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川军

我是川军

作者:冯小涓 状态:完本 日期:10-31

《我是川军》讲述一位川北山区普通的农家孩子梁草,虽然生活在落后、贫穷、迷信、麻木的旧时代,但亲情和爱情依然让他对生活充满了期望。然而日本的入侵打破了这个穷乡僻壤的宁静,也击碎了这个懵懂少年的梦想。他被抽丁入伍,随川军出川抗战。 从此以后,梁草便像一棵草一样,随战争的风云飘浮,辗转大半个中国。抗战胜利后,一心想回家过平淡生活的他,又无可奈何地加入到内战之中。之后又成为解放军战士,随军南下征战。当朝鲜战争的爆发后,梁草的部队又重新北上,跨过鸭绿江,投入到了抗美援朝的战斗中。梁草不幸被俘,九死一生的他渴望回到祖国,回到家乡,却被战俘营里的国民党特务胁迫到了台湾。 在陌生的孤岛无助的生活了多年以后,梁草这个川军老兵终于能够回到故乡了,但是,回来的却是他的骨灰和思乡的魂。…

最新更新后记

《我是川军》全文阅读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鱼游藻
    池月白以魅修入道,天赋卓绝,成一方老祖,受万人敬仰。一次突破,她失败了,原本以为会魂飞魄散,却莫名来到现代世界。这里灵气稀薄,无法修炼,唯一的灵气来源是珠宝——每1克拉钻石,大概等于十颗灵石。池月白算了算,得出结论:在现代,穷比无法修炼。于是为了赚钱买珠宝,池月白决定进入娱乐圈,靠魅力赚它个208万的日薪。娱乐圈池姓小花爆火,她貌美、迷人,作品的每一个镜头都可以当做瑰宝被收藏,全球八十亿男女老少为她痴迷。名流富豪为得她青睐,听闻她爱好珠宝,一吨吨珠宝往她家里砸。而就是这样一位顶流,有一天,她突然宣布退圈了:钱赚够了。再见,朋友们。我要去修仙了。五百年后见。全球八十亿粉丝:???被伤透心的富豪:???宁忆雪是穿书女主,自带系统金手指,躺赢剧情走得飞起。直到遇到原书对照组女配池月白。按照剧情,池月白会因为嫉妒而对她这个女主角百般刁难,却每每被狠狠打脸,最终丑态毕露、落个全网黑的下场。宁忆雪斗志满满,充足准备,当池月白款款走向她,她已经在内心演练了五百次被扇巴掌然后扇回去的剧情。然而池月白只优雅捡起她掉在地上的钻石耳环,温柔帮她戴上。小心点,钻石可是很珍贵的东西。宁忆雪:?剧情好像不太对?面对池月白远去的背影,宁忆雪看一眼,再看一眼,忍不住再再看一眼……不对劲。这个姐姐有点子迷人。不确定,让我又双叒看一眼。最终,宁忆雪确认:我、喜欢这个姐姐。系统:???观前说明:我流奇奇怪怪非传统低魔修真戳戳预收,《重生后学霸懒得理你》洛有礼是个学霸,算命的说将来能成为院士的那种。然而她恋爱脑,高中第一次见到谢子嘉后,她满脑子智商就都用来追求他了。谢子嘉成绩不好她帮他补课,谢子嘉胃口不好她为他下厨,谢子嘉爱打游戏她陪着一起。结果她成绩一落千丈、高考落榜,谢子嘉转身爱上另一个女孩,两人美滋滋一起出国留学了。四年后,谢子嘉和女友学成回国,遇见进厂拧螺丝的洛有礼,想不起来这人是谁。洛有礼很伤心,喝多了,摔进阴沟里,等醒来,发现回到了最初的原点。重生的洛有礼清醒了,还意识到一件事:原来她是小说里注定炮灰的女配角。洛有礼坐在高中书桌前,从书桌底找出当年算命的给她批的院士命格,悟了——男人是浮云,院士才是她的归宿。……大家发现洛有礼变了,她从学霸变成了学霸plus+++如果你是学生,你不会的,没关系,问洛有礼。如果你是老师,你不会的,没关系,问洛有礼。洛有礼牌点读机,哪里不会点哪里。连校长都激动地说,洛有礼是他见过最有望打破本校高考历史最高分的。