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那一天

暗恋那一天

作者:大耳朵怪叫驴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暗恋成真/酸甜口味/双向救赎/哥系男友】-苍白内敛天然呆贫家女x事业型腹黑闷骚酷哥大少爷一句话简介:和暗恋对象重逢后,因为误会放弃暗恋,没想到被他展开攻势倒追,全程暧昧拉扯,前期她超爱,后期他超爱许熙是贫困家庭中的长女,自幼难见天光,每一步都走的艰难。她打算去死那天,有一少年与她相遇,为她驻足停留,为她手沾血污,救她于世间水火。许熙自此喜欢上他四年,再见面时,他不记得她。十七岁的周允竞,天之骄子,众星捧月。十七岁的许熙,满身灰尘,芸芸众生。所有人都说,他们两人,没有任何能够相交的地方。而后来,周允竞抱着许熙,在她曾悄悄望向他的每一处,慢慢地接吻。*轻松版文案:1周允竞,国际部知名公子哥,出身优越,身高腿长,衣品穿搭样样顶尖,顶着一张好似有八百个女朋友的酷哥脸大杀四方,身边永远追随者众,花团锦簇。许熙,沉默,内敛,籍籍无名,自知与他毫无可能,因此将暗恋心事多年埋藏心底。然而一场变故,许熙与周允竞成为同桌,关系日渐亲密。闺蜜听完许熙的倾诉:你是说你去他家好多次,用他的浴室,穿他的衣服,但他一丁点反应都没有??要么他不是个正常的男人,要么……他把你当男人。闺蜜深沉分析,毕竟许熙年幼时有多年被当作男孩养大的经历。许熙一整晚没睡着,大悟特悟。原来暗恋这么久,对方可能连她的性别都没搞清,从一开始定位就错了,都是无用功。她不要再喜欢他了。第二天许熙找到周允竞,眼圈发红:咱们以后好好做兄弟……一直知道许熙是女孩并且准备表白的周允竞:?2许熙发现,自从兄弟论过后,周允竞好像莫名更有魅力了。衬衫总是被打湿,衣服爱穿低领口,顶着湿漉漉的头发,垂眼看着她的时候,水珠顺着他的脖颈滚下,在线条好看的锁骨处晃的不像话,像是在主动勾引她。直到有一次,他甚至还主动提议两人要睡一张床。许熙终于受不了了:求你把上衣穿上。周允竞见状把她抱起来,宽阔、裸露的腹肌贴着她的后背,拿掉她捂着眼睛的手,气息滚烫,慢条斯理地贴着她耳朵说:害羞什么,都是兄弟。#我不追暗恋对象后他开始主动撩拨我了#当老实女遇上钓系男#你不是酷哥吗怎么这么钓-1v1双初恋he-存在女配喜欢男主,也存在男配喜欢女主-女主暗恋成真治愈救赎具体排雷见第一章作话------------------------------下本预收求收藏,您的每一个收藏都是我的动力![伪骨/破镜重圆/久别重逢/爱恨难分/年龄差]矜贵傲慢大少爷x落魄少女宋皎是季家的小公主,随心所欲,又作又娇,季怀恕把她宠的无法无天。只要有他在,放眼新海没有一个人敢惹她半分不快。季怀恕是季家长子,生母早逝,向来信奉利己主义,刻薄,傲慢,高高在上,平等地挑剔所有人,只对宋皎一个人例外。好友打趣:怀恕,你这样的人,以后怕是要下地狱。季怀恕神色淡淡,漫不经心地翘着两条长腿,瞥眼看了一眼不远处玩的正开心的女孩儿,扯扯唇角:她不下就行。好友想,果然,季怀恕这种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性格,最后的、也是唯一的良心可能在他妹妹皎皎那儿。当然,这都是曾经了。后来宋皎被揭穿为情人的私生女,季怀恕父亲出轨的产物。宋皎苍白着脸踉踉跄跄地拉住季怀恕,嗓音颤抖,一向娇气的脸上全是泪水:哥哥,你听我解释……季怀恕扯开宋皎的手,慢慢地看着这个曾经最在乎的人。他说的一字一句,无比郑重,像是要把她整个人都咬碎了:季皎,你是真的恶心。