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日晴天

何日晴天

作者:秋雨无伤 状态:完本 日期:02-03

天地初开,万兽丛生,四海之内皆是兽族之地。然兽族类异,互相厮杀,生灵茹毛饮血,世间怨气四生。异兽千年成妖,万年化魔,天下终成妖魔复生之地,生灵皆受妖魔残害之苦。终有一日,巫族一士手持开天神剑,带领众神驱杀妖魔,再开天地。待妖魔驱尽,其将天地一分为三,开立神、魔、人三界。又将开天神剑一分为三,变为三界圣器。令三界相互…

《何日晴天》全文阅读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墨香铜臭
    八百年前,谢怜是金枝玉叶的太子殿下,风光无限的天之骄子。谁知一朝得道飞升,成为万人供奉的武神,却是急转直下,一贬再贬贬无可贬。八百年后,谢怜又双叒飞升了。
  • 作者:延琦
    原名《摄政王每晚被我强撸》赵拾夏是摄政王府的点心师傅。托那位二十六岁未婚,工作狂人,且不重口腹之欲的主子摄政王的福,她的工作十分轻松,每日领着空饷,撸着府里的猫,还能用宠物系统跟小动物们聊天吃瓜。——工部尚书在府里挖坑埋贪污的钱财。给事中每天被媳妇骂的不敢吭声……通政史在国丧期间悄悄宴饮。承恩公世子是个变态…………入府三个月,王府周边的就没她不知道的瓜。哪知有朝一日,在她撸过一只橘猫之后,事情忽然有些不对劲——那位从不吃零嘴的摄政王,忽然喜欢上了她做的点心,还赐了赏银。没过几日,又提拔她当了私家主厨。一阵以后,居然要用高薪聘请她当贴身侍女……而与此同时,那只原本不爱说话的橘猫也开始不对——以前抱都不让抱,现在:快,多撸两下!以前惜字如金,现在每晚给她放瓜:叶长史在外头嘴皮子厉害,实际很怕老婆;渤海王家里有好几房姬妾,每天打得昏天黑地;新科探花郎表面体贴入微,实际是个妈宝男……好家伙,全京城的猫都没他的瓜多。最要紧的是,以前撸一下就跑的无影无踪,现在每晚都睡在她被窝上……直到后来她当上了摄政王妃,她才发现,当初趴在她被窝上睡觉的,似乎是辣个男人。……怎么回事?她最爱的橘橘居然是摄政王?!!~~萧衍十五岁上战场,从此杀敌平叛,威名无人能及。先帝猝崩,他屠尽逆贼,扶年幼的侄儿称帝,退居摄政王。有人说他清冷无情,仿佛谪仙。却无人知道,他身患怪病,失去味觉触觉,每日如同行尸走肉,尝不到任何人间喜乐。但与此同时,他也获得了一项神秘能力,便是每晚入睡之后,意识可以穿到别的物体之上,窥探他想知道的一切真相。直到有一天,他不小心穿到了一只橘猫身上,并被点心房那个神神叨叨的小丫头投喂了一堆乱七八糟之后……他就发现,他失去的一切,渐渐回来了。……小剧场——赵拾夏发现,又名《高冷摄政王每晚靠卖萌续命》《当杀神摄政王误入萌宠系统后》等等~~1v1,沙雕小甜文
  • 作者:安宫的竹子
