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身富豪

卖身富豪

作者:艾妮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没错,他就是抢饯疯子!为了金光闪闪的钞票他把自己自了有什幺不对?谁都知道创业维艰,难道他就不能少奋斗个二十年吗?既然可以躺着工作又有暴利可噱,有吃又有得拿,下海才是对的咧!更何况,买他的女人很可爱喔!像个小天使一样皮肤白泡泡,而且只要让她怀孕,除了多拿五千万美金,还生愈多奖愈多耶!这幺好康的事,是男人都会抢着做啦!综合以上几点,他绝对会卯下去「努力赚饯」………

最新更新第十章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艾妮
    这女人漂亮归漂亮,脾气实在太不好,除了嘴硬、任性之外、对感情居然只接受不付出,甚至还把男人当消耗品,用过即丢,不过,他就是喜欢她这种个性,不管她再顽劣,他还是钟情她一人,为了能天天看到她,夜夜跟她在一起,他冲动的对她说「嫁给我吧」!还向她保证会好好爱她,给她一个温暖的家,没想到她竟是个不婚主义者,一听到「结婚」两字就翻脸不认人,宁愿和他切八断!原东,不是每个女人都要男人负责,为了能守在她身边一辈子,他决定「暂时」不向她求婚,但未来嘛……
  • 作者:艾妮
    \\\"我要嫁给范光祖!\\\"她才向上天祈求,没想到马上就灵验了耶!呃...别误会,不是嫁给他啦!只是在他出差到美国的这期间,她得待在他家里,吃他的,住他的,用他的,管他家里大大小小的事,而且还有薪水可以领哦!看着这么大,这么美丽的家,逛着逛着,她不禁累得躺在美美的地毯上睡着了!梦中有个看不清楚长相的男人,紧紧拥着她入眠,他身上特殊的香味令她觉得好闻,很有安全感,可渐渐的他的大手开始不安分...骇得她睁大眼睛,从梦中惊醒,同时,清脆的电话铃声在这清晨时分莫名的响起...
  • 作者:艾妮
    她简直是他肚子里的蛔虫,不用他开口,她就什么事都帮他处理得妥妥当富、一切0K,哦!有她这个能干的秘书真好!希望她能这样「伺候」他一辈子,直到永远。可是,没想到她劳心劳力的为他奉献牺牲,竟是有目的的 !她竟开口要求他──在情人节当晚借他这个人用一用!虾米?!她要用他?!没想到她居然这么OPEN……嗄?是他误会了!原来是有个马不知脸长的癞蛤蟆死缠着她不放,她才要他假扮她的亲密男友赶走这双癞蛤蟆,那有什么问题!他绝对会「全身上下」尽力配合演出,让那些苍蝇们知难而退……
  • 作者:艾妮
    把男人当点心吃,只够塞牙缝,要嘛!就要当三餐外加消夜吃,这样才够本咩!她千挑万选,挑来拣去的才选中他这最佳男伴,不仅体格一级棒,看他一副呆呆拙拙的老实样,只要骗他签下卖身契,嘿嘿嘿!他就只能任她搓圆揉扁,然后煎烤炒炸的煮来吃!当两人都签下名字,她才发现自己千算万算,漏算了一点──当他脱下那呆头鹅的伪装后,真实的他跟她想象中完全不一样!他变成高高在上的老师,而她是听话的乖学生,什么都听他的,还得把他教的「运动」融会贯通,甚至举一反三,可是,她一点都不觉得辛苦,因为,她的生活从此变成彩色的了……
  • 作者:艾妮
    从八岁开始,她就很有小女气概,经常主动向喜欢的男生示爱,却每次都遭滑铁卢,她一共被拒绝了四十八次,也被耻笑了四十八次,幸子她有一个再忙也会陪她喝杯咖啡的邻居大哥哥,只要她带着一颗有点爱伤又不会太受伤的心去找他哭诉,他总是会拿出她最爱的起司蛋糕抚慰她受创的心灵,为了报答他的大恩大德,她决定帮他介绍一个美丽大方又有料的女友,没想到她追男生很蹩脚,当红娘却很成功,居然顺利的将他俩配成对,她还以为自己会诚心诚意的祝他幸福,可是,看见他和别的女生亲嘴嘴,她竟觉得心好痛好痛,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 作者:艾妮
