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间提壶方大厨

花间提壶方大厨

作者:耳雅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一柄铜勺抚瑶琴,两根银筷敲玉铃,佳音却无韵。文案之悬疑版:小恶霸沈勇欢欢喜喜撩开轿帘,想扶娇滴滴的小娘子出轿,没想到,迎面来了一烧火棍……文案之简洁版:方家大厨勇擒恶霸。美食+温馨+一点悬疑…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耳雅
    《有座香粉宅》作者是耳雅。本书讲述了主人公穿越回古代靠一坛子香粉富贵祥云的故事。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川端康成
    川端康成最富盛名的名作之一,是他晚年的作品,和他中晚期的千羽鹤与雪国有很大的不同,有着令人难以言喻的清新,如果说提到哪一部文学作品来代表美最好时,我会毫不犹豫的举出这部古都! 在剧情之外的风景描述(主要在京都),彷佛带领读者进入一个清新古朴的新世界,让人也忍不住想去京都一游呢!配合着优美的风景描述,古都的剧情推演在朴实中带着些许惊奇,双胞胎姊妹的意外相逢,之间姊妹情深的亲密互动,以及两个人爱情世界的辗转波折,都是让人回位再三的桥段,总之这是一部文情并茂的优美作品!
  • 作者:孔绥
    预收《死对头非要我攻略他》文案在下方,感兴趣可以看看,顺便求个作者专栏关注~-本文文案:*人狠话不多高冷大师姐x茶里茶气白切黑大魔王前世秦芊芊修为尽废,被逐出宗门。四处流浪之际,她捡了一个柔弱不能自理的青年。长得倒是好看,可偏偏红颜薄命,中了魔门的绝命之毒,动辄就会咳血。秦芊芊心生怜惜将他留下。一来二去,把人照顾成了自己的夫君。本来,秦芊芊以为这人看起来活不了多久,他们俩能处一天是一天。哪知一直等到她大仇得报,登临巅峰,她也没能熬死众人眼中的病秧子。重生醒来,秦芊芊还是风头无两的天灵宗大师姐。可她知道,自己不过是一本修仙文的恶毒女配,真正的女主是她的小师妹。秦芊芊没有兴趣当她人的陪衬,所谓的剧情也在前世被她崩了个稀碎。比起再走一遍复仇打脸的老套路,她更想早点拯救她的小可怜夫君。然而,很久以后,秦芊芊看着坐在魔门首座那个衿贵俊美的男人,却陷入了沉思。谁能告诉她——她那看起来命不久矣的病弱夫君为什么成了书中的反派大魔头?从低贱药奴到魔门之主,商墨言早已习惯了周围人看着他的眼神。或恐惧痛恨,或嫉妒谄媚。不论哪一种,都不可能带有怜惜的情绪。但商墨言做梦也没有想到,有朝一日会有人闯入魔门禁地,一脸心疼地捧起他的手,说要救他出去。心狠手辣的大魔头:……看着把他护在身后的少女,再看看周围不敢上前的下属。商墨言犹豫了很久,决定顺从对方的意思。他抬起头虚弱地咳嗽了两声,勾住少女的手指,苍白的脸上绽出一抹浅笑:好,我跟你走。——起初,阴险狡诈的大魔头只是想利用自己送上来门的傻白甜。但最终,他发现:……噫,软饭真好吃XD-参赛理由:女主作为修仙界的后起之秀,一路逆袭,超越众多前辈,最终稳坐正道魁首的宝座-阅读提示:暂时想不到要排雷的内容,小甜文,sc,男主没伤害过女主,反派有男有女(叠甲),有问题再补充境界设定:一阶聚气、二阶筑元、三阶凝丹、四阶结婴、五阶化灵、六阶归虚、七阶合道、八阶大乘(记不住没关系,反正不是升级流)***推推预收《死对头非要我攻略他》嗷,打滚求收藏~预收文案:穿成仙门大小姐,亲爹是一宗之主系统在手,又身怀剑骨,还攻略了这个世界的天命之子林郁蘅觉得自己就是妥妥的人生赢家直到婚礼前夕,系统告诉她任务失败,林郁蘅才知道她开心得太早了她的未婚夫明渊真君找回了他的白月光而她只是一个除了用来替白月光续命之外可有可无的替身-任务彻底失败,林郁蘅本该遭到抹杀阴差阳错之下,她却有一缕残魂逃了出去,还正好被人救下再次睁开眼的那一刻,林郁蘅只想扬了渣男的骨灰为自己报仇却不料系统竟然跟着她的残魂一起逃了出来,还试图继续对她指手画脚警告宿主!任务为攻略男主赵景钰,不得伤害任务对象!警告第一次,警告——幸好,她的救命恩人一把掐灭了系统,漫不经心道:聒噪。-救命之恩,无以为报按理说,林郁蘅应该对此当牛做马努力报答对方可偏偏救她的人是她的死对头当年为了任务,林郁蘅帮心上人抢了不少机缘其中便把某位道子得罪死了,害得人家从天之骄子沦落魔道如今系统被灭,真相曝光,林郁蘅不敢想自己接下去会遭到怎样的报复结果那人却笑眯眯地挑起她的下巴,眼尾的红色魔纹勾魂摄魄他歪了歪头问:有没有考虑换个人攻略?#还是不了吧等等你干什么不要对我用美男计啊喂#
