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欢记

承欢记

作者:亦舒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下午七時,亞熱帶的夏季天空還未完全暗下來,這正是所有人歸隊回家的時候,麥承歡下了車一抬頭,只見整座屋燈光已亮起一半,那幢廉租屋看上去猶如掛滿珠寶纓絡的寶塔。她從來沒有第二個家,她在此出生、在此長大,一直沒有離開過。承歡與父母及一個弟弟同住,麥宅面積雖小,設備還算周全,最幸運之處是窗口面對南中國海,天氣好的時候,藍天碧海,一望無際。初搬進來,許多親友都訝異了,「廉租屋竟有此美景,真是政府的德政。」這政府的德政還不止如此,承歡自小學讀到大學,從來未付過一毛錢學費,全免,畢業後,名正言順考進政府機關做事,回饋社會。麥承歡的世界愉快、健康、樂觀,她沒有機會接觸到這個都會成長期的陰暗面,她只享受到它健全成熟的制度。她代表幸運的一代。今日與往日一樣,她從辦公室回家,剛好來得及吃母親煮的可口家庭菜。在電梯中她已碰到相熟的鄰居,像麥家一樣,他們也在此地住了好幾十年。…

最新更新第9章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亦舒
    亦舒的书有吸引力,是因为往往出人意料,不落俗套,还契合了都市文化的特点,描写简单明快,往往一语中的,有许多人,特别是都市白领把她的许多书中的话奉为经典。
  • 作者:亦舒
    「有種蟬的幼蟲,埋在地下幾十年之久,終於破土而出,看見天日。我希望你們的感情,像蟬一樣有個好結局。」「它雖破土而出,但只存活數天。」……選載通往勝利路一列小洋房的私家路上停滿汽車,住在最後一幢對牢海景的丁太太帶孩子看完醫生回家,寸步難移,不禁有氣。「整條路都叫彭家霸佔了,真自私,沒想到別人也要用路。」丁先生好脾氣,一味勸:「我叫保母出來抱囡囡回去休息,然後叫他們把車子移一移。」「乾脆報警好了。」「太太,睦鄰,和為貴。」丁太太只得打電話喚保母出來。那保母甚為嘮叨,一手抱過小孩,一邊喃喃說:「父親辭世了還那麼高興,天天開舞會慶祝!」丁先生到彭宅按鈴,半晌,才有人應門。
  • 作者:亦舒
    亦舒的书有吸引力,是因为往往出人意料,不落俗套,还契合了都市文化的特点,描写简单明快,往往一语中的,有许多人,特别是都市白领把她的许多书中的话奉为经典。亦舒的科幻代表:《天秤座故事》《朝花夕拾》《天若有情》。幻为虚,实为情。
  • 作者:亦舒
    在英因留学的乔景仰英籍中年教授纳梵的学识和人品,深深地爱上了他。毕业后,乔回到香港。由于思念日甚,乔无心工作,重返英国后,成力纳梵的情妇。纳梵却无法承受来自社会和家庭的巨大压力……乔母将女儿许配给留学生陈家明。由于家明的劝戒,乔对往事略有所悟,在无奈与忧伤中,黯然回到香港。
  • 作者:亦舒
    纪和坐着不动回忆与艺雯一起的开心片段其实都是很平常琐碎的乐趣像看戏三场忽然下雨他俩瑟缩在他人檐下一边咕哝一边嬉笑
  • 作者:亦舒
    傅于琛拉着我,教我舞步,大家跟着围成了一个大环,我与他跳了二下,转个圈,随即有别人接过我的手,与我舞到另一个角落去。
  • 作者:亦舒
    书房里所有的窗帘都没有打开,桃木书架深棕颜色使得环境更加黝暗,只靠台灯照明。房里两个男子予一名秘书都累了,他们已经商议整个晚上,总算得到结论,不仅松出一口气。这时,男仆敲门进来,捧着银壶及咖啡杯子。他走近年轻的东家,「关先生,三小姐等了很久了。」年轻人点点头。他的助手与秘书识趣地收拾文件及手提电脑告辞。男仆去打开窗帘,只看到银盘似月亮刚刚升起,天际远处还有一丝蛋壳青,这样的美景足以使任何人不能专心工作,所以要把窗帘拉密。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荡青山
