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血红妆

铁血红妆

作者:司马紫烟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天寒地冻,大雪缤纷,凛冽的北风呼呼刮着,更助长了它的气势。刚刚过了中午,天色就昏暗下来。仿佛已近薄暮。这样恶劣的天气,已经连续了好几天。三天前,雾灵山就为积雪所封,使得想走山路捷径入关的商旅,都被困在了山中的村子里。村子不大,仅几十户人家。而且几乎全是猎户。只有一家开了几代的老茶棚,兼卖简单的饮食,让经过的人可以歇歇脚,打个尖,倒是给人不少方便。…

最新更新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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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烈日当空,万里无云。六伏天的河洛道上,几乎难见来往人马的影踪。除非有十万火急的事儿,谁愿顶着这么大太阳赶路。倏然,远处尘烟滚滚,出现一团红影。乍看似一团火球,拖曳着长长的火焰,激起尘烟飞扬,以那种惊人的速度疾射而来。红影由远而近,逐渐看清是位红衣少女,跨着匹赤色骏骑在奔驰。马儿骏,人更俊俏、艳丽。少女年方十七八岁,一身鲜红紧身劲装,足蹬鹿皮小蛮靴,手执马鞭。鞍旁挂着一柄古剑,黄色剑穗随风飘动,显得英姿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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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侠小说写侠,写侠的七情六欲侠肝义胆。七剑九狐十六人,简直就是风云变幻的江湖缩影,各有绝技,鱼龙混杂,为了出十年止杀-口恶气,同赴黄山。情侠江梦秋初出茅庐代人践约,显技雁回峰……智狐方梅影芳心暗许,二人姐弟相称游历江湖。卢沧客赠其宝马佳人,丐帮赠其侠士,兰质慧心倾城倾国的美人,渐渐围绕在情侠周围。一个天资过人、心机缜密、几近完美的魔,一点点的壮大,离侠士们也愈来愈近。司马先生敏锐细腻的描写了魔的张狂,更有魔的弱点入了魔道,心里只有自己,唯我独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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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有人说你放的屁臭死人,你一定会很不好意思,有可能的话,或许你也忙加以矢口否认赖掉。如果有人在公开的场合,大声地声明,他要放屁了,最多会引起大家的侧目,甚至于觉得这个人很无聊。若这声明的人是个娇滴滴的女孩子,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就算有人告诉你,也不会有人相信。如果有人说一个屁能真正把人臭死,你一定会立加驳斥从为是胡说八道。这几件令人难以接受的事情却果然发生了,发生在中州武林大豪谢金虎的纳宠喜宴上,那天也是他四十八岁的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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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灵运也表示不信道:那张云竹怎能当着我的面前把它炼化了……蛇神接道:是啊!我去的时候,他刚好完工……柳依幻大笑道,你们都上了他的障眼法的当,事实上他在龟壳上滴了一种蚀形药水,他那种药水只能将龟壳蚀化为无形,你们所得到的,不过是壳内血肉所化灰烬而已,对人蛟丝毫不起作用……蛇神呆然不语,谢灵运也怔住了,柳依幻又笑道;张云竹在昨天就到人蛟的穴中将那枚卵壳取到手中,因为你们都跟得他很紧,他无法分身制炼,所以才偷偷地交给了我,叫我到外面去制炼成功,今天才赶回来,恰好赶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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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新觉罗氏的天下是在马背上打出来的,所以清朝的皇帝比以前君临天下的皇帝都要苦一点,尽管他们已经可以坐享其成,可是从他们做阿哥的时代开始,除了要学习坐朝理政的文事之外,还得要苦学骑射的功夫。