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

屠龙

作者:黄鹰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春雨连绵。查四在这连绵不绝的春雨下赶了三个时辰的路,一身衣衫早已湿透,身上大小十七处伤口无一不在作痛,仿佛全都要迸裂开来。他很疲倦,但始终都没有歇息下来,一直到现在,看见了路口那座破庙,才突然生出歇一歇的念头。那座破庙看来也不知多少年没有修葺,一半已塌下,还有一半本来是好好的,但到查四来到门前,竟然亦塌下。查四很明白自己已交上了霉运,却怎也不相信倒霉到这地步,脚步一收同时,双手便抄住了腰间缠着的那条寒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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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黄鹰
    多年前,曾经写了一篇小说天蚕变,结构本来颇紧凑,但因为要改编为电视剧,补充了一些其它人的意见,非独结构因此而松散,部份甚至有陈旧的感觉,其后又由于某些原因一改再改,与原意出入颇大。天蚕功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武功?是来自什么门派?本来有一个颇怪异的念头,接而构思了一个故事,甚至拟名变色龙,却因为种种原因包括对人性的失望,一直都没有动笔,最近无意与某间电影公司的负责人提及,竟然有意将之改褊为电影,这份创作的原动力也才无可奈何的死灰复燃。经过仔细的分场,故事的结构无疑更加紧凑,也许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好故事,但相信不至于全无可读性,一个写了十多年武侠小说的作者相信已学会选择题材。一篇从未发表表过的中篇武侠小说,读者熟识的人物相信就只有一个──云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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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野史记载,明英宗年间,江南各地曾经发生严重的瘟疫。其实那并非瘟疫,只是祸害之大与瘟疫无异,又没有一个更适合的名称来形容。事件也是与武林有关,执笔记载的既然并非武林中人,即使记载得怎样详细,与事实多少都难免有些出入。事情开始发生在长乐镇。那是一个小镇,住在那里的人虽然并不是每一个都很快乐,日子也实在都过得很不错,正如其他各地方一样,难免都有几个游手好闲,喜欢惹事生非的无赖,但无论如何都不足以招致灭镇之祸,人畜俱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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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雨扬州。黄昏。一辆马车穿过城北的石板长街,来到一幢庄院的门前。黑色的马车,连车帘子都髹成黑色。拖车的也是两匹黑马,驾驶马车的劫是一个头戴竹笠的锦衣人。马车停下,锦衣人马鞭往车旁一插,连随从车上跃下来。他几步奔上门前石阶。大门紧闭。锦衣人手握门环,力撞在门上。街上的行人看见,不由都停下咽步,神情大都很诧异,其中一人脱口道:这个人难道不知道双英镖局早在三个月之前已经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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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柳岸,晓风残月。月色苍白,长堤苍白。沈胜衣一身白衣,独立在月色柳影之中。人与绿杨俱瘦。风吹,柳舞,人也似要凌波飞去。人毕竟并未被风吹走,雾却已随风飘来。烟雾。烟雾中突然出现了一个人。这个人也是一身白衣,头上一顶白范阳笠子,低压眉下,遮去了一大截面庞。这个人身材同样瘦长,右手低垂,左掌一支长剑。绿鲨皮鞘,黄金套口,剑长足有六尺,名副其实,的确是一支长剑。这个人一移步,地上就是两个脚印,一个圆洞。敢情这支剑还是这个人的手杖?这个人走得很小心,脚步起落,一点儿声息也没有。这个人从沈胜衣背后走来。沈胜衣竟似完全没有觉察。七丈已走过,还差一丈。一丈对别人来说也许仍远,对这个人来说,却已足够有余。
  • 作者:黄鹰
    雨,夜雨,苦雨。风潇潇,雨淅淅,春寒料峭。寒雨满空江,空蒙蒙,江蒙蒙,江边两岸的树影也蒙蒙。风吹树梢,雨打树梢,吹下了叶片片,打下了叶片片。叶湿水,水湿叶,点点滴滴。竹笠边缘的水珠也点点滴滴。不单止戴着竹笠,那个人还披着蓑衣,竹笠点滴水珠,蓑衣也水珠点滴。水珠始终点滴在相同的地方,那个人也始终站立在树下,桥右边的柳树下。桥横跨大江两岸,长,也宽阔,可以驶得过双马大车,也可容得下六人并行,虽然是木桥,看来倒牢固得很。
