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联盟之兼职主播

英雄联盟之兼职主播

作者:永远的黄昏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英语老师你们的体育老师病了,这节课上英语课。某同学老师,体育老师站在你后面呢!苏晨a同学我的瑞文光速qa是我体育老师教我的。b同学我的几何酒桶打法是我们体育老师给我们上数学课的时候教我的。苏晨…

《英雄联盟之兼职主播》全文阅读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宅小花
    什么是悲剧?悲剧就是在情人节的晚上,有情人没有玫瑰,有爱人没有巧克力。什么是喜剧?喜剧就是在失恋的当天,从路边捡来一位完美绝伦的王子。不过别高兴得太早!这位王子,既不是温柔王子,也不是甜心王子,他是一位哈士奇王子。像哈士奇一样可爱、英俊,也像哈士奇一样傻乎乎、孩子气。他能迷死你,也能气死你。接受他?缺乏勇气。放弃他?怎么甘心!真让人好奇,发生在林若若身上的这部王子变小哈的浪漫喜剧究竟会怎么演绎?
  • 作者:南绫
    他是前途无限的明日天王巨星,她是美丽的首席造型师。他专注地追逐着她的脚步,她却一心一意地想要逃离。他可以为她放弃所有,她却自私地不想回报他的爱。他离开那光彩眩目的舞台,只为找到那个让他迷醉的人。而她却在全世界流浪,去实现自己画家的梦想。当他们相遇在美丽的异国,所有的剧情将降下帷幕时,结局,将会是怎样?
  • 作者:爱吃醋的狐狸
    很努力走恶毒女配副本的徐渺渺vs男主光环过于强大害得女配崩人设的裴晔徐渺渺穿进一本大男主逆袭的修仙爽文里。原书男主裴晔天赋异禀,堪称修仙界第一人,奈何少年受挫,导致筋脉受堵,修为倒退,沦为众人笑话。而身为同门师姐的恶毒女配徐渺渺,唯一的作用就是要疯狂的欺压男主,辱他,害他,鞭答他成为最强者后,她就可以安详的领饭盒。徐渺渺:谢邀,我觉得早死晚死都要死,不如做得嚣张一点?正逢男主生辰,徐渺渺很嚣张的送了他一柄生锈的废剑:师弟,烂铜烂铁最配你了。男主神情复杂的看了她一眼,低声道:师姐,这是上古战场遗留下来的天煞剑。徐渺渺:???等等,风太大了,你再说一遍!?正逢男主受伤,门内长老送与男主一瓶佳品疗伤药,却被徐渺渺率先抢走,她神情得意,嘲笑:师弟,你如何能配得上长老的药?转手就丢给一名子,结果那弟子服后,当晚就昏迷不醒。徐渺渺:???她错了,男主的光环打不过打不过。后来,男主将总爱搞破坏的小姑娘禁锢在怀里,噪音低沉而挠心:原来我的守护者是渺渺徐渺渺慌得一批:亲,你冷静点,我是恶毒女配!
  • 作者:古龙
    《血鹦鹉》1974年10月南琪出版,附于《多情环》,《惊魂六记》之一(后五记皆黄鹰作品),连载中途弃笔,自第五回中段由黄鹰代笔。据说幽冥中的诸魔群鬼是没有血的。这传说并不正确。鬼没有血,魔有血。魔血。据说有一次他们为了庆贺九天十地第一神魔十万岁的寿辰,就用他们的魔血,化成了一只鹦鹉,作为他们的贺礼。十万神魔,十万滴血,化成了一只血鹦鹉。滴成这只血鹦鹉,却只用了九万八千六百八十七滴,剩下的一千三百滴,就化成了这十三只血奴,最后剩下的十三滴,都结成了石头。血红的石头,在一瞬间就可以夺走人的魂魄。血奴是血鹦鹉的奴才,血奴一出现,血鹦鹉也很快就会出现了。据说这只鹦鹉不但能说出天上地下所有的秘密,而且还能给人三个愿望。