洛有礼对此表示:高考只是个小里程碑,我的目标是成为院士。……谢子嘉发现上个月还黏着他的同桌不搭理他了。他找她上课说悄悄话,她报告老师说同桌影响我学习。他让她帮他补课,她说你是猪脑袋已经没救了。他要她陪他打游戏,她反手举报给他家长说你儿子带游戏机来学校玩物丧志。谢子嘉对同桌的叛逆行为感到愤怒,郑重指控同桌的恶劣态度。同桌懒得搭理他。可是奇了怪了……这么差劲的同桌,他怎么会觉得越看越可爱,甚至还想巴巴地去讨好她呢?然而再怎么讨好,同桌还是不搭理他~>_戳戳预收,恶魔真千金与傲娇假少爷的搞笑日常:《冒用我身份的假少爷竟想与我he》白切黑恶魔系骄傲真千金黑切白纯情系傲娇假少爷二十岁生日那天,纪安宁得知她是富豪家抱错的真千金。因为小诊所的疏忽,她和同时出生的一名男婴换错了。纪安宁:?在她受够贫穷的苦终于看开的时候,居然给她来了个这么戏剧的转折吗?纪安宁对是否回到真正的家可有可无,直到见到那个和她交换了二十年人生的假少爷——这不是她那位嘲笑过她目光短浅、鄙视过她行为市侩的前同学现上级吗?就是这人享受了她二十年富贵生活???事情有趣了起来。纪安宁冲富豪夫妇露出甜美的笑:爸爸妈妈,我好想你们!我等不及回家啦!然后,松了松筋骨,当晚就给假少爷上了一些素质教育课。那一天,假少爷深刻地领悟了莫欺少年穷以及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含义。很后来,假少爷终于坦白了真相,他其实喜欢纪安宁很久了,一直想要和纪安宁HE。纪安宁:?有人为了继续白嫖豪门生活,连脸都不要了。看来素质教育课需要加大强度了。
  • 作者:折原一
    ★新本格派魔术师折原一代表作★鲇川哲也与十三个谜票选第一名★系列作品日本销量破百万★倒错系列第一弹N重逆转,绝对挑战脑神经!即使告诉你哪里有陷阱,你还是会掉进去!因为——其实你也被阴险的作者设计进去了!我是一名翻译。近日来我家对面新搬进一位妙龄少女,她勾起了我无限的偷窥欲望。只要她不关窗,我就能将室内看个一清二楚。我一边翻译一边偷窥,并将偷窥到的情节写进日记。只不过,对面屋里发生的一切越来越诡异,我嗅到了罪恶的气息……★★★★★我初来东京,现独居在某公寓的二〇一室。东京生活新鲜而有趣,我将这一切全都写进了日记。目前我的工作和恋情都在稳步发展,只有一点不顺心——总觉得有人在偷窥我。我必须做点儿什么,报警不足以解我心头之恨!
  • 作者:唐家三少
    唐门外门弟子唐三,因偷学内门绝学为唐门所不容,跳崖明志时却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个属于武魂的世界——斗罗大陆。这里没有魔法,没有斗气,没有武术,却有神奇的武魂。这里的每个人,在自己六岁的时候,都会在武魂殿中令武魂觉醒。武魂有动物,有植物,有器物,它们可以辅助人们的日常生活。而其中一些特别出色的武魂却可以用来修炼,这个职业,是斗罗大陆上最为强大也是最重要的职业——魂师。当唐门暗器来到斗罗大陆,当唐三武魂觉醒。他能否在这片武魂的世界重塑唐门辉煌?血色环绕中的唐三看上去绝对是可怕的,全身都释放着冰冷的血光,他的动作看上去有些迟缓,可实际上,被他精神力完全笼罩的深海魔鲸王就算想要逃走也不可能,如果他转身就跑的话,在气机牵引之下,只会败亡的更快……
  • 作者:乔一
