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软绵绵

公主软绵绵

作者:引号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周六入V,届时三更!谢谢宝子们的支持!】下一本《雪上明姝》狗血文,感兴趣可收藏———本文文案———(反强娶豪夺,女主强娶男主,甜文,he )明昭公主小名软软,只因一口软嗓,黏黏柔柔,如棉如絮,任谁听了都觉得她是个还没长大的奶娃娃。故此,软软的父皇总以软软还是个孩子!为由,拒掉了她的不下十场求亲。转眼十八,幼时好友纷纷成家,唯有软软,带着一口软嗓,成了盛京口口相传的老姑娘。为了向父皇证明自己不是个孩子了,软软在生辰当天干出了平生最离经叛道的一件事:她把镇国将军府的小公子掳回公主府当了驸马……————瞪?还瞪?瞪掉眼珠子也没人会救你出去的!软软咬了口果子,看着她从将军府里虏来的俊秀小公子,用着最软绵的声音说出了最狠的话。虽说强扭的瓜不甜,但是软软扭的时候才不在乎它甜不甜,不甜怎么了?香啊!——————顾青宁幼时便与软软相识,只因小时生的胖,一度被那位明昭公主嫌弃,后来跟着父兄去军营走了一遭,练出了一身腱子肉,回京没几天,人就被掳到了公主府,看着那个吃果子吃的正香的小公主。顾青宁阴笑。若是被她知道,自己就是小时那个她嫌弃的小胖墩,不知这位小公主是个何反应……—————————关于我没认出竹马,然后被他反套路这件事……关于我的暗恋对象把我强娶回府这件事……又名《软软公主和她的白切黑驸马恋爱日常》——————预收《雪上明姝》文案:阮明姝,上京都州侯府的少夫人,熟读《女则》《女戒》,平日里见个外男都要以纱遮面,贤良淑德,恪守妇道。纵是面见自己丈夫与旁的女子耳鬓厮磨,恩爱欢好,也只一笑而过,还贴心为他们二人掩好了房门。她是上京贵妇眼中的完美儿媳,亦是夫君眼中的完美夫人。原以为这辈子就这样规规矩矩走到头了,直到那年,她在护城河畔捡到了一个漂亮的有些过分的男子之后……*她不问他是谁,他亦不问她是谁,露水情缘,转瞬即逝,谁都没当回事儿。原以为他会是她带进棺材里的秘密,可就在不久后,自家嫡妹的订亲宴上,她再次见到了他,嫡妹正一脸幸福地向她介绍: 大姐姐,这是四皇子燕悔,也是我的未来夫君。她听他戏谑出声: 少夫人看着倒是眼熟,可是曾经见过?过于荒唐的秘密暴露,除了满目疮痍,还能留下什么呢?——————男主心冷(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女主血冷(压抑久了骨子里带点疯)都不是什么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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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嫣捡了个崽。崽是她大姐的女儿,大姐故去,姐夫带着孩子来老丈人家探亲,两家人为了孩子的归属吵吵嚷嚷,你推我我推你,都不愿意养。乔嫣坐在堂屋门口的竹凳子上,突然看到人群里低落的小崽崽头上冒出一个黑色泡泡,泡泡里有一行字:我看到爸爸抱隔壁的阿姨,所以他才不要我了。下一秒,崽崽看过来,头上的泡泡变成了红色:小姨最漂亮,是世界上最好的小姨。乔嫣:!!!看着一群人为了把孩子踢开,不遗余力地找着借口,乔嫣心一横,一把抱住崽崽说:他们不要你,小姨养!*因为把崽崽留下,乔嫣不但天天被爹妈骂,说好的亲事也黄了。为了把乔嫣嫁出去换彩礼,乔爸乔妈给她找了一个二婚头。乔嫣知道,那二婚头好吃懒做,还会打媳妇。急于找门可靠亲事的乔嫣被媒婆找上门,对方给了她一张照片,照片上的人剑眉星目,英俊帅气,还是个年轻有为的军人。唯一的缺点就是未婚带娃。乔嫣还没来得及犹豫,就见小崽崽头上又冒出了一个红色泡泡:我想要他当小姨夫!乔嫣:……*陆长决性格冷硬,不好相处,心甘情愿在条件艰苦的海岛驻扎不说,还年纪轻轻的就收养了一个孩子。