    每天早上七点二十分整,他一定会准时出现在她面前,没有微笑,对她从来就只有淡淡的一个早宇,但她却天天期待这个能看他一眼的时刻后来她发现他不是故意这么低调,而是天生就很闷。可偏偏她就爱他温柔却超酷的气质,能够进占他的生活,其实她心里有些窃喜,只是他真的很神秘,神秘到家里有间房间不准她进入,而他越不让她看,她越是想尽办法一定要挖出他隐藏的秘密。
  • 作者:艾妮
    老板,这些是你要的资料。小心别弄丢了,你是去香港,可不是南港,弄丢了,我可没办法马上帮你送过去啊!沈琪雅对著已经整装待发的唐凝再三叮咛。知道了,又不是第一次去开会。好了,所有东西都收拾好了。你要什么礼物呢?唐疑问道。不用了,倒是你,给自己找个男人吧!听说香港的男人都不错。拜托,你是港剧看太多了,是不是?没有啦!你看刘德华、郭富城、黎明、张学友、陈晓东、谢霆锋都那么帅,你要是……我不是早告诉你……
  • 作者:艾妮
    不!她不相信,这绝对不是真的!她那向来不与人争的父亲,怎么会突然遭人杀害?这教她如何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从此,她不再说话,也不欢笑,生命就此一片黑白,直到她幸运的遇见了他——在她伤心难过时,他会默默地守在她身旁,在她孤独寂寞时,他会陪她一起看星星,在她惊慌无助时,他会耐心地抚慰她,她的生命因他的出现而再度充满色彩,可就在她爱上了他,再也不能没有他时,她却发现一件天大的秘密……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译言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了里氏7.8级地震,迄今为止已经造成了万余人罹难。更重要的是,到目前为止(2008年5月14日凌晨)尚有数万受灾民众被困于废墟之中等待救援。
  • 作者:靡宝
    天应四年,公主和亲,好吃懒做的陆棠雨被她爹一脚踢去送嫁。娇气、爱哭闹的公主,不苟言笑的和亲大使,不可告人的秘密任务,还有风云变换的时局,都将陆棠雨的生活搅得乱七八糟。在欢乐、刺激的冒险生涯的背后,阴谋也渐渐展开……经历了失恋和九死一生的危险回到家后,陆棠雨不得不再次面对一场更激烈的风暴……在这个无尽的旋涡中,谁才是她真正的守护神?清风卷帘,唯露一枝海棠红。
  • 作者:叶兆言
    叶兆言中短篇小说
  • 作者:人海中
    余小凡一直都很奇怪,自己明明是个慢性子,到头来却什么都比别人快。结婚比别人早,离婚也比别人早。说到余小凡结婚这件事,那可真是熬红了她身边多少女人的眼睛。余小凡二十五岁的时候就结婚了,嫁的男人是个海归,不但海归,而且有钱,且不是那种脑满肠肥的暴发户或者凡事只知道朝老的伸手的富二代。余小凡的丈夫孟建事业有成,年纪轻轻就拥有自己的公司,人也长得不错,婚礼是在东湖宾馆花园里办的,新郎官与穿着结婚礼服的余小凡站在蓝天白云下姹紫嫣红的鲜花拱门中迎宾,活脱脱一幅婚礼杂志广告画。
  • 作者:江南