学则必须有用,没有可供杀伐的对象,就只好用万兽来代替了,京城禁官内地方不够宽敞,於是在京郊特辟了一个大围场,豢养着难以数计的飞禽走兽,用以供皇族操演射技,而且每年必然有一次大规模的秋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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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梆敲三下,夜静更深。梨花镖局总镖师仇啸傲独坐堂中,愁眉紧皱,长叹有声。门一声轻响,大镖师霍不旺走了进来。霍不旺来得近前,轻轻道:师父,二镖师他们回来了。仇啸傲听言即起,连道:好,回来就好好!他眼望红烛,吁口长气。稍待,他急转身对霍不旺道:不旺,二镖师呢?……他怎不来见我?…霍不旺如若未闻,低头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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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振英骑马出玉门关的时候,还是挺神气的。骑着一匹全白的高头大马,戴着崭新的毡帽,挥着新而发亮的小牛皮鞭子,连腿上的小牛皮靴子都是新买的,蹄声得得,嘴里还轻哼着王维的渭城曲:渭城朝雨-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出关一片黄沙,但官道旁还是可以看见一列青青的杨柳,树是前清大将军左宗棠西征回疆时所种的,居然长得很好,一片诗情画意,使得白振英更感到兴奋了,因为他跟左宗棠是同乡,虽然晚生了几十年,但是对这位同里的一代儒将文襄公充满了崇拜之情,幼时在年夜祭祖的时候,他丢了自己的祖宗不拜,偷偷-进了左氏宗嗣,只是为了瞻仰一下季高公的遗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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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如说梅玉的人如其名的话,那块玉一定是墨玉,因为他长得又高又黑又壮,浓眉大眼,不过他的长相并不粗野,而且还相当的英俊。他今年二十八岁,是世袭的汝南侯世子,慷慨、强侠、好打不平,在南京城里是有名的惹祸精,什么人都敢惹,什么架都敢打。这倒不是他的小侯身份唬人,南京城里大官儿多得很,比他老子汝南侯爵位高的国公也不少,但只要犯上他们这一伙人,没一个不被揍得脸青鼻子肿的。他们这一伙人都是世家子弟,一个他,还有一个文学博士,太子少师方孝孺的儿子方天杰。方孝孺是当今一代大孺,文章巨匠,当世无出其右。但方天杰却并无父风,反而对舞拳弄脚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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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物凄凉拂暑流,汉家宫阙动高秋,残星几点雁横塞,长笛一声人倚楼。紫艳半开篱菊静,红衣落尽渚莲愁,鲈鱼正美不归去,空戴南冠学楚囚。这首长安秋望的诗中,写尽流落异地思乡之情,虽非韩宏所作,却流露出他此时此地的心情。长安,这两个字在偏远的地方而言,本身就具有了一种权威性吾从长安来。当有人说这句话时,多半会不自觉的挺起了胸膛,表现出一种傲意来。而且,周围的眼光也立刻会加上相当程度的尊敬。因为长安是帝都,皇帝在那儿治理万民,抚育四夷。那儿堆积不尽的财富,到处都是琼楼玉宇似的宫殿。在长安市上,几乎找不到一个丑的女人,每个女子都是美若天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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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火眼神魔刘光远为代表的四大天魔,掀起武林大劫,置武林盟主凌云峰于死地。