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汉娇娃

铁汉娇娃

作者:秋梦痕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六万大山,在西粤东部,靠近东粤南部,其主峰为九云岭,二十年前,成为轰动江湖的大战场,后来武林称之为四极八荒会九云,那一战,被卷人漩涡的有中原各大门派及三山五岳的正邢顶尖高手,还有无数的奇人异士,该地至今依旧为当前武林凭吊和向往之地。这是端阳节的前一日,自天将亮开始,就在九云岭下的丁字大道口,来了很多非常不同往日的外乡人,本来有座茶馆已在丁字路口开了几十年,对外乡人的来来往往不以为奇,但今天不同的是,凡来者都是武林客,茶馆小,客人多,座无虚席,挤得名为九云亭的茶馆几乎容纳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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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伏虎门今有双喜临门。第一喜是名满江湖的伏虎门主伏虎太岁武恭卓六十大寿。武恭卓行走江湖四十余载,一套伏虎神拳打遍天下罕见敌手。在他五十八岁那年,参加武林盛会泰山擂台战,连败十六名挑战者,荣膺天下第一拳的称号。从此,伏虎门由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门派,迅速扩大,两年之间,门徒云集,竟然得以与少林,武当等九大门派干起平坐、分庭抗礼,成了武林第十大门派。而身为伏虎门主的伏虎太岁武恭卓的事迹,自然也就不胜而走、口口相传,几乎近于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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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父,这是什么地方?小子,这是太昭城,你小子进入中原已经有大半年了,问的问题也真多。一个矮胖老人带着一个十五、六岁年纪的小子,这时拖拖拉拉的,走得不但慢,而且做懒散散的往西康太阳城外走,他们不是由城里出来,而是绕城僵行。那个老人很怪,在五月天里还穿着皮袄,头戴皮帽,老眼圆而大,一脸是毛,不加修饰,嘴阔,长了一口怪胡子,松松的没有多少根,但根根四散扩张,又粗又长.看起来真有点像海豹。师父,这半年在中原,你知道人家把你当什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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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播声名横宇宙,吐虹霓贯斗牛,卧白雪商岭头,钓西风渭水秋,笑严光,傲许由,到如今一笔勾消……格格格……长生伯伯,我可不是钓西风渭水秋呀,嘻嘻……秋天有啥钓的?我是钓春风于苏堤啊!长生伯伯哈哈笑道:小妞儿,你懂不懂‘夏虫不可与语冰’?我知道,‘非无冰,以其未见冰也’,我虽年幼,不能体会老年人的心境,但却不赞成消极。噫!长生伯伯惊奇的噫了一声,又哈哈笑道:妞儿,伯伯领教啦!你今天钓了几条鲫鱼?够伯伯下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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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衣夺我》更新中文案—————你对我,难道从来都是假的吗?那殿下呢?喜欢的难道是真正的颜荇吗?颜荇是皇城司的暗卫,奉命去接近宁王裴湛。心中虽然不太愿意,但是想了想,为了活命嘛,去也就去了。裴湛此人…长得还挺符合她的心意,想她也不吃亏。为了更好地接近宁王,颜荇描眉画眼,将自己扮作他求而不得的心上人的模样。逢场作戏什么的,她最会了。裴湛怀疑她时,她哭,冷待她时,她也哭,一边哭,一边说自己不爱哭。做那可怜兮兮模样的小可怜,投着怀送着抱,笨拙又可怜。后来,她说自己不识字,裴湛便手把手教她写字,顺带还逗弄一下她;她说她不会骑马,裴湛便与她同乘一骑,还吓唬她往他怀里靠;直至将裴湛的满腹怀疑,变成拳拳爱意。上元之夜,男人将她拥入怀中,轻声在她耳边唤着颜颜,问她是否愿意嫁给他。她…不愿,却也答应了。大婚之夜,她还是依令将一把刀抵到裴湛的身侧。**裴湛从未想过他的颜颜竟然是就是他兄长的暗卫,是裴竞口中的阿荇。而他,才是那个多余之人。他恨她背叛了他,却更嫉妒她与旁人之间拥有的十年。她,与裴竞,相识竟然有十年,而他们,加起来不过一个春秋。平生,第一次,为了一个女人如此狼狈。你对我,难道从来都是假的吗?那殿下呢?喜欢的难道是真正的颜荇吗?手中的杯子应声而碎,你可以说你不爱我,却不能误解我的真心。【阅读指南】1.