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落宫阙

玉落宫阙

作者:络绎不绝于耳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下一本预收《长生之主》求收,文案下方。本文文案:唐玉络是一代大儒之女,却仗着十四个师兄的宠爱,整日里只知斗鸡走狗,无法无天。十二岁那年,家门口突然来了一位俊秀美貌的少年。垂涎那少年的美色,玉络缠着爹爹三天三夜,终于有了十五师兄柳朝暮。没几个月,原本循规蹈矩的朝暮,也跟了玉络一起勾肩搭背,上房揭瓦,地里偷瓜。突有一天,玉络情窦顿悟,悄摸摸学个女娘一般,编了只红色的络子,要送于他做生辰之礼。不想生辰当日,家里却多了一堆官兵。乱兵围剿之下,爹爹自刎于前。一夕之间,江南引人敬仰的唐府,瞬间倾覆。玉络从狱中逃脱,隐姓埋名,孤身进了紫禁城,成为巍巍宫墙里最低等的奴仆。不想多年以后,竟在紫禁城里遇见了消失许久的十五师兄。*文元殿太监总管李群越最近遇到件烦心事。原来前日陛下在逛御花园的时候,无意中捡到了一只褪了色的红色珞结。自此便如着了魔,整日里不顾风雪,失魂落魄地游走在紫禁城的各个角落。半夜三更,宫人听到塌上的陛下反反复复念叨玉络,玉络。李群越急地满京地去找挂玉的络子。谁知有一天陛下竟抱回来一个女子,小心翼翼地叫着玉络。*她是宫女,他是帝王,人人都道他们尊卑有别,实际上无人知晓一直忐忑不安,谨小慎微是他。他只想,将她护于羽翼之下,永生永世。说明:1.男女洁2.女主原名唐玉络,化名苏秋雨,文中主要讲苏秋雨3.HE,1v14.女主家灭门非男主所为,他是无辜的更新时间:每天0点后,不更会在评论区或许请假条说——————————下一本《长生之主》山河广阔,人间星河为你,我愿死千千万万遍——————长孙流云是皇室嫡长子,是最金尊玉贵的太子,天资卓绝,衣不染尘,受万民叩拜景仰。然而这是他被废以前。被废以后,他只是一条丧家之犬,人人喊打,甚至为了块馒头与野狗抢食。直到他遇见了那杆银蛇长枪,和持着枪的少年。他偷偷跟在那少年身后,看她喝酒,看她杀敌,看她……被杀。她浑身是血奄奄一息之时,他才有勇气从草丛里跑出来。她眼中却露出惊异的光,费力地朝他伸手:小弟弟,你过来。你别怕,这些日子跑累了吧。她无力地笑了笑,竟自怀中掏出了早已冷却的馒头,一直想给你,但怕我一叫你你又跑了。他接过了馒头在怀里捂热,面前的人却渐渐冰冷,再也捂不热了。————-当今陈国天下,一棍子打下去,十个陈国人里有九个是镇北王的死忠。世人皆知,镇北王年少英雄,一杆银蛇长枪令敌人胆寒,世人皆知,没有镇北王便没有如今安宁的日子。可是无人知晓,威名赫赫的镇北王乃是一名女子。更无人知晓,被世人奉为战神的镇北王,有朝一日会死在一个无名的小村落里,悄无声息。而他,在卑劣的夹缝里窥探神明,看她升起,看她陨落。自此以后,山河万里,寻遍世间之法,只为将她重生。…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络绎不绝于耳
    【本文周日7.9从24章开始倒v,当日三更,看过的宝不要重复购买哦。感谢大家的支持!】聪明略怂刻碑小姑娘x清冷高傲贵公子秦小良出生于坟堆里的老秦家,世代以镌刻墓碑为生,本以为一生都会这样忙碌而平淡。哪知一日却在地窖里看到了一个遍体鳞伤的男人。秦小良让他签字画押以身抵债,为其治伤。原以为不过是个粗鄙女子,可他到底泥足深陷不能自拔,将要表白之际,不想秦小良却反手将他卖了。自此人去碑空,人间蒸发。李辰舟错愕愤怒,誓要抓到她百般折磨。几年后大理寺刑堂上,她一身狼狈,落魄抬头。远远坐在宝座上锦衣华服的那位太子殿下,满面寒霜地抬起她的下巴咬牙问道:听说当年你将孤卖了三百两银子?-李辰舟贵为太子,自小陷入权谋斗争,从不信任何人。哪知他唯一一次将真心小心翼翼捧出,却被对方连人带心给卖了彻底。