    [预收《我在六零屠宰场上班》求戳专栏收藏~[一句话简介:穿成七零年代文里的懒媳妇,努力让自己懒得心安理得!]村里人提起林家小媳妇,总是忍不住叹惋,这老林家是遭了什么孽,明明一家子都是勤快人。老大媳妇是干农活的一把好手,老二媳妇是做饭的一把好手,偏偏老三媳妇是出了名的懒,又不下地劳作又不在家做家务,听说就连秋收的时候让在家做点饭都不愿意。村里的那些婆婆一边看戏,一边叮嘱自家儿子日后可得娶个勤快些的。林家人却是半点儿也不在意,老三媳妇是懒了点,可耐不住人有本事啊,动动笔写篇文章都能有钱拿,进个县城带回来肉和粮食,谁家媳妇能有这能耐?吃饱喝足,自家多干点活也是应该的。外头如何喧闹都是另外一码事,林家屋里老三媳妇周云梦正在盘算着随身超市里的物资,想着啥时候再进城一趟,找个由头拿些肉和粮食回来打打牙祭。哦对了,还要赶紧写几篇文章赚钱呢!ps:1.穿书,有私设,比如七十年代没有稿费,但书中世界有。2.日常流,就吃吃喝喝那点事。——预收《我在六零屠宰场上班》求收藏——文案:陈大壮在屠宰场杀猪二十年,是六十年代少有的大肚腩大圆脸双下巴,可惜他闺女陈子初胆怯懦弱还晕血,见她亲爹杀猪竟然给吓晕过去了。这街坊都说:陈大壮这不行啊,以后上了年纪要是他闺女没法顶这个位,怕是不知道要便宜哪家的儿子喽!陈子初在末世靠着力量异能杀了无数丧尸,一朝醒来穿到了柔弱的小姑娘身上。她意念一动,还好还好,这力量异能还在,一拳打死一头野猪都不是问题。*某天陈大壮突然闪到腰,只能躺在床上休息,正愁着要找谁暂时顶替自己的位置。陈子初想着这会没书读,外面乱糟糟的,去哪里都没有去屠宰场杀猪安全。她主动说:爹,让我去屠宰场杀猪吧,我可以的!街坊知道了都在想,这子初丫头明天不得哭着回来?谁知道第一天人高高兴兴回来的,第二天凑热闹跑去屠宰场一看:子初丫头眼神凌厉,手起刀落,一百多斤的猪嚎叫几声没气了。众人惊!陈大壮他闺女瞧着比陈大壮还要猛!*以前街坊羡慕陈家有油水,瞧陈大壮那胖得,家里偶尔还能飘出肉香味,但那女儿懦弱无力,以后那流油的位置要么卖了要么只能给女婿;后来他闺女变得力大无穷,手起刀落杀猪无情,街坊都说陈大壮家好日子还在后头。等到高考恢复,知青回城,街坊又说天可怜见的,别家儿子闺女都是高中生大学生,就陈大壮闺女是个初中生。等到开学时才知道,人陈家闺女早考上京都大学去念书了!***推下竹子专栏好多完结文哇,感兴趣的宝可以看看:《我靠卖盒饭火爆全网》:每天能吃上盒饭也太幸福了叭!《六零小娇妻》:系统在手,发家致富有妙招。《我在七零供销社上班》:手握空间物资,交换货物我可以。《有生活系统后我暴富了》:干干小活我就暴富了。
  • 作者:任我逍遥游
    穿越《红楼梦》中,自己却不是主角,成了主角们的父母。既来之,则安之,在这个世界好好生活吧。既然为人父母,那自然要承担起养育的责任。至少,要扭转他们(她们)的悲剧人生吧!本文在4.22号入V,入V当天连更三章,请支持!旧文:《红楼之我本凉薄》:当世外客意外神魂进入红楼世界,红楼世界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不,我不是救世主,我只是在努力走好自己的人生路,维护爱自己,自己爱的人!但蝴蝶扇动起翅膀时,一切也许都会不一样......主角生性有些凉薄,不会上赶着去拯救谁。但恩怨分明,有恩报恩。现代人的三观和处事态度,不会被古人同化,只会表面改变,以适应古代的生活。非喜勿入!预收文:《我是人间泥石流》:我是人间泥石流,在一个个世界中穿梭。不理会尔等的贪嗔痴,只为这因果公平!
  • 作者:断骨伤
    【无敌爽文】他是暗黑至尊,万魔之主!五年前,他如蝼蚁一般被人践踏凌辱,今日的他化身为魔归来,势要让世人知道他的可怕!惹我者,杀!挡我者,死!——楚风!