铜琶仙子之徒陶芙,为报天魔毁家灭祖之仇,特邀飘萍剑客古秋萍,联合武林同道奇人异侠,展开荡魔行动……木椟镇上,热闹非凡,火眼神魔刘光远假庆六十寿辰,引诱群豪之镇,妄图一举歼灭。古秋萍等英豪暗中潜人刘府,趁寿比武之时,展开搏斗不幸失败,铜琶仙子师徒等人,落入敌手。以古秋萍之才智,几经周折,终于救出群豪……武林黑白两道,约定在金陵燕子矶比武。比斗场上,打斗精彩激烈,古秋萍独斗分水天魔李光祖,危急中,金陵四圣程一斧等杀入阵中,迫使四大天魔仓皇撤退。九华山游仙谷决战。古秋萍及金陵四圣进入九华山,联合游仙谷主陆游仙,周密策划,待敌入翁。天魔帮众,列剑阵,施毒计,杀入游仙谷。群豪奋起杀敌,经数十回合,天魔帮主刘光远终于横尸谷底,帮众纷纷逃窜……荡魔得胜,亲仇得报,天下太平,古秋萍携情侣瑛姑、李小桃、凌芳芳姐妹,返回凌云别庄,开创新天地,安居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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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染霜林醉,暮照夕阳红。这是个秋天的黄昏,满天的晚霞,映着满林的丹枫,萧瑟的秋意,透着一种耀目的绚烂。咸阳古道上,得得地来了一匹骏马,马是胭脂色,在霞光枫影中,显得更红了。马上是个二十四五的健壮青年,一身劲装,肩头斜挂着一张大弓,鞍下跨着长剑,魁伟的身材,黝黑又俊秀的脸膛,越发衬得他的英气焕发。
  • 作者:司马紫烟
    上海曾有一度成为冒险家乐园,因为它那时是世界第四大都市,远东最大的国际商埠。把上海建设得繁荣可以请是很多人的力量,但他们却是为了本身的利益而投下了大资本。八国联军之后,世界列强纷纷在作蚕食中国的打算,他们以各种理由与手段,在中国取得了各种利益。而且,在上海到下势力范围,设定租界。在租界内,行政与治安都由各国自行负责,等于是他们自己的领土了。这种畸形的行政区分,包庇了罪恶,在法租界杀了人逃到英租界,就可以大模大样地在马路上行走。
  • 作者:司马紫烟
    栖霞山只是一座小小的土山,方圆不远百里,高不满百寻,无峻拔之奇峰,也没有湍急的流泉飞瀑;可是它到秋天,却吸引了成千上万的游客,诗人为它谱下了无数美丽的词章,因为它有着一个引人的特色。那就是满山的丹枫。枫树是一种变色的乔木,它的叶子如展开的手掌,五枝叶角,像五根手指;一到秋天,它就变成了红色,红得带苍,红得发紫,这满山的红叶,为那座土山带来了一片灿烂的奇景,也赢得了一个引人遐思、充满诗意的名字栖霞。这不是秋天,而是一个料峭峻寒的冬晨,红叶早就凋零了,地下铺了一层白色的厚雪,枯枝上也堆着白雪,只有下半片还保留着原来的褚色,算是银装世界中唯一的异色,因为其他的所在全被积雪掩盖了。
  • 作者:司马紫烟
    两个萍水相逢的年轻人,偶而邂逅,连姓名都没问,却谈得很投机,因此,他们的说话也较为深入了。其中的一个,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句问话:剑是什么?这问题问得多蠢,剑就是剑,是一种兵器,两面开锋,宽约二三指,长不过三尺许,精钢所铸,我身上有一柄,你身上也有一柄。不……不对……不……只对了一半!哦!只对一半!是那一半错了?又是那一半对了?剑就是剑对了,剑不是剑那一半你没说!
  • 作者:司马紫烟
    清朝初年,武林混乱。三三会称雄关外,不可一世。镖客尤不平为护送赈救黄河灾民银两,而与三三会展开殊死搏斗。少林、武当九大门派及天竺魔女乘火打劫,江湖上风起云涌,武林中杀机四起……
  • 作者:司马紫烟
    明,思宗崇祯十二年,留都。南京被称为留都,是成祖永乐帝把朝廷迁到燕京以后的事,因为这是太祖元璋择定的都城,而且皇陵就设在城外的钟山。因此,永乐虽将朝廷搬到了原为元朝大都的燕京定为北京,而南京却为先人所设,不容易弃,所以仍然保留南京的称号,而且冠以留都之名。朝廷搬走了,却没有搬走南京的繁荣,从六朝时代就遗下的金粉盛迹,亦点缀得尤胜往昔。年轻士子侯朝宗,第一次从河南归德的老家,远来应南闱乙卯科乡试。
  • 作者:司马紫烟
    一个青年从塞外东行入关,为了一个最单纯的原因,要向中原武林中天府八君挑战。那是八名武林大豪,声势之盛,可席卷黑白两道,他一个人、一支剑,没有人相信他能成功。虽然他有着许多离奇的遭遇,得到了一些离奇的人与离奇的帮助,但他的过程仍是十分艰巨的。他爱上了一个不可爱的女人,也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女人。但同时也有一些既可爱又美丽的女郎爱着他、缠着他。在这许多错综复杂的爱情中,他将何取何舍呢?在面对无数的阴谋陷害与无情的屠杀时,他又如何地脱困呢?