  • 作者:黄鹰
    六月二十四日,烟雨楼。这一天所发生的事情就表面看来已经不简单,但其后变化的复杂,仍然在沈胜衣意料之外。若换是一般人,经过这一天,只怕会远远离开这地方,可惜他非独胆大过人,而且好奇心之重亦是在一般人之上。所以他非独留下来,而且还插手其中。但即使没有他的加入,事情的本身,已经够复杂的了。复杂而且恐怖。烟雨楼在南湖,南离嘉兴县城不过二里,鸳湖与其支流都是在这地方会合,西灯含翠堵,北虹饮濠染,供水千家,背城百雉,兼葭杨柳,落叶荷花,是名胜,也是一个游玩的好地方。
  • 作者:黄鹰
    三月。杏花烟雨江南。拂晓。东风满院,烟雨迷蒙。沈觉非衣袂头巾舞风,披著一身雨粉,冷然独立在院中的一株杏花树下。风也吹起了他颔下的三缕长须。他左手捋须,右手始终按在腰旁那柄长剑上。剑三尺三寸,黄金吞口,紫鲨皮鞘,每隔半尺就嵌著一颗宝石。七色宝石,闪亮夺目,毫无疑问是真正的宝石,这柄剑也毫无疑问是一柄名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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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人的姓名,江湖上不知道这个人的人不是没有,但肯定不会太多。说武功,江湖上的高手前十名之内应该有他的一份,说地位,更无人能及。当今天子与他是叔侄关系,王侯中数他第一,称太平安乐王,还是关外落日牧场万马王的女婿,由于天地会的出现,他受命在承德行官训练御用杀手。落日牧场养的马数以万计,牧场的弟子俱都有一身武功,所以才能够雄霸关外,承德行宫所训练的杀手有当今天子全力支持,无论任何事都能够做到尽善尽美,所训练出来的杀手当然不是一般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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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烈日当空。每一个人都在流汗。并非全都是因为天气酷热,还因为心情。百多个人聚于一起,却竟然一些声响也没有,他们一举手一投足都极尽小心,尽可能不发出任何的声响,以免发生任何的影响。他们已失败过很多次,亦明白任何的疏忽都足以导致失败。这一次的结果是怎样,他们不知道,虽然丝毫的信心也没有,但是他们仍然像以往的许多次一样,全心全意的去部署一切,等候敌人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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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昏。烟外斜阳,柳内长堤。一骑在烟柳中漫步长堤上。青骢白马紫丝缰。马上人亦是一身白衣,腰悬三尺七色明珠宝剑,年轻而英俊。将落的斜阳在他的身上抹了一层金辉,轻柔的春风,吹飘着他的头巾,鬓发衣裳,柳烟彷佛如云雾;骤看下,人宛若天外飘来,此际又似要随风归去。也许就只有天人才有一张他这样英俊的脸庞。长堤下泊着一叶轻舟,一个老渔翁正与女儿在整理鱼网,听得马蹄声,不觉就抬头望去。老渔翁精神矍铄,他那个女儿看样子才不过十七八岁,面貌颇娟好,衬着一袭藕色衣裳,更显得风姿绰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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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雪飘飞,铺天盖地,天地间白茫茫一片:山白,林也白,地上的一切事物皆白,白色已笼罩了整个世界。于是世界上美好的,丑恶的,都在这白色的掩盖下。美好的变得更美,丑恶的也暂时变得美好,令人无从分辨出它的原来的样子。这世界上有好多恶的事情,都因在美好的外表的掩盖之下进行,令人不易察觉,没去注意,因而吃了亏,上了当。在这天地一片洁白的世界中,远处,有一点不易察觉的白点在缓缓移动,时而隐没在飘飞的大雪中,时而又出现在雪花飞舞的隙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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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寒露重,但他身上的衣裳却仍然是那么单薄。衣薄。他腰间的-把银刀更薄。他,人正少年。但他绝不轻薄。虽然他出道江湖只不过短短两年,但叶梧秋的名字,早已传到每一个人的耳朵里。月如钩。她的手也如钩。这是一支金钩,金钩就在她左手上。她是个美貌如花的少女。但她的左掌却没有了,她只有一只右掌。而她的左掌,已变成了一支钩。金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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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香炼影梅花路。