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剑金鹰

刀剑金鹰

作者:陈青云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他的心中一阵激动,紧紧地搂抱住司马白,喃喃道:小弟,大哥对不起你……在以往的两年中,千面侠一直是个严厉的大哥,他虽是爱这唯一的弟弟,从来都没有表露在面上,只是严肃地督促司马读书、练功而已,哪里有像这样亲热地搂抱过司马白呢?所以司马白被哥哥搂入怀中,他起初显得有点疏而手足无措,随即由于兄弟感情的表露,他也紧紧地抱住千面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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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里姝,羽山神族的掌上明珠。却不幸成为《师兄他修无情道》的女配。她与男主指腹为婚,却被女主抢尽风头,反受男主厌弃。为挽回男主,她以血脉为代价给女主换血续命,又遭背叛,被男主一剑穿心,尸骨无存。断仙崖下荒坟濒死,连个殓骨的人都没有。那叫一个惨啊!最后一滴血流尽时,她不甘心:如果能重来,我定杀了那对狗男女。血渗入深渊,唤醒了沉睡万年的魔祖。本尊需要一个新娘以血契帮本尊解开封印,你可愿意?百里姝只觉幻听,头一点闭上了眼。于是,时空回溯。长眠深渊的灭世魔祖,开始等待新娘的召唤。百里姝睁眼,回到了故事最初。这一次,她毫不犹豫一脚将女主踹进凶兽沼泽,抢走男主的秘宝机缘,然后揭开屠魔封印,将深渊下沉睡万年的灭世魔祖放了出来。大魔头揭棺而起。魔雾漫延,怨灵苏醒,整个天都变暗了。危屠天漫不经心将百里姝未婚夫摁进棺材,转过冶艶似妖的脸看她:什么时候成亲?聘礼想要什么?本尊暂时不打算要孩子。百里姝:嗯???危屠天眸光扫过她张扬娇美的脸,意味深长挑眉:先婚后爱,也不是不行。百里姝:……一个字,骚。*后来,百里姝骂骂咧咧从大魔头榻上起身,连夜逃跑。灭世魔祖在棺材里禁欲万年,凶猛得很。伺候不了,拜拜!再后来。祖宗,不好啦!夫人又双叒去修真界把人家宗门给挑啦!魔祖叹气,放下手里锄头,刚种下去的四季豆还没发芽,又要去给老婆收拾烂摊子。什么祖宗?她才是他的小祖宗。封印万年的灭世魔祖降临仙剑宗,整个修真界骇得面如菜色!却见那位可怕的魔祖怀抱百里姝耐声轻哄:谁惹夫人不高兴了,让他给你磕头谢罪,行不行?百里姝一巴掌拍开这恋爱脑死鬼,恶狠狠道:磕头怎么够,姑奶奶要一拳打爆整个剑宗!【安利我的完结文】:《穿成灭世大魔王的心尖宠》灵霄看了一本仙侠文。男主下凡渡情劫,为救女主散尽修为除魔证道。但灵霄却喜欢文中那个美强惨反派——大魔王谢无佞。一个穷尽三千年从万魔渊爬出来,就为让整个三界挫骨扬灰的病娇疯批。以一己之力逼得男女主神魂尽毁。封印他后,神族倾尽能力,以上古之法点了一抹纯灵善念在这疯批魔头额心,试图引他改邪归正。但这魔头死不悔改,花了三千年,又冲破无妄海炼狱,打算再次拉着三界跟他一起沉沦。这次,灵霄穿过去了,穿成谢无佞额心那抹上古纯灵——她要负责用善念约束大魔头不许干坏事。灵霄:啊?无妄炼狱都压制不了这灭世魔头,她能咋办?再说她还蛮吃这家伙疯批劲儿的,既穿进他脑子里,不如…一起把魔渊做大做强?*谢无妄天生邪种,被父母抛弃,在最黑暗的深渊中苟延残喘,从不期待世上会有人爱他护他陪伴他。只是这一次,他从深沉封印中睁眼,眉心多了个会在他脑子里说话的人。啊,这世界好无聊哦,谢无佞不如我们一起去毁灭吧?……起初,谢无佞很烦整天在他脑子里叽叽喳喳的小东西。