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红包群

年代红包群

作者:望江栎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预收——《死后十年,男朋友还想复活我》《经营一家餐馆》】预收一我男朋友是一个医生。救死扶伤,从不迷信,我就喜欢他这种吊儿郎当的坚定。可惜,我注定不能陪他太久,因为我是要当土地神的人。神仙和爱情,我选择神仙——被人请去出公差的第一天,祝嫣碰到了男朋友,实在是有点不敢置信。看到当年的无神论者拿出来招魂幡,实在是不知道怎么形容。听说他成了大师兄,嗯,果然优秀的人到哪里都很优秀。——出公差结束。这事儿也就了了。但是没想到,祝嫣被招魂了,到了一个躯体上。道士男朋友对着她微笑。呵呵,为什么对她爱的这么深沉哈,真心不懂。本文文案:黎辛加了一个红包群,结果发现这个红包群的人有些不一样。——六十年代小农女?——末日时代大领主!——大唐时代航海人?——上古时代大祭司!这些都是什么跟什么,而她自己,群昵称变成了——新兴时代高中生。而且,大家一言不合就开始发红包——叮,恭喜你,领到【远古时代牦牛肉*3】【大唐时代东珠*2】……渐渐的,黎辛突然发现自己的生活精彩了起来。…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杰夫·格拉布
    在遥远的过去,笼罩在薄雾之中的艾泽拉斯世界里充满了各种神奇的生灵。神秘的精灵和强悍的矮人与人类部落和睦相处,彼此相安无事。可是,在燃烧军团的恶魔大军出现之后,世界的宁静随即被永远打破。如今,各个王国之间战火不断,兽人、巨龙、地精和巨魔都争抢着要统治整个世界。一个绝世阴谋将会决定整个魔兽世界的命运。《最后的守护者》:他们世代相传,是最能干的勇士,充满了神圣的力量。千百年来,每一任守护者都肩负着反抗燃烧军团的使命,这是一场孤独的秘密战斗。麦迪文从出生之日起便注定要成为这个神圣集体中最伟大、最具力量的一任。但是,一股邪恶的力量一开始就腐蚀了他的灵魂,玷污了他的清白,将原本应该为正义而战的魔法变成了邪恶的力量。麦迪文被两种命运撕扯着,一他与自己内心恶念的斗争与艾泽拉斯的未来紧密相连……而且将永久改变这个世界。
  • 作者:高尔基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内容包括了高尔基幼年时期从三岁至十岁这一段时间的生活断面。阿寥沙·彼什科夫三岁丧父后,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卡什林是一个小染坊主,已濒临破产。他性情暴躁、乖戾、贪婪、自私;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甚至第三代也受到很坏的影响。外祖父家里,弥漫着人与人之间的炽热的仇恨之雾;大人都中了仇恨的毒,连小孩也热烈地参加一份。这是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家庭。外祖父经常凶狠地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竟把幼小的阿寥沙打得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一场;有一次疯狂地殴打外祖母的脑袋,致使头发上的发针都扎进了她的头皮里……
  • 作者:图苏