    在鬼魂敲钟的十四年里,在无间受难的地狱里,我所做的唯一的事,就是爱你。这是一部九州小说。这是一个刺客和宗教徒决胜的时代。隐秘刺客组织的精锐白发鬼在帝都中夜夜杀人,无人知道他的来历,死者的眼中只有一头染血的白发默默消失在长街尽头。这是一匹独狼,这是卫戍帝都的缇卫七卫长苏晋安得到的结论。捕猎独狼的,只能是另一匹独狼,独狼们会相遇在荒原之上,远远地用眼神彼此挑衅或者相互温暖。第二匹独狼从芸芸众生中被选择出来,没落贵族家的子弟易小冉,代号风筝。绝世花魁在血河中登场,她被称为天女,单名葵,帝都的男人们竞相拜倒在她的裙下,与表面上的慧黠相反,这女人的美在私下里癫狂绝戾。两匹狼、一只白虎、一个绝世的女人。一场没有人能微笑着离场的决战,这个时代、人人命如飞蓬。
  • 作者:茱德·狄弗洛
    《烽火中的情挑》是美国作家茱德·狄弗洛所著的一部爱情小说,又译为《王位继承人》、《少女英豪》。这是一部爱情传奇。通过少女朱拉与罗恩的苦恋,描述了英属兰康尼亚人民丰富多彩和奇特的生活。兰康尼亚是个多部落的国家。长期以来,各个部落间相互残杀,人民死亡惨重,甚至出现了妇女城,有抢劫男性的风气。新继位的年轻国王罗恩力主和平与建设,提倡部落间通婚,以消除积怨。他自己也爱上一个部落的美丽少女朱拉,并经比武选她为王后。但因罗恩的母亲是英国人,他生长在英国,所以兰康尼亚人反对他继承王位,朱拉虽与他一见钟情,但也不信任他,竟拒绝与他同床,被称为\\\\\\\"处女王后\\\\\\\"。后来,罗恩冒着生命危险深入到各个部落倡导联姻,朱拉深为感动,又尽力保护他。在她的帮助下,罗恩终于使国家实现了和平统一,赢得人民的支持,同时也获得了朱拉真挚的爱情。故事曲折,高潮迭起,读来引人入胜。这是一部有审美价值的文学作品。作者是美国深受读者欢迎的一位女作家,着有《河边少女》、《失足妇人》等多部爱情小说,在美国十分畅销,到1988年止已发行了850多万册。本书是她的新作,1988年10月由美国袖珍出版公司出版。
  • 作者:弗·福赛斯
    这部作品也是弗雷德里克·弗赛斯的处女作,一出版便轰动推理文坛,成为年度第一畅销书,获一九七二年爱伦·坡年度最佳侦探小说奖。小说节奏极快,叙事中双线并行,有条不紊,读者的心一直被卡在喉咙口,直到小说结束时才能嘘出一口长气。《豺狼的日子》是惊险小说的巅峰之作,后来福塞斯本人虽佳作迭出,却再也没有一部能及得上本作的水平。一九六三年,一名杀手受雇刺杀法国总统夏尔·戴高乐,除了豺狼这个代号,全世界任何情报组织都对此人一无所知。刺杀戴高乐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但对于豺狼这样的顶尖高手来说,这已经是百分之百的胜算。他杀人无数,从未失手;他身手非凡,冷酷无情。对来他说,唯一的准则是就是杀手的职业准则,最大的敌人就是还活着的目标。每次豺狼都能领先一步,逃出警方布下的罗网。面对危险之极、高深莫测的豺狼,整个法国警方都束手无策,只能寄希望于一位低级别的警长,因为每个人都知道他实际上身怀绝技。历史的命运维系在两个人之间这场尊严与智力的较量之中。
  • 作者:寄秋
    见证了父母的破碎婚姻,甘宝儿对婚姻避如洪水猛兽,生活里除了工作还是工作,就算偶尔有不知死活的追求者,碰上她这座万年不化的冰山,也通通被冻得不敢造次,偏偏莫堤亚这个男人不知道是脑筋打结转不过来,还是想结婚想疯了,居然因为儿时戏言坚持要娶她,不管她怎么拒绝就是打死不退,且还收买她身边人当眼线,让她连去祭拜亡父,都能在鸟不生蛋的墓仔埔遇到他,喜好和习惯就更不用说,几乎是她一记皱眉,他便知她需求,像这样无孔不入渗透她的堡垒真的很可怕,不只她咖啡店里的常客、工读生全部倒戈向他,就是她的心也悄悄起变化,只是父母前车之鉴仍令她却步,好吧,她愿意跟他同居,却绝对不愿冠上莫太太的头衔,岂料某人异想天开以为可以用孩子绑她进礼堂,唉!唉!唉!难道他不知道新时代女性都是要孩子,不要孩子的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