他发疯似地满世界寻她,发誓定让她生不如死。重逢之时,他端坐高堂,而那小姑娘跪在堂下一脸惊恐。堂外黄昏光影,正如那日初见。人人都道殿下抓到了害他的人,定要百般折磨。谁知灯火摇曳之下,高冷的殿下眼尾猩红,恳求道:求你不要离开我…他前半生机关算尽,刀山血海。后半生,只为了让一个小姑娘能够一生恣意妄为,平安无忧。-你且大胆前行。我自你身后望你,做你的靠山。本文又名:#卖了殿下后成了他的心尖宠,#攻略了清冷殿下后又把他渣了,#石碑上的良辰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佐藤友哉
    让佐藤友哉摆脱再版处男称号的怒吼之作。女中学生冬子,因为一股原始的冲动,来到陌生的孤岛。在岛上邂逅的青年,委托她监视一名男子,一名封闭在密室小屋里,整天对着计算机默默进行工作的男子。在持续的监视过程中,当望远镜两端观察和被观察的立场逆转之时,世界瞬间崩毁!极度描写创作的孤独与不安,话题中的话题之作,同时也是杰作。
  • 作者:无处可逃
    年轻的时候,她不知该怎样去崇拜他,于是选择背叛。背叛,得到名利、梦想以及她所憧憬的一切,可是心底隐痛从不曾终止,直到再相见……隔了一段被背叛的旧爱,所有遗忘、阴谋、报复、伤害都发生得理所当然。只是,在那一刹,已是情动。 我们总在分手时心动,在岁月中铭记。我们总是宁可拥抱伤痕,也要拒绝遗忘。我的旧爱,你将永远不会知道,你便是我终生缄默,不敢言说,唯一的爱。
  • 作者:二川川
    【V章已更】 【18:08:08日更】清冷女明星VS西装暴徒豪门公子 #二世祖为爱发疯///下本开《偏宠玫瑰》,求个收藏呀~5岁年龄差丨双豪门不破产(文案在最下方)///年末颁奖典礼。天寒地冻,沈止初穿着露肩小礼服,排队候场。前辈姐姐忽然戳了戳她,压低声音提醒:傅予沉在看你,小心躲着点,别跟他起瓜葛。傅予沉,北城顶级豪门傅家的孙辈,目空一切,是个混不吝的二世祖。他长腿长脚,寸头耳钉,爱穿黑色高领毛衣。饶是他高大俊美如天神下凡,但在圈内,流传最多的还是他的刻薄和寡情。圈中无人敢惹,谁见了都要躲。-沈止初侧目望去,只见傅予沉坐在不远处的迈巴赫内,车窗降下,他直直盯着她,似是在看她的裸.体。四目相对数秒。沈止初收回视线笑笑:感谢前辈的提醒。无人知晓,数日前,她与他还在酒店同一间套房里,待了三天三夜。-这传闻中冷漠薄情的男人,自初次见面开始,就像狗一样跟在她身后。—————排雷:1、SC、男女主是彼此的唯一、HE。2、男主非常爱女主,对女主要求过高的请慎入。3、男女主并非完美性格,都有缺点,会逐渐成长。4、男主前期头发很短,近乎寸头,后期会留成正常的长度。5、全文设定架空,不映射任何现实中的地点人物和事件。(文案存于2022.12.22/完善于2023.2.26)——————————————————《偏宠玫瑰》文案5岁年龄差丨双豪门不破产程晚月是全程家的掌上明珠,自小娇生惯养,性格骄纵。这么多年,不管她怎么胡闹,家里人都由着她。可她大学毕业回国后,放着正经事儿不做,为了方便追星,非要出道当艺人。这下终于惹怒了一直最宠她的程家老爷子。程老爷子给她立了个条件:想当艺人可以,前提是必须修身养性两个月,学好传统文化,不能出道之后给程家丢脸。程晚月满不在乎:这有什么,马马虎虎学一学就得了。没成想,程老爷子给她找的监督人,却是裴家长子、现任家主裴文朗。*裴文朗,年长她五岁。他高大英俊,生意场上杀伐果断,私下里是斯文淡漠的性格。圈子里的小辈们见到他,都得毕恭毕敬地叫一声朗哥。-没有人知道,她高中毕业那年夏天,铆足了劲儿勾到他,两人曾在私人海岛渡过了极无度的两个月。-后来,程晚月出道爆火。家宴上,现场给大家念了首诗,程老爷子称赞她:学得不错。程晚月脸红得异常,声音细若蚊吟:是文朗哥哥教得好。-家宴后,她被裴文朗堵在无人的包厢。光.裸的脊背贴着镜面,面前是男人越来越近的高大身影。裴文朗低笑着,慢条斯理地问,我只教了你这些吗?他意有所指,别的呢?-爱,不随斗转星移而更替而是到末日始终如一——莎士比亚