    下一本开:《成为被诅咒神祇的新娘》,下拉见文案,感兴趣戳一下收藏哦——本文文案——世人皆云,定北王霍无羁品行高洁,光风霁月,端方自好,又师从当朝太傅,是个值得托付终身的良人。京中一众贵女很是倾慕,宁国公的幺女杨清儿更当众扬言,此生非定北王不嫁。早在他束发之年,还未有赫赫战功傍身,便时常有媒婆上门为其说亲。圣眷正浓时,更是门庭若市,定北王府的门槛都快被踏平了。可他每一次都以早和旁人定了亲为由,拒绝了所有人,包括宁国公家的幺女。杨清儿羞愤不已,当众堵住他的去路,扯着他的宽袖追问:我究竟哪里比不得你心里那位,你竟三番五次拒我于千里之外。霍无羁面色沉沉,将她那双纤纤玉手从衣袖上拂去,说:姑娘乃皇亲,出身高贵,才情出众,容貌昳丽,自然是哪里都好。只你不是她,我便不要。*霍无羁的一次生辰晚宴上,宾客满厅,推杯换盏之际,一位生的极美的姑娘似话本子里的仙女一样从天而降。她赤着脚,散着头发,肌肤雪白,娇靥如花,水汪汪一双漆眸里,满是懵懂和好奇。举手投足间,更是散着一阵馥郁香气,经久不散。就在众人疑惑这位极美的姑娘是谁的时候,霍无羁忽然跑到了她面前,一把抱住她,说:阿予,你终于回来了。也是这时,人们恍然发现,向来镇定自若的霍无羁,见了这位姑娘,说话都带着些许颤音。后来,霍无羁弱冠礼上,这位名为阿予的姑娘又在一众人面前,如浩渺烟尘一般,消散无踪。后来,定北王权势更盛,坊间传言也越盛。传言道:定北王是受了女妖精的蛊惑,似有谋逆之嫌。温予第一次穿越,人直接落到了刑场上。她被监斩官当成了逆贼的同党,差点身首异处。也是那日,凛风刺骨,大雪纷飞,她遇到了二十四岁的霍无羁。他被铁索缚着,半跪在菜市口的行刑台上,腘窝血流涔涔,染红了好大一片雪。他身着一袭白衣,满身都是鞭笞血迹,脸上也满是血污,她甚至有些看不清他的面容。可他的脊背依旧挺得笔直,无论旁人如何折辱,他的头始终不肯低一寸。刽子手手起刀落,血溅三尺,定北王身首异处。恍惚中,她眼前闪过一抹妖冶馥丽的朱色。第二次穿越,温予遇到了少年时期的霍无羁。可不知道为什么,他好像认识她,不仅知道她的名字,而且知道她会来,更是知道她什么时候来。他了解她的喜好,甚至比她自己都了解自己。不仅如此,他更是一早就备好了喜服和婚房。在她离开前夕,从怀里摸出一张她亲笔书写的婚书,扯着她要成婚。温予看着那张连日期都写的分毫不差的红纸金字的婚书,花容失色。她刚想逃,却见少年偏执地攥着她手腕,满脸都是委屈,喑哑地说:阿予早说过,今日会与我成婚的,连婚书都写下了,莫不是要反悔不成?看着他那双满是水汽的眼睛,温予说不出一句拒绝的话来。第三次穿越,温予携三岁幼子温斯北一起,来救襁褓之中的他。他被人扔在了京郊的乱葬岗,她和儿子一起把他捡了回去。就连无羁这个名字,都是她亲自取来的。她希望他这辈子,可以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再不被尘世间冗杂的繁事所累,以免最后又落得个身首异处的下场。——(亲父子局)小剧场——传言,儿肖母,女似父。可他们家却是反过来的。他们父子俩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般,旁人只道温予有福气,竟生了对双胞胎。平日里,儿子最喜欢抱着比他还要小上一号的小爸爸,喊:弟弟。温予每次听到,都会打趣,道:乖,不是弟弟。你不是要找爸爸吗,他就是你爸爸。后来,霍无羁也慢慢会说话了,每天拽着温斯北喊:哥哥,哥哥。PS:『温斯北:我爸总喜欢叫哥哥怎么办。』*观文指南:全文架空,无原型,甜文,HE。女主身穿,设定类似于莫比乌斯环,但最后有终结。男女主时间线互逆,有前世今生宿命感。和平看文,弃文不必相告。————预收:《成为被诅咒神祇的新娘》————文案:传说,蓬莱仙山之巅,有一神庙。有人说,庙里供奉着一位远古上神,有求必应。又有人说,庙里并没有什么老神仙,而是镇压着一位杀伐狠厉又吸人寿命的恶魔。一旦沾染了他的气息,便会厄运缠身,不久于人世。但没有人说过,谁捡起他的羽毛,就得成为他的新娘。*江辞的家在沿海渔村,平日里她最喜欢躺在乌篷船上,枕风宿月,追浪观星。