他打算将她埋进紫府小域界,小家伙却说:哇,我从未见过这么美的风景。他又将她带到怨魂哭嚎鬼气森森的魔渊,小家伙说:天呐,谢无佞你家住城堡哎!……直到有天,小家伙不见了。他忽然觉得,魔渊怎如此荒凉。谢无佞一身戾气杀上仙界,如修罗降临,将整个天宫焚成火海。一双碧瞳,映得血红。漫天血光中,他走来,在摇摇欲坠的诸神大界下抚去伤口的血,朝灵霄伸手:找到你了。灵霄只知道谢无佞生来凄惨孤苦一人,她是陪伴他的第一个朋友。可她不知道,如果这一次谢无佞没找到她,是真的会拉着整个三界给她陪葬。包括他自己。
  • 作者:萧宣
    妮妮第一天到尹家报到时,不小心把酒当水喝,结果酒量奇差的她,竟然醉了。尹阗刚好撞见她这副醺醺然的模样,照理,身为她的主人,应该要对这样的她大发雷霆才对,可是他不但没有,反而莫名其妙地对她动了心……
  • 作者:金鱼灯
    【本文将于1月2日入V,入V当日万字更新。预收文《作精女配万人迷》】本文文案:温俏是个小作精。性格娇纵,刁蛮任性,却又生了一副好样貌,雪白肤色,黑卷长发,樱桃小口杨柳腰,就是发起脾气来都带着几分娇俏脱俗。在大院清一色的男孩子里,温俏是名副其实的团宠万人迷,走到哪都有人护着,从小就不缺人宠爱。就是一时兴起跑去拍戏,也是一群大佬跟在身后保驾护航,无人敢惹。直到有一天,温俏意外得知自己其实只是一本年代文逆袭小说里的炮灰女配。……她一心爱慕的男主只是将她当成利用的对象,借着她的关系同大院里的人结交。说要娶她也不过是为了骗她心甘情愿的给女主铺路,当垫脚石。而她却爱昏头,成了个恋爱脑。为了男主,她将为自己量身打造的剧本和资源全都让给了女主,一门心思的要当男主背后的女人。替他打理家里家外,洗手做羹汤。为了男主,她同大院里的人绝交,拿出自己的全部积蓄,毫无条件的支持男主的事业,替他同生意场上的人周旋陪笑。后来,女主拿着她的资源和剧本成了受人追捧的新晋影后。男主借着她的人脉和资金逆袭打脸,成功上位商圈新贵。两人的爱情故事更是被传为佳话。被压榨了所有价值的她却只落了个众叛亲离,被男主无情抛弃的悲惨下场。末了还要被人骂上一句刁蛮任性,罪有应得。温俏:这会是她?这简直就是胡说八道!她喜欢他,他不感恩戴德,还让她委曲求全!忍不了!绝对忍不了!恋爱脑是真的要不得!!!*温俏作天作地,天不怕地不怕,这辈子唯一害怕的人就只有陆霄。自那年借住在陆家,见到陆霄的第一面,温俏就害怕他。彼时的少年已经初见日后的风采,眉眼疏离,居高临下,黑眸深沉却又带着几分危险的攻击性,让人怎么也忽视不掉。只一眼,温俏就吓掉了手上拿着的小块奶油蛋糕。然后转身,毫不犹豫地跑了。也是这一夜,陆霄弯腰捡起了少女因为慌乱逃离掉落在地的银色发卡。……开始的时候,陆霄只是因着长辈的话才对温俏多了几分留意,他并不喜欢像她这样太过娇纵任性的小姑娘。直到那次她受了委屈,在他面前哭得可怜,玉白的小脸上挂满了泪珠,手却紧紧抓着他的衣摆,哭咽着让他去给她撑腰出气。那一次,他几乎花去了自己此生所有的自制力,才忍下了那一股冲动。再后来,他看着她长大,看着她喜欢上别人,再看着她义无反顾的要扑进别人的怀抱。这一次,他决定不再忍了。……温俏一直觉得陆霄是个极其矛盾的人。他会在她任性胡闹的时候冷声训斥她,也会在她落泪哭泣的时候耐心哄她。她害怕他,也依赖他,却从没想过有朝一日,在外人眼中漠然自持,疏离冷淡的他会喜欢自己。——九十年代背景,人物情节不与现实挂钩。——女主刁蛮任性小作精,非完美人设。——男女主年龄差五岁,1V1。【文案留于2023年12月1日】——————预收文————预收文《作精女配万人迷》阮幼薇是朵小娇花。