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雪信封

白雪信封

作者:眷希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常矜从办公室离开往教室走时,恰好路过一群女孩。女孩们无一例外涂着浅色唇釉,穿着加利雅的深湖蓝西装外套和素灰短裙,半捂着脸低笑谈论什么:隔壁班那个顾杳然,他睫毛好长啊。常矜听到熟悉的名字,脚步微微慢下来。他长得也好看。他和常矜她哥常鹤,你们觉得哪个更帅?顾杳然吧,我喜欢美少年的类型。但他不是单身吧,不是都说他和他们班的常矜在一起了嘛?常矜停下脚步,迎着女孩们略微惊诧的目光走上前,语气认真温和:是谣言哦,我们没在一起。抛下这句话,常矜就离开了。她并未被影响心情,恰恰相反,她很赞同那群女孩的观点。她也觉得顾杳然的睫毛很长。而且她量过。十四岁那年,她去顾杳然家里找他玩,却发现他还在午睡。常矜偷偷拿了他桌上的软尺,趴在床边,小心翼翼地量他的睫毛长度。还没看清数字,那双漂亮的桃花眼忽然睁开。常矜手一抖,差点从床边摔下去,被床上躺着的男孩一把拉住手腕。常矜到现在都还记得,顾杳然垂下眼睫,笑着望向她的样子:睡觉都不放过我。说吧,这次又想对我做什么?【倔强但耀眼的天子骄女 vs 她温柔好看的竹马】后来,他们已经在一起许久。常矜有一天收拾屋子,在顾杳然的箱子里发现了一张照片。是他们一群人高中毕业那年,在冰岛旅行时拍的。照片上,拿着摄影机的女孩穿着纯白色的冬装,围巾红得像火焰,她低头看向手里的相机屏幕,嘴角微微牵起,背后是绚烂无边又静谧漾动的北极光。照片背面写着,极光很美,但却比不过她看向我的眼睛。【双暗恋/微群像/好友变情人/超长暧昧期/直升制国际校园】我曾经想学摄影,那段时间顾杳然就是我的模特;他和常鹤去打篮球时,我就坐在场边抱着水背单词。我们一起学习,一起旅行,一起打游戏,一起参加USAD,双手抱过同一座奖杯。像我这样骄傲的人,这辈子也没为谁让步过,只他是例外。我那时不知道,原来这就是喜欢。——一个骄傲的女孩学会爱人的故事。有友情线,主角团一共七人,都是天之骄子,会写得非常青春非常无忧无虑,一起学习一起成长一起打比赛拿奖。爱情线更多的是朋友以上恋人未满的暧昧,即使没在一起也甜得发慌,暗恋只占一小部分。背景是私立国际学校,和普通高考路线的学生所处的学习环境,所受的教育和考试标准都完全不同。不了解的读者不会有阅读障碍。(因为作者倒腾不明白决定胡乱自设了)设定入学门槛极高,学生家境都非常好,当豪门校园文看也行。(躺平)微博有追更群,连载期限定,群满即止。…

最新更新第13章 喜欢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眷希
    东江中学,春申市排名第一的国家级省重点中学。许多人在入学的那一刻,就已经被划分好了三年的等级。而陈缘知,在高中两年里,一路从普通班窜上了众人眼中金光灿灿,自带光环的清北班。陈缘知初到清北班时,所有人都以为,这样的狠角色必不是个好相处的家伙。结果却令人意外。陈缘知本人,就像她的长相一样温柔婉约,表现得十分合群,很快就融入了新班级。直到某天有同学发现,班级大佬许临濯换了一款和陈缘知同款式的书包。除了颜色不同,两人的书包从细节到刺绣,甚至是背包上挂着的鳄鱼球鞋挂件,都一模一样。知知,你看你看,班长的新书包和你的好像!陈缘知笑道,是挺像的。有同学好奇地问她,哎,你来这个班到现在,是不是都没和班长说过话啊?陈缘知:嗯,我们不是很熟。没人会怀疑这其中有什么秘密。从入学开始就是全校传说,在校两年,便蝉联了两年物理类年级第一和联考全市第一的真学神许临濯,和历史类从低处爬上来的后起之秀陈缘知——他们就像是两个世界的人。直到有同学偷偷翘掉体育课回教室,刚好撞见许临濯从容不迫地穿过一排排课桌,坐到陈缘知同桌的座位上。最先说话的居然是陈缘知,别坐这,班里人很快回来了。怎么?他们会误会。误会什么?许临濯似笑非笑,你说过,我们又不熟。陈缘知一言难尽地看着他:…………同学:……???WC他们是不是有什么我不知道的关系?!.jpg【表面合群慕强美人斯文败类天赋领袖】陈缘知有一个秘密。升高一的那个暑假,她在自己常登陆的小众app上交到了一个朋友。后来她发现,这个人和她同一个高中,正是物理类那个靠脸就能给学校招生,常年挂在楼下总分榜榜首的大佬。她用了一年时间,从散漫与迷茫的泥沼中爬起,循着那人身上的光芒,一步步走到了可以与他并肩而立的位置。【00后新高考硬核校园】在那个仰头天光,俯首沉海的年纪,我遇到了这样一个人。他安抚我所有迷茫,理解我所有野心,知晓我所有脆弱,共享我每次胜利的欢欣。如果我弄丢了他,终此一生,我该怎样找到另一半的自己。