  • 作者:司马紫烟
    潇湘美剑客杜青在金陵游历,无意中卷入了金陵谢、韩两大世家恩怨缠结中。为取得对方所保存的半部秘笈,而举行三年一次比武,存者胜利,亡者失败。为博谢家大小姐谢寒月芳心,杜青孤身犯难,以血魂剑式消除了历年所规定比拼,揭开了秘笈真相,却只是半本无字天书。杜青因此俘获谢家三姐妹的芳心。杜青并未被柔情消磨了雄心。他发现韩家庄主是个野心勃勃的袅雄,为了攫取血魂剑法,以凶残手段杀害血魂剑全家十几口,胁迫血魂剑本人自行了断,虽经他几次改名换姓易容躲避,最后仍遭毒手。为了伸张武林正义,谢家姐妹得知杜青从血魂剑手中所得到的无敌剑法,需得女性配合才能发挥其无敌威力,毅然献出了自己的贞操,杜青才得以完成习艺大业,并挖出了隐藏了很深的元凶。韩家三姐妹深明大义,为使武林免遭劫,大义灭亲,协助杜青杀死了自己为恶多端的父亲韩莫愁,为血魂剑复了仇,平息了一场武林浩劫。
  • 作者:司马紫烟
    江湖中,多少英雄豪杰,多少侠义剑客,气概冲天,豪情万丈。李韶庭,凭着一手好剑法,盖世武林,少年得志,被江湖中人推崇。出生皇室的孪生姊妹李阑娜、方竹君、方兰君,个个容貌俊美,端庄秀丽,娇美动人,为情所迷,为情所困,为了李韶庭,姊妹奋不顾身,身不由已,不惜献出元贞,追随于他。皇室中,恩怨难了,愤恨难了。皇室秘闻纠葛着各路门派,罪魁祸首的独臂神尼为报私怨、情仇,滥杀无辜,邪派日月同盟纠集乱党,为夺武林霸位,施毒手,把魔爪伸向武林各派,江湖中掀起了一场难以平息的争斗……李韶庭,义胆侠情,用高超的剑术,精湛的武功,同邪恶派势力展开了一场殊死搏斗……
  • 作者:司马紫烟
    员外义名,天下皆知!近闻黄河水患,流漫四省,千万灾民家毁田残,亟待救援。传言阁下保有万钻朱兰一只,价逾千万,若能捐出变卖,或可为此灾黎,略尽棉力。八月十六,夜三更一刻,当踵府借取,并致谢忱!柳叶风拜上薛涛笺,簪花小格的秀楷,信纸上飘出淡淡的兰香,闻之令人心醉。神州首富朱崧秋拿着这张信纸,在书房中踱步。今日已是八月十六。十天前苏州朱府收到这封信,朱崧秋还只是一笑置之,等到他了解了柳叶风行事的手段和作风之后,他才明白这绝对不是一件好笑的事!两年前三月十六,扬州盐商陈维川家中,在护院二十五人的保护下,仍然被盗走青玉观音一座,得款陆佰万两,全数用来救济沧州瘟疫的灾民,作案人柳叶风!