可以骂作者,不能骂女主,不过还没有读者朋友骂过我)2.不虐女,因为女主心里没有情爱,但这不妨碍她享受情调。3.男主c,男二也c,男三也c,女主严格意义上是。(划重点,严格意义上)预收文1《被抛弃的竹马成了锦衣卫》封面很好看,真的真的。洛桑和沈介相识于微时,那时他们都是人牙子手中的货物,洛桑五岁,沈介三岁。八年来,是洛桑扮演着姐姐的角色,一直照顾着沈介于沈介来说,洛桑便是他那灰暗生活中唯一的光。他发誓等他长大一定要保护洛桑,要照顾她一辈子。山林夕下,少年少女也曾互相相许。他们一直没放弃机会逃跑,约好一起逃离这吃人的魔窟。一日,他们终于找到了机会只是重重围堵之下,沈介为了生病的她,被人发现了踪迹,而她抛下沈介一个人逃走了自此沈介眼中的光彻底消失了。***九年间沈介从刀山火海中闯来,不仅认了祖归了宗,姨母还是当今皇后,他更是成了冷血无情的锦衣卫二人再见时,他亲眼见她似娇弱无骨,巧笑倩兮地倚在圣上怀中,而他,身为臣子,终是起了夺君妃的念头,亦想见她对着他泪眼朦胧,娇声低啜,只唤他名字的模样…预收文2《花期之争》
  • 作者:哈珀·李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公认的美国文学经典,而它在教育领域的意义却使其突破了国界,成为世界上最有名的成长小说之一。《杀死一只知更鸟》在西方世界的影响力巨大,是美国中小学的必读书目,图书馆借阅次数最高的图书,以及英国青少年最喜爱的图书,在最近一次民意投票中,它甚至压倒《圣经》,成为最具启示意义的书。《杀死一只知更鸟》的可贵之处在于,它塑造了人类家庭教育的典范,并提供了极具可操作性的实例与示范。和很多要去保持儿童纯净心灵的虚构故事不同,它着力教导孩子如何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如何在充满丑陋与问题的世界中塑造自己的道德底线,保持精神的体面。除此之外,书中的阿迪克斯这位平民英雄父亲为迷茫的父母提供了一本教育说明书:如何去鉴别孩子的问题,那些是年龄造成的,应该给他们时间去成长,哪些问题又是成长中的关键,是原则问题,必须及时干预;父母应该是什么样一个形象,在复杂的社会中,哪些方面应该去适应去顺应,哪些方面应该坚持自己的立场,哪怕要为此付出代价。可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课题是永恒的,是突破时代局限的,正是信仰与现实的缠斗,也是创造更好的世界的依据,也是人类对于自身的信心。这是《知更鸟》长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 作者:长庚启元
    本文将于5月27日星期六0点入V,届时有万字章节掉落,喜欢小天使们多多支持。本文文案:穿越不稀奇,但是穿到坟场、成为地缚灵的,耿梨怕是古今以来第一个。好在天无绝鬼之路,困了好些年的她稀里糊涂被路过的四阿哥胤禛带回家、还穿到他刚意外去世的格格耿氏身上。终于不用再做阿飘的耿梨兴高采烈地接受自己的新身份,但就在她摩拳擦掌、准备在四爷的后院好好看戏吃瓜的时候,突然就被四爷打包送到了庄子上。耿梨:……她这是要改走种田流了吗?胤禛的视角:胤禛真是觉得倒了八辈子血霉,本来只是普通地出了一趟门,回来的时候却招了一只鬼,而且这鬼还一直阴魂不散地跟在他的身边,怎么都甩不掉。就在胤禛几乎要崩溃的时候,却蓦然发现这个鬼居然附身到自己刚死的小妾身上。虽然不知道的怎么回事,但是秉着死道友不死贫道和祸水东引的原则,胤禛果断连夜把人送地远远的,眼不见为净。本以为一切都完美解决了,但是……谁能告诉他,为什么这只鬼还能飘回来跟着他!!!…………世人都知道,四贝勒极为宠爱一位耿氏的格格。为了不让这位格格卷入后院的争斗,甚至不顾规矩让其常年居于外面的庄子里,什么好东西都往庄子里送,自己还隔三差五地探望,让后院的看了好不眼红。但是真实的情况,只有胤禛自己知道自己心里有多苦。看着又一个被吓得口吐白沫、昏迷不醒的受害者,这位在外面被称为冷面王的四爷终于忍不住了。冲着缩在角落、努力在那里装透明人的一大一小,胤禛怒吼道:上次是鬼打墙把人堵在茅厕一整夜、差点没把人吓疯,这次你们又干了什么?看着气得都快冒烟的胤禛,自知理亏的耿梨抱着同样心虚小弘昼嘿嘿一笑:那个,不要那么生气嘛?也就是带着他体验了一下空中飞人的感觉,很好玩的,爷你要不要也体验一下?胤禛:……阅读指南:1、非典型清穿,双人视角,文风略沙雕,部分时间线不一样。2、女主做了太长时间的阿飘,导致三观和脑回路都异于常人,部分情绪缺失,性格偏执,理智的精神疯子。不仅喜欢碎碎念,还有严重的依赖性人格,雷者慎入;3、女主开始阿飘,但是很快会变成人,不过会保留阿飘的能力;4、1V1。5、还没想好、想好了再补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预收文1:《古代农民艰难生存手札》,穿成底层农民的男主,带着一家人在这艰难的古代艰难求生的故事。预收文2:《雍正后宫一锅粥[清穿]》,重生雍正和一只黄鼠狼精的故事,具体文案进专栏可看,喜欢的可以收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