是因为他,那段时光才被命名为青春。双强cp群像校园1v1,he阅读须知:1.该文讲述的是女主高中三年的故事,女主从普通班中游一路考到清北班前几名,细写女主的改变和努力,类似校园升级流。2.内容很硬核,参杂许多高中学习的知识和做题技巧以及心态调整方法。3.高一女主多为旁观者姿态,高二开始成为事件中心,一展打脸宏图,开始爽文。4.含有女主与父母家庭从对抗到和解的内容,青春时期亲子关系的描述和解读。5.非常群像,几乎每个配角都有自己的结局,介意慎入。6.男女主设定上属于灵魂伴侣,交互对话有时可能会非常意识流。——————预收分界线——————下一本写《白雪信封》文案如下:常矜第一次见到顾杳然,是在家中。那时的她以为,这只是生命中再平凡不过的一天。她生病在家,给提早放学的哥哥常鹤开门,而哥哥身旁却多了一个陌生的少年。十一二岁的顾杳然,眉目间已然是温和疏朗,眼眸沉透清澈,看来的眼神波光潋滟,带着浅浅的笑意,比他身后的春光还要明烈几分。他们的命运以这一扇门为起点,互相缠绕,从此并肩前行了七年。常矜借着哥哥的便利,总是跟在两人身后,逐渐也和顾杳然熟了起来。随着时间流逝,三人的关系越来越好,逐渐形影不离。常矜想学摄影,顾杳然便做她的模特;顾杳然和常鹤去打球时,常矜就坐在场边抱着水背单词;他们一起学习,一起参加国际竞赛,约定要去同一个国家读书。高中毕业那年的三月,三人一同去了冰岛。在极光大爆发的夜晚,他们爬上雷克雅未克的一座雪山山头,坐在了高处。脚下,是万家灯火疏明温暖;抬头,是涌动不停的绚烂极光。珍贵而又皎洁的极光,常矜却只抬头看了一眼,然后便低头看向顾杳然。他微微抿着唇,微带笑意的脸上,一双眼睛剔透闪烁,盛过此刻漫天的极光和星辰。常矜握着脖子上挂着的相机,鬼使神差般问道:我能不能给你拍张照片?顾杳然转头看她,笑得温和明朗,好啊。常矜曾以为,她只是顾杳然身边一个比较特殊的朋友。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如果彼此都有那份心意,何须用七年去盼一束花开,一个人何必仰望另一个人这么多年。但最终,当她孤身一人来到英国读书之后,顾杳然也跟着来了。我们共度彼此的青春年少,熟悉对方的一言一语,一颦一笑,也是曾经一起并肩看过极光和雪山的人。这样的两个人,要怎样才舍得走散。于我而言,无法抵御的是群星亮起时刻,你在漫山新雪里露出笑靥。后来,他们已经在一起许久。常矜有一天收拾屋子,在顾杳然的箱子里发现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拿着摄影机的女孩穿着纯白色的冬装,围巾红得像火焰,她低头看向手里的相机屏幕,嘴角微微牵起,背后是绚烂无边又静谧漾动的北极光。照片背面写着,极光很美,但却比不过她看向我的眼睛。独立聪慧温和清朗常矜顾杳然——一篇双向奔赴的暗恋文,纯甜和微酸混合。男女主家境都很好,这本的校园部分会比较悬浮,没那么接地气。女主和女主哥哥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龙凤胎,所以三人同龄。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骁花
    文案1:华越全息线上尖叫游戏,只有更恐怖,没有最恐怖。自全民侦探游戏风靡后,华越又双叒来搞事情了!文案2:林笑笑在成为游戏大佬前,是个喜剧演员综艺咖。直到她开始直播全民尖叫游戏,粉丝们才知道:原来尖叫游戏还可以当综艺看?主播你笑着手撕鬼怪真的好吗?主播你可以不要一本正经地和鬼讲冷笑话吗?为什么能有一边笑着说好好好一边直接扔鞋子的操作?主播你醒醒,鬼有这个小哥哥好看吗?华越:这真的是个尖叫游戏。林笑笑(微笑):是让粉丝为我尖叫的尖叫吗?文案3:在游戏圈,没人不认识戚风。不管是冲锋游戏还是逃生游戏,他都玩得游刃有余,圈内称他为行走的挂逼。直到他遇到了一个行走的笑逼……为什么这个从头到尾傻乐的人活到了最后?相处久了,居然还觉得……有点可爱。
  • 作者:安琪
    妓院里,有个名叫圆圆的少女,她可爱的模样活像随时会被大野狼觊觎的小红帽。外表过于瘦弱的她,被鸨母阿沙力的卖给那个异常高大的神秘男人。啊呜~那是什么声音?!是从她新主人房里传来的吗?圆圆好奇地一瞧,吓了一跳,怎、怎么新主人好像……一匹狼?!越看越觉得不对劲,她便开口问:堡主,你的嘴巴变得好大好大哦~嘴巴这么大,才可以一口把妳吃掉呀!吼~他不想当童话故事的大反派啦!天杀的月圆之夜,他只要一个丰满的女人伺候他。就是那种前凸后翘,S型的体态,会让人喷鼻血的女人,可是,眼前怎么只有一根瘦竹竿?(泣)好,他忍,忍着轧下一部戏——糖果屋,他要假装温柔地安抚她,把她养得白白胖胖,再把她的身体和心灵一起吞进肚里!
