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不可能考2分

我的孩子不可能考2分

作者:云水迷踪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入v公告:本文将于27日入v,届时掉落粗长~【文案】名牌大学优等生、今年读大二的明灿,某天在街上捡到了十几年后的亲生儿子。儿子五岁,长得漂亮,性格也乖巧。明灿本就喜欢小孩,很快接受了未来儿子穿越到现在的现实。至于孩子他爸,明灿不愿和陌生人扯上关系,权当世上不存在这个人。几个月后,明灿辛辛苦苦把儿子送进小学。满分100分的数学卷子,她儿子竟考了高达2分。一生骄傲的学霸明灿精神崩溃了,头一次主动问起孩他爸:儿啊,你老实告诉妈妈。你的亲爸,莫不是个智障?-儿子说了爸爸的名字,明灿觉得很耳熟,却总想不起在哪听过。直到某日,明灿陪朋友去A大礼堂听讲座。朋友将奖学金拿到手抽筋的A大学神介绍给她:还记得池潇学长吗?咱们上一届的理科状元。听到这个名字,明灿心头一跳,抬起眼睛,果然看见一张与她儿子有三分像的俊脸。传闻很高冷的学神学长主动与明灿握手:明灿学妹,好久不见。明灿不记得何时认识他了,颇为嫌弃地飞快碰了下手:真的假的理科状元?确定是自己考的吗?学长:……?【食用指南】1.女主非常强势,男主非常高冷,这俩若能在一起,必有一个人是装的;2.架空世界,逻辑为剧情服务,若有不合常理处,请温柔包容,谢谢。…

最新更新第12章 球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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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云水迷踪
    【本文将于11.15日入v,届时掉落大粗长及红包,感谢宝贝们支持】【文案】(一)论一中最纯的爷们,哪个都越不过萧樾。人帅话少脾气臭,似乎天底下没什么事能让他弯一弯脊梁。直到他遇见12班那个盘靓条顺的w省妹妹阮芋,一口w省腔嗲得他鸡皮疙瘩掉一地,萧樾看到她都要绕道走。升上高二后,兄弟们突然发现,樾哥的口音好像越来越奇怪了?(二)在老家读书时,阮芋骄纵跋扈,是学校里的大姐大。转学之后,一切都变了。新同学莫名其妙地非常宠她,无论她说什么,所有人都觉得软萌可爱,简直就是嗲精的化身。阮芋乐了:有这种好事?头一回碰上硬茬是在运动会第一天,她作为播音员,念了一篇写给高一9班萧樾的加油稿。广播结束时,她被人堵在墙角。阮芋同学,不会说普通话就不要玩什么播音。男生人高马大,她当面刚不过,嘴上应得好好的,心里却想——敢惹我,你完了。运动会第二天,阮芋嗲力全开,一连念了6篇萧樾的加油稿。当天晚上,萧樾做梦都是她在耳边甜腻腻地喊他加油呀萧樾,努力努力向前冲~......这踏马谁受得了。【食用指南】1. 骄纵嗲精Bking拽王,sc,he,微群像,高中阶段以学业为重;2. 遵纪守法,理智留言,切勿联系现实。【预收《意外投喂魔王之后》】【文案】群玉在不周山下认识了一个年轻剑客,因为他性格温柔,做饭特别好吃,群玉缠了他一路。剑客是个独行侠,无宗无派,以除魔卫道为己任,唯一的爱好是做饭,唯一的弱点是对夸他做饭好吃的人束手无策。群玉跟着剑客来到恶灵山,搭锅烧汤时,正巧碰上修炼千年的大魔头横空出世。魔头:我乃恶灵宗万魔之首,尔等喽啰有幸做我出世后第一餐,还不立刻跪下感恩戴德?说完哈哈大笑,周身散发的狂风正好吹翻了剑客给群玉炖的萝卜鲫鱼大锅汤。剑客挡在群玉身前,却见她盯着洒落泥地的大锅汤,双眼陡然一红,汹涌的魔气遮天蔽日,一时间昼夜更替,万物低伏,吓得大魔头不敢喘气。而她开口时,嗓音仍然清甜如玉:妈的,最烦装逼的人。……呸,装逼的魔。传言,唯有不周山下封印的魔王峮狱,曾炼成万年邪神之身,可将魔气收放自如,弑魔神剑遇之亦分辩不出。群玉身后,剑客忍不住摸了摸随身多年、曾给群玉砍牛骨刮鱼鳞切葱剁蒜的弑魔神剑:......