部队里的人觉得,他怕是要打一辈子光棍了。结果有一天,陆长决突然带了个肤白貌美的漂亮姑娘回来。大伙纷纷猜测,人小姑娘能忍陆长决这个臭脾气多久。可等啊等,等到后面,看到的是那个又凶又冷的陆长决,经常跟在媳妇后面,一手拎着刚打的鱼,一手给媳妇撑伞,边笑边接受批评。众人:这是陆长决?哄鬼呢!陆长决:废话,老子费尽心思娶进来的媳妇,我不宠谁宠?***大美人海军军官海岛/随军/养娃/慢热/先婚后爱/家长里短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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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6号从第17章开始入V预收文《本作者作成了笔下反派未婚妻》求收藏啦,文案在下本文文案1、温家找回了被抱错的女儿,温也一夜成了全网嘲笑的假千金。但幻想的惨兮兮并没有出现,网友发现假千金好像疯了。面对节目组的落井下石,温也直接发疯来了一段阴暗爬行。忍?忍不了一点。室友被霸凌,她一桶凉水把霸凌者泼成落汤鸡,当场来了个替天行道。一线大牌男艺人在直播中开擦边黄腔,其他小糊咖尴尬回避。温也:闭嘴吧,你这个sb逆子。黑粉在连麦时疯狂人身攻击,她直接将黑粉骂哭。……温也彻底火了,主打一个谁敢惹我,我就创死谁!2、综艺还在录制,温也在机场完成节目组任务,抬眼就看到一个穿得西装革履的男人。她对着镜头侃侃而谈:看见没,以我的经验前面绝对是一位极品的帅哥。温也毫不犹豫上前勾搭,末了再对着镜头发癫:哇,谁懂啊,他完全在我的XP上。家人们,三秒钟我要知道这个男人的全部信息!网友集体出动,很快扒出这个男人竟然就是温家刚给他们那位真千金物色的未婚夫!额……网友等着她尴尬,结果她转身就对着隔壁刚回国的邻居兼房东毛遂自荐道:肥水不流外人田,你考虑考虑我怎么样?3、宴会上,真千金恶意诬陷,偏心到太平洋的老板众目睽睽下斥责,甚至还放话:道歉,否则公司将不会再给你这种劣迹艺人任何资源!突然,现场寂静,人群自动向两边分开。江晏禾踏至而来,轻轻搭上温也的腰,介绍一下,这是我女朋友。抱歉,刚刚没听清,还需裴总将刚才的话再说一遍。老板脸色一白,小、小叔叔。真千金:?!吃瓜群众:!!!排雷:1、男女主年龄差十岁,男主出场较晚,但前期不是毫无存在感,且男主和女二只是绯闻,立即澄清的那种,实际没有半点关系,都是女二单相思2、文中出现的地名有些是虚拟,有些是根据现实改编,尊重任何地方的民俗文化3.所有情节人设均为虚构,只为剧情服务,不存在任何内涵————预收文《本作者作成了笔下反派未婚妻》文案每天都在保命的废柴小作者每天都想杀作者的疯批厌世大反派1、高黎作死,为了衬托男主,对反派男二虐身虐心。瘸腿、毁容,身边的女人都欺骗他,只是利用他接近男主。因此,高黎也被书粉骂死了。夜深人静之时,高黎迷迷糊糊睁开眼睛,借着朦胧的月光,看到床边坐着一个戴着银色面具的男人正盯着她。那眼神犹如在看猎物。她惊坐起,没想到穿到自己写的小说里,而这个要杀他的男人就是她亲手塑造的反派——简司文。怎么她还是简司文的未婚妻???系统:看不下去了,你要拯救笔下反派男二,如若得不到原谅,要么被本系统赐死,要么……高黎(苦笑):要么被反派杀死吧,呜呜呜,后悔了,现在改文还可以吗?2、简司文觉醒了,他知道高黎是谁,也知道自己的一切都拜她所赐。在她来到他身边的第一个晚上,他就想亲手杀了她。然后结束自己。梨花树下,高黎将男人抵在树干上。树枝轻颤,雪白的梨花撒下,落满了两人的肩头。男人,我怎么不知道你有始乱终弃的癖好,你知道按照言情小说的走向,现在我们该走到哪一步了吗?简司文:哪一步?高黎看着男人俊美绝伦的脸,她咽了咽口水,该开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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