行
    这是一出精心设计的复仇悲剧。银行巨款屡屡被盗,看家护院的狼狗神秘地死去……人心慌恐,故事慢慢走向高潮。果然,新婚之夜,新郎眼睁睁地看到新娘被强奸玩弄,无可奈何;漂亮的女演员在银幕上一副正经相,可在家中遭受种种非语言所能形容的污辱虐待;全国名流也难逃厄运,同老婆一起受到性侵犯而慢慢地死去……情节惊险刺激,故事高潮迭起。读完本书,你会了解到什么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什么是多行不义必自毙,什么叫人性的复苏和回归。
  • 作者:樱桃
    平时一条龙的她,怎么可能上台就变成一条虫?从小到大屡试不爽!尤其是面对那令她恐惧的一连串应征、面试,简直像场毁天灭地的大浩劫嘛! 才到公司门口,她就先摔得面目全非,活似从难民营逃出来的小羔羊;一见到面试的各级主管,她就不受控制的变成哑巴,还不小心的左脚绊右脚,将一名主管勒得差点上西天。这也就算了!所有准备好的‘演讲稿’也因为一道似笑非笑的眼神,顿时弃她而去,脑袋一片空白!呜呜呜……她表现得这么差,铁定要继续在家吃自己了啦!不料,她刚刚狼狈的回到家,还来不及躲到床下偷哭,对方居然就来电叫她去上班?!粉奇怪喔!难道他们还没领教够她制造灾难的功力吗?
  • 作者:晓叁
    告诉我!有谁像我这样年纪轻轻就得当起红娘——为爸比、妈咪牵红线,不但得半夜三更夜探「龟房」——爸比的房间,还要出卖妈咪的引「残废」的狼入室,他们两人要旧鞋重穿干她这女儿屁事?可怜的是爸比威胁,她只好将笨笨的妈咪往狼口送,但……乖乖不得了,居然有狐狸精瞎了眼的上门挑衅,这么蹩脚的演技她这小孩都嘛不信了,可她那笨妈咪竟
  • 作者:何兆武
    旧社会没有标准教科书,考试没有标准答案,各个老师教的不一样,各个学校也不同,有很大的自由度。我觉得这有一个最大的好处:教师可以在课堂上充分发挥自己的见解,对于学生来讲,至少比死盯着一个角度要好得多。转益多师是吾师,学术上独尊一家,其会的都一棍子打死,那就太简单化了。人类的文化也是这样,什么都绝对化、纯粹化总是很危险的。读书不一定非要有个目的,而且最好是没有任何蹿的,读书本身就是目的。读书本身带来内心的满足,好比一次精神上的漫游,在别人看来,游山玩水跑了一天,什么价值都没有,但对我来说,过程本身就是最大的价值,那是不能用功利标准来衡量的。 对我来说,平生读书最美好的岁月只有两度,一次是从初二到高一这三年,另一次就是西南联大的七年。……1939至1946年,我在西南联大度过了整整七年,读过四个系,现在回想起来,那是我生中最惬意、最值得怀念的好时光。看着这份珍贵的何兆武先生口述的资料,好像随着他重新行走在那个时代的历史之路上。
  • 作者:匪我思存
    《东宫番外》共有五个故事,分别是1太液芙蓉未央柳、2不信人间有白头、3鸳鸯瓦冷霜华重、4月照离亭花似雪、5满架蓄薇一院香。番外中讲述了李承鄞老年的生活,以及对小枫的思念之情。
  • 作者:伊人睽睽
    书名取自春夜喜雨,男主名时雨。少女闺秀vs少年杀手:女主戚映竹,病美人。因抱错千金之故,戚映竹当了十七年的侯府千金。真千金归来后,戚映竹避让去山中养病,断绝旧尘。一日春夜,落花成泥,一名叫时雨的少年,倒在戚映竹家门前。她教他写字读书喂他吃药吃饭,谋算着嫁于他乡间养老时,还不知他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杀手。--檐外雨露沙沙。戚映竹恹恹地坐在窗下写字,听姆妈唠叨:……这也不好,那也无趣,你到底喜欢什么?姆妈走后,戚映竹坐了一会儿,向窗外喊一声:时雨。她本意试探他是否在,却不料那躲在树上的少年露出半张脸,眸若点漆:你喜欢我呀?戚映竹一怔,涨红了脸,小声:……没有。时雨满不在乎地:哦。过一会儿,树上传来他被雨所掩的、潮湿的声音:我还蛮喜欢你的。ps:文不长,自产粮文,自娱自乐,在《堕仙》前自我放松一下。文中所有角色都不完美,作者不喜欢写毫无缺点的人物。接档文《堕仙》的文案:美强惨魔女女主和沦为堕仙的男主:姜采是门派师姐,张也宁是另一个门派的师兄。两人虽有婚约,实则不熟。在姜采眼中,张也宁应该是高冷仙人云端坐,无欲无求断红尘。在张也宁眼中,姜采应该是云端仙子英姿飒,玉皇一出她为先。有一天,姜采被派去魔门做卧底。堕落为魔,她被万剑凌迟的时候,听说张也宁飞升时出了意外,他成为了堕仙。重生之后,姜采琢磨:如果日后她是魔尊,他是堕仙的话,俩人是不是还在正道时就能合作一把?她不知道,张也宁是为了救她,渡她重生,才成堕仙的。后来,张也宁对她说——人愿尔如天上月,我期尔似明朝日。待明朝,长至转添长,弥千亿。——Ps:(1)文案诗词改编自古人,非原创。(2)作者爱好写不完美的角色,包括男女主,喜欢完美角色的慎入。(3)本文甜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