路上一行十四人。人十四,马有十六,八匹前,六匹后,两匹在当中。当中的两匹只驭看两个狭长的包袱全都密封,但虽然看不到,可以肯定,包袱里头一定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十四个人,二十八道目光之中,最少有十三个人,二十六道目光不时落在这两个包袱之上。只有一个人,两道目光例外。这两道目光森冷,凌厉!比雪还森冷,比风还凌厉!这两道目光完全不同其余二十六道目光,这个人也完全不同其余的十三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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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茅山师父以及他两个徒儿如何捉拿僵尸而招致身染尸毒而终至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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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重阳九月九。满城风雨。西风萧索,烟雨迷濠。天地间一片静寂。这毕竟还是破晓时分。龙栖云却就在这个时分披着一身雨粉,穿过院子的花径。他走得很慢。这种雨,他当然不在乎,所以他虽然带着竹笠,却只是挟在胁下,并没有戴在头上。他也并不是赶着外出。管家龙立紧跟在他身后,一面的奇怪之色。走过了花径,他忍不住追前两步道:这么早,主人哪里去?龙栖云脚步一凝,反问道:今天是什么日子?龙立不假思索道:重阳。
  • 作者:黄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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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夜已深。断香浮缺月,古佛守昏灯。缺月从破壁上射进来。这座寺院本来就是年久失修,到处都是破壁。月缺时很多,是以从破壁上射进来的月光与灯光同样淡薄。佛是古佛,灯也是古灯,灯油却是新添上去,只可惜灯蕊已烧的七七八八。灯前,一座鼎炉,炉中插着香,燃烧着的龙涎香。龙涎香是所有香料之中最贵重的一种,现在竟然在这样一间寺院的后堂之内燃烧起来,实在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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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春寒料峭。独孤雁却只是一袭单衣,独立在庭院中的一株梅树下。树上仍然有梅花数朵,散发着淡淡幽香。天地间是如此宁静。独孤雁的心情却犹如狂潮奔涌!他面部每一分每一寸的肌肉仿佛都正在抽搐,眼瞳中仿佛有烈火正在燃烧,充满了愤怒,也充满了悲哀。他的一双手紧握,指节已因为太用力变成了青白色。可是他整个身子,却仿佛已凝结在空气中,一动也不动。风吹起了他的鬓发、衣裳,那之上,已沾满雨珠。
  • 作者:黄鹰
    九月初三,清晨。京城的清晨当然绝没有入夜的热闹,大多数的人都是习惯日出之后才起来。上官鹤每一次离家却总是喜欢选择这个时候。这除了空气清新,令他的身心舒畅之外,他还可以任意放马在长街上奔驰,而无须要担忧撞倒路人。他是急性子,平生最讨厌的一件事就是等待,所以要做的事情无论怎样困难,那怕只得一分机会,只要他能够抓得住,他都会立即去将之解决。这是他最大的优点,也是他最大的弱点。没有人能令他改变,连龙飞也不能。
  • 作者:黄鹰
    七月十三。在某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日子,在其他人,那些在这个日子出生,死亡,娶妻……的人,这当然是一个重要的日子。但无论他们的遭遇怎样离奇刺激,都难以与凤栖梧的相提并论。那非独离奇刺激,而且惊心动魄,其间变化的恐怖,已不是任何的言语能够完全描述。夜渐深,东天那一轮明月也越来越光亮,浴在月光下的连云庄就像是披上了一层白血,那本已刷得粉白的高墙看来也更刺目。墙高四丈,笔直如削,最好的轻功,也难以一跃而上,凤栖梧却没有将这面高墙放在眼内。
  • 作者:黄鹰