  • 作者:司马紫烟
    一望无际的黄沙,绵绵无尽的路,景色是荒凉的,极目远眺看不见一个人,蔚蓝的天空显得那么高,那么空旷,即使偶而飘过的白云,也是那么匆匆,大概白云也怕这儿的寂寞与空虚,无意留驻。路,经过千百年来,亿万旅人的践踏,无数马蹄车轮的辗压,已经变得很结实,很结实了。路虽是沙粒与泥土混合铺成的,但路面却是无数人的血汗揉合了泥沙而成,血汗使泥沙结合得那么密切,几乎已成为一体,展延成无尽的路。一片无尽的黄,连生长在上面疏落而干枯的茅草也是黄的。黄,枯,原是死死的颜色,然而在这大漠上却不是的,这一片黄却孕育着生命。
  • 作者:司马紫烟
    紫玉钗是一部取材於历史的非历史小说,因为它并不着重於故事的重演,而偏向於那一个时候的人性的描述。紫玉钗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上林春是写李益与霍小玉之间的恋爱,第二部长干行写他的奋斗,第三部玉钗寒则写他的成功与不得而已的负情。唐人所着霍小玉传是以鬼魂复仇作为终结的,但紫玉钗推翻了这个说法,而作了更为合理的诠释。
  • 作者:司马紫烟
    靠近长江畔的一所茅屋中,一个青年从床上爬起来,扯开满脸裹扎的白布,捧过桌上的铜镜,对镜中端详了半天,才长长地吐了一口气道:妙……其妙……龙老哥,你这改变形貌的手术当真是超绝人间,夺天地造化之工,无怪人家称你造化手。在他旁边是一个中年人,神情抑郁,脸色凝重长长叹了一口气道:功能参造化,形同冢中人,除了这所小房屋以及方外百丈的荒园,我不能到别处去一步,又有什么用呢?
  • 作者:司马紫烟
    一片云在江湖上是个谜样的女人,有人说她年轻美丽,有人说她神圣庄严,但也有人说她狰狞如罗刹夜叉。说的人都见过一片云,而且坚持自己的说法绝对正确。这也没人怀疑,只是也没人能否定别人的说法,因为他们见到的都是一片云,这是一片云自己加以证实的。无论她以什么姿态出现,总是会发生一些很轰动的事,然后又留下些什么,其中绝不会少的是一幅三寸长、一尺多宽的手卷,裱装得很精致,用一条苍绿的丝带系着,展开手卷,雪白的宣纸上绘着一幅泼墨的写意画。
  • 作者:司马紫烟
    二月,初春,在一个小县城,一家逆旅中。清晨,李靖一早就出去探听消息了。张出尘包起那身差官的衣服,换上了女装,对着镜子,放散了盘在头上的长发,让它像流水似的披在肩上,拿起镜台上的木梳,准备把头发梳好的。一路上,为了逃避越国公的追骑,她不得不穿上差官的衣服,女扮成男人的形状,使她别扭死了。在人前,她还得装哑巴不开口。记得有一次夜行,碰到了巡夜的官人,盘查时,她一不小心开口回了一句话,那尖嫩的声音立刻引起对方的怀疑,幸亏李靖机警,连忙塞了一块银子在对方手里,而且还凑上耳朵,说了两句悄悄话。
  • 作者:司马紫烟
    邪恶的势力掩盖了正义,江湖为一片愁云惨雾所笼罩着。洛阳大豪盖天雄的英雄馆前来了一个年青人。二十四五年纪,七尺多高身材,微黑脸膛,浓眉,大眼,宽膊,虎背,熊腰,不算英俊,却很健壮,魁梧,而不显得臃肿,戴着露顶的遮阳笠,青布衫裤,登着粗麻的草鞋,腿上有泥,衣上有灰,显示他走过很长的路。英雄馆是一所巍峨辉煌的广舍,是盖天雄专为接待四方江湖朋友的行馆,盖天雄不创门户,不立帮派,只能算为一方豪雄而已,但是他养士近千,为豪杰盟中的十八友之一。
  • 作者:司马紫烟
