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心

窃心

作者:寄秋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一失足成千古恨呀!   只因那个什么「寒夜玉麟」颇得眼缘,   所以一时兴起,就顺手「摸」走,   没想到从此落入「万丈深渊」,   宝物本无主,谁得谁主,不论手段,   这本是窃家经典,   哪知他又说这是传媳不传子的传家之宝,   这个烫手山芋还没丢,   他又再扣上「偷心」的罪名,   虽为梁上盗贼,但也不是什么都偷呀!   这根本就是抹黑、是诬陷,   没关系!反正她除了会偷更会「变脸」,   那就赌一赌吧!   若是输了就甘愿拿心来换……?br />…

最新更新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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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文存稿,晚六点更,v后日万=w=】三百年前,正邪大战,反派落败,全员被打上永不超生的印记,封印进无间深渊。在暗无天日的深渊里,血煞魔龙在垂死之际,生下了一枚蛋。因为无事可做,令人谈之色变的反派们饱受无聊的煎熬,索性孵化这枚蛋,将无辜懵懂、一张白纸的幼崽视同己出。他们想把她培养成绝世的大恶人,突破封印,振兴魔族,杀光正道,血洗三界。苏厌一出生,就在反派的关爱中长大。恶贯满盈的妖尊温柔地手把手教她舞鞭。凶神恶煞的魔君磁性讲解将人折磨致死的一百种方法。浑身剧毒的鬼王耐心在她身上种下百毒不侵的护身蛊。反派循循善诱:若是别人骗你?苏厌:杀他全家!反派继续温柔诱哄:若是别人害你?苏厌:杀他全家!反派:若是别人什么都没做?苏厌咬着大拇指:……那就放过?反派:杀他全家。苏厌振臂高呼:杀他全家!!!她从牙牙学语开始就牢牢记住,男主是个大坏蛋,爹爹们都是全天下最好最好的人。等她变厉害了,就要从无间深渊出去,把男主挫骨扬灰,伸张正义。自此,苏厌长成了一名惊世绝伦、三观奇歪的小魔女。*清虚仙君在三百年前的正邪大战中,以一己之力封印了所有邪魔,声震九州,但也因此受了重创,隐居田园,每日烹茶煮酒,岁月静好。直到他看见一个神采飞扬的少女,带着正义的光辉,和最甜美的微笑,从天而降,一剑插进了他的胸口。食用指南:1.正道之光战力巅峰男主x有事没事都要搞事女主2.作者怀里揣着三十万存稿,v后会日日日日万~3.别忘了点个收藏鸭!=w=——————————下一本预收————————————《被穿书后和死对头HE了》上官令月睁开眼,发现自己变成原仙门的一个小婢女。她这才知道,自己是一本仙侠文里的女主。穿书者带着剧本和系统,穿进她的身体,准备完成系统任务,和反派大魔王HE。她拥有的一切,都是穿书者的金手指。穿书者还要用她的身体,和无恶不作的魔头苟合,将她生活了一辈子的仙门视同草芥,任人践踏。冰天雪地中,上官令月站在自己曾经的屋外,冷风穿心。屋内,穿书者和系统设苦肉计欺骗师尊,偷走仙门的无妄灵玉,送给反派魔头。风急雪骤,有人在她身后撑起了伞。上官令月回头,看见从前她最讨厌的死对头,低头在风雪里对她笑:你是谁的婢女,站在这做什么?知道有好戏看了?她目瞪口呆,看着死对头一脚踹开门,抢走无妄灵玉。满仙门长老向他施压,他满不在乎,笑着扬长而出。擦肩而过时,他将灵玉不动声色塞进她手里。风急雪骤,男人食指抵唇,狭长眼尾撩人地勾起,嗓音蛊魅带笑:帮我藏好,嗯?*穿书者手握剧本和系统金手指,本以为自己为所欲为。谁知原女主偏偏有个死对头,嚣张任性的大少爷祝长卿,上古九尾神族血脉,身份尊贵,不可或缺。三千仙门都不能动他,还得捧着他,纵着他,忍着他。她穿书以后,祝长卿简直变本加厉,狂妄肆意,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他时不时横插一脚,踹翻她苦心经营布好的局面,揭穿她举刀自残的苦情戏,让她像个自导自演的跳梁小丑,连师尊和未婚夫,看她的眼神都透着几分困惑。穿书者恨得牙痒。原主怎么就惹上这么个混世魔王!*祝长卿有个喜欢了数十年的人。可她嫌他风流,嫌他狂妄,嫌他轻浮,嫌他骄纵。她就要和大师兄订婚了,却从未回头看他一眼。直到有一天,天道干涉,系统换魂。剑灵认不出来,测魂石验不出来,上到师尊,下到她的未婚夫,都只道她是神魂受损,心性大变。他却将目光投向风雪里单薄的背影。朝思暮想的人,藏在心底的人,本以为无论如何也得不到的,月亮一样清冷的人。……认出来只需要遥遥一眼。*【拿着剧本能怎样,系统帮你又如何?】