是日,晴空万里,鸥鸟振翅,海面平静,适合出海。江辞躺在乌篷船上,往更深处漂去。忽然,狂风肆虐,乌云压顶,一股暗流引着小船漂向一片她从没有去过的未知海域。大海无边无际,她不知在海上漂了多久。终于,在氤氲泛紫的雾气里,隐隐看到一座小岛。她划船过去,岛上却空无一人,只在山巅有一破庙。风雨骤起,她只能暂时栖身于岛上破庙。破庙残败不堪,神龛遍布灰尘,神像碎了一地,看起来像是很多年没有人再奉过香火了。唯一让江辞感到欣慰的是,这破庙的角落里,零星散落着几根鸦羽。鸦羽很大,甚至比她整个人还要大,通体黑色,却没沾染半点灰尘,倒像是前不久才落下的。江辞将那几片羽毛捡起,用其中一根当做扫帚,扫出一片空地,以供栖身。其余几片,她铺在了身下。阿辞。阿辞。入夜,江辞隐隐听到一阵虚无缥缈的声音唤她的名字,但她却无论如何都醒不过来,始终陷在无边的梦魇里。梦中,她死了又生,生了又死,却总能遇见同一个人。他长的很好看,漆眸沉沉,似有无边风月。一开口,声音空灵又缥缈,像极了破庙里唤她名字的声音。她被恶鲛卷入深海,他一阵撕心裂肺的嘶吼之后,化身一条伤痕累累的黑色应龙。利刃穿破他的翅膀,龙爪也被铁链紧紧缚着,稍稍一用力,金色的血液便会涌出。纵他周身血渍斑斑,依旧将她从恶鲛口中救下。后来,他一次又一次,救她于危难,却迟迟不肯现身来见她。他说:阿辞,我脏,你别过来,会吓坏你的。她说:无论你是被人敬仰的神祇,还是受人嫌恶的恶魔,我都会来找你,然后奋不顾身爱上你。一次又一次。*受了诅咒的神祇,还是神吗?无论你是神祇还是恶魔,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一个人奋不顾身来爱你。
  • 作者:肯·福莱特
    1989年《圣殿春秋》问世,在读者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不断有读者催促福莱特撰写续篇。18年之后,终于诞生了这本《无尽世界》。故事依然发生王桥。1327年万圣节的前一天,四个小镇的孩子悄悄溜进森林,并在那里亲眼目睹了灭绝人寰的杀人场景。长大成人之后,他们的生活中交织着野心、爱情、贪婪和复仇。他们将见证繁荣和饥荒,瘟疫和战争。其中一个男孩将会环游世界,并最终回到王桥,另一个则成为了一个位高权重却腐败堕落的贵族。一个女孩将挑战中世纪教会的权威,而另一个则执著地追求一段毫无希望的爱情。无论怎样,他们的生活始终笼罩在童年目睹的谋杀的阴影下。与此同时,你争我夺、尔虞我诈的闹剧也仍然频繁地在小镇上演。人们处在爱与恨、贪婪与骄傲、欲念与仇恨编织的网中。于是有人开始质疑无所不能的天主是否真正存在……小说延续前篇,继续讲述中世纪英格兰宗教、政治等利益勾结的黑暗阴谋。中世纪传奇史诗《圣殿春秋》续集欧洲美国十大畅销小说排行榜冠军黑死病引发新旧价值观念对立冲突百年战争时期惊心动魄的历史画卷
  • 作者:厄尔·斯坦利·加德纳
    本书为厄尔·斯坦利·加德纳所著《妙探奇案系列》之《探险家的娇妻》。当代美国侦探小说的大师,毫无疑问,应属以《梅森探案》系列轰动了世界文坛的加德纳最具代表性。但事实上,《梅森探索》并不是加氏最引以为傲的作品,因为加氏本人曾一再强调:《妙探奇案系列》才是他以神来之笔创作的侦探小说巅峰成果。《妙探奇案系列》中的男女主角赖唐诺与阿白莎,委实是妙不可言的人物,极具趣味感、现代感与人性色彩;而每一本故事又都高潮叠起,丝丝入扣,令人读来爱不忍释,堪称是别开生面的侦探杰作。《梅森探案》共有85部,篇幅浩繁、忙碌的现代读者未必有暇遍览全集。而《妙探奇案系列》共为29部,再加一部短篇结集,恰可构成一个完整而又连贯的小全集。每一部故事独立,布局迥异;但人物性格却鲜明生动,层层发展,是最适合现代读者品味的一个侦探系列。加德纳作品融合法律与推理,在侦探小说中独树一帜,其作品已出版一百多部,部部精采。《加氏妙探奇案系列》更是被美国书评家誉为美国有史以来最好的侦探小说,值得读者细细品味。