    领证的前一晚我问他: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他答:不记得了。可是,为什么是我呢?为什么不是你呢?我很小气,又爱吃醋。我也是。我怕自己不值得你喜欢。我也是。我没怎么谈过恋爱,不知道爱情是什么。我也不知道。他温柔地握住我的手,但我知道,一想到能和你共度余生,我就对余生充满期待。16岁时我们共用一个课桌,胳膊与胳膊相距不过十厘米,我的余光里全是他。26岁时我从清晨醒来,侧头看到阳光落在他脸上,想与他就这样慢慢变老。也许这就是爱情吧。
  • 作者:不想种地
    本周五3.15要入v啦,入v当天万字章节更新,希望小可爱多多支持呀求求预收呀,《摩拉克斯他不会表白》【本文文案】【破镜重圆,久别重逢,追妻火葬场,马甲外套,从风精灵和塞西莉亚花开始的一场爱。】【时间线为风魔龙前夕,旅行者到来之前,涉及到高塔孤王,魔神战争,坎瑞亚之战时间】对于巴巴托斯,昔寒敬他,爱他,怨他,最后直接躺平放下了。她曾是长在高塔上唯一的塞西莉亚花,就是有点半死不活。幸得千风中的一缕吹拂,她活了下来,她也因此开始了追着那缕风的道路。*无名少年常坐在她的身旁,弹奏诗篇,吟唱高歌。风精灵带着高塔之外的故事,讲给少年与她听,关于飞鸟,高天…无名少年问过风精灵的名字,可是那天风太大,昔寒没有听清。*她跟风精灵表白了三百九十九次,但从来没有得到回应。举起反抗的大旗的那天,昔寒化为人形,她陪着无名少年与风精灵以生命作为抵押投身于这场战役,死在了风精灵的面前。自由的高歌终于响起,少年殒命高塔,风精灵拥有神格自此风神巴巴托斯诞生。他吹开冰雪,荡平高原。而昔寒是神明最初的信徒。*风神大人留下一句让蒙德自由便一睡不醒。五百年间,沧海桑田,塞西莉亚花重新开放,昔寒坐着时间长河里的白驹,守着他的蒙德。贵族残暴不仁,在温妮莎的第十二次斗争前,昔寒耗尽力量终于将巴巴托斯唤醒。但他不曾看她一眼。风起地,巴巴托斯遇见了奄奄一息的昔寒,他笑着问了一句:亲爱的陌生人,你还好吗?陌生人?阳光刺眼,她看不清风神的模样。昔寒闭上眼想风神记得蒙德所有人的名字,唯独忘了她。在巴巴托斯的注视下,昔寒含恨而终。*坎瑞亚战争前夕,摩拉克斯曾给昔寒递过一杯茶:不被记得未尝是坏事。昔寒苦笑:对他来说吗?摩拉克斯摇摇头:是对你。她再次用生命为歌,为他将蒙德的一缕长风吹入深渊。那一场战争后,蒙德再无风神巴巴托斯的消息,他真如千风中的一缕,散于千风中去。*四百零一次表白,三次死亡,两次还死在了他面前,没想巴巴托斯不仅没有动情,甚至不曾记得自己。昔寒人麻了,罢了,是神是鬼姐都不追了。她在蒙德的巷子里开了一家无名酒馆,摆烂得很安详。但酒馆后来常被一个无所事事酒鬼诗人光顾。他所讲的故事大多都与众所周知的不同,而关于巴巴托斯的那段,他总说风神将他的爱人遗落在了人间…昔寒托着醉态的脸问:温迪,你就编吧,他是爱着蒙德的全部,但不会爱到具体一人。+温迪笑了笑:或许他只是不敢呢。昔寒摇摇头:那他真是个胆小鬼。*以前你的眼中只有那个少年,后来你的眼被蒙德盛满,我带着私自的爱在你的面前那么渺小,我想怨你,可我又凭什么怨你,在你的大爱面前,我的这份矛盾,自始至终都像是错误。1.乙女向,自割腿肉,尽量不ooc2+2023.11.2截图—————————————————————预收:《摩拉克斯他不会表白》【文案】【顽石开花,追妻火葬场,前期女追男懵,后期男追女躲】千晓绑定系统后来到提瓦特世界,只要攻略了岩神摩拉克斯就能活下去。千晓:可是我压根就不知道提瓦特是什么啊喂!!*魔神战争初期,浑身破烂的千晓睁开眼,这是她第一次来到这个世界,黑暗恐惧战火频发笼罩着她,千晓孤身一人无助极了,摩拉克斯,你在哪啊?数日的颠沛流离,摩拉克斯这四个字成了支撑她的全部,是她黑夜里唯一的光。*误入螭王之境,千晓被逼着穿上嫁衣,以身献祭。红烛晃影,大红的盖头下,螭王逼近这时一个黑发男子破门而入,身量修长。