  • 作者:临天
    萧燕飞穿书后认为自己的身份并不简单,具体表现为:1,侯府庶女,但姿容绝世。2,嫡姐是女主,正跟皇长子谈婚论嫁。3,和一个反派buff叠满的世子爷保持着良好友谊。根据穿越定律,她一定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反派角色。并且会在关键时刻为男女主的绝美爱情献出自己的智商、尊严、以及……生命。起初,萧燕飞只想保持低调,避免被奉献生命,达成最坏结局。后来,她发现原主在出生时,就被人调了包,从此和女主嫡庶互换,还把罪魁祸首视为生母,在姨娘的谆谆教诲下,甘愿为了女主赴汤蹈火。而重生女主则占着原主的身份,踩着原主的血泪,和皇长子上演着娇妻带球跑,追妻火葬场的绝美爱情!萧燕飞:……累了。她撸起袖子磨刀霍霍,势要撕毁狗血剧情,拨乱反正!反派buff叠满的世子爷:需要帮忙吗?萧燕飞:好啊。*卫国公世子顾非池桀骜不驯,平西戎,定北狄,兵锋所指,所向披靡,为大景开辟了万里江山。半边鬼面,一身猩红衣袍猎猎作响,他于千军万马之中傲然而立:燕燕,把手给我。----
  • 作者:陈舜臣
    《花隈街的迷途》是陈舜臣本人最为喜欢的一部推理作品,曾入围第56届直木奖和第20届日本推理作家协会奖,并与《点与线》《占星术杀人事件》等被日本《周刊文春》票选为百大推理小说之一。现场毫无任何痕迹,除了被害人的,没有任何其他的指纹;在场的所有人士,也都有着完美的不在场证明,包括自己——死者的义子叶村省五郎一边接受着警察的盘问,一边感到无比疑惑。到底谁是凶手,为何要杀害如此善良的义母?他想起此前,险些令自己丧命的几起无头案件,便猜想会不会是同一个凶手所为。这时,义母出身的那条花隈街,突然清晰地浮现在他的眼前,一股暗黑的气息,渐渐笼罩在了所有事件之上……
  • 作者:糊兔砸
    【预收文《论与病娇成亲N次经验总结》(文案在最下)求收藏~】颜鸢一直以为靖远侯府大公子陆宸娶她是因为她的那张脸,那张与她二姐姐、靖远候世子夫人有三分相似的脸。但因陆宸为人克己复礼,与姐姐遇面从来不近三步之遥,颜鸢勉强觉得日子能继续过下去。却不想姐姐一朝丧夫,寡居侯府,陆宸与她的走动骤然频繁,他们的孩子夭折将将月余,便与其隔帘作画,灯街欢游,不亦乐乎。颜鸢低头看了眼自己那还未隆起的小腹,咬了咬牙,提着果酪敲开了那间鲜少踏足的书房。一纸和离书飘飘然落进她的眼帘,陆宸两个字笔画分明地墨在纸页的下角,颜鸢明白了面前人的心,哭红了眼。没过几天,靖远候府大少夫人坠湖丧命的消息传遍了京城…颜鸢三年后再回京时,正好撞见皇权易改,陆宸借着从龙之功飞黄成为当朝宰甫,姐姐和他签了婚书,不日便可互结连理。她恨得咬牙切齿:负心汉一个,决不能让他活得顺遂。于是,她毁了他筹备已久的婚仪,怂恿他同靖远候府断绝关系,与猜疑他的新帝达成协作,将人流放到苦寒的商疆。谁曾想有一日,陆宸竟又回来了,利刃划过新帝脖颈,姐姐也被他赐毒酒,满是鲜血的长阶上,唯有她一人是故旧。看着面前明黄登极的男人,颜鸢闭了闭眼,甚是思念地扑进陆宸怀中,让女儿也抱紧他的大腿:笙笙乖,快叫爹爹。帝后大婚,普天同庆,有耿直的大臣上书斥责颜鸢是前朝余孽,不应被封为中宫之主。那折子陆宸看都没看一眼,直接丢进身旁的银碳炉中。是朕离不开皇后,是朕受够了没有皇后的日子。