    红叶舞西风,秋已深。飞瀑之下,枫林之旁,激流之中一方巨石之上,孤鹤般立着一个白衣人。白衣如飞雪,这个人的一头散发亦是白雪般飞舞在西风中。他一头白发,眉毛亦根根发白,可是脸上却连一条皱纹也没有,根本就看不出有多大年纪。而双颧额高耸,两颊如削,容貌峻冷而肃杀,肌肤简直就像是死鱼肉似的,一丝血色也没有,那嘴唇亦不例外,犹如冰封过一样,呈现出一种诡异的铅白色。最诡异的却还是他的眼睛。那双眼睛狭而长,竟然完全是眼白,冰石似的,彷佛已凝结。在他的左手,握着一柄长逾七尺,名副其实的长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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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雾飘香。梅香。雾从山壑之下,山林之间升起,香从山路那边飘来,十丈方坪,尽在雾香之中。已近拂晓,未到拂晓。雾香之中,倏的响起了一种非常奇怪的声音。那种声音就像是毒蛇在响尾,饥蚕在噬桑,寒蝉在振羽,恐怖,阴森,诡异!冬将尽。未尽。这时候蛇尚在冬眠,蚕噬桑,蝉振羽的季节更远。声音是从一支箫管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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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烟雨江南。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双燕飞过了墙头,常护花的人犹在院中。雨珠已披湿他的衣衫,他却似无感觉,一脸的落寞。他的目光亦同样落寞,既没有低顾周围的落花,也没有追随双飞的燕子,就落在手中的信笺之上。素白的纸,苍黑的字。每一个字几乎都是歪曲而断续,就像是写这封信的人当时正在极度恐惧的状态之中,连笔杆都无法握稳。这可能就是事实。因为这是一封求救的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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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明深夜中庭。楚碧桐仍然独坐在大堂对门那面照壁之前。在他的身旁,有一张紫檀矮几,在几上,放着一壶酒。壶已空,杯中仍有酒,握在楚碧桐的右掌内。这杯酒,斟下已很久,才喝去少许,楚碧桐在斟下这杯酒的时候,已一些喝酒的意思都没有。现在他甚至已经忘记这杯酒的存在,目光并没有落在这杯酒之上。也没有落在什么地方,他的眼睛虽然睁大,其实什么也没有看见,也非独目光,血气彷佛都已凝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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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午。没有阳光,漫天乌云有如奔马一样自西南急驰向东北,急风亦有如利刀一样斩下了漫天枯叶。段天王冒着雨点般的枯叶自东北向西南逆风奔,一双眼始终都睁大。利刀一样的急风不住袭向他的眼睛,但即使真的有一柄利刀向他的眼睛袭来,他也不会将眼睛闭上。杀人十年,他的眼睛亦已磨练得有如鞍旁的斩鬼刀一样。那柄刀刀身长三尺四,连柄四尺三,阔半尺,厚逾一寸,重达五十五斤,一刀斩下,开碑裂石,虽名斩鬼,斩的到现在仍然都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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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开宝九年,冬雪夜,漫天风雪飞舞,违命侯府的内堂却丝毫不受影响,四角还燃着火盘,令人只有温暖的感觉。李煜坐拥重裘,心中更无寒意,下笔如飞,正在填着一阙春词。多少恨,昨夜梦魂中,还似旧时游上苑,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春风。这个南唐后主精文学,尤擅词,一直沉迷于书画声色,所以才轻易被宋太祖赵匡胤施用反间计,到发觉错杀大将林宏肇,已经后悔莫及。及至南唐为宋灭,这个南唐后主恐惧之余,更就自贬国号为江南,奉宋正朔,至为恭顺,宋太祖师出无名,惟有无徵李煜入朝,李煜果然恐惧不敢来,宋太祖才有藉口出兵,于开宝七年,合吴越王钱叔夹攻,终于十一月攻克金陵,俘李煜,封违命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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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建文四年六月乙丑日,南京城破。金川门一开,攻城的兵马立即左右退下,燕王朱棣座下七百死士以司马长安为首,飞骑当中冲过,直冲入城门内,声势惊人,只吓得那开门投降的征虏大将军李景隆与俗王朱穗仓皇躲闪,好不狼狈。司马长安没有理会他们,率令所属直驱禁宫,他受命不借任何代价也要将皇帝朱允纹找出来,抓起来,以绝后患。一生的荣华富贵也就在于他这一次的行动成功与否。城内一片混乱,长街上到处是人潮,呼儿唤娘之声此起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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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小琴宝
