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换老公

兑换老公

作者:香弥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他们是超级好朋友,会让男女朋友吃醋的那种,可为什么没人相信男女之间的纯友谊呢?天知道她根本就是个爱情冷感症候群患者啊!就算他家钥匙只传她不传女友,洁癖人如他的大床只给脏兮兮的她滚,都只是哥儿们式的纵容嘛!所以即使两人以友情为基础的结了婚也——咦?好像有点不一样耶!如果只是朋友,她不会听到一声老婆就偷笑,如果只是朋友,她不会觉得煮饭婆的工作很重要,最重要的是,如果只是朋友,他们就不会变本加厉的滚在一起一夜又一夜──天啊,她不会从冷感病患变身成上瘾族群了吧………

最新更新兑换券 香弥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香弥
    四年前,他留美归国回台,上任家族企业前夕,先到同学家作客,没想到同学的妹妹实在傻得可爱,为了躲他,不惜烈日下装成稻草人……嗐!他又没她呆,当然识破喽,而他藉由教她打网球,操得她半死,但她也没必要拿她的大饼脸接球得分吧!哈哈哈,她逗得他好乐,害他不作弄她,都觉有点对不起自己说。如今,她毕业才去工作一两个礼拜,他暗地里用心机、搞关说又告状,还派了有力人士去堵情敌近水楼台,结果,那小傻瓜竟敢躲他这尊大魔神……
  • 作者:香弥
    荣华富贵的生活谁不爱?可若得幽居深宫她宁可不要,人家要选秀女她就跌跤、装笨、扮婢女,终于──弄巧成拙被选为宫女,再莫名其妙被指婚给贝勒当福晋,既然逃出皇家无望,那就别怪她出狠招逼他休妻,不小心手一滑就污了他的藏画、摔了他的收藏,这下他就算不气也会因为不想贝勒府被她搞破产而休了她,没想到他居然冷笑著叫她尽量摔,从此不再和她同寝,她的目的算是达成了一半,可不知怎的却有些心酸,害她面对找上门来下马威的五格格也心不在焉,一巴掌被人打落水池险没命,迷迷糊糊中感觉有人偷咬她的嘴,还有阵阵擂鼓似的怦怦声响在耳边,吵得她再也不能睡,受不了的睁眼,就看见一堵厚实的胸膛,还有他俊秀的脸……
  • 作者:香弥
    离别时她在他手上狠狠咬一口,要移民英国的他永远忘不了自己,却怎么也想不到,再重逢的场面竟如此惊天动地──他俩迷迷糊糊被老爸老妈捉奸在床!为了逼被她酒后乱性欺负的他负责,他们被赶鸭子上架闪电结婚,再续前缘,只是……他这别扭的脾气一点也没变,尤其经历那件事之后更是绝口不提爱,但行为却处处流露出对她的占有欲,更在目睹她被设计吻了别的男人后,彻底暴走到几乎要拆了房子……
  • 作者:香弥
    这女人实在很爱跑给他追,五年前如此,五年后还是如此,难道先心动的那个就比较衰?要不,想他甘家二少背景雄厚,自己又创业有成,遇上哈他的女人,他只会赏人家吃冰外加一句给我滚开,哪可能那么有耐心包容她──第一次约会就放他粉鸟,还在健身俱乐部泼他一身恶心的脏水,连在校园跌下楼也能把他撞倒当肉垫……但这些不顺遂换来一吻的机会,他想想还是值得,而且好友建议的没错,他吻了她就知道她注定是他的女人,不过,这小妮子真的很爱整他欸,明明她生日,他绑上蝴蝶结只差没脱光光将自己送到她嘴边,她不吃也就算了,有必要糟蹋礼物去做苦工吗?说什么她想看他洗厕所的……英姿?!吼,最好是啦……
  • 作者:香弥