    朔风正急,天空飘着鹅毛般的白雪,寒冷冻住了黄河两岸,只有中间还滚着汹涌的浊浪。因为冰占据了河床,使河变得窄了,然而冰挡不住奔腾的黄河,黄河的水是永不止歇的,只是那股急流奔得更急了。一个年轻人在河岸上徘徊了很久,好不容易找到了一条船,兴冲冲地过去了,答覆却是失望的。在这种天气,就是最精娴的水手,也不敢渡过那奔湍的黄河,何况这年青人的衣着很寒酸,也出不起让人卖命的代价,不过这船家还算客气的,不像他以前所问的那个人,横眉竖眼,对他的询问连理都不理一声。
  • 作者:司马紫烟
    这是一个初春的上午,暖风乍解冻,天还是有点寒意。上清宫的真武大殿外,来了五个衣着不凡的游客,本来上清宫不同于一般流俗寺观,是不接待游客参观的。可是有些不知情的人,依然为了上清宫宏伟建筑所吸引,糊里糊涂地闯了来,这些人多半是不解武学的文土墨客,武当为了格守出家人的本份,依然很客气地予以接待。不过有两个特点:第一是不接受香火布施,因为武当本身有产业;第二点可很特别,登山的人不准佩剑。那是武当开山鼻祖张三丰立下的规矩,登观的通路只有一条。半途设有剑池,解剑亭,解剑石……派有专人司守。无论是谁,到了那儿一定要解下佩剑,交给他们代为保管,下山时发还。
  • 作者:司马紫烟
    泰山。古称东岳、为中土五大名山之一,山高千寻,上多秦汉古刹,前人曾有登泰山而小天下之语。可见此山之高拔雄伟了。正值深秋,天气不着瑟人的凉意,尤其是在绝顶的日观峰。对着苍茫的云海,幻迷流烂的霞光,在那铸有日观峰三个浑宏大宇的千年石碑之旁,有一个身穿宝蓝长衫的修长身影,他正迎着凛冽的山风,卓然挺立不动。山风拂起他的衣角,拂乱他整齐的头发,同样的,也吹拂着他荡起丝丝悉怀的心湖。那俊美挺逸的面庞上,飘浮着雾一般的惆怅,眼眶中,含蕴著迷朦的泪光。日观峰是高耸的,雄伟的,象征着豁达,高远;但是,又何尝不显示着深邃与沉郁?!……
  • 作者:司马紫烟
    朱仙镇为我国有名的四大镇之一。它,位于开封西南贾鲁河西岸,距开封城约三十里,本来是有名的四大镇之一,自经岳武穆大破金兀术于此之后,朱仙镇三字,奥是成为妇孺皆知的要地,俨然为四大镇中,最负盛名的一镇了。由朱仙镇的西大街走间郊区,不到半里,就可看到两幢掩映在浓荫中的宏伟巨宅。这两幢宏伟巨宅,相距仅两道围墙,算得上是鸡鸣犬吠相闻,左边的一幢,规模较小,但占地也在百十亩以上,至于右边的一幢,则占地总在百亩左右了。拥有如此宏伟使宅的主人,当非寻常人物,不错,提起这两幢巨宅的主人,可说是大大有名。
  • 作者:司马紫烟
    遥望着孤零零地坐落在山坡上的小茅屋,张自新的心就开始不安地跳动着,雄赳赳的步子开始放慢了下来,强壮成熟而挺起的胸膛也就缩了下去,肩上那支五六斤重的木扁担跟两根麻绳忽然变得异样沉重,连早上进城时担满了每头近百斤的干柴时,也没有这么沉重。卖柴的两串铜钱还在怀里揣着,另外连赢带抢的两块整银子,却梗在腰带里而很不舒服。今天的运气很不错,挑着两担柴,在城里转了一条街,就被通达镖行的掌厨师父李歪嘴给买去了,而且价钱很公道,给足了两吊大钱,当时买了米回家就好了,可就是抵不过大统房里滴溜溜直撞瓷碗的清脆骰子的诱惑。
  • 作者:司马紫烟
    除了吕四海自己之外,谁都没有把他看为英雄,因为他身上没有一点英雄的气息,他的行为也没有一丝英雄气概,只有一点,那是谁也无法否认的,他有个绝对英雄的外号飘泊英雄。但这外号是他自己取的。英雄是年轻英俊洒的,他不是。他比一个普通的人高一点,却不够雄壮,稀稀落落的十几根胡子还有长短,眼角经常含着两团黄黄的眼屎,黄瘦的脸皮,细如柴杆的胳臂,以及一副不惊人的外貌与身材,一身有补绽的粗布衣服,一双草鞋,连小孩子都吓不倒,他的胡子长不齐,就是被街上的顽童拨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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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爆炒小黄瓜
