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岛旧事

港岛旧事

作者:萌俊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早来五十年,搭不上便车,那就让尖沙咀坤叔替他拉黄包车,铜锣湾阿豪替他卖电影票,石硖尾猪油仔替他收租......?何定贤一头扎进了这个草莽遍地,无数英雄豪杰还未发迹的火红年代,与真正的大佬喋血江湖,与靓绝的佳人并肩齐舞。赚到手里的,绝不送出去!…

《港岛旧事》全文阅读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萌俊
    不要叫我大佬。我已不做大佬好多年!当张国宾讲出这句话,江湖红棍成为过往云烟,香江才子只是小小点缀,商业巨子、金融巨鳄、亚洲教父、一个个光环围绕在他头顶。红棍、坐馆、话事人……一个江湖已远,却又有无数江湖。江湖不是打打杀杀,江湖是人情世故。我的名,张国宾!
  • 作者:萌俊
    在火红的年代追寻黎明,在黑暗的江湖成为教父,点起一支古巴雪茄,与顾晓梦、李宁玉入睡欧式大床,与丁青血战电梯,与龙叔、发哥冲锋一线抖抖风衣,整理帅气,每部电影都是一场人生。叮!尊敬的人生体验官,奇妙人生之旅已开启。您想体验哪种人生?俊仔已有完本作品《差佬的故事》,《港综世界大枭雄》等,人品保证,欢迎阅读。ps:可给俊仔留言你想体验的人生,也许下一段就是你们的人生。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晏央
    康熙四十七年,天降异象,有一皇孙女诞于咸安宫中,乃废太子胤礽第六女,高僧为其-批言,道此女气运加身,可解百忧。自此,她成为了诸多有志阿哥们的抢夺对象。她的归属,被视为康熙中意哪位阿哥的证明。在阿哥们虎视眈眈的目光下,康熙破例将小格格封为和硕公主,放到身边儿养着,并表示,待她知事了,要当谁的女儿,她自己选。……小公主穿到了一个架空世界的平行清朝。自知事以来,她发现,总有人想给她当阿玛。大阿哥让自家嫡福晋接近她,意图用亲情感化她;三阿哥每日进宫都会买些好东西来逗她开心;四阿哥话虽不多,但对于她也是颇为关心,且常让自家儿子来找她玩;八阿哥总能急她所急,想她所想,体贴的不得了;十四阿哥出征回来,不忘给她带回当地特产……还有她的废太子亲爹,也不偷偷联系旧部了,每天就想着怎么把她给要回去。小公主:这一定是个假的九龙夺嫡!小公主:皇玛法放心,我知道您在为阿玛和叔叔们个个都盯着您的位置而苦恼,我这就来为您分忧!后来,康熙发现他的长子去了东瀛,废太子去了琉球称王,八、九、十这三个儿子远渡美洲建国……原本还在为儿子们抢他位置的康熙这下子开始头疼了,一个个的都想在外称王称霸,不愿意留在他面前装孙子,这可咋整?老四,别跑,大清的未来就靠你了!被抓壮丁的四阿哥胤禛:???我的预收文求收藏:昭华郡主姜倚瑶爹不疼娘不爱,众人眼中实打实的小可怜儿。谁知道,这小可怜儿不知怎么的,竟入了太后的眼,被太后接入宫中,如珠似宝的养着,这小可怜儿白嫩嫩软糯糯的,养着养着,皇上和他儿子也喜欢上了。等到小可怜儿要出阁的时候,几位大佬不准备放人了。文案二:姜倚瑶并非忠勇伯府真千金。当年,范阳节度使攻入长安,忠勇伯府中人与嘉阳长公主府使女在慌乱之中抱错了孩子。自此,忠勇伯之女成为了金尊玉贵的郡主,真正的郡主则成了小可怜。假郡主有望与太子定亲,伯府为了不让自家亲女失去荣华前路,决定雪藏姜倚瑶。谁知有一日,太后去了姜倚瑶礼佛的那家寺庙,见到了酷似爱女的姜倚瑶……东阳伯府家三姑娘萧清澜容貌姝丽,冰肌玉骨。武安侯卫宸在大战告捷、策马回京之时,偶然对其惊鸿一瞥,一见倾心。当今圣上、卫宸之舅在得知此事后,当即为二人赐婚。少年英才,配绝色红颜,正是天生一对。可惜好景不长,卫宸于一场战役中阵亡。举国哀痛。