    老板娘跟她说这柺杖可勾回失去的爱情,但已被伤透心的爱情可能勾得回来吗?思及初次见面是他捡到她的准考证,本以为茫茫人海中不会再遇上他,孰料,他竟是她同系的大四学长!但他对每个女生的温柔,使她迟迟不敢告白直至他毕业。三年前的再度重逢,她鼓起勇气,向他表白自己久藏的爱意,然后开始日日为他洗手做羹汤。可,自从他送她回家后便一切都不对劲了,她毫无血缘关系的妹妹天天邀他回家吃饭,连早早约好的渡假旅行都要带著她妹妹,而他们一起布置的新家也开始走样了……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豆子禹
    【下一本《九零之追凶图鉴[刑侦]》求收藏】本文文案:孟思期穿成了九十年代的真千金。原主从小意外走失,回家时,家中已经有了位鸠占鹊巢的养子。养子抢走了本该属于她的宠爱与富贵,还把她排挤到穷乡僻壤,做了一名基层民警。谁知第一次接触现场时,孟思期竟感知到了凶杀案的关键线索——杀人的手段、凶手的特征、凶手的特殊习惯……凶杀现场就仿佛电影一般一点点剧透给她?!*养子本以为把孟思期排挤到偏远地方,就再也威胁不到自己的地位。谁知几个月后,整个社会都在议论,有个年纪轻轻的孟警官,破起案来有如神助,仅凭小小的蛛丝马迹,就能把枯悬十几年的案子破了。a市多了一位超级侦探,作案凶手多了一个如影随形的噩梦。局长:还破不了案?去找小孟啊!凶手痛苦抱头:别说了,我认罪,我伏法,我服气!养子:剧情不该是这样的!*记者:孟警官,请问某些疑案线索如此匮乏的情况下,您是如何又快又准地找到凶手的呢?孟思期真诚脸:犯罪心理学当中的表演学!记者和观众宠溺笑:孟警官真是调皮。孟思期:说出实话你们也未必信。别人查案,找证据,找凶手。她查案,凶手和证据就明晃晃摆在那儿,线索不够,只能演技来凑,诈一诈,总有蠢凶上当。孟侦探苦笑扶额JPG:无敌的寂寞谁能懂。(2023.3.1文案留照)——————————【下一本】《九零之追凶图鉴[刑侦]》1993年李书颜从警校毕业,进入秦东市刑警大队,成了一名小女警。刑侦破案特别吃苦,第一次去现场,李书颜就把一堆毛病全部攒齐了,看到尸体时呕吐,追凶时摔倒,甚至在枪声响起时,李书颜被震晕了,是真晕。老刑警破案心急,直接冲到局长办公室,希望局里能够换个人。好在在局长安慰下,李书颜留了下来。90年代破案手段少,科技匮乏,因此不少案子成为了悬案。只是让这些老刑警没有想到的是,三天后,凭借李书颜的一副画像,顺利找出了穷凶极恶来去无踪的凶手。在几个月内,李书颜更是成功帮助警局破获数桩大案,她更是被称为刑侦画像专家。庆功会上,同事问她:书颜,你是什么时候学的画,画的也太像了,惊人相似啊?!李书颜:就是素描时加了些自己的推测,譬如心理侧写……其实,李书颜根本不曾想,她有一项刑侦画像的超能力。凭借目击者的只言片语,一个模糊的人影,死者的头骨,甚至死者的日记——她能联想出凶手或死者的形象,而且高达99%相似度!!2023.12.1留照——————————微博:豆子禹。日更。有事会请假。——————————
  • 作者:贾平凹
    《秦腔》有史诗般庞大的规模和厚重的质地,我决心以这本书为故乡树起一块碑子,贾平凹用文字还原和营造了一个活生生的世界,是对将要成为绝唱的农村生活作的挽歌。是对传统乡土的一种回归与告别的双重姿态。《秦腔》以一个陕南村镇为焦点,集中表现了改革开放中乡村的价值观念、人际关系和传统格局的巨大而深刻的变化,被称为一卷中国当代乡村的史诗。书中写到了中国农村生活20年来变化中的种种问题,比如为什么有大量农民离开农村,农民如何一步步从土地上消失等等,同时加入了作者对当今社会转型期农村各种新情况的思考和关注。当代乡村变革的脉象,传统民间文化的挽歌!谁主盛衰:天、地、人相互对质;忍观沉浮:命、动、势彼此角力!魔幻笔触出入三界,畸形情恋动魄惊心,四稿增删倾毕生心血,一朝成书慰半世乡情!