    【全文基于原著人设创作,不涉及原著剧情,可当原创阅读】【请千万不要看盗文,每一章发布后都会修改十多遍,实在不知道盗文网抓取的是哪个版本,强迫症不希望读者看到我不完美的文字。】【一】因为相貌可怖、性格病态,他被人们称为恶魔之子。没人在意他的头脑与天赋。相反,他越是表现得无所不能,周围人越是惧怕他。他活在恐怖的地狱里,终其一生都在渴盼,能得到救赎。——救赎来了。她面颜娇媚,宛若金发白肤的天使,打开了关着他的铁笼,低声催促:快逃。逃跑的时候,他回头看了她一眼,记住了她的脚。她穿着摩洛哥山羊皮平底鞋,没有穿袜子,脚背微弓,脚腕上有三颗小小的黑痣。【二】历经地狱般的磨难后,他戴上面具,终于又见到了她。她却已经嫁给了一个俊美无俦的伯爵。【三】想要找到你的父亲,你必须和他离婚,他离她很近,炽热的呼吸在她的唇边燃烧,口吻却冰冷不可违逆,不然我可能会杀了他。再后来,他堂而皇之的出现在她家里,当着伯爵的面亲吻她的发顶,抬起那双金色毒焰般的眼睛,冷漠而轻蔑地扫视着伯爵……【阅读预警】1、歌剧魅影同人,每一本男主的背景都会有轻微改动,严格来说不算同一个人。2、男处女非。女主花心直球美人,有过不少情人,最爱的只有男主,男主占有欲和嫉妒心极强,醋桶再世,随时随地都在吃醋,1v1小甜文3、男主有病娇属性,介意慎入。背景是美法十九世纪末,不少情节具有时代局限性,具体看章末注释。【《嫁给怪物的新娘》文案】即使你是一个怪物,即使你冷漠、卑鄙、不择手段,我也愿意头戴花冠,身穿白纱裙,成为你的新娘。【故事一】他究竟是什么东西?冷峻凌厉的外形,修长而斑斓的鱼尾,鳞片在浓黑的河水中闪耀着吊诡的异彩……传说中,一些善良的人鱼会把溺水的人送回岸上,让他们与家人团聚。她遇见的,应该也是那种……善良的人鱼吧?然而,当他猛地凑近她,毫无感情地审视她的面庞时,却露出了一口鲨鱼般细密而锋利的尖齿。他并不是传说中善良的人鱼,而是一头攻击性十足、锁定猎物就不死不休的大型野兽。【故事二】她一直以为自己很幸福。直到一次接吻,她看见了丈夫银色细框眼镜后充满食欲的眼神,以及唇边还未收起的可怖獠牙。他正死死地盯着她的脖颈,眼睛亢奋得只剩下一条细线,似乎那不是人的脖子,而是一颗甜蜜的、满储着水分的果汁。我的食物,我的爱。【未完,具体文案见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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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他堂堂俊帅无匹的狼王子,竟沦落到被叫狗狗的凄惨命运!唉!有什么办法呢?谁叫他恨死悠悠对那些阿猫阿狗的小动物又亲又搂的,只好……献出他超可爱,超无敌的元灵让她死心塌地地只对他一个人好。但,他的悠悠偏生有本事招惹来一堆早发情的小色男,激得他不得不立下破坏她初恋大作战的计划……哇哈哈哈!作战计划──成功!再来……的难题是──怎么让感情神经迟钝的悠悠开口允诺他一辈子…
  • 作者:绿豆红汤