【天道站在我这边。】1.天道亲女儿x暗恋她多年骄傲又自卑的九尾神族2.女主原身天下第一美,会夺回自己的身体。3.和师兄的婚约会解,师兄拿着追不到老婆的火葬场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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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幻的文字魅力 作为一位文案创作者,李欣频的姿态是十分艺术家式的,她有自己风格,有自己的坚持,因此当我们翻阅这本由诚品历年广告集结而成的书时,所看到的不是透着商业气息的文字堆栈排列,倒是迷幻而强烈的个人书写,李欣频玩农文字于股掌之间,娱乐自己的成分似乎更甚于吸引顾客。 既然李欣评已经摆出如此不畏的姿态,我们作为读者的也只能谦卑地坠入他那文字筑成的迷宫中,在他不羁的才情中寻求快感,阅读的快感。 符合诚品不凡的气质,李欣频作为特约文案一出手就是不同凡响,一如舒前南方朔先生所言,文案作为一种文学,我们看到了一场最精采的演出。 李欣频小姐后来陆续出版许多书籍,各种类型都尝试,她自比鹅毛笔中的萨德侯爵,停不下来的写作癖,对于任何像我对她的文字着迷的读者,的确是希望她能不停的写。而任何对文字本身有执迷(甚至于介乎虚妄)的读者,都应该看看本书。
  • 作者:相吾
    薄情女主爱而不自知男主落魄公主年上权臣五胡乱华,汉室南渡后,王室衰微,唯有王谢共治天下。隆汉公主为巩固王室地位,出降大司马谢狁。隆汉在新婚之夜见到了传说中嗜血好杀生的谢狁——她的夫君。乌发簪冠,冷皮薄唇,眼眸浓黑得恍若恶鬼,衬得那身喜气洋洋的吉服也像是被鲜血浸染成色。他负手而立,看着眼前畏惧发抖的新婚妻子,冰冷冷的声音里带着挑剔:会吗?*汉室天子为显与谢家交好,翻遍族谱,终于从一百年前的姻亲关系里,与谢狁攀上亲戚,硬生生给他安上了个皇叔的称呼。婚后,隆汉公主自知妻位不稳,为求怜惜,也唤谢狁为皇叔。谢狁戴着玉扳指的手捏起她楚楚可怜的下巴,慢条斯理地教她:卿卿,你就算要攀亲戚,也该唤我爹爹。*曾有人诅咒谢犹此生爱而不得,谢犹不屑一顾。他是当世枭雄,怎么可能耽于小小情爱。哪怕是李化吉,他也只是看中了她的聪慧,听话,不会给他惹事添麻烦,是很好的贤妻之选。但情爱之事,向来是润物细无声,等他回过神来,已是一片能溺死他的汪洋大海。他看着小妻,挺着孕肚,跪在他面前,用他以前很欣赏、现在却痛恨至极的冷静求他。只要你肯放我们姐弟二人走,我就把孩子生下来给你,并且保证此生不与他相认,他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的生母是谁,你依然可以娶一个高门嫡女,做他的母亲。但若不同意,那就一尸两命,我保证说到做到。阅读指南:男女主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皇叔是天子腆着脸攀来的,爹爹只是是男主恶趣味。年上dom爹系年龄差体型差慢热文,前期感情铺垫,大婚在23章。…………………………下本开《朕那该死的白月光》,求收!宁筝对自己的前半生很满意。她出身平凡,却生得着实招人,从小桃花不断,于是不甘于平庸的她,给自己定下母仪天下的目标。于是她女扮男装,陪三皇子北上为质;又为了生存,在北朝太子和诸位皇子之间左右逢源,最后顺利地将三皇子平安送回南朝;并且在三皇子登基后,如愿地做了皇后。直到北朝的兵火将南朝烧了个一干二净。昔日的情人踏破山河而来,居高临下地望着沦为阶下囚的宁筝。那时候的宁筝回忆起了自己做过的骗心骗身的事,觉得自己彻彻底底完了。*顾丞均薄情了二十五年,最终还是被从江南而来的女娇娘骗了身心。当她在南朝被册封为皇后的消息传来时,顾丞均吐出了一口鲜血。那时他发誓,终有一日铁蹄踏灭南朝时,他要让宁筝不得好死。但是当他骑着马,从匍匐在地的人群中经过,瞥到那双粼粼眼眸,仍然不可遏制地软了心。——如果她肯亲他一下,他也不是不可以原谅她。我对你不抱什么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浮、没有头脑,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的目标和理想既庸俗又普通,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二流货色,但是我爱你。——《面纱》毛姆以上只是引用,不代表女主最终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