  • 作者:葡萄干颂
    【V后日更至少六千!!!18:00-19:00更新】【下本开《女配她成为消防员了[穿书]》(文案在下方),各位感兴趣的小可爱,可以戳戳,点个收藏(求个预收哇!)。如果只对年代文感兴趣的小可爱,可以看看《六零年代文里的独生女》(文案点进作者专栏),也可以看看其他的预收文】1979年,香山饭店项目在京市落地。同年,林宜兰拿着录取书回到了京市。在她以为这一辈子终于可以过上躺平生活时,她发现两个改变她下辈子的意外。一、她被调剂到建筑系了。二、穿越到了一本年代文小说。拿着录取通知书的她恨不得抱头痛哭。她一边想着自己上辈子猝死前,说的最后一句话:再学建筑,就是狗!一边回忆着原小说中他们家凄惨的结局。作为原主角的背景板的一家人,他们早早就下线了。一家六口人结局死的死,伤的伤,最惨的是直接没有了她。因为小说中的她甚至没有出生。回想起这一辈子,他们家虽说是重组家庭,可家人之间的感情一直都非常好。让她这个没有体会到亲情的人,在爱意中重新体验了一次人生,让她明白了家人的意义。为了守护家人,林宜兰可以付出她的一切。让她这个原本打算混过大学五年的混子,再次心甘情愿地拿起曾经的建筑设计,努力用自己最擅长的东西保护自己想要保护的家人。自此开始一切都变得不可思议,谁能想到一个调剂到建筑系的女孩,后来会成为世界著名的建筑大师。林宜兰:汪!多年后,戴着安全帽的林宜兰站在尘土飞扬的工地前,我胡汉三,又回来了——--------------------------------------------------------《女配她成为消防员了[穿书]》文案,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求点个收藏啊,谢谢各位楚乐心穿越成了某本书里的炮灰女配。出身豪门,却因为不爱学习,被送去海外留学。留学归来知识没有学到多少,却学了一身臭毛病。因此遭到家人嫌弃,男友背叛,甚至自己都放弃了自己。楚乐心穿越过来时,原主因为男友出轨背叛,决定自我了断。可她不同,楚乐心非常珍惜当下太平且衣食无忧的生活,也爱惜着自己的小命。只是一切都没有这么简单。在她穿来的第一天,所有人都发现那个打着鼻钉,染着一头白毛,还把脸涂得五颜六色的楚乐心,摘下鼻钉,卸下了所有的妆容,剪掉了头上的白毛。当所有人都以为她决定安分过日子时——他们却不知道楚乐心报名了消防大队的选拔,毅然决然地成为了一名在水火中逆行,救人于危难的消防员。——他们更不知道的是楚乐心早已不是原来的楚乐心,而是来自末世的火系异能大佬,曾经以连斩百名丧尸,孤身取得丧尸王的头颅而闻名于世。曾经满身煞气只取人性命的楚乐心,在这里拯救了一个又一个生命。最终她不仅救赎了她人,还救赎了自己。在成为了消防大队队长后,还培养出了一位又一位的女消防员。
  • 作者:小蘋罗衣
    本文于2022/12/27日入v,入v章节第21章开始。预收文:《长公主训犬日常》《强吻宿敌后》求个收藏文案在本文文案下方————元溪战死沙场,濒死的那瞬间,她忽然意识到自己之前的人生都是在为他人而活。她是元家独女,肩负元家重责,要守卫国土,保护东梁子民。她一心喜欢的男子,与她青梅竹马,美人之名满国都的江家大公子江阙,每次在她问何时能娶她时,他都说:等你立下十件战功的时候,我就八抬大轿将你娶回家。但这个承诺,在她立下十一件战功的时候也没有兑现。而后,她的第十二场战役,她死在了沙场。死时不过二十五岁。--彷如一场沉沉睡梦醒来后,她发现自己重生了,回到了十五岁那年。元溪去江府问江阙:你何时愿意娶我?一如曾经记忆中的画面,他说:等你立下十件战功我就娶你。但这一次,她决定放弃他了。反正他也只是在给自己画大饼,根本不会娶自己。