世家同辈中她是唯一的小姑娘,自幼就被众星捧月的长大,养成了个娇气任性,磕不得碰不得,受不了一点委屈的性格,就算是进了娱乐圈里也不带一丝收敛,常年位居最讨厌女明星榜首。偏偏她又生了一副好样貌,明眸皓齿,香肌玉肤,是真正在锦绣堆里宠惯着长大的一朵娇花。出道电影中的惊鸿一瞥,惊艳脱俗恍若洛神下凡,一舞封神。就连高举滚出娱乐圈大旗的黑子们也只能对她又爱又恨。直到一次意外,阮幼薇得知自己只是一本虐恋情深狗血小说里的替身女配。……喜欢追求的男主只是将她当作女主的替身,一边对她冷漠厌烦,一边却又对女主爱得隐忍。男女主虐恋八百章,而她存在的意义包括但不限于给作为男女主之间感情升温的踏脚石,给男主的公司提供资金链,给女主提供资源,必要时还要给女主作挡箭牌,挡住娱乐圈里的狂风暴雨。而被当作替身还不自知的她整颗心都扑在了男主的身上,为他出钱出力。最后却只成为了别人眼中的恶毒女配,男女主感情的破坏者。还因为嫉妒算计女主被男主报复,落了个连累身边人,落魄惨死的下场。阮幼薇:她?替身?嫉妒别人?这简直就是她听过的最不好听的笑话!她!阮幼薇!独一无二!绝不会为人替身!*阮幼薇小的时候,家里来了个长相漂亮却又沉默寡言的小少年。那时的她就已经是世家所有同辈人眼中的小公主,娇气又矜贵,只能宠着纵着,喜欢的东西一定要得到,讨厌的东西一定要消失。所以她理所应当的使唤着这个漂亮的小少年,捉弄他,吓唬他。但不管她再怎样的过分,小少年也只是板着一张脸,很认真地告诉她:这样不好。古板又奇怪。就像是玩具一样,喜欢也只是一阵。很快她就把这个漂亮但无趣的小少年给抛到了脑后,但小少年还是像以前一样,默默地跟在她的身后,不厌其烦地替她收拾着凌乱的玩具。一直到盛夏暑假那年,小少年要回去了。回去的前一天,她同他约定好了那天要去送他。可到了那一天,她却是早就把这件事给忘了个一干二净,在外面同人疯玩了一天,一直到傍晚回家才有人来告诉她,那个漂亮的小少年顶着烈日,站在树下等了她许久。……再次见到贺祈年已经是十年后。曾经稚嫩青涩的小少年如今已经长成商场上杀伐果断,心思深沉的掌权者,与昔日判若两人。而彼时的阮幼薇依旧如儿时一般,娇气任性,惹了大半个娱乐圈的人,犯了众怒,网上大片的都是各色声讨。这是在外人看来,怎么都联系不到一起的两个人。偶尔有人调侃起儿时旧事,记起自己对贺祈年的捉弄还有那次失约,阮幼薇想也不想就摇头说:我们不认识。却不防,在提着裙摆转身的时候撞见了像是早已等在拐角处的男人。短暂地对视过后,男人垂眸,掐灭了手里的香烟,嘴角笑容带着些许的散漫,意味深长道:不认识?……贺祈年始终记得,那年正逢家族变故,权力相争时住进阮家的那个盛夏,少女赤脚站在门前柔软的草坪上,仰头看着被风吹起的羽毛,转头猝不及防看到来人时,挥着手笑得明媚又灿烂。那是他自云端跌落,深陷泥沼之后见过的最暖的一抹笑容。之后的日子里,这一抹笑便连同着那个娇气的少女一起,成了他心底深处永远的不可触碰的克制与渴望。——女主娇气任性小作精,非完美人设,1V1。【文案留于2024年1月1日】
  • 作者:伊恩·弗莱明
    故事中女孩仔细打量着他,他拥有阴暗,更准确地说是近乎冷酷的外貌,蓝灰色的眼睛。他穿着款式特别的深蓝色单排扣外套,里面是奶油色的丝绸衬衣和黑色的丝绸领带。尽管天气很热,但他身上却透着丝丝寒意。你究竟是谁?她尖锐地问道。我的名字是詹姆斯·邦德……当一个陌生人抵达巴拿马的时候,当地人都在交头接耳,看着另一个亡命围外的人把钱在赌场的桌子上烧掉。但是詹姆斯·邦德心里想的事情可比钱重要得多。他在两个星期时间找到了两枚隐藏于珊瑚礁中的失窃的原子弹。在扮演花花公子的时候,邦德接触了多米诺骨牌,这是一场极富挑战性和刺激性的寻宝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