神剑:弑魔千年名震江湖,一朝做饭清誉尽毁QAQ【食用指南】1. 误把魔王当软妹,一心一意来投喂;2. 甜爽文,强强相遇对着装弱,感情部分较多,女主生而巅峰,金手指大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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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本开《意外投喂魔王之后》,下下本开《桃花鸿运》,欢迎点进专栏收藏~】【文案】(一)论一中最纯的爷们,哪个都越不过萧樾。人帅话少脾气臭,似乎天底下没什么事能让他弯一弯脊梁。直到他遇见12班那个盘靓条顺的嗲精妹妹阮芋,一口w省腔嗲得他鸡皮疙瘩掉一地,萧樾看到她都要绕道走。升上高二后,兄弟们突然发现,樾哥的口音好像越来越奇怪了?(二)在老家读书时,阮芋骄纵跋扈,是学校里的大姐大。转学之后,一切变得截然相反。新同学莫名其妙地非常宠她,无论她说什么,所有人都觉得软萌可爱,简直就是嗲精的化身。阮芋乐了:有这种好事?头一回碰上硬茬是在运动会第一天,她作为播音员,念了一篇写给高一9班萧樾的加油稿。广播结束时,她被人堵在墙角。阮芋同学,不会说普通话就不要玩什么播音。男生人高马大,周身压迫感凛冽,她当面刚不过,嘴上应得好好的,心里却想——敢惹我,你完了。运动会第二天,阮芋嗲力全开,一连念了6篇萧樾的加油稿。当天晚上,萧樾做梦都是她在耳边甜腻腻地喊他加油呀萧樾,努力努力向前冲~......这踏马谁受得了。【食用指南】1.骄纵嗲精Bking拽王,sc,he,微群像,高中阶段以学业为重;2.全文架空,遵纪守法,理智留言,切勿联系现实,婉拒一切写作指导,弃文不必告知,作者女主控,攻击女主的评论会予以删除,谢谢!【预收《意外投喂魔王之后》】【文案】群玉在不周山下认识了一个年轻剑客,因为他性格温柔,做饭特别好吃,群玉缠了他一路。剑客是个独行侠,无宗无派,以除魔卫道为己任,唯一的爱好是做饭,唯一的弱点是对夸他做饭好吃的人束手无策。群玉跟着剑客来到恶灵山,搭锅烧汤时,正巧碰上修炼千年的大魔头横空出世。魔头:我乃恶灵宗万魔之首,尔等喽啰有幸做我出世后第一餐,还不立刻跪下感恩戴德?说完哈哈大笑,周身散发的狂风正好吹翻了剑客给群玉炖的萝卜鲫鱼大锅汤。剑客挡在群玉身前,却见她盯着洒落泥地的大锅汤,双眼陡然一红,汹涌的魔气遮天蔽日,一时间昼夜更替,万物低伏,吓得大魔头不敢喘气。而她开口时,嗓音仍然清甜如玉:妈的,最烦装逼的人。……呸,装逼的魔。传言,唯有不周山下封印的魔王峮狱,曾炼成万年邪神之身,可将魔气收放自如,弑魔神剑遇之亦分辩不出。群玉身后,剑客忍不住摸了摸随身多年、曾给群玉砍牛骨刮鱼鳞切葱剁蒜的弑魔神剑:......神剑:弑魔千年名震江湖,一朝做饭清誉尽毁QAQ【食用指南】1.误把魔王当软妹,一心一意来投喂;2.甜爽文,强强相遇对着装弱,感情部分较多,女主生而巅峰,金手指大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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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谜踪》是倪匡所著的卫斯理系列科幻小说第七十五部,连载于1987年3月17日至1987年7月4日的《明报》。巴图自《红月亮》及《换头记》后,一直没有出现。十年后,他一出现就告诉卫斯理一件发生不久的神秘失踪事件,征询卫斯理的意见。但同时,巴图亦对过去十年自己的行踪,绝口不提,无论卫斯理正面问、旁敲侧击、或是出其不意,他都支吾不答,有意规避。好奇的卫斯理决定要查出巴图过去十年的行踪。而巴图来卫斯理处,则是向他讲述一名女教师和一群小学生神秘失踪的事件,但他们失踪后,竟没有人知道他们的来历及身份。两宗神秘失踪的事件,卫斯理如何一起解决呢?