他手提长枪,不费吹灰之力将螭王击败千晓的眼前忽然一明,温热的桂花香袭来,盖头被掀开,男子看到了千晓朦胧的泪眼,他琥珀色瞳孔无波无澜。还好吗?他问。恶魔留下一句摩拉克斯,我跟你没完后灰飞烟灭。几乎同时,千晓倾身抱住了男子的腰,别丢下我,摩拉克斯。摩拉克斯原本平静的脸上闪过的一丝慌张。好。*由于初遇过于诡异,再加上千晓跟着自己寸步不离,摩拉克斯无奈将她带回归离原。归终和歌尘浪市真君常常打趣千晓:你怎么就追着他不放呢,石头哪懂情爱。每当这时千晓总是笑而不语,因为只有她知道这是她的攻略对象,这是她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与生俱来的亲人,也是她与这个世界唯一的关联。*摩拉克斯常觉千晓过于弱小,区区几个魔物就能将她吓得几天几夜噩梦连连,出于神道主义精神,他试图教她些什么,最后都只化作一声叹息:罢了,以后我来护着你便好。*后来,归终殒难,夜叉零落,仙人逝去,故友封印,摩拉克斯常怀疾苦之心,却深感无力,那日,他答应海灯节那天陪自己去璃月港放一盏灯。那日,他爽约了。千晓站在璃月港,烟花绚烂了夜空,那么吵那么静。她喃喃自语:摩拉克斯,你知道吗?攻略失败我会死的。摩拉克斯,可我发现了比死更糟糕的事,那就是我真的爱上你了。*孤云阁,千晓一袭白裙随风飘动,她怀抱一束清心走来,摩拉克斯。嗯?我喜欢你。杯盏落地,摩拉克斯看着少女的脸愣了一下,他叹了口气道:若是让你感到困惑,就少联系几日。*表白失败即意味着攻略失败,千晓的生命进入了倒计时,看着弥留之际的少女逐渐消散在眼前,摩拉克斯眉头微蹙。*千晓又回到了璃月港,与魔神战争时期不同,此间充满和平。这一次,系统叫她攻略一个名为钟离的璃月男子。千晓:……合着你这系统就逮着璃月这一个地方薅啊?这是系统给她的第二次机会,其实攻略失败后的日子里,她的灵魂就飘落在了提瓦特的各处,也不知道这样漫无目的了多久才被系统赋予了第二次机会。不同于第一次那么想要活着,爱过又被伤过的千晓,决定随便吧,死就死吧,因为她真的没办法再爱上谁了。后来她确实遇上了一个名为钟离的男子,令她诧异的是,此人模样太像摩拉克斯了,太像了。难道你们系统不仅喜欢逮着璃月薅,还喜欢逮着同一张脸薅?千晓把这归结于系统的恶趣味。可为什么钟离先生似乎在…追求自己?【小剧场】:湿润的唇被他修长的手指分开,没给她拒绝的机会,急促的呼吸密密麻麻将她吞噬,少女的因失落而留下的泪挂在眼角,朦胧间她不敢看他的脸。钟离空出一只手抹去她眼角的泪,半梦半醒,如痴如醉,呼吸渐渐被吞噬,感到一股窒息,晓晓?千晓掐了下将自己禁锢在塌上的人,得到一丝喘息后她哭腔含糊:说你喜欢我。钟离微微抬头,克制地注视着少女泛红的泪眼,贴着她的唇,低沉的声音略带嘶哑:我爱你。文案于2024年1月8日,已截图保存
  • 作者:桐华
    在基因决定生死的未来世界,寻找至死不渝的爱情——随着地球环境恶化、能源枯竭,人类不得不走向星际。生死存亡时刻,基因研究的大门被彻底打开,人类为了获取更强壮的体魄、更强大的力量、更多的生存机会,对自己的基因进行了改造。随着时间流逝,各种修改过的基因彼此交融,潜藏在基因内的问题渐渐浮现,人类才发现基因修改在增加生存机会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毁灭性的问题。那些因为融合其他物种基因而获得异常力量的人群,被叫作携带异种基因的人类,遭受到越来越严重的排斥。尤其是那些外在体貌和人类有异的族群,被轻蔑地叫作异种。一个基因纯粹却没有记忆的女子和携带异种基因的男人相遇,他们的爱情能走多远?