萧清澜默默地摘下乌发上的金簪玉钗,换了素衣,带着卫宸的遗腹子,过起了寡居的日子。十年的青灯古佛,十年的漫长等候,萧清澜相信,他们终有一日能够再度相见。直到萧清澜死后得知,她的相公原就不是什么凡夫俗子,而是天上下凡历劫的星君。在她思念成疾、呕血而亡之际,她的星君相公一直在天上冷眼旁观。星君神色睥睨,眉眼冷肃,皑如山上雪。他眼神冷漠,看她如陌生人。有一回,她听到有人问星君,她于他究竟算什么。星君沉默良久,道:于本君而言,她是一道必须度过的劫难。那一刻,萧清澜觉得,自己的种种坚持,成了笑话。文案二:重来一世,萧清澜决定,她不会再为那尊大神守寡了。她要带着肚子里的崽儿改嫁!就在开明的公主婆婆亲自帮她物色改嫁人选之时,她那远在九重天外的星君相公……坐不住了。【追妻火葬场】【涉及古代神话】
  • 作者:木子程
    本文这周六入v,到时三万字奉上,谢谢支持。裴舒穿越了,穿越到一本书里,这本书叫《假千金逆袭了》。她是真千金,被养父母卖给人当童养媳冲喜。还未圆房事情败露,被亲人接回去京都,没见识的她,成了假千金的对照组。假千金养在侯府,知书达理,性情温和。真千金养在农家,文墨不通,性情粗鄙。假千金人人喜爱,广交好友,混得如鱼得水,最后成了人人羡慕的太子妃。真千金人烦狗厌,处处碰壁,活得卑贱憋屈,最后因嫉恨,杀人未遂,被判流放之刑,最后死在流放的路上。穿越来的裴舒,果断撕了炮灰副本,安安静静在农家过日子,陪着小夫君考科举,做美食,赚钱养家,小日子好不惬意,等夫君高中后她就离开。正当她十八岁离开时,被状元夫君俞临江堵在墙上:该圆房了,你想上哪儿去。裴舒嫁给俞临江后发现了一个秘密,俞临江还有一个身份,当今圣上的嫡子。她一不小心成了太子妃,最后成了皇后,且后宫只有她一个人。京都的侯门贵妇哪个不羡慕、不嫉妒?说她天生好命,即便流落农家,也照样平步青云,成为后宫之主。重生的假千金目瞪口呆,这,这不是真的,梦中,明明她是太子妃。------俞临江病得快死了,养父母给找了一个童养媳冲喜,他觉得自己时日不多,不想祸害小姑娘,结果小姑娘非要留下来。望着那璀璨夺目的双眸,俞临江答应让她留下,一点点瘦瘦小小的,先当妹妹养着吧,随着童养媳渐渐长大,容貌越发照人,能力越发出众。等约定时间到了,小童养媳要离开,俞临江的眸子暗沉许多,这副模样还是让她继续祸害自己吧,别人哪能吃得消。预收《炸了女主鱼塘与反派he》文案如下:沈乔穿越了,成了瘸子,背负害死女主沈雪的名声,成了女主沈雪爱慕者的报复对象,男主抱得美人归,金屋藏娇,男配们个个伤心欲绝,一个个都觉得是沈乔,害死了沈雪,变着法子折磨沈乔。沈乔回想着剧本,双腿残疾,双目失明,最后又聋又哑,死后无人收尸,草席一卷,扔进了乱葬岗,怎一个惨字了得。穿越过来后双腿已断,沈乔望着双腿,得,先得治腿保命。一个个爱沈雪爱得深沉,那就给你们来个深水鱼雷,暴出沈雪没死的消息,让你们自相残杀。消息爆出后沈乔跑路了,刚出京城,就接到和亲的消息。尼玛,男主小气,知道她泄露沈雪未死的消息,竟然让她去和亲,和亲对象,竟然是尹雪的爱慕者。关键这爱慕者还是个风批反派,带着男主和男配差点儿同归于尽。这不是将她往死里逼吗。可若是不去和亲,一家都得完蛋,便宜爹叹气,便宜娘哭泣,便宜弟弟妹妹也眼泪连连,关键她还得成为通缉犯,她去还是不去?无法,沈乔最后踏上了和亲的路。和亲越国后,沈乔发现,越国王爷和传说的不一样,说好爱沈雪,阴晴不定,是个风批的呢,怎么总是往她跟前凑。最后沈乔才知道,沈雪能得到全部人的爱,因为救命之恩,还是抢了沈乔的。这就有点儿意思了。排雷:1.除了本文男主外,原文男主和男配都火葬场。2.原文沈乔就是女主。推荐完结文《穿成假千金的嫂子》《九皇子他痴迷炼药》
  • 作者:萧瑟秋风
    他出身于孤儿院,打小未曾受过好的教育,也没有背景让他有很好的工作,如果不出意外,他这一生终将会平平淡淡,庸碌平凡。但这一天,他被一块从天而降的玻璃砸中了脑袋,从此开启了开挂人生!