天下男子多的是,这个不行那就换一个,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夏日花灯节上,她与好友嬉闹,转身却撞入一人怀中,淡淡松木香气扑鼻而来。抱歉。而后见其人美如画,一眼惊鸿,而后入她眼底。无妨。那人笑着,眉眼温润,嗓音如珠玉落地。元溪呆愣在原地,直到人走远了才回过神。她花了两天时间打听,才知晓花灯节那日遇见的,是东梁最年轻的国师,亦是皇帝陛下的表兄——夏侯临。--国师鉴近日有人频频造访。有时是光明正大从正门来的,有时是半夜爬墙翻进来,不出几日,便和国师鉴的人混熟,就连侍卫见着她来,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没瞧见。是夜,夏侯临坐于窗边桌案前,望着从墙头一跃而下的熟客,挑了下眉:元小姐总是来此,是否欠妥当?元溪笑吟吟趴在窗边,打趣他:怎么?怕我坏了你的名声?的确。那我娶你。这样我就可以光明正大来看你。娶我?夏侯临无奈:你是不是说反了?那你娶我。……元溪迈腿翻入窗,朝他挑眉:不行?夏侯临抬眼望着她:也不是不行。【意气风发女将军&温文尔雅国师】——预收文:《长公主训犬日常》萧淡云第一次见慕渊,他正被人按着跪在地上挨打,脸颊被人扇得红肿,却一副誓死不从的模样恶狠狠瞪着身前人:我一定会杀了你们!萧淡云刚从城外摇光寺烧香回来,心生善意,于是让人过去为他解围。他眼中闪过一丝震惊,抬头时瞧见站在远处的萧淡云,却也没说什么,很快离去。萧淡云第二次见慕渊,他身上衣裳被扯烂,让人打得青一块紫一块,明明是楚楚可怜的模样,可眼神却满是恨意,让人看着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她依旧让人过去解围。年纪轻轻,不知怎的招惹了这京中权贵,着实可怜。萧淡云第三次见慕渊,是个大雨天。他等在她回宫的马车前,红着眼求她收留他。他跪在她面前,没了往日的狠样,一身傲骨碎了一地:求长公主收留我,我愿意,当您身边的……一条狗。雨倾盆而下,他弱不禁风的模样犹如弃犬。萧淡云心软,便留下了他,让他当了自己的侍卫。即使此刻看起来再弱小,但萧淡云心中清明,他是恶犬,需要好好教导,可不能让他去惹是生非。——慕渊是王府一个妾室所生,卑微如蝼蚁,人尽可欺,受尽了折磨。他本以为自己会就此坠入深渊,却在幽暗中显现一点光亮,而后有人伸出手将他拽了上去。那人言笑温柔,美如仙子:今日起,你就是本公主身边的人了。要听话,记住了吗?他此生唯一一点光亮,绝不允许任何人夺走。他要当长公主身边唯一的狗,最凶最恶。恶犬第一要义:公主说什么都是对的,要听公主的话,不能惹公主生气。天大地大,公主最大。【身份尊贵长公主忠心恶犬侍卫】——预收文:《强吻宿敌后》霄云剑与迎风剑两派是宿敌,争斗百年,谁也不服谁。这一辈中,傅心是霄云剑传人,邬元是迎风剑唯一继承人,两人因派系不同,性格不同,成为世仇,见面就打。两人自十五岁初见起,此后争斗十余年。相约逍遥巅的最后一战中,傅心落败半招,被邬元一剑贯穿心脉。邬元看在与她相识多年的份上,愿意为她带句遗言给家里,却在俯身凑过去的时候被傅心揪着衣领一个强吻。邬元震惊懵了,眼睛瞪得极大。傅心咧开嘴,血丝自嘴角流下:恶心死你这个崽种……然后笑着咽下最后一口气。邬元:?——一觉醒来,傅心重生了。她激动了大半日,想着这次一定要好好练功,争取早日超过邬元那个崽种,绝不再输给他。结果当日深夜,邬元翻墙而入,将她禁锢在墙壁与双臂间,红着眼质问她:你是何时开始喜欢我的?傅心:?可恶,这崽种居然也重生了……——邬元就此赖上了傅心。傅心去哪里,他就去哪里,除她家人外,任何靠近她的男子都会近距离迎接到邬元那要将人千刀万剐的凶狠眼神。傅心快要被他烦死了,于是背着包袱连夜跑路。岂料,邬元身体素质异于常人,用最快的速度追上了傅心,一剑甩出去贯穿她身前的树。傅心大惊失色着转过身。邬元咬牙切齿看着她:臭女人,你跑得挺快啊!傅心心虚微笑:你……追的也挺快……邬元捏住傅心的脸:你还跑吗?傅心连忙摇头:不跑了不跑了……邬元将傅心扛在肩:臭女人,跟老子回去成亲!傅心:?【脾气暴躁女主神经病男主】-男女主皆重生,是两条疯狗,男女主人设都不完美-武侠背景,架空,私设很多,请勿考究