  • 作者:郑媛
    聪明的女人从来不问问题。他冷静地这么说。其实,我一直觉得我好像在作梦。她微笑地这么说。我时常觉得你的表情像爱作梦的少女。他凝视她的侧脸。我们之间……是不是少了一点什么?她看进他的眼里。朱若曦觉得,她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虽然她与利人隽是相亲订婚,但他会选择她,仍令她不敢置信。她迷恋他,她承认,虽然她不了解他。直到他以前的女人,示威式地来到她面前好心劝告她,她在女人脸上看见的不是疯狂,而是从痛苦眼里流下的泪水。他到底是个怎样的男人?而她的逼问,只换来他理智的一句──若曦,我们真的适合吗?
  • 作者:江湖不见
    穿成大渣男怎么办?还是带着金手指的大渣男!谢庭洲作为穿越司的一员,自然是选择回收金手指,再不做渣男!凤凰男手握全能厨神系统原主:我本应该靠厨艺大杀四方走上人生巅峰……谢庭洲:哦不我不想,城市套路深,我要回农村!猥琐男给美女花钱能返现原主:我要顶级美女都爱我,我要当全球首富……谢庭洲:哦不我不想犯法,老婆一个就挺好。玄学男可以控制鬼魂原主:我要让这些鬼没日没夜的给我打工!当它们绝对的王!谢庭洲:我、我有点儿怕鬼,不如把这些鬼都超度了?狠辣男拥有顶级识人系统原主:只要我掠夺了他们的天赋,我就是天命之子!谢庭洲:都说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当代伯乐就是我。赘婿男的神医系统原主:看我毒死老丈人丈母娘,搞死我老婆继承家产!谢庭洲:有研究毒药这时间,研究个治病良药好不好么?杀人的药能比救人的药赚钱?一直穿梭在各个世界的谢庭洲很不理解,这些拥有金手指的渣男脑子是不是都有毛病?有这么一个金手指还非要违法犯罪,是脑子进水了么?作为穿越司的超级卷王,谢庭洲在回收金手指的路上,一不小心就把原主洗白了……****细化了一下简介,希望新的简介大家能喜欢****下本接档文是《超级神豪》,喜欢买买买神豪文的可以提前收藏哈!顾清河出身小山沟,作为全村的希望考上了大城市的一本大学,本以为毕业之后可以找到好工作,升职加薪出任CEO,走上人生巅峰。却不曾想,在这个全民内卷的时代,大学生已经不值钱,研究生和博士成了标配,毕业之后的顾清河只能一边找工作的同时一边送外卖。【打工人暴富系统绑定中……】传说中的神豪系统从天而降,让顾清河只能一步步成为这个世界上最拉风的打工人。*送外卖时*客人看着顾清河骑着三百多万的限量版哈雷摩托将外卖送到自己手上。啊……这就是有钱人的快乐么?*开滴滴时*客人看着停在自己面前这辆顶级敞篷超跑,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啊……花了十五块坐超跑这科学么?*当服务员时*客人看着眼前戴着价值千万手表的顾清河在给自己上菜,心情微妙。啊……就是说能抱大腿么?*当老师时*学生看着班级第一名的学生被顾清河奖励了一套房,瞬间打了鸡血。啊……不就是学习么?我可以!!在打工致富这条路上,顾清河一步步的靠着打工人的不屈服,成功的变成了所有人心中的超级神豪……
  • 作者:艾佟
    那些狗眼看人低的奴才!眼见格格嫁进王府后夜夜独守空闺,便三不五时的频送白眼、口出恶语,若不是贝勒爷,她和格格怎会享有此等「殊荣」?正想找他好好理论一番时,却教她发现更惊人的事──贝勒爷……竟是曾在湖边调戏她的登徒子!还大言不惭的说若要他去探望格格,就得拿她的身体作为交换的条件,为了格格,她只好当起「被爱」的女人,谁知他贪心得连她的心也妄想佔据,不!他可是格格的夫君,她不能背叛她,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格格终於发现他俩的「奸情」……
  • 作者:古灵
    他,是个人见人怕、鬼见鬼怒,嚣张跋扈的帮派混小子,打从九岁开始,什么事没干过,简直是龙头坏到临了!不过,他却运作梦也想不到此刻会有把枪正指在他的太阳穴上,更扯的是,那把怆还是他的!握着那把枪的纤纤玉手的主人,竟是一位天才学生一一一位今年才十五岁的东方小女孩!