  • 作者:常书欣
    本书为常书欣所著悬疑小说《余罪》第三部。余罪空降新岗,上演贼王VS警王巅峰对决!一个传奇警察和毒贩、悍匪、黑道大佬的交锋实录。带你窥探这个时代的黑暗角落,领略触目惊心的真实景象。本书为您揭开的是一张令人触目惊心的当下社会犯罪网络。从混迹人群中的扒手,到躲在深山老林里的悍匪,从横行街头的流氓,到逡巡在海岸线边缘的毒枭;他们似乎离我们很远,似乎又很近,看似悄无声息,却又如影随形;作者所描写的,正是这个光怪陆离而又真实存在的地下世界。警校学员余罪,在通过一次意外的选拔之后,被丢进了一间住满凶神恶煞的罪犯的牢房,他迅速发现,要在这个凶险万状的环境中活下来,自己必须比毒贩更奸诈,比窃贼更狡猾,比匪徒更残忍。他不仅要用罪犯的思维去理解犯罪,还要用罪犯的手段去对抗犯罪,更要和罪犯一样突破种种底线。在日复一日命悬一线的斗争中,余罪一步步走到了法律的边缘,他也开始怀疑:自己到底是在制止犯罪,还是也在犯罪……小说格局开阔,文笔生动,不仅向你打开了一个前所未闻的地下世界,其中近百个性格鲜明的警察和罪犯形象,更是栩栩如生,犹在眼前。翻开本书,进入我们这个时代的灰色地带。
  • 作者:酱樱桃
    天才少女X禁欲系军官夏婉禾不仅长得又娇又软,还是星际实验室难得一见的天才,没想到一场意外她竟然穿成了年代文里,年方十八,自闭不开口的木头美人。美人是军区大院儿的真千金,按照剧情,从小被人换走的真千金在乡下过的很苦,回家后又被人嘲笑是傻子,之后假千金借着关心的幌子设计让原主嫁了个家暴男,还把原主家弄的家破人亡。而假千金却跟男主结婚生子,幸福美满,还成了首富。夏婉禾看看自己各种资料跟设备的空间,再看看这落后的年代,她暗暗下决心,不止不会让家人跟着遭殃,还要造出这个年代第一架战斗机!换个时代她依旧要为科研发光发热!——————周家抱错了十八年的孩子找回来了。大院儿里一时炸开了锅,那假千金,能歌善舞,刚考上文工团,还跟定了个人人羡慕的娃娃亲。这一对比,啧啧,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所有人都等着看那傻姑娘的笑话。众人等啊等啊,没想到竟等到了个肤若凝脂,眼含秋水的漂亮美人。小姑娘不止长得好看,还能徒手画出机械图纸,甚至修复了残缺的技术资料,制作简单的器械更是不在话下。研究所的所长当亲自门拜访,势必要把夏婉禾这个天才收入麾下。连部队的领导都特意跑来要见见这小姑娘,大院儿众人倒吸一口凉气:说好的自闭症呢?原来是沉默寡言的天才!!!!假千金却一脸不屑:不过是给傻子镀金罢了,再镀金也没用,要不是我介绍她根本没人要。没想不久后,夏婉禾不止嫁人了,还嫁给了邵安的顶头上司,那位年纪轻轻战功无数事业有成,连自己都不敢肖想的男人。假千金:摔!这不可能是真的!
  • 作者:刘易斯·托马斯
    小小的水母美丢莎寄生在那不勒斯湾的一种海生活蛞蝓的体表上,两种生物互相依存。在生活的不同阶段,两者交换着捕食者和猎物的位置。 这是怎样纠缠不清的自我!想想这些活物,让我起一种怪异的感觉。它们没有使我想起任何曾经见过的事。真的没有。这样的生活轮回,我从没听说过。这些东西是稀奇古怪的。没错儿,就是奇特。而与此同时,如同一个朦胧记得的梦,它们让我一下子想起了整个地球。读过并仰慕刘易斯·托马斯《细胞生命的礼赞》的人们,不由得会牵挂那咱水母和蜗牛的命运。托马斯就是有这种魅力,能通过这种不可思议,然而又富有洞见的观察,来说明生和死这些永恒的课题。本书包含一些辉煌的新宝藏:论人类犯错误的天才;论疾病与自然的死亡,包括一只老鼠的平静死亡;论无性造人;论疣子;论蒙田,用Edward O. Wilson的话说,假如蒙田拥有20世纪生物学的深刻知识,他就会是今天的刘易斯·托马斯。
  • 作者:酒筝