再后来,多年后,在尘封已久的旧房间里,季怀恕随手翻出一本落灰的笔记本。上面认真又笨拙地写道:[我爱我哥,我哥也爱我,我和我哥相依为命]——节选自《季皎日记》-重点:男女主均无血缘关系,女主其实是小三和别人生的孩子,男女主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男女主重逢后均已成年-女主在季家时叫季皎,身份被戳破后改名宋皎-1v1HE 甜文 年龄差7岁…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仲丘
    偶然之下,林薇得到了一本老旧的日记。结果一朝穿越到六十年代,成为日记里面那个把一手好牌打烂的名媛。名媛出身富贵,自小过着骄逸奢侈的生活,家道中落后,父母怕她受苦,给她找了个非(市)常(侩)能(抠)干(门)的丈夫,将两人送往香江。港城繁华多姿,可惜抠门丈夫是个钱串子,只进不出,逼着名媛过清贫的苦日子,直到她偶遇了绅士大方的初恋,为此她强逼丈夫与自己离婚。但后来她发现初恋心里有着白月光,身无所长的名媛逃离港城,千辛万苦地回到内地,却发现父母在浩劫中病逝,她无处可依,一直生活落魄,境遇凄凉。前夫寻她多年,得了她一句不后悔,最后因病去世,名媛因此一直活在悔恨之中。林薇只不过是吐槽了一下,结果就穿到日记中,得了一位便宜丈夫。这个年代正是港城掘金的好时机,香江地产崩盘,市场低迷,商人逃港,是抄底房地产的最好时机。林薇曾经看过一个穿越电影,主角提醒地产商说67年房地产大跌,届时逢低买入,有多少吃多少。房地产抄底,金融入市,林薇带着钱串子丈夫一心搞钱。可惜港城的财阀大佬们却不是好相与的,虎口夺食,步步惊心。为此,她给自己定了一个十年计划——一、多赚钱,赚大钱,早日回去将住牛棚的父母接出来养老。林老师,赶紧收拾一下,上面收到消息说你们在香江当首富的女儿,马上要回来看你们。首富?正在扫牛圈的老两口面面相觑,他们就一个女儿,这说的是那个奸懒馋滑的女儿?二、搞黄金,赚外汇,十年后回来帮祖国搞建设方教授,你女儿不得了,修桥铺路,建学校盖医院,报纸上都说她是最有社会责任感的港商。方教授嘴角不受控地上扬,背着手一本正经道:什么港商,她是从咱们这儿出去的,帮国家搞建设是她应该做的。三、进军造船业,收购哈兰德.沃尔夫造船厂,打造世界最尖端科技的造船公司,送归国有。方教授一天电话不断,嘴笑得合不拢:唉——应该的,国家培养了她,她要是不这么做,那还能是我的闺女吗?时机不等人,赚钱路上坎坷多,好在身边有个靠谱的队友。很长一段时间,林薇一直认为虽然便宜丈夫有些吝啬抠门,但是个清风霁月,用情至深的好人。直到她看见抠门丈夫右手举刀,左手按着黑大佬的手,脸上挂着斯文的微笑,让对方签保证书。林薇这才发现便宜老公是个腹黑冷血、为达目的无所不用其极的阴狠角色。林薇心里犯嘀咕,这个便宜丈夫不知道还能不能挽救一下。本书又名《名媛日记》香港年代文,半架空的平行世界女主不是穿越,是重生,她自己不知道女主老少女,非大女主女强预收文《小骷髅今天又要换马甲》求收我是一只从冥渊爬出来的骷髅。为了能融入人类,我扒了一张死人皮,没想到运气不好,这个人是大衍宗少宗主的新婚妻子乐颜。我被大衍宗找回去的时候,还没觉得哪里不对劲儿,直到乐颜曾经的情夫……们一个个找上门。我知道事情糟糕了。但这就有一个问题,是谁杀了乐颜?……死人皮也是有使用期限的,按品相,多则几年,少则数月。所以我不得不干起了挖坟的勾当。月黑风高,我轻车熟路地打开一具棺木,皮相虽老,但好在修为精深。衣服扒到一半,一只突然出现的青色玉笛挡住了我。那个清逸绝尘的男子从林中走出来。他看了我一会儿,默默翻出一袋灵石。能否留下家父的清白我看看灵石,看看尸体,有点舍不得,以我这么多年换马甲的经验,没有什么是比给人当爹更舒服的。