  • 作者:武陵樵子
    那年仲秋,长安道上,枫红似火,尤其是昨晚经过一场雨洗,将枫叶洗刷得几无纤尘,映在艳阳下,长风送曳,顿时起了一片红浪,绚丽灿目。湛蓝的天空,白云舒卷,金风轻拂,一列列雁行振翅高翔南飞,嘎鸣朗空,把长安古道衬托得无比之美。夕阳傍山,澄黄而宽敞的官道上,顿起了一阵响亮得得啼声,远远望去,黄尘蔽天,只见三头骏马坐定,三位英气奕奕武师,三骑四蹄翻飞,风驰电掣而去,后面尚带着一长串的镖车,距离愈拉愈远,显然是任务已完,长安城巍巍雉堞在望,目的地即达,所以宽心放马而去。
  • 作者:盛世清歌
    【收藏一下右上角的作者专栏吧,存稿《顶级作精穿成和亲公主》】前世造孽,今生穿越。温明蕴一直把这句话奉为至理名言,但人生就是如此操蛋,很不幸她胎穿了,随时面临夭折。好不容易苟到豆蔻年华,她开始议亲。这个盲婚哑嫁的年代,渣男遍地走,卖妻求荣更是比比皆是。为了耳根清净,温家三小姐从此缠绵病榻,时不时还要咳血,议亲之人烟消云散。可惜她没等来孤独终老的好日子,被古板固执亲爹镇压,以死相逼。两口棺材陈列府中,要带她一起走。温明蕴无法,只得开始寻找良人。挑来挑去,最终挑中了个带着拖油瓶的鳏夫,年纪不算小,古人活个三十多差不多,应该很快就能熬死了。还有个儿子,都不用她自己生,也没人能骂她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家有万贯家财,手中的权柄也不小,要不换个富贵窝继续苟命?***程晏自幼丧母,十四岁那年继母进门,他看着新妇走一步颤三颤,随时晕倒的模样,不由讥笑。都不用他出手,这女人就是个活不长的命。哪知她都吐血把手帕染红了,阎王爷也没能收走她。直到后来,他才知道她是个深藏不露的主儿,一边在外人面前疯狂吐血,另一边能把他打得找牙,毫无还手之力。和父亲告状,爹他还不信!这日子,没法过了!阅读指南:1.儿子不是男主亲生的,也不是领养的,男主身份有异,涉及剧透不多说了。2.男主34,女主22,两人相差12岁。3.本文1V1,女主始终初心不改,不会在古代生孩子。4.女主哪怕谈恋爱了,她也永远最爱自己,大家都要好好爱自己~5.有点沙雕搞笑文吧,有时候用力过猛会显得无厘头,想来想去还是加上这条,就有个心理准备吧,躺。*《顶级作精穿成和亲公主》文案如下:陈雪莹是出了名的作精女王,作得惊天动地,所过之处哀鸿遍野。最终这尊瘟神迎来了报应,穿进某本追妻火葬场文里,活不过三章的女配。身为被逼和亲的异国公主,却在成亲路上与情夫私奔,结果被新郎官男主当场抓住,直接被匕首钉死在悬崖峭壁上,陈雪莹也丝毫没在怕的。看着手拿利刃迎面走来的男人,她忍不住蹙起眉,没好气地道:你是没吃饭吗?乌龟走得都比你快!男人微怔,手中的匕首就已经被她夺走了,当作铜镜。这鬼天气,把我的妆都弄花了,你最好带了吉祥阁的胭脂,藩国进贡的东珠磨出来的珍珠粉,否则我的脸会烂掉的!她深信男人不能惯,一惯就不知天高地厚。哪怕眼前这个男人生性多疑,脑壳有包,乃是红眼病(动不动就红眼发疯病)文学标配男主。事实证明,作能治百病。比如疯狗男主眼不红气不喘,直接化身忠犬,甚至还动不动就跪求她不要不理人。北齐太子本是一匹智谋双绝的苍狼,却被一个女人训成了一条狗。