  • 作者:风歌且行
    【本文将于2.2日入v,有大肥章哦!】纪云蘅发现她捡来的小狗疯了。见到她不会再摇着尾巴往她腿上蹭不说,给它带的饭也不吃了,还不让她摸,就藏在角落里用一双大眼睛戒备地看着她。她只是无意间说了句:听说皇太孙是个嚣张跋扈的主。就被小狗崽追着咬了大半天。纪云蘅气得把它拴在院子里的树下,整夜关在外面,任它怎么叫都不理,铁了心地让它好好反省。谁知隔日一大早,就有个俊俏的少年爬上了她的墙头。————许君赫原本好好的跟着皇爷爷来北延避暑,结果不知中了什么邪,每到日落他就会穿到一个叫纪云蘅的姑娘养的小狗身上。这小姑娘在纪家爹不疼也没娘爱,住在一个偏僻小院里,被人骑在头上欺负。这种窝窝囊囊,逆来顺受之人,是许君赫生平最讨厌的。可是在后来张灯结彩的乞巧节里,许君赫来到约定地点,左等右等没见着人,出去一找,就看到纪云蘅正给杜员外的嫡子送香囊,他气得一把夺下,昨天不是教你几遍,要把这香囊给我吗!【脾气很差一点就炸的天之骄子x软弱善良没人疼爱的笨蛋美人】SC,1v1,HE。想看女强,大女主的勿入,非无脑欢乐文,有刀。xp之作,白话写文,自割腿肉,不喜及时退出。【已完结文戳专栏可看。】————————预收:【读了皇兄的心声后】魏长音在皇宫里很不起眼,明面上别人称她一声四公主,实际她连一个得宠的大宫女的待遇好都没有。但她从来不争不抢,逆来顺受,只因为她知道自己根本就不是皇帝的血脉,而是她那个打入冷宫又早死的母妃与别人私通留下的。不过谁都不知道这个秘密。十四岁那年,一场盛大的春猎会,魏长音作为公主的身份出席,在一群人当中看到了地位尊崇的太子。魏颂年仙姿玉容,温润有礼。他是皇帝最器重的储君,是人人口中赞誉不绝的太子。魏长音被人拉着前去拜见,到了跟前,她低着头拘谨着喊:皇兄。魏颂年眼中噙着柔和的笑,你是四皇妹吧?话音刚落,魏长音就在太子的头上看见了一行字:【这小杂种怎么也来了?】魏长音吓个半死,差点在众人面前失态。后来她发现出现在太子皇兄头上的字,其实是他的心声。在六皇子犯错被皇帝训斥时,太子嘴上说着:六弟年幼,尚不懂事,还请父皇莫要苛责。实则头上:【这蠢货怎么活到现在的?能不能快点死。】面对青梅竹马,众人称赞金童玉女的表妹时,他说:表妹今日的簪花好看。【她怎么又来找我?如此麻烦,倒不如杀了算了。】面对敬重的太师,他恭敬说:先生多休息,仔细身体。【老不死的,吊着一口气想活到什么时候?】魏长音将他的心声看了个清清楚楚,旁人都道太子殿下光风霁月,举世无双。只有她知道皇兄是个大坏种。某天魏颂年站在她面前,笑着说:四皇妹近来可得闲?魏长音抬头一看,就见他头顶上写着:【这小杂种近日有些古怪,让我瞧瞧怎么回事。】魏长音:……————————魏长音跟在魏颂年身后,从十四岁长到十八岁,将魏颂年当成可以依赖的兄长。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他用高大的身躯将自己困在角落里,几番躲闪推拒无果,被他按在墙上吻住了唇。【太子殿下 x 四公主】
  • 作者:松本清张
    银行职员安川信吾发现了表面信用可靠的银行内部秘密,于是收集资料,掌握了在该银行秘密存款的黑名单,卷走银行钜额公款,与夜总会吧女启子一起潜逃。由于银行内部秘密在他手中,所以他有恃无恐,相信银行方面绝不敢声张,会私下与他妥协,或予以默认,以维持银行的门面。然而,事出意外,安川的期待落空。安川委托朋友知念基出面与银行交涉,银行出尔反尔,其间安川成为尸体,漂浮河中被发现,启子则失踪。知念基大为愤慨,独自奔走,努力调查,于是挖掘了内幕中的内幕,暴露出银行结构的诟病,和整个金融界的丑陋真相,这就是彩雾的故事。在经济繁荣的现代社会,经济犯罪层出不穷,花样繁多。金融机构的内幕,实非局外人可测知的。松本清张即以此现代社会常见,一般民众极感兴趣的主题,写了这本经济犯罪推理。