  • 作者:菖蒲君君
    整个修真界都知道,无量宗的江长老有一女,生来便双目失明,两岁时又测出灵脉碎裂,无法修炼。当年惊才绝艳的无量宗江清川,为女放弃飞升。从男修敬重,女修钦慕,剑修中的天之骄子。变成了修真界赫赫有名,整日拿着算盘赚钱养闺女的女儿奴。宗门上下日常叹息:江长老今日又抗雷不飞升。江清川日常打算盘:宗主师兄,今日的天雷又激发了雷池力量,诚惠三千灵石。——江畔穿着机甲与虫族作战的时候不幸牺牲,一睁眼……黑漆漆。后来才知道,她竟然在另外一个世界活了下来,只是这具身体天生眼盲,还不能修炼。哪怕没人说,江畔也能从无数的叹息声中听出各种情绪。无非是觉得江畔成为了父亲的拖累和负担。拖累?负担?江畔皱眉,这两个词也能跟自己挂钩?无奈,江畔只能捡起上辈子研究的机甲项目。于是,整个修真界又开始疯传:江畔那个瞎子疯了,居然每天打铁制作小铁人。可惜了江清川,这辈子算是因为这个女儿废了!后来,深渊封印破碎,妖邪入侵无量宗,宗门大阵眼看被破,宗主长老们皆要殒命之际。无量宗后山飞出无数机甲。为首那个全身赤红的机甲手心里坐着一个双目无神的少女。少女微微侧头,用耳朵辨别出方向后,瘦弱的胳膊抬起,直指前方,声音清脆:诛!提示:1.女主有CP,但男主是江清川。2.眼瞎会治好。灵感来源:看完《流浪地球2》和重刷《环太平洋1》后想到,但与电影无关。【2023年12月5日入V】
  • 作者:今雾
    【日更,不更会请假】沈烈在见陈静安第一眼就动了心思。南方女孩,远黛秋眸,既无技术,也无运气,仰头看向身后的男友,唇畔含笑,怎么办,害你输光了。吴侬软语,娇的过分。陈静安听男友提起过沈烈,纨绔二代,一副黑心肠,手段了得,衣冠楚楚的混球。的确是。第一见面,他目光轻浮,道:他配不上你。雨夜里,陈静安目睹男友劈腿。在她身边停着黑色宾利,沈烈隐匿在阴影里看不清脸,只丢下一句:想清楚就上车。她上车,湿透的衣服堆到脚边,她讽刺道:这不就是你想要的吗?带着淡烟草味的外套套上来,指尖点着她左胸口的位置,沈烈笑,肤浅了不是,爷要夺的是这儿。*下本开《藏月》父母离异,秦芷被寄养在陈爷爷家中,父亲将她送过去时是雨夜,她没伞,踩着泥泞一路小跑,她全身湿透,雨水顺着指间往下滴,她拘谨地抿抿唇,敲开陈家门。却没想到开门的是陈砚南。陈砚南,众星捧月的天之骄子,有他在,第一名从未旁落,生的骨相优越,眉眼深邃清冷。喜欢他的女生不计其数。秦芷也没法免俗,只是不敢提不敢认,少年耀眼夺目,不是她能肖想的存在。他垂眼目光落下来,她只好踩着湿透的鞋难堪地挪步掩藏,好不狼狈,陈爷爷出来介绍,说秦芷小他三岁,是妹妹。陈砚南面无表情:哪门子的妹妹?*秦芷高中毕业,模样乖静内敛,散伙饭上有男生向她告白,男生喝过酒,青涩的脸烧得通红,询问她能不能做自己女朋友。秦芷还没回答,有道冰冷低沉的声音抢先:她不可以。她看见陈砚南从阴影里走出来,神色不善。男生皱眉问他是谁。陈砚南眸光阴郁,咬牙,少见的失态:老子是她哥!*后来,秦芷成为满世界乱跑的摄影师,见天地辽阔,山河滚烫,没想过会再见陈砚南,鼓噪的风将他大衣吹起,他大步走过来,将她搂进怀里,胸腔里的跳动声势浩大,他问她有没有想过自己。秦芷没回答,听陈砚南低沉嗓音喃喃:我想过。每天,每秒。发疯一样。
  • 作者:时邮