    白浮双意外落水,穿到了古代江南,瘦湖潋滟画中游的扬州。有疼人的父母,慈祥的阿公阿婆,还有可爱的姐妹们,虽然只是小有余粮的市井之家,白浮双也很知足,只想和家里人过好幸福的小日子。可有一天,她发现那个从小就奇奇怪怪的小姑,她竟然是重生的。还为了抢一个男人,对自家姐妹痛下毒手!白浮双自不让她,一边暗中提防,一边开启了白氏染料坊的金手指,带领全家人一起红红火火奔小康。从一扎染色新奇的绣线开始,到招起了绣娘画师,开起了布庄,不知不觉间,白家人一起努力,打造了蒸蒸日上的新生活。白二郎官运亨通,成功入编,柔姐儿成了名满姑苏的绣娘,橙姐儿成了人人称道的女医,至于楚哥儿的铺子,竟开到了京城大路上。早早叛出家门追求爱情的小姑:?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五谷丰登,家宅兴旺。唯一的不足就是双姐儿似乎封心所爱,求娶之人踏破了门槛,她一个都不点头。夜阑人静,新科状元摘了簪花,趴在心上人窗子上,要愁白了头发。你到底对我哪里有意见,我改还不行吗?白浮双眯眯眼,哼了一声。上辈子作孽,该!注:1.小门小户奋斗日常,平平淡淡过日子赚钱,没有很厉害的金手指。2.男主上辈子从来没有喜欢过重生女配,很守男德,是真的冤枉。
  • 作者:威廉·福克纳
    小说是福克纳打猎情结和自然意识的集中展示,通过对打猎活动的描写,刻画了猎人的生活与南方乡野的生活图景。小说涉及的主题较福克纳其他小说更为纯粹,即人与自然如何和谐相处。福克纳将野蛮的打猎与文明的开发顺承叙述,强烈抨击了文明的开发似乎比野蛮的打猎还要更野蛮,更不能冠之以文明。福克纳在小说尾声中写老猎人艾萨克自言自语地说:难怪我过去熟知的大片被毁的森林没有吵吵嚷嚷要求上天报应了。将来完成大森林复仇大业的必将正好是那些毁掉森林的人。这完全可以看成是在面对现代主义与商业利益对传统价值以及原始森林的掠夺时,福克纳本人借老猎人之口对传统道德的呼唤。1.美国的文学史星光灿烂、大腕佳作云集,在这璀璨的星河里,谁最能代表美国?一个是惠特曼,另一个是福克纳——无人质疑!2.福克纳,美国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20世纪世界文学中一个里程碑式的人物。他将美国南方的历史和人的生存景象纳入他所创造的类似当代神话的小说中,形成了一座新的文学高峰。克洛德•西蒙、加缪、萨特、略萨、马尔克斯、莫言等多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对其推崇备至,视其为自己的文学创作导师。3. 福克纳有三个标志性喜好:酗酒、嗜烟、骑马打猎。酗酒抽烟使他健康受损,65岁便去世;而骑马打猎成为了他不朽文字的抒写主题。《大森林》是一部完整的打猎故事集,是福克纳晚年时亲自编订篇目的作品。这部作品被视为成长小说,但是其中关于大熊是人类的高贵的对手,必须用崇高的原则、公正的行为与之打交道所蕴含的人与自然关系的阐释,更可视作人类生存发展的永恒思想主题。因此,这部作品越来越受到福克纳研究者的重视和推崇。
  • 作者:点心
    卓飞帆是个英俊有钱的白马王子,但青兰若不做灰姑娘与白马王子的童话梦,在她的眼中,他是个可恶的鸭霸男。他随手乱扔的冲浪板是绊倒她的罪魁祸首,让她跌倒出糗外,竟然还强取她的初吻,接着脚踏车撞花他的「BMW」,也是他的不对,害他迟到,造成她的失业更是他的错!但,为何她必须当他的贴身佣人来赔偿?他该掂掂她的斤两,她可不是好欺负的,找机会理光他的头、写上字,让他成为笑柄, 卓飞帆很乐意被她整,因为他会加倍讨回--青兰若赔了钱,赔了吻,甚至赔了...看来灰姑娘这辈子是注定要和鸭霸男纠缠到底了。
  • 作者:惜之
    她和他明明是同年同月同日生,为何却是两款不同的命!?他是有钱人家的大少爷,而她却是被家人压榨的苦命小童工!要不是看在她老是吃他、用他、花他的份上,她才不愿意罩他这只软趴趴的小绵羊!只是没想到多年后,小绵羊喝了洋墨水回国,她竟被他那英勇挺拔的超大只身材给吸引--只可惜他被狐狸精登陆之后,他的好就有专属享用人,最
  • 作者:大江健三郎
    读者可曾想象过接到这样来信时的辛酸味?信上说,你的某一尽管时有龃龉,但长期来常挂心间交谊甚笃的好友,不意在某个远如火星上的共和国的哪个陌生处所,原因不明,轻生自尽了。在弱小的兽类世界,想来也有像遇到较强兽类,将其坚实头颅,如同软蜜饯似地一下咬碎一类的残酷体验,但在人类世界,以我目前的想法,即此便是辛酸不过的体验了。我所以如此说,原因是前不久收到一封由巴黎转来的短信,说我的少年友人斋木犀吉,在北非某一独立不久的国家的小城贝贾亚的旅馆浴室淋浴器龙头上投缳自缢了。发信人是意大利国籍中年妇女M·M。一年前她和犀吉从羽田机场同乘德国飞机出发时我曾去送别。信上说,她当天因事外出,会见通讯社方面的英国人。时过晌午,与旅馆电话联系,犀吉并无异状。