  • 作者:巴尔扎克
    一部传统的小说,自然可以用传统的方法去解读。让我们着重看一看《邦斯舅舅》中的主要人物邦斯舅舅。邦斯舅舅是个旧时代的遗迹。小说一开始,便以极富象征和概括性的手法,为我们描绘了他那悲剧性的外表及这外表所兆示的悲剧性的命运。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的巴黎,那是七月王朝统治时期,法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正经受着激烈的动荡。贵族阶级逐渐没落,资产阶级政客、大银行家,投机商和大批食利者占据了法国的政治和经济舞台,而邦斯舅舅在这个时代的的舞台上是显得那么格格不入:他衣着的某些细微之处依旧忠实地保留着一八○六年的式样,让人回想起第一帝国时代。这个又干又瘦的老人,在缀着白色金属扣的暗绿色上衣外,又套着一件栗色的斯宾塞!……一个穿斯宾塞的人,要知道在这一八四四年,不啻于拿破仑尊驾一时复生,怪不得他一出场,巴黎街头早已麻木的无聊看客也不由得发出含义丰富的微笑,带着讥刺、嘲弄或怜悯:他身上无意中留存了某个时代的全部笑料,看起来活脱是整整一个时代的化身,就像人们说帝国式样家具一样,毫不犹豫地称他为帝国时代人物。这位帝国时代人物,原本是个颇有才华的音乐家,他的曲子还获得过罗马大奖。当初,国家把他派往罗马,本想把他造就成一个伟大的音乐家,可他却在那儿染上了古董癖,还染上了七大原罪中恐怕上帝惩罚最轻的一桩:贪馋。一方面,邦斯那颗生机盎然的心灵永不疲惫地欣赏着人类壮丽的创造,在收藏和欣赏人类的艺术创造中得到慰藉和升华;另一方面,他那张挑剔的嘴巴充满嗜欲,腐蚀了他的气节,那嗜欲潜伏在人的心中,无处不在,在那儿发号施令,要冲破人的意志和荣誉的缺口……从表面看,似乎是邦斯犯的那桩原罪——贪馋把他推向悲剧的道路,由一个具有艺术追求的音乐家沦落到一个吃白食;养成了吃好喝好的恶习,只要能够继续活个痛快,尝到所有那些时鲜的瓜果蔬菜,敞开肚子大吃(话虽俗,但却富有表现力)那些制作精细的美味佳肴,什么下贱事都能做得出来。他不仅为满足自己的贪馋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丧失了独立的人格,而且还被腐蚀了灵魂,对交际场上那些客套,那些取代了真情的虚伪表演全已习以为常,说起来恭维话来,那简直就像花几个小钱一样方便。然而,这仅仅是邦斯人生悲剧的一个方面,一个非本质的方面。他的悲剧的深刻原因,在于他的穷,在于他与他的那些富有、显赫的亲戚根本上的格格不入。一个在一八四四年还穿着斯宾塞的帝国时代人物,偏偏又生活在一群七月革命的既得利益者之中。