    【还有4章完结,求收藏本文和预收】【5号上夹,希望支持,车在围脖@时邮sy】『自我攻略伪bking吸人气运假高岭之花』初遇时,少年被人追杀,那天是谷雨。世中逢尔,他只看见了她。她抚上他满是血污的发顶,眉眼极尽温柔。[被人欺负了?别怕……此后你便跟着孤吧。]少年一如惊兽,从此山河百年人间垂暮,再难忘却。他是身负煞气的命龙,她是世人尊崇的公主。她不顾子民反对,将少年带回秘境。她教我藏杀心扼煞气、收余恨改性情。可她偏是我的苦海慈悲岸、絮果兰因缠。(改自京歌《锁麟囊》)然而,当年怯弱的少年终是倒在了冰天雪地中。她遥自万里赶来,远观了一场精心算计的赴死。——*——*——*——多年后,少年已成为杀伐果断的龙族太子。故人相逢不相识,一万年大梦一场。而祭典上,穿着戏服的少女被妖追杀。男人信手屠尽妖邪,轻摇纸扇,笑得无邪。[你是龙族的,那你会飞吗?][当然。][那我何时能再见到你?][十年吧……十年之后,如果本座还活着……不论山高水远,本座都来寻你。]那个男人,仗着修为高深整日自称本座本座的。不是在怼她,就是在憋什么取笑她的鬼点子。直到他被封印在白色荒芜里,闭目不醒。她穿过桎梏,男人自沉睡中苏醒,将她揽入怀中。他声音沙哑,宛若锁在泉中生锈的古剑。[本座说过,若十年后你与本座再能相见,本座便腾风而跃化龙,带你遨游天地山川,万里江河。]=====预收《陷入盛夏》狼狗仙女=====「致我的金葵,你是我黑暗孤独星球上唯一的芬芳,唯一的红玫瑰,我单枪匹马也能孤身成军的花。」1.十六岁那年,锦葵考上麓川一中。那里有铺天盖地的香樟,绿荫成片,她遇到一个人。穿着黑色卫衣的少年眉眼含笑,叫错了她的名字:[喂……你是不是叫刺葵啊?]锦葵哭笑不得:[什么鬼?我叫锦葵!]少年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恍然大悟道:[啊?原来是这样!]兵荒马乱的高中三年,周围人都觉得他喜欢她,只有她自己不知道。她总是忘记问,那个生气时又凶又痞,笑起来却如大型毛绒犬的少年,是如何知道她名字的。2.直到某个男生跟锦葵告白,被班主任误会,锦葵哽咽着从办公室出来,看见少年失控地将对方踹倒在地。她晚上偷偷传纸条给他,问为什么。少年丝毫没注意,她把昵称悄悄换成Kilig。[因为你呗,他活该。]少年直白地回,毫不避讳的滚热目光烫到了她。满天蝴蝶抑制不住,终于从喉咙涌动飞舞而出。高考前她被骗去寺庙祈福,少年笑着递过他的红布条,求她替自己写:[你字很好看……老天爷看着喜欢,估计更愿意实现。]她无所谓地点头,直到少年把脸凑过来,低声喊了她的名字。锦葵满脸疑惑,直到少年把手心的红布条翻过来,她才看见反面满满当当写的都是自己的名字。[我的愿望是……你。]3.七年后,已是花艺师的锦葵孤身居于老家。一次外出挑选花卉品种,她回到了麓川市鲜花基地。一千亩鲜艳浓烈的向日葵花海中,她的遮阳帽被风吹得猎猎作响。当年青涩懵懂的少年,已是下巴满是胡茬的男人。他穿着防晒服,站在两片花海簇拥下的一条走道中,笑得肆意爽朗。锦葵瞬间模糊了眼。——那是丝毫不亚于当年那座城市里,与那个少年名字如出一撤般灿烂的盛夏光景。[那你叫什么名字?][时间的时,麓川的麓咯。]
  • 作者:C·W·尼克
    这是一部感人至深,触动灵魂的人性寓言:故事发生的很自然,一个看得见风,可以遨翔于天际的小男孩,用他的温柔来对待地球上的所有生物,为战争中的人们带来无比的勇气和希望……在这个童话般的故事中,看得见风的男孩透过死亡的礼仪,最后化成美丽善良的灵魂,牵引着战争的结局,也在众人的心里留下了灿烂的记忆。本书的文风单纯、清新、温暖,用了一个小孩的思想和视角谱写了这篇童话般的寓言,教会人们学会关爱、珍惜生命,唤起人们内心深处最美好的情感。呈送给人类最真切的感动和最伟大的爱,在不可抵挡的人性光辉中感受自然和生死…… 这是一部探索自然、发掘生命存在价值的动人作品!