    【一本纯纯小甜品,保证又香又甜】徐黎昕是被精心培养送予达官贵人的扬州瘦马,她的最大梦想就是贵人不打骂,余生能养个子嗣。谁知道,一朝落水,来到了一个陌生时空,成为了一个待嫁新娘。徐黎昕看着自己愈发白嫩的手,欲哭无泪,她,她,自幼琴棋书画针织女红……就是没学过怎么当贤妻良母。村里的二流子林承野娶妻了,谁都没放在心上,谁曾想,这成了家的男人,还真改了性子成熟稳重起来,努力工作,竟然还能带着媳妇进城吃香喝辣了?林承野表示,都怪媳妇的眼泪太娇弱,害得他打不得骂不得,只能哄着PS:推荐作者酒筝的预收文《年代文里的美艳寡嫂》文案如下:【1】江曼珠穿进了一本年代文里,成了男主的美艳恶毒寡妇,给丈夫冲喜,结果病弱丈夫当晚没了,为了生活,在外红杏出墙,各种勾搭村里的汉子,最终被男主弄死在荒郊野外。此时,穿书过来后的江曼珠改拿贤良淑德、温柔体贴的好大嫂剧本。面对原身勾搭对象,江曼珠决然忠贞,嫁入黎家,我就是黎家的人了,死也是黎家的鬼。面对阴沉男主,江曼珠各种顺毛呵护,今天天冷,多加件衣服,别着凉了。面对女主对男主的示好,江曼珠满是欣慰,我们陵西也该是娶媳妇儿的时候了。起初,黎陵西冷眼看着这狐狸精寡嫂玩着无趣的好大嫂游戏。后来,见她与人言笑嫣嫣,内心净是阴霾:不是说嫁入黎家,就是黎家的人了,就算哥不在了,还有他呢。【2】苏倩倩前世所嫁非人,闹死闹活要嫁给下乡知青,结果被抛妻弃子,村里的流言蜚语快要把她淹没。重生后,苏倩倩第一时间踹掉了那个无情的知青,想起了将来首富还在村子,孤苦伶仃、备受欺辱,苏倩倩决定送温暖、抱大腿。同时还针对所有接近黎陵西的女人,生怕他被人抢走,包括那个美艳风情的寡嫂江曼珠……于是,苏倩倩决定将碍眼的江曼珠嫁出去,比如前世那个文质彬彬却薄情寡义的知青,可为什么,最后自己还是落得了前世的下场?
  • 作者:十六先生
    多年后,沈易铭再碰上许眠的那天,女人飒爽英姿,又酷又欲,如一杯烈酒兜头,让他失控失心。他用尽千方百计想把人爱到手,不料,却被甩了一次又一次。——在一起后的某天,男人像是随口一句:腻了。许眠淡淡地点点头,好巧,我也是。两个人对视片刻,几乎是同时开口我爱你。分手吧。沈易铭喉结滚动,步步逼近,我的意思是我们结婚。许眠:看出来了。沈易铭怎么也不会想到,她长大了,变得更特别,也更爱玩了。—学生时代的许眠为了某个遥不可及的人放弃过假小子的热爱,努力做回一个姑娘。甚至做梦都想让自己的短发一夜及腰。可她也亲眼看到过那个人头也不抬地让她的信沦为垃圾。玩笑版:许眠十六岁时的生日愿望是当一个美女,二十六岁的生日愿望是做一个渣/女。前者她靠自己做到了,后者硬是让沈易铭给堵死了。【阅读须知】1.SC,男女主的缘分从高中开始,前期小部分校园,主都市2.可以骂男主,但不许骂女主和作者3.临城系列文之沈狗篇,又A又飒VS又狗又欲,是的,男主很狗(作者先骂)所以才要多吃苦/一句话简介:你爱我,我爱玩(指的是女主)野.指的也是女主预收文在专栏林栖月受老师之托去傅家出诊的那天,正好撞见傅家那位许久不着家的大少爷跪在书房受罚。一隙门缝里,男人宽肩劲腰,身姿端正笔挺得像能扛下一座山,眉眼不羁,两人个人视线堪堪擦过,林栖月径自往前,只剩一角白裙飘过。男人唇角低扯,没什么话说。日暮西斜,等到再出书房,才听身后传出的那道清清淡淡的嗓音:要包扎吗?四目相对。傅时晟想到的是当年她趁他不注意摘走右耳上那枚预示年少轻狂的骨夹时,自己捉住对方到耳边的手,眼皮轻佻不抬一下地警告她,管了这次,就得管一辈子。而林栖月想到的是前不久他才刚拒绝过的那句:不用。/再后来。昏黄的长街下,灯光长长,林栖月和同事才送走人,就被不知从何而来的男人,大步抵住了去路。傅时晟抓过她的手,盯着那点没灭的猩红,咬字道:你学会抽烟了?林栖月还没得及说什么,手下力道一重,又听他道:男士香烟?……/微强取豪夺谁先低头不知道,但我爱你,定要比你更胜一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