  • 作者:朱家宝少爷
    谢绯夜穿越到诸侯割据时代,经历战场,穷困潦倒,遇到正参与夺嫡的相府之子张子良,两人一起助三皇子回国登位。
  • 作者:上官鼎
    陇西,祁连山,无名洞。开春时节,天正飘着鹅毛大雪……三更时分,忽见一条人影,窜入洞内,看模样顶多不过三十来岁,生得十分的俊逸,身材颀长……然而,不知为了什么,他一脸焦急之色,眉峰紧锁,来到洞里一片石壁之前,忽摸出一本薄薄小册,谨慎塞进岩缝之中。对那崖缝瞧个半天后,才满意似地舒了一口气。蓦然间……
  • 作者:吴风草
    已经开始申请入v啦(^0^),准备从第二十七章节开始入v,2月17日开始,饱饱们已经看过的章节不要重复买哈!不要重复买哈!不要重复买哈!也希望大家支持正版(^0^)看到饱饱们的评论留言心里特别暖,干劲满满吼吼!会努力保持质量好好讲完这个故事的!——————————————————————————渡雷劫失败的竹阙仙子坠入魔界,附身在萝卜上苟命。竹阙窝在这瘦萝卜里……她一堂堂天帝爱女,怎能如此寒酸苟活……风真香,太阳真暖和,活着真好……竹阙闭目吸收日照,修复残魂ing,突然感觉到一股凌厉的兵刃气息扑面而来,她猛地瞪大萝卜眼,从土里拔起腿就跑,边跑边喊:你不要过来啊!!!举着锄头的魔尊:我只是想给萝卜松个土……魂魄修复完毕,女主回归天界。魔尊和往常一样推开菜园小门,只看到空空的萝卜坑。我萝卜呢!我那么大一根萝卜呢!给……给我下令,即日起,魔界上下不许吃萝卜!魔尊着了魔,踏平三界,见到萝卜堆就冲上去翻。听说没,魔尊新娶了嫁娘呢。她怕是活不过今晚了。魔尊神思昏沉,步入洞房,还没揭盖头,猝然伸手捏住了新娘纤细的脖颈。什么天帝贵女,不过蝼蚁。魔尊却动作一滞。为何有股熟悉的萝卜味?*竹阙:这里也太背光了……这破地方还想养好身娇玉贵的我。(露出鄙夷的萝卜脸)魔尊:一棵破萝卜到底在矫情些什么。然后默默把萝卜搬到阳光充足的地方。魔尊:哎呀今天买了排骨但是忘买萝卜了。竹阙瞬间枯萎。已死勿cue。竹阙:要是我变成大葱,你还爱我吗?魔尊:你变成香菜我也爱你,毕竟我喜欢吃香菜。竹阙:???————放个预收文,感兴趣的宝子可以先收藏么么————《玄灵族》*裴云天当了好多年暗卫了,满手满身的血腥气似乎总也洗不干净,也不知从何时起,他逐渐变得麻木不仁,这样的日子,可真是能一眼望到头的窒息。直到这天,他照常出门,洞口的紫藤萝瀑布映入眼眸,虬劲的枝杈上坐着一位红衣少女,一边啃着糖葫芦一边对他说道:嗨!你是裴云天吧?……裴云天一脸警惕。 不必害羞,我叫子涓,很高兴认识你!不要在我家门口乱扔糖葫芦棍。鬼使神差的,裴云天被子涓捞去了一个不知名的异度时空,不仅见到了一只会说话的猫,还到了一处陌生宅邸。开门的少年指着裴云天,对子涓大嗓门道:我去!你上哪找的野男人!杨骁!闭上你的狗嘴!裴云天扶额,阳光少女子涓,咋呼少年杨骁,还有一只叫仲辛的阴恻恻的猫,这就是他以后的室友了吗?好像,也挺不错的。热血小队,上天入地寻宝探秘。*如果成熟,是要放弃甚至痛斥自己曾经所深爱着的那些,这样的成熟,我宁可不要!发什么中二病?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的子涓一巴掌把杨骁拍飞。*正值初夏,四周蛙声此起彼伏,林中虫鸣声不绝,又是刚入夜,开始有萤火虫星星点点地从浅滩的水草丛中飞起来,一个清瘦的女孩子蹚着水认真地捕鱼,竟让他久违地感受到一丝丝闲适的意味,裴云天眯起狭长的眼睛,不经意低声念道:腾空类星陨,拂树若生花。逢君拾光彩,不吝此生轻。*裴云天从卧室出来,手里提着宣花斧,虽没说话,却一脸你再骂一句试试的狠厉感。我也有!杨骁跑回卧室,扛出一把冲锋枪,云天兄,时代变了。子涓实在看不下去,提着锅铲对着这幼稚的两人后脑勺一人一下:吃饭!*我爱这片土地。他抓起一抔土,低声说道,这片土地是如此沉默、包容、生生不息。除主线外,偶尔穿插支线剧场。古代场景和现代场景穿插交替出现。主线很重要,群像也超级重要,每一个配角都有自己的血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