    公告:宝子们,明天23号新文入v,中午12点更新,谢谢大家支持!前些年,江虞和林敏玉从京都一起下乡到林湾村!在县城工人周文易和男主两个相亲对象中,林敏玉毫不犹豫选择嫁去县城周家,而对着贺家来的媒婆随口一句:江虞人不错!江虞也就这么嫁进贺家,嫁了年代文里将来会飞黄腾达十分有出息的男主!不过她这会儿穿的不是女主也不是女配,而是绿了年代文男主和令两儿子蒙羞的白眼狼炮灰前妻!原文里,她很快会勾搭其他男人绿男主,留下有出息的男主军官丈夫和两个孩子,给女主腾位置。而女主带着自己的亲儿女会靠着改嫁她的男主大佬,全家走上人生巅峰,一辈子吃香喝辣。自己生的崽小时候不仅要给女主妈三洗衣做饭、当牛做马,长大有出息了,还得被女主妈三用恩情的枷锁道德绑架榨干所有价值为自己儿女铺路,奉献一辈子。江虞正要找人算账时,就发现自己穿到被女主林敏玉怂恿绿男主被炮灰的当天。江虞:……庆幸的是,江虞带着祖传的月凝珠穿越了,不仅有连接拼多多商城的空间,能带两儿子吃香喝辣,还能凝结灵露,美容养颜,能够变得越来越美。-贺东霆此人,能力拔尖,前途光明,相貌更是英俊高冷,想要扒拉到碗里的漂亮女同志只多不少,部队里,想把人扒拉到自家的领导、嫂子更是不少。只可惜对方早早娶了个农村媳妇,有人想介绍都不成。眼看部队里热情的嫂子们给其他战友们介绍的对象不是有文化就是相貌不错的。众领导、战友们、嫂子们格外同情他。尤其是,据某嫁入部队与贺家村邻村嫂子说,她见过贺团长媳妇,样貌十分普通又爱作妖还不安分。这不,没多久贺团被绿的消息传来。没多久,两孩子被苛待的消息传来。众领导、战友们、嫂子们无比……无比同情他。其中,刚得嫂子介绍了一个漂亮媳妇春风得意的肖团最为同情贺团,某天,同刚出完任务满眼血丝、浑身冷戾之气的贺团匆匆回贺家。等看见院子里晒衣服的女人纤细婀娜身影,瓷白娇媚又精致不似真人的脸蛋。肖团先震惊的脱口而出一句卧槽,这就是方大嫂说的样貌普通?贺……贺团,这……这是嫂子?肖团的声音都结巴了!贺东霆:……------------------------------------------------------------《七零之娇媚媳妇嫁糙汉》 预收文案红河社,大队长印家父母,只生下个闺女,饱受绝户的流言,因此和隔壁村多的是儿子,却养不起的周家,互换了儿女。等儿子印昊长得高大英俊,还一路摸爬滚打成了军官后,印家夫妇就打算让养子把亲女儿娶回家。周穗穗就穿成这个亲女儿,按理说,公婆是亲爹娘,未婚夫是刚猛军官,也算一副好牌。然而,她还是年代文里,爱慕男主的恋爱脑女主,愣是把未婚夫印昊使成帅强惨工具人。书里,婚前,男主心有所属,女主纠缠不休,男主另娶她人后,不得已嫁未婚夫印昊,还嫌他粗鲁。婚后,女主有偏爱公婆,负责任丈夫,可爱聪慧孩子,却明知男主有死去白月光妻子,毅然改嫁给鳏夫男主,替人养孩子,做后妈,最终落得晚年凄凉,无人可养的疯婆子下场。男主到死,都被女主伺候舒舒服服的离世。本有大好前途的前夫却因家庭琐事缠身,一个恍惚战死。而男主的儿女有女主妥帖看顾,有大好前途。女主的儿女,一个被拐,一个则走上犯罪道路,公婆气死,家庭支离破碎。外热内冷,理智市侩的周穗穗:……恋爱脑真可怕!谁知,她前脚刚坑了出轨前男友一套房,后脚就穿成这个恋爱脑。周穗穗:……70年代,物资匮乏,要啥没啥,幸亏前三天周穗穗菟丝花胎记,在变美的基础上,觉醒了空间异能,发挥仓鼠爱囤东西的性格,囤满物资。面对家里两个面黄肌瘦,怯生生,直喊饿的小豆丁,她打算先喂他们和自己各一个肉包子,冷静,冷静。-------------------------------------------------------------------《和对照组里的男主他哥领错证后》[年代文] 预收文案:朝若,你真相亲领证了?村里都说,林朝若和钟锦玉,简直是一对对照组!一个勤劳能干,助人为乐,会过日子,以后贺景明娶了她,修了八辈子福气!一个奸懒馋滑,吃碗里看锅里,连别人对象都抢!谁娶了她,倒八辈子霉,头上迟早带绿!这不,村里人就觉得和林朝若相亲领证的男人就挺倒霉的!刚领证头上就带点绿!钟锦玉也这么觉得,还觉得以后这一家就是她的对照组,没什么好下场!等她这辈子嫁了景明堂哥,将来最有出息最有前途的首长,林朝若一家更是泥里的烂泥!从末世穿来拥有水系异能,睡到日上三竿,准备去县里邮局收男人上交工资的林朝若这几天才下意识反应过来自己上次好像相亲认错人,领证领错人了!不仅领错证,她还穿书了!穿成一本年代对照组的恶毒女配,而这会儿她面前站着的是这本年代对照组的女主!书里男女主是共同下乡同甘共苦的真爱知青情侣,手握真爱人生赢家剧本!而林朝若是插足两人真爱想抢女主官配的恶毒女配,不仅在娘家时,她是真善美勤劳又能干的女主的对照组,等以后得罪男女主后,所嫁非人,手握生生生加家暴的剧本,一家都是女主一家的对照组!最后连她生的几个孩子都没好下场!而且,没人知道女主钟锦玉重生了,这次下乡不仅是为了潜力股男主贺景明而来,更是瞄准了本文最大的真大佬男主他堂哥。据说将来飞黄腾达会晋升成为最年轻最有前途的首长!这位大佬的名字叫贺晋深!据说将来男女主想高攀都高攀不上!等等,这怎么和她前几天相亲领证并乖乖上交身家的对象名字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