  • 作者:艾佟
    没有千金名媛像她这样,参加聚会先问:「有钻石单身汉吗?」她不是拜金女,手上的有价证券都可以用撒的下$雨,全因为为了摆脱爷爷要她背负房地产大亨接班人的家族责任,她硬是接下爷爷的战帖──赶在年满二十五岁前把自己嫁了!但如果没有一点「股本」,这年头想要找个优秀的老公还真难,不过老天爷待她可真好,才伤脑筋要上哪找包她满意的对象,这个帅帅的孤傲男就自动送上门~他说,他想要买她手上的饭店股权,OKOK,反正这本来就是她准备拿来「买夫」的本钱,本以为这是笔很容易谈成的交易~他缺股票,她缺老公,刚好,谁知他唐大帅哥竟说要给点时间考虑考虑,虽然她的身材没有杀很大,但笑容可是比朝阳还灿烂,嘴上笑着说好,心里急得老是「路过」他家和公司找他喝咖啡,像个色女哈他很久一样,猴急的要他给个答复……
  • 作者:手植
    【公告:本文将于5月4号入v,届时会有万字掉落,感谢大家的支持(鞠躬)】作为警视厅一名平平无奇的社畜,白野月见一直是红方各路大佬最信任的同伴。被她搭救的五人组视她为最可靠的前辈,小学生侦探天天喊她白野姐姐,就连某个大号银弹都想把她挖到FBI去。因为过于可靠,她甚至被红方委派了任务,摇身一变成为警视厅派到组织的卧底——俗称,假酒。虽然口头上总说自己不想工作,但每件事都能完美完成。没过多久,她就成为组织里响当当的人物,那位先生手下的红人。对此,红方信心满满:有了白野,我们肯定能打败组织的。黑方也信心满满:有了托卡伊(Tokaji),那些溜进来的老鼠都不堪一击!直到某一天,那个被红方视为劲敌的银发男人找到她:计划开始了。白野月见表示:OK。然后她披上黑色大衣,转身坐进保时捷365A。此时的红方才终于发现:原来他们最信任的人,就是他们要对付的最棘手的敌人!作为那位先生唯一的养女,白野月见有个小小的烦恼。虽然她的地位名正言顺,但组织里想跟她抢继承人位置的人实在太多了……她那人狠话不多的幼驯染一边要保护她,一边还要处置组织的老鼠,年纪轻轻就成为一代组织劳模,顺带还累白了头。为了不让幼驯染过劳死,也为了不让组织落入他人之手,白野月见转身去了警视厅。不仅和红方打成一片,提前知晓他们的行动,让组织次次立于不败之地,还利用卧底把那些跟她夺权的家伙都扳倒了。待到一切尘埃落地,白野月见看着焕然一新的组织,满意点头。很好,现在组织是她的了!——提问:如果继承酒厂?#最柯学的方式,就是把酒厂干掉##然后再建一个新的#阅前预警:女主掺水酒,全文最大的导演。前期慢热,专心搞事业。酒厂有私设,无马甲,但有女主的原创部下。cp幼驯染,前期出场较少,等到组织篇再多起来。除cp外还存在较多对女主的单箭头,但坚定男主不动摇(个人xp,介意的弃文就好,请不要骂我QAQ)
  • 作者:楼采凝
    小姐,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吗?拜托,这年头已不流行这么老套的搭讪了好吗?更何况,他们本来就不是第一次见面,她还曾经是他的女朋友呢!想当初她对他一片真心,拚命讨好,还亲自做巧克力和蛋糕给他吃,他不仅不珍惜,还将她的定情巧克力送给别人吃、将蛋糕丢到院子里喂蚂蚁,她以为在他做了这么天怒人怨的事情之后,好歹会记得自己曾经负了谁,没想到在他那颗欠扁的脑袋里,对于她的记忆竟连一点渣渣都不剩。她不禁责骂自己真是太傻了,竟然以为这个该被天打雷劈的坏男人还会记得她!算了,一朝被抛弃,十年怕异性,她躲远一点不再去招惹他总行了吧?可是当他开始追求她、说喜欢她的时候,她却没用的再次陷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