  • 作者:李红鱼
    #3000年,海洋淹没陆地,人类迁徙到海底十万里,建立新城,抵御变异海怪。海怪个个凶猛,其中属那头宁恩最为凶残,还浑身是宝,锋利的爪牙能做利器,坚硬的躯壳能防御。公务厅悬赏宁恩的任务挂了399年,没有一个人完成。因为,宁恩百年难遇,一遇必死。沈蕉一度怀疑这个悬赏任务是假的。直到某天,她被一头古里古怪的海怪堵在珊瑚洞里。那头海怪瘦瘦小小的,一副从没好好吃过饭的可怜模样。沈蕉在它怔怔地注视下心生不忍,捞出自己刚抓的小海鱼,递到它嘴边。……请你吃。从那以后,她总时不时遇见那只可怜兮兮的小海怪。**人类说宁恩凶残,海洋称它恶怪之首。宁恩不听不言,只沉默捡它的贝壳、养它最爱的珍珠。直到有一天,它养了三百年的贝壳被人类偷走了。它找了好久,才找到它的珍珠——那个软软香香的小姑娘。小姑娘一见它就笑,脸颊两个小小酒窝温温软软。就在它忍不住想戳一戳时,它的珍珠,举起小海鱼,给它吃。【它,海洋之主,怎么会吃这种垃圾鱼!】锋利的指甲曲在腿边勾了勾,终究没忍住,伸手接了过来。【嘤嘤嘤,好香好香!】可爱皮皮阳光天使X武力值max口嫌体正直嘤嘤嘤粘人精大海怪体型差~~~~可可爱爱的分割线~~~~给宝贝们安利基友醉光的文《他逐月而来》,id:8428085青梅竹马+破镜重圆。姐狗文学!!事业型大女主 X 疯批小狗男主,对手戏张力十足,带感又超甜!!接下来是鱼鱼的预收文:《剪掉男朋友的狐狸尾巴》【正文第三人称】领导想把我提炼成蜡烛。邻居哥哥想换掉我的心脏。小区门卫想囚禁我在狗笼里。……他们都有病,每天用那种隐秘又阴冷的目光窥视我。让我的生活过得如履薄冰。一年后,我终于受够了这种心惊胆颤的日子。于是,我把他们干了!啊,世界再次恢复安静和美好。我昏天度日的生活也迎来了一个正常且普通的男朋友。他真的好乖,会早起为我做爱心便当,下雨替我拿衣服和雨伞,坐地铁把我紧紧护在安全地带。我真的好喜欢他。团建结束后,我们走在路上。他像往常一样叮嘱我回家要记得喂鱼。我踩着路面的水洼,看见他整洁的西装背后悄悄钻出一条毛茸茸的尾巴,像喝醉酒一样粉红红的摇摇晃晃来缠我的腰,非要我贴贴。好的,男朋友。我摸出剪刀,乖乖地望着他,在他醉醺醺的视线里,反手钳住那条越来越过分的湿漉漉的尾巴,笑得人畜无害。我可以……——剪掉你的尾巴,去喂鱼吗?#剪掉尾巴,我的男朋友又会变成正常的普通人啦!人生目标是在不平常世界里找普通且正常男朋友的小咸鱼X有超多尾巴非要佯装正常普通人类却又控制不住尾巴的男朋友求求收藏~~~
  • 作者:约翰·高尔斯华绥
    《有产业的人》(1906)是高尔斯华绥的《福尔赛世家》三部曲中的第一部。 书中所描写的福尔赛世家正处于由兴盛到衰落的转折时期。福尔赛一家是金融家、交易所经纪人、拥有房地产或者股票的资产阶级,他们对立身处世、待人接物,对衣食住行、家庭关系,对殖民地、不列颠帝国等都形成了本质上相同的看法,这就是书中所讲的福尔赛精神,它的主要特征是紧抓住财产不放,不管是老婆,还是房子,还是金钱,还是名誉。
  • 作者:阿蛮
    圆月传说?狼人殿下?听起来是那么不可思议!他,是巴林世袭国王的第二顺位承继人是大家公认正直、善良、温顺有礼的好好王子是个三十有三、未娶妻妾、不近女色的老男人遗憾的是,却有圆月色淫束手无医的怪毛病偏偏冲着那股神秘味儿,众家花香依然趋之若鹜唯有这个台湾来的女人硬是不领他的情搞得初识情滋味的王子只好频祭绝招——上床,一百万美元的报酬!天哪!他以为他是劳勃瑞福、自己是黛咪摩尔啊她不过是过着古老套装,惨遭弃婚的平凡女子甚至走路也不是内八就是外八的标准老处女不!她得赶紧逃离这个女人永远贬值的国家……岂料,天嫉红颜,硬将她牵入四百年前的情仇纠结他说他将不是他,要她回避他,却又只有她难救他他说时间不多料,所以装魔弄鬼要…了她她到底该相信谁?他,究竟是邪?是正?……