  • 作者:克里斯蒂安·达文波特
    自阿姆斯特朗第一次登上月球之后,人类对太空的野心就不曾停止,现在,硅谷精英们把目光投向了更遥远的火星。他们梦想打造直通火星的高速公路,甚至殖民火星。对马斯克而言,火星如同圣杯,是地球面临重大灾难时的避难所。对贝佐斯而言,以火星为代表的地外行星是新的能源基地,可为地球持续提供资源。对布兰森而言,点对点的太空旅行,是可以实现的华丽梦想。而保罗·艾伦等人,正在建造史上最大的飞机……这并非小说,也不是科幻电影,而是关于当今几位富有的企业家对外太空进行探索,力求给人类开创崭新未来的纪实故事。他们投入大量财富,正一步步重现美国在航天史上的辉煌。在阿姆斯特朗登月的半个世纪后,这些太空男爵——埃隆·马斯克、杰夫·贝佐斯、理查德·布兰森和保罗·艾伦——正以硅谷式的创新之姿大幅降低太空旅行的成本,试图让普通人比NASA走得更远。
  • 作者:鹰飞九天
    【都市狗姐文《喝酒误事啊》求收藏(点专栏进去就能看到啦!)文案在简介末尾哦~】谢铭瑄从小不受父亲重视。虽然她生在武学世家,身材修长,根骨奇佳,还是个十足的武痴,但父亲说:你是个女孩儿。后来,末世了。他被丧尸感染,她把他一刀噶了。女孩儿的刀,也可以很快。在同学眼中,谢铭瑄是个怪咖,明明是个女生,却不热衷于穿衣打扮,把自己练得肌肉嶙峋,一人能撂翻数个壮汉,过于强大的武力值一直是她感情路上的绊脚石。后来,末世了。天才医生对她一往情深,基地少帅为她魂牵梦绕。爱情,不过是生活的点缀。在旁人眼中,谢铭瑄拥有的东西很多,超群出众的金系异能,身怀绝技的拥趸,位高权重的交往对象,很多人以此贬低她的成功。后来,她站到了权利的巅峰。这些人又成了谢铭瑄忠实的信徒。成功,最重要的是野心和信念。这些道理,十八岁的谢铭瑄不懂,她只知道,无论如何,拿稳你手中的刀。声明:1、本文与现实世界无关,如有雷同纯属巧合。2、本文有感情线,女主认真爱过,但最后都没什么好结果(大概是通过恋爱明白自己的真爱唯有事业吧),随便磕一下,别太真情实感^_^3、因作者本人毫无贞操观,并且对洁不洁这个概念深恶痛绝,不想回答任何一个角色是不是处这种问题,故本文对洁党非常不友好,为了别给洁党大人们添堵,把我当个屁放了吧。4、成长型女主,非圣母,武力值爆表,智商基本在线,有正常人的情感需求,享受爱情带来的快乐,但大体是个事业脑。目前2日3000,喜欢记得点收藏噢+()+————轻松愉快的狗姐文预收:《喝酒误事啊》韦梦之和富二代分手的那天,和闺蜜在夜店喝了个酩酊大醉,第二天醒来,床上躺了个男人。好消息,是个绝世大帅哥。坏消息,帅哥是闺蜜的弟弟,从小看着长大的那种。如果要问那一刻她是什么感觉,无非是一世英名毁于一旦,无颜再见江东闺蜜。她心存侥幸地问:我们昨晚……没有真的发生什么吧?发生了。柳扬诚实地回答,昨晚你说,一定要找个比秦远帅一百倍的男人,气死他。那你就……?柳扬严肃地点了点头:是你主动的……毕竟这么多年情分,我就义不容辞了。你是不是人啊!韦梦之一个枕头砸了过去,小兔崽子,跟谁俩呢!还我主动的?装什么呢?我喝醉了你也喝醉了?相较于她的崩溃,柳扬倒是十分冷静。他沉默了片刻,起身穿好衣服,快速洗漱了一番就要出门。韦梦之莫名有种不好的预感。你干什么去?去告诉我姐,他咧开嘴,露出一口森森白牙,你对我始乱终弃。告家长算什么本事?这时代的男大生能不能讲点武德!唉!柳二!韦梦之心中一紧,裹着被子跳下床去,别这样啊,有话好说嘛!——姐姐的闺蜜是个大美女是什么体验?这问题柳扬应该是最有发言权的。第一次见她的时候,他五岁,她十二岁。他还不懂什么是爱,她已经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是全校男生争抢着献殷勤的对象。十三岁,他第一次玩滑板,是她手把手教的。她明艳的脸上挂着爽朗的笑容,他第一次知道什么是芳心暗许,从此爱上了户外运动。十八岁,他以为自己终于有资格追求她,她却选择和一个假模假式的富二代在一起,为了他收敛一身的骄纵脾气,不再热衷社交,不再滑滑板……甚至不再自信。二十岁,她分手后喝得大醉,姐姐打电话来,请他送韦梦之回家。她画着风情无限的红唇,醉眼惺忪地搂着他说,柳二,你小子什么时候长得这么帅了?他心如擂鼓,倾身吻了上去。这一次,他会紧紧抓住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