阅读指南:1.1V1,双C,仿宋架空背景,勿考究。2.姐姐是坏银,男主知道,文案中隔帘作画、签订婚书等部分为男主揭露真象过程,非出轨,和离书是男主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保护女主写的。3.女主前期胆小爱哭,死遁后冷心冷情。_____分割线_____预收文《论与病娇成亲N次经验总结》求收藏哇~福宁郡主凤玲珑在重生三次后终于发现自己重生的原因所在。那是位名叫苏惊寒的男人,东越境最有名的富商,她的天降姐夫。看着手里的泥金名帖,凤玲珑想起最后一次重生前苏府那张被鲜血浸透的绵软喜榻,决定这一世要阻止苏惊寒靠近自己的姐姐…谁知这个儒雅温文没有一点商贾气的男人实则是个内心扭曲的疯批病娇!!为了结束重生,保护姐姐,她在苏惊寒面前死了六次,次次死不瞑目,终于得一次苏惊寒死在她面前。凤玲珑看他嘴角翕翕地伏在她的膝上,鲜血如泉涌一般汩汩地吐着,拼尽全力仰首望她的眼底,碎星璀璨:珑娘…我这辈子…最不后悔遇见的人…就是你……东越太子容锦,自幼高姿聪颖,五岁授印入主东宫,却在风华正茂的年纪被诬淫祸后妃,沦为敌国质子,受尽欺凌。六年后,化名为苏惊寒的他成了越水之滨最有钱的商人,悦眸善面,广济天下,被无数百姓立生祠祭拜。只有凤玲珑知道他有多厌恶自己那些慈悲悯人的行径。小剧场:一个烛火轻摇的夜晚。怀里的美人强捱着腰痛入眠,男人却依旧爱不释手地握着银红锦帐里的腰,将人啄得睡意嘤咛。软唇溢出的娇吟旖旎婉转,他听得甚是欢喜。玲珑。他低唤着她的名字。这辈子,你最好爱我到死。阅读指南:本文古早狗血(包括但不限于替嫁,失忆,认错人,替身,误会,二选一文学)雷者勿进
  • 作者:艾佟
    这个家伙实在有够唯我独尊,先是在相亲宴上放她鸽子,又在第一次约会后不久上门提亲,害得她现在像个傻子似的不断试穿礼服,可他却连瞧一眼也没有就直说都好看!不行,她受够这样让人摆布的人生了,在经过变身游戏顾问公司的帮助后,她第一个决定就是──离家出走逃婚去,可少爷他不知道是撞邪还是发神经,非但不介意她的落跑还说绝对非卿不娶,甚至天天来她上班的地方紧迫盯人,开什么玩笑,被他这么一搅和,自己投奔自由的计画还能怎么搞?她非得想个办法让他彻底死心不可……
  • 作者:楼采凝
    她真是欠了他的,从小就在他身边当小保母,专门跟在他身后,等着他惹事生非后替他擦屁股,而他小时候是个小麻烦,长大升级成大麻烦,三天两头进警局,害她也差点和警察先生变麻吉……唉~~这家伙就不能乖一点吗?人帅聪明家世又好,明明可以当模范生,他偏要当个鬼见愁,她更搞不懂自己,不去交男友谈恋爱,偏要当他的管家婆,再这样下去,她的青春真要葬送在他手上了!
  • 作者:艾萨克·阿西莫夫
    《日暮》原本是科幻小说大师艾萨克·阿西莫夫1941年发表的一个短篇小说,因其独特的构思而成为经典科幻小说的样板。该小说于1969年由同是大师级的美国作家罗伯特·西尔弗伯格演绎成长篇小说(即本书)。《日暮》是两位科幻大师合作的结晶。小说的背景是一颗拥有六颗太阳的行星,那里每隔2049年便出现一次黑夜。然而当黑夜来临的时候,已经两千多年没有经历过黑夜的人们陷入了恐慌,整个世界失去了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