  • 作者:卫蝉
    本文将于11.4日入v,23章v,看过的请不要重复购买,v章有红包掉落,感谢大家支持!昭然穿进了一本书中。男主是当朝新贵,为笼络男主,皇上将表妹女配嫁给了男主。可惜表妹心有所属,深爱着英王,为了英王屡次陷害男主。最终,表妹和英王偷情被抓,英王试图谋朝篡位的计划败露,表妹被处死,英王被圈禁。男主铲除了政敌,娶了聪明坚毅的嫡女,最终成为权倾朝野的首辅,和女主过着幸福美满的一生。可惜,昭然没能穿成女主,而是穿成了男主的恋爱脑原配。屋内大红喜烛发出噼啪的响声,想到书中女配的结局,昭然缩了缩脖子。母亲是长公主,父亲是户部尚书,丈夫是未来的权相。眼前衣来张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不香吗?她是有多想不开要跟着英王去造反,恋爱脑果然要不得。刚这样一想,脑子就疼了起来。请宿主维持恋爱脑人设……吱扭一声,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了,很快,走进来一个身材颀长,面容冷峻的男子。昭然顿时眼前一亮。她记得系统好像没有说恋爱脑的对象是谁?她试着夹着嗓子甜甜唤道:夫君~脑子瞬间就不疼了。袁朔浓眉紧皱,刚刚大闹了喜堂,此刻她又想耍什么花样。为了保持恋爱脑人设,昭然对袁朔各种嘘寒问暖,小意温存,等到系统解除,立马疏离。袁朔从最开始的质疑,排斥,到享受、深陷其中,再到知道真相后的怒不可遏。小剧场袁朔:郡主,既然招惹了微臣就要对微臣负责到底,不能再去招惹旁的男子。否则——昭然吓得咽了咽口水:否……否则什么?袁朔抚摸着昭然的脸,凑近了轻声道:否则微臣会发疯的。昭然吓得瑟缩了一下。内心疯狂尖叫,系统,她要换一个攻略对象!阅读提示:1.本文又名《事业脑与恋爱脑》2.高冷权臣vs甜美可爱爱撒娇的小狐狸郡主3.这是一个高岭之花被拉下神坛的故事————————————预收文《觅良婿》求收藏~作为文华阁大学士的女儿,苏棠最厌恶权钱,一心只想寻个有才华心意相通的夫婿。上辈子她挑选了新科状元,辛苦为他打理一切,助他成为首辅。本以为可以一生一世一双人,然而四十岁成为户部尚书那一年,他领回一个年轻姑娘,后来后院渐渐满了。死前瞧着跪了一地的嫡庶子孙,她累了。一睁开眼,她回到了未嫁之时,这一世她不想那么累了。总归男人都是靠不住,不如嫁给有权势又纨绔的,吃喝玩乐享受一辈子。信王见苏棠的第一面就被她清冷的气质深深吸引,从此在心底肖想了她一辈子。可她就如同天上的白月光,让人不敢亵渎。今生他终于娶了她,他决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成婚第二日,苏棠正想让信王带她出去喝花酒,结果却发现京城最大的纨绔信王殿下正在书房读书。苏棠:……一定是她打开的方式不对!
  • 作者:她与灯
    【一周五更。星期3,星期6休息。可以养肥哦。】【8:00左右更新】陈慕山:我希望你一生绽放。易秋:可我并不想做一朵玫瑰。陈慕山和易秋曾经相遇过三次。第一次在中缅边境上的一所福利院里,他们都是孤儿。在陈慕山即将被冻僵的某一个夜晚,易秋蹲在他身边对他说:你把你自己缩起来,想象你自己是一只毛茸茸的狗狗。然后主人就会来抱着你睡觉。第二次是在长云监狱。他是囚犯,她是狱医。第三次是在出阳山下落霞别墅。他是个无名卧底,她是个断了腿的中国人质。我每天睡觉的时候,都会把自己想象成一条毛茸茸的狗狗,然后闭上眼睛,等着易秋,回来抱我。ps: 男主是个卧底/线人。双强,双处 HE标题灵感来自陈先发先生的《与清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