  • 作者:老舍
    东方文化协会以东方文化为题,托我写一本话剧。想了许多日子,我想不出办法来。一个剧本,尽管可以不要完密的穿插,可多少总得有个故事;我找不到足以表现东方文化的故事。即使用象征法,以人物代表抽象观念,文化中所含的事项也太多,没法一网打尽。再退一步,只捡几件重要的事项代表文化,也似乎走不通,因为哪个算重要,哪个不重要,正自难以决定。况且,大家认为重要者,我未必懂得;我懂得的,又未必重要。这个困难若不能克服,则事未集中,剧无从写。又想了几天,我决定从剧本的体裁上打主意。这就是说,假若放弃了剧本的完整,而把歌舞等成分插入话剧中,则表现的工具既多,所能表现的方面纵难一网打尽,也至少比专靠话剧要广阔一些。从剧本上说,这种拚盘儿的办法,是否要得?我不考虑。我知道,只有这么办才能有把它写成的希望。好,我心中有了个大拚盘。但是,这并不能解决一切!什么是文化?什么是东方文化?东方文化将来是什么样子?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圆满的答出!一人群单位,有它的古往今来的精神的与物质的生活方式;假若我们把这方式叫作文化,则教育、伦理、宗教、礼仪,与衣食住行,都在其中,所蕴至广,而且变化万端。特重精神,便忽略了物质;偏重物质,则失其精神。泥古则失今,执今则阻来。简直无从下手!假若我是个思想家,也还好办。我满可以从一个活的文化中,提出要点,谈其来龙去脉,以成一家之言。但是,我不是个思想家。再说,即使我是思想家,有资格畅言文化,也还不中用。我所要写的是剧本,不是论文!似乎还得从剧本上设法。假若我拿一件事为主,编成个故事,由这个故事反映出文化来,就必定比列举文化的条件或事实更为有力。借故事说文化,则文化活在人间,随时流露;直言文化,必无此自然与活泼。于是,我想了一个故事。当然是抗战的故事。抗战的目的,在保持我们文化的生存与自由;有文化的自由生存,才有历史的繁荣与延续——人存而文化亡,必系奴隶。那么,在抗战时期,来检讨文化,正是好时候,因为我们既不惜最大的牺牲去保存文化,则文化的力量如何,及其长短,都须检讨。我们必须看到它的过去,现在,与将来。对过去,我们没法否认自己有很高的文化。即使吃惯了洋饭的鬼奴,声言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明得多,可是在世界历史上还没有敢轻视中国文化的。谈到现在,除了非作汉奸不过瘾的人,谁也得承认以我们的不大识字的军民,敢与敌人的机械化部队硬碰,而且是碰了四年有余,碰得暴敌手足失措——必定是有一种深厚的文化力量使之如此。假若没有这样的文化,便须归之奇迹,而今天的世界上并没有奇迹!以言将来,我们因抗战必胜的信心,自然的想到两件事;(一)以中华为先锋,为启示,东方各民族——连日本的明白人也在内——必须不再以隐忍苟安为和平,而应挺起腰板,以血肉换取真正的和平。日本军阀的南进——不管是经济的,还是军事的——正是自中国至印度之间的各民族觉醒的时候。大家有此觉醒,才不至于上日本军阀的和平当,而把灵魂托付给锁镣与鞭笞。(二)一个文化的生存,必赖它有自我的批判,时时矫正自己,充实自己;以老牌号自夸自傲,固执的拒绝更进一步,是自取灭亡。在抗战中,我们认识了固有文化的力量,可也看见了我们的缺欠——抗战给文化照了爱克斯光。