在他身边,有法国药材界巨头博比诺,当年闹七月革命,好处尽让博比诺得了,至少与波旁王族第二分支得到好处不相上下;有不惜牺牲自己的长子,拼命向政界爬的老卡缪佐;有野心勃勃一心想当司法部长的最高法院庭长;有公证人出身,后来当上了巴黎某区区长,捞尽了好处的卡尔多。邦斯担任乐队指挥的那家戏院的经理,也同样是个典型的资产阶级暴发户。从本质上讲,邦斯是个艺术家。只有在艺术的天地里,他才拥有青春;只有与艺术交流时,他才显得那么才气横溢。在乐队的指挥台上,他的手势是那么有力;在他的那间充满人类美的创造的收藏室里,他是那么幸福。对于艺术和美的创造,他是那么一往情深。他热爱艺术,对任何手工艺品,对任何神奇的创造,无不感到一种难以满足的欲望,那是一位男士对一位美丽的恋人的爱。甚至,当他因为得不到爱而绝望,投入到连富有德行的僧侣也不可避免的罪过——贪馋的怀抱时,也是像投入到对艺术品的热爱和对音乐的崇拜之中。然而,他对艺术的热爱是与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的价值取向和道德标准相悖的。对七月王朝时期那些资产阶级暴发户来说,音乐只是那些音乐家的一种糊口的手段,戏院经理戈迪萨尔看重邦斯的,不是他的才华,而是邦斯编的乐曲可以给他招徕观众,带来滚滚财源;对爱慕虚荣,耍尽一切手段要让丈夫当上议员,乃至司法部长的德·玛维尔庭长太太来说,邦斯搜集的那些艺术品,那些稀世珍品,纯粹是一钱不值的玩艺,艺术痴迷的邦斯,完全是一个怪物。在这些人的府上,邦斯老人经受着百般的奚落、嘲讽和耍弄,最终被逐出他们的天地,实在是不可避免的。在他们这里,没有艺术的位置,他们崇拜的是成功,看重的只是一八三○年以来猎取的一切:巨大的财富或显赫的社会地位。剧院的头牌舞女爱洛伊斯·布利兹图说得是那么一针见血:如今这个世道,当老板的斤斤计较,做国王的巧取豪夺,当大臣的营私舞弊,有钱的吝啬抠门……艺术家就太惨了!看来,邦斯由艺术家沦为吃白食的,这不能不说艺术本身的沦丧,而邦斯的悲剧,恐怕就是艺术的悲剧了。
  • 作者:成田良悟
    故事要从头开始讲,1711年(中国正处于雍正年间),一艘航行于大西洋的船上,炼金术士为了掌握长生不老方法,通过召唤恶魔得到了酿制不死之酒的知识。饮用过不死之酒的人可以不老不死,但唯一的弱点就是饮用者的右手。为了独占不死之酒调合方法的秘密,船上的人开始互相残杀。1930年,美国禁酒令开始禁弛的时代,这瓶恶魔之酒却重新出现在世上……
  • 作者:绫辻行人
    让全日本惊声尖叫25年的经典恐怖悬疑小说简体中文无删节版恐怖来袭!集身临其境的惊悚场面与复杂缜密的悬疑布局于一身,挑战你的感官,激荡你的脑力!杀人鬼来了!他所到之处,将化为惨绝人寰的人间地狱!而置身其中的那些可怜的猎物根本无法想象,他们将如何凄惨地死去……不,也许在杀人鬼的魔爪之下,死亡时他们求之不得的解脱!
