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娇娇

养娇娇

作者:相吾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林如昭是丞相之女,生得玉雪可爱,被娇养长大,从小摘星摘月,人生顺遂。唯独一件,于婚事上,林如昭倒了个大霉。皇帝赐婚,将她许给了陆劲。陆劲其人,人称鬼夜啼,顾名思义,凶狠残忍到连鬼看到他也要哭出声来。林如昭出阁前曾偷偷跑去看他,一身腱子肉,硬脸冷情,一拳砸碎巨石。林如昭吓得晕厥。出阁那日,婢女在新房哭作一团,不知道的还以为林家在准备林如昭的葬礼。林如昭心想,她大抵离死也不远了吧。*陆家满门忠烈,只留下陆劲一个独苗苗,皇帝上心,害怕陆家香火断绝,问陆劲喜欢怎样的女子。他便是开口讨要公主,皇帝都能立刻赐婚。陆劲想起梦中点滴,提出要求来。他喜欢的姑娘很白,和雪一样白。有一双圆眼,和小鹿一样。笑起来时,有两粒酒窝。娇声娇气的,超级容易脸红,看着就想让人欺负。末了他道,这样的女子大约是仙女,人世间没有的。皇帝古怪地看了他一眼:还真有。陆劲:?先婚后爱,年龄差,糙汉娇娘————————下一本开:《嫁皇叔》,年上dom系权臣娇软公主,先婚后爱五胡乱华,汉室南渡后,王朝更迭,王室衰微,唯有王谢共治天下。隆汉公主为巩固王室地位,出降大司马谢狁。这位传闻中嗜血好杀生的大司马,在红烛下,冷硬着脸庞,皱着眉打量她的小脸纤腰,不甚满意。这样瘦弱的身板,也受得了?隆汉公主惊慌不已,只觉新婚夫婿好食人肉,在新婚之夜,要将她分食殆尽。只不过很快她就知道了,这个食与她认为的食不一样。*汉室天子为显与谢家交好,翻遍族谱,终于从一百年前的姻亲关系里,与谢狁攀上亲戚,硬生生给他安上了个皇叔的称呼。婚后,隆汉公主自知妻位不稳,为求怜惜,也唤谢狁为皇叔。谢狁捏起她楚楚可怜的下巴,慢慢教她:卿卿,你就算要攀亲戚,也该唤我爹爹。阅读指南:男女主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皇叔是天子腆着脸攀来的,爹爹只是是男主恶趣味。男主是年上dom系,我必须得写一个这样的男主,我馋好久了。带带这本预收:《朕那该死的白月光》,求收:南诏十二年,燕军北下,横渡长江,大破南军,同年,天子仓皇被俘,南朝覆灭。传闻昔日南北朝隔江对峙,南朝国力渐衰,向北朝送去质子。身为女儿身的宁筝穿上士卿衣冠,从容北上。其中详情南朝不可知,只囫囵知道她为求生存,勾/引了顾丞均,又始乱终弃,为了回到南朝,搭上了彼时的北朝太子。据传当时顾丞均正在边境领兵,听闻此消息,气得一口血吐出来,插剑立地起誓,若捉得此女,必将她折磨致死。又听说顾丞均这些年始终不能忘却宁筝背信弃义之仇,还向南朝使臣打听起她。听说她进了南朝皇帝的后宫,她可得宠?她可喜欢南朝皇帝?使臣跪拜在地,不敢实言告之,顾丞均冷笑三声,隔日便率军南下。故南朝史官仓促记史时也不忘骂一笔宁筝,祸国妖女也。*宁筝被献给新帝后,所有人都以为她会被磋磨致死。可事实上,大家等来的却是某次宫宴时,看到乌发柔腰,依偎在皇帝怀里的宁筝纤细的脚腕上,被锁着精心打造的金链。任是皇帝喂酒喂食,她都垂睫静默,直到皇帝用手指掐起她的下巴,让她的目光对准她曾今的夫君,咬耳轻语道:来,告诉他,现在你是谁的皇后。…

最新更新第23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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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完.番.外.随.榜】追妻火葬场/双重生/强取豪夺【娇软美人*阴鸷疯批】婚后第十年,宋令枝终于对沈砚寒了心。世人只知宋家老爷高瞻远瞩,早早将宋令枝许给了沈砚。沈砚登基后,宋令枝从一个不入流的商户之女一跃成为皇后。然无人知晓,这门亲事是宋令枝死皮赖脸求来的。沈砚喜欢温柔贤淑的女子,宋令枝便努力扮演一个好妻子的角色。然而还是远远不够。她看着沈砚一门又一门往宫中抬新人,看他和贵妃你侬我侬琴瑟和鸣,宋令枝终于心灰意冷。油尽灯枯之际,宋令枝一夜回到十五岁。这一次,她不再随父上京,也没在上元佳节撞掉沈砚的面具,而是听从父母之命嫁给他人。十里红妆,宋令枝以为她这辈子都不会和沈砚有任何交集。然而没想到,新婚之夜,她看见许久未见的沈砚。那人眉目清朗,一剑捅穿了她的新婚丈夫。他笑着朝她道:枝枝,朕等你好久了。1.全文架空,专业知识来源网络,所有古诗词句皆为引用————————————下一本《怯春》,求收藏!【追妻火葬场/男主是替身/女主死遁】【文案1】一朝被废,沈时安从高高在上的太子殿下沦落成庶人,幽禁在冷宫,身边只有一个婢女追随。小婢女懂事听话,任劳任怨,但凡有一口吃的,她都会留给太子殿下。只可惜太子殿下对此视若无睹。在沈时安眼中,婢女永远是婢女。他知道明杳爱慕自己,也知道对方会在自己熟睡时,偷偷唤自己夫君。夫君,那是太子妃才有资格唤的,明杳自然不配。大雨滂沱,沈时安手指紧紧掐住明杳的脖颈,将近窒息:记住你的身份。他冷声,耍袖离开。徒留明杳在雨中跪了一整夜。【文案2】三年蛰伏,卧薪尝胆,沈时安终于夺回储君之位,搬出冷宫。细雨绵绵,亦如沈时安被贬那日。他一双眸子凉薄无情,手腕上的迦南木珠轻转,听着内侍战战兢兢,问如何安置明杳。一个侍妾而已。沈时安轻声,不以为意。他想着,明杳身份卑微,贵在乖巧漂亮,又对自己死心塌地,若今后有了身孕,再抬抬位份也无妨。可惜沈时安并没有等来明杳。重回东宫之日,冷宫忽然走水。大火整整烧了三天三夜,最后抬出的,只有一具面目全非的尸身。沈时安彻底疯了,他以为明杳永远留在了那场大火中。却不想有朝一日,自己南巡时忽然遇见一女子,那女子同明杳长得一模一样,她正挽着一男子的手,两人牵着一个小孩。一家子其乐融融。那男子的脸上,也有一颗泪痣,同自己一样。那是明杳以前最喜爱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