    本文周三入V,感谢支持听姨娘的话,死了就干净了,别怕,姨娘陪你一起。隋玉乍然有意识,脑子里浮现的就是这句话,她挣扎着从白绫上摔下来,眼前垂着一双绣花鞋,她没被勒死险些被吓死,一抬头,床上坐着个吓傻的男娃。受宗族连累被抄家,下大牢前,原主的姨娘绝望之下带着女儿自缢,原主死了,隋玉李代桃僵活了下来。恰逢西北大胜,为戍边屯田,朝廷下令移民,隋玉全族作为罪奴流放到西北修建城墙,她带着被吓得呆傻的幼弟从江南走到西北,还没站稳脚跟就被指给戍卒当婆娘。男人因她是罪奴而不喜,天天冷着脸当活阎王,每逢战事必上沙场,一副不怕伤不怕死的臭德行。他走了,隋玉自在,但有求于人,她又担心他死了,天天在家养骆驼种地也不安生。万幸男人有良心,她辛辛苦苦操持家,他用战功为她脱奴籍。从此天高任鸟飞,隋玉组建了骆驼商队,穿过大漠,途径戈壁,走在雪山下,踏过长河。她枕着驼铃入眠,听着鹰唳转醒,带着丝绸、茶叶、瓷器前往西域,又带着良种马、金银珠宝和珍贵药材返回。在丝绸之路上留下独属于自己的脚印。她的小日子快活了,像鹰隼一样不着家的男人却像点卯一样夜夜归家了。【注】小说背景借鉴西汉,但人物杜撰,不可考。且女主是穿越女,后期组建商队前往西域,在引进农作物和经济作物方面会拉快历史进程,能接受的可入。
  • 作者:星芒于野
    公告:本文将于本周四倒V,倒v章节从41章开始,看过的读者请勿重复购买哦,入V当天更新四章!谢谢小可爱的支持!【女主成长武侠剧情流,女主武功江湖第一天赋极高】【不坑不弃!已经很肥了!大家可以看啦!】【预收文《江湖行》文案在下面!求个收藏n(**)n】魏清宁下山前,师父和她说江湖不是一股侠气在心,更多是复杂的人情世故她还没听懂,已经持霜寒剑下了山边疆战火起,江湖也大乱处处是流民流窜,还有各种组织冒出头她像是一缕清风刮入了腥风血雨的庙堂江湖在江湖上声名鹊起,各路英雄尽数折服她本无意周旋那些声名赫赫的江湖宗门却总是不经意间振臂一呼群雄响应情窦初开总是一腔无畏然而没想到那是他人设下的温柔陷阱至于某日路过城镇随手救下的脏污小奴隶相较于下山做得轰轰烈烈的事情实在不足一提直到那日流落异乡,身处囹圄命悬一线一际,天光破开那人白衣如雪俊美无俦,紧紧地抱着她一路逃开地狱血雨厮杀中,她窝在他怀中勉强睁眼眼,依稀看见了那年小奴隶的影子她最绝望的时候,是他不离不弃明明他也是病骨支离,非要不顾一切的护着她后来她纵横江湖掀起万丈波澜只为替他问一个公道***谢居安忍辱负重,一心复仇他心思缜密稳重,上笼朝堂人心下结江湖人士那一夜寒风凛冽,他隔着栅栏看见了要被处死的逆贼在呼喊哀求的人群 ,他一眼见到了那个人那双眼眸他不会忘记一记就是好多年他很少在意生死,直到和她异国重逢他想希望自己能长命百岁,和她暮雪到白头热血纯善元气满满的侠女vs腹黑寡言痴情的病美人【食用指南】1.朝堂权谋不会多,主要是江湖2.男主主要剧情出现的晚,但是后期男女主感情很甜3.男女主互相救赎双向奔赴的爱情4.结局是he【预收文《江湖行》文案】施年是个赏金猎人,做事率性而为擅轻功易容,一身的反骨和坏水那日她接到任务,替人去有江湖泰斗之称的宗门盗剑没想到专坑别人的她也有被算计的时候成了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通缉犯逃命的路上还遇到了乱穹山的小道士小道士皮相极好,心思极沉,笑里藏刀好几次要捉她都被她反将一局顺利脱逃一番拉扯后,她将小道士拉入局明明是彼此算计防备着的关系到最后也不知道是谁先沦陷了她想起来的,也不过是那一夜的血雨腥风中小道士的情话说的很动听胜过无数的声讨喧嚣心思玲珑一肚子坏水的赏金猎人女主vs表面正经实则腹黑闷骚的小道士Ps1.女主是亦正亦邪的性格,做事狠毒偏激,但有基本的底线有大是大非的观念2.还是武侠剧情和感情五五开吧3.是上本武侠时间线结束六十年后发生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