  • 作者:焚樱
    阴郁缠人摄政王娇软不乖美人平阳侯有一小女儿卫莺,生的香肌玉骨,娇软可人,素有金陵第一美人称号。十五及笄,众人皆以为她会择一高门子弟嫁与,平安顺遂地过完一生,奈何美人迟迟不嫁,原是芳心已许给当今太子。然太子选妃宴前一月,明珠不幸蒙尘。卫莺被山匪掳去,死命逃走,意识迷蒙之际,竟拽住一人衣袖,把他当救命稻草。她半睁着湿漉漉的眸,死死缠住他衣袖,声音娇糯。那人呼吸一滞,尔后笑开,求我阿。一月后,太子妃大选。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太子元昊对卫莺有意,可坐在上位的摄政王傅允偏偏摇了摇头。平阳侯小女实乃庸脂俗粉,配不上殿下风姿。且孤还听闻,此女一月前被山匪掳去,是否是完璧之身,也未可知。相比之下,姐姐卫柔,孤看着倒是顺眼得多。卫莺早认出了他,他的话像淬了毒的刀尖,一点点捣碎她年少时的旖旎幻梦。强忍着屈辱的泪,她眼圈泛红,恨极了他。后来,平阳侯府因私吞赈灾钱财,东窗事发。卫莺不得已嫁给了平生最厌恨之人。坊间皆为金陵美人叹惋,摄政王傅允为人心狠手辣,更不懂怜香惜玉,这朵娇花不知能在他手里活多久。谁知,他娶了卫莺后,竟像是变了个人。莺莺,不许看他,那废物太子长得又没我好看。再看,小心孤废了他。莺莺,你为什么不开心呢?你就是要天上的星星,我也会摘下来给你呀。傅允就像一条缠人的蛇,渐渐让卫莺喘不过气来。一日,她逮着机会跑了。他再也克制不住心头阴戾,布下天罗地网,只为囚她,一生一世。食用指南:1、1v1,双c2、追妻火葬场;巧取豪夺文案写于2021.11.29,已截图封面感谢神仙基友@晋江璞尘古言预收《春欲燃》求收我回头冲湛连亦嫣然一笑,他瞳孔失神如昨。随即纵身跳入滚滚寒江。这一跳,不为求死,只为求生。他声嘶力竭唤我闺名。唯耳畔呼呼风雪,回应他绝望惶然的呼叫。振作身子往回游,那里,有另外一人等着我。而他,终究没有随我而来。我容晚,愿赌服输。*建元三年春冷的诡异,快四月还下雪。细雪的天,我第一次遇到湛连亦。他闭眼躺在雪地里,胸口刀伤深可见骨。面容苍白可怜,嘴角似含凄冷笑意。我素来不多管闲事,此刻也动了恻隐之心。我用心头血救活他。他醒来,什么也不记得。只喜欢傻傻朝我笑,眉眼弯弯。还缠着要抱我。稍稍受冷落,便委屈的不行。春夜里,他轻抚我眉眼,拉我坠落更深。我天真到信了他情到浓时的鬼话。*许久以后,我才知。少年新帝湛连亦,是多么不爱笑的一个人。他爱我,可以为我摘九天上的星星;他不爱我,我便连他宫中最卑贱的婢子都不如。我的酸楚和醋意,成了他口中的面目可憎。后来,我心一横,跳了江。再后来,湛连亦扮作当年模样,嘴里不断溢出血,沾湿了白裳,却仍温柔笑着,像病入膏肓。可我,不会再救他第二次。阅读提示:男主非c,狗男人;追妻火葬场;正文第三人称;结局he
  • 作者:莫辰
    该来的总是会来!三年前她为了保护长腿叔叔焰哥哥,毫不犹豫背叛帮派,躲了这么久,麻烦还是找上门了!看来她只好去找孩子的爹帮忙,虽然焰哥哥恨她,不过她手上的筹码应该说服得了他──奇怪!他不是答应要陪她两个月吗?怎么现下竟陪著别的女人去挑婚戒?她不管啦!就算是下辈子,她也要他还完欠她的九天……这女人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吗?三年前她恩将仇报那笔帐,他都还没跟她算,现下竟有胆找他这个冷煞盟盟主谈条件……她什么时候变成跟屁虫啦?他看电视,她跟著看;他看报纸,她也跟著看,啥?她在等他一起洗澡、睡觉?有没有搞错啊?他是答应陪她实习温馨的家庭生活,但可不包括这一项,她想都别想他会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