在生死的关头,我们绝对不能讳疾忌医!何去何取,须好自为之!这样,我们肯定了我们有文化,而且是很高的文化。可是,就照着这个肯定,编一个故事,还并不怎么容易。第一,一方面写故事,一方面还须顾及故事下面所掩藏的文化问题,就必定教故事很单薄——冰必定很薄,才能看见下面的流水啊!故事单薄,剧本就脆弱,不易补救!第二,文化是三段,——过去,现在,将来;抗战也是三段——自己抗战,联合东亚的各民族,将来的和平。这怎么调动呢?故事的双重含意——抗战与文化——已难天衣无缝的配合,而每一含意中又都有那么多的问题,即使我是个无所不知的通才,也没法表现无遗,面面俱到。还有,第三,拿过去的文化说吧,哪一项是自周秦迄今,始终未变,足为文化之源的呢?哪一项是纯粹我们自己的,而未受外来的影响呢?谁都知道!就以我们的服装说吧,旗袍是旗人的袍式,可是大家今天都穿着它。再往远一点说,也还不保险,唐代的袍式是不是纯粹中国本色的呢?因此,我不能借一件史事形容出某一代的文化确是什么样子。而且,即使我有了写史剧的一切准备,也还不过是以古说今,剧本的效果还是间接的,没有多大的感动力量。我非把过去与现在掺到一处不可,宁可教过去的只有点影子,也不教现在的躲在一边,静候暗示。是的,我只能设一点影子,教过去与现在显出一点不同;假若有人来问:这点影子到底是象征着汉晋,还是唐宋?是佛老,还是孔孟?我便没法回答,也不愿回答。总而言之,我所提到的文化,只是就我个人的生活经验,就我个人所看到的抗战情形,就我个人所能体会到的文化意义,就我个人所看出来的我国文化的长短,和我个人对文化的希望,表示我个人一点意见;绝不敢包办文化。有多少多少问题,我不懂得,就都不敢写。我所确信的,我才敢写下来。这样,我的困难可以减少一些;减少了我自己的困难,而增加了剧本的穷相,可也就无法。我只能保证自己的诚实,而不能否认才力与识见的浅薄!就是我所相信的,也还未必没有错误;不过,我要是再加小心一些,这本剧就根本无从产生了。现在可以谈剧本的本身了。剧分三幕:第一幕谈抗战的现势,而略设一点过去的影子。第二幕谈日本南进,并隐含着新旧文化的因抗战而调和,与东亚各民族的联合抗战。第三幕言中华胜利后,东亚和平的建树。剧情很简单。可是它越简单,它所接触的问题便越不能深入,仿佛是一块手帕要包起五斗米似的那么没办法。为什么要这么简单呢?我是怕用人太多,不易演出。可是,象抗战的情况,与日本南进,都要写入,又无法十分简单;于是,我就利用了歌舞。用歌舞是否可以真个简单,明于演出呢?还是不中用!此作法自蔽也!剧中有四支短歌,两个大合唱,大概至少须用三十位歌者,才足振起声势。第二幕中有六个舞踊,至少要用十位舞踊专家——随便一舞,必难曲尽其意。既有歌舞,必有伴奏,又需至少二三十位音乐家。加上演员十数人,共需八九十人矣!也许有人还以为我利用歌舞是有意取巧,我不便驳辩。可伤心的倒是弄巧成拙,依然尾大不掉,难以演出。至于幸而得以演出,而观众只听歌看舞,忽略了话剧部分,才更可伤心!最使我担心的是末一幕。没有斗争,没有戏剧,我却写了天下太平!拚盘已经不算什么好菜,而里边又掺上甜的八宝饭,恐怕就更吃不消了!关于第一幕第二节设景在绥西,纯粹是为了绥西有民族聚集的方便;若嫌不妥,请随便换个地方。第三幕设景青岛,亦因取景美丽,无他用意,也可以改换。老舍于昆明龙泉村,三十年双十节
  • 作者:大昭子