只要你能看见它,抓住它,它就会给你三个愿望。无论什么样玄鹤的愿望,它都能让你实现。据说这只鹦鹉每隔七年就要降临人间一次,据说真的有人看见过它。神魔十万岁拜寿图被画在鹦鹉楼,血奴房间的五丈宽的墙壁上。画满了妖魔。各式各样的妖魔,有的半人半兽,有的非人非兽,有的形式是人,却不是人,有的形状是兽,却偏偏有颗人心。五丈宽墙,画的也许并没有十万妖魔,却有只鹦鹉。血鹦鹉。妖魔们手里都有柄弯刀,刀锋上都在滴着血,滴成了这只血鹦鹉。血鹦鹉刚开始飞,飞向一个戴着紫金白玉冠的年轻人。一个很英俊,很温和的年轻人。妖魔们却在向他膜拜,就像是最忠实的臣子在膜拜帝王。难道他就是魔中的魔?难道这个看起来最像是人的年轻人,就是魔王?血鹦鹉也有它的臣子。十三只美丽的怪鸟,围绕着它,飞翔在它左右,有孔雀的翎,有蝙蝠的翅,有燕子的轻盈,又有蜜蜂的毒针。图画上的地方,就是奇浓嘉嘉普,画的就是那一天——那就是诸魔的世界,没有头上的青天,也没有脚下的大地,只有风和雾,寒冷和火焰。——那一天就是魔王的十万岁寿诞,九天十地间的诸魔都到了,都刺破中指滴出了一滴魔血,化成了一只血鹦鹉。十万神魔,十万滴魔血。古龙曾说:你看过了惊魂六记之后,你才知道原来文字表达的恐怖,比电视、音响所表达的更恐怖。
  • 作者:乌鸦老道
    周文上辈子是旁人口中尖酸刻薄,好吃懒做的极品,还有一个文化人的丈夫,可不料她出了车祸……重生后,她屁颠屁颠的去下乡当知青,在老地方等着捡丈夫。宋清河因为长的俊,又是从城里来的文化人,被村长家的闺女给赖上了,现在他着急找个女同志结婚……婚后,宋清河才知道自己的媳妇是个懒蛋蛋,就连衣裳都要让他这个丈夫洗,他这个媳妇还整天不干好事,令人头疼的很,只怪当初他色迷心窍。专栏完结文:《在年代文里当搅家精》《在年代文里打秋风》
  • 作者:亦舒
    一个大太阳的清晨,户外鸟语花香,一个美人坐在她对面,笑语嫣嫣,谈到死亡问题,多麽诡异。只听得她说:「以前我也不明白,一个人怎麽会恨另一人,恨至他巴不得死的地步,现在我知道了。」
  • 作者:辞叶宵
    宋之姝穿了,穿到一市井小户中,爹是驿丞,娘是绣娘,下面还有一个刚出生的弟弟,人少事少,她很满足,所以,即使带着金手指,她也没想日天日地。本以为日子会一直平平淡淡过下去,谁知在乡下的堂姐突然被穿了,宋之姝:……,于是一家人开始了鸡飞狗跳市井生活!小剧场:宋之画自从穿越之后就觉得自己是天选之女,什么爹娘二叔堂妹,她一个都不看在眼里。可为什么她前脚发明出豆腐,后脚堂妹掌勺的肉酿豆腐就闻名京城,她前脚发明出酸奶,后脚堂妹就研究出了酸奶的一百种吃法,还出书了。她还精通各种菜系,连御厨都要向她讨教……宋之画: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排雷:女主不完美!不是大女主!也不热衷于打脸,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爽文!可能还有一些无法接受的毛病,介意请点叉。
  • 作者:靡宝
    曾经的她,只知道一切以丈夫为重,以家庭为天,认为自己活在幸福之中。重生之后,才知道原来的一切都是假象,丈夫其实另有所爱。现在,她决定为自己而活,去实现曾经的梦想。曾一手把丈夫捧成影帝的她,如今要自己做影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