  • 作者:宴听
    【预收《穿书魔尊制霸修仙大学》《从补刀霸总开始》,打滚求收藏,作者专栏可见哦~文案在最下】【本文已入(倒)v,倒v章节为18-39章,已经看过的小天使们不要买重啦,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接下来请继续支持吧,爱你们~】程商穿书了,却一点也不开心。因为她倒霉催的穿到了一本悬疑小说里,成为了即将死去的受害者。作孽啊!!不仅如此,她还成了被喊打喊杀被骂不要脸破坏别人家庭的——小三。可恶,她明明是原配!虽说是老公看都不屑看一眼的原配……等等!瞧,她抓住了什么?老公!她的新婚丈夫宋晏之,一位白手起家的科技新贵,人人皆道他青年才俊,后生可畏。殊不知,光风霁月之下是步步为营,是一颗实打实的黑心肝。清冷寡情,斯文败类。两人之间不仅毫无感情,他心里还惦念着多年的白月光。小说中,程商还尸骨未寒,他就已经迫不及待地娶了白月光,甚至还收购了程家名下的企业。程家多年来的基业,就此毁于一旦。听听,多么像是杀妻的预备役啊!何况她只要一接近他,系统就会发来危险警报。所以为了苟命,程商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离婚。总之,要离宋晏之这个嫌疑人越远越好。*为了离婚,程商可谓是费尽了心思。手段之一,无理取闹作天作地。手段之二,热暴力膈应死宋晏之。……可究竟谁能告诉她,为什么这个天杀的宋晏之还是那么无动于衷?终于有一天,她的救世主白月光回国了。程商信心满满地扔下了一纸离婚协议书,等来的却是他轻飘飘的一句:撕了。*那夜,她闯入了他的书房。灯光亮起的那一刻,她怔在原处。墙壁上贴着的,全是她的照片。她走近,书桌上平躺着的信纸似乎笔迹未干,上面写着一句:商商昨夜说梦话了,提起了瑶水镇,商商是想家了吧?恍惚间,她想起曾经网络上的小三风波。那个时候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在公司的官方账号上发布了一张照片——他们的结婚证。她又回忆起昔日酒会。业内一大亨评她:女人嘛,成日只知道无理取闹,就是这么烦。宋晏之却说:女人并非只会无理取闹,她更不是。-娇纵戏精大小姐x沉默寡言但步步为营科技新贵-食用指南:见第一章作话————无情分割线(以下是预收文案)————作为魔域中的最强者小魔尊,宁昭年仅十五岁,即将带领魔族逐霸九州,却一朝元魂破碎。再次醒来,她穿书了。闪烁的霓虹灯、迅疾驶过的车流、高度现代化的都市……以及于都市上空御剑飞行的修仙者。这一切对她来说都太过陌生,要说唯一熟悉的,就是修仙了。虽说她上辈子不修仙。唯有与她结契的魔剑封寻化为剑灵,陪伴她左右。【主人,这里是话本中平行时空的21世纪。】此时,她以吊车尾的成绩考上了修仙大学分数线最低的专业——无情道。她入学的第一天,众人啧啧:厉害啊,天坑都敢跳,拿不到修仙证咯!她入学后的一个月,校长盯着她的封寻:你这剑……魔气甚重啊!她入学后的一年,众高考生哀嚎:什么?无情道的分数线怎么这么高了!我还能不能去找宁昭学姐?自此,修仙界除魔七怪的名头打响,而七怪中最为厉害的,竟是来自异世界的魔尊宁昭。*宁昭的手腕上挂着一只旁人都看不见的翡翠葫芦,里面装着灵魂之泪。一滴泪,就是一片灵魂。翡翠葫芦装满,她就能获得撕破时空的力量,重回九州。宁昭始终没忘,她是魔域的小魔尊,是带领魔族离开那片贫瘠荒芜之地的希望。自此,小魔尊踏上了在异世修仙界收集灵魂碎片的路途。又,斩日月,摘星辰,剑指青云。
  • 作者:安琪
    一张熟悉的容颜,唤醒了房振群尘封的记忆──那个有著天使面孔、却始终以哀戚眼神望著他的女子,竟是让他每每从梦中惊醒,且挥之不去她面容的佳人?!就算他贵为科技新贵,在命运的奇妙之前也不得不臣服……他深信,这一世重生全是为了她──但当他做尽一切,这女人竟对他满腔热情视而不见,他只好……丁梧桐打从小开始,就常常梦见自己坐在房中哭泣。哪知遇上他后,熟悉的椎心之痛更是时刻啃噬著自己;他好像曾狠狠伤害她,但他的刻骨柔情却又令她眷恋不已。即使心早已沦陷,她仍旧绝情寡义地抛下他远去──但抗拒真的有用吗?她哪里知道,再见面时,他竟然……
  • 作者:拈花执剑
    【【第三届网络原创文学现实主义题材征文大赛】参赛作品】横行末世十年的女魔头重生了。上辈子,她眼瞎错信渣男,害自己尸骨无存,家破人亡。重新回到死亡的节点,她誓要有怨报怨,有仇报仇。女配气运加身,身怀神鼎?抢过来,我的!渣男上门撩拨,想重修旧好?阉了,扔出去喂狗!结果一不小心,撩错了人,就此被某个冰山妖孽夜夜堵门。你想干啥?生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