    【下本《红痕》/《尝尽春色》求预收】本文文案:16岁的温袅是舞蹈附中的芭蕾生,她一直喜欢她的竹马兼舞伴周霖。可是周霖不喜欢她,还把她往陈断面前带。陈断是隔壁重点高中的风云人物,成绩好,人脉广,一张祸害脸,叛逆又招摇。陈断身边常有狂蜂浪蝶,而他只对温袅另眼相待。他靠近温袅,一双桃花眼盛着肆意的笑。他用慵懒的语调说:妹妹,以后跟我玩呗?温袅看眼刚不停巴结陈断的周霖,小声说好。于是陈断总带着温袅,仿佛她是他的家养天鹅。舞校毕业,温袅想逃开陈断,跟随舞团去往偏远乡镇演出。表演用的场馆坍塌,温袅灰头土脸地从废墟中爬出来,视野中赫然是一双锃亮的黑皮鞋。她抬起头,撞进陈断嚣张肆意的桃花眼。陈断蹲下身,攥住她纤细胳膊,炽热鼻息喷吐在她脸上。想逃?他在她耳畔咬着牙道,休想。起先他觉得她乖顺如宠物。直至她翅膀长硬飞走,他才发现心中缺了一块。强占有欲痞帅X乖软舞蹈生校园到都市,主校园,HE————预收《红痕》文案:【先婚后爱/暗恋成真】学生时代的朱钰,是众人眼中的千金大小姐。她在豪宅办派对,邀请全班同学,包括沈清宴。众人玩乐,沈清宴靠在墙边闭目养神。少年眉眼清俊,彷如雕塑。沈清宴在来的路上受伤。一滴血自指尖伤口渗出,落在朱钰母亲心爱的英国摄政期躺椅上。朱钰母亲发觉椅上红痕,连连叹气。你知道这张椅子,有多贵吗?她望着身家清贫的沈清宴,声音中藏有轻蔑与鄙夷。后来朱钰大学毕业,家道中落。她成为职业拍卖官,拍掉母亲珍藏的古董家具。友人牵线,她与沈清宴久别重逢。沈清宴已成新晋资本家,以挽救朱家作条件,让朱钰父母同意了他和朱钰的婚事。新婚当晚,朱钰在卧室再见那把英国摄政期躺椅。沈清宴将朱钰按在椅上,咬她后颈。她听到他凉如夜色的声音自后响起:大小姐,你猜我现在知不知道,这张椅子有多贵?没人知道,朱钰在高中时暗恋沈清宴。少年心高气傲,做什么都要争第一。她明白他与她结婚,是想报复当年母亲给他的不愉快。待家族危机度过,她决定去国外静一静,思考如何提离婚。出发当天,沈清宴连夜赶回,一把将朱钰拽进怀里,在她耳畔道:不许走。一贯冷漠的声音里,竟然透出隐隐的卑微。阴郁狠决商界新贵X明媚温柔拍卖官
  • 作者:铁凝
    十年前,曾经为自己的作品集中做过一次阶段性小结,编辑出版了五卷本《铁凝文集》。十年后的今天,当再一次为自己的作品做阶段性小结之际,恰逢人民文学出版社拟编辑出版中国当代作家系列丛书,于是,自己的这套作品系列凡九本便应运而生。其中,长篇小说三卷,分别是:《玫瑰门》《无雨之城》《大浴女》;中篇小说两卷,书名为《永远有多远》和《午后悬崖》;短篇小说两卷,书名为《有客来兮》和《巧克力手印》;散文集两卷,书名为《会走路的梦》和《像剪纸一样美艳明净》。熟悉作者作品的读者也许会注意到,长篇小说《无雨之城》出版于一九九四年,但在一九九六年编辑文集时,作者将它排除在了文集之外。究其原因,当时似乎是觉得它不够厚重吧!甚至就因为它太过畅销,弄得作者反而心怀忐忑,反而怀疑起这部作品的艺术品质了。十年之后作者将它编进这套作品系列,因为作者明确地意识到,正是《无雨之城》的写作,锻炼了作者结构长篇小说的能力,后来的《大浴女》《笨花》,都或多或少得益于这次关于结构的训练。当一个作家为自己的作品做阶段性小结时,是不应忽视这种有衔接和铺垫意味的写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