  • 作者:拙元
    接档文《世子作死日常(清穿)》《穿成嘉靖他爹》求收藏!在太后的庇护下,小五胤祺摸鱼到七岁还没开始学汉文,傻吃傻玩,好不快活。某日他绑定了一个读书系统,里面好多满文、蒙文的话本子,胤祺兴致勃勃地读起来。第一本,太子两立两废,心灰意冷,和女主角过上了咸鱼生活,被废的太子叫胤礽?第二本,少年天子强取豪夺弟媳,放弃皇位,和人家双宿双飞,这位天子叫福临?第三本,末代皇帝亡国后组建新家庭,亡掉的朝廷叫大清?……胤祺:……我急需一个没看过这些的脑子。胤祺不信邪地读了好多本,想看看这系统里还有多少大逆不道的话本。然后他就获得了积分奖励,系统随机赠书一本。胤祺捧着出现在手里的《大义觉迷录》,这书看名字挺正经,内容……好吧,是汉文,看不太懂。去找四哥,让他给讲讲。胤祺每次获得的书都是汉文的,而且是缺胳膊少腿的汉文,他于是大方地把书送给汗阿玛和兄弟们。于是大哥沉迷军事史,二哥研究起经济学,三哥四哥为了抢高中物理课本打架,弟弟妹妹们都排队等着看童话故事书……至于汗阿玛,还没从看完近代史的崩溃中缓过神来。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胤小祺给大家搬梯子,阿玛兄弟们上!半架空,考据党手下留情。轻松团宠文。《世子作死日常(清穿)》文案洪晓穿越前给系统提了一个要求,他想有个好爹。系统答应了,然后他就穿成了怡亲王胤祥的第七子弘晓。系统:系统检测到您的父亲死后被评为宇宙之全人,非常符合您的要求呢。弘晓:……他四伯是当今皇帝,他爹是常务副皇帝,他堂哥是未来皇帝。他家还是铁帽子王。很好,作死一下问题不大。怡亲王位高权重,却为人低调,奈何生了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混世小魔王。敢砸皇上炼丹炉,敢说皇子写诗差。带着大臣闹罢工,要求朝廷多放假。四爷:看在十三弟的份儿上,我忍!十三爷:看在嫡福晋的份儿上,我忍!弘历:看在,看在你又帮我写了首诗的份儿上,我忍!满朝文武:……万岁爷,十三爷,宝亲王,你们能不能不要一边咬牙切齿,一边帮这小子搞事啊!
  • 作者:临初
    中也因出差进入学园都市后,遇见了一位奇奇怪怪的女生。她古灵精怪又充满神秘,总爱对人说一些让人脸红心跳的话。这样的她,身上似乎总是藏有很多谜团,多到像是在引诱你去撬开一个宝石匣,待你费劲心机撬开了外头精美的锁,这只小恶魔才凑到你耳边轻微吐气,说里面装的其实全是你。为什么一直盯着我看?啊,你脸红了,该不会是害羞了吧?中也先生嘴上不说,心里其实也很喜欢我的吧?自认为是个成熟男人的中也:我怎么可能会喜欢她!就算我饿死,从家里的总部大楼跳下去!我也绝不会对一个女高中生出手的!!!可这一切止步于那天——异能失控,荒霸吐强势复苏。聚满高能热量的黑洞以恐怖的速度吞噬着街景,沿途所有建筑都被高温熔化成地狱一般骇人的光景。唯独只有那位樱发少女无视周围一切惨烈的景象,毅然像只美丽的发光蝴蝶般闯入了这片灾厄——少女拥抱住了他的所有痛楚。濒临失控的异能被无限的温柔容纳,从他们之间诞生出一只小小的浑身泛着红黑异能光的怪兽。小怪兽啾啾叫着扑入她的怀里,本能地暴露出了主人未曾述说的心声:我喜欢你!最喜欢你了啾!【食用说明】CP是